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高普考高考三級 採礦工程 礦山評估與礦場設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一、露天大理石礦場使用油壓鏟裝機(hydraulic excavator, back hoe)及卡車進行鏟裝運輸作業。卡車運送礦石一趟的總運輸週期時間(cycle time),包括裝載、卸料及返回原裝載點,請說明可細分為哪些作業及單一作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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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露天採礦工程中「鏟裝與運輸系統(Load and Haul System)」之**卡車運輸週期時間(Truck Cycle Time, )**之分析與計算架構。
- 週期時間定義:卡車自裝載點開始排隊、就位、裝載,經重車行駛至卸料場,完成就位與傾卸後,空車折返原裝載點並準備接受下一次裝載之完整封閉迴路所需時間。
- 時間結構分類:礦山工程實務上通常將總週期時間區分為兩大類:
- 固定時間(Fixed Time, ):與行駛距離關聯較小之操作時間,包括調頭就位、裝載、卸料等。
- 可變時間(Variable Time, ):直接隨運輸距離、道路坡度、路面狀況與車速增減之時間,包括重車行駛與空車返回。
- 相關重要公式:
- 總週期時間: (式中 為非計畫性或調度引起之等候時間)
- 裝載時間(以油壓鏟裝機作業為基準): 式中: 為裝滿卡車所需之挖斗次數(), 為油壓反鏟(backhoe)之單斗循環時間(挖掘、迴轉、卸入車斗、迴轉復位)。
解題方法
依據露天礦場卡車運行流程,自「裝載點」依時序推進至「卸料點」,再返回「裝載點」,可將一趟完整的總運輸週期時間(Cycle Time, )細分為下列六項單一作業時間:
1. 裝載點調頭與就位時間(Spotting Time at Loading Point, )
- 作業內容:卡車抵達油壓鏟裝機旁時,配合挖掘面與鏟裝機作業範圍,進行轉向、倒車至最佳受料位置,並煞車定位等待裝料的時間。
- 單一作業時間特性:屬固定時間。視場地開闊度、地面平整度及駕駛技術而定,一般約為 分鐘。油壓反鏟若採「雙側裝載(double spotting)」,可大幅縮減此項時間。
2. 裝載作業時間(Loading Time, )
- 作業內容:油壓鏟裝機將大理石爆破塊料挖取並傾入卡車車斗,直至達到額定載量(噸位或容量)所需的時間。
- 單一作業時間特性:屬固定時間。決定於卡車車斗容量與反鏟挖斗容量之配比(斗數 ,通常設計為 斗)及單斗挖掘週期時間。 大理石硬度較高、塊度較大時,挖掘與擺放需防衝擊,單斗週期多介於 秒,總裝載時間多落於 分鐘。
3. 重車行駛時間(Haul Time / Travel Loaded, )
- 作業內容:卡車載滿大理石礦石後,自採掘面起步、加速,沿礦場道路經各分層階盤(benches)及聯外便道,爬坡運送至指定卸料點(如碎礦廠或儲礦堆場)的時間。
- 單一作業時間特性:屬可變時間。時間長短取決於運距 、平均重車時速 (受滿載車重、引擎驅動馬力、道路坡度阻力及滾動阻力影響): ( 為起步加減速損失時間)。
4. 卸料點調頭、就位與傾卸時間(Dumping and Spotting Time, )
- 可再細分為兩項細部單一動作:
- 卸料調頭與就位時間():在碎礦機料斗口或排土場邊緣倒車定位的時間。
第 二 題25 分
二、露天大理石礦場的階段爆破設計,請列出可控制的爆破參數及不可控制的爆破參數,並請列出評估爆破成果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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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露天採礦工程中「階段爆破(Bench Blasting)設計」的系統性理論。露天礦場爆破設計的核心目標,是在特定的自然賦存條件下,透過人為工程參數的調整與最佳化,達成預期的岩石碎裂度、適宜的挖掘爆堆形態,並同時將爆破產生的震動、飛石、空氣超壓等危害控制在安全容許範圍內。
依據爆破工程學(如 Konya、Langefors & Kihlström 之爆破設計理論)與實務操作,相關參數依「工程人員是否具備主動調整控制權」劃分為:
