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職業衛生技師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與職業安全概論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適用於哪些種類的工作場所?所稱「製程安全評估」定義為何?「製程修改」的定義又如何?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哪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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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第 2 條至第 4 條,重點是辨認適用場所、掌握兩項定義,並完整列出評估報告的法定內容。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條文順序作答:先列第 2 條的兩類適用場所,再引用第 3 條的「製程安全評估」與「製程修改」定義,最後列出第 4 條規定的報告項目。評估報告共有十三項,宜逐項列明,避免只寫「依附表辦理」而漏列。
作答要點
一、適用的工作場所
依《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第 2 條,本辦法適用於下列工作場所:
- 依《勞動檢查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1 款,從事石油產品裂解反應,以製造石化基本原料的工作場所。
- 依《勞動檢查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5 款,製造、處置或使用危險物及有害物,且達《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附表一及附表二規定數量的工作場所。
二、「製程安全評估」的定義
依同辦法第 3 條,製程安全評估是指:利用結構化、系統化方式,辨識、分析前條所定工作場所的潛在危害,並採取必要預防措施的評估。
作答時應包含三個要素:以結構化、系統化方式進行;辨識與分析潛在危害;採取必要預防措施。
三、「製程修改」的定義
依民國 110 年適用的同辦法第 3 條,製程修改是指:前條工作場所之製程化學品、技術、設備、操作程序、規模或影響製程設施的變更,包括製程安全資訊、標準作業程序或規範的更新。
因此,製程修改不限於硬體設備變更,也涵蓋製程化學品、技術、操作程序、規模及相關資訊或程序文件的更新。
四、評估報告內容
第 二 題25 分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於民國 110 年 4 月 30 日公布,施行日期是民國 111 年 5 月 1 日。本保險的給付種類有哪些?在何種條件之下可以請領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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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本題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26 條、第 27 條所定的保險給付種類與請領條件。
本保險給付分為五種:
- 醫療給付
- 傷病給付
- 失能給付
- 死亡給付
- 失蹤給付
請領的核心判斷是:被保險人須在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並因此發生法定的醫療、傷病、失能、死亡或失蹤保險事故。
解題方法
先以給付種類完整列舉,再用「承保期間+職業傷病+法定事故」三個要件說明請領條件:
- 承保期間:事故發生時,須在本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
- 職業傷病:須為職業傷害或職業病。
- 法定事故:職業傷病須導致醫療、傷病、失能、死亡或失蹤等保險事故。
符合條件後,由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依各該給付規定請領。實際請領仍須符合該給付項目的個別要件與程序。
各項給付的意義
第 三 題25 分
有關機械防護原理及技巧,會造成機械意外傷害的原因有哪些?並請詳細說明機械防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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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機械災害通常發生在人體接觸機械的危險部位,或遭到機械、工件、碎片等打擊、夾壓時。作答時可先辨認「危險動作與部位」,再說明如何以設計、隔離、感測停止及作業管理降低風險。
本題法規依據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章「機械災害之防止」,包括一般機械防護要求及各類機械的特別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已修正。
解題方法
採「災害原因分類,再對應防護方法」作答:
- 先列出機械危險部位、危險動作及常見事故誘因。
