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專技普考 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風險管理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常見的企業責任風險起因有哪些?因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主要有哪些項目?請詳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企業責任風險,是指企業因其所有、管理或使用的財產、營業活動、產品或服務,對第三人造成損害,依法或依契約須負賠償責任,因而產生經濟損失的風險。它屬於純粹風險,損失可能來自人身傷害、財物損害或其他依法可請求的損害。
分析本題可分兩部分:先依企業活動辨認「責任風險的起因」,再整理責任事故發生後企業須負擔的「經濟損失項目」。法律責任常涉及民法侵權行為、僱用人責任、工作物所有人責任,以及消費者保護法上的商品或服務責任;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以企業與第三人接觸的環節分類:場所與財產、營業及作業、員工、產品與服務、契約,以及污染或其他特殊活動。接著把損失分為「對外賠償與訴訟處理成本」及「企業自身承受的間接成本」,即可涵蓋題目所問的起因與損失。
常見的企業責任風險起因
-
企業場所及財產的所有、管理或使用 廠房、商店、辦公室、停車場、機器設備或其他設施若有缺陷、維護不當,可能使顧客、訪客或路人受傷,或使他人財物受損。例如地面濕滑未設警示,造成顧客跌倒。
-
營業活動與作業過程 生產、施工、運輸、裝卸、維修、展示或舉辦活動時,因設備操作不當、作業疏失或安全措施不足,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害。例如施工物掉落砸損鄰近車輛。
-
僱用員工及職務執行 員工執行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侵害第三人權利,企業可能依僱用人責任負賠償責任;企業也可能因職場安全管理不足,承受與員工傷害相關的賠償或爭議成本。此類責任應區分對第三人的責任與對員工的責任來源。
-
產品設計、製造、標示、警告及售後服務 產品有設計或製造缺陷、標示說明不足,或未提供必要警告,可能造成消費者或其他第三人傷亡、財物受損,進而引發產品責任。產品回收、修理及更換等成本,也可能伴隨責任事故發生。
-
專業服務或建議上的疏失 企業提供顧問、設計、檢驗、資訊或其他專業服務時,若違反專業注意義務,造成客戶的財務損失或其他損害,可能產生專業責任。
-
契約義務及承諾 企業未履行契約、違反保證或承擔超過法律原有範圍的賠償義務,可能須依契約負責。契約責任不等同侵權責任,仍須依契約內容及適用法律判斷。
第 二 題25 分
以個人使用汽車可能面臨的財產與責任風險為例,說明風險管理的步驟與內容,請詳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個人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並要求將流程具體運用在自用汽車可能面臨的財產損失與法律責任上。風險管理是有系統地辨識、衡量並處理風險,以合理成本減少損失發生的機率或幅度,並維持個人財務與生活的穩定。
以自用汽車為例,風險可分為:
- 財產風險:車輛因碰撞、火災、竊盜、天然災害等事故受損或滅失;車內財物遭竊也可能造成損失。
- 責任風險:駕駛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受損,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 其他相關風險:事故造成駕駛或乘客傷亡,可能衍生醫療費用、收入中斷或家庭經濟負擔。
涉及汽車事故責任時,命題當年相關法規包括《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本題重點在風險管理流程,實際適用仍應以事故發生時有效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依風險管理流程逐步套用
一、辨識風險
先列出個人使用汽車時可能發生的損失情境,並確認受影響的人、財產與財務利益。
例如:
- 駕駛操作不慎,車輛碰撞受損。
- 車輛停放時遭竊、遭破壞,或因火災受損。
- 駕車發生事故,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
- 事故造成他人車輛、建築物或其他財物損壞。
- 自己或乘客因事故受傷,產生醫療、復健或收入損失。
辨識時不能只看「自己的車會不會壞」,也要把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與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納入。
二、分析與衡量風險
對已辨識的風險,評估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損失幅度及個人承受能力。實務上可用損失頻率與損失幅度整理:
| 風險情境 | 損失頻率與幅度的考量 |
|---|---|
| 小擦撞、輕微車損 | 發生機率較高,單次損失通常較小 |
| 重大碰撞或車輛全損 | 發生機率較低,但損失金額較大 |
| 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 | 發生機率未必高,但賠償責任可能重大 |
| 竊盜或火災 | 須依停車環境、車輛特性及防護措施評估 |
分析後,還要比較潛在損失與可動用資源。例如,車輛小額修理費是否能由存款負擔;重大事故賠償是否會超出個人財務能力。低頻率但可能造成重大財務衝擊的風險,通常應優先處理。
三、選擇風險處理方法
風險處理可依風險特性搭配使用,不限於單一方法。
第 1 題1 分
請問地震發生後停工造成的營業收入損失,以及火災發生後停工造成的營業收入損失,分別屬於下列何種損失類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的區分。直接損失是事故直接造成的財物毀損或滅失;間接損失則是事故發生後,因財物受損、營運中斷或其他後續影響所衍生的經濟損失。
停工造成的營業收入損失,並非地震或火災直接毀損財物的結果,而是事故導致營運中斷後產生的收入減少,因此屬於間接損失。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停工造成的營業收入損失」,而非地震或火災造成的建物、設備等財物損害。無論停工的起因是地震或火災,營業收入損失都是事故後續衍生的營業中斷損失,故兩者皆屬間接損失。
選項分析
第 2 題1 分
小汪遺失公務手機後,決定購買同品牌、相同等級的新款手機歸還公司,請問他是以何種方式評價損失財產的補償價值?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損失財產的補償價值評價方式。功能重置成本,是以取得一項能提供相同功能、用途或服務的新財產所需的成本,評估受損財產的補償價值;新財產不必與原物完全相同,也不必沿用原物的生產方式或規格。
解題方法
小汪要歸還公司一支遺失的公務手機,因此購買同品牌、相同等級的新款手機。判斷重點是:他要補回的是手機的使用功能與等級,而不是原手機過去花了多少錢、如何製造,或其二手交易價格。
以具備相同功能及相近等級的新款手機替代,符合功能重置成本的概念,因此選(B)。
選項分析
(A) 歷史成本:錯誤。 歷史成本是財產最初取得時實際支付的金額。題目描述的是購買新款手機來替代遺失手機,評價依據是替代品的取得成本,而非原手機當初的購買價格。
第 3 題1 分
若將風險管理工具分為風險控制與風險融資,下列何者並非風險控制的目的?
