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身心障礙特考四等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依據身心障礙性質與程度的差異,說明我國是如何規劃「特殊兒童」的教育與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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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我國如何依特殊兒童的障礙特性、學習需求及工作能力,提供適性教育,並協助其銜接職業訓練與就業。作答重點不是按障礙類別直接決定去向,而是說明個別評估、適性安置、必要支持及生涯轉銜。
以下法規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當時《特殊教育法》以滿足學生學習需要為前提,並以最少限制環境為原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3 條及第 34 條則規範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支持性就業及庇護性就業。現行《特殊教育法》已於民國 112 年修正。
解題方法
建議採「評估需求 → 安置教育 → 職涯準備與轉銜 → 依工作能力安排就業支持」的順序作答,分成教育與就業兩部分。題目特別指出障礙性質與程度差異,因此每一部分都要寫出不同需求對應的服務方式,同時點出安置應依個別能力與需求決定,不能只憑障礙診斷或程度一概而論。
教育規劃
1. 依特殊教育評估結果適性安置
依民國 110 年《特殊教育法》,由地方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等相關機制,進行鑑定、評估與安置。安置時應考量學生的障礙特性與程度、學習及生活適應需求、家庭情況等,並以滿足學習需要及最少限制環境為原則,使學生在能獲得所需支持的情況下,盡可能與一般學生共同學習。
2. 教育安置方式
依學生需求,可採下列方式:
- 普通班接受融合教育:適合能在普通班學習,並可透過課程調整、輔具、教師協助或相關專業服務滿足需求的學生。
- 普通班接受資源班或巡迴輔導服務:學生主要在普通班就讀,並依需要接受抽離式或外加式的特殊教育及支持服務。
-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學校:適合在普通教育環境中,即使經合理支持仍難以充分滿足學習需求,或需要較密集、專業教育服務的學生。特殊教育學校並以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
- 在家教育或其他適當方式:對因身心狀況等因素無法到校就學者,提供合宜的教育安排與服務。
不同安置方式不是障礙輕重的固定階梯;學生需求改變時,仍應檢視其安置是否合宜。
3. 提供個別化教學及相關支持
學校應為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由教師、家長及相關專業人員依學生能力現況與需求共同規劃教學目標、課程內容、評量方式及支持服務。視需要提供輔具、無障礙環境、教師助理、溝通支持、復健或心理輔導等協助。其目的在於排除學習障礙礙,促進學生發展能力與參與學習。
4. 重視職涯發展與轉銜
第 二 題25 分
針對身心障礙者的服務,「個案管理」成為一種重要的工作模式。請說明「個案管理」的定義,及運用「個案管理」提供身心障礙者服務的利與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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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個案管理(case management)是一種以服務對象為中心的整合性服務方法,主要回應案主多重、複雜且跨專業的需求。個案管理者會評估案主及其家庭的需求與資源,和案主共同訂定服務計畫,連結並協調不同機構與專業人員提供服務,持續追蹤服務是否落實,再依成效調整計畫。
其工作流程可整理為:
接案與建立關係 → 評估需求與優勢 → 訂定服務計畫 → 資源連結與服務協調 → 追蹤監督 → 評估與結案
個案管理的核心不只是「介紹資源」,也包括協調服務、維護服務連續性、監測服務品質,以及在資源不足或權益受阻時為案主倡導。
解題方法
本題是申論題,宜分成「定義」與「利弊」兩部分作答。先用一句完整定義說明個案管理的對象、目的與主要工作,再將利弊連結到身心障礙者常見的服務情境,例如需求多元、需跨專業合作、服務期間較長,以及可能面臨資源不足或機構分工零碎等問題。
一、個案管理的定義
個案管理是由專業工作者針對有多重或複雜需求的個人及其家庭,透過需求評估、服務計畫、資源連結、服務協調、追蹤監督與成效評估,統整不同服務系統的協助,使服務能適切、連續並符合案主需求的工作模式。
運用於身心障礙者服務時,個案管理者通常需要掌握案主的健康、生活照顧、家庭支持、教育、就業、經濟與社會參與等需求,並依案主意願與生活目標,協調社政、衛政、教育、勞政及民間服務資源。
