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專技普考 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風險管理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氣候變遷可能帶給企業哪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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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氣候變遷風險」的分類,以及其對企業營運、財務與永續經營的影響。答題時應以風險來源為主軸,分為:
- 實體風險(Physical Risks)
- 轉型風險(Transition Risks)
- 法律責任與聲譽風險
- 營運、供應鏈及財務風險
氣候變遷本身不是單一事故,而是會透過極端氣候、政策改變、技術革新、市場偏好及法律責任等途徑,放大企業原有的財產、營運、信用及策略風險。
本題屬申論題,沒有特定法條或計算公式;解答應重視分類完整性,以及各類風險與企業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
解題方法
可採「風險來源—企業影響—具體損失」三段式架構:
- 先指出氣候變遷造成的風險類型。
- 再說明該風險如何影響企業。
- 最後舉出財產損失、營業中斷、成本增加、法律賠償或商譽受損等結果。
完整作答時,至少應涵蓋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並補充其對企業營運及財務面的間接影響。
一、實體風險
實體風險是氣候變遷直接造成的人員、財產及營運損害,可分為急性風險與慢性風險。
1. 急性實體風險
急性風險是突然發生且具有高度破壞性的氣候事件,例如:
- 颱風、豪雨、洪水及暴潮
- 乾旱、熱浪及森林火災
- 強風、土石流及其他極端天氣
企業可能因此產生下列損失:
- 廠房、辦公場所、倉庫及機器設備受損
- 存貨、原物料及運輸中的貨物毀損
- 員工傷亡及職業安全事故增加
- 生產線停工,造成營業中斷及收入減少
- 臨時搬遷、設備修復及重建成本增加
- 保險理賠金額增加,並造成保費上升或承保條件限縮
例如,工廠遭洪水淹沒,不僅發生建築物與設備的直接財產損失,還會因停工而產生營業中斷損失,並可能因無法交貨而負擔違約責任。
2. 慢性實體風險
慢性風險是長期氣候變化逐步造成的影響,例如:
- 平均氣溫上升
- 海平面上升
- 降雨型態改變
- 長期乾旱或水資源不足
- 農業生產條件惡化
- 病媒及疾病分布改變
其對企業的影響包括:
- 冷氣、冷藏及生產設備的能源成本增加
- 缺水造成製程受限或停工
- 農林漁牧業產量及品質下降
- 原物料價格上漲,供應不穩定
- 沿海廠房、港口及不動產面臨淹水與減損風險
- 員工因高溫而降低工作效率,健康及安全事故增加
二、轉型風險
轉型風險是社會朝向低碳經濟及淨零排放轉型時,企業因政策、法規、技術、市場及社會期待改變而遭受的損失。
1. 政策與法規風險
政府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會採取碳費、碳稅、排放管制、能源效率標準及揭露要求等措施。
企業因此可能面臨:
- 碳排放成本增加
- 高碳排設備必須提前汰換
- 不符合環保標準而受罰
- 產品或製程須增加減碳投資
- 氣候資訊揭露不足而承受監理或投資人壓力
高碳排產業,如能源、鋼鐵、水泥、化工及運輸業,通常承受較高的政策轉型壓力。
2. 技術風險
低碳技術快速發展時,既有設備及生產方式可能被淘汰。企業若無法及時更新技術,會產生:
- 舊設備提前減損
- 生產成本高於競爭對手
- 技術升級及研發支出增加
- 產品不符合新環保標準
- 市場競爭力下降
例如,傳統燃油車零組件業者未能轉型生產電動車相關產品,便可能面臨訂單減少及資產減損。
3. 市場風險
消費者、企業客戶及投資人逐漸重視低碳及永續產品,市場需求可能因而改變。
企業可能遭遇:
- 高碳排產品需求下降
- 客戶轉向低碳供應商
- 永續產品研發及生產成本增加
- 產品價格及銷售量下降
- 供應商因碳排表現不佳而遭替換
4. 資金與融資風險
第 二 題25 分
確認風險(Risk identification)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驟。試說明確認風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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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確認風險(Risk Identification)是風險管理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於有系統地發現、列舉並描述組織、家庭或個人所面臨的各種風險,作為後續風險衡量、風險處理及風險管理決策的基礎。
確認風險的對象不僅是已經發生過損失的危險,也包括尚未造成損失、但具備損失潛勢的危險。內容通常包括:
- 風險事故可能發生的原因。
- 可能發生的損失種類。
- 損失可能影響的財產、人員、責任及營運活動。
- 損失發生的時間、地點及原因。
- 現有的安全防護及風險控制措施。
在財產風險管理中,應特別注意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第三人責任、營業中斷、信用及法規遵循等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宜採「先說明目的,再分述主要確認方法,最後補充確認內容」的方式作答。各方法彼此具有互補性,實務上通常綜合使用,而非僅依賴單一方法。
一、問卷調查法
依照風險類型設計標準化問卷,向企業負責人、各部門主管、員工或家庭成員詢問其財產、人員、責任及營運活動所面臨的風險。
問卷內容可包括:
- 建築物、機器設備、存貨及其他財產的種類與價值。
- 生產、運輸、倉儲及銷售流程。
- 員工可能遭遇的職業災害。
- 產品責任、雇主責任及公共意外責任。
- 過去損失紀錄及既有保險安排。
- 消防、防盜、備援及緊急應變措施。
問卷調查法具有標準化、容易比較及不易遺漏基本事項的優點,適合做為初步確認風險的工具;但問卷內容若設計不完整,或受訪者缺乏風險意識,仍可能遺漏特殊風險。
二、檢查表法
根據過去經驗、產業特性、保險分類或風險管理制度,編製各種檢查表,逐項確認是否存在相關危險。
例如工廠檢查表可包括:
- 建築物耐火程度。
- 電氣設備及鍋爐設備。
- 易燃物及危險物品的儲存。
- 消防設備及逃生通道。
- 機器操作及維修程序。
- 員工安全訓練。
- 產品及公共責任暴露。
檢查表法簡便、快速且具有提醒作用,適合定期查核及現場巡視。不過,檢查表容易受到既有項目的限制,對新型態、特殊性或未曾預期的風險,辨識能力較弱。
三、現場調查與實地勘查法
由風險管理人員、保險經紀人、工程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直接進入風險所在地,觀察實際作業狀況,並查核財產、設備、流程及安全措施。
現場勘查應注意:
- 財產所在位置、建築結構及周圍環境。
- 生產流程及危險作業。
- 機器設備的使用、保養及安全裝置。
- 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存放方式。
- 消防、防盜、警報及監視系統。
- 人員進出、交通動線及緊急疏散。
- 鄰近風險對本身財產的影響。
此方法能發現書面資料或受訪者未揭露的實際危險,尤其適合財產保險承保前的風險查勘。但調查結果可能受到調查人員經驗及現場時間的限制。
四、流程分析法
依照企業的業務或生產流程,從原料取得、運輸、加工、儲存、銷售至售後服務,逐一分析每個階段可能發生的危險及損失。
流程分析的基本步驟為:
- 畫出完整的作業流程。
- 列出每一流程所使用的人員、設備、物料及資訊。
- 分析每一環節可能發生的事故。
- 判斷事故可能造成的財產、人身、責任及營運損失。
- 查核上下游流程及外包作業是否產生新的風險。
例如物流業除須確認車輛碰撞風險外,還須確認貨物在裝卸、倉儲、運送及交付各階段的毀損、滅失與第三人責任風險。
流程分析法可以避免只注意單一財產,而忽略整體營運活動及相互依賴關係。
五、財務報表分析法
透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會計資料,分析企業的資產、負債、收入、成本、現金流量及營業活動,藉以發現潛在風險。
例如:
- 資產負債表可協助確認財產種類、所有權及負債保障需求。
- 損益表可反映營業中斷或收入中斷對企業的影響。
- 現金流量表可發現企業是否具有短期清償及復原能力。
- 應收帳款資料可辨識信用及收款風險。
- 租賃、借款或委外契約可辨識契約責任及賠償義務。
財務報表分析法能將風險與企業的經濟價值及損失承擔能力連結,但仍須搭配現場調查,因為部分作業危險及安全缺失不會直接出現在財務報表中。
六、訪談法
第 1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可保風險之要件?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管理與保險學中最基礎且核心的理論——「理想可保風險之要件」(Requisites of an Ideally Insurable Risk)。
保險是透過危險彙整(Risk Pooling)與大數法則(Law of Large Numbers)來分散風險的財務機制。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並非漫無限制,依據風險管理學理,一個純粹風險若要成為商業保險市場上可承保的「理想可保風險」,通常必須具備以下六項要件:
- 大量同質之危險單位(Large Number of Homogeneous Exposure Units):便於運用大數法則預測損失率。
- 損失為意外且非蓄意(Accidental and Unintentional Loss):防範道德危險與人為操控。
- 損失明確且可測度(Determinable and Measurable Loss):損失之時間、地點與金額大小均能客觀確認。
- 損失不可具巨災性/危險單位不可同時發生損失(Losses Must Not Be Catastrophic):多數危險單位彼此獨立,避免同一事件造成大批保戶同時受損。
- 損失機率可精確測度/計算(Calculable Chance of Loss):便於保險精算人員釐訂公平且充足的費率。
- 保險成本需經濟合理(Economically Feasible Premium):保費應低於保額且在要保人可負擔範圍內,具有經濟上的投保誘因。
解題方法
本題為反向選擇題(詢問何者「非」要件),解題切入點在於**「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
保險的基本運作邏輯為「一人受損、眾人分攤」。若大量危險單位的損失具高度相關性或「同時發生」(如全面性戰爭、重大未分散之核子災變),保險基金將於短時間內枯竭,導致保險人無力給付甚至破產。
第 2 題1 分
在風險因素中,足以引起或增加損失發生機會,或影響損失程度之實質條件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管理與保險學中最基礎的**「危險因素(Hazard,或稱風險因素)」**之分類與定義。
- 危險因素(Hazard)的定義:指足以引起或增加危險事故(Peril)發生之機會,或在事故發生時擴大其損失程度的各種內在或外在原因與條件。
- 危險因素的四大基本分類:
- 實質風險因素(Physical Hazard):屬於客觀、物理性、有形的條件。
- 道德風險因素(Moral Hazard):源於個人惡意、不誠實或企圖不軌之主觀行為。
- 心理風險因素(Morale Hazard):源於個人疏忽、懈怠或因投保而缺乏防範之主觀態度。
- 法律/社會風險因素(Legal / Social Hazard):源於法規變更、司法判決傾向或社會政治體制等外部環境。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名詞定義題」,解題切入點在於題幹的核心關鍵字:「實質條件」。
- 題幹指出「足以引起或增加損失發生機會,或影響損失程度之實質條件」,在風險理論中,「實質(Physical)」指可由感官察覺、具物理性質的客觀狀態(如建築物結構、地理位置、配線老舊等)。
- 依定義,凡描述標的物本身之物理結構、客觀環境等「實質條件」者,即直接對應為實質風險因素。
選項分析
- (A) 實質風險因素:正確。又稱「有形危險因素(Physical Hazard)」,指存在於標的物本身或其所處環境中,足以引起、增加損失機率或擴大損失幅度的客觀物理條件。常見例子如:房屋建材為易燃木造結構、電線絕緣皮破損老化、工廠存放易燃化學品、路面結冰打滑等。題幹描述完全符合其法定學術定義。
- (B) 心理風險因素:錯誤。
第 3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風險構成的要素?
