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原住民特考三等 財稅行政 財政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假設某漁村只有甲、乙兩位漁夫。如果沿著海岸線建造燈塔,甲、乙兩人各自受益,其邊際利益分別為:
其中, 為燈塔數量。建造燈塔的邊際成本為 $100。
(一)請申論甲、乙兩人為何不會獨自提供有效的燈塔數量。(10 分)
(二)如果甲、乙兩人合作建造燈塔,有效的燈塔數量為何?又甲、乙願意各自分擔多少費用,社會淨利益為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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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燈塔是公共財
燈塔具有非敵對性:一人使用燈塔的照明,不會減少另一人的受益;也具有難以排他性:燈塔建成後,難以只讓出錢者使用、排除未付費者。因此,燈塔屬於公共財,容易發生「搭便車」問題。
個人決定是否出資時,只會比較自己取得的邊際利益與自己負擔的邊際成本;但社會決定公共財數量時,必須加總所有受益者在同一數量下的邊際利益。公共財的有效供給條件為邊際利益垂直加總等於邊際成本:
(一)個人為何不會獨自提供有效數量
每位漁夫若獨自出資,會以自己的邊際利益等於全部邊際成本作為供給判準。
甲獨自供給時:
因為在 時,甲的邊際利益最高為 ,低於每單位成本 ,所以甲不會自願出資建造燈塔。乙的邊際利益最高為 ,也低於 ,因此乙同樣不會獨自供給。
然而,甲、乙的邊際利益合計在燈塔數量較少時可以超過邊際成本。個人不出資,並不表示燈塔對社會沒有價值;原因是個人出資時無法取得其他受益者的利益,且難以排除未出資者享用燈塔服務,因而有誘因搭便車。結果是市場個別供給不足,甚至完全不供給,低於社會有效數量。
(二)合作供給、費用分擔與社會淨利益
1. 有效燈塔數量
公共財的邊際利益應垂直加總:
令社會邊際利益等於邊際成本:
因此,合作建造時的有效燈塔數量為 15 座。
2. 甲、乙的費用分擔
在有效數量 時:
第 二 題25 分
假設政府對利息所得課徵比例稅,請用兩期跨期消費模型(intertemporal consumption model)繪圖說明此一課稅政策對儲蓄者的儲蓄行為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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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利息所得課稅如何改變儲蓄者的跨期消費選擇。課稅使儲蓄的稅後報酬率下降,因而同時產生替代效果與所得效果;兩者對儲蓄的影響方向相反,所以課稅後儲蓄總量的變化方向,不能單憑課稅本身確定。
設消費者有兩期所得 ,第一期消費為 ,第二期消費為 ,利息所得稅率為 ,稅前利率為 。若第一期儲蓄為正,則:
儲蓄本金在第二期的本利和為 ,利息所得 課稅後,第二期可得:
因此,儲蓄者面對的稅後利率為:
兩期預算線可寫為:
其斜率為 。利息所得課稅後,預算線繞第一期稟賦點 向內旋轉,表示將第一期消費移至第二期的報酬降低。
解題方法與圖形說明
以橫軸表示第一期消費 ,縱軸表示第二期消費 。未課稅時,預算線斜率為 ;課稅後,斜率變為 ,絕對值較小。兩條預算線均通過稟賦點 ,且課稅後預算線在稟賦點右側較低。
第 1 題2 分
假設社會上只有 、 兩人,且社會福利函數如圖所示。其中, 與 分別代表 、 兩人的效用,而社會福利水準 。此社會福利函數為下列何種形式?
圖示:橫軸為 ,縱軸為 ,圖中標示社會福利曲線 、、。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福利函數的形式,以及如何由無異福利曲線的形狀辨認函數。圖中橫軸為 、縱軸為 ;每條社會福利曲線表示能帶來相同社會福利的效用組合。
加法型社會福利函數為:
固定社會福利水準 時,曲線方程式為:
因此曲線是斜率為 的向下直線。社會福利水準愈高,直線愈往右上方移動,符合圖中 的排列。
解題方法
觀察圖中的社會福利曲線:各線為彼此平行的向下直線,表示 增加一單位時,若要維持相同社會福利, 可減少一單位。這正是 固定時的關係,所以本題選加法型社會福利函數。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公共財的消費不具敵對性是指:
核心觀念
純公共財(Pure Public Goods)具備兩大根本特徵:
- 消費非敵對性(Non-rivalry in consumption): 指任何一人消費該財貨,並不會減少其他人同時消費該財貨的數量或品質。從成本與定價角度而言,當公共財產出數量固定時,多增加一人享受該財貨所帶來的邊際成本等於零(即消費的邊際成本 )。
- 消費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 in consumption): 指在技術上無法排除、或排除不付費者享受該財貨的成本過高,容易因此衍生「搭便車行為(Free-rider Problem)」。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精確區分純公共財的「非敵對性」與「非排他性」之學理定義:
- 題幹針對「不具敵對性(非敵對性)」,其核心特質是「共享無損他人」,在數量提供既定下,額外增加一名使用者的社會邊際成本為零()。
- 檢視各選項時,凡涉及「收費與否能否排除」屬於排他性範疇,與敵對性無關;涉及「公權力介入強制消費」則為價值財範疇。據此鎖定將非敵對性轉換為邊際成本概念的選項 (B)。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一家自然獨占的公營事業,原以利潤最大為訂價目標;若改採邊際成本訂價法,將產生下列何項經濟效果?