二、運用個案管理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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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多元服務,減少服務片段化 身心障礙者可能同時需要醫療復健、生活支持、就業服務、家庭照顧及經濟協助。個案管理能協調不同機構與專業人員,降低服務彼此重複、脫節或互不知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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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個別需求安排服務 障礙類別、程度、生活環境、支持網絡與個人目標各不相同。透過個別化評估與服務計畫,能依案主的實際需求安排資源,而非只提供制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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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資源可近性與服務連續性 個案管理者協助案主辨識可用資源、理解申請方式並完成服務轉介,也能追蹤服務是否真正取得,降低案主因資訊不足、交通障礙或程序複雜而無法使用服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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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跨專業溝通與服務責任明確 由個案管理者協助不同專業及機構交換必要資訊、協調分工,有助於形成較一致的服務方向,也能及早發現服務中斷或需求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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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案主及家庭的參與與權益 合宜的個案管理會讓案主參與需求評估與計畫決定,並在資源不足、服務資格受阻或權益受損時提供倡導,提升案主的自決與自我管理能力。
第 三 題25 分
試述為何以家庭系統為基礎的服務導向是精神醫療社會工作服務的重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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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精神醫療社會工作中的家庭系統觀點及其服務重點。家庭系統觀點將家庭視為由彼此影響的成員所構成的互動系統;當一名家庭成員罹患精神疾病,疾病及其治療會影響家庭的角色分工、溝通方式、情緒氣氛與生活安排,家庭的反應也會影響患者的治療參與、生活適應與復元歷程。
因此,精神醫療服務不能只聚焦於患者個人的症狀,也要評估家庭互動、照顧能力、可用資源與所承受的壓力,並在尊重患者權益及自主性的前提下,促進患者、家庭與醫療團隊合作。
解題方法
作答可由「疾病影響家庭、家庭影響復元、社工介入連結兩者」三個層次展開:
- 說明疾病與家庭相互影響:精神疾病可能改變患者的日常功能及家庭角色,也可能增加家人的照顧負荷、焦慮與衝突;家庭的支持程度、溝通方式及對疾病的理解,亦會影響患者接受治療與維持生活功能。
- 說明家庭參與的服務價值:家庭常是患者出院後的重要支持來源,適當參與有助於及早辨識病情變化、配合治療及維持社區生活。
- 說明社會工作者的介入內容與原則:以家庭評估、疾病與治療知能教育、溝通及問題解決、照顧者支持、資源連結與跨專業合作,提升家庭支持能力;同時維護患者的隱私、知情權與自主決定。
家庭系統導向是服務重點的理由
一、精神疾病會牽動整個家庭系統
患者發病後,家庭可能需要重新分配照顧責任、經濟支出與家務分工。家人也可能出現否認、焦慮、責備、過度保護或無力感。若服務只處理患者症狀,未處理家庭承受的壓力與互動困難,患者返家後仍可能面對缺乏支持或衝突的生活環境。
二、家庭支持影響治療參與與復元
家人若能理解疾病特性、治療方式及復發警訊,便較能協助患者維持就醫與治療安排,並在狀況變化時及早尋求專業協助。穩定、尊重且具支持性的家庭關係,也有助於患者恢復日常生活功能、維持社區生活並增進復元。
三、家庭介入可降低照顧壓力與互動困境
第 四 題25 分
社會工作的價值觀在實際運作的過程中,有時會有相互矛盾或衝突的現象。試各舉一例說明以下兩組衝突的價值觀出現的情況。
(一)「個人價值」對「體系目標」(individual worth vs. system goal)。
(二)「安全滿足」對「刻苦奮鬥」(security-satisfaction vs. struggle, suffering and den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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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價值在實務中的兩難。社工可能同時面對當事人的個別需求、機構規範與資源限制,也須在保障當下安全與舒適,和促進長期成長之間作判斷。兩組價值各有其正當性,並非單純的對錯之分。
- 個人價值對體系目標(individual worth vs. system goal):前者重視每個人的尊嚴、獨特需要、選擇權與個別差異;後者重視機構或制度的任務、規則、效率、資源配置及整體運作。當制度要求一致處理,卻無法回應特定個人的處境時,便可能產生衝突。
- 安全滿足對刻苦奮鬥(security-satisfaction vs. struggle, suffering and denial):前者重視安全、安定、舒適與需求獲得滿足;後者強調個人為了成長或達成目標,須經歷努力、挫折、延遲滿足與自我節制。
解題方法
題目要求「各舉一例」,作答時先說明兩種價值,再交代實務情境中兩者如何相抵觸,最後指出社工如何衡量。例子須具體呈現價值衝突,不能只寫抽象定義。
(一)個人價值對體系目標
例如,一名身心障礙者希望接受職業訓練並進入一般職場,但機構為控制服務成本或達成既定績效,規定服務對象須符合固定資格,並優先安排較容易完成就業媒合者。當事人的能力與需求具有個別性,卻不符合機構的資格或績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