核心觀念
在風險管理學中,「風險(Risk)」本質上是未來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構成客觀風險並導致損失發生的因果鏈,通常包含以下四項基本要素:
- 風險標的(Exposure Unit / Subject-Matter of Risk):指面臨風險威脅、可能遭受損害的人身、財產或民事法律責任。
- 風險因素(Hazard):指引起或增加風險事故發生機率,或擴大損失嚴重程度的潛在原因與條件(如實質、道德或心理因素)。
- 風險事故(Peril):指造成損失的直接原因或偶發事件(如火災、地震、車禍等)。
- 損失(Loss):指非故意、非預期且非計畫性的經濟價值減少或滅失。
解題方法
本題之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風險本體構成要素」與「風險處理工具/成本」:
- 風險構成要素探討的是「風險如何存在與發生」,即便世界上沒有保險機制,風險依然客觀存在。
- 「保險費」是風險管理在採用「風險移轉(保險)」此一財務處理策略時,要保人支付給保險人的對價與管理成本,屬於外加的財務處置手段,並非風險本身的內在構成要素。
選項分析
第 4 題1 分
風險管理過程有四個實施步驟,下列各步驟請依正確順序排列:
① 風險策略之執行與評估 ② 風險之辨認或認知 ③ 風險管理策略之選擇 ④ 風險之衡量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管理程序」(Risk Management Process)之基本步驟與邏輯順序。
在風險管理學理中,企業或組織為以最小成本達成最大安全保障之目標,所推動之動態管理流程,傳統上區分為四大核心實施步驟:
- 風險之辨認或認知(Risk Identification):為風險管理之起點,旨在全面發掘、指認組織所面臨之各類純粹風險與損失暴露(Loss Exposures)。
- 風險之衡量(Risk Measurement / Evaluation):針對已辨認出的風險,評估損失發生的「頻率」(Frequency)與損失之「嚴重程度」(Severity),以掌握風險之相對規模與潛在衝擊。
- 風險管理策略之選擇(Selection of Risk Management Techniques):根據衡量結果與決策矩陣,在控制法(如避免、損失預防、損失抑制)與財務法(如自留、保險移轉、非保險移轉)中,評估並選定最適當之處理組合。
- 風險策略之執行與評估(Implementation and Monitoring / Review):將選定的策略落實執行,並定期進行成效評估、監督考核與動態回饋修正。
解題方法
風險管理遵循管理學「PDCA」的邏輯鏈,步驟間具有嚴格的因果遞進關係:
- 第一步(② 風險之辨認或認知):不知風險存在,即無從管理,故辨認必為第一步。
- 第二步(④ 風險之衡量):確認風險項目後,必須量化分析其頻率與幅度,才能作為後續決策之客觀依據。
- 第三步(③ 風險管理策略之選擇):依據衡量出的風險大小,對症下藥,挑選最適處理工具(如:低頻高損採保險、高頻低損採自留與預防)。
- 第四步(① 風險策略之執行與評估):策略選定後付諸執行,並在最後階段進行評估檢討與追蹤回饋。
第 5 題1 分
絕對責任制的主要特色包括下列哪些項目?
① 受害人不需負舉證責任 ② 在性質上為無過失制度 ③ 針對高風險性行為而設 ④ 基於公共政策上之考慮而設 ⑤ 最主要目的乃在將責任歸由較有能力控制風險之一方來承擔,藉此督促其加強損害防阻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之核心為風險管理學中的法律責任風險與歸責原則(Principles of Tort Liability),特別聚焦於絕對責任制(Absolute Liability)的制度特徵、法理基礎及風險控制目的。
- 歸責原則之光譜演進: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歸責原則,依加害人責任輕重依序為:
- 絕對責任制(Absolute Liability)之定義: 在風險管理理論中,絕對責任制是指加害人的賠償責任完全不以「故意或過失」為要件,甚至通常排除一般無過失責任所得主張之免責事由(如不可抗力、天災、第三人介入等)。只要損害發生且與特定危險行為具備關聯,加害人即須負完全賠償責任。
- 法理與制度目的: 絕對責任主要適用於超異常危險活動(如核能設施運作、危險化學品儲存與運輸等)。基於公共政策考量(Public Policy),將損害成本內部化,由最能控制風險的一方(Best Risk Avoider)承擔責任,藉以提供其最大誘因落實損害防阻(Loss Prevention)。
- 法規標明: 本題以命題當年度(民國 115 年)法規及我國保險與風險管理學界主流學說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應採取「責任制度比較法」與「法經濟學/風險管理控制法」切入解題:
- 比較責任要件與舉證分配:過失責任下受害人負完全舉證責任(包含行為、損害、因果關係及過失);絕對責任制度直接抽離「過失」要件,免除受害人針對加害人主觀過失之舉證負擔。
- 檢視制度背後之公共政策與誘因機制:從風險控制能力(Capacity to Control Risk)出發,判斷題目各項敘述是否符合風險管理教材中對絕對責任制之典型論述。
選項分析
- 項目 ① 分析(正確): 在傳統過失責任制度下,受害人必須舉證加害人具有故意或過失,始能獲得賠償。在絕對責任制下,責任之成立不以過失為要件,受害人免除對加害人主觀過失的舉證責任,僅需證明損害事實存在及特定行為之關聯性即可。
第 6 題1 分
對於損失頻率高且損失幅度也很高的風險,下列哪些策略為較佳的風險管理做法?
① 損失預防 ② 風險避免 ③ 風險自留 ④ 風險分離 ⑤ 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處理策略矩陣」(Risk Management Matrix)之應用,以及「風險控制」(Risk Control)與「風險理財」(Risk Financing)工具之適用界線。
在風險管理學中,決策者通常依據「損失頻率」(Loss Frequency)與「損失幅度」(Loss Severity)高低,將風險歸納於 決策矩陣:
- 低頻率、低幅度:最適策略為風險自留(Risk Retention)。
- 高頻率、低幅度:最適策略為損失預防與抑減(Loss Control)結合風險自留。
- 低頻率、高幅度:最適策略為風險移轉(Risk Transfer),最典型工具為商業保險。
- 高頻率、高幅度:最適策略為風險避免(Risk Avoidance);若該活動具有經營必要性而無法立即完全終止,則必須積極配合採取各項風險控制手段(如損失預防、風險分離),以降低其發生機率並阻斷損失擴大。
解題方法
面對「損失頻率高且損失幅度亦高」的重大風險情境,解題核心在於**「控制手段可行,理財工具不可行」**:
- 正向判斷(控制手段之採用):
- 面對毀滅性且反覆發生的風險,最徹底的手段為「風險避免」(放棄從事該活動)。
- 若無法立即完全避免,企業為降低風險等級,必須強化風險控制技術:採用「損失預防」降低事故發生頻率;採用「風險分離」將危險單位分散,阻斷巨災連鎖擴散效應以抑減暴險幅度。
- 反向剔除(理財工具之不可行):
- 不可保險:商業可保風險之基本要件為「非特大且不可預測之巨災」及「發生率適中」。高頻率且高幅度的事故必然導致道德危險且保費極為昂貴(純保費加上附加費用將超過可能賠款),在精算上缺乏經濟效益,保險公司一般亦不予承保。
- 不可自留:高幅度且連續發生的重大損失,遠超出企業內部自有資金與準備金的承受能力,自留必將導致企業週轉不靈甚至破產。
選項分析
一、策略項目逐一剖析
- ① 損失預防(Loss Prevention)—— 正確 指在損失發生前採取各項措施以降低損失發生的頻率(次數)。
第 7 題1 分
下列選項中,哪些項目為自負額對被保險人之好處?
