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高普考高考三級 新聞(選試英文) 傳播理論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何謂創新傳佈(Diffusion of Innovation)理論?(10 分)
如何運用此理論於推動成人的「數位媒體素養教育」?(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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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創新傳佈(Diffusion of Innovation)理論主要由 Everett M. Rogers 系統化,用來說明一項創新如何經由特定管道,隨時間在某一社會系統中傳播,並被成員採用。此處的「創新」不必是全新的科技;只要個人或群體認為它是新的觀念、做法或事物,即屬之。
理論可從四項要素掌握:
- 創新:被認為具有新穎性的觀念、做法或技術。
- 傳播管道:訊息由來源傳至接受者的途徑,包括大眾傳播與人際傳播。
- 時間:包括個人由知悉到採用的決策歷程,以及創新在群體中的擴散速度。
- 社會系統:具有共同規範、關係網絡或制度安排的群體,是創新傳佈的範圍。
創新是否容易被採用,常取決於五項知覺屬性:
- 相對優勢:使用此創新是否比原有做法更有利。
- 相容性:是否符合使用者的需求、經驗與價值觀。
- 複雜性:使用者是否認為難以理解或操作;複雜性越高,採用越不易。
- 可試用性:是否能以有限成本先行嘗試。
- 可觀察性:使用成果是否容易被看見、理解與分享。
個人採用創新的決策歷程,通常包括知悉、說服、決策、執行、確認五階段。依採用時間,採用者可分為創新者、早期採用者、早期多數、晚期多數、落後者。其中早期採用者通常具有社會影響力,能協助創新取得群體認同;但採用者分類描述的是採用時間,不代表能力或價值高低。
解題方法
本題分為「說明理論」與「應用理論」兩部分。作答時,先以「四項傳佈要素、五項創新屬性、採用歷程與採用者類別」建立理論架構,再把成人數位媒體素養教育視為一項創新,依成人需求與生活情境設計推動方式。這樣能避免只羅列理論名詞,卻沒有說明如何落實。
理論運用於成人數位媒體素養教育
一、界定創新與目標社會系統
將成人數位媒體素養教育界定為一套可學習、可實踐的能力,例如查證訊息來源、辨識錯假訊息、理解演算法推薦、保護個人資料,以及負責任地參與網路公共討論。目標對象可依年齡、職業、數位使用經驗、教育程度與生活需求分群,據以調整教材與教學方式。
二、降低採用門檻,強化五項創新屬性
- 提升相對優勢:從成人熟悉的情境切入,例如辨識詐騙訊息、查核健康資訊或確認社群平台上的公共議題內容,呈現所學如何降低受騙風險、提升判斷品質。
- 提高相容性:連結學員既有媒體使用習慣與生活經驗,採用在地案例及其常用的平台和裝置,讓課程符合成人實際需求。
- 降低複雜性:將查證流程拆成清楚、可重複的步驟,使用易懂語言、圖像示範與操作指引,並安排分層課程,照顧數位能力差異。
第 二 題25 分
公共媒體與政府媒體有何不同?請就所有權、董事會組成、資金,以及與觀眾關係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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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共媒體與政府媒體在媒體所有權、治理自主性、財源及公共責任上的差異。判斷關鍵不是「政府有沒有出錢」,而是媒體是否受政府直接控制,以及其編輯與營運是否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公共媒體以服務全體公民為目的,應具有制度上的編輯與營運自主;政府媒體則由政府持有或控制,通常承擔政府政策傳達、政令宣導或國家形象傳播等任務。公共媒體可以接受政府經費,但政府出資本身不等於政府媒體。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基金會的設立宗旨與公共服務任務,並規範其董事會及政府捐贈經費;這些規範可作為說明台灣公共媒體制度的例子。
解題方法
依題目指定的四個面向逐項比較,並在每一項指出權力歸屬及其對媒體自主與公共責任的影響。作答時可用「公共媒體服務公眾、政府媒體服務政府」作為主軸,再補充公視的制度安排,避免將政府出資直接等同政府控制。
四個面向比較
| 面向 | 公共媒體 | 政府媒體 |
|---|---|---|
| 所有權 | 以公眾利益為依歸,通常由依法設立的公共機構或基金會持有、經營,屬公共服務制度的一環。其資產與使命不應由執政者視為政黨或政府的私有工具。 | 由政府機關、國營機構或政府控制的組織持有、經營;政府對其政策方向、人事或資源配置具有較直接的控制力。 |
| 董事會組成 | 董事會應具有代表性及專業性,並透過制度設計降低單一政府或政黨的控制,維持媒體自主。以台灣公視為例,《公共電視法》第 13 條規定董事由法定程序產生,並納入社會公正人士審查、員工代表、專業與族群代表性,以及政黨人數限制。 |
第 三 題25 分
在國際自由貿易的談判中,有的國家提出「文化免議」(cultural exception)的原則,並限制外國內容在本國戲院與電視的播映。請用文化帝國主義的理論闡述此原則的精神及相關的管制,例如歐盟對於數位串流影音服務 Netflix 與 Amazon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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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文化帝國主義」如何解釋國家在自由貿易談判中主張「文化免議」(cultural exception),以及此一理念如何延伸至串流影音平台的內容管制。