核心觀念
風險管理工具可分為風險控制與風險融資。風險控制是在損失發生前或發生時,透過預防、減損等措施,改變損失發生的可能性或損失程度;風險融資則安排損失發生後的資金來源與財務負擔,例如投保、準備基金或自留風險。
風險控制的目的包括避免或降低損失頻率、減輕損失嚴重度,以及降低損失結果的變異。降低損失所造成的現金流量波動,則是透過安排財務資源來穩定損失後的資金支出,屬於風險融資的目的。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詢問的是「並非風險控制的目的」,再區分各選項是在改變損失本身,還是在處理損失發生後的財務影響:
- 改變損失事件是否發生、發生頻率或損失結果的分散程度,屬於風險控制。
- 穩定損失造成的現金流量,屬於風險融資。
因此,降低損失帶來的現金流量波動並非風險控制目的。
選項分析
第 4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自己保險(Self-Insurance)運作順利所需的條件?
①提撥資金的自留 ②未提撥資金的自留 ③有足夠數量的危險單位 ④對應特定的危險單位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自己保險」(Self-Insurance)的運作條件。自己保險是企業自行承擔特定風險,以內部資金支付可能發生的損失,不是向外部保險人移轉風險。運作順利通常須有提撥資金的自留,並累積足夠數量的危險單位,讓損失能在較大的暴露基礎上分散。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四個敘述是否符合自己保險的基本條件:
- 自留損失若有預先提撥資金,較能確保事故發生時有資金支付。
- 危險單位數量足夠,損失經驗較有分散效果,年度損失也較容易估計與管理。
- 未提撥資金的自留缺乏預先準備,事故發生時可能無法即時負擔損失。
- 「對應特定的危險單位」不是自己保險運作順利的必要條件;重點在危險單位數量足夠,而非只對應特定單位。
因此,符合條件的是①與③。
第 5 題1 分
食安事件發生後,賠償客戶實際醫療費用的金額是屬於下列哪種賠償?
核心觀念
本題考「賠償的功能與性質」。補償性賠償的目的,是填補受害人因損害所承受的實際損失,使其回復到損害發生前的財產狀態。客戶因食安事件支出的實際醫療費用,屬於可計算的損失,因此是補償性賠償。
解題方法
先看題目描述的是哪一種賠償目的:
- 賠償「實際醫療費用」:重點是填補已發生的損失。
- 賠償目的在填補損失:屬於補償性賠償。
- 若金額另為懲戒或嚇阻而加重,才是懲罰性賠償;題目並未描述此情形。
題目未要求依特定法條計算賠償金額,核心在辨認賠償類型。
選項分析
(A) 無過失賠償:錯誤。 「無過失」是在說責任成立是否以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為要件,屬於責任歸屬的問題;它不是依賠償目的區分的類型。實際醫療費用本身不能據以判斷責任是否無過失。
第 6 題1 分
地震是臺灣常見的天然災害,關於地震造成的財產風險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①芮氏地震規模衡量地震的能量釋放。 ②震度衡量人的感受與損害情況。 ③可利用風險控制有效降低天災造成的財產風險。 ④可利用風險理財有效降低天災造成的財產風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地震的衡量方式,以及風險管理中的「風險控制」與「風險理財」。
- 地震規模描述單次地震所釋放的能量大小;芮氏規模是常見的規模表示方式。
- 地震震度描述地震在特定地點造成的搖晃程度,與當地人的感受及可能發生的損害有關。
- 風險控制透過預防或減輕損失,降低風險發生的機率或損害程度。
- 風險理財則是安排損失發生後的財務負擔,例如透過保險移轉風險或預留資金。它能處理損失的財務後果,不能直接降低地震災害本身。
解題方法
先判斷①、②對地震規模與震度的描述是否正確,再比較③、④所述的風險控制與風險理財,是否都能「降低天災造成的財產風險」。
③錯在把風險控制的效果說得過於籠統:地震等天災的發生通常無法由個人或企業的風險控制措施阻止;措施主要是降低暴露程度或減輕損害。依官方答案,本題將「有效降低天災造成的財產風險」視為風險控制難以達成的效果,因此選③。
第 7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公司購買保險可以降低預期稅賦的主要原因?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司風險管理中的「保險與預期稅賦」效果。其主要機制是稅制對收入與虧損的處理可能不對稱:獲利時須按所得稅率繳稅,發生虧損時,虧損抵減應稅所得或取得退稅的效果,可能無法與獲利時的課稅效果完全相抵。
解題方法
從各選項辨認保險降低預期稅賦的經濟原因。公司投保後,若承保損失發生,可由保險理賠補償部分損失,降低公司落入虧損狀態的幅度與機率。當虧損的稅務利益有限或無法即時充分利用時,這種損失補償可減少稅制不對稱造成的預期稅負,因此選項 A 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 (A) 利用收入與虧損在稅制上的不對稱性:正確。 公司獲利通常須繳納所得稅,但虧損未必能以同等幅度、同一時點抵減其他所得或轉化為稅務利益。
第 8 題1 分
若有兩種火災保險保單,A 類保單共保比例為 ,B 類保單共保比例為 ,當發生比例賠償時,請問 A 類保單損失賠償金額為 B 類保單損失賠償金額的幾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火災保險的比例分攤賠償。若保單約定共保比例為 ,在保險金額與保險價額等條件相同、且均依比例賠償時,賠償金額與共保比例成正比。設共同的基準損失賠償額為 ,則:
解題方法