① 可節省保險成本負擔 ② 誘導經濟單位安全意識之建立 ③ 改善損失經驗 ④ 促使經濟單位對標的加強維護 ⑤ 有效輔助經濟單位風險管理計畫施行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保險自負額(Deductible)制度」在風險融資與財產風險管理中的功能,特別著重於自負額對被保險人(或投保單位)所帶來的實質效益。
在風險管理學理上,自負額是將「風險自留(Retention)」與「風險移轉(Transfer)」相結合的工具。經濟單位透過自負額承擔高頻率、低幅度的小額損失,將預算集中移轉可能造成財務巨創的重大災難性損失。此制度不僅有助於保險人降低理賠行政作業費用與控制道德危險,更對被保險人的財務配置、行為誘因與整體風險管理架構帶來正面效果。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對保險人之好處」與「對被保險人之好處」,並自財務成本、行為心理、損失控制與管理策略四個構面檢驗題目所述項目:
- 財務層面:自負額能否減少保險費支出?(對應項目 ①)
- 行為與心理層面:被保險人需自行分攤損失,是否會提升安全警惕與保養維護動機?(對應項目 ②、④)
- 長期成果層面:防範作為落實後,事故發生率是否下降,進而改善核保與費率條件?(對應項目 ③)
- 管理規劃層面:自負額是否落實企業最佳風險融資組合?(對應項目 ⑤)
若五項皆能直接或間接使被保險人獲益,則全選。
選項分析
【各項目內容檢驗】
- ① 可節省保險成本負擔:正確。 由於自負額排除了小額索賠,保險人節省了高昂的小額理賠處理行政費用,並減少預期賠款支出,因此會給予被保險人一定比例的保費折扣。被保險人可以較低的保費獲得同等額度的高額巨災保障,實質減輕財務負擔。
- ② 誘導經濟單位安全意識之建立:正確。 自負額要求被保險人自行吸收一定額度內的損失,打破「有保險即可高枕無憂」的疏忽心理,能有效抑制心理危險(Morale Hazard)與道德危險(Moral Hazard),促使管理階層與員工建立主動防範損失的安全意識。
- ③ 改善損失經驗:正確。 在安全意識提升與防護措施落實下,事故發生頻率與嚴重程度皆能有效降低,長期而言可為企業累積優良的損失紀錄(Loss History)。
第 8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家庭財產保險可選擇的保險項目?
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個人與家庭財產風險管理」中保險工具的分類與適用範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與學理為準)。
在財產與責任風險管理的分類體系中,保險工具主要區分為「個人/家庭保險」與「商業/企業保險」兩大範疇:
- 家庭財產與責任保險:以自然人及其家屬為被保險人,保障標的為家庭私領域之財產(不動產、動產、交通工具、家電設備等)及其日常生活衍生之法定賠償責任(如「個人責任保險」或「日常生活綜合責任保險」)。
- 商業/公共責任保險:以企業、營業場所負責人、公共場所管理者或活動主辦單位為被保險人,轉嫁因營業行為或場所管理疏失致第三人受損之賠償責任(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解題方法
本題之解題切入點為**「被保險主體與承保危險的屬性判斷」**:
- 檢視各選項所屬險種之承保對象是屬於「家庭私領域之財產/日常生活行為」,抑或是「公眾領域之商業經營/場所管理行為」。
- 凡屬企業營運、對不特定公眾開放之營業場所責任,皆不屬於家庭財產保險之規劃範疇。
選項分析
- (A) 電子設備綜合保險:可選擇(錯誤選項) 現代家庭多擁有高價值之視聽設備、電腦系統及智慧家電,在家庭綜合保險或獨立財產保險規劃中,電子設備綜合保險(或其附加條款)可用於轉嫁家庭電子設備因突發不可預料之意外事故(如電壓不穩、短路、操作失誤等)所致之物質損壞,屬於家庭財產保險可選之範疇。
第 9 題1 分
整合性風險管理的特點包含下列哪些?
① 風險管理範圍包含企業經營面臨之所有風險,使其勿超過企業之風險胃納 ② 組織中風險管理的工作為中高階主管之職責 ③ 必須在高階主管的參與下,各部門或各職務進行風險管理之協調 ④ 風險管理為一動態持續的過程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整合性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簡稱 ERM,亦稱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核心意涵與架構特點。
整合性風險管理(參考國際知名架構如 COSO ERM 整合架構及 ISO 31000 風險管理指引)與「傳統風險管理」(Traditional Risk Management / Silo Risk Management)最大的區別,在於將組織內原本分散、各部門各自為政的風險管理,提升為由董事會與高階主管領導、全員參與,且與企業策略目標及「風險胃納」(Risk Appetite)緊密結合的動態管理體系。
其核心要素包含:
- 全面性與整合性:跨越部門孤島(Silo Effect),考量企業面臨之所有策略、營運、報導及遵循等風險之相互關聯,形成「風險組合觀點」(Portfolio View)。
- 全員參與(人人有責):由董事會監督、高階主管推動,並落實至組織中每一位員工的日常職責(即「三道防線」架構),絕非僅限於少數管理階層。
- 動態與持續性:外在環境與內部營運持續變化,風險管理並非一次性專案,而是一套持續循環、即時辨識、評估、監控與回饋的動態過程。
- 配合風險胃納:確保整體風險暴露程度維持在企業可承受與願意承受的限度內。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採「概念特徵比對法」:
- 區分主體責任範疇:檢視題幹中對「責任歸屬」的界定,特別辨識其是屬於「全員參與」還是「特定階層專屬」。
- 檢驗 ERM 與傳統風險管理的本質差異:
- 是否涵蓋所有面向的整體風險?
- 是否為跨職能的溝通協調?
- 是否具備動態、持續評估與改善之特性?
- 逐項判定題幹陳述之真偽,再比對符合題意的選項組合。
選項分析
一、題幹陳述逐一檢驗
- ① 正確:風險管理範圍包含企業經營面臨之所有風險,使其勿超過企業之風險胃納。 ERM 著重從整體架構審視企業面對的純粹風險與投機風險(如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作業風險、策略風險及聲譽風險等),透過整合控制機制,確保企業的整體風險暴露不超過預先設定的「風險胃納
第 10 題1 分
某上市公司之廠房日前發生火災,造成不少損失。該公司於事故發生後努力加速善後工作及向社會大眾公告其迅速及盡力因應此一災害事故,並全力協助受害員工及被害人等之醫療、救助及相關慰問,以減低公司的相關間接損失,此作為是屬於風險管理中的何種做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控制(Risk Control)」之基本工具分類與定義。
風險管理中,風險控制手段主要包含:
- 風險避免(Risk Avoidance):完全放棄或中斷可能引發風險損失的活動。
- 損失預防(Loss Prevention):於損失發生前採取措施,目的在於降低損失發生的頻率(Frequency/機率)。
- 損失抑制(Loss Reduction):於損失發生前、中、後採取措施,目的在於降低損失發生時的嚴重程度(Severity/幅度)。
- 事前抑制(Pre-loss reduction):如設置防火牆、自動灑水滅火設備。
- 事後抑制(Post-loss reduction):如制定緊急應變計畫、災後善後、公關危機處理、傷患救助慰問,以遏止間接損失(如商譽損失、法律訴訟、停業損失)擴大。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關鍵在於時間點與管理目的:
- 時間點:題幹明確指明「事故發生後」。
- 管理目的:採取加速善後、公告危機因應、全力協助醫療慰問等行為,其核心在於「減低公司的相關間接損失」(包含公關形象、商譽減損及後續求償擴大等嚴重度)。
由於事故已經發生,不可能再降低火災發生的「頻率」(排除預防);此時公司所做的所有努力均是為了遏止災情擴大並降低損失的「嚴重度」,屬於典型的「事後損失抑制」。
選項分析
第 11 題1 分
企業財產風險管理規劃中,下列哪些為損失發生後之目標?
① 達成永續經營 ② 確保生存機會 ③ 謀求收入穩定 ④ 保持持續成長 ⑤ 滿足外界需求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財產風險管理中「損失發生後之目標」。企業遭受火災、爆炸、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後,風險管理的重點在於降低損失對企業營運、財務及未來發展的衝擊,使企業恢復正常經營。
損失發生後的主要目標包括:
- 達成永續經營
- 確保生存機會
- 謀求收入穩定
- 保持持續成長
至於「滿足外界需求」,並非企業財產損失發生後的直接風險管理目標,故不列入。
本題屬風險管理基本概念題,沒有特定法條或計算公式;法規題型始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本題則無須援引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判斷各敘述是否屬於「損失發生後之目標」,可從兩個角度切入:
- 是否直接著眼於企業受損後的存續、復原及發展?
- 是否屬於企業內部經營穩定的需要,而非外部利害關係人的要求?
「永續經營、生存機會、收入穩定、持續成長」均是企業在損失發生後,為避免營運中斷、維持財務健全及恢復競爭力所追求的目標,因此應予選入。
「滿足外界需求」雖可能是企業整體經營的重要事項,但其語意較偏向企業對客戶、供應商、債權人、員工、政府或社會等外部關係人的要求,並非損失發生後風險管理的核心目標。
因此,正確組合為:
對應選項為 (B)。
選項分析
① 達成永續經營:正確
企業發生重大財產損失後,風險管理必須協助企業維持長期經營能力,包括修復受損資產、恢復生產、維持市場地位及避免因事故而退出市場。因此,達成永續經營屬於損失發生後的重要目標。
② 確保生存機會:正確
重大事故可能造成企業停業、現金流中斷、負債增加,甚至導致倒閉。透過保險理賠、緊急應變、復原計畫及替代營運安排,可以提高企業渡過危機並繼續存在的機會。
第 12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企業財產風險管理之策略說明書中主要的外部環境因素?
