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觀光行政(選試觀光日語) 觀光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試述觀光系統的架構、組成要素,及組成要素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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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觀光學之基石理論——「觀光系統理論」(Tourism System Theory)。最經典且為國家考試評分標準範本者,為學者尼爾・雷柏(Neil Leiper, 1979, 1990)所提出之「全觀式觀光系統」(Whole Tourism System)。該理論以系統論(Systems Theory)為基礎,將觀光視為一個由「人的要素」、「地理要素」、「產業要素」相互交織,並置於更廣泛「外在環境」中的開放、動態有機整體。
解題方法
- 切入視角:採系統論的宏觀角度切入。觀光並非單純的「景點遊覽」或「單一產業」,而是一連串連續的空間流動與服務鏈結。
- 答題架構:
- 先破題提出雷柏(Neil Leiper)之觀光系統模型架構,勾勒系統全貌。
- 分點條列「三大基本組成要素」(觀光客、地理區域、觀光產業)之具體內涵與細部劃分。
- 深度闡述「各要素之間的動態互動關係」(包括推拉機制、時空流動、產業分工串聯及外在環境的相互反饋)。
- 論述邏輯:層次分明,由靜態架構(組件為何)導向動態運行(如何互動),展現考生具備完整的體系化觀念。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依閱卷評分規準,答題重點與常見得分落差分析如下:
- 完整答出三大要素(人、地理、產業):屬基礎門檻分數。若僅寫「食衣住行育樂」或單純描述景點與遊客,忽略「客源地」與「途經地區」,分數將落在及格邊緣。
- 納入外在環境脈絡(社會、經濟、政治、科技、生態):屬高分關鍵,能證明考生理解此系統為一「開放系統」(Open System)。
- 要素間關係之論述深度:必須提及觀光客的空間位移(推拉力)、資訊與資金的反向流動,以及各區段產業的串聯整合,若僅列出要素而未交代關係,將被大幅扣分。
解題技巧
- 名詞標準化:英文縮寫與專有名詞務必精準並陳,如客源地(TGR)、途經地區(TRR)、目的地(TDR),能顯著提高閱卷老師的專業認同。
- 圖示化思考:在正式試卷上可畫出「全觀式觀光系統圖」(以箭頭標示自 TGR 經 TRR 至 TDR,再回流 TGR 的循環動線,外圈標示環境脈絡),版面結構更加吸睛。
- 避免目的地本位主義陷阱:常見失分陷阱是將所有篇幅放在「目的地(TDR)」的開發與管理,忽略了觀光行為的源頭在「客源地(TGR)」,而交通動脈在「途經地區(TRR)」。
【答案】
一、觀光系統的架構
依據學者尼爾・雷柏(Neil Leiper)所建構之「全觀式觀光系統」(Whole Tourism System),觀光系統是一套由人、空間與產業緊密交織的開放系統(Open System)。其架構可分為核心運作體系與外部環境層次:
- 核心運作架構:以「觀光客」為行為主體,在「客源地」、「途經地區」與「目的地」三個地理空間區間中產生循環位移,並由分布於各區間的「觀光產業」提供軟硬體支援。
- 外在環境脈絡:整體系統並非封閉運作,而是持續與外部的自然生態、政治法律、社會文化、總體經濟及科技發展等外在環境進行能量、資訊與資源的交換。
二、觀光系統之組成要素
雷柏將觀光系統歸納為三大核心組成要素:
(一)人的要素:觀光客(Tourists)
觀光客是觀光系統的驅動主體與消費核心。指離開其慣常居住地,前往異地停留至少二十四小時、從事非支薪目的活動的個人。觀光客具有心理動機、休閒需求與經濟消費力,其行為貫穿整個系統的起點、過程與終點。
第 二 題25 分
試以民營之旅遊目的地為對象,說明其永續經營所需考慮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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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永續觀光」(Sustainable Tourism)理論於微觀事業體(民營企業)之實務應用能力。
- 永續觀光之核心定義:依據世界觀光組織(UNWTO)定義,永續觀光應充分考量當前與未來的經濟、社會文化及環境衝擊,並滿足遊客、產業、環境及在地社區之多元需求。
- 三重底線理論(Triple Bottom Line, TBL):永續經營必須立足於經濟永續(Profit)、環境永續(Planet)、社會文化永續(People)三大基石,且民營機構需額外兼顧企業營運治理與風險承載能力。
- 民營旅遊目的地(Private Tourism Destination)之特性:如民營主題樂園、休閒渡假村、觀光工廠、民間休閒農場等,具備「自負盈虧、重視投資報酬率、資產專用性高」等商業特質,在追求營利的同時,必須承擔在地環境保護與企業社會責任(CSR/ESG)。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民營觀光遊樂設施及風景區開發營運,受《發展觀光條例》、《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規範約束。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之觀光學申論題,解題切入點應採「立足微觀企業、呼應宏觀永續」之雙層架構:
- 破題定位:點明「民營」旅遊目的地與公營景點的最大差異在於「財務可持續性與市場競爭力」。若企業無法獲利生存,遑論環境保育與社區回饋。
- 本論開展:以經典「三重底線(經濟、環境、社會文化)」為主軸,輔以「營運治理與危機管理」作為第四支柱,建構完整四維度架構(4P:Profit, Planet, People, Practice/Governance),展現答題的深度與完整度。
- 各構面具體化:
- 經濟維度:自償性、多元營收、淡旺季調節、資產維護成本。
- 環境維度:資源循環(水電節約)、生態敏感度監測、廢棄物管理、綠建築與低碳設施。
- 社會文化維度:在地居民福祉、在地採購與就業、在地文史尊重、避免過度觀光(Overtourism)公害。
- 管理與安全維度:遊客承載量管制(Carrying Capacity)、設施安全合規、緊急應變機制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 結論昇華:呼應現代 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趨勢,點出綠色轉型能提升品牌溢價,使企業達成「義利並舉」的長遠競爭優勢。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此處針對考場作答時各構面之採納必要性與常見失分盲點進行剖析:
- 經濟與財務構面(必答,核心構面):
- 採納理由:民營機構非政府公共造產,缺乏公帑補貼,財務自我造血功能是生存底線。
- 失分盲點:若只談崇高的環保與公益,忽略定價策略、成本控管與獲利模型,將偏離「民營」之本質。
- 環境與生態構面(必答,核心構面):
- 採納理由:觀光依賴優質環境作為吸引力基礎,過度開發將破壞核心遊憩資源(觀光自噬性)。
- 失分盲點:僅提及「減少垃圾」,未從土地承載力、碳足跡、水資源循環等系統化營運角度剖析。
- 社會與文化構面(必答,核心構面):
- 採納理由:民營設施若與在地社區形成掠奪或對立關係,易引發鄰避效應與經營阻力;唯有共生共榮,方能鞏固社會經營許可(Social License to Operate)。
- 失分盲點:漏掉「住民權益與利益分享」,僅單向強調對觀光客的服務。
- 治理與遊客管理構面(加分構面):
- 採納理由:承載量監控與安全危機管理直接決定經營壽命,亦為《發展觀光條例》及相關法規要求之關鍵。
- 失分盲點:缺乏承載量限制觀念,忽視過量遊客對設施耗損與遊憩品質的不可逆損害。
解題技巧
- 審題關鍵字圈選:務必緊扣「民營」與「永續經營因素」。切勿照抄教科書中論述「國家公園」或「國家風景特定區」之純公部門政策框架。
- 常見陷阱迴避:
第 三 題25 分
發展智慧觀光已成為當代觀光發展的重要趨勢,請說明有哪些可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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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聚焦於觀光學當代核心命題——「智慧觀光(Smart Tourism)」之內涵與推動實務。
- 智慧觀光的定義:以資通訊科技(ICT,如物聯網 IoT、雲端運算、大數據 Big Data、人工智慧 AI、5G、行動通訊及適地性服務 LBS)為基礎,深度整合觀光實體資源與數位資訊,藉此提升遊客旅遊體驗、強化產業競爭力、提高目的地治理效能,並促進觀光永續發展之新型態觀光模式。
- 核心構面:發展智慧觀光並非單純的「科技技術導入」,而必須扣合「觀光發展架構」,主要涵蓋四大面向:
- 基礎建設層(Infrastructure & Open Data):寬頻網絡、物聯網感測設施、觀光開放資料庫。
- 智慧服務層(Smart Services):涵蓋旅客之「旅前、旅中、旅後」全旅程數位體驗。
- 智慧行銷層(Smart Marketing):基於數據分析之精準行銷與社群互動。
- 智慧治理與管理層(Smart Destination Management):景區人流監控、環境承載量預警、安全防災與資源分配。
解題方法
本題屬申論題型,答題切入點應避免「零散條列科技名詞」,而應採用「系統化架構法」開展:
- 破題引言:簡述智慧觀光的定義與其轉向「以人為本」的核心精神。
- 本論開展(架構劃分):由宏觀至微觀,依據「基礎建設與資料整合 旅客智慧服務 目的地精準行銷 景區智慧治理 產業數位轉型」五大維度展開具體可行做法。此種層次架構能展現考生具備政策規劃與實務推動的全面視野。
- 結語昇華:強調「科技為用,人文為本」,說明智慧觀光最終目的在於達成永續觀光(Sustainable Tourism)與文化包容。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型。針對申論構思時常見的各項實務策略進行可行性與適用性分析:
- 純科技導向作法(如盲目開發專屬景點 App):
- 分析評估:不可行或效益低。旅客抵達景點下載意願低,維護成本高。可行作法應改為「跨平臺整合」、「響應式網頁(RWD)」或結合既有主流社群通訊軟體(如 LINE 官方帳號、行動支付錢包),方符合使用者習慣。
- 觀光大數據分析與開放資料應用:
- 分析評估:高度可行。透過電信信令資料、社群媒體打卡數據及交易數據,能精確掌握遊客輪廓與行蹤軌跡,做為政策推動與淡旺季分流之依據。
- 智慧承載量調控與人流預警機制:
- 分析評估:高度可行且必要。智慧觀光之精髓在於解決「過度觀光(Overtourism)」問題,透過感測器與 AI 影像辨識即時預警人流,能兼顧觀光體驗與生態永續。
解題技巧
- 作答結構化(分點分項):大標題以「構面」命名,小標題以「動賓結構」(如:建構……、導入……、推動……)呈現,段落內並佐以具體技術或實例。
- 貫穿旅客全生命週期:描述服務面時,帶入「旅前(規劃與預約)、旅中(導覽、移動與支付)、旅後(評價與再行銷)」之邏輯線,答題層次更加分明。
- 避免技術空洞化:寫出科技名詞時,必須同步交代「應用在觀光的何種場景」及「解決了什麼觀光問題」(例如:導入 IoT 感測器 監控即時車流與人流 舒緩尖峰擁擠並維持遊憩品質)。
【答案】
第 四 題25 分
試述國際訂房網站對於臺灣旅宿業的影響及政府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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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線上旅遊平台(Online Travel Agency, OTA)興起後,對傳統與現代旅宿產業鏈帶來的典範轉移、市場結構衝擊,以及公共治理面向的應對能力。涉及核心觀念與法規如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與政策環境為準):
- 平台經濟與雙邊市場(Platform Economics & Two-Sided Markets):OTA 透過網路外部性匯聚全球旅客(需求端)與旅宿業者(供給端),改變了傳統分銷通路(Distribution Channels),並衍生出「價格平價條款」(Rate Parity Clause,最惠客戶條款)之爭議。
- 法制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為準):
- 《發展觀光條例》第 2 條、第 24 條、第 25 條(旅館業與民宿之定義與合法登記要件)。
- 《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之 1(未領取登記證而刊登住宿廣告之處罰依據;提醒:現行法後續已陸續就罰鍰上限及違規情節進一步修法強化)。
- 《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解約退費標準與定金收取規範)。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境外電商課稅機制(財政部於民國 106 年實施境外電商登記與報繳營業稅,並於民國 108 年輔導境外電商導入雲端發票)。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產業衝擊與政策治理」申論題,採正反效益對比法搭配多維度公共政策分析作答:
- 影響層面(產業面):採用「二分法」(正面效益 vs. 負面衝擊)剖析。切忌全盤否定 OTA,必須肯定其數位行銷與國際集客能力,再深入分析高額傭金、市場壟斷、非法旅宿排擠合法的結構性困境。
- 因應之道(政府面):採用「產、官、消、法」四維治理策略,從「健全法制與查緝」、「租稅公平健全化」、「輔導合法數位轉型」、「完善跨國消保機制」切入,提出兼顧市場秩序與產業升級的具體政策。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評分重點聚焦於兩大核心題旨之論述完整度:
- 子題一:對臺灣旅宿業的影響:評分關鍵在於能否精準權衡「利」與「弊」,展現對全球化分銷通路與在地中小型旅宿經營困境的理解。
- 子題二:政府因應之道:評分關鍵在於政策工具是否具體可行,能否援引《發展觀光條例》、租稅公平原則與定型化契約等實務手段,避免流於空泛口號。
解題技巧
- 結構比例分配:建議篇幅配比為「前言(10%)+ 影響分析(45%)+ 政府因應(40%)+ 結語(5%)」。
- 避免答題陷阱:
- 陷阱一:混淆合法 OTA 與共享日租平台。Airbnb 多涉及非典型日租套房,而 Booking.com 或 Agoda 則涵蓋大量合法飯店。論述衝擊時,應將「合法通路抽成問題」與「非法日租套房藉平台掩護」分開討論。
- 陷阱二:忽視稅賦與法規管轄權。境外平台常因未在台設實體公司產生稅負不公與法律管轄盲區,此點是展現專業深度的關鍵得分點。
- 關鍵字精準置入:動態定價、長尾市場、最惠房價條款(Rate Parity)、違規廣告下架、境外電商課稅、台灣旅宿網。
【答案】
擬答:
隨著資通訊科技發展,國際訂房網站(Online Travel Agency, 以下簡稱 OTA,如 Agoda、Booking.com、Expedia 等)已成為全球旅客規劃行程與預訂住宿的核心管道。此趨勢深切重塑了臺灣旅宿業的市場生態,帶來發展機會的同時亦衍生諸多挑戰。茲就其對臺灣旅宿業之正負面影響,以及政府之因應對策,分項論述如下:
一、國際訂房網站對臺灣旅宿業的影響
(一) 正面影響(市場與營運效益)
- 拓寬國際市場能見度與客源: 臺灣旅宿業以中小型規模居多,缺乏跨國行銷資本與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