- 可控制參數(Controllable Parameters):工程設計人員能藉由計算、規格選用或施工方法直接設定之變數(如孔網幾何尺寸、炸藥性質、裝藥結構、起爆微差時序等)。
- 不可控制參數(Uncontrollable Parameters):礦區天然賦存的地質、岩石力學、水文及氣象環境,屬客觀存在之約束邊界條件,工程人員無法變更,僅能被動調查並據以配合調整設計。
- 爆破成果評估項目(Blast Performance Evaluation):衡量爆破是否達到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安全合規之多元量化與質化指標。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申論題,答題架構應秉持「邏輯分類、全盤涵蓋、層次分明」之原則:
- 可控制參數:依照「幾何空間配置」、「炸藥與裝藥設計」、「起爆與時間控制」三大面向分類條列,展現紮實的工程設計思維。
- 不可控制參數:依照「岩石材料力學」、「地質構造與弱面」、「水文環境」、「外部周邊條件」分類說明。
- 爆破成果評估:區分為「生產技術指標」(破裂度、爆堆形態、工作面平整度)、「安全與環境效應指標」(震動、飛石、爆音)以及「經濟效益指標」,由內而外完整回答。
解題技巧
- 答題結構化(矩陣思維):切忌雜亂無章地堆砌名詞。將參數分類為「幾何、能量、時序」與「地質、水文、構造」,閱卷委員能在短時間內對應評分標準給出高分。
- 切合大理石礦場特性:大理石為沉積碳酸鹽岩經變質作用形成,通常具顯著的層理、解理或裂隙節理,且大理石多用於水泥原料或石材骨材。在答題中點出「地質不連續面」與「過粉碎/大塊控制」可凸顯專業背景。
- 避免常見盲點:
- 容易遺漏「起爆延時(Delay timing)」與「裝藥結構(Decking)」等可控制參數。
- 評估成果時往往只寫「岩石碎得好不好」,忽略了殘壁穩定度(後衝破壞 Backbreak)、底盤平整度(根底 Toe)及環境振動危害(PPV)。
【答案】
一、可控制的爆破參數(Controllable Blasting Parameters)
工程人員可藉由設計、計算及施工操作主動調整之參數,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 幾何參數(Blast Geometry):
- 階高(Bench Height, ):階段垂直高度。
- 鑽孔直徑(Hole Diameter, ):鑽頭規格大小。
- 最小抵抗線(Burden, ):藥包至臨空面之最短垂直距離(包含第一排實際抵抗線與排間抵抗線)。
- 孔距(Spacing, ):同排相鄰兩鑽孔間的距離。
- 鑽孔深度(Hole Depth, )與傾角(Hole Inclination):垂直孔或傾斜孔之長度與角度。
- 超鑽深度(Subdrilling, ):為消除底盤根底而在設計階層底板以下額外鑽鑿之深度。
- 填塞長度(Stemming Length, )及填塞材料:孔口未裝藥段之長度及回填粒料材質(如岩屑、碎石)。
- 孔網排佈型式:方格形(Square)、矩形(Rectangular)或交錯梅花形(Staggered)。
- 炸藥與裝藥參數(Explosive and Loading Parameters):
- 炸藥種類與特性:爆速(VOD)、密度、爆熱、抗水性(如 ANFO 粒狀炸藥、乳膠炸藥 Emulsion)。
- 裝藥結構(Charge Configuration):連續裝藥、分段空氣間隔裝藥(Air-decking)或分層裝藥(Decking)。
- 偶合比(Decoupling Ratio):藥卷直徑與鑽孔孔徑之比值(全偶合或解偶合)。
- 火藥係數/單位炸藥消耗量(Powder Factor, ):每立方公尺或每公噸岩石所消耗之炸藥量( 或 )。
- 起爆藥包(Primer/Booster)位置:孔底正向起爆、頂部逆向起爆或雙向起爆。
- 起爆與時間參數(Initiation and Timing Parameters):
- 起爆順序與開向:單排順序、V型起爆、梯型起爆等臨空面推展方向。
第 三 題25 分
三、請解釋下列地球物理探勘的方法,並舉例說明各方法適合探勘的礦床。
(一) 自然電位法(Self-potential method)
(二) 誘導分極法(Induced polarization method)
(三) 重力法(Gravitational method)