核心觀念
-
自然獨占(Natural Monopoly)與規模經濟: 自然獨占通常源於龐大的固定成本與規模經濟,在市場有效需求範圍內,長期平均成本曲線呈現遞減趨勢()。依據平均成本與邊際成本的幾何關係,當平均成本遞減時,邊際成本必然小於平均成本()。
-
利潤最大化 vs. 邊際成本訂價法(Marginal Cost Pricing):
- 原訂價方式(利潤最大化):廠商依 訂價,定價 ,享有超額利潤(經濟利潤 ),但會產生社會福利的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
- 改採邊際成本訂價法:公營事業設定 以追求第一最佳(First-Best)資源配置;但因自然獨占產業特性為 ,此時定價必導致價格低於平均成本(),廠商產生實質營運虧損(),絕無超額利潤。
- 次佳理論(Theory of Second Best)與虧損融通的超額負擔:
- 若僅於無其他市場失靈的局部均衡分析下, 可消除無謂損失;
- 然而在財政學架構下,公營事業採邊際成本訂價所發生的龐大虧損,實務上須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貼。政府籌措稅收若採扭曲性租稅(如所得稅、商品稅),將衍生額外的租稅超額負擔(Excess Burden)。若租稅超額負擔大於消除獨占訂價所獲得的福利改善,總體社會福利反而下降。
- 再者,依據李普西與蘭卡斯特(Lipsey & Lancaster)的「次佳理論」,若經濟體系其他部門已存在無法消除的扭曲(如其他產業具獨占力、外部性或租稅),單一公營事業單獨追求 並不能保證整體社會福利提升。因此,整體社會福利「是增是減不一定」。
解題方法
本題可拆解為「超額利潤」與「社會福利」兩個維度進行判斷:
- 判定利潤狀態: 自然獨占廠商於最適規模產量前具備規模經濟特性: 當公營事業改採邊際成本訂價法時,令價格 。其經濟利潤為: 因 ,故: 廠商面臨營運虧損,故「不會有超額利潤」(排除選項 (C)、(D))。
第 4 題2 分
當社會中所有成員對於某項公共財的邊際利益總和大於該項公共財的邊際提供成本時,公共財的提供水準: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純公共財的社會最適提供條件(薩繆爾森條件,Samuelson Rule)」與「邊際分析法」。
- 純公共財的特性:具有非敵對性(Non-rivalry),所有成員可同時消費相同的數量。因此,社會對公共財的總需求(邊際利益)是由個別成員的邊際利益垂直加總而得,即 。
- 社會最適提供條件:在追求社會淨效益極大化下,社會最適水準()必須滿足「邊際利益總和等於邊際提供成本」:
- 邊際利益遞減法則:隨公共財數量增加,個別成員的邊際利益遞減,邊際利益總和亦隨之遞減();而邊際成本()通常固定或遞增。
解題方法
-
建立邊際效益與產量關係: 定義社會提供公共財的淨效益為 。 對數量 微分求一階條件(FOC): 此時之數量為社會最適水準 。
-
判斷目前水準與最適水準的差距:
- 當 (提供不足):由於邊際利益遞減,此時 ,每額外提供一單位公共財所增加的社會利益大於所需成本,應增加產量以提升社會福利。
- 當 (最適水準):,社會淨效益達到極大。
第 5 題2 分
根據中位數投票者理論,當一個國家的所得分配呈現何種分配時,則因民眾會要求政府擴大所得重分配政策,進而造成公共支出的增加?
