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地方特考三等 交通技術 交通工程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隨著高齡人口增加,高齡駕駛的狀況日漸普遍。試由駕駛人特性、公路幾何設計,以及交通控制等三個交通工程面向,探討高齡駕駛之因應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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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重點為「高齡化社會下的交通工程因應策略」,核心在於將人因工程(Human Factors Engineering)與交通工程設計規範相互結合。
- 駕駛人特性與人因理論:
- 感知-反應時間(Perception-Reaction Time, PRT):一般設計值通常採 。高齡駕駛人受神經系統衰退與認知決策遲緩影響,複雜情境下的 PRT 顯著拉長。
- 視力與視野退化:動態視力、夜間視力、對比敏感度(Contrast Sensitivity)降低,眩光恢復時間延長,有效周邊視野(Useful Field of View, UFOV)窄化。
- 運動機能退化:頸部與軀幹旋轉靈活度下降,盲點確認困難;肌力與協調性退化使轉向與煞車操作遲緩。
- 公路幾何設計規範:
-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交通部頒布之《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為基準。
- 停車視距(Stopping Sight Distance, )計算公式: (其中 為設計速率 , 為知覺反應時間 , 為減速率 , 為道路縱坡度)。
- 交岔路口視距(Intersection Sight Distance, ):無號誌路口橫越或轉彎所需的視距三角(Sight Triangle)與間距允收(Gap Acceptance)標準。
- 交通控制設施與運作:
-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為依據。
- 標誌可讀性(Legibility Index, LI)、反光性能、左轉號誌時相設計(保護時相 vs. 許可時相)及路口清道時間計算。
解題方法
本題為經典的三面向申論題,解答須具備「工程因果鏈」:「駕駛人特性的退化缺陷(原因)」「幾何空間與防呆設計(實體結構因應)」「動態與靜態交通管制(資訊與運作因應)」。
- 駕駛人特性:系統化歸納「視覺機能」、「認知與反應機能」、「肢體操作機能」三大生理/心理變化,精確點出對行車操作的具體衝擊。
- 公路幾何設計:針對高齡者最易肇事的情境(左轉衝突、視線死角、路口轉向決策),由視距放寬、交岔路口渠化、偏置左轉車道、正交設計等具體工程參數提出解方。
- 交通控制:由靜態(標誌加大、高反光、資訊簡化)、標線(加寬、反光導引、隆起標線)到動態號誌(全保護時相、時制放寬、加大燈面)逐一展開。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分析。答題關鍵在於條理清晰、標題鮮明,並大量運用精確的交通工程專業術語(如:停車視距、偏置左轉車道、保護左轉時相、凸起路面標記)。
解題技巧
- 扣緊「駕駛人」切入點:切忌偏題大談「高齡行人穿越道路」或「無障礙人行道」。高齡駕駛的核心危險情境是**「非號誌化路口橫越」與「無保護時相之左轉」**。
- 避免純政策性空談:切勿通篇回答「加強駕照審查」、「體檢制度改革」或「鼓勵搭乘大眾運輸」等監理與政策手段,評分標準聚焦在「交通工程(幾何、控制、設施)」的具體技術對策。
- 善用參數比較:例如提及知覺反應時間(PRT)由標準 提升至 的影響、標誌字高由 對應 視認距離調整為更嚴格標準等,展現紮實的工程專業度。
【答案】
一、高齡駕駛人之人身與操作特性分析
高齡人口(通常指 65 歲以上)因生理及心理機能退化,在道路行車情境呈現以下特徵:
- 視覺機能減退:
- 視認度與夜視力下降:瞳孔縮小與水晶體混濁,導致進光量不足,夜間對比敏感度(Contrast Sensitivity)顯著降低,對微弱光線下的非反光物體辨識能力差。
- 眩光恢復時間延長:遭遇對向車輛遠光燈或路燈眩光時,眼睛適應黑暗的恢復時間為年輕人的數倍。
