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高普考高考三級 新聞(選試英文) 傳播理論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文化全球化(cultural globalization)、文化混雜化(cultural hybridization)、文化同質化(cultural homogenization),請說明這三組概念各自的意義為何?若要分析「韓流」在臺灣的存在與影響,請說明這三組概念中的哪一個概念比較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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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傳播理論與文化研究中「全球傳播與文化流動」(Global Communication and Cultural Flows)的核心範式。主要涉及以下理論架構與學者觀點:
- 文化全球化(Cultural Globalization):以 Anthony Giddens 的「時空壓縮/延伸」、John Tomlinson 的「複雜互連」(complex connectivity)與「去地域化」(deterritorialization),以及 Arjun Appadurai 的「全球文化流動五大景觀」(Ethnoscapes, Technoscapes, Financescapes, Mediascapes, Ideoscapes)為基礎,界定跨國界符號、價值與生活型態的網絡化流動。
- 文化同質化(Cultural Homogenization):源於 Herbert Schiller 的「文化帝國主義」(Cultural Imperialism)論述與 George Ritzer 的「麥當勞化」(McDonaldization),主張全球文化受強勢經濟體與跨國傳媒宰制,抹煞在地差異與文化多樣性,形成單一、標準化的全球文化形態。
- 文化混雜化(Cultural Hybridization):源於後殖民理論家 Homi Bhabha 的「第三空間」(Third Space)概念,以及 Jan Nederveen Pieterse 的「文化混雜」(cultural melange)論述與 Roland Robertson 的「全球在地化」(Glocalization),強調全球與在地文化相遇時的相互滲透、重組與拼貼,創造出全新的混種文化形式。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概念界定+實例檢驗」二階段申論題,採以下架構切入:
- 三概念之結構化對比(第一階段): 不將三個名詞視為孤立概念,而以「光譜關係」切入——「文化全球化」為宏觀結構與時空背景;「文化同質化」代表批判/悲觀取徑的「向心聚合」(趨同);「文化混雜化」則代表動態/受眾能動取徑的「離心重組」(雜揉)。
- 實例匹配與排除論證(第二階段): 針對「韓流在臺灣」的現象,逐一檢驗三者解釋力:
- 排除「文化全球化」做為最佳解:因為它僅指出宏觀背景,解釋力過於泛化,缺乏對在地動態與文化內涵轉變的微觀解釋力。
- 排除「文化同質化」做為最佳解:韓流本身即為非西方文化的跨國逆流(contra-flow),且臺灣閱聽人並未單向「被韓國文化同質化」,臺灣在地文化亦未被取代滅絕。
- 鎖定「文化混雜化」:從「韓流文本產製端的混雜」與「臺灣在地消費/再製端的混雜」雙重維度,論證混雜化具備最精準的解釋力。
概念深度剖析
一、文化全球化(Cultural Globalization)
- 內涵:指在全球網絡化、資本擴張與傳播科技帶動下,觀念、意義與文化產製品跨越國界自由流通的歷史進程。文化經驗不再侷限於特定地理疆域(即去地域化)。
- 本質特性:屬於「宏觀環境與結構條件」,涵蓋了同質化與混雜化等各種相遇進程,是全球互連的總體現象描述。
二、文化同質化(Cultural Homogenization)
- 內涵:主張全球化將使強勢文化(傳統上特指美式資本主義生活方式與大眾娛樂)橫掃全球,弱勢或在地本土文化因無法抵禦跨國集團的商業傾銷而萎縮,世界文化景觀因而趨於均質與單一。
- 理論局限:忽視非核心國家對全球文化的逆向輸出能力,並將閱聽人視為被動接受文化灌輸的對象,難以解釋全球文化的多樣變異。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何謂「議題設定理論」(agenda-setting theory)與「議題建構理論」(agenda-building theory),比較兩者的異同之處,並請舉實例(如有可能,請盡可能舉臺灣本地發生的實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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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大眾傳播學中「傳播效果論」與「政治傳播/政策制定」之核心架構,重點在於辨析「媒體對受眾的認知引導」與「多元行動者對議題源頭的競逐與政策轉化」:
- 議題設定理論(Agenda-Setting Theory):由 Maxwell McCombs 與 Donald Shaw 於 1972 年提出(Chapel Hill 研究)。主張大眾媒介的報導比重(媒體議題)會顯著影響閱聽人對該事件重要性的知覺(公眾議題)。其核心公式為:媒體不能決定受眾「怎麼想」(what to think),但能有效決定受眾「想什麼」(what to think about)。後續更開展出第二層次(屬性議題設定/框架效果)與第三層次(網絡議題設定,Network Agenda Setting)。
- 議題建構理論(Agenda-Building Theory):由 Cobb & Elder(1971, 1972)、Lang & Lang(1983)等人奠基。跳脫「媒體中心主義」,探討「誰設定了媒體的議題?」,研究政府、利益團體、公關人員、草根公民與媒介組織等多方行動者,如何透過資源動員、符號操弄與資訊補貼,將社會問題推升為媒體焦點,進而納入政府的「政策議程」(Policy Agenda)。
解題方法
本題屬傳播理論之經典申論題型,切入點應採「理論界定 維度對比 實例貫穿」三層推進:
- 分別定性:精確定義兩理論的源流、核心假設與因果鏈結,展示理論深度。
- 多維度矩陣比較:從「因果方向」、「研究焦點」、「核心行動者」、「終端目標」等維度對照異同,避免流於零散條列。
- 單一在地實例貫串論證:挑選具備「民間倡議 媒體聚焦 政策立法」完整歷程的臺灣本土時事(如「行人地獄」交通路權改革),分別套入兩理論模型,具體展示理論在現實情境中的解釋力。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申論題,非選擇題。就國家考試評分標準而言,閱卷委員針對各核心論述環節的檢驗標準與常見正誤判斷如下:
- 子題一:議題設定之定義
- 正確論述:必須點出「顯著性移轉(salience transfer)」及「認知層次(what to think about)」,並提及公眾議題與媒體議題之對應。
- 錯誤論述:誤將議題設定等同於「改變受眾的態度或立場(persuasion/what to think)」,或退回強力效果時期的「皮下注射論」。
- 子題二:議題建構之定義
- 正確論述:必須點出「回溯媒體議題的來源」以及連結「公眾、媒體、政策三者之動態循環」,強調政策議程(Policy Agenda)的達成。
- 錯誤論述:窄化為一般的「公關新聞稿發稿」或單純的「新聞產製常規」,忽略外部社會力量與國家機器角力的動態性。
- 子題三:兩者異同之比較
- 正確論述:能指出兩者非互斥而是「上下游互補關係」(議題建構是議題設定的前端與政策延伸)。
- 錯誤論述:視兩者為各自獨立、毫無關聯的斷裂理論,或未能區分兩者在因果流向上的根本差異。
- 子題四:臺灣在地實例
- 正確論述:選取之案例能同時切割並對應出「建構階段(多元力量使議題浮上檯面推向政策)」與「設定階段(媒體報導引導大眾認知排行)」。
- 錯誤論述:舉例模糊,僅籠統描述「新聞報很多、大家都在看」,未展現政策互動與倡議團體的作用機制。
解題技巧
- 時序流程定位法:牢記議題生命週期的四個節點: 議題建構涵蓋前端與後端整合;議題設定則專注於中段(媒體 公眾)的心理認知效果。
- 結構化表格呈現:申論題在比較異同處若能設計精準的對照架構,能大幅提升閱卷評分效率。
- 術語置入:適當帶出關鍵理論詞彙,如「顯著性(Salience)」、「資訊補貼(Information Subsidies)」、「政策之窗(Policy Window)」、「觸發事件(Triggering Event)」,展現專業答題深度。
【答案】
一、議題設定理論與議題建構理論之意涵
(一)議題設定理論(Agenda-Setting Theory)
- 理論源起與核心主張:由 McCombs 與 Shaw 於 1972 年根據美國總統大選研究提出。該理論主張大眾傳播媒介具有一種賦予議題重要性的功能;媒介對某些特定議題的大篇幅、顯著報導,將導致閱聽人將該議題視為社會上最重大的事件。
- 因果關係:理論強調「顯著性移轉(salience transfer)」,即「媒體議題(Media Agenda)」直接影響「公眾議題(Public Agenda)」。媒體無法直接支配閱聽人抱持何種立場與想法(what to think),但能決定閱聽人每天思考與討論的課題(what to think about)。
第 三 題25 分