(四) 電磁法(Electromagnetic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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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金屬與非金屬礦床探勘中「地球物理探勘(Geophysical Prospecting)」四大主流電法、重力法之核心學理與實務應用的掌握度。核心評分點在於:
- 物性對比(Physical Property Contrast):地體與圍岩之間必須存在明確的物性差異(電位差、極化率、密度對比、導電率/導磁率)。
- 場源性質:區分被動源場(自然存在的天然場,如自然電位、重力)與主動源場(人工激發場,如誘導分極、電磁感應)。
- 礦床賦存狀態與物探方法的適配性:精確指出該方法適合探勘何種結構產狀(如塊狀 vs. 浸染狀)及特定工業礦床成因類型。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申論型問答題,作答時切忌僅作空泛的名詞釋義。採高分答題架構應包含兩大部分:
- 方法原理:簡述物理/電化學機制、場源類別、觀測參數與異常響應特徵(輔以關鍵物理公式說明)。
- 適用礦床與實例:明確點出礦床產狀(塊狀/浸染狀)、代表性礦石類型(如黃鐵礦、黃銅礦、磁鐵礦等)及代表性礦床成因模式(如斑岩型、VMS型、層狀岩漿侵入型)。
解題技巧
- 「產狀與物性」精準配對記憶訣竅:
- 自然電位法(SP):關鍵字為「天然電池、氧化還原、負異常」。專攻淺部埋藏且具水文地下水面貫穿的塊狀硫化物礦體。
- 誘導分極法(IP):關鍵字為「過電壓、放電延遲、充放電效應」。是探勘**低品位浸染狀硫化物(特別是斑岩銅/鉬礦)**最具專一性的利器(電阻率法無效時,IP 是唯一首選)。
- 重力法(Gravitational):關鍵字為「密度對比 、布蓋異常」。專攻賦存於低密度圍岩中的高密度塊狀金屬礦體(如鐵、鉻、重晶石),或引發負異常的鹽丘(伴生鉀鹽、石油)。
- 電磁法(EM):關鍵字為「法拉第電磁感應、渦電流、良導體」。空載與地面均適用,專攻導電連續性佳的塊狀硫化物(VMS、鎳銅礦)及石墨礦。
- 常見陷阱與評分地雷:
- 切勿將「浸染狀礦床」寫入 SP 或常規 EM 的主要探勘目標。浸染狀礦粒彼此不導通,無法形成宏觀回路或強導電體,在此類礦床中 SP 與 EM 訊號極微弱,唯有 IP 才能誘發強烈界面極化。
- 重力法量測的是重力加速度異常(,單位為 ),答題時應註明異常係來自於剩餘質量(),勿僅寫「測量地心引力」。
【答案】
(一) 自然電位法(Self-potential method, SP)
- 方法解釋:
- 原理機制:自然電位法屬於被動源電法。無需人工通電,利用地表設置的非極化電極(如硫酸銅陶罐電極 ),量測地下因自然化學與物理作用產生的自發性天然直流電位差(單位為 )。
- 成因機制:主要電位來源包括:
- 動電位(Streaming potential):地下水流經多孔隙介質時,因雙電層剪切產生的過濾電位。
- 擴散電位與接觸電位(Diffusion & Junction potential):地層間孔隙水離子濃度不同所引發。
- 氧化還原電位(Mineralization potential):電子導電性礦體貫穿地下水面(潛水面)時,水面以上為氧化環境、水面以下為還原環境,礦體本身充當自然「化學電池」傳輸電子,在礦體上方地表形成顯著的負自然電位異常(通常介於 至 )。
- 適合探勘之礦床與實例:
- 塊狀硫化金屬礦床:特別是埋藏淺、連續性佳且切穿地下水位的熱液型或火山成因塊狀硫化物(VMS)礦床,如黃鐵礦(Pyrite)、黃銅礦(Chalcopyrite)、**磁黃鐵礦(Pyrrhotite)**礦床。
- 石墨礦床(Graphite deposits):微晶或鱗片狀聚集且連續的石墨礦體具優良電子導電性,能產生強度極高的天然自發極化負異常。
(二) 誘導分極法(Induced polarization method, IP)
- 方法解釋:
- 原理機制:誘導分極法屬於主動源電法。在地表向地下通入人為電流,當供電切斷瞬間,地下介質與金屬礦粒周圍的電位並非瞬間降為零,而是呈現微弱且隨時間緩慢衰減的二次電位(放電現象);或當以不同頻率交流電激發時,介質呈現視電阻率隨頻率變化的頻散現象。
- 極化機制:
- 電極極化(Electrode polarization / 過電壓效應):當電子導體(金屬硫化物顆粒)與離子導體(岩石孔隙水)接觸時,外加電流中斷後於顆粒表面累積電荷所釋放的弛豫電位。
第 四 題25 分
