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高普考高考三級 公職食品技師 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何謂食品製程之危害分析?危害分析應如何依程序進行,以決定出重要管制點並予以強化管控,以將食品安全風險降低到可接受之水準?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HACCP 的第一原則「危害分析」與第二原則「決定重要管制點」,並要求說明如何透過後續管制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風險。
食品製程之危害分析,是依食品、原料、製程步驟及預定用途,系統性列出各步驟可能引入、發生或增加的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危害,評估其發生可能性與健康影響嚴重性,判定哪些危害須納入管制,並評估可用的預防或控制措施。
- 危害(hazard):食品中可能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生物性、化學性或物理性因子,或食品的狀況。
- 風險(risk):危害造成不良健康影響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危害分析不是只列出危害,而是判斷其是否重大,以及如何有效管制。
- 重要管制點(CCP):食品製程中可施以管制,且該管制對預防、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將危害降低至可接受水準至關重要的步驟。
法規依據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四項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先分析危害,再決定 CCP
應依 HACCP 的前置作業與七大原則循序進行。前置作業提供分析依據;危害分析決定要管制什麼;CCP 判定及管制計畫則確保重大危害受到有效控制。
一、完成危害分析前的準備工作
- 成立 HACCP 小組:納入熟悉產品、製程、設備、衛生及食品安全的成員,必要時尋求外部專業協助。
- 描述產品及其特性:包括組成、加工方式、包裝、保存條件、保存期限及配送方式。
- 確認預定用途及消費對象:考量食品是否須加熱後食用,以及是否供嬰幼兒、老人或其他較易受危害影響的族群食用。
- 繪製製程流程圖:從原料驗收、加工、包裝、貯存到運送,逐步呈現實際作業。
- 現場確認流程圖:由 HACCP 小組在不同作業時段確認圖示與實際製程相符;製程變更時應重新檢視。
危害分析須建立在良好的衛生管理基礎上。清潔消毒、人員衛生、病媒防治、設備維護等基礎衛生措施,不能以 CCP 計畫取代。
二、逐步鑑別及評估危害
對流程圖上的每一個步驟,分別列出可能的:
- 生物性危害:如致病菌、病毒、寄生蟲或其毒素。
- 化學性危害:如農藥、獸藥、重金屬、清潔劑殘留、食品添加物超量或過敏原交叉接觸。
- 物理性危害:如玻璃、金屬、石頭或硬質塑膠等異物。
分析時須判斷危害的來源、可能發生或增加的原因,以及是否有前一或後續步驟可加以預防、消除或降低。可依危害發生可能性與健康影響嚴重性進行風險評估;具有合理可能性且健康影響重大、須加以管制的危害,應列為顯著危害。
第 二 題25 分
輸美產品為因應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FSMA),需符合其「食品安全計畫」之相關條文要求,以展現發掘、評估風險及控管的能力,請問食品安全計畫(FS Plan)與 HACCP 計畫之差異?又與食品保護計畫(Food Protection Plan;FPP)之差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三種名稱相近、層次不同的制度:
- 食品安全計畫(Food Safety Plan, FS Plan):FSMA 預防控制規則要求特定食品設施建立並執行的、以危害分析和風險為基礎的書面計畫。
- HACCP 計畫:以辨識食品安全危害、找出關鍵管制點並監控管制限值為核心的危害預防系統。
- 食品保護計畫(Food Protection Plan, FPP):FDA 提出的整體食品供應保護策略,涵蓋食品安全與食品防護;其對象和層次都比單一設施的 FS Plan 廣。
法規時間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FSMA 人類食品預防控制規則主要見於美國《聯邦法規》第 21 編第 117 部(21 CFR Part 117),法規要求適用設施建立書面食品安全計畫。
解題方法
作答時分別從「法規定位、風險評估方式、控制措施、涵蓋範圍」比較 FS Plan 與 HACCP,再說明 FPP 是較高層次的保護策略,避免把它誤當成另一份 HACCP 計畫。
FS Plan 與 HACCP 計畫
兩者都以預防食品安全危害為核心,也都包含危害分析、管制措施、監控、矯正、確認及紀錄等內容。因此,既有 HACCP 架構可作為建立 FS Plan 的基礎;但符合 HACCP,不代表自然符合 FSMA 的 FS Plan 要求。
| 比較項目 | FS Plan | HACCP 計畫 |
|---|---|---|
| 法規與定位 | FSMA 預防控制規則下,適用設施須建立並執行的書面計畫 | 以 HACCP 原則建立的危害預防與管制計畫;食品產業依適用法規或制度採用 |
