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地方特考三等 都市計畫技術 土地使用計劃 考古題詳解

111 年・地方特考・三等・都市計畫技術
試題代碼 土地使用計劃

第 一 題25 分

國土計畫法第 15 條第 3 項規定,啟動變更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就鄉(鎮、市、區)或其他適當範圍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並納入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以作為後續土地使用或空間發展指導原則。

試說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基本理念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我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轉型、非都市土地管理困境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核心精神之掌握程度。涉及之法規與政策依據包含:

  1.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依《國土計畫法》第 15 條第 3 項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得就鄉(鎮、市、區)或其他適當範圍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並按程序啟動檢討變更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法規提醒:現行法規架構維持此原則,內政部並已頒訂相關作業手冊與作業原則指導實務運作。)
  2. 制度轉型背景:過去非都市土地受《區域計畫法》規範,採「現況編定」與「個案變更」管制,欠缺整體空間實質規劃,致使鄉村聚落面臨公共設施缺乏、巷道狹窄、農住工混雜、居住空間擴充受阻及農業環境破碎等課題。
  3. 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定位:作為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細緻化落實工具,扮演銜接上位國土功能分區與下位土地使用管制的「橋梁」,以鄉(鎮、市、區)為單元,指引聚落未來生活、生產、生態發展空間秩序。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政策理念與制度核心之申論題,切入架構應掌握「由背景推導理念、由理念展開構面」之邏輯:

  1. 破題:點出鄉村地區長期「缺乏計畫引導」之結構性困境,說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在國土計畫體系中的法定地位與轉型意涵。
  2. 主體開展(核心理念):依「三生一體一機制」(生活環境改善、生態資源保育、多元產業振興、在地文化維護、由下而上與跨部門整合治理)系統化鋪陳其基本理念,層次分明。
  3. 落實機制呼應:補充理念如何具體反映於「國土功能分區調整(如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之劃設)」、「因地制宜之土地使用管制」及「公共建設計畫資源整合平台」,使論述具備政策厚度與可操作性。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作答結構檢核重點如下:

  • 未論及傳統「現況編定」弊端者:論述將流於空泛口號,難以突顯「整體規劃」之革新價值。
  • 僅著重農業生產而忽略聚落生活需求者:偏離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旨在解決聚落長年無公共設施與居住用地擴充不易之核心宗旨。
  • 缺少「跨部會資源整合」與「由下而上民眾參與」者:未能完整扣合鄉村規劃強調在地培力與軟硬體整合之治理理念。

解題技巧

  1. 結構口訣化:記憶「住得好(生活環境改善)、顧得好(生態與農地保全)、賺得好(地方創生產業)、留得住(文化與部落特色)、串得合(跨域資源與民眾參與)」,能迅速在考場展開 5 大項標題。
  2. 法制工具串聯:論述理念時,主動帶入國土計畫專有名詞(如「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因地制宜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落整體發展」),分數將顯著高於純理論陳述。
  3. 避開常見陷阱: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並非「農村再生計畫」之單純延伸,亦非將都市計畫制度照搬至鄉村,而是兼顧鄉村紋理、農業本質與土地使用秩序之專屬空間工具。

【答案】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為邁向 2025 非核家園目標,並兼顧國際減碳承諾,因應國內外政經情勢及能源環境的快速變遷與挑戰,政府推動新能源政策,帶動綠能產業發展。近年來在全臺灣各地公民營機構大量投資太陽能發電設施。

試說明太陽能光電廠的建置類型、其對環境生態的衝擊,以及規劃設計時應該要考量的重點。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為典型的「綠能轉型與國土空間規劃衝突」考題,考查考生如何將國家重大能源政策落實於土地使用計劃與空間管制架構中。核心概念與法規背景涵蓋:

  1. 空間容受力與土地適宜性分析(Land Suitability Analysis):太陽光電廠為大規模面狀土地利用,必須依循 Ian McHarg 之疊圖分析原理,綜合評估坡度、日照、水文、生態敏感區與農業生產潛力,避免競租與不可逆之空間衝擊。
  2. 多功能土地利用(Multifunctional Land Use):探討一地多用(如農電共生、漁電共生、滯洪池水面光電)之可行性與管制門檻,強調「主從關係」(農業為主、綠能為輔)。
  3. 衝擊減緩階層(Mitigation Hierarchy):規劃設計應依序落實「迴避(Avoidance)→\to 縮小(Minimization)→\to 減輕(Mitigation)→\to 補償(Compensation)」之環境治理原則。
  4. 相關政策與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註:立法院於民國 112 年增訂第 12 條之 1 新建、增建改建建築物應設置屋頂光電之規範,現行法已修正,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為準)。
  •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農牧用地與水利設施容許使用標準)。
  •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 28、29 條之綠能設施規範)。
  • 經濟部與內政部訂定之「太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環社檢核)。
  • 《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與《國土計畫法》。

解題方法

本題為申論題,答題架構應採邏輯遞進之「空間賦存 →\to 負面衝擊 →\to 規劃對策」三段式鋪陳:

  1. 建置類型劃分:依「空間載體」與「利用型態」分類,精準點出屋頂型、地面型、水面(浮動)型及複合型(農電/漁電共生),並說明各類型的空間區位特性。
  2. 環境生態衝擊剖析:從「生態系統、微氣候與水文、地景視覺、產業社會」四個維度,深入申論光電板鋪設造成的阻絕性與外溢效果。
  3. 規劃設計考量重點:緊扣「土地使用計劃」的核心職能,從「前端區位篩選(土地使用管制與環社檢核)」、「中端空間實體設計(生態廊道、綠帶緩衝、水土保持)」與「後端制度運作(利益共享、全生命週期監控)」提出完整解方。