A、B 兩類保單的共同基準相同,因此賠償金額比等於共保比例比:
依一般比例比較,A 類賠償金額應為 B 類的 倍,對應選項(D)。但題目指定官方答案為 A;若按「共保比例」通常的比例賠償解讀,官方答案與計算結果不一致。選項(A)的 倍,是將比例倒置為 得出的結果。
選項分析
第 9 題1 分
在美國相當受歡迎的住家綜合保險,不包含下列哪一種保障?
核心觀念
本題考美國住家綜合保險(Homeowners Insurance)的基本保障內容。這類保險通常結合財產保障與責任保障:財產保障包括住宅、住宅所在地的其他建築物及被保險人的個人動產;責任保障則包括因住家場所或個人行為所生的法律責任,以及對他人受傷提供的醫療給付。
解題方法
先區分題目所稱「個人醫療給付」的對象。住家綜合保險中的醫療給付,通常是對在被保險人場所內受傷的他人提供一定額度的醫療費用給付,並非被保險人本人可請領的個人醫療保障。據此逐一比對各選項,可判定 (C) 不屬於題目所指的保障。
選項分析
- (A) 擁有住家場所可能需要負擔的個人責任:錯誤選項。 住家綜合保險通常承保被保險人因住宅場所或個人行為,依法須對他人負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 10 題1 分
關於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提供地震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承保標的、承保損失與理賠條件。判斷時要區分「住宅火災保險」與「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各自的保障範圍:地震基本保險主要保障住宅建築物的全損,並依條款給付臨時住宿費用;動產與土地改良費用不屬於地震基本保險的承保標的或承保損失。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選項是否符合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條款中的地震保障規定:
- 臨時住宿費用是否屬給付項目。
- 地震基本保險的標的是否包含建築物內動產。
- 建築物達到何種程度,才符合全損理賠條件。
- 土地改良費用是否列入承保損失。
本題涉及保單條款與保障內容,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規定為準。民國 114 年 7 月 15 日起,臨時住宿費用的給付範圍已擴大;本題仍依民國 113 年規定判斷。
選項分析
(A) 保障範圍包括臨時住宿費用之補償:正確。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在符合條款的承保條件時,除給付住宅建築物損失外,也給付臨時住宿費用。民國 113 年的規定下,地震造成建築物達到全損理賠條件時,可依條款給付臨時住宿費用。因此,選項所述保障項目確實存在。
第 11 題1 分
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提供民眾最基本的保障下,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成立的目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保障缺口,以及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的設立目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設置特別補償機制,讓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無法循一般強制險理賠途徑取得給付時,仍有求償管道。本題涉及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判斷題目問的是基金的主要功能,而非一般保險的承保或財務功能。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提供基本保障,但事故發生時,受害人仍可能因肇事車輛未投保、肇事車輛逃逸,或車輛為未經允許使用等情形,無法向通常的強制險承保機制請求給付。特別補償基金即是為這類求助無門的受害人提供補償,因此選擇 (B)。
選項分析
第 12 題1 分
寵物保險存在嚴重的道德危險,請問可以使用哪一種自負額的設計,讓被保險人每次皆需負擔部分損失額,同時減少被保險人的保費負擔?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自負額」如何分攤損失,以及不同自負額設計對保險給付的影響。自負額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通常可降低保險人理賠成本與道德危險,也能降低保費。
扣除式自負額是每次事故先由被保險人負擔固定金額,超過自負額的部分再由保險人給付。若損失額為 、自負額為 ,則保險給付為:
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金額為 。因此每次有損失時,被保險人都須分擔部分損失;相較於沒有自負額的保障,保險人承擔的風險較低,保費也可相對降低。
解題方法
題幹的兩個關鍵條件是「每次皆需負擔部分損失額」及「減少保費負擔」。應選擇能在每次理賠時直接扣除固定金額、使被保險人實際承擔損失的自負額。扣除式自負額符合這兩項條件。
例如損失額為 10,000 元、自負額為 2,000 元,保險人給付 8,000 元,被保險人負擔 2,000 元;若損失額僅 1,500 元,保險人不給付,被保險人自行負擔全部損失。
選項分析
第 13 題1 分
偵測駕駛行為的使用基礎保險(UBI)主要是根據下列何種行為提供保費折扣?