核心觀念
在企業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ERM)與國際標準規範(如 ISO 31000 架構)中,制訂「風險管理策略說明書」(Risk Management Strategy Statement)與界定風險管理方針時,首要步驟為建立環境背景(Establishing the Context)。環境背景明確區分為兩大範疇:
- 外部環境因素(External Context):企業無法直接控制的宏觀外在變數,主要包含:
- 政治與法律因素:政府法令、監理法規、公共政策。
- 經濟與金融因素:國際與國內總體經濟情勢、利率、匯率、通貨膨脹。
- 社會與文化因素:社會大眾與利害關係人對企業的期望、企業社會責任(CSR/ESG)趨勢、人口結構變遷。
- 天然與市場競爭環境:氣候變遷、自然災害、產業競爭態勢。
- 內部環境因素(Internal Context):企業自身可掌控、管理或調適之內部營運條件,主要包含:
- 組織治理與文化:經營理念、風險胃納(Risk Appetite)、管理結構。
- 資源與財務能力:資本適足性、現金流、資產結構。
- 營運與生產技術:生產製程、設備特性、作業技術之危險性高低、內部安全衛生管理體系。
- 資訊系統與內部控制:作業流程規範、稽核機制。
解題方法
本題之解題切入點為**「因素來源與控制權歸屬」**(即管理學之「內外二分法」):
- 外部環境:來源於組織外部,單一企業無法隨意變更,通常只能「被動因應與策略調適」。
- 內部環境:來源於組織內部,與企業自有的資產、製程、人力及作業流程密切相關,企業擁有「主動選擇與調整改善之控制權」。
第 13 題1 分
個人、家庭、企業無時無刻面臨各種風險,其中企業在經營過程所面對的風險相較個人、家庭更顯多樣性、複雜性。下列何者為企業經營面對的純粹風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風險管理學中風險分類的基礎理論——依「風險結果的性質(損失與獲利之可能性)」劃分的純粹風險與投機風險:
- 純粹風險(Pure Risk):指事件發生的結果只有「損失(Loss)」或「無損失(No Loss)」兩種可能,絕無獲利的機會。純粹風險是傳統商業保險(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的主要承保對象。依其危險標的與性質,傳統上可歸納為:
- 人身風險(Personal Risk)
- 財產風險(Property Risk)
- 責任風險(Liability Risk)
- 淨利損害/間接損失風險(Net Income Risk)
- 投機風險(Speculative Risk):指事件發生的結果有三種可能:「獲利(Gain)」、「損失(Loss)」或「打平/無損失(Break-even)」。通常源於市場競爭、商業投資或經營決策,原則上無法透過傳統商業保險轉嫁,多仰賴企業內控、避險工具(如期貨、選擇權)或企業整體風險管理(ERM)予以控管。
解題方法
本題的關鍵切入點為**「檢視各風險事件發生時,是否存在『獲利』的可能性」**:
- 凡伴隨商業決策、價格變動、投資操作,可能帶來收益亦可能造成虧損者,皆為「投機風險」。
- 凡一旦發生只會帶來負面支出或損害賠償,未發生則維持現狀,絕無賺錢可能者,即為「純粹風險」。
選項分析
- (A) 錯誤。策略風險(Strategic Risk) 指企業在制定或執行營運方針、市場擴張、研發併購等重大決策時,因外在環境變遷或決策失誤所引發的不確定性。策略成功將為企業帶來豐厚利潤與競爭優勢,失敗則招致鉅額虧損甚至破產,具有「獲利」與「損失」的雙向可能,屬於投機風險。
第 14 題1 分
對於①風險避免、②風險控制、③風險移轉、④風險自留,哪些項目歸屬於風險融資的方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處理技術(Risk Treatment Techniques)」的基本分類架構。
在風險管理理論中,風險處理手段主要分為兩大體系:
- 風險控制(Risk Control):旨在損失發生前或發生時,改變損失發生的頻率(機率)或幅度(嚴重程度)。常見方法包括:風險避免、損失預防、損失抑減、風險分散與風險隔離。
- 風險融資/風險理財(Risk Financing):旨在損失發生後,確保有足夠的資金來源以補償損失、維持企業營運或維持個人財務安定。其核心方法僅有兩大支柱:風險移轉(Transfer)與風險自留(Retention)。
解題方法
從「資金籌措與財務承擔」的本質切入分析題目所列之四項技術:
- ① 風險避免:主動放棄某項活動或資產以消除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屬於風險控制。
- ② 風險控制:泛指降低損失頻率與幅度的控制技術總稱,與「風險融資」屬於平行的兩大管理類別。
- ③ 風險移轉:藉由商業保險(保險型移轉)或非保險合約(如保證合約、免責條款、對沖等),將損失的財務責任移轉給第三人承擔,屬於風險融資。
- ④ 風險自留:由自身承擔損失發生後的財務責任(如自留額、成立準備金、認列經常費用、成立專屬保險公司等),屬於風險融資。
第 15 題1 分
家庭財產保險規劃中,家庭在做保險需求分析時需考量的因素,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家庭財產風險管理」中保險需求分析(Insurance Needs Analysis)之評估要素。
家庭財產保險規劃的主要目的,在於藉由保險機制將家庭所面臨之純粹風險(財產損失、責任賠償、收入中斷等)移轉給保險人。在進行保險需求分析時,必須依循客觀性與風險相關性原則,全面檢視以下客觀面向:
- 潛在損害賠償責任:因侵權行為致第三人體傷或財損之民事賠償責任。
- 法定義務要求:各項法規強制要求投保之險種。
- 契約履行與債權擔保:如金融機構房屋貸款所要求抵押品之保險保障。
- 財產價值與重置成本:建築物、裝潢、動產之實際價值或重置費用。
- 家庭財務與預算限制:家庭保費承擔能力與風險自留程度。
解題方法
保險需求分析為一種科學化、客觀化的風險管理評估流程,其出發點在於「家庭面臨哪些客觀風險、有多少法定或約定義務、以及需配置多少保障額度」。解題時應辨識選項何者屬於客觀法律/財務/契約上的風險與義務,何者僅屬無關風險本質之私人人際關係。
選項分析
- (A) 損害賠償需求:此為正確考量因素。家庭成員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因過失行為導致他人受傷或財物受損,面臨《民法》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例如:房屋磁磚掉落砸傷路人、室內管線漏水波及樓下住戶、未成年子女騎乘腳踏車撞傷行人等)。
第 16 題1 分
風險管理的目的,期使風險成本極小化而能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其中風險成本是由下列哪些項目所組成?
① 預期損失成本 ② 風險控制成本 ③ 風險融資成本 ④ 剩餘不確定成本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成本」(Cost of Risk, COR 或 Total Cost of Risk, TCOR)之構成要件,為各類風險管理教科書(如 Harrington & Niehaus 等學者之理論)及國內「財產風險管理概要」測驗的核心經典題型。
風險管理的終極經濟目標,並非盲目追求零風險,而是使風險總成本極小化,以極大化企業價值。現代風險管理理論將風險總成本界定為下列四大要素之加總:
- 預期損失成本(Expected Cost of Losses):企業面對純粹風險時,預期可能遭受之直接損失(如財產毀損)與間接損失(如營業中斷、商譽受損、額外費用)的金額期望值。
- 風險控制成本(Cost of Risk Control / Loss Control):企業為降低損失發生機率(損失預防,Loss Prevention)或減少損失嚴重程度(損失抑減,Loss Reduction)所投入之各項資源與支出,例如裝設自動灑水設備、保全防盜系統、員工工安訓練等。
- 風險融資成本(Cost of Risk Financing):為支付潛在損失所需資金籌措措施之成本,包含購買商業保險所支付之附加保費(行政管理費、利潤)、非保險移轉之契約交易成本,以及自留損失提存準備基金的資金機會成本或維持信用額度的手續費等。
- 剩餘不確定成本(Cost of Residual Uncertainty):在執行風險控制與風險融資措施後,仍無法被完全消除或轉嫁之剩餘風險與波動性,所導致企業價值的折價或損失(如投資人要求更高的風險溢酬、因不確定性而被迫放棄具獲利潛力之投資方案等)。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檢驗題幹所列各項目是否屬於現代風險管理架構下的「風險成本」構成要件:
第 17 題1 分
保險業在追求其價值時,公司整體所願意接受之風險程度,稱之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企業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ERM)」與我國「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之核心名詞定義。
依「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規範為準)及國際 COSO ERM 整合架構之定義:
- 風險胃納(Risk Appetite):指保險業在追求其價值或達成商業目標的過程中,在公司整體層次上,預先評估並「願意接受」的風險總體程度與類型。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與理論的「標準名詞定義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抓取題幹的兩大核心關鍵字:
- 策略目的:「追求其價值時」。
- 範疇與意願:「公司整體」所「願意接受之風險程度」。
在風險管理架構中,站在最高決策階層(董事會與高階主管)的視角,為實現企業目標而主動設定願意承受的風險邊界,即為「風險胃納(Risk Appetite)」,由此可直接鎖定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
(A) 正確:風險胃納(Risk Appetite) 係指企業在追求股東價值或營運目標時,經董事會核准、全公司整體層面「願意承擔之風險額度與風險類型」。題幹敘述與「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對風險胃納之定義完全相符。
-
(B) 錯誤:風險承擔(Risk Acceptance / Retention) 又稱「風險自留」,屬於風險回應(處理)的具體手段之一。
第 18 題1 分
關於下列乙式陸上貨物運送保險的敘述,何者正確?
