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高普考高考三級 環保行政 環境規劃與管理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試論述推動無機再生粒料資源化的可行方式,如包含無機再生粒料之來源、品質、用途、管理方式、效益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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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如何把無機廢棄物經妥善處理後轉化為可用的再生粒料,並建立從來源、品質、用途到流向追蹤的完整循環體系。作答主軸是「來源分類、品質分級、適材適所、全程管理、效益評估」,兼顧資源循環、工程安全與環境風險控管。
無機再生粒料是指無機廢棄物經分選、破碎、篩分、洗選、熟化或安定化等處理後,製成具有一定粒徑與品質規格,可替代天然砂石或其他原料使用的再生材料。評估其可行性時,不能只看粒料能否產出,還須確認來源穩定、品質可控、用途適當、使用地點與流向可追溯。
**法規基礎: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法規為準。**整體制度可依《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所建立的廢棄物清理、再利用與資源循環架構辦理;個別再利用類別則須符合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的再利用管理規定、環境用途規範及工程施工規範。焚化底渣另須依當時的「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辦理。
解題方法:依循環鏈逐段論述
一、盤點來源與料源特性
應先調查各類無機廢棄物的產生量、區域分布、成分、產生時間及既有去化方式,建立供料盤點與媒合基礎。常見來源包括:
- **一般廢棄物處理端:**垃圾焚化底渣、焚化飛灰處理後產物等。
- **營建工程端:**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混凝土、廢磚瓦及拆除工程產生的無機混合物。
- **產業製程端:**鋼鐵爐碴、鑄造砂、煤灰及其他符合規定可再利用的無機副產物。
- **污水與水處理端:**污泥焚化灰渣、自來水或污水處理產生的無機殘渣等。
料源盤點須同步辨識混入物、重金屬或其他污染疑慮,區分可直接資源化、須經處理後利用,以及不宜再利用而應妥善處理的物料。推動方式可包括建立區域供需資料庫、媒合供料者與使用者,並優先規劃穩定、具長期需求的用途。
二、建立處理流程與品質分級
依原料性質選擇適當處理程序,例如人工或機械分選、破碎、篩分、磁選、非鐵金屬分離、洗選、熟化及安定化。處理目標不只在於取得適當粒徑,也要降低雜質及污染物溶出風險,並使粒料達到工程或產品所需性能。
品質管理至少分成兩類:
- **工程性能:**粒徑分布、含水率、比重、吸水率、磨損性、承載力、強度、耐久性及施工性等,依用途選擇檢測項目。
- **環境安全:**依適用規定檢測污染物含量或溶出情形;涉及特定管理方式者,須採用其指定的檢測方法及管制標準。
應依品質結果分級供料,訂定進料檢查、製程品管、成品抽驗、異常批次隔離及矯正措施。品質未達特定用途標準者,不得以該用途名義出料,應重新處理、改作符合標準的用途,或依法妥善處理。
三、依品質與風險安排用途
推動原則是「高品質供高值用途,低風險用途須有相應環境管理」,不能只以最大化使用量為目標。常見方向包括:
- **道路與公共工程:**道路級配底層或基層、路堤填築、基地填築及符合規範的回填材料。
- **工程材料與產品:**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透水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磚品及水泥製品。
- **工業原料:**經檢驗符合條件後,作為水泥生料或其他適當製程原料。
- **其他工程用途:**須依材料品質、工程設計、使用環境及主管機關規範逐案確認。
用途選擇時,應考量粒料是否與水、土壤、地下水或金屬構造物長期接觸,以及施工環境是否涉及敏感區位。須限制使用地點或用途者,應遵循相應限制,並納入工程設計、施工及完工查核。