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中位數投票者理論(Median Voter Theorem)應用於公共支出規模與所得重分配(Meltzer & Richard 模型)之分析,結合統計學中所得分配的偏態性質:
- 所得分配的型態與特徵值關係:
- 對稱分配(如常態分配):平均所得(Mean, )等於中位數所得(Median, ),即 。
- 右偏分配(正偏態,Right-skewed):右側有少數極端高所得者拉高平均數,使得平均所得大於中位數所得,即 。
- 左偏分配(負偏態,Left-skewed):左側有少數極端低所得者拉低平均數,使得平均所得小於中位數所得,即 。
- 所得重分配投票模型(Meltzer and Richard, 1981):
- 當政府課徵等比例(或累進)所得稅以融通均等發放的移轉性支出或公共財時,個別選民是「淨受益者」還是「淨受損者」,取決於其所得與社會平均所得的差距。
- 在多數決體系下,政治均衡由**中位數投票者(Median Voter)**決定。若中位數投票者為所得重分配的淨受益者,其理性自利選擇會推動擴大稅收與重分配政策,導致公共支出擴張。
解題方法
本題以「中位數投票者在何種所得分配下會支持重分配政策」作為切入點,推導步驟如下:
-
確立多數決均衡的決定者: 根據中位數投票者理論,當選民的偏好為單峰(Single-peaked)時,多數決投票的政治均衡結果將完全由中位數投票者(所得為 的選民)的偏好決定。
-
分析中位數投票者的淨利益條件: 假設政府課徵比例稅率 (),總稅收以定額均等分配或提供純公共財的形式回饋給全體國民:
- 每位選民繳納的稅額為 。
- 每位選民享受的平均公共支出或移轉利益為 。
- 中位數投票者獲得的淨利益為:
- 判斷促使公共支出增加的分配型態:
- 若要使民眾(由中位數投票者代表)要求政府擴大所得重分配,必須滿足淨利益大於零,即
第 6 題2 分
皮寇克(A. Peacock)及魏斯曼(J. Wiseman)認為公共支出會發生位移效果的主要原因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皮寇克與魏斯曼(A. Peacock & J. Wiseman, 1961)的「公共支出成長理論」(又稱「時間序列分析理論」或「階梯式成長理論」)。
該理論的核心重點如下:
- 租稅容忍水準(Tolerable Tax Level):在平時,公共支出的規模受限於民眾所能容忍的最高租稅負擔水準,支出呈現平穩成長。
- 位移效果(Displacement Effect):當社會發生重大動亂或重大危機事件(如戰爭、大蕭條、嚴重天災或疫情)時,政府必須大幅增稅以籌措緊急財源。此時民眾對稅負的容忍度提高,促使公共支出劇烈暴增。危機結束後,由於民眾已習慣較高的稅負水準,政府支出不會回降至危機前的原始水準,而是以原本應對危機的財源轉向支應新的社會福利或建設,使支出水準呈現階梯狀(step-like)向上跳躍位移。
- 相關衍生效果:
- 檢驗效果(Inspection Effect):社會動亂促使政府與民眾共同檢驗並正視平時被忽略的社會問題。
- 集中效果(Concentration Effect):危機期間中央政府權力擴張,使中央支出的比重高於地方政府。
解題方法
解答公共支出成長理論題目的關鍵在於**「學者名稱」與「驅動成長的核心動力」之對應**:
- 華格納(A. Wagner):著重長期內生經濟發展,強調工業化、都市化與公共財所得彈性大於 。
- 皮寇克與魏斯曼(Peacock & Wiseman):著重外生衝擊,強調「重大社會動亂打破租稅容忍限制」,使支出呈階梯式上升。
- 包莫爾(W. Baumol):著重公部門生產力落後(非均衡成長模型/成本病)。
第 7 題2 分
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時,下列何者不符合決策者評估資源有效率運用的條件?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支出評估中**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CBA)**之「資源配置效率準則」與「最佳化條件」。
經濟學評估資源有效率運用的決策準則,本質上屬於最佳化問題(Optimization Problem),主要可歸納為以下三種決策型態及一項相對效率指標:
- 成本極小化準則(Cost Minimization):在給定固定的產出或社會利益目標()下,尋求投入之社會成本最低:
- 利益極大化準則(Benefit Maximization):在給定固定的預算或社會成本()下,尋求創造之社會利益最大:
- 淨社會利益極大化準則(Net Social Benefit Maximization):當計畫規模未受限制,社會利益與社會成本均可自由變動時,決策者的目標是追求「淨社會利益(Net Social Benefit, )」最大: 其一階最佳化條件為邊際社會利益等於邊際社會成本()。
- 效益成本比極大化準則(Benefit-Cost Ratio, Maximization):評估單位社會成本所獲得之社會利益(),在預算受限或比較複數計畫時,作為衡量單位投入產出效率的指標。
解題方法
判定一項指標是否符合「資源配置效率」,核心在於檢驗該準則是否滿足「追求社會福祉極大」或「資源耗費極小」的最佳化邏輯。
解題時,比對各選項設定的「限制條件」與「目標函數」:
- 固定利益 極小化成本(符合效率)。
- 固定成本 極大化利益(符合效率)。
- 成本與利益皆可變動 極大化淨利益()。
第 8 題2 分
政府為了減少一定數量的污染,對兩家污染減量成本不同的廠商收取相同的單位污染排放費,該政策主要的考量最接近以下何者?