① 運送人享有保險權益 ② 複保險之賠付基準按保險金額比例分攤 ③ 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之正常漏損或自然耗損負賠償責任 ④ 保險人對於運送人無力償債或財務糾紛所致之毀損滅失或費用不負賠償責任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陸上貨物運送保險基本條款(乙式)」之除外不保事項、保險代位與權益歸屬、以及複保險之分攤原則。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與同業公會標準保險條款為準。涉及的主要法條與保險原則包含:
- 保險法第 38 條(複保險之比例分攤):善意複保險於危險發生時,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
- 保險法第 53 條(保險代位權)與「不利益於運送人條款」(Not to Inure Clause):保險賠款後享有向第三人(運送人)追償之權利,保險契約權益不得轉移由運送人享有。
- 可保危險特性與一般除外責任:保險僅承保不可預料之外來突發危險,標的物本身之「自然耗損」與運送人之「信用財務風險」(無力償債)均屬除外不保事項。
解題方法
本題為複選題型轉單選,解題切入點在於逐一檢驗四項陳述之適法性與標準條款規範:
- 檢驗權益移轉:對照貨物運送保險之「保險權益不移轉條款」(Not to Inure Clause),判斷運送人能否受惠於保險。
- 檢驗損害分攤:對照保險法與保單之複保險賠付條款,檢視責任分攤之計算基準。
- 檢驗一般除外不保項目:檢驗「自然耗損」與「財務糾紛/無力償債」是否屬於保險人承保責任範圍。
選項分析
- 敘述 ① 錯誤: 依據《陸上貨物運送保險條款》之「不利益於運送人條款」(Not to Inure Clause),本保險契約所生之任何利益,不得移轉或讓與運送人或其他受託保管人享有。其立法與契約目的在於確保保險人於給付賠償金後,得依保險法第 53 條行使保險代位權向可歸責之運送人求償;若使運送人享有保險權益,將導致保險人無法代位行使權利,有違損失補償原則。
第 19 題1 分
企業因內部流程、人員及系統之不當或失誤,或因外部事件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失之風險,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管理中各類風險分類的標準定義,特別是「作業風險(Operational Risk)」之核心意涵。
此定義源自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於《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 II/III)中所奠定的國際標準定義,亦為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所一體適用之規範標準:「作業風險係指因內部流程、人員及系統之不當或失誤,或因外部事件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失之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定義記憶型」基本觀念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抓取題目核心關鍵字:
- 內部成因:內部流程(Processes)、人員(People)、系統(Systems)之失誤或不當。
- 外部成因:外部事件(External events)。
上述四大要素(人員、流程、系統、外部事件)即為現代企業風險管理(ERM)與巴塞爾架構中定義作業風險的四大成因。只要題目呈現這四要素所引發之直接或間接損失,即可精準判定為作業風險。
選項分析
- (A) 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錯誤 流動性風險係指企業無法在合理成本或時間內取得足夠資金以履行到期支付義務(資金流動性風險),或因市場深度不足、交易失衡,導致無法在不影響市場價格的情況下迅速變現資產(市場流動性風險)。題幹所述為營運與作業失誤,與資金變現調度無關。
第 20 題1 分
為強化風險控管應變能力,保險業應定期或不定期執行下列何種測試,以評估因市場過度變動之潛在異常損失,進而做好應付此類情況之準備?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與實務準則為準,測驗重點在於保險業之風險衡量技術與危機應變機制,核心出處為《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及《保險業辦理壓力測試作業實務守則》。
在全面風險管理(ERM)架構中,日常的市場風險多以風險值(Value at Risk, VaR)進行估算,但 VaR 僅能衡量常態分配與特定信賴水準下的最大損失,無法有效捕捉金融市場「肥尾現象(Fat-tail Risk)」與極端黑天鵝事件。為此,監理機關要求保險業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執行壓力測試(Stress Testing),模擬極端但合理(extreme but plausible)的不利事件或市場過度變動情境,量化其可能造成的「潛在異常損失」,進而檢核資本適足性並制定資本應變計畫。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精準掌握題幹的四大核心要素:
- 目的:「強化風險控管應變能力」
- 條件:「市場過度變動」
- 對象:「潛在異常損失」
- 準備:「做好應付此類情況之準備」
在金融與保險風險管理實務中,專門用來評估「極端不利條件/市場過度變動」對機構資本與清償能力造成之「異常損失」的專屬機制,即為壓力測試。解題時直接將題幹的制度性描述與各項風險管理工具的定義進行比對,即可迅速鎖定正確選項。
選項分析
- (A) 利潤測試(Profit Testing)—— 錯誤 利潤測試為保險精算與商品研發階段的重要工具。其目的在於藉由設定預期死亡率、費用率、脫退率及投資報酬率等假設,模擬保單在未來整個存續期間的現金流量與盈餘邊際,以檢視商品的獲利能力與定價合理性,並非針對市場過度變動所引致之極端異常損失的風險控管測試。
第 21 題1 分
電動車專屬保險中,下列何種損失保險公司須負賠償之責?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與中華民國產險公會訂定、金管會核定之「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為準。
本題考核的核心觀念為電動車專屬車體損失保險之基本承保範圍、法定施救費用,以及專屬除外不保事項:
- 施救費用之承保責任:依《保險法》第 33 條第 1 項規定,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滅失,有避免或減輕損害之義務;其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即施救費用),由保險人負擔之。各類財產保險及車體損失保險條款均遵循此法定原則,將此類費用列入保險公司應負賠償或償還之範圍。
- 電動車特有風險之除外與外加架構:電動車專屬車體險主契約採「傳統車險危險為主、電動車特有風險外加」之設計原則。凡「單純電池自燃或爆炸」、「充電期間因充電所致損失」以及「充電樁設備相關損失」,在主契約中均列為除外不保事項,要保人必須另外批註加保專屬附加條款(如「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等),保險公司始負賠償責任。
- 間接損失之除外:車體損失保險承保標的僅限車輛之「直接實質毀損滅失」,停駛損失、租車費用等衍生之純粹經濟損失,非經特約均屬除外責任。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可從「法定義務性費用」與「保單除外不保之項目」切入:
- 尋找具法定強制性與普遍承保效力之項目:檢視各選項中是否存在《保險法》明定或保險原理上保險人必然承擔之費用。要保人為防止損失擴大所支出之合理「施救與防損費用」,既符合保險人利益,亦為法律明定由保險人承擔之項目。
- 排除需另行投保「附加條款」之特有風險:電動車專屬條款在設計上,將車載電池單純內部故障引起的自燃爆炸、充電狀態下之事故,脫離主約承保範圍而列為除外不保事項。
- 排除間接損失:車險主約不承保任何因事故或故障所導致的間接性經濟損失(停駛損失)。
第 22 題1 分
風險分析調查法的缺點包含下列哪些?
① 僅將可保風險納入,對不可保風險則忽略捨棄 ② 僅適用於小型企業,未能適用所有企業 ③ 問卷表未包括所有風險,容易造成疏漏 ④ 僅以保險單為設計藍本,無法因應企業真正的需求 ⑤ 忽視不可管理風險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辨識(Risk Identification)」常用工具的特性與限制,核心聚焦於**「風險分析調查法(Risk Analysis Questionnaire / Survey Method)」與「保單對照法(Insurance Policy Checklist Method)」**之缺點比較:
- 保單對照法:以現有保險單所承保之危險項目為檢視基準。其最大盲點在於「以保單為中心」,僅涵蓋可保風險,完全忽略企業面臨的不可保風險,無法全盤因應企業實際營運需求。
- 風險分析調查法:為了彌補保單對照法的不足而設計,透過結構化或標準化的問卷清單,全面檢視企業之資產、責任、營運中斷及人員等各層面風險(涵蓋可保與不可保風險)。然而,其自身存在標準化問卷難以量身訂做、無法窮盡所有動態風險、偏重可控制項目等限制。
解題方法
解題關鍵在於**「釐清工具的演進背景與特徵歸屬」**:
- 題目問的是「風險分析調查法」的缺點。
- 若敘述出現「僅以保單為藍本」、「僅納入可保風險」,均屬於其前身「保單對照法」的典型缺點,風險分析調查法正是為了解決此問題而誕生。
- 因此,凡提及保單限制者(①、④)應優先排除;其餘反映問卷與清單工具固有局限者(②、③、⑤),即為風險分析調查法的真正缺點。
選項分析
一、題目各項敘述剖析
- ① 僅將可保風險納入,對不可保風險則忽略捨棄【非本法缺點,屬保單對照法】 錯誤。這是「保單對照法」最嚴重的缺點。風險分析調查表法在設計時,已特意擴大範圍,納入了市場風險、營運風險及不可保之純粹風險等,並非只納入可保風險。
- ② 僅適用於小型企業,未能適用所有企業【正確,屬本法缺點】 正確。風險分析調查表通常為標準化規格,內容繁簡固定,往往僅適用於特定規模(常見於架構較單純之中小型企業);對於組織龐大、生產流程複雜的大型跨國企業,現成調查表難以一體適用,缺乏因地制宜的彈性。
第 23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風險管理之基本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風險管理之基本原則(Rules of Risk Management)」。
在風險管理經典學理中,學者美赫與赫吉斯(Robert I. Mehr & Bob A. Hedges)提出了著名的風險管理三大基本原則(又稱風險管理三大準則):