第 二 題25 分
依據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試論述開發單位可自哪些來源取得排放量增量抵換,以及原生性空氣污染物及衍生性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與其抵換來源之抵換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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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第五點、第六點及第九點,重點有二:開發單位可以從哪些來源取得抵換量,以及原生性、衍生性空氣污染物各自適用的抵換比例。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該處理原則於民國 113 年 10 月 1 日修正;作答時應掌握當年適用的修正規定。
抵換比例以「開發案新增排放量:抵換量」表示。例如 ,代表每增加 1 單位排放量,須取得 1.2 單位抵換量。
解題方法
作答時先依污染源種類列舉抵換來源,再按「原生性污染物—防制區等級—抵換來源地點」逐層判斷比例;衍生性污染物則補充跨污染物抵換比例,以及經模擬審查同意的例外規定。這樣可避免把「抵換來源地點」的加成,誤認為對所有情況一律適用。
抵換來源
依處理原則第五點,開發單位執行施工及營運期間排放量增量抵換,可採下列來源:
- 固定污染源保留的實際削減量差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取得。
- 固定污染源交易或拍賣取得的排放量: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取得。
- 固定污染源採行具體防制措施所減少的實際排放量。
- 改善移動污染源所減少的排放量:例如老舊車輛汰舊換新、港區船舶使用岸電、園區導入低污染運輸車輛,以及使用低污染施工機具。
- 改善逸散污染源所減少的排放量:例如餐飲業裝設防制設備、稻草集中妥善燃燒、農業剩餘資材採用腐化菌避免燃燒,以及紙錢處理設施增設污染防制設施。
- 使用低污染技術或其他經環評審查委員會認可的來源:低污染技術例如燃料電池等新興技術。
- 認養空氣品質淨化區:限開發行為施工期間的排放量增量抵換,並依相關減量計算基準認定額度。
固定污染源的增量,應優先採用前三類固定污染源抵換來源;無法採行時,應於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敘明理由。第三至第五類及施工期間認養空氣品質淨化區的減量計算,應依處理原則附錄所列基準檢視適用對象、額度及佐證資料。取得的抵換額度應於取得日起十年內使用完畢。
原生性污染物抵換比例
依處理原則第九點,除另有規定外,原生性空氣污染物排放增量的基本抵換比例如下:
| 開發案條件 | 新增排放量:抵換量 |
|---|---|
| 位於二級防制區 | |
| 位於三級防制區 | |
| 施工期間排放增量 | 得以 抵換 |
抵換來源地點會影響比例:
第 三 題25 分
試設計一個適用於廢棄物處理場選址的多準則決策模型,說明模型的結構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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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多準則決策(Multi-Criteria Decision Analysis, MCDA)**如何用於廢棄物處理場選址。選址必須同時考量環境、法規、工程、經濟及社會接受度;各方案往往各有優缺點,不能只以單一條件決定。
模型可採用「法規與安全條件先篩選,再以 GIS 結合 AHP 加權評分排序」:
- 限制條件:不符合者直接排除,不能靠其他優點補償。
- 評估準則:對通過篩選的候選場址評分,並依重要性給予權重。
- 方案排序:整合各準則分數,選出優先場址,再進行敏感度及現地驗證。
涉及法規者,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選址篩選應檢核當時適用的《廢棄物清理法》、《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土地使用、飲用水水源、水土保持等相關規定;實際適用條文與標準依設施類型及場址條件確認。