核心觀念
- 成本有效性定理(Cost-Effectiveness Theorem): 在追求「既定的政策目標」(如減少特定數量的污染)之前提下,若能使達成該目標的「社會總成本最小化」,即具備成本有效性。
- 均等邊際法則(Equimarginal Principle): 欲使兩家或多家廠商的總減量成本最小,必要條件為各廠商的「邊際減量成本」(Marginal Abatement Cost, )彼此相等。
- 價格型經濟誘因工具(以價制量): 政府若對各污染源課徵相同單位的污染排放費(Effluent Fee),追求利潤極大(成本極小)的廠商會自主減量至其邊際減量成本等於排放費率,進而自動誘發 的均等條件。
解題方法
本題之核心在於:給定目標污染總減量,分析統一排放費制度所達成的經濟效率本質。
- 社會最適減量成本規劃: 設政府目標為達到既定的總減量目標 ,兩家廠商之減量額分別為 與 (),各自的減量成本函數為 與 。 社會規劃者的目標為使社會總減量成本最小化:
建立拉格朗日函數求解,其一階最適條件(FOC)為: 此處 為達成減量目標的影子邊際成本。這意味著:各廠商的邊際減量成本相等時,社會達成既定減量目標的總成本最小。
- 市場分散決策(收取相同單位費率 ): 若政府對所有廠商收取相同單位污染費 ,每家廠商面對的成本為「減量成本」加上「未減量污染排放之繳費」: 其中 為廠商未減量時的原始排放量。
各廠商自主決策之一階條件皆為:
因兩家廠商面臨相同的費率 ,在各自追求成本極小化下,市場會自動達成:
第 9 題2 分
若一公共支出計畫案可以延續到永遠,第一年開始每年支付 100 萬成本,從第二年起每年得到 120 萬的利益,則下列關於本案的評估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支出計畫的**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CBA)**評估指標,涵蓋以下核心定義與公式:
- 永續年金現值(Present Value of Perpetuity): 若每期期末有固定現金流量 ,折現率為 ,則自第一期末開始支付的永續年金現值為: 若現金流量遞延至第二期末才開始發生,則其現值須再折現一期:
- 淨利益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 NPV): 在社會折現率 的前提下,無窮等比級數必收斂,永續年金現值為有限數值。
- 益本比法(Benefit-Cost Ratio, BCR): 必須將各期利益與成本折現至同一基準點(通常為現期 )後再行相除。
- 還本期法(Payback Period): 累積未折現淨利益等於初始投資(或前期累積淨支出)所需的時間。
- 內部報酬率法(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 使計畫之淨利益現值等於零()的折現率 。
解題方法
將計畫現金流量依時間軸()展開分析:
- 成本():第一年起每年支付 100 萬,即 各期成本均為 。
- 利益():第二年起每年獲得 120 萬,即 , 各期利益均為 。
1. 成本現值與利益現值推導
- 總成本現值 :
- 總利益現值 :
2. 內部報酬率(IRR)推導與爭議解析
令 : 兩邊同乘以 (因折現率 ):
- 官方答案爭議點: 在嚴謹的財務數學與財政學推導下,內部報酬率應為 。考選部公告之官方答案為 (D)(內部報酬率為 5%),係命題委員在計算時產生筆誤瑕疵(將後續還本所需的「5 年」誤植為「5%」,或誤以倒數
第 10 題2 分
假設 、、 三人對公共財 的邊際願意支付代價分別為:
每人負擔公共財的邊際成本為 5。在兩兩表決的投票方式下,所決定的公共財數量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觀念為公共選擇理論(Public Choice Theory)中的中位數投票者定理(Median Voter Theorem)與個別投票者的最適公共財需求:
- 個別最適決策條件:在個人承擔特定租稅價格(邊際成本)下,理性投票者追求個人淨效益極大,其最適公共財數量決定於「個人邊際願意支付代價(邊際效益 )等於個人負擔的邊際成本()」,即:
- 單峰偏好(Single-peaked Preferences):本題中各投票者的邊際願付價格皆為負斜率直線,代表總效益函數為嚴格凹函數(邊際淨效益隨 增加而遞減),故每位投票者對公共財數量的偏好皆為「單峰偏好」。
- 中位數投票者定理:當所有投票者偏好皆呈單峰,且議題為單一維度時,採簡單多數決(兩兩表決)的投票結果,必然收斂至「中位數投票者(Median Voter)」所偏好的數量。該結果亦為孔多塞贏家(Condorcet Winner),不受投票議程更動之影響。
解題方法
解題分為兩步驟:先求出每個人「最偏好的公共財數量」,再找出「中位數投票者偏好的數量」。
步驟一:計算個別投票者最偏好的公共財數量()
每人負擔公共財的邊際成本均為 。令各別邊際願付代價等於個人邊際成本:
- 投票者 A:
- 投票者 B:
- 投票者 C:
步驟二:排列偏好並找出中位數投票者
將三位投票者最偏好的數量由小至大排序:
在三人構成的群體中,排序正中間者即為中位數投票者(第 2 位)。因此,投票者 A 為中位數投票者,其最適數量為 。
步驟三:兩兩表決驗證
- 與 表決:
- A 偏好 15;
第 11 題2 分
根據尼斯坎南模型(Niskanen model),官僚追求的目標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選擇理論(Public Choice Theory)中,關於**官僚行為理論(Theory of Bureaucracy)**之核心命題。
- 理性自利假設:公共選擇學派打破傳統規範財政學視政府為「仁慈公僕」的假定,認為官僚(行政官員)同為理性自利的經濟人。
- 尼斯坎南模型(Niskanen Model, 1971):威廉・尼斯坎南(William Niskanen)提出,官僚之個人效用函數 取決於權力、聲望、升遷機會、薪資與部門規模等變數,而這些變數皆為其所掌控之「預算規模」(Budget Size, )的遞增函數:
- 官僚之均衡行為:官僚利用相對於立法機關(贊助者)的專業資訊優勢,採取「全有或全無」(all-or-nothing)的包裹預算策略,在預算能涵蓋總成本()的前提下,極大化其預算規模。
解題方法
由公共選擇理論對各類政治行動者之目標設定切入分析:
- 政客/參選人:追求「選票極大化」。
- 官僚(尼斯坎南模型):追求「部門預算極大化」。
- 巨靈政府(布倫南與布坎南模型):追求「租稅收入極大化」。
- 傳統福利經濟學(非公選理論):追求「社會福利極大化」。
本題題幹明確指涉「尼斯坎南模型(Niskanen model)」,其官僚追求之核心目標即為「預算規模極大化」,直接對應選項 (B)。
選項分析
- (A) 錯誤:極大化社會福利(Social Welfare Maximization)為傳統規範財政學對理想政府行為的假設,其產出條件為邊際社會效益等於邊際社會成本()。
第 12 題2 分
東周的戰國時代有兩名政治家分別提出外交策略,其一是蘇秦所提出的合縱,其二是張儀所提出的連橫。在現代的公共選擇理論中,合縱與連橫適合用下列哪種模型來解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共選擇理論(Public Choice Theory)中立法與政治市場的行為模型——選票互助(Logrolling,或稱票券互換、滾木立法)。
在公共選擇理論中:
- 選票互助(Logrolling):指個別投票者(或民意代表、政治勢力)各自擁有特定偏好的議案,但單獨力量無法過半時,透過協議互相交換選票、支持彼此的提案,以達成利益互惠的結盟行為。
- 政治結盟與聯盟形成(Coalition Formation):當多個理性自利的政治決策者面臨博弈局勢時,為極大化自身利益或對抗強大對手,會透過結盟、妥協與支持交換來建構多數聯盟。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將歷史上的外交策略轉化為現代公共選擇理論中的「賽局與集體決策行為」:
- 蘇秦的「合縱」:六國弱小,單獨皆無法抵抗秦國,因此六國締結同盟、「合眾弱以攻一強」,本質上是各行為者透過互助結盟、交換政治與軍事承諾,形成多數抗衡聯盟。
- 張儀的「連橫」:秦國強大,為瓦解合縱,採「事一強以攻眾弱」,透過分別與東方個別諸侯結盟並給予利益交換,各個擊破六國聯盟。
兩者皆屬於政治行為者之間**「透過策略性結盟、承諾互援與利益交換,以改變表決或力量對比」的過程。在公共選擇理論的選項中,唯有選票互助(Logrolling)**精確描述了「政治個體為了自身利益極大化,互相交換支持、組成聯盟」的機制。
選項分析
- (A) 錯誤:操縱議程(Agenda Manipulation / Agenda Control)
- 定義:指會議主席或議程排定者利用投票順序(Voting Agenda)或提案篩選,引導投票結果走向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常應用於存在投票循環或孔多塞弔詭的場合)。
- 排除理由:操縱議程的核心是「程序與順序的主導權」,而非不同政治主體間的「結盟與互助」,與合縱、連橫的策略本質不符。
第 13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我國全民健康保險一般保險費收費制度之特色?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我國全民健康保險之「一般保險費」制度設計與法規架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相關重點包含:
- 被保險人分類與負擔比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10 條,將被保險人依職業身分劃分為六類(各類又細分目);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7 條則明定不同類別之被保險人、投保單位(雇主)與各級政府應負擔的保費比例。
- 計費基礎與單位:一般保險費以「被保險人個人之投保金額」為計費基準,而非以「家戶」為單位合併申報總所得。
- 費率結構:一般保險費採「單一比例費率」(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費率為 ),非累進費率制。
- 二代健保之改革背景:二代健保修法前曾研議「家戶總所得制」,但因稽徵技術與社會共識不足而未採納,最終定案維持以「個人薪資所得(投保金額)」為主的「一般保險費」,並輔以針對特定非薪資所得扣繳之「補充保險費」。
解題方法
解析本題應從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的四個維度切入檢視:
- 收費對象與身分歸屬:檢視被保險人是否按工作或身分性質分類,以及保費計算是否因身分而異。
- 所得基礎:檢視計費基礎是「薪資投保金額」還是「家戶總所得」。
- 費率型態:檢視費率是「單一比例費率」還是「隨所得增加而提高的累進費率」。
- 計費主體:檢視申報與計費單位是「個人」還是「家戶」。
逐一比對各選項與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即可迅速鎖定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我國全民健康保險曾於二代健保規劃初期研擬「家戶總所得制」,但修法時並未採行。
第 14 題2 分
下列各項保險之給付項目,何者沒有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我國「社會保險體系」中各項保險給付項目的制度本質與法規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為填補受僱者在育嬰期間暫停工作所造成的薪資所得中斷,其給付前提必須具備「受僱就業」與「辦理留職停薪」之身分:
- 公教人員保險:規範於《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6 條之 1。
- 軍人保險:規範於《軍人保險條例》第 16 條之 1。
- 勞工體系:受僱勞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範於《就業保險法》第 10 條與第 19 條之 2。
- 國民年金保險:規範於《國民年金法》第 2 條。
解題方法
本題可從「社會保險納保對象之本質」切入判斷:
- 職業性社會保險(公保、軍保、勞工相關保險):納保對象皆為「在職之受僱者/軍公教勞從業人員」,具有固定工作與薪資所得,故當面臨育嬰需求時,方有「留職停薪」並請領所得替代津貼之法制設計。
- 非職業性社會保險(國民年金保險):納保對象原則上為年滿 25 歲、未滿 65 歲,且「未參加」軍保、公教保、勞保或農保者(多為待業者、無固定職業者或家庭主婦)。納保對象本質上即非受僱在職狀態,既無「職」可留、亦無「薪」可停,邏輯與法制上絕不可能設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選項分析
- (A) 錯誤(公教人員保險有提供):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6 條之 1 規定,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 1 年以上,養育 3 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保險俸(薪)額 計算,按月發給,最長發給 6 個月。
第 15 題2 分
低收入戶得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生活扶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財政學中「所得重分配與貧窮救助制度」之實務運作,特別聚焦於我國《社會救助法》關於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之給付型態、調整機制與調查頻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 給付型態(現金給付 vs. 實物給付):財政學理論上,現金給付(Cash Transfers)尊重受助者之消費者主權(Consumer Sovereignty),無價格扭曲效果,在相同預算支出下可極大化受助者效用;我國法規亦明定生活扶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
- 保障機制與調整週期:為避免通貨膨脹侵蝕實質購買力,政府設有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連動之給付調整機制,但考量行政成本與財政預算之穩定性,設有固定的法定調整週期(每四年一次)。
- 資格清查機制:為防杜道德風險與資源冒領,主管機關定期辦理年度資格調查。
解題方法
本題屬「法規型制度題」,切入點在於區分「給付對象資格清查」與「給付金額調整週期」兩者在時間頻率上的不同規定:
- 主管機關的資格審查:涉及財政救助資源配置的精準度,頻率較高(每年辦理)。
- 現金給付標準之調整:涉及跨期生活成本變動與重大財政支出,依物價指數每四年調整一次。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社會救助法》第 11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生活扶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即以現金給付為主)。此規定呼應財政學理論,現金給付不會扭曲財貨相對價格,受助者可依自身最適預算線進行消費配置,效用滿意度優於限制消費內容的實物補貼。
第 16 題2 分
假設某一土地每期期末之報酬為 $100。每期期末課以地價稅稅額 $2,在租稅完全資本化的假設下,若折現率為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該土地稅前收益價格為 $
② 該土地稅後收益價格為 $
③ 租稅資本化的數額為 $20
④ 該土地稅後收益價格為 $980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政學中「租稅資本化」(Tax Capitalization,又稱租稅折入資本)與「耐久性資產定價」的計算。
- 租稅資本化之意義: 當政府對無供給彈性且具有耐久性的資產(如土地)課徵財產稅(地價稅)時,若在完全競爭市場且預期稅負無法轉嫁給其他人的假設下,未來的買方會將往後各期應負擔的稅額,按市場折現率折算為現值,並直接從購買價格中扣除,使得全部未來的稅負全由課稅當期的原地主承擔。
- 永續年金現值公式(收益還原法): 土地無使用年限且無折舊問題,其價值等於各期純收益折現之總和(即永續年金現值):
- 稅前收益價格():
- 租稅資本化數額():
- 稅後收益價格(): 其中, 為每期期末純收益, 為每期期末課徵稅額, 為市場折現率(利率)。
解題方法
依題意整理已知參數:
- 每期期末純收益:$100
- 每期期末地價稅稅額:$2
- 市場折現率:
關鍵計算步驟:
-
計算該土地之稅前收益價格():
-
計算租稅資本化之數額(): 未來各期稅負按折現率折算之現值總額:
第 17 題2 分
財之市場供給為一正斜率直線,市場需求為一水平直線;若對 財從量課稅,則會導致消費者剩餘()、生產者剩餘()、政府稅收()的變化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政學中「從量稅的經濟效果、租稅歸宿與超額負擔(無謂損失)」。核心理論與工具包含:
- 租稅轉嫁與需求價格彈性:當需求線為水平直線時,需求價格彈性為完全彈性()。此時消費者對價格變動極度敏感,廠商完全無法將稅額轉嫁給買方,因此租稅負擔完全由生產者承擔。