- 勿冒超過自己所能承擔之危險(Don't risk more than you can afford to lose):評估企業或個人的最大可能損失與財務承受力,凡可能導致破產或危及生存之巨大損失,均應透過移轉(如保險)或其他方式處理。
- 勿因小失大(Don't risk a lot for a little):不可為了節省少量保險費或微小利益,而讓自身承受不可預測的巨額毀滅性損失;同時,小額、可負擔的損失亦不應耗費昂貴成本進行投保。
- 通盤考慮各風險因素/考慮發生機率(Consider the odds):衡量各項損失發生之可能性(勝算/機率)與客觀環境變數,綜合研判最適之風險處理工具。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學理記憶與觀念辨析題:
- 對標學理定義:將各選項對應至風險管理大師 Mehr & Hedges 之「三大基本原則」。
- 排除標準選項:選項 (A)、(B)、(C) 分別對應三大經典原則的內涵與中文翻譯。
- 辨識非原則項目:風險衡量雖包含「損失頻率」與「損失幅度」,但決策時必須全面結合兩者(如建構頻率-幅度矩陣),學理上的基本原則中並不存在「要特別重視損失幅度的大小」這項獨立原則。
選項分析
- (A) 勿冒超過自己所能承擔之危險:屬於基本原則。此為 Mehr & Hedges 的第一準則(Don't risk more than you can affor
第 24 題1 分
下列何者可以做為替代性風險移轉工具(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① 專屬保險 ② 財務再保險 ③ 預約再保險 ④ 巨災債券
核心觀念
替代性風險移轉(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RT) 是相對於「傳統商業保險」與「傳統再保險」之非傳統風險融資與移轉技術的總稱。
ART 的核心特徵在於結合了自我保險、資本市場與非傳統財務結構,主要目的在於解決傳統保險市場在承保能量不足(硬市場時期)、特定巨災風險難以轉嫁,或保費過於昂貴等問題。在風險管理理論中,常見的 ART 工具主要包含三大領域:
- 專屬保險(Captives):企業自行設立自保公司承保母公司或關係企業風險。
- 有限風險融資/財務再保險(Finite Risk / Financial Reinsurance):將資金的時間價值與有限的保險風險移轉相結合的合約安排。
- 保險連結證券/資本市場工具(Insurance-Linked Securities, ILS):如巨災債券(Catastrophe Bonds)、巨災期貨、巨災選擇權等保險證券化商品。
相對地,傳統再保險依其安排方式主要分為三種:臨時再保險(Facultative)、合約再保險(Treaty)與預約再保險(Facultative-Obligatory),皆屬於傳統風險移轉管道,不屬於 ART。
解題方法
本題之解題切入點在於**「排除傳統再保險安排」**:
- 檢視題幹列出的四項工具,區分其屬於「非傳統之 ART 工具」或「傳統再保險/保險工具」。
- 辨識出屬於傳統再保險型態的項目予以剔除。
- 將符合 ART 定義之項目予以組合,選出正確選項。
選項分析
項目逐一解析
- ① 專屬保險(Captive Insurance)——【正確,屬 ART】 係指由非保險業之工商企業所設立、完全擁有並控制的保險子公司,其主要業務在於承保其母公司或關係企業之風險。此工具突破了傳統商業保險市場的承保條件與費率限制,屬於典型的 ART 自留與融資工具。
第 25 題1 分
在給定時間內、特定信賴水準下,因為市場不利變動造成的預期最大損失,稱之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財務與財產風險管理中,量化市場風險(Market Risk)最核心的指標——**風險值(Value at Risk, VaR)**的標準定義與其組成要素。
風險值(VaR)是由 J.P. Morgan 於 1990 年代推廣的風險衡量工具,其核心定義為:在正常的市場條件下,於給定的期間(Holding Period)與特定的信賴水準(Confidence Level)下,資產組合可能遭受的預期最大損失金額。
以數學機率式表示,若損失變數記為 (定義損失為正值),持有期間為 ,信賴水準為 (顯著水準為 ),則風險值 滿足: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典型的基本觀念定義題。解題關鍵在於辨識「風險衡量三要素」:
- 期間(Time Horizon, ):題幹之「給定時間內」。
- 機率水準(Confidence Level, ):題幹之「特定信賴水準下」。
- 下檔損失門檻(Maximum Loss):題幹之「因為市場不利變動造成的預期最大損失」。
將上述三要素予以整合,即為「風險值(Value at Risk, VaR)」之精準定義,故應選 (B)。
選項分析
- (A) 錯誤:條件尾端期望值(Conditional Tail Expectation, CTE)
第 26 題1 分
當公司應付巨額賠償時,若可售資產無法即時變現,這種風險稱之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保險業風險管理」中**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的分類與定義。
依據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與產險公會訂定之《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及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準則,金融與保險業所面臨之流動性風險主要可區分為兩種類型:
- 資金流動性風險(Funding Liquidity Risk):指企業無法取得充足資金以因應負債到期、履行給付義務(如重大理賠、巨額退保解約金等)的風險。當公司面臨突發巨額現金流出時,若持有的資產無法即刻在合理時間與成本下變現籌足資金,即屬此類。
- 市場流動性風險(Market Liquidity Risk):指因市場深度不足、廣度欠佳或交易失衡,致使企業在處分或沖銷特定資產時,無法以接近公平市價的合理價格迅速成交,必須承受大幅折價損失的風險。
解題方法
解題關鍵在於拆解題幹情境的兩大要素:
- 「應付巨額賠償」:此為保險人必須立即履行的負債給付責任,屬於現金流量的實質支出需求。
- 「可售資產無法即時變現」:指資產端的轉換速度(變現能力)無法配合負債端的現金流出時間表,導致出現支付危機。
這正是標準的**「資金調度無法配合履約給付」,故應歸屬於資金流動性風險**。
選項分析
- (A) 錯誤:作業風險(Operational Risk) 指內部作業程序、人員管理、資訊系統之不當或失效,或因外部事件(如舞弊、系統故障、訴訟、天災等)所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險。題幹描述的是資產無法及時轉化為現金來償付債務,非內部管理或作業流程失誤。
第 27 題1 分
依美國目前廣泛使用之風險管理手冊中所載明之風險總成本為下列哪些項目的總和?
① 自己必須承擔的損失 ② 風險和保險管理行政費用 ③ 保險費 ④ 風險控制成本 ⑤ 殘餘物和其他的補償或救濟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的核心為**風險總成本(Total Cost of Risk, TCOR)**的構成要素。
在現代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中,美國風險與保險管理協會(RIMS)以及各類權威風險管理手冊(如 The Merritt Company 出版之《Risk Management Manual》),將企業或組織為應對純粹風險所耗費的所有資源總和定義為「風險總成本」。其核心架構由四大成本支柱所構成:
- 自己承擔的損失(Retained Losses):企業內部承擔之損失(如自負額、共保金額、未保損失)。
- 保險費(Insurance Premiums):將風險移轉給商業保險公司所支付之對價(外來風險移轉成本)。
- 風險控制成本(Risk Control Costs):實施損失預防、損失抑制、安全工程與防護設備等事前防範與控制措施所支出的費用。
- 風險與保險管理行政費用(Administrative Costs):風險管理部門之人事薪資、顧問諮詢、精算評估、資訊系統維護與內部管理管銷費用。
公式表達為:
解題方法
- 掌握四大正則成本支出: 風險總成本旨在衡量「為了管理風險所耗費的整體企業資源」。題目所列各項中:
- ①「自己必須承擔的損失」屬於風險承擔/自留成本;
- ②「風險和保險管理行政費用」屬於內部營運管理成本;
- ③「保險費」屬於外部風險財務移轉成本;
- ④「風險控制成本」屬於風險技術處置成本。 上述四項均為明確的資源流出(成本與支出項目),構成風險總成本的四大基石。
- 辨析項目 ⑤ 的性質與爭議點:
- 項目 ⑤「殘餘物和其他的補償或救濟」(Salvage and other recoveries / subrogation):在損失發生後,企業若透過廢品殘值變賣、代位求償或政府公法救濟取得金額,本質上屬於損失的回收/沖銷項(收益流入)。
第 28 題1 分
保險業進行財產保險商品正式開發,於研擬風險控管說明書時,其內容應至少包括下列哪些項目?
① 評估再保險安排 ② 銷售限額預警及控管機制 ③ 載明銷售限額符合公司所定風險胃納 ④ 保險單條款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產保險商品開發之風險控管程序」,法源依據為《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第 9 條關於財產保險商品正式開發程序之規定。
保險業在進行財產保險商品正式開發時,必須由相關跨部門人員組成「商品開發小組」,並落實全面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ERM)。針對巨災累積、核保自留與承保能量,小組必須研擬「風險控管說明書」,以確保商品上市後的銷售規模與風險暴露不超出公司承受範圍。
解題方法
解答此類法規架構題,關鍵在於釐清**「商品開發產出文件層級」與「風險控管說明書之法定應記載事項」**的界線:
- 整體開發文件層級:商品開發小組須分別研擬「保險單條款」、「計算說明書」以及「風險控管說明書」等獨立文件。
- 風險控管說明書內部項目:依據法規明文,風險控管說明書係針對風險限額與危險移轉進行規範,其內容應至少包括:
- 評估再保險安排。
- 銷售限額預警及控管機制。
- 載明銷售限額符合公司所定風險胃納。
掌握上述分類即可迅速剔除屬於獨立契約文件的「保險單條款」,鎖定正確組合。
選項分析
- 項目 ①【評估再保險安排】(正確) 財產保險面臨龐大之天災巨災與累積風險,再保險為分散危險與維持清償能力之核心手段。法規明定風險控管說明書須載明並評估再保險分保安排(如比例或非比例再保合約、臨時再保規劃等)之妥適性。
第 29 題1 分
為強化財產保險業因應巨災風險之能力,對會計制度(IFRS 17)轉換所產生之保留盈餘淨增加影響數,將留存於下列哪些險種之重大事故與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中?
