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 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 考古題詳解

108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
試題代碼 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

第 一 題20 分

請說明轉換空層與轉換高度之定義,請問何時執行?二者有何不同?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航飛航管制核心之​「高度表撥定程序」(Altimeter Setting Procedures),核心目的在於確保航機於起降爬升、巡航與進場階段具備適當的地形隔離與航機間垂直隔離。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布之「飛航規則」第二條(名詞定義)及「飛航管制程序」(ATMP)第三章規定為準(實質內容符合國際民航組織 ICAO Annex 2、ICAO Doc 4444《PANS-ATM》及 Doc 8168《PANS-OPS》之國際規範)。
  • 關鍵名詞與公式:
  • QNH(修正海平面氣壓):高度表撥定該氣壓值時,高度表指示航空器高於平均海平面之高度(Altitude,單位為呎 ft\text{ft})。
  • QNE(標準大氣壓):標準海平面氣壓基準,固定為 1013.2 hPa1013.2\text{ hPa}(毫巴)或 29.92 inHg29.92\text{ inHg}(吋汞柱)。高度表撥定 QNE 時,指示值稱為飛航空層(Flight Level, FL)。
  • 轉換層(Transition Layer):介於轉換高度與轉換空層之間的空域。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申論型觀念題,作答時切忌混雜平鋪直敘,應採三段式切入:

  1. 精準法規定義:寫出 ICAO 及我國「飛航規則」中對「轉換高度」與「轉換空層」之法定定義,並點出所依據之氣壓基準(QNH / QNE)。
  2. 時機程序說明:分別由「爬升階段(Climbing)」與「下降階段(Descending)」切入,具體說明高度表旋鈕的切換時機與動作。
  3. 多維度系統對比:從氣壓基準、高度表讀數表示、數值性質(固定或變動)、決定權責等面向,以「對比條列/比較表」形式陳述,使評閱人員一目了然。

選項分析(申論題關鍵評分點剖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申論題,無選項,依考選部評分要點解構其得分核心指標:

  • 評分點一:定義完整性(佔分約 35%)
  • 是否明確指明「轉換高度」以下用 Altitude、撥定 QNH。
  • 是否明確指明「轉換空層」以上用 Flight Level、撥定 QNE,且其為轉換高度之上「最低可供使用」之空層。
  • 評分點二:執行時機準確性(佔分約 30%)
  • 爬升通過 TA 時由 QNH 改撥 QNE;下降通過 TL 時由 QNE 改撥 QNH。不可顛倒。
  • 評分點三:差異辨析度(佔分約 35%)
  • 能否提出「數值固定性(TA 通常固定公布於航圖,TL 隨 QNH 浮動)」與「決定權限(主管機關航圖公布 vs. ATC / ATIS 動態指派)」之縱深論點。

解題技巧

  1. 口訣速記法:
  • 「爬過 TA 撥 QNE,降過 TL 撥 QNH」。
  • 爬升在下、高度在下(TA 在下,爬升時先遇到,轉為標準大氣壓進入巡航)。
  • 下降在上、空層在上(TL 在上,下降時先遇到,轉為修正海平面氣壓確保進場地形隔離)。
  1. 陷阱提醒:
  • 絕不可在「轉換層(Transition Layer)」內平飛巡航,航機僅能穿越該層。
  • 當外界海平面氣壓偏低(低氣壓)時,轉換空層(FL)數值會相應調高,以防轉換層過窄導致垂直隔離不足。

【答案】

一、轉換高度與轉換空層之定義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0 分

請說明微波降落系統(Microwave landing system)及系統所包含之元件。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儀器進場降落輔助導航設施中「微波降落系統(Microwave Landing System, MLS)」之技術原理、法規規範架構及其系統組成元件之掌握度。涉及相關法規與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規則」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第 10 號附約(Annex 10, Aeronautical Telecommunications)第一卷」為準。

  1. MLS 之定義與頻段:
  • MLS 是一套全天候、精密進場與著陸導航系統,運作於超高頻(SHF)的 C 頻段(5031.0 MHz∼5090.7 MHz5031.0\text{ MHz} \sim 5090.7\text{ MHz},共 200 個頻道),提供航機精確的左右方位角、垂直俯仰角及距離資訊。
  • 目的為改善傳統儀線降落系統(ILS)因頻道受限(僅 40 頻道)、易受地形與建物多路徑反射干擾(Multipath Interference)、且僅能提供單一狹窄直線進場路徑之缺陷。
  1. 工作原理:時間參考掃描波束(Time-Reference Scanning Beam, TRSB):
  • 地面天線發射極窄的扇形波束,以固定的角速度進行來回掃描(往程 TO 與返程 FRO)。
  • 航機接收機量測兩次波束掃過機身的時間差(Δt\Delta t),進而精確計算出航機相對於跑道中心線或下滑面的夾角。
  1. 直昇機與多元進場特性:
  • MLS 支援弧形、彎曲及分段進場路徑(Curved and Segmented Approaches),並允許多重下滑角(直昇機可採用 6∘6^\circ 至 15∘15^\circ 等大角度陡降進場),特別符合直昇機與短場起降(STOL)之操作需求。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申論型問答題,答題架構應採「雙核心分層展開法」:

  1. 第一部分(系統說明):
  • 先下定義:全天候精密進場輔助設施、工作頻段(C-Band)、國際規範定位。
  • 次陳述運作機制:核心技術 TRSB 原理,並點出時間差與空間夾角的轉換關係。
  • 再列舉系統特徵:高頻道容量、大範圍覆蓋、支援彎曲路徑與不同機種下滑角、抗地形反射能力強。
  1. 第二部分(系統元件):
  • 依「地面發射設施(Ground Subsystem)」與「機載接收設備(Airborne Subsystem)」兩大面向層次展開。
  • 地面元件必須精確寫出各大發射台站(方位台、仰角台、後方方位台、精密測距儀)之設置位置與功能。
  • 機載元件補足信號接收、運算解算與駕駛介面顯示流程,展現架構完整性。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專業科目之申論問答題,無選擇題選項。依據典試評分要點,閱卷重點與各子項目評析如下:

  • 微波降落系統功能概述(配分評析): 若僅回答「是一種降落系統」將難以獲取高分;必須精確點出「C 頻段」、「TRSB 原理」、「提供連續比例導引」以及「改善 ILS 缺點(多路徑干擾、單一進場角度)」等專業術語。
  • 地面元件完整度(配分評析):
  • 方位台(AZ):提供橫向引導,通常置於跑道遠端外側。
  • 仰角台(EL):提供垂直引導,置於跑道著陸區旁。
  • 精密測距儀(DME/P):必須特別註明是「精密型(P型)」,若僅寫一般 DME 扣分,因 DME/P 具備更高之測距精準度(達到幾公尺級),以符合 CAT III 著陸標準。
  • 後方方位台(BAZ):屬於選用設施(Optional),用於重飛(Missed Approach)及起飛導引,寫出此元件能展現深度。
  • 機載設備完整度(配分評析): 包含天線、接收處理機、控制單元及電子飛行儀表系統(EFIS/CDI),完整銜接地面與座艙顯示。

解題技巧

  1. 記憶口訣: 地面設施記「三台一儀」:方位台(AZ)、仰角台(EL)、後方位台(BAZ)、精密測距儀(DME/P)。
  2. 常見盲點與防錯陷阱:
  • 混淆頻率:切勿將 MLS 的角度導引頻段(C-Band,約 5 GHz5\text{ GHz})與 DME/P 頻段(UHF,約 1 GHz1\text{ GHz})混為一談;DME/P 沿用特高頻脈衝技術,非 C-Band。
  • 忽略直昇機關聯性:此科目為直昇機考組,於說明 MLS 優勢時,務必帶入「支援陡峭下滑角(Steep Glide Slope)與非直線進場,極利於直昇機操作」之特點,能顯著拉高答題專業度。
  1. 答題結構化: 採用條列式與大寫代碼(如 AZ、EL、DME/P),版面清晰,閱卷官一目了然。

【答案】

一、微波降落系統(Microwave Landing System, MLS)之說明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0 分

何謂多點定位系統(Multilateration(MLAT)system),此系統用於何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現代 CNS/ATM(通信、導航、監視與飛航管理)架構中監視技術(Surveillance)的核心知識,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標準與建議措施(SARPs,如 ICAO Doc 9924《航空監視手冊》及 Annex 10)為準。核心觀念涵蓋:

  1. 多點定位系統(Multilateration, MLAT)之物理與幾何原理:利用「到達時間差」(Time Difference of Arrival, TDOA)測算目標位置,屬於雙曲線/雙曲面定位技術。
  2. 系統依賴與訊號源:需仰賴航機或地面車輛攜帶之次級監視雷達(SSR)應答機(Transponder,如 Mode A/C、Mode S)或 ADS-B 發射訊號。
  3. 系統運作架構:主動式(Active)與被動式(Passive)多點定位之差異。
  4. 民航實務應用領域:機場場面活動監視(A-SMGCS)、終端管制區監視(TMA)、廣域多點定位(Wide Area Multilateration, WAM)及特殊空域/高度監控(如 RVSM)。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名詞解釋+實務應用」雙核心申論題。解題結構應嚴謹區分為兩大部分:

  1. 定義與原理面(何謂 MLAT):
  • 先下精確定義(協同式地面監視系統)。
  • 闡述運作機制:站址已知之多個地面接收站接收同一個應答機訊號,透過精密時間同步計算到達時間差(TDOA)。
  • 列出幾何原理:一對接收站決定一個雙曲面,兩對(三站)決定空間交會線,三對(四站)決定空間三維座標 (x,y,z)(x, y, z)。
  • 區分主動式與被動式架構。
  1. 應用領域面(用於何處):
  • 結構化分類:由微觀(地面)到宏觀(空中)。
  • 機場地面活動:與 A-SMGCS 結合,克服傳統場面雷達盲區與多路徑干擾。
  • 終端空域與進場:平行跑道監控(PRM)及山區地形遮蔽區補盲。
  • 廣域多點定位(WAM):雷達架設困難或非雷達空域之航路監視。
  • 高度保持性能監控(HMU):評估 RVSM 空域合規性。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公職申論題型,無選項。為避免混淆與觀念失分,考生須特別釐清 MLAT 與其他相近監視系統之差異:

  • MLAT 與次級監視雷達(SSR)之差異:SSR 依賴機械旋轉天線之方向角與往返時間測距(方位角+斜距),刷新率低(4~12 秒);MLAT 為全向固定天線,更新率高(可達 1 秒一次),無旋轉盲區。
  • MLAT 與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ADS-B)之差異:ADS-B 由飛機自帶的 GPS/GNSS 接收機計算位置後向外廣播(Dependent);MLAT 則由地面站自行測算飛機座標,不依賴飛機自身的導航設備座標輸出,因此可用於獨立驗證 ADS-B 數據之真實性。
  • MLAT 與初級監視雷達(PSR)之差異:PSR 為非協同式(Non-cooperative),無需航機開啟應答機;MLAT 為協同式(Cooperative),目標必須攜帶並開啟應答機方能定位。

解題技巧

  1. 關鍵字踩分點:閱卷委員評分時嚴格尋找專有名詞,作答時務必寫出「到達時間差(TDOA, Time Difference of Arrival)」、「雙曲面定位(Hyperbolic Positioning)」、「次級應答機(Mode A/C/S)」、「A-SMGCS(先進場面導引與管制系統)」與「WAM(廣域多點定位)」。
  2. 幾何站數條件不可漏:
  • 欲求得二維平面位置 (x,y)(x, y),至少需要 3 個接收站(形成 2 組獨立 TDOA 方程)。
  • 欲求得三維立體位置 (x,y,z)(x, y, z) 及時間偏差,至少需要 4 個接收站(形成 3 組獨立 TDOA 方程)。若配合應答機高度回報(Mode C/S 氣壓高度),3 站亦可推算 3D 位置。
  1. 條列分明:切忌寫成一大段雜亂散文,務必使用階層化標題(一、(一)、1.),將「原理」與「應用」切齊評分重點。

【答案】

一、多點定位系統(Multilateration, MLAT)之定義與原理

(一) 定義 多點定位系統(Multilateration System, MLAT)是一種**協同式地面監視技術(Cooperative Ground-based Surveillance Techni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0 分

請說明儀器飛航航空器垂直隔離之最低標準(包含施行 RVSM 之影響)。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於「儀器飛航(IFR)垂直隔離最低標準」之法定數值,以及「縮減垂直隔離最低標準(Reduced Vertical Separation Minimum, RVSM)」架構與航行影響之掌握程度。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管制程序》(ATMP)第 5 章「隔離方法與最低標準」、交通部《飛航規則》,以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Doc 4444《空中交通管理程序(PANS-ATM)》規範為準(現行法規核心數值與架構維持一致)。
  • 名詞定義:
  1. 垂直隔離(Vertical Separation):利用航機氣壓高度表讀數,確保兩架航機在相同空域中維持法定之高度差,以防止空中接近或碰撞。
  2. 飛航高度層(Flight Level, FL):以標準大氣壓力 1013.2 hPa1013.2\text{ hPa}(29.92 inHg29.92\text{ inHg})為基準面所量測之等壓面高度,以百呎數表示(例如 FL290\text{FL}290 代表氣壓高度 29,000 呎29,000\text{ 呎})。
  3. RVSM:在特定高度層空域內,將原本傳統之 2,000 呎2,000\text{ 呎} 垂直隔離縮減至 1,000 呎1,000\text{ 呎} 之作業程序。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申論題,作答時切忌僅列出「1,000 呎1,000\text{ 呎}」與「2,000 呎2,000\text{ 呎}」等數字,必須建立嚴密的層次體系:

  1. 界定垂直隔離基準:以高度層分段(FL290\text{FL}290 以下、FL290\text{FL}290 至 FL410\text{FL}410、FL410\text{FL}410 以上),明確說明有無施行 RVSM 之隔離差距。
  2. 闡述 RVSM 適用條件:區分具備 RVSM 核准(RVSM approved)與未獲核准(Non-RVSM)航空器之隔離標準差異。
  3. 深入剖析施行 RVSM 之影響:從「空域容量」、「航情調配與管制」、「航效與燃油經濟」、「航機設備與適航認證」四個維度全面論述。