核心觀念
使用基礎保險(Usage-Based Insurance, UBI)是依被保險人的實際用車情形或駕駛表現,調整保費的車險模式。透過車載裝置、行動應用程式或車聯網資料,保險人可評估行駛里程、行車時間、速度、急煞與急加速等資訊,據以辨識駕駛風險。
本題考查的是:偵測駕駛行為的 UBI,主要以何種行為作為提供保費折扣的依據。良好、低風險的駕駛表現可反映較低的事故風險,因此通常是折扣的主要條件。
解題方法
先辨別題目描述的 UBI 類型:題幹明確指出「偵測駕駛行為」,因此判斷重點在駕駛人的行車表現,而非車輛採用何種科技,或車輛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再從選項中選出能直接代表低風險駕駛行為的項目。
選項分析
第 14 題1 分
企業購買保險決策存在的代理問題,主要存在於下列哪兩種族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購買保險時的代理問題。代理問題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因目標或風險偏好不同,且代理人掌握經營決策權,導致決策未必符合委託人利益。
在公司中,股東出資並承擔企業風險,經營決策者則負責日常管理與風險管理決策。兩者的利益與風險偏好可能不同,因此企業是否投保、投保多少,以及選擇何種保障,可能形成股東與公司經營決策者之間的代理問題。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企業購買保險決策」中的代理關係,而不是保險事故發生後的理賠關係,也不是企業與外部利害關係人之間的一般利益衝突。
企業投保屬於公司經營與風險管理決策,通常由經營決策者執行;股東則是公司資本的所有者。當經營者的風險偏好、報酬誘因或任期考量與股東不同,就可能影響投保決策。因此,符合「委託人與代理人」關係的族群是股東與公司經營決策者。
選項分析
(A) 股東與政府:錯誤。 政府通常是企業外部的監理或政策機關,不是企業購買保險決策中的代理人。
第 15 題1 分
請問安全邊際對於企業購買保險的風險管理決策之影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安全邊際」(safety loading)在保險定價與風險管理中的作用。保險人除預期理賠成本外,還會在保費中加入安全邊際,以因應實際理賠高於預期、費用或其他成本波動等不確定性。安全邊際提高,通常會使保費增加,並增加保險人承受損失的緩衝。
「資訊難題」包括逆選擇、道德危險等資訊不對稱問題。資訊難題越嚴重,保險人承受的理賠成本不確定性通常越大,因此所需的安全邊際傾向越高,而非越低。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敘述是否符合安全邊際的功能與方向:增加安全邊際會如何影響保費、保險人承受損失的能力,以及資訊不對稱加劇時的風險緩衝需求。前三項符合安全邊際的定價或風險控制功能;第四項將資訊難題與安全邊際的關係寫反。
選項分析
第 16 題1 分
關於法定傳染疾病保險所保障的傳染疾病,其分類認定依據主要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法定傳染疾病保險中,判定某項疾病是否屬於保險所稱「傳染疾病」的時間基準。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相關保單條款的認定方式,應以發生保險事故時衛生福利部公告的傳染病分類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詢問的是「分類認定依據」,而非投保時保單如何列明承保範圍。判斷時要看保險事故發生當下,主管機關公告的疾病分類是否符合保單所稱的傳染疾病,因此選擇以事故發生時的公告為基準。
選項分析
第 17 題1 分
關於企業的人資風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企業的人力資源風險,也就是員工死亡、失能、退休、離職或長壽等因素,對企業營運與財務造成的不利影響。風險管理者應辨識可能的損失結果、評估其發生可能性與影響,再選擇適當的控制或融資方式。
員工團體保險屬於風險融資工具,可在承保事故發生後提供保險給付,協助彌補損失;員工離職則可能造成招募、訓練成本及營運中斷等損失。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企業風險管理的觀點。關鍵在於:**企業的人資風險須由企業辨識與評估,不能將評估責任推給個別員工。**員工可以提供個人健康或家庭等相關資訊,但企業仍須從營運與財務影響角度評估風險。
選項分析
(A) 員工團體保險有助於提供事後的損失彌補:正確。 團體保險可在員工死亡、失能等承保事故發生後,依保單約定給付保險金,協助企業或員工及其家屬承擔事故帶來的財務損失,屬於風險融資措施。
第 18 題1 分
保險人在計算「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費率時,應該考慮被保險人的哪些因素?