① 商業性火災保險 ② 商業性地震保險 ③ 資訊安全保險 ④ 颱風洪水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巨災風險管理」與「保險業財務會計制度接軌(IFRS 17)」之跨領域監理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主管機關(金管會)配合保險業於民國 115 年全面接軌 IFRS 17(新保險合約準則)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W-ICS),為強化產險業抵禦重大天然災害之韌性,特別訂定產險業於初次適用 IFRS 17 轉換日時,因負債衡量公允價值轉變所產生之「保留盈餘淨增加影響數」,不得任意作為股利分配,而應全數留存於因應天災之特別準備金(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與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項下。其指定留存之特定巨災險種,即為台灣面臨暴露度最高之兩大天然災害:商業性地震保險與颱風洪水保險。
解題方法
本題的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一般保險業務風險」與「特定巨災風險(Catastrophe Risk)」之監理差異:
- 抓取題幹關鍵字:題目明示「因應巨災風險之能力」及「IFRS 17 轉換所產生之保留盈餘淨增加影響數」。
- 對應主管機關指定險種:金管會考量氣候變遷及台灣地理環境特性,將保留盈餘增額鎖定提存於承受極端天災衝擊最鉅的商業天災險種特別準備金中。
- 篩選險種組合:
- 「商業性地震保險」與「颱風洪水保險」屬於典型之天災巨災險種,為法定指定留存項目。
- 「商業性火災保險」與「資訊安全保險」則非此一巨災保留盈餘專案留存之標的險種。
- 得出正解:符合條件者為 ② 與 ④,對應選項 (B)。
選項分析
【各險種項目分析】
- ① 商業性火災保險(錯誤): 商業性火災保險雖有提存重大事故準備金之一般規定,但主管機關針對 IFRS 17 轉換日保留盈餘淨增加數之巨災專案強化措施,著眼於極端天災風險,未將一般商業性火災保險納入指定專款留存項目。
第 30 題1 分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提供額外費用之補償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現行保單條款為準)中額外費用之補償各項目的給付條件、賠償限額及分攤原則。
依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研訂之《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單條款》,承保危險事故發生致保險標的物受損,或致建築物毀損不適居住時,保險人除賠償標的物本體損失外,亦依約定給付各項「額外費用」,包括清除費用、臨時住宿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生活不便補助金以及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等,各項目均有明文的限額標準與分攤機制。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保單條款規範比對法」切入解題:
- 檢視費用項目與發生條件:確認該費用是否屬於住宅火災保險條款約定之「額外費用」,以及是否以「建築物毀損滅失不適居住」為發動要件。
- 核對給付限額與計算方式:檢視條款對於各項費用設定之日額、總額上限與相關比例(特別注意新制修正後的數字標準)。
- 驗證不足額分攤原則:檢驗費用之賠償是否遵循保險法及條款規定之「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原則。
選項分析
-
(A) 選項錯誤: 清除費用係指為清除受損保險標的物之殘餘物所生之必要費用。條款明定,清除費用之賠償與受損標的物賠償金額合計,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且清除費用之賠償以受損標的物保險金額之 為限。若發生不足額保險情形時,清除費用仍須受不足額保險比例分攤之限制,並非「不受不足額比例分攤之限制」。
-
(B) 選項錯誤: 住宅火災保險於民國 1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之修正條款(至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仍適用)中,已提高保障額度。因承保危險事故致建築物毀損滅失不適居住者,於修復或重建期間所生之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事故賠償限額每日最高為新臺幣 元(舊制始為每日 元),賠償總額以新臺幣 元為限。
第 31 題1 分
甲旅行社向乙產險公司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下列何者為該旅行社可以獲得的基本保障?
① 旅遊團員因意外事故所致死亡或失能 ② 旅遊團員因細菌傳染病所致死亡或失能 ③ 護照意外遺失或遭竊重置費用 ④ 旅遊團員因意外事故所致死亡或重大傷害之善後處理費用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產保險中「旅行業責任保險」的法定基本承保範圍與意外事故認定原則。
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53 條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旅行業辦理旅客出國及國內旅遊業務時,依法強制投保責任保險。其法定基本保障項目與最低金額包含:
- 意外死亡與失能:每一旅客因意外事故所致死亡或失能。
- 意外醫療費用: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
- 善後處理費用:旅客因意外事故所致死亡或重大傷病,其家屬前往處理之後續善後費用(國內旅遊最高 10 萬元、出國旅遊最高 20 萬元)。
- 證件遺失重置/撫慰費用:旅客出國旅遊隨身護照或證件意外遺失或遭竊之重置或撫慰費用(最高 2,000 元)。
責任保險之本質以承保「意外事故」(外來、突發、不可預料之非疾病事件)為前提,非經特別約定附加,一般排除「疾病」(含細菌、病毒引起的傳染病)。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法規基本保障範圍對照」與「保險事故性質(意外 vs. 疾病)」進行雙重檢視:
- 確認意外本質:責任保險之基本保障僅針對「意外事故」,排除內發性疾病或傳染病。
- 對照法定項目:比對《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53 條之各款基本保障項目,確認死亡失能、善後處理費用、護照重置費用是否均屬於標準基本單的承保範圍。
第 32 題1 分
權利代位的範圍以下列何者為限?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產保險與風險管理中「保險代位權」(Subrogation)的行使範圍與損害補償原則(Principle of Indemnity)。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依《保險法》第 53 條第 1 項規定: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得超過賠償金額為限。」
在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理上,權利代位(請求權代位)之核心宗旨有三:
- 防止被保險人同時向保險人及第三人受償,獲致雙重利益(違反不當得利與補償原則)。
- 使加害第三人無法因保險契約之存在而免除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 嚴禁保險人透過代位求償獲得超過其所承擔損失之利益。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條規範與保險原理結合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責任上限」、「標的價值」與「實際理賠額」:
- 代位權發生的前置條件:保險人須「先行給付賠償金額」,代位權始告確立並移轉。
- 代位權請求的數額上限:保險人代位求償是基於承受被保險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但其本質為填補保險人之實際支出,故法定範圍必須受限於保險人「實際給付之賠償金額」。
第 33 題1 分
有關再保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再保險的兩大分類:
-
比例再保險(Proportional Reinsurance) 再保險人與原保險人依約定比例分攤保險金額、保險費及賠款。典型種類包括成數再保險與溢額再保險。
-
非比例再保險(Non-proportional Reinsurance) 不以固定比例分攤,而是以損失金額或累積損失率為基礎,在損失超過約定自留額或損失率門檻時,由再保險人負擔超過部分。典型種類包括超額賠款再保險與停止損失再保險。
-
預約再保險(Treaty Reinsurance) 雙方預先約定承保業務範圍、再保比例、責任限額等事項;在契約約定範圍內,分出公司須依約分出,再保險人須依約接受。
-
停止損失再保險(Stop Loss Reinsurance) 以一定期間內的累積損失率或累積賠款為基礎,當損失超過約定門檻時,由再保險人負擔超過部分,屬於累積型超額賠款再保險。
本題涉及再保險分類與定義,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及保險實務通說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依下列順序:
- 先辨別比例再保險與非比例再保險的分攤基礎。
- 再判斷溢額再保險的分類。
- 區分預約再保險的「契約範圍內義務」與一般業務的自由選擇。
- 最後確認停止損失再保險是否具有「累積性」及「損失率基礎」。
其中,停止損失再保險的基本結構可表示為:
實際契約通常還會加上再保險責任上限。
選項分析
(A)比例再保險的責任分攤是以理賠金額為準
錯誤。
比例再保險的核心,是依保險金額或承保責任的約定比例分攤。例如成數再保險約定原保險人自留 、再保險人承擔 ,則保險費及賠款通常均依該比例分攤。
理賠金額本身是賠款分攤的結果,不是判斷比例再保險的主要分類基礎。以損失金額或理賠金額超過某一門檻後才由再保險人負擔,屬於非比例再保險的特徵。
(B)溢額再保險是一種非比例性再保險
錯誤。
第 34 題1 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推動「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的主要目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與監理政策為準,主要測驗財產風險管理中「危險同質性(Homogeneity of Risk)」、「風險分類(Risk Classification)」與精算上「損失經驗統計累積」之實務應用。
- 危險特性之差異:純電動車(EV)在動力結構(電池、電機、電控系統)、零件造價、維修技術門檻及事故危險樣態(如鋰電池熱失控自燃、高額電池模組更換成本、自動駕駛輔助系統風險等),均與傳統燃油車(ICE)具有本質上的巨大差異。
- 對價平衡與風險區隔:依保險法及精算原理,保險費率應遵循「對價平衡原則」與「公平合理性」。若將電動車與傳統燃油車混同於一般自用汽車保險承保,將導致經驗損失數據混雜,產生「燃油車車主補貼電動車車主」的不公平跨群體補貼現象。
- 推動專屬條款之監理目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保險局推動產險公會研擬「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核心目的在於將電動車的承保範圍、批單責任(如電池自燃、充電期間危險)獨立設計,藉此獨立累積並區隔電動車的損失經驗資料(風險資料),作為未來建立精準、獨立之電動車費率精算資料庫與純保費釐定之基礎。
解題方法
從風險管理與保險監理切入點推導:
- 第一步:識別主體與監理權責 主管機關為「金管會保險局」,其核心監理目標在於維持保險市場之清償能力、確保商品費率公平合理與維護被保險人權益,而非推動製造業或特定硬體產業發展。
- 第二步:分析專屬條款之制度功能 專屬條款之所以「專屬」,係因該風險體與一般傳統風險體具有異質性。要使大數法則能精確發揮預測功能,必須建立同質風險池(Risk Pool)。因此,主管機關推動專屬條款的首要任務,即是將電動車之風險自傳統車險中切割出來,單獨建立專屬統計群體與理賠數據。
選項分析
第 35 題1 分
因應西南氣流及颱風外圍環流之豪雨所造成之災情,現行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承保範圍已包含「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住宅建築物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依據建築物房屋稅為基準,提供基本保障。 ② 住宅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淹水達 公分以上,保險公司將按住宅所在地區賠償限額予以理賠。 ③ 某住宅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淹水達 公分且有實際損失,保險公司將於實際勘損及理算損失後,於賠償限額內依實際損失金額賠付。 ④ 民眾如投保住宅火災基本保險並額外加保颱風洪水附加條款,對於因颱風或洪水發生所支出之清除費用及臨時住宿費用,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架構下之**「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與額外加保之「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在承保範圍、給付性質及費用補償上的差異。相關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之保單條款與監理規範為準:
- 基本補償保險之性質:現行住宅火災保險自動涵蓋「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其賠償限額係按住宅所在地的地理危險分區(全台分為四區,各區限額約為 至 元不等)訂定,與房屋稅或重置成本造價無關。
- 損害填補原則(實損實賠):財產保險以填補實際損害為原則。淹水達標(如水淹達 公分以上)為啟動理賠之客觀事實門檻,但理賠時仍須經勘損理算,於賠償限額內按實際損失金額賠付,並非不問損失一律按限額全額定額給付。
- 自費加保附加條款之承保擴大:民眾若自費額外加保「颱風及洪水保險附加條款」(擴大保障之商業險),其承保範圍除標的物本體之毀損滅失外,亦涵蓋衍生之**「清除費用」與「臨時住宿費用」**等相關費用。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保險法理與契約條款對照法」**切入判斷:
- 核對補償基準:檢視補償保險的額度決定標準是「行政地理分區」還是「房屋稅」。
- 檢視給付型態:區分該保險是「定額給付」抑或恪守「損害填補(實損實賠)」原則。
- 區分險種層次:區分「基本保險內含之輕度補償險」與「額外自費加保之颱風洪水附加條款」在費用損失保障範圍上的不同。
選項分析
- ① 敘述錯誤: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之賠償限額,係主管機關依臺灣各縣市之地理環境及歷年水災風險劃分之「危險區域」(共分為四區)訂立固定限額,並非以稅務機關核定之「建築物房屋稅」為基準。
第 36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企業財產風險管理的主要成本?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企業風險成本」(Total Cost of Risk, TCOR)之核心組成內涵。
依據現代風險管理學理,企業進行風險管理之目的在於以最小的成本達到最大的安全保障,進而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所面臨的風險成本,主要涵蓋下列五大項客觀且可衡量的財務與經濟支出:
- 損失控制成本(Cost of Loss Control):用於降低損失發生頻率(損失預防)或減輕損失嚴重程度(損失抑減)的各項資源投入,如裝設防火設備、員工安全訓練等。
- 損失融資成本(Cost of Loss Financing):為處理殘餘風險籌措資金所付出的成本,最典型的即為支付給保險公司的商業保險費,或使用金融衍生工具避險之費用。
- 自留損失成本(Cost of Retained Losses):企業自行承擔之損失金額(如保單自負額以內的損失、未投保的自留損失,以及為因應自留而提存之準備金所產生的資金機會成本)。
- 內部行政管理成本(Internal Administrative Costs):風險管理組織之運作費用,包括風險管理部門的人事薪資、安全檢查費、顧問諮詢費與資訊系統維護費等。
- 殘餘不確定性成本(Cost of Residual Uncertainty):在採取各項風險管理措施後,企業內部仍存有未消除的不確定性,導致投資人要求更高的風險溢酬或使融資成本增加的經濟代價。
「精神緊張、恐懼或憂慮」屬於風險對個人或社會所造成的無形心理負擔(Psychological Burden of Risk)。企業身為法律上的法人組織,其財產風險管理成本側重於客觀的財務資源配置與經濟損耗,經理人個人的心理緊張並非企業風險管理的構成成本。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觀念辨正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企業法人客觀的經濟風險成本」與「個人主觀的心理負擔」:
- 確認受體屬性:題幹問的是「企業財產風險管理」的主要成本,因此應以企業整體的財務報表、資源分配與實質經濟支出為出發點。
第 37 題1 分
經研究調查結果可知,整合性風險管理已獲得企業界廣泛的應用與重視,其被企業界採行的原因包含下列哪些?