解題技巧

  1. 高度區間分界點記憶:
  • 關鍵高度為 FL290\text{FL}290(約 29,000 呎29,000\text{ 呎})與 FL410\text{FL}410(約 41,000 呎41,000\text{ 呎})。
  • 切記 RVSM 的有效涵蓋範圍是「FL290\text{FL}290 至 FL410\text{FL}410(含)之間」,而非整個高空空域。
  1. 常見陷阱與扣分盲點:
  • 漏提「非 RVSM 航空器在 RVSM 空域內的處置」:若其中一架為未獲 RVSM 認證之航機(如部分特殊軍機、搜救機或裝備故障機),管制員必須為其提供 2,000 呎2,000\text{ 呎} 隔離,而非 1,000 呎1,000\text{ 呎}。
  • 漏提 FL410\text{FL}410 以上之標準:超過 FL410\text{FL}410 之後,一律恢復為 2,000 呎2,000\text{ 呎} 垂直隔離。
  1. 答題結構化:善用條列與對照表,使閱卷委員能瞬間抓住數字核心,再以段落完整鋪陳影響層面。

【答案】

一、儀器飛航(IFR)航空器垂直隔離之最低標準

依據民國 108 年之《飛航管制程序》及 ICAO 規範,儀器飛航航空器間之垂直隔離最低標準區分如下:

(一) 基本(傳統未實施 RVSM 空域)垂直隔離標準

  1. FL290\text{FL}290(含)以下:最低垂直隔離為 1,000 呎1,000\text{ 呎}(300 公尺300\text{ 公尺})。
  2. FL290\text{FL}290 以上:最低垂直隔離為 2,000 呎2,000\text{ 呎}(600 公尺600\text{ 公尺})。

(二) 施行 RVSM 空域之垂直隔離標準

在已公告施行 RVSM 之空域內(高度層為 FL290\text{FL}290 至 FL410\text{FL}410(含)):

  1. RVSM 認證航機之間:均獲 RVSM 認證之航空器在同高度層區間運作時,最低垂直隔離縮減為 1,000 呎1,000\text{ 呎}(300 公尺300\text{ 公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五 題20 分

接受管制之目視飛航航空器顯然不能依照現行飛航計畫於目視天氣情況下飛航時,應如何處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接受管制之目視飛航(Controlled VFR Flight)在天候惡化時的法規處置程序與飛安應變作為。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之交通部《飛航規則》目視飛航規則專章為準(現行法規條文與實質規範內容均維持一致)。 目視飛航(VFR)之先決條件為維持「目視天氣情況(VMC)」。當目視飛航航空器進入管制空域(如 B、C、D 類空域或管制帶)時,即受空中交通管制(ATC)之管轄與隔離。一旦天候惡化至無法維持法規規定的能見度與距雲距離(即顯然無法維持 VMC)時,駕駛員若繼續盲目飛航將構成極高風險之「VFR 誤入 IMC(Instrument Meteorological Conditions)」事故隱患。因此,法規賦予駕駛員四種法定應變處置途徑,以確保航機安全並維持空中交通秩序。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公職專技之法規與實務應變申論題。解題切入點應分為「法規程序之四項法定處置途徑」與「實務運作之考量與先決條件」兩個層次鋪陳:

  1. 法定處置四步驟(法條核心): 依照《飛航規則》之規定,駕駛員在此緊急情況下,應依現場環境與自身條件,採取下列處置方式之一:
  • 途徑一(改道繞行或脫離): 請求航管修正許可,於 VMC 下飛往目的地、備降場或脫離管制空域。
  • 途徑二(緊急自力處置): 若無法取得上述許可,維持 VMC 自力脫離該空域或就近降落,並立即通知航管。
  • 途徑三(特種目視飛航): 若位於管制帶(Control Zone, CTR)內,請求特種目視飛航(Special VFR, SVFR)許可。
  • 途徑四(改依儀器飛航): 請求航管許可,改依儀器飛航規則(IFR)繼續飛航。
  1. 法理與實務邏輯:
  • 任何應變行動的最高原則均為「不可在無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衝入儀器天氣情況(IMC)」。
  • 每種途徑均有其特定限制,例如特種目視飛航僅限於「管制帶」內,改行 IFR 則駕駛員必須具備儀器飛行資格(Instrument Rating)且航空器裝備需合規。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個別選項分析。考生作答時應以條列式完整呈現四項法定處置要件,並補充說明其適用條件。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

航空駕駛(選試直昇機飛行原理)《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其他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