①營業處所 ②營業規模 ③經營年資 ④消防安全措施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費率評估因素。保險人評估費率時,會衡量被保險人營業場所及營業活動的危險程度,以及可降低事故發生或損害擴大的安全措施。一般而言,營業處所、營業規模及消防安全措施都會影響風險評估。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的規範與費率評估方式作答。各類營業場所的具體費率及調整方式,仍依適用費率規章和個案核保而定。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各因素是否能反映公共意外責任風險:
- 營業處所會影響事故發生的環境與暴露程度,例如場所型態、樓層、出入口及人流狀況。
- 營業規模常與場所使用量、顧客或第三人暴露程度相關,可能影響事故頻率與損害幅度。
- 消防安全措施屬風險改善措施,完善的消防設備與管理有助於降低事故機率或損害程度。
第 19 題1 分
若將資安風險分成兩種類型,A 類為損失頻率高而損失幅度低;B 類為損失頻率低而損失幅度高,你會分別建議採取哪種風險管理工具?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依損失的頻率與幅度選擇風險管理工具。風險管理通常以風險控制降低事故發生機率或損失程度;以風險移轉(例如投保)處理較難自行承擔的大額損失。
- 高頻率、低幅度:損失常發生但單次金額不大,適合透過控制措施減少事故及累積損失。
- 低頻率、高幅度:事故不常發生,但一旦發生損失重大,適合以保險移轉難以承受的財務衝擊。
題目未涉及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先分別判斷兩類風險的損失型態,再配對管理工具:
- A 類「高頻率、低幅度」:採取控制,降低事件發生頻率及日常損失。
- B 類「低頻率、高幅度」:採取保險,移轉偶發重大損失所造成的財務負擔。
因此選擇「A 類採取控制;B 類採取保險」。
選項分析
第 20 題1 分
請問下列何種車輛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①微型電動二輪車 ②電動輔助自行車 ③電動滑板車 ④電動機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各類電動車是否屬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應投保的車輛。判斷重點是車輛的法定分類,不能只看車輛是否有電動馬達。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5 條及第 5 條之 1,微型電動二輪車視為該法所稱汽車,投保義務人應訂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電動輔助自行車則依交通法規屬慢車,且依主管機關公告,不在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車輛範圍內。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車輛的法定類別,再對照是否有強制投保義務:
- 微型電動二輪車:法律明文視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汽車,須投保。
- 電動輔助自行車:依法屬慢車,毋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 電動滑板車:題目未指明其屬經型式審驗合格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或其他特定車種;依此題所列車名及命題所採分類,並非應投保的汽車種類。
- 電動機車:屬機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因此,須投保的是①與④。
選項分析
第 21 題1 分
國人出國旅遊都有購買保險的習慣,請問下列何種情況,通常「不能」向旅遊不便險申請理賠?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旅遊不便險的保障事故辨別:事故須屬保單約定的承保原因,且通常須符合等待時間、證明文件及其他理賠條件。交通延誤、罷工、旅行文件遭竊及親屬突發重病,可能分別涉及班機延誤或取消、旅行文件損失、行程取消等保障項目;並非只要造成旅程不便就一定能理賠。
旅遊不便險的保障範圍與除外責任依各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而異。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的常見保障設計及官方答案判斷,未涉及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先辨別事故原因是旅客自身未及時抵達,還是航空公司或其他外在事故造成航班異常;再看其餘情況是否通常屬於保單約定的旅行文件損失或行程取消原因。旅客因一般道路壅塞而錯過登機,通常不屬於旅遊不便險承保的班機延誤或取消事故,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 (A) 從家中在前往機場途中塞車錯過登機時間:錯誤敘述,為本題答案。 錯過登機是旅客未能及時抵達機場所致,並非航空公司班機延誤或取消。
第 22 題1 分
規模較大的多國籍企業或某些性質相近的企業集團,會成立一子公司來承保並管理本身風險的方式,稱之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風險管理中的專屬保險(Captive Insurance)。企業為管理自身風險而設立或控制一家保險子公司,由該子公司承保母公司或集團企業的風險,稱為專屬保險;該子公司則稱為專屬保險公司。
設立專屬保險公司可協助企業集中管理風險、取得較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障,並保留部分原本須轉由外部保險人承擔的風險。本題考的是此種安排的基本定義,無須計算,也不涉及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兩個關鍵線索:「成立一子公司」與「承保並管理本身風險」。這描述的是企業設立專屬的保險子公司,替母公司或關係企業承保風險,因此對應「專屬保險」。
選項分析
第 23 題1 分
若企業能有效做好風險管理策略,對企業會產生正面貢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風險管理的效益與限制。有效的風險管理能協助企業辨識、評估及處理風險,降低損失發生的機率或影響,並改善資源配置與決策品質。風險管理能控制風險,卻不能保證企業完全不會面臨風險,也不能消除所有不確定性。
解題方法
先辨別選項是在描述風險管理可能帶來的效益,還是把風險管理的效果說得過度絕對。若選項使用「完全避免」等絕對用語,應檢查它是否違背風險管理的基本限制:企業可以降低、移轉或承受風險,但無法將所有風險徹底排除。
選項分析
(A) 直接或間接增加企業價值:正確。 風險管理可減少意外損失、降低資金與營運的不確定性,並協助企業更妥善地運用資源,因此能直接或間接促進企業價值。
第 24 題1 分
林小姐欲購買一戶位於臺北市信義區 樓住宅之頂樓作為住家,如投保住宅火災保險,保險人於釐訂相關費率時,除考慮其基本費率之外,另外會考慮何種加費?