文化產品除了具有商品價值,也承載語言、價值觀、生活方式與集體認同。電影、電視節目若只依市場競爭力自由流通,資本與產製規模較大的國家,其內容較容易占據他國市場;本國作品則可能因缺乏資金、曝光與發行管道而逐漸邊緣化。文化例外主張,文化產品不應完全等同一般商品處理,各國可以保留文化政策空間,以維護文化多樣性及本土文化產製能力。
文化帝國主義理論指出,強勢國家或跨國媒體企業透過媒體產品、資本、技術與發行網絡,將其文化形式和價值觀大量輸出,造成國際傳播流量不均,使弱勢社會依賴外來內容,甚至影響本地的文化認同、消費模式與價值判斷。文化影響並非只靠政治強制,也可能透過娛樂內容與日常媒體消費持續發生。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理論診斷—政策目的—政策工具—平衡原則」四步展開:
- 理論診斷:指出國際影音市場存在產製、資本及通路的不對稱,強勢文化可能透過大量出口內容主導市場。
- 政策目的:說明文化例外旨在維護文化多樣性、語言與在地認同,並保障本國創作者及產業的生存空間。
- 政策工具:列舉外國內容配額、國內作品播映比例、補助本土製作、公共媒體支持,以及要求境外串流服務提供或投資本地作品等措施。
- 平衡原則:說明管制須符合比例與公平原則,避免以文化保護之名排除交流、限制表意自由,或形成無正當理由的市場歧視。
國際法制背景可提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其肯認國家有權採取政策措施保護與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同時要求尊重人權、表意自由及文化交流。文化例外的精神不是主張文化封閉,而是反對把文化完全化約為一般貿易商品,並追求較平衡的文化流通。
歐盟對 Netflix、Amazon 等串流服務的要求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歐盟《影音媒體服務指令》(Audiovisual Media Services Directive, AVMSD)經 2018 年修正後,將隨選影音服務納入文化多樣性政策框架。指令第 13 條要求會員國確保其管轄下的隨選影音服務,在節目目錄中至少有 30% 為歐洲作品,並確保這些作品具有適當的「顯著性」(prominence),讓觀眾有機會發現和接觸,而非僅把作品放在目錄深處。
第 四 題25 分
在平台化(Platformization)時代,Google、Meta 等跨國科技巨頭被學者稱為「數位霸主」(Digital Lords)。請從傳播政治經濟學的視野,深入剖析這些跨國平台對當代新聞業在「產製流程」、「營收分配」與「資料控制」三個面向帶來哪些結構性的影響與不對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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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傳播政治經濟學如何分析平台化時代的新聞業。核心不在於平台是否提供便利工具,而在於平台掌握了新聞流通所依賴的基礎設施、受眾入口與資料資源,因而能重新安排新聞的產製條件、廣告收入分配與資訊控制權。
「平台化」是指數位平台的技術架構、商業模式與治理規則,逐漸滲入各類社會與產業活動。「數位霸主」(Digital Lords)則用來描述大型平台憑藉規模、網絡效應及對關鍵數位基礎設施的控制,取得近似「守門人」的權力。新聞機構雖仍負責採訪與編輯,卻愈來愈依賴平台觸及受眾、投放廣告及取得使用者資料。
政治經濟學的分析重點,是追問誰擁有資源、誰制定規則、誰取得收益,以及誰承擔成本。依此可從產製流程、營收分配與資料控制三面向作答。
解題方法
可採「產製—分配—控制」的三段式架構:先說明平台如何介入新聞的製作與流通,再分析廣告價值如何分配,最後指出資料與治理權力落在誰手上。每一面向都要同時寫出新聞業的依賴,以及平台與新聞機構之間的不對等關係,才能呈現題目所問的結構性影響。
一、產製流程:平台規則介入新聞的能見度與工作方式
平台透過搜尋引擎、社群動態牆、影音服務及推薦系統,成為新聞觸及受眾的重要入口。新聞機構為爭取點閱、分享與流量,會配合搜尋排序、演算法推薦、熱門議題與內容格式調整標題、發布時間、版型及影音策略。平台因此不必直接編輯新聞內容,也能藉由決定內容的排序和曝光,影響哪些新聞較容易被看見。
這造成幾項不對等:
- 編輯自主受平台規則牽動:新聞機構仍負責採訪與編輯,但內容能否觸及受眾,常受到平台排序與推薦規則影響。
- 產製流程朝流量指標調整:點閱、互動與停留時間成為重要績效指標,可能使新聞室優先追逐容易帶來流量的議題、標題或形式,壓縮公共議題與深度報導的資源。
- 平台掌握規則制定權:平台可以更改演算法、服務政策或內容分發方式,新聞業卻往往難以充分了解變動原因,也難以參與規則制定。
- 新聞工作更加即時且依賴平台工具:即時發布、多平台經營與成效監測增加工作壓力,平台工具提高了觸及效率,也使新聞機構承受更多適應成本。
因此,平台並非只提供中立的傳播管道;其技術設計與商業目標會成為新聞產製環境的一部分。
二、營收分配:流量與廣告價值向平台集中
平台掌握大量受眾注意力與廣告交易機制,可以彙整使用者資料、精準投放廣告,並在數位廣告市場占有強勢位置。新聞機構雖提供吸引受眾的內容,卻不一定能取得與其內容價值相稱的廣告收益;受眾透過平台接觸新聞時,平台也可能掌握廣告版位、定價、交易與成效衡量的關鍵環節。
其結構性不對等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