- 有效視野(UFOV)窄化:周邊視野隨年齡衰退,在複雜交岔路口容易忽略橫向來車或邊界資訊。
- 認知決策與知覺反應時間(PRT)增長:
- 面對多重路況刺激時,訊息篩檢與注意力分配能力下降,容易產生資訊超載(Information Overload)。
- 間距允收(Gap Acceptance)判斷失準,易誤判對向來車車速與距離。
第 二 題25 分
試說明路肩之定義與功用,並申論我國高速公路是否應開放路肩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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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典型的「工程規範定義」結合「交通管理政策評析」之申論題型,測驗考生對公路幾何設計要素之認知,以及交通系統管理(TSM)實務策略之思辨能力。本題涉及之法規與規範基礎(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 路肩定義法源: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 條第 1 項第 4 款:「路肩:指車道邊線以外之公路部分,供停放故障車輛及臨時停車使用。」
-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第 3.3.4 節:路肩為車道外側(外側路肩)或中央分隔島外側(內側路肩)之路基部分。
- 高速公路路肩行駛法源: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19 條第 1 項與第 2 項:路肩原則上禁止行車,但遇特殊狀況或交通壅塞經主管機關(高速公路局)發布命令時,得有條件開放通行。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民國 109 年 2 月 17 日起實施「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新制(規範開放時段、速限以 為原則、車種限制及路肩終點銜接減速車道之標誌標線)。
- 法規動態提醒:現行法規架構維持「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精神,後續修正主要在於動態智慧號誌管制(LCS)與違規執法技術之精進。
解題方法
本題配分通常為 20 至 25 分,採「三段式結構」鋪陳:
- 第一部分:路肩之定義與功用(基本分必拿)
- 引用權威規範精確破題,明確區分「外側路肩」與「內側路肩」。
- 分層列點說明路肩之六大核心工程與營運功用(應變避難、緊急救援、行車安全與心理餘裕、結構支撐與排水、養護施工、暫時引流)。
- 第二部分:我國高速公路是否應開放路肩通行之申論(決勝關鍵)
- 申論論證應展現工程專業的平衡思維,切忌全盤贊成或全盤否定。
- 建立在「原則禁止,例外動態開放」之交通工程立場,分別就「開放之效益(支持論點)」與「開放之後遺症與風險(反對/審慎論點)」進行對對比分析。
- 第三部分:綜合見解與配套措施(拉開分差)
- 提出現代智慧型運輸系統(ITS)之動態智慧路肩管理(Hard Shoulder Running, HSR)作為落實解方,並條列具體配套(速限管制、車種限制、緊急避車彎設計、自動化事件偵測等)。
選項分析(申論題論點取捨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考生在申論「是否應開放」時,需掌握正反雙方之論據取捨,不可落入單一偏狹視角:
- 贊成開放方(實務營運考量):
- 主要論點:利用現有道路幾何資源,以低成本之「交通系統管理」(TSM)手段,在尖峰壅塞時段暫時增加車道容量(Capacity),有效紓解特定路段及交流道出口回堵問題,避免大規模拓寬工程之龐大財政與土地取得負擔。
- 反對/審慎開放方(交通安全與幾何規範考量):
- 主要論點:路肩轉作行車道會喪失緊急避難空間,導致故障車被迫停放於通車路肩引發嚴重追撞;救援車輛(消防車、救護車)無法即時抵達事故現場;外側路肩鋪面厚度、橫坡與排水孔設計可能非供常態重車行駛;路肩與減速車道匯流交織複雜,容易產生行車速差與肇事風險。
- 答題取捨定案:
- 應採取「有條件之智慧動態開放」,反對「常態性無限制開放」。
解題技巧