核心觀念
本題考住宅火災保險費率中,除基本費率外,是否須依建築物所在樓層加計高樓費率。題目所述住宅位於臺北市信義區大樓第 28 樓,關鍵是建築物樓層高度,而非被保險人的個人特徵。
本題不涉及法條適用;判斷依住宅火災保險的費率因素。
解題方法
先區分題目提供的資訊:
- 「林小姐」是被保險人身分,題目沒有提供需要按性別或職業計費的依據。
- 「臺北市信義區」是所在地,但題目問的是基本費率以外的加費項目。
- 「28 樓」直接指向高樓建築物的風險費率因素。
因此,除基本費率外,應考慮高樓加費,選 (D)。
選項分析
(A) 性別加費:錯誤。 住宅火災保險並非依被保險人的性別決定加費;林小姐的性別與本題住宅的火災風險費率無關。
第 25 題1 分
疫情過後國人出國旅遊機會大增,請問下列何種情況,旅行平安險「不能」申請理賠?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旅行平安險及其常見附加保障的承保範圍。旅行平安險的核心保障是被保險人因「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受傷或死亡;海外突發疾病的住院、門診或急診醫療,通常須另有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附加保障,並依保單條款判斷是否承保。
癌症復發屬疾病相關醫療或死亡原因,不是意外傷害事故;而海外突發疾病保障通常不承保投保前已存在、已診斷或已治療的疾病所生費用。因此,癌症復發病逝是本題不能申請理賠的情況。
解題方法
先辨認事故性質,再對照保障範圍:
- 車禍、登山跌倒等外來突發事故,屬意外傷害事故。
- 突發性疾病就醫,須看保單是否包含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障,以及是否符合條款定義。
- 癌症復發屬既有疾病復發,不符合一般海外突發疾病保障的承保條件。
題幹未列出個別保單條款;依本題官方答案,將「旅行平安險」按常見搭配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障的旅遊保險情境理解。
選項分析
- (A) 在德國行程因車禍身故:錯誤選項。 車禍通常符合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若符合保單承保條件,意外身故可申請身故保險金。
第 26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
核心觀念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主要承保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於保單約定的營業處所內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判斷時要看事故是否源自營業場所、營業行為或相關設施。
產品因製造瑕疵造成使用者受傷,屬於產品缺陷所生的責任,通常應由產品責任保險承保;這和營業場所內發生的公共意外事故不同。以下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相關保險條款概念說明。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事故的直接原因:若是營業處所內的設施、環境或營業行為造成第三人受傷,通常落在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若原因是產品本身的缺陷,則屬產品責任問題。題目問「不屬於」,因此要找出與產品本身瑕疵有關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7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附加條款?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條款的保障範圍。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主要承保被保險人因公共場所或營業活動發生意外事故,依法對第三人負有的賠償責任;附加條款則可依場所或特定風險擴大、補充保障。
判斷關鍵是辨別「公共場所或營業活動的責任風險」與「商品製造、販賣所生的產品責任風險」。本題未涉及法條適用,無須以法規版本判斷。
解題方法
逐一檢視各附加條款所對應的風險:電梯、食品中毒及公寓大樓管理委員會,均可連結到場所管理或公共活動中的第三人責任;產品責任則是因產品具有瑕疵,造成使用者或第三人損害所生的責任,屬於另一類責任保險保障。
選項分析
(A) 電梯責任附加條款:錯誤。 電梯是建築物或營業場所的設施。電梯運轉、維護或管理發生意外而致第三人受傷或財物受損,屬公共場所管理相關風險,可透過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電梯責任附加條款補充保障。
第 28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產品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產品缺陷」與不承保的「產品本身未達預期效用」之區別。
產品責任保險主要承保被保險人因產品具有瑕疵、設計缺陷或警告、說明不當,致第三人遭受人身傷害或其他財物損失,而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保險保障的重點是產品缺陷造成的責任損害,不是保證產品品質、性能或商業價值符合消費者期待。
本題屬於保險承保範圍的概念判斷,沒有特定計算公式或法條適用。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別各選項描述的是「產品存在缺陷,並可能造成他人損害」,還是僅表示「產品沒有達到消費者期待的功能」。
製造瑕疵、設計錯誤及使用說明不當,均是產品責任中常見的缺陷類型;產品未達預期功能本身,則偏向產品效能或交易品質未符合期待。若沒有因此造成第三人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通常不屬於產品責任保險所承保的責任損害。
選項分析
第 29 題1 分
當發生車禍事故時,如事故汽車肇事逃逸,則受害人該如何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補償?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肇事汽車逃逸、無法查究時,受害人如何取得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補償。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0 條,事故汽車無法查究,致請求權人不能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時,得在法定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肇事逃逸車無法查明時,即屬此情形。
解題方法
先判斷能否辨識事故汽車及其承保保險人。肇事車逃逸、無法查究,受害人便無法循一般程序向該車的保險人請求給付;此時依第 40 條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 (A) 可向任一產險公司申請:不選。 法律上的補償請求對象是特別補償基金。實務上,基金可委託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產險公司受理申請,因此「向產險公司提出申請」可能是受理管道;但就本題問的補償對象而言,應選基金。
第 30 題1 分
有關汽車相關保險計算保費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汽車保險費率計算中的「從人因素」與「從車因素」。