- 再說明防護如何達到避免接觸、隔離危險、偵測後停止,或控制能量的目的。
- 補充安全操作、維護及個人防護,使答案涵蓋設備與管理兩方面。
機械意外傷害的原因
一、危險動作與危險部位
機械運轉時,常見的危險動作及部位如下:
- 旋轉、捲入:如轉軸、齒輪、帶輪、傳動帶、飛輪、旋轉刀具。衣袖、手套、頭髮或抹布容易被捲入。
- 夾壓、剪切:如兩個反向運動部件之間、滑台與固定物之間,以及沖床、剪床的工作區。
- 往復、滑動、橫移:如滑塊、工作台或推桿往返運動,可能造成撞擊或夾傷。
- 切割、研磨、鑽孔:刀刃、鋸片、砂輪及鑽頭可能造成割傷、刺傷或捲入。
- 彈出、飛散:工件未夾牢、刀具破裂或材料碎屑飛出,可能造成眼部或身體傷害。
- 高溫、尖銳或帶能量部位:熱表面、鋒利邊緣、氣壓或液壓機構,也可能造成灼傷、割傷或突然動作傷害。
二、設備與防護缺失
- 危險部位未設護罩、護圍或安全門,或防護裝置被拆除、失效。
- 機械設計、安裝或固定不良,運轉時發生移位、振動或部件鬆脫。
- 機械及安全裝置未妥善保養,因磨耗、故障或調整不當而失去防護功能。
- 停機、啟動或動力遮斷裝置位置不當,操作人員無法及時停止機械。
- 工件未固定、刀具或附件選用不當,導致工件彈出或部件破裂。
三、人員與作業因素
- 操作人員不熟悉設備、未依程序操作,或在機械運轉時清理、調整、排除故障。
- 身體或手部伸入危險區,或使用手直接推送小型工件。
- 穿著寬鬆衣物、配戴飾品,或在旋轉機械附近戴容易被捲入的手套。
- 維修、清潔或換刀時未切斷並管制電力、氣壓、液壓、彈簧等能量,機械因誤啟動或殘留能量而動作。
- 疲勞、注意力不集中、工作空間狹窄或照明不足,增加誤觸與操作失誤。
機械防護的方法
一、從設計與配置降低危險
優先選用安全性較高的機械與製程,避免不必要的危險動作及人員接近危險區。機械應穩固安裝,操作位置、工作空間及物料動線應適當安排;危險部位盡量與操作人員隔開。
二、設置護罩、護圍及安全門
- 固定式護罩或護圍:將傳動部件、刀具或其他危險部位封閉,阻止人體接觸。護罩應牢固,不能輕易拆卸或被移開。
- 連鎖式安全門:開啟安全門時使機械停止或不能啟動;安全門未關妥時不得進入危險運轉狀態。
第 四 題25 分
說明粉塵爆炸的特徵,並詳細說明粉塵爆炸預防方法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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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粉塵爆炸的形成條件、爆炸特徵,以及如何從源頭、製程、設備、環境與應變管理等層面預防。粉塵爆炸是可燃性固體微粒分散於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後,遇到足夠能量的點火源而快速燃燒,並伴隨壓力急遽上升的現象。
粉塵爆炸常以「爆炸五要素」說明:可燃性粉塵、氧化劑、點火源、粉塵分散、侷限空間。前三者構成燃燒條件;粉塵分散使反應面積大增,侷限空間則使壓力累積,容易造成爆炸性破壞。移除其中任一要素,即可預防或減輕爆炸。
本題涉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危害預防,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作答重點是說明工程與管理措施如何落實危害預防,不需引用特定條號。
解題方法
可依「辨識粉塵特性 → 說明爆炸特徵 → 以爆炸五要素反推預防措施」作答。措施最好分成源頭減量、粉塵控制、點火源控制、設備防爆、爆炸隔離與洩壓、管理及應變,既能涵蓋預防,也能呈現爆炸發生時的後果控制。
粉塵爆炸的特徵
- 需形成粉塵雲:粉塵須懸浮並與空氣混合,達到可燃濃度範圍;粉塵粒徑越細、分散越均勻,通常越容易燃燒。
- 燃燒速度快、壓力上升急:微粒與氧氣接觸面積大,燃燒迅速;若在設備、廠房或容器內受侷限,壓力會快速升高。
- 常有二次爆炸:初次爆炸的衝擊波會揚起地面、樑柱或設備上的積塵,形成新的粉塵雲;若遇火源,可能引發規模更大的二次爆炸。
- 粉塵沉積會隱藏危害:平時落在設備或建物上的粉塵不一定立即燃燒,但一旦被擾動而懸浮,就可能成為爆炸性粉塵雲。
- 爆炸性隨粉塵性質與環境改變:粒徑、含水率、粉塵濃度、氧氣濃度、溫度及空間侷限程度,都會影響點燃難易度與爆炸強度;金屬粉塵、煤粉、穀物粉塵及部分塑膠粉塵均須評估其可燃性。
粉塵爆炸預防方法與措施
一、源頭辨識與減少可燃粉塵
- 盤點原料、製程及副產品,確認粉塵是否具有可燃性及爆炸危險,並掌握可能產生粉塵雲的作業位置。
- 優先採用不易產生粉塵的原料、製程或輸送方式;在品質與製程允許時,可採濕式加工或造粒,降低粉塵飛散。
- 避免不必要的乾式研磨、投料、落料與高速輸送;必要時縮短落差、降低落料速度,減少粉塵逸散。
- 對可燃粉塵的種類、粒徑、含水狀況及製程變動建立資料,原料或製程改變時重新評估爆炸風險。
二、抑制粉塵逸散與避免粉塵雲形成
- 於投料、研磨、混合、篩分、輸送及集塵等產塵點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並使抽氣量足以捕集逸散粉塵。
- 集塵器、風管、料斗及輸送設備應保持密閉,避免接縫、卸料口或檢修口漏塵;集塵設備應依粉塵特性選用適當型式與配置。
- 維持廠房、設備、樑柱與高處表面清潔,定期以適用的吸塵設備清除積塵。避免以壓縮空氣吹掃或乾掃,以免積塵再度揚起形成粉塵雲。
- 清掃作業應安排適當頻率並留下紀錄;對難以避免的沉積區域,列為重點巡檢及清潔位置。
- 必要時採取適當的濕式抑塵措施;須注意粉塵遇水可能發生反應或造成設備腐蝕、堵塞,應先確認其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