① 對財務資源的管理,達到成本節約的目標 ② 可提高股東權益及節約資本 ③ 對低損失頻率及高損失幅度的風險事故可及早作出反應 ④ 對組織內部的風險更了解而形成競爭優勢 ⑤ 僅提供解決公司可保性風險及財務風險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整合性風險管理」(Integrated Risk Management, IRM;亦常與企業全面風險管理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ERM 並論)之核心意涵、採行效益及與傳統風險管理之差異。
- 整合性風險管理(IRM)之定義與範疇: 傳統風險管理(Traditional Risk Management, TRM)多採取「各部門各自為政(Silo approach / 煙囪式)」的管理模式,主要聚焦於「純粹風險(危害風險)」與「可保風險」。相較之下,IRM 強調由企業整體策略視角出發,將組織內部所有風險予以統合,範疇涵蓋四大面向:
- 危害風險(Hazard Risk):如火災、地震、責任等傳統可保之純粹風險。
- 財務風險(Financial Risk):如利率、匯率、流動性與信用風險。
- 營運風險(Operational Risk):如內部流程疏失、系統當機、人員舞弊等。
- 策略風險(Strategic Risk):如市場競爭、科技創新變遷、聲譽受損等。
- 企業採行 IRM 的主要效益:
- 優化資源配置與成本效益:統籌風險承擔能力,減少重複購保或無效率對沖,降低整體風險成本(Total Cost of Risk, TCOR)。
- 節約資本與極大化股東價值:利用各類風險間的自然避險(Natural Hedge)與分散效應,降低資本配置要求,提升資本使用效率以創造股東權益。
- 強化早期預警能力:針對低頻率但衝擊極大的巨災或極端風險(低頻高幅事故),能藉由全盤監控及情境分析提早防範。
- 轉化風險為競爭優勢:透過全面洞察風險,使企業能在承擔合理風險下把握市場商機,形成領先對手的策略優勢。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特徵比對與關鍵字排除法」解題:
- 比對 IRM 效益面向:檢視題幹敘述 ①、②、③、④,是否符合管理學與財務學上企業引進 IRM 所帶來的管理節約、資本效益、風險預警與策略優勢。
- 抓取限制性偏誤關鍵字:檢查 ⑤ 之敘述中是否出現「僅(only)」等過度限縮的絕對字眼,比對其界定的風險範圍是否背離 IRM 的「整合性/全方位」本質。
- 綜合選出正解:剔除錯誤敘述後,對照選項組合。
選項分析
第 38 題1 分
財產損失衡量法中,若重置時無法與原物完全一樣或重置時無法保有與原物相同之功能或效率時,可採用下列哪種方法衡量損失?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產風險管理中「財產價值與損失衡量基礎(Property Valuation Approaches)」之核心分類。
在評估財產受損或滅失的損失金額時,常用的衡量標準包括:
- 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 RC):以現行物價與工資,重新建造或購置與原標的物在規格、材料及品質上完全相同之全新財產所需的成本,不扣除折舊。
- 實際現金價值(Actual Cash Value, ACV):通說為「重置成本扣除折舊」,即:
- 功能重置成本(Functional Replacement Cost, FRC):當原物因時代變遷、技術進步、工藝失傳或建材淘汰,導致「無法依原樣重造」或「依原樣重造不符現代經濟效率」時,改以現代工法、材料與技術,重置具備同等功能與效用之全新財產所需的成本。
- 經濟價值/收益現值(Economic Value / Capitalized Value):以財產未來可創造的現金流量按適當折現率折現計算之現值。
解題方法
- 抓取題幹關鍵字:
- 題幹明確指涉:「若重置時無法與原物完全一樣」或「重置時無法保有與原物相同之功能或效率」。
- 法理與實務對接:
- 傳統的「重置成本法」要求重造同等材料、規格與品質之物(Like kind and quality)。然而對於歷史悠久之老舊建築(如傳統磚木結構、挑高雕花工藝)或已淘汰之舊式大型伺服設備,若要重做一模一樣的實體,成本極為昂貴且實務上往往已無相同零件或工法,甚至重做後的作業效率低於現代標準。
第 39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骨牌理論的特性?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海因里希(H. W. Heinrich)所提出的事故因果連鎖理論(俗稱骨牌理論,Domino Theory)之核心內涵與事故防阻哲學:
- 骨牌五連鎖要素:
- 遺傳及社會環境(Ancestry and social environment)
- 個人缺點(Fault of person)
- 不安全行為或機械與物理危害(Unsafe act and/or mechanical or physical hazard)
- 意外事故(Accident)
- 傷害(Injury)
- 88-10-2 法則(事故成因歸咎): 海因里希統計大量工業事故後提出,職業災害中有 88% 係由「人的不安全行為」(人為因素)所引起,10% 歸因於「不安全的機械或物理條件」(物理/環境因素),其餘 2% 則為不可抗力或無法避免的天災。
- 防治關鍵: 骨牌理論主張各要素彼此具備連續牽引關係。只要抽掉中間核心骨牌——特別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後續的事故與傷害便不會發生;因此,該理論特別強調對人員的管理、監督與安全訓練。
解題方法
- 鎖定題幹要求:選出「非」骨牌理論特性的選項。
- 對比主因與防治焦點:
- 骨牌理論的核心著眼點在於「人的不安全行為(人為因素,佔 88%)」,並非「物理因素(僅佔 10%)」。
- 主張著重在實體結構、設備隔離與能量防護者,多屬「能量釋放理論」(Haddon's Energy Release Theory)或純工程防護學派。
- 逐一檢視選項與理論架構,判定何者悖離骨牌理論的核心主張。
第 40 題1 分
損失支付的時間與預期不一致時,對於財產保險公司所造成的風險稱之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公司經營的保險與財務風險分類,特別是精算與有限風險保險(Finite Risk)領域常見的「核保風險(Underwriting Risk)」與「時間風險(Timing Risk)」之界定:
- 時間風險(Timing Risk):指保險事故發生損失並實際進行給付的時間點,早於或晚於精算定價與準備金提存時的預期。當損失賠款提前發生時,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尚未透過資金運用累積足夠的投資收益,或是資產與負債的現金流量無法配合,將對保險公司的流動性與清償能力造成財務衝擊。
- 傳統風險分類:依風險特性與發生原因,一般常見純損與投機、靜態與動態、基本與特定等二分法,本題題幹著眼於「支付時間的不確定性」,屬於保險財務與現金流量管理之專業術語。
解題方法
從題幹的關鍵字**「損失支付的時間與預期不一致」**切入:
- 保險公司評估賠款支出時,主要面臨兩大核心變數:
- 損失金額風險(Underwriting / Severity Risk):賠款金額是否超過預期。
- 時間風險(Timing Risk):賠款支付的時間點是否與預估的現金流時程不一致。
- 題幹明確點出「支付的時間」不一致所產生的風險,直接對應財務與保險精算學理中的「時間風險(Timing Risk)」。
選項分析
- (A) 動態風險(Dynamic Risk)錯誤 動態風險是指由於總體經濟變動、社會環境變遷、科技進步或消費者偏好轉變所引發的風險(如通貨膨脹、匯率變動、消費者口味改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