- 從人因素:依被保險人或駕駛人的特性計費,例如性別、年齡及肇事紀錄。
- 從車因素:依被保險汽車的特性計費,例如車種、廠牌、車齡、車價或費率代號。
車體損失險的保費同時受人、車因素影響;汽車竊盜險主要按車輛特性計費;第三人責任險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則採從人因素計費。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費率分類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別各險種保障的風險,再看保費是否同時考量駕駛人與車輛資料:保障自己車輛損失的車體險,會考量車輛本身及被保險人的風險;竊盜險著重車輛遭竊風險;責任險則著重駕駛人造成第三人損害的風險。因此,只有車體損失險符合「從人兼從車」的敘述。
選項分析
第 31 題1 分
為避免駕駛人酒後駕車,若政府強制要求酒駕累犯在車上加裝汽車酒精鎖,此屬於何種風險管理策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風險管理策略的分類。風險管理常見策略包括風險規避、風險控制、風險移轉及風險自留:
- 風險規避:不從事會產生特定風險的活動,以避開風險。
- 風險控制:採取措施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或減少事故發生後的損失程度。
- 風險移轉:透過保險、契約等方式,將損失負擔轉由他人承擔。
- 風險自留:由個人或組織自行承受風險損失。
解題方法
題幹的關鍵在於政府強制酒駕累犯加裝汽車酒精鎖。酒精鎖會在駕駛人飲酒後限制車輛啟動,直接阻止酒後駕車,藉此降低酒駕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因此,這是以措施降低損失發生機率的風險控制,符合官方答案。
酒精鎖沒有讓駕駛人停止所有駕駛活動,也沒有把事故損失轉由他人負擔;題目描述的是預防事故的手段。
選項分析
第 32 題1 分
小吳新購房屋一棟,價值 萬元,欲投保住宅火災保險,該保單設有 共保比例。若小吳實際投保金額為 萬元,當發生實際損失 萬元時,請問小吳可獲得多少賠償金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住宅火災保險的共保條款。共保比例要求被保險人至少按保險標的價值的一定比例投保;未達比例時,發生部分損失,保險人依「實際投保金額占應投保金額的比例」分攤賠償。
計算公式為:
但賠償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損失或保險金額。
解題方法
房屋價值為 萬元,共保比例為 ,因此應投保金額為:
小吳實際只投保 萬元,達到應投保金額的:
發生 萬元損失時,保險人按此比例賠償:
第 33 題1 分
企業經理人在擬訂企業財產風險管理計畫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財產風險管理計畫的基本流程。計畫須先辨識、評估可能造成的損失及其對企業財務的影響,再選擇適當的風險處理方式,例如風險控制或風險移轉;計畫執行後,仍須定期追蹤與監督,並依企業或風險狀況變化加以檢討。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風險管理的完整循環:評估風險、規劃處理方式、執行計畫,以及持續監督與檢討。只要選項主張計畫執行後不必追蹤,就與持續管理原則相違。
選項分析
- (A) 應評估未來可能損失風險:正確。 擬訂計畫前,應辨識並評估可能發生的損失及其機率、幅度,作為後續決策依據。
- **(B) 選定相關風險移轉工具:正確。
第 34 題1 分
企業或家庭在面對風險時,有很多風險管理策略可以選擇,請問「規避(Avoidance)」是面對何種類型的損失風險時較佳選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風險管理策略中「規避(Avoidance)」的適用情境。規避是指不從事會引發特定風險的活動,或停止該活動,以消除該項損失風險;代價是放棄活動可能帶來的收益或效益。
判斷風險時,通常看兩個面向:
- 損失頻率:損失發生的機率高低。
- 損失幅度:一旦發生,損失金額或影響的大小。
當風險的發生機率高、損失幅度也高時,持續承受風險的負擔最大,採取規避通常較有利。
解題方法
先辨認規避的作用:規避藉由不進行某項活動,直接移除該活動所帶來的風險。再比較各選項的頻率與幅度:
- 發生機率越高,預期承受損失的機會越多。
- 損失幅度越高,單次事故的後果越嚴重。
兩項指標都高時,風險最為嚴重,因此在題目所列組合中,規避是較佳選擇,故選 (C)。
選項分析
第 35 題1 分
王老闆為旅行社負責人,他擔心旅行社在出團期間因為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旅遊團員身體受到傷害,旅行社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請問王老闆應以何種保險商品來規避風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者面對「旅客在旅遊期間受傷,旅行社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時,應以何種保險移轉責任風險。判斷關鍵是辨認受保障的對象與事故性質:若要承保的是旅行社對旅客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應選擇旅行業責任保險。
法規與商品名稱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兩個線索:「旅行團員身體受到傷害」及「旅行社依法應負賠償責任」。前者指出旅客發生人身傷害,後者指出要處理的是旅行社的法律賠償責任,因此應選擇承保旅行業者責任的保險,而非直接保障旅客個人的保險。
選項分析
(A) 購買旅遊平安保險:錯誤。 旅遊平安保險主要保障被保險旅客本人,依保單約定提供意外身故、失能或傷害醫療等給付。它著重旅客自身的保障,並非用來承保旅行社對旅客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
第 36 題1 分
搭乘捷運已經是都會區民眾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依照大眾捷運法規定,捷運公司必須幫每位乘客投保何種保險,以規避在搭乘期間因捷運公司原因導致意外傷亡的風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大眾捷運法》對捷運旅客運送所要求投保的責任保險。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該法第 47 條規定,大眾捷運系統旅客之運送,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金額投保責任保險。
此保險保障的是捷運營運機構在旅客運送期間依法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與直接以乘客為被保險人的人身意外保險不同。題目選項中,對應此法定要求的險種是「旅客運送責任險」。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兩個關鍵詞:「捷運公司」與「搭乘期間」。題目問的是捷運公司依法須投保、用來承擔旅客傷亡賠償責任的保險,而非一般意外事故發生時直接給付乘客的保險。
再對照《大眾捷運法》第 47 條的「旅客之運送」及「投保責任保險」規定,即可判斷應選旅客運送責任險。
選項分析
第 37 題1 分
保險標的物發生保險事故導致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盡下列何種義務?