- 市場價格與產量變動:課徵每單位從量稅 後,買方支付價格不變(),賣方實收價格全額下跌 ()。因供給曲線為正斜率直線,賣方實收價格下跌將導致交易量由 萎縮至 。
- 福利效果分解公式:
- 消費者剩餘變動:(買方價格未變,福利不受影響)。
- 政府稅收:。
- 超額負擔(無謂損失):。
- 生產者剩餘變動:,即 。
解題方法
步驟一:分析價格與產量的變動
- 課稅前:市場需求線 為水平直線(價格固定於 ),市場供給線 為正斜率直線,初始均衡點價格為 ,交易量為 。
- 課稅後:對 財課徵從量稅 。由於需求完全彈性,市場價格無法上漲,買方支付價格維持 ;法定納稅義務不論在買方或賣方,經濟實質均為賣方實收價格降至 。
- 由於供給曲線為正斜率,賣方實收價格下跌導致均衡交易量下降至 ()。
步驟二:福利變動推導
- 消費者剩餘(): 因需求線為水平直線且價格維持在 ,需求線下方至價格線之間的面積為 (或其剩餘未因課稅而改變),故 不受影響()。
- 政府稅收(): 政府每單位課徵 ,課稅後之市場交易量為 :
- 生產者剩餘(): 生產者剩餘為價格線 至供給曲線之間的面積。實收價格由 下降至 ,造成生產者剩餘減少一個梯形區域:
第 18 題2 分
假設需求與供給曲線皆為直線,下列何者會導致買方負擔的稅額相對多於賣方負擔的稅額?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經濟學與財政學中的**租稅歸宿(Tax Incidence)**理論。核心觀念與公式如下:
- 租稅負擔分配法則: 政府對商品課徵從量稅 時,法定納稅義務人無論為買方或賣方,經濟上的實質租稅負擔(Economic Incidence)均由市場供需雙方的「相對價格彈性」或「供需曲線斜率」決定。
- 彈性與稅額分擔比例: 買方負擔的稅額()與賣方負擔的稅額()之比率,與供給價格彈性()成正比,與需求價格彈性絕對值()成反比:
- 幾何斜率與負擔比例: 在一般以縱軸為價格()、橫軸為數量()的坐標平面上,直線型需求與供給曲線在均衡點附近的斜率分別為: 買賣雙方的租稅分擔比率等於需求線斜率絕對值與供給線斜率之比:
解題方法
假設政府對商品課徵單位從量稅 ,課稅後的市場均衡條件為:
其中 為反需求函數, 為反供給函數。對稅額 進行全微分:
買方所負擔的單位稅額為買方支付價格的變動量():
第 19 題2 分
對完全競爭市場的財貨,課徵單位稅額 $10 的從量稅。稅楔(tax wedge)為多少?
核心觀念
- 稅楔(Tax Wedge)之定義: 稅楔係指對財貨課稅後,買者所支付之價格() 與 賣者所實收之價格() 之間的差額。課稅有如在買賣雙方的價格之間打入一記木楔,使得原本單一的市場均衡價格分歧為二。
- 從量稅(Specific Tax / Unit Tax): 政府對每單位商品課徵固定金額之稅額 。在完全競爭市場中,無論法定納稅義務人為買方或賣方,市場均衡時買者支付之價格與賣者實收之價格差距,恆等於法定單位稅額 。
- 觀念區分(稅楔 vs. 租稅歸宿):
- 稅楔大小:恆等於單位稅額 ,由政府稅法規定,與供需彈性無關。
- 租稅歸宿(租稅負擔分配):買賣雙方各自分攤這 $10 稅額的比例,才取決於供給與需求的相對彈性。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財政學專有名詞定義題,切入點為從量稅下價格均衡關係式之推導:
- 設定均衡價格關係: 設完全競爭市場中,政府對財貨課徵單位稅額 $10 之從量稅。
- 若對買者課稅,買者實際支出為市價加上稅額:。
- 若對賣者課稅,賣者實收為市價扣除稅額:。
- 計算稅楔: 依據稅楔定義移項整理:
- 結論: 買賣雙方面對的價格差額(稅楔)恰好等於每單位稅額 $10。
第 20 題2 分
假設公債利息收入免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且允許利息支出全額當費用扣除。若營利事業向銀行借款的利率為 ,則公債利率高於多少時,營利事業即可向銀行借款去購買公債,進行租稅套利(tax arbitrage)?
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觀念為租稅套利(Tax Arbitrage)與利息支出的稅盾效果(Tax Shield)。
- 租稅套利(Tax Arbitrage): 指納稅義務人利用稅法對不同金融資產或財務收支的租稅待遇差異(如:利息收入免稅、借款利息支出可減除),在不承擔額外市場風險的情況下,透過融資槓桿操作以賺取正的「稅後淨利差」。
- 稅後借款成本(After-tax Cost of Debt): 當稅法允許營利事業將利息支出全額列為費用扣除時,利息支出可產生抵稅效益(稅盾)。若名目借款利率為 、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為 ,則實質的稅後借款利率(借款邊際成本)為:
- 稅後投資報酬率(After-tax Return on Investment): 公債利息收入依法免稅,故公債的名目利率 即等於其稅後實質報酬率:
解題方法
要使營利事業有誘因「向銀行借款以購買公債」並達成租稅套利,其透過借款購買公債所獲得的稅後收益率必須大於稅後借款成本率(即每單位套利投資的稅後淨現金流大於零)。
步驟一:設定題目參數
-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 銀行借款利率(名目成本):
- 公債利率(名目報酬):
步驟二:計算稅後借款成本 由於借款利息可全額列為費用扣除,每支付 的利息,可為企業節省 的營所稅負。因此,稅後借款利率為:
步驟三:推導套利條件 營利事業向銀行借入 1 單位資金並全數購買公債:
- 每單位資金之稅後收益為
- 每單位資金之稅後成本為
- 租稅套利淨利潤為:
第 21 題2 分
政府對於個人捐贈支出採取稅式支出方式的租稅補貼。假設稅率固定,在什麼條件下,政府每損失 1 元的租稅收入,能使受贈者得到多於 1 元的捐贈收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捐贈的租稅補貼」能否以較低的政府租稅收入損失,帶動較高的捐贈收入。設捐贈金額為 ,捐贈者面對的捐贈價格為 ;捐贈價格每降低一元,捐贈量會因需求價格彈性而增加。