- 關鍵字精準性:功用部分必須帶出專業名詞,如「側向淨距(Lateral Clearance)」、「視距(Sight Distance)」、「容量(Capacity)」、「邊坡結構支撐」。
- 法規年份意識:提及開放路肩時,應點出國道新制規定(民國 109 年實施原則速限 、開放路肩終點銜接減速車道規範),展現對時事法規之熟稔度。
- 論點排版具層次:善用階層編號(一、(一)、1.、(1)),並對各點提煉小標題,使閱卷委員能在 10 秒內抓到核心得分要點。
【答案】
一、路肩之定義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 條及《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第 3.3.4 節之規定:
第 三 題25 分
試說明機車停車位設置原則與格位設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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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交通工程中「停車規劃與設計」的核心素養,重點在於考生能否融合交通安全與管理層面的「設置原則」,以及工程法規標準的「格位設計規定」。
-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90 條(車輛停放線)。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60 條之 1(機車停車位與車道設置)。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關於路邊停車禁制距離之相關規定。
- 現行法修正提醒:現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後續已增訂微型電動二輪車專用停放線等規範,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之機車停放線法規標準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標準的「法規+工程實務」申論題,作答切入點應採「先宏觀規劃(原則),後微觀工程(設計細節)」的架構:
- 設置原則:從「交通安全防護」、「弱勢行人路權」、「大眾運輸轉乘整合」、「車流容量維持」及「管理周轉效率」五大面向條列,展現完整的交通工程系統觀念。
- 格位設計規定:逐項精確列出法定數據,包含格位尺寸(長、寬)、標線形式(線寬、顏色)、幾何配置形式(垂直、斜向、平行)之優缺點與車道寬度需求,以及建築物附設車位與通道坡度規定。
解題技巧
- 數字精確是得分關鍵:
- 格位尺寸:寬度 ,長度 。
- 標線:白色實線,線寬 。
- 建築物專用車道:單向淨寬不得小於 ,坡度不超過 。
- 避開常見扣分陷阱:
- 誤將一般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混為一談(大型重型機車原則比照小型車停放)。
- 只寫出「格位大小」,卻漏答「禁設地點的幾何視距限制(如交岔路口 10 公尺、公車站 10 公尺、消防栓 5 公尺內禁設)」及「人行道停放必須保留至少 1.5 公尺行人淨寬」的關鍵安全規定。
【答案】
一、機車停車位設置原則
機車停車位之規劃劃設,應兼顧行車安全、人行路權與周轉效率,依下列原則辦理:
- 交通安全與視距防護原則
- 交岔路口禁設:交岔路口截角範圍及路口 10 公尺內嚴禁劃設,避免遮蔽轉彎車輛行車視距與轉向軌跡。
- 特殊設施淨空:公車招呼站 10 公尺內、消防栓 5 公尺內、行人穿越道兩側 3 公尺內不得劃設,以確保大眾運輸停靠、消防搶救與行人過路安全。
- 線形不良路段避讓:道路急彎、陡坡、視距受限路段及狹窄巷道,不得設置路邊機車停車位。
- 行人路權優先與無障礙原則
- 空間分配順序:優先配置於「路外停車場」或「路邊停車彎」,人行道以供行人通行優先,原則不宜劃設。
- 人行道保留淨寬:經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得於人行道劃設機車格時,劃設後人行道必須保留至少 以上之無障礙通行淨寬,且不得佔用導盲磚及無障礙坡道出入口。
- 大眾運輸轉乘整合(P&R 導向)
- 在捷運站、鐵路車站、公車客運轉運站周邊有效步行距離內,集中劃設機車轉乘停車位,便利私人運具轉乘軌道及幹線公車,落實整合運輸。