①危險發生之通知 ②損失擴大之防止 ③向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求償 ④不作為,儘速遠離現場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的通知、減損及保全代位求償權義務」。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保險法》規定:
- 危險發生通知義務:被保險人知悉保險事故發生後,應通知保險人。
- 損害防止義務:被保險人應盡力避免或減輕損害;因此,事故發生後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 保全代位求償權:若第三人應對損失負責,被保險人應協助保險人保留對第三人的求償權利。保險人給付保險金後,得在給付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請求權。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四個敘述是否屬於事故發生後應履行的義務。①通知保險人、②防止損失擴大,以及③保全對肇事第三人的求償權,均屬相關義務;④「不作為,儘速遠離現場」不是一般性的法定義務,且可能妨礙減損或保全證據。
因此,正確組合為①②③。
選項分析
- ① 危險發生之通知:正確。 被保險人知悉保險事故後,應通知保險人,使保險人得及時處理、查勘及確認損失。
- **② 損失擴大之防止:正確。
第 38 題1 分
小林在回家途中,因承包商僱用工人於巷口鋪設柏油路面,工人不慎將瀝青飛濺出,灼傷小林,請問此意外事故屬於何種保險承保賠償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責任保險的承保對象與事故性質。判斷時要看事故是否發生於承包商執行營繕工程期間,並因施工作業造成第三人受傷。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主要承保被保險人承攬營繕工程時,因施工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害,而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本題的柏油鋪設工程由承包商僱用工人施作,工人施工時使瀝青飛濺並灼傷路人,事故與施工作業直接相關,符合此類保險的承保情境。
解題方法
先辨認事故原因及發生場景:傷害不是來自已交付使用的產品,也不是單純一般場所的日常活動,而是承包商在巷口進行鋪設柏油的營繕工程時,由施工行為直接造成第三人受傷。因此,應選擇以營繕工程施工風險為承保核心的責任保險。
題目未涉及特定法條;本題依各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與事故情境判斷。
選項分析
- **(A) 意外污染責任保險:錯誤。**此類保險主要處理突發、非預期的污染事故所生的第三人損害及相關責任。
第 39 題1 分
若臺灣產物保險公司與中央再保險公司簽訂溢額再保險(Surplus Reinsurance)合同,臺灣產物保險公司的自留額為 萬元,再保險人的承保限額為 萬元。若甲保單的保額為 萬元,當甲保單發生 萬元損失時,請問中央再保險公司應負擔多少金額?
核心觀念
溢額再保險(Surplus Reinsurance)以每一危險單位的保額為基礎,按分出公司自留額與再保險承保額的比例分攤保費及損失。自留額是分出公司自行承擔的保額;超過自留額的部分,在再保險合同承保限額內由再保險人承擔。
本題甲保單保額 萬元,自留額 萬元,再保險承保限額 萬元,超過自留額的 萬元未超出再保險限額。
解題方法
甲保單的再保險分攤比例為:
因此,中央再保險公司應分攤的損失為:
臺灣產物保險公司自留損失為 萬元。自留額 萬元是保額的自留部分,不是每次損失都直接扣除 萬元。
選項分析
第 40 題1 分
家福量販店年初因三個年輕人玩火釀成火災,損失金額超過數億元。家福量販店表示已有購買相關保險,所以不會主動向年輕人提出求償。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損害填補保險中的保險代位。依民國 113 年《保險法》第 53 條,保險人給付賠償金後,在給付金額範圍內,取得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因此,保險理賠是由保險公司先依保險契約填補家福量販店的損失;造成火災的第三人是否仍負賠償責任,則是另一層法律關係。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分清楚兩組關係:
- 保險契約關係:保險公司依約向家福量販店理賠。
- 侵權賠償關係:玩火造成火災的年輕人,仍可能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對量販店負損害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理賠後,可在已理賠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量販店對第三人的請求權。故投保及理賠不會使第三人的責任當然消滅,也不代表量販店自動放棄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