設政府按固定稅率 提供捐贈扣除。捐贈者每捐一元,可少繳 元稅,因此捐贈的自付價格為:
政府每損失一元租稅收入,帶給受贈者的捐贈收入,取決於捐贈量對捐贈價格變動的反應,也就是捐贈需求的價格彈性。
解題方法
令捐贈需求為 ,其價格彈性的絕對值為:
當捐贈價格下降時,捐贈量增加。以微小變動表示,受贈者增加的捐贈收入約為 ;政府增加的租稅支出則來自補貼率變動所造成的稅收損失。就單位補貼而言,稅收損失與新增捐贈量的比值受 影響:價格彈性絕對值愈大,捐贈者對補貼的反應愈強,每一元租稅損失所帶動的捐贈收入愈多。
第 22 題2 分
依據我國現行之財政收支劃分法,應分配或統籌分配予地方政府的國稅包括:
① 營業稅
② 貨物稅
③ 菸酒稅
④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核心觀念
本題考《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8 條:辨認哪些是國稅,以及哪些國稅的收入依法會分配或統籌分配給地方政府。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國稅不等於收入全數留在中央。依當時第 8 條,營業稅、貨物稅有部分收入納入中央統籌分配;菸酒稅也有法定比例分配地方。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雖屬國稅,但該條沒有規定將其收入分配或統籌分配給地方政府。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各稅目是否屬於「國稅」,再確認《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8 條是否另有地方分配規定:
- 營業稅:扣除法定項目後,部分收入由中央統籌分配地方政府。
- 貨物稅:總收入的一定比例由中央統籌分配地方政府。
- 菸酒稅:法定比例按人口分配地方政府。
-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屬國稅,但無上述地方分配規定。
因此,符合題意的是①②③。
第 23 題2 分
下列有關丁波(C. M. Tiebout)以腳投票的純地方公共財理論之基礎假設,何者正確?
① 轄區可自行制定排斥性區域劃分法(exclusionary zoning laws),限制房屋最小面積
② 人們可完全移動,遷徙成本低
③ 每單位公共服務成本固定
④ 各轄區的公共服務以所得稅為財源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丁波(C. M. Tiebout)的「以腳投票」理論。純地方公共財模型認為,地方政府提供不同的公共服務組合與租稅方案,居民可以透過遷居,選擇最符合自身偏好的轄區;居民的遷徙選擇就像在市場上表達對地方公共財的需求。
傳統模型的基礎假設包括:居民可自由移動且遷徙成本低、資訊充分、地方政府數量眾多、公共服務成本具規模經濟,以及地方政府以財產稅等非所得稅方式籌措財源。題目中的四項敘述,只有①、②、③符合。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敘述是否符合模型的典型假設:
- 排斥性區域劃分法:轄區可藉由限制房屋最小面積等規定,影響哪些居民能進入,符合①。
- 居民移動性:居民能自由遷徙、遷徙成本低,才能透過搬遷選擇公共服務與租稅組合,符合②。
- 公共服務成本:模型假設公共服務具有規模經濟,總成本隨服務規模增加而變動,因此每單位成本不是固定,③不符合。
- 財源方式:模型假設地方公共服務主要以財產稅等非所得稅籌資,避免所得稅影響居民的區位選擇,④不符合。
第 24 題2 分
目前國際間存在的國家結構可大致分為單一制國家(unitary state)和聯邦制國家(federation)。下列有關兩者說明,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單一制與聯邦制的權力分配方式。判斷重點在於地方政府的權力從何而來,以及地方是否具有憲法保障的自治權限。
- 單一制國家:國家主權與主要統治權集中於中央;地方政府的權限原則上由中央授予或交辦,地方自治的範圍也受中央法律規範。
- 聯邦制國家:中央與聯邦成員(如邦、州)各自依憲法取得權限。聯邦成員對其轄區內的事項,通常具有行政與立法權;中央與成員的權限分配則以聯邦憲法為依據。
本題屬於政治體制與財政分權的基本概念題,沒有涉及特定法條,無須適用法規版本。
解題方法
比較兩種體制的權力來源即可:單一制是中央將權限交由地方行使;聯邦制則是中央與聯邦成員依憲法分權,各有其治理權限。逐一檢查選項是否符合這項差異,判斷敘述錯誤者。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目前我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業務是由哪一個部會主管?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法》)所定的中央主管機關。依命題當年適用的《促參法》第 5 條,中央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題目問的是「主管機關」,不是各項公共建設的「主辦機關」。主辦機關依業務性質而定;例如交通建設可由交通部門主辦,但促參制度的中央主管機關仍為財政部。
解題方法
看到「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或「促參」,先聯想到《促參法》第 5 條,再辨認題目問的是中央主管機關。依命題當年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是財政部,因此選(B)。
本題涉及法條,以上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