第 四 題25 分
試分別說明「多車道郊區公路」與「雙車道郊區公路」之服務水準劃分標準,以及兩者之異同與其原因。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考驗考生對公路系統運作特性、容量分析理論以及交通服務品質評估的掌握程度,核心依據為交通部《公路容量手冊》(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適用之規範為準,理論架構承襲美國公路容量手冊 HCM)。
本題關鍵考核觀念包含:
- 服務評量指標(Measure of Effectiveness, MOE):針對不同功能與幾何條件的道路,選定能精確反映用路人主觀感受與車流運行狀態之物理量。
- 多車道郊區公路(Multilane Rural Highway):指單向具有兩車道以上、非完全出入管制、號誌化路口間距較大之郊區公路,其車流受對向車流干擾極小,行車自由度主要由同向車流密度決定。
- 雙車道郊區公路(Two-Lane Rural Highway):雙向僅各配置一車道,超車必須借用對向車道,其行車運作強烈受到對向車流間距、幾何超車視距與慢速車形成的車隊(Platoon)所牽制。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比較分析申論題,作答時切忌零散條列,應採取「先分別定義指標與標準 系統對比異同 深入剖析交通流物理成因」的三層架構切入:
- 個別論述:分別寫出多車道與雙車道郊區公路採用的「服務評量指標(MOE)」及其「服務水準(LOS A~F)判定基準」。
- 歸納異同:自「評估指標」、「分析單元(方向性)」、「道路功能分級」等維度比較異同。
- 探討成因:從「超車自由度與車道變換機制」、「對向車流耦合干擾程度」及「車隊(Platoon)延滯效應」三項交通流力學機制,解釋指標選取不同的根本物理原因。
申論題完整擬答
一、多車道郊區公路之服務水準劃分標準
多車道郊區公路單向至少有兩車道供同向車輛行駛,其幾何設計與運作環境接近高速公路基本路段,但出入管制未若高速公路嚴密。
- 主要服務評量指標(MOE): 以**車流密度(Density, )**為核心劃分指標,單位為「小客車/公里/車道」()。
- 劃分標準與運作特性: 依據車流密度將服務水準由優至劣劃分為 A 至 F 級:
- LOS A():完全自由車流,駕駛人可自由選擇行車速率與變換車道,車流間無實質干擾。
- LOS B():穩定車流,維持良好自由車速,但在車流中選擇車道與變換車道的自由度略微受限。
- LOS C():穩定車流,行車速率仍接近自由車速,但變換車道需注意同向鄰近車輛間距,駕駛緊張度增加。
- LOS D():車流漸趨不穩定,車輛間距縮小,變換車道難度顯著提高,小干擾即可能引發局部的車速驟降。
- LOS E():達到道路之容量上限(Capacity),車流在容量邊緣不穩定運作,幾乎沒有變換車道的空間,極易發生壅塞。
- LOS F( 或 交通需求大於容量):強制車流或破壞車流(Breakdown),出現走走停停(Stop-and-go)現象與上游排隊延滯。
二、雙車道郊區公路之服務水準劃分標準
雙車道郊區公路雙向各僅有一車道,車流品質高度取決於道路功能期望與超車機會。
- 道路功能分類:
- 第一類道路(Class I):主要幹線公路,以長途旅次、高機動性與較高行駛速率為訴求。
- 第二類道路(Class II):次要公路或集散道路,以短途可及性或休閒觀光為主,駕駛人對車速期望較低。
- 第三類道路(Class III):穿越丘陵、山區或具高度景觀特性之公路,限速低且彎道多。
- 主要服務評量指標(MOE):
- 跟車時間百分比(Percent Time Spent Following, ,單位:%):用路人因受前方慢速車阻滯,被迫以小於特定車頭時距(通常為 秒內)跟車行駛之時間占總旅行時間的百分比。反映超車受阻時之心理挫折感。
- 平均旅行速率(Average Travel Speed, ,單位:):車流通過評估路段長度除以平均旅行時間,反映空間移動的實際效率。
- 自由車速百分比(Percent of Free-Flow Speed, ,單位:%):實際旅行速率占自由車速之比例,主要用於第三類道路。
- 劃分標準:
- Class I 道路:需同時滿足 與 雙重門檻(取兩者中較劣者決定 LOS):
- LOS A: 且 。
- LOS B: 且 。
- LOS C: 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