四、針對一非金屬礦床之開發,請詳述在選擇開採方法時必須考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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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評量考生在礦山評估與規劃初期,針對「非金屬礦床(Non-metallic Mineral Deposits)」之特性,進行**採礦方法選擇(Mining Method Selection)**之系統化綜合分析能力。
採礦方法主要劃分為**露天採礦(Surface Mining)與地下採礦(Underground Mining)**兩大類。選擇採礦方法並非單純考量開採成本,而是一項受地質幾何、岩體力學、產品規格、經濟運銷、安全水保與法規制約的多準則決策程序。
非金屬礦床(如大理石、石灰石、花崗岩、矽石、黏土、石膏、滑石等)與金屬礦床相比,具有以下核心本質差異:
- 產品價值型態兩極化:
- 大宗散貨(Bulk Materials,如碎石、水泥用石灰石):單位價值低、需求量極大、運輸成本敏感度極高,採礦極度依賴規模經濟與低成本之露天開採。
- 裝飾/建築石材(Dimension Stone,如大理石荒料、花崗岩板材):注重塊度完整性與裝飾外觀,嚴格禁止爆破震裂,需採用鋸切或劈裂等保護性開採方法。
- 選礦富集度限制:非金屬礦多數以原礦或經簡單破碎、分級後直接銷售,或作為化學原料,其原礦之物理完整度(荒料率)與化學成分均勻性(配礦能力)直接決定市場價值。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系統評估申論題,答題架構應由**「微觀地質條件」逐步推展至「宏觀經濟與法規環境」。為取得高分,不可僅條列泛泛的通用採礦因素,必須緊扣「非金屬礦」之專屬特性**(如荒料率、粉塵、覆土比、大宗運費、景觀維護),依序從以下六大面向切入展開:
- 礦體賦存幾何特性(幾何條件)
- 礦石與圍岩之岩體力學特性(力學條件)
- 非金屬礦產之品質規格與加工需求(品質條件)
- 經濟效益與市場運銷條件(經濟條件)
- 水文地質與工程環境條件(環境條件)
- 法規限制、安全規範與社會接受度(法制條件)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無客觀選項。國考閱卷評分著重於分類邏輯的完整性、各因素之因果推導論述,以及是否能具體舉出非金屬礦(如石灰石、飾面石材)之實務案例。若僅泛論金屬礦模式而忽略非金屬礦的產品物理規格與運費特性,將無法獲得上位分數。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與構面架構: 解題時可記誦**「幾、力、質、經、環、法」**六字訣:
- 幾:幾何產狀(厚度、傾角、埋深、形狀)。
- 力:岩石力學(強度、節理、邊坡穩定、自立時間)。
- 質:品質與加工要求(荒料完整率、化學純度、粉碎度)。
- 經:經濟技術(產能、剝採比、單位價值、運費)。
- 環:水文與地表環境(地下水、地表景觀、水土保持)。
- 法:法規安全(礦業法、環評、安全距離、保安礦柱)。
- 經濟分水嶺公式應用: 在討論露天與地下採礦之取捨時,適度引入**經濟平衡剝採比(Breakeven Stripping Ratio, )**之觀念,展現定量評估之專業深度: 其中:
- :地下採礦單位礦石之開採成本(元/噸)
- :露天採礦單位礦石之開採成本(不含剝土)(元/噸)
- :單位剝土量之剝除成本(元/立方公尺或元/噸) 當實質剝採比(Stripping Ratio, )小於 時,優先選擇露天開採;反之則應評估地下開採或停止開採。
- 法規基準提醒: 涉及我國法規引用,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法規為準(如《礦業法》、《水土保持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礦場安全法》)。(現行《礦業法》已於民國 112 年進行大幅修正,加嚴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及環評補辦程序,解題仍以客觀工程與命題核心學理為主)。
【答案】
在評估非金屬礦床之開發並決定採礦方法(如山坡露天階梯式採礦、平地露天開採、地下房柱採礦法或充填採礦法)時,必須全面考量以下六大核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