114 高普考高考三級 土木工程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混凝土為提升性能與應對各種條件,常使用下列摻料:
(一) 緩凝劑; (二) 速凝劑; (三) 減水劑。
請說明每種摻料之功能與使用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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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混凝土化學摻料對「凝結時間」與「工作性」的調整。緩凝劑、速凝劑主要改變水泥漿體的凝結速度;減水劑則主要在維持相同工作性時減少拌合水,或在相同水量下提升工作性。摻料效果會受水泥種類、用量、氣溫、拌合時間及其他摻料影響,實際使用應依試拌結果與產品規定控制。
解題方法
可依序判斷三件事:希望混凝土「晚一點凝結」、「早一點凝結」,或「用較少的水達到所需工作性」。前兩者分別對應緩凝劑與速凝劑;最後一者對應減水劑。作答時要同時說明功能及適用施工條件,並避免把凝結時間調整與水灰比、強度的關係混為一談。
各摻料功能與使用時機
(一)緩凝劑
緩凝劑延緩水泥水化反應,使混凝土的初凝或終凝時間延後,並延長可施工時間;部分配方亦有助於維持坍度。它通常用於:
- 高溫環境施工,降低混凝土過快失去工作性的風險。
- 長距離運輸、長時間等待澆置,或澆置範圍大、需持續施工的工程。
- 大體積混凝土,配合施工計畫控制澆置與接縫處理時間。
- 需要延長整平、抹面或振動作業時間的場合。
緩凝劑是延後凝結,不代表可無限制延長施工時間;用量過高或與水泥不相容,可能使凝結延遲過久,影響後續施工與早期強度發展。
(二)速凝劑
速凝劑使混凝土或水泥漿較快凝結,縮短初凝時間,通常用於需要快速形成支撐或減少新拌材料流失的施工。它通常用於:
第 二 題25 分
混凝土配比設計之步驟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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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普通混凝土配比設計的程序:依工程要求及施工條件選定材料比例,讓混凝土同時滿足工作性、強度、耐久性與經濟性。一般配比設計可依 ACI 211.1 的絕對體積法進行;配比不是只按強度計算,還須經試拌驗證並調整。
解題方法
作答時依「先訂需求、再選材料與水量、計算比例、試拌修正」的順序列出步驟:
- 確認設計條件:整理設計抗壓強度、坍度或工作性、耐久性要求、構件尺寸、鋼筋間距、施工與養護條件,以及材料規格。
- 選定混凝土品質目標:依設計強度及施工規範,決定配比設計所需的目標平均強度;有足夠試驗紀錄時,依強度變異程度設定目標值。
- 選擇材料:確認水泥、粗細粒料、拌和水及化學或礦物摻料的種類與品質,並取得粒料級配、比重、吸水率及含水量等資料。
- 選定坍度與最大粒徑:依澆置方式、構件形狀及鋼筋配置選定工作性要求與粗粒料最大粒徑。
- 決定水灰比或水膠比:以強度及耐久性要求分別求得限制值,採較嚴格者作為設計控制值。水膠比定義為:
- 估算拌和水量與含氣量:依所需坍度、粒料最大粒徑及是否引氣,選取初估用水量與含氣量。
- 計算水泥或膠結材料用量:依水灰比(或水膠比)與用水量求得: 式中 為用水量, 為水泥量;
第 三 題25 分
工程採購之最低標與最有利標之意義與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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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在考政府工程採購的兩種決標方式:最低標以價格競爭為核心;最有利標則依招標文件預先公告的評選項目,綜合比較投標內容,選出整體條件最符合採購需求的廠商。
法規依據為《政府採購法》第 52 條、第 56 條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最低標
最低標不是單純比較所有投標廠商的報價,而是先確認投標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規格及其他條件,再依價格決標:
- 訂有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的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 未訂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標價合理,且在預算數額以內的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因此,最低標的前提是標價符合規定;最低價格若低於底價、超出預算,或不符合招標文件,不會因此當然得標。
最有利標
最有利標適用於異質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由機關依招標文件所定評選標準,就投標內容的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價格等項目進行綜合評選,決定最有利標。其重點在於「整體最有利」,不一定是價格最低。
解題方法
以「決標依據、適用情境、優點、缺點」四個面向比較即可。
先辨認兩種方式的決標邏輯:若採購需求及規格可以明確標準化,符合規定後主要比較價格,適合採最低標;若採購標的具有差異性,品質、技術或履約能力也會影響成果,則可依法律及招標文件辦理最有利標。再從價格競爭與綜合評選各自的管理成本、品質風險及公平性分析優缺點。
最低標與最有利標比較
| 比較項目 | 最低標 | 最有利標 |
|---|---|---|
| 決標依據 | 符合招標文件後,以法定條件下的最低價格決標 | 依公告的評選標準綜合評選,決定整體最有利者 |
| 適用情境 | 需求與規格明確、品質容易客觀驗收、標的差異小 | 標的具異質性,技術、品質、功能或履約能力等因素重要 |
| 價格角色 | 主要決標競爭因素 | 評選因素之一,須依招標文件設定評選方式 |
| 得標者是否為最低價 | 原則上是符合條件的最低標 | 不必然是最低價 |
優缺點分析
最低標的優點
- 價格競爭明確:以價格作為主要決標依據,競標規則較容易理解。
- 評選程序較簡單:通常不必對多項質化因素進行繁複評分,作業時間與評選成本相對較低。
- 較易客觀比較:規格與資格審查完成後,報價可直接比較,決標理由較容易說明。
- 有助節省採購經費:廠商透過價格競爭爭取得標,有機會降低機關採購支出。
第 四 題25 分
總價承包契約之意義與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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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工程採購的總價承包契約(Lump Sum Contract),以及工程數量與成本風險如何在業主與承包商間分配。
總價承包是指業主與承包商約定,由承包商依契約圖說、規範及工作範圍完成工程,業主支付一筆約定的總價。一般而言,除契約另有約定、發生契約變更或符合調價條件外,契約總價不因承包商實際支出或實際施工成本增減而改變。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定義—計價特性—優點—缺點」整理。分析優缺點時,應從業主與承包商兩方觀察,並特別指出:總價固定的前提是契約範圍、圖說及規範明確;若設計變更或工程範圍變動,仍須依契約辦理價金調整。
優點
- 業主較容易掌握工程總預算:招標及決標後,契約價金明確,便於編列預算與財務規劃。
- 計價及行政作業較簡便:通常不必逐項依實際完成數量計算價款,估驗計價程序相對單純。
- 承包商有節省成本的誘因:在契約範圍不變時,承包商若提升施工效率、降低成本,節省部分可增加其利潤。
- 業主較少承擔實際數量變動造成的成本風險:契約約定範圍內若施工數量與估算略有差異,原則上由承包商依總價承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