在傳播理論中,「媒體自由」(media freedom)與「媒體問責」(media accountability)是衡量媒體績效表現(media performance)及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的兩個重要指標,請你說明這兩個概念的意涵為何?並請說明應該如何評估/評量媒體在自由與問責方面的績效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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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出自 Denis McQuail 的「媒體績效理論」(Media Performance Theory)與規範理論(Normative Theory)脈絡。評估大眾傳播媒體是否符合「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核心在於平衡「自由」與「責任」。命題涵蓋以下核心學理與機制:
- 媒體自由(Media Freedom):以自由主義報業理論為基底,結合以賽亞·伯林(Isaiah Berlin)之消極自由(免於政治與資本干預)與積極自由(多元發聲與公眾近用)。
- 媒體問責(Media Accountability):承襲 1947 年哈欽斯委員會(Hutchins Commission)之「社會責任論」(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經 McQuail 進一步定義為媒體必須向公眾「說明與承擔後果」(Answerability & Liability)的機制,以及 Claude-Jean Bertrand 提出的「媒體問責系統」(Media Accountability Systems, MAS)。
- 媒體績效評估指標:將抽象規範操作化為客觀評量構面(結構面、內容面、程序面/自律機制)。
解題方法
本題採「概念定義 核心價值 績效評估操作化指標」的三層論述結構:
- 第一部分:概念意涵解析
- 區分並並列說明「媒體自由」與「媒體問責」的理論緣起、消極/積極層次與核心目的。
- 點出兩者並非對立,而是「以自由為前提,以問責維繫公信」的互補關係。
- 第二部分:績效評估/評量指標構建
- 媒體自由之評估:從「結構與環境(外在體制)」與「內容與實踐(多元表現)」雙向度評量。
- 媒體問責之評估:從 McQuail 的「答辯性(Answerability)」與 Bertrand 的「MAS 體系(內部、專業同業、公眾參與)」建立評鑑量表。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答題重點在於不可流於口號式的名詞堆砌,必須將「評量/評估」轉化為傳播研究可操作化的指標(如:多樣性測量、申訴回應機制、編輯自主規約),展現考生兼具理論深度與實證研究方法之素養。
解題技巧
- 避免單一視角陷阱:談「自由」不可僅寫「政府不能言論審查」,必須補充「市場資本壟斷對自由的侵蝕」;談「問責」絕不能等同於「政府國家審查」,應強調「專業自律」與「公民社會監督」。
- 善用學者人名與專有名詞:適度標記 Denis McQuail、Hutchins Commission、Claude-Jean Bertrand(MAS)、新聞自由指數(RSF)等關鍵詞,奠定作答權威性。
- 區分法規與自律:涉及廣電監理法規(如通訊傳播基本法、廣播電視法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強調「法律規範為問責底線,專業自律與公民參與為問責核心」。
【答案】
一、「媒體自由」與「媒體問責」之意涵
(一) 媒體自由(Media Freedom)之意涵
「媒體自由」奠基於西方自由主義與民主憲政思維(如自由言論市場、第四權理論),指媒體作為獨立公共領域,在不受不當外力干涉下自主蒐集、產製與傳播資訊的權利。在傳播績效理論中,包含兩個層次:
- 消極自由(Negative Freedom):指媒體享有不受國家公權力預先審查、政治力操弄、司法威脅,以及免受商業資本力量(如廣告主、跨媒體集團壟斷)不當箝制的獨立性(Independence)。
- 積極自由(Positive Freedom):指媒體有能力實質反映社會多元價值、保障少數弱勢團體的近用權(Right of Access),並提供公民參與民主審議所需之完整、客觀與多樣化資訊(Diversity)。
第 四 題25 分
面對「假新聞」(fake news)或「不實資訊」(mis-/dis-information)氾濫,政府行政機關應該如何因應?請說明具體可行且兼顧人權保障(包括言論自由權利)之處理機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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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在於「國家權力管制不實資訊的憲法界限」與「現代傳播生態下的多方共管治理機制」,涉及傳播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的科際整合:
- 資訊混亂類型學(Information Disorder): 依據學者 Claire Wardle 與 Hossein Derakhshan 之界定,當代不實資訊分為三類:
- 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內容不實,但散布者主觀上無惡意或害人之意(如民眾出於善意的誤傳)。
- 虛假資訊/假訊息(Dis-information):明知內容虛假,且主觀上具有惡意、刻意製造並散布,旨在牟利、操縱政治或造成實質公共危害。
- 惡意真實資訊(Mal-information):內容雖為真實,但散布目的旨在傷害個人或國家利益(如惡意洩漏隱私、駭客竊密散布)。 行政機關因應之重點應聚焦於具惡意與危害性的 Dis-information,而非全面壓制各類非主流或未經證實之言論。
- 言論自由之憲法保障界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憲政實務為準):
- 憲法第 11 條言論自由:保障言論自由之目的在於追求真理、健全民主程序與實現自我。行政機關不得以「真理部」自居,專斷認定言論內容真偽。
- 司法院釋字第 509 號解釋:揭示「合理查證原則」,言論發表人雖不能證明其言論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受言論自由保障。
- 事前審查禁止原則與比例原則(憲法第 23 條):行政機關若逕行採取事前限制或封鎖、下架言論,極易引發「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除非符合最嚴格之合憲審查標準,否則行政管制手段應優先採取侵害最小者。
- (法規註記:本題以民國 111 年法規環境為準;其後主管機關雖研議修正相關數位治理與防詐法規,但答題架構仍以 111 年憲政基準與現行各別法律責任為根基。)
- 傳播理論基礎:
- 思想自由市場(Marketplace of Ideas):最高法院大法官 Louis Brandeis 於判詞中指出的名言「補救之道應是更多的言論,而非強制沉默」(More speech, not enforced silence)。
- 公共領域與社會責任論(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強調大眾媒體與資訊平台在追求言論自由的同時,負有維護公共利益、自律與事實查證的倫理責任。
- 免疫理論(Inoculation Theory / Prebunking):透過提升受眾的媒體與數位素養,讓公眾預先接觸不實訊息的手法並建立批判思考能力,形成認知抵抗力。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申論型政策與法理探討題」,解題切入點必須兼顧「防制資訊危害的實效性」與「民主憲政言論自由之人權防線」,具體步驟如下:
- 破題界定範疇:首先區分「錯誤資訊」與「假訊息(虛假資訊)」,點明行政機關管制的對象必須限縮於具備「明知不實、具主觀惡意、造成實質且不可逆之公共危害」之範疇,避免打擊面過廣。
- 指出民主困境與人權紅線:分析行政機關直接管制言論的潛在風險(公權力球員兼裁判、破壞權力分立、侵害憲法第 11 條保障與引發寒蟬效應)。
- 建構多層次因應機制(分流因應):從「政府自身溝通(透明與即時)」、「公私協力治理(事證查核與平台責任)」、「賦權公民(媒體素養)」以及「法治救濟(正當法律程序與司法保留)」四個維度,提出具體可行的配套方案。
選項分析
本題雖為申論題,但考生在提出因應措施時,實質上是在數種「政策取向與治理模式」中進行評估與選擇。各取向的合憲性與可行性分析如下:
- 取向一:行政機關直接享有認定權,並得逕行封鎖網站或命令下架(錯誤/不可行路徑) 此模式賦予行政官僚審查言論真實性的權力,嚴重違反司法院解釋揭示之事前審查禁止原則,使政府淪為言論審查者,扼殺民主公共領域的多元辯論,具有極高違憲風險。
- 取向二:徹底放任、完全依賴傳統思想自由市場機制(不足/消極路徑) 在演算法推薦、同溫層回音室效應(Echo Chambers)及境外資訊戰的影響下,不實資訊傳播速度遠快於事實澄清,單純放任自由市場自我除錯已產生「市場失靈」,無法抵禦針對公共衛生、關鍵基礎設施或國安層面的惡意操縱。
- 取向三:共管治理(Co-regulation)與「以更多真實言論抗衡不實資訊」(正確/最優解路徑) 政府不直接擔任內容裁判,而是落實資訊公開與即時澄清;支持獨立第三方事實查核生態系;要求大型數位平台提高演算法與廣告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