解題方法
一、界定決策問題與方案
先說明決策目標,例如:「在符合法規及環境安全要求下,選出可長期、穩定營運,且對居民與生態衝擊較低的廢棄物處理場址。」
建立候選場址集合 ,並明確界定設施類型、處理規模、服務範圍及評估期間。這些條件會影響交通、土地需求與風險評估。
二、建立準則架構
可用層級架構整理目標、準則及次準則,避免遺漏重要因素或重複計分:
| 準則面向 | 可用的次準則例子 | 指標方向 |
|---|---|---|
| 法規與土地使用 | 分區使用相容性、禁限建條件、環評及許可要求 | 符合法定條件為必要門檻 |
| 環境與生態 | 與住宅、水源、河川、保護區及敏感生態區的距離;地質、地下水及淹水風險 | 風險越低、距離越適當,分數越高 |
| 工程與安全 | 地質穩定性、地形坡度、場址面積、擴充空間 | 越安全、越易施工者分數越高 |
| 運輸與營運 | 距廢棄物來源地及主要道路的可及性、運輸時間 | 可及性佳且運輸影響低者分數越高 |
| 經濟 | 土地取得、興建、運輸及營運成本 | 成本越低,分數越高 |
| 社會 | 居民受影響程度、健康與生活品質、地方溝通及接受度 | 受影響越低、溝通與接受程度越佳者分數越高 |
準則應具備可衡量性、資料可取得性,並避免同一影響在多個準則中重複計分。法定禁限條件宜作為排除門檻,而非僅列為一般評分項目。
三、蒐集資料並以 GIS 建立候選區
蒐集地籍與土地使用、人口、道路、水文、地質、生態敏感區及災害潛勢等空間資料。先依排除條件製作限制圖層,剔除不符土地使用規定、位於法定敏感區或不符合適用安全要求的區位;再將剩餘範圍切分為候選場址。
資料須採用一致的座標系統、比例尺與更新基準。距離、坡度、成本等資料也須轉換成可相互比較的評分尺度。
四、設定權重
第 四 題25 分
試論述都市熱島化(Urban Heat Island, UHI)之成因、影響及減輕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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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都市熱島化(Urban Heat Island, UHI)是指都市氣溫高於周邊郊區的現象,常以都市與郊區在相同時間、相近氣象條件下的氣溫差表示:
其強度會隨都市形態、土地利用、天氣與時段改變。夜間常因都市建物與鋪面白天蓄熱、入夜後緩慢釋熱而較明顯;晴朗、風弱時熱島也較易形成。熱島不只涉及氣溫,也牽涉能源使用、空氣品質、人體熱壓力及都市調適規劃。
解題方法
採「成因—影響—對策」三段論述,並以都市地表能量收支作為主軸:說明都市化如何改變太陽能吸收、蓄熱、蒸散與通風,再將這些改變連結到環境與健康影響,最後提出能對應成因的減緩策略。對策宜同時涵蓋建築、地表、綠藍空間、都市設計與能源管理,呈現規劃與管理的整合思維。
一、都市熱島化的成因
- 不透水鋪面與建材蓄熱:道路、廣場、屋頂及建築外牆多為混凝土、瀝青等材料,白天吸收並儲存太陽輻射,夜間再釋放至周遭空氣。都市表面幾何形態也會使輻射在建物間反覆反射與吸收。
- 綠地減少、蒸散作用降低:都市開發使植被與裸露土壤被建築及鋪面取代,植物蒸散與土壤水分蒸發減少,原可用於蒸發潛熱的能量轉而提高地表及空氣溫度。
- 都市幾何與通風受阻:高樓密集形成都市峽谷,改變日照與長波輻射交換,並降低近地面風速,使熱量較不易散逸。
- 人為廢熱增加:空調、交通運輸、工業製程及建築能源使用直接排熱;高溫又會增加冷氣需求,形成「高溫—用電增加—廢熱增加」的回饋。
- 都市空氣與地表條件改變:懸浮微粒及部分溫室氣體會影響輻射傳輸;都市土壤含水量與地表濕度降低,也會減弱蒸發冷卻。
二、都市熱島化的影響
- 健康與生活品質:提高熱暴露及熱壓力,增加熱衰竭、熱中暑與心血管負擔風險;高齡者、幼兒、戶外工作者及慢性病患者較易受影響,也可能妨礙夜間休息。
- 能源與基礎設施:冷房需求及尖峰用電上升,增加電力系統負載與能源支出;高溫亦可能加速道路、建築材料及設備老化。
- 空氣品質:高溫可促進地表臭氧等光化學污染物生成,並可能加劇部分污染事件,使空污與熱暴露的健康風險疊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