| 危害分析 | 辨識並評估已知或合理可預見的生物性、化學性(含輻射)及物理性危害;評估危害的嚴重性與未受控制時發生的可能性,判定是否需要預防控制 | 分析生產流程各步驟的危害,並依危害分析找出需要控制的關鍵管制點(CCP) |
| 管制方式 | 可在 CCP 設控制措施,也可採用適當的非 CCP 預防控制 | 重點是 CCP 及其關鍵限值(critical limits) |
| 常見控制內容 | 製程控制、食品過敏原控制、衛生控制、供應鏈控制; |
第 三 題25 分
近期國內開放含萊克多巴胺之豬肉進口,請說明萊克多巴胺可能對人體健康之影響、管理現況,並詳述其檢測方式。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的三個面向:危害辨識與健康風險、法規管理,以及分析檢驗。答題時須區分「萊克多巴胺具有藥理作用」與「符合殘留容許量的食品是否造成不可接受風險」;兩者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屬於乙型受體素(β-agonist),可作用於 β-腎上腺素受體,畜牧上曾用於促進蛋白質合成、增加瘦肉比例。它不是食品添加物,也不是供人體使用的藥品;食品安全管理的標的是肉品及可食部位中的殘留量。
風險評估常用兩項指標:
- 每日可接受攝取量(ADI):依毒理資料及安全係數推估,人在一生中每日攝入而不致有明顯健康風險的量。JECFA 對萊克多巴胺訂定的 ADI 為 體重/日。
- 最大殘留容許量(MRL):法規對不同動物、組織或食品基質所訂的殘留上限。MRL 是食品管理標準,不代表超過該值就必然立即中毒;但超過即屬不符法規,須依法處理。
解題方法
依序回答「如何影響人體 → 如何管理 → 如何檢驗及判定」。健康影響說明其作用機轉與可能症狀;管理部分交代命題年度的臺灣殘留標準及法規依據;檢驗部分從抽樣、樣品前處理、儀器分析到判定結果,完整交代分析流程。
一、對人體健康的可能影響
萊克多巴胺活化乙型腎上腺素受體,可能引起交感神經相關的生理反應。人體志願者研究及相關評估曾觀察到心跳加快、心悸、心輸出量增加與收縮壓上升等心血管效應;較高暴露量下,也可能出現顫抖、頭痛、肌肉不適等症狀。心血管疾病患者及對交感神經作用較敏感者,應特別注意暴露風險。
風險評估時,須把危害特性與實際暴露量一併考量。JECFA 以人體研究所得的無作用量為基礎,並採用安全係數,訂定 ADI 為 體重/日。肉品殘留是否造成健康風險,應依攝食量、殘留濃度及體重估算暴露量,再與 ADI 比較;不能僅因檢出殘留便推論已造成健康危害。
二、民國 110 年臺灣管理現況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自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起,臺灣訂定豬肉及其可食部位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進口豬肉須符合標準,始得輸入。當年度主要標準如下:
| 豬肉部位 | 殘留容許量 |
|---|---|
| 肌肉 | |
| 脂肪(含皮) | |
| 肝臟 | |
| 腎臟 | |
| 其他可供食用部位 |
其中 ,因此 ,。
主要法規依據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及依該法訂定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主管機關以毒理與殘留試驗、國人飲食攝取資料及國際規範等進行風險評估,訂定殘留標準;另透過邊境查驗及市售產品稽查監測殘留。
第 四 題25 分
因應糧食不足等因素,各國基因改造食品品項遽增,請說明基因改造食品在食品安全之疑慮及檢測方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基因改造食品的食品安全疑慮辨識與檢驗方法選擇。作答時應指出:基因改造本身不等於食品有害;安全評估須針對每一項產品,與具有食用安全歷史的傳統對照品比較,並評估預期效果及非預期效果。相關評估框架可參照《食品法典委員會》基因改造植物食品安全評估指引。
解題方法:先分安全疑慮,再說檢測方法
作答可分成兩部分:先列出健康危害的評估面向,再說明如何檢出基因改造成分及其品系。須特別區分:食品安全評估在判斷產品是否有健康風險;PCR、ELISA 等檢驗主要用於辨識或定量食品中的基改成分,檢出基改成分不等於檢出危害。
基因改造食品在食品安全上的疑慮
-
新表現蛋白的毒性 外源基因可能使作物產生新的蛋白質,須評估該蛋白是否具有毒性、人體攝取量及消化穩定性等;亦須評估是否改變食品中原有毒性物質或抗營養因子的含量。
-
過敏原性 新蛋白可能與已知過敏原具有相似性,或引發新的過敏反應;基改也可能非預期地改變作物原有過敏原含量。評估可考量基因來源、蛋白質序列與已知過敏原的相似性,以及蛋白質的熱穩定性和消化穩定性等。單一檢驗不能完全預測人體過敏反應,需綜合證據判斷。
-
非預期的組成或代謝改變 基因插入可能影響其他基因表現或代謝路徑,使營養成分、天然毒素、抗營養因子或其他生理活性物質發生改變。應比較基改食品與傳統對照品的成分及營養特性,確認差異是否具有健康上的意義。
-
營養特性改變 基改可能增加、減少或改變營養素及其生物可利用率。除確認預期的營養改變外,也要評估這些改變是否影響整體營養價值及攝取安全。
-
基因及性狀穩定性 應評估插入基因在作物繁殖及食品生產過程中的穩定性、表現情形,以及相關蛋白質在食品中的含量,避免基改性狀不穩定造成產品組成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