選項分析

本題為三等特考之申論題型,無選項。閱卷評分重心在於:

  • 完整性:三個子問(建置類型、環境衝擊、規劃考量)均須具體回答,避免偏廢特定子題。
  • 專業性:切忌將作答寫成純物理機電工程(如變流器、逆變器規格),應緊扣都市計畫與土地使用管制的專有名詞(如土地利用衝突、環境容受力、容許使用、景觀美學)。

解題技巧

  1. 破題精準列點:各段落開頭務必給出簡明精確的「一級小標」,讓閱卷老師在 30 秒內掌握體系脈絡。
  2. 避開常見盲點:
  • 盲點一:只寫「地面型」與「屋頂型」,遺漏爭議度最高、規劃最核心的「漁電共生」與「水面型」。
  • 盲點二:談衝擊時過度強調「毒性或重金屬污染」(一般結晶矽光電板運作並無化學液體外洩,清洗亦規定使用清水),應聚焦於「棲地破碎化」、「地表不透水率增加」、「熱島效應」與「農業排擠效應」等真實土地利用衝擊。
  1. 善用規劃術語:多置入「減緩階層(Mitigation Hierarchy)」、「環境與社會檢核(環社檢核)」、「多功能複合土地利用」、「視域分析(Viewshed Analysis)」等高分關鍵字。

【答案】

一、太陽能光電廠之建置類型

太陽光電之設置型態因載體環境與土地法規之不同,主要可劃分為下列四大類型:

  1. 屋頂型光電(Rooftop Solar PV):
  • 空間載體:公有建築、工廠、集合住宅及各類農業設施(如禽畜舍、集貨場)之屋頂。
  • 特點:不額外耗用土地資源,對地表自然生態干擾最小;具分散式發電、就地消耗優勢,為政策推動之第一優先順序。
  1. 地面型光電(Ground-mounted Solar PV):
  • 空間載體:鹽業用地、嚴重地層下陷區、土壤污染整治場址、已封閉之垃圾掩埋場、廢棄礦區或經都市/非都市計畫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土地。
  • 特點:裝置容量規模大、發電效率穩定,但需大面積平整土地,與生態保育、農地保留之空間競合最為劇烈。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何謂 Biotope(群落生境)?試述如何應用此觀念在土地使用規劃上。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1. Biotope(群落生境/生物棲地)之定義:
  • 字源與生態學定義:源自希臘文 bios(生命)與 topos(場所)。在生態學中,Biotope 指「具有相對均質(homogeneous)之環境條件,並能提供特定生物群落(Biocenosis)生存、繁衍與活動之最小實體空間單元」。它強調非生物環境(土壤、水分、微氣候、地形)與生物群落間的交互共生關係。
  • 景觀生態學與規劃學意涵:在空間規劃上,Biotope 被視為景觀結構中的基本單元(斑塊 Patch),具備可界定、可調查、可製圖(Biotope Mapping)與可評估生態價值的特性。
  1. 土地使用規劃之法理與工具對照(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國土計畫層次:《國土計畫法》劃設之「國土保育地區」,即以生態敏感、棲地完整性為核心劃設原則。
  • 都市計畫層次:《都市計畫法》保護區、農業區與公共設施用地(公園、綠地、水系)之藍綠網絡建構。
  • 建築與管制指標:源自德國柏林的「群落生境面積比率」(Biotope Area Factor, BAF / Biotopflächenfaktor, BFF),對應國內《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基準及 EEWH 綠建築評估系統之「生物多樣性指標」與「基地保水指標」。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觀念界定+實務規劃應用」兩段式申論題。解題應採取**「理論界定 →\to 空間規劃全流程應用(調查 →\to 結構 →\to 管制 →\to 設計)」**的系統化進路:

  1. 第一部分(定義):先給予學術與字源精確定義,並點出其與一般「Habitat(個別物種棲地)」之差異(Biotope 強調群落與整體環境單元),再引入「都市群落生境」的特性。
  2. 第二部分(應用):不可僅流於「多種樹、保護生態」等空泛口號,必須扣合土地使用規劃之專業工具與流程,由宏觀到微觀切入:
  • 現況分析層面:群落生境製圖(Biotope Mapping)與生態敏感度評估。
  • 空間結構層面:建立生態網絡(核心區、緩衝區、生態廊道、生態跳島),防止棲地破碎化。
  • 分區管制層面: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環境敏感區劃設、容積與開發強度調控)。
  • 微觀工具層面:導入群落生境面積比率(BAF)與生態補償機制(Mitigation)。

選項分析(申論題配分與結構剖析)

本題為申論題,閱卷評分重點與各段落落點如下:

  • 第一子題:Biotope 定義與意涵(佔分約 30%~40%)
  • 採分關鍵:能否明確指出「環境均質性」、「群落共生」以及「空間可製圖性」;若能區分 Biotope(整體群落生境)與 Habitat(單一物種棲地)之層次差異,可得高分。
  • 第二子題:在土地使用規劃上之應用(佔分約 60%~70%)
  • 採分關鍵:能否運用土地使用規劃之體系語言(規劃調查 →\to 分區規劃 →\to 土地使用管制 →\to 景觀都市設計),而非純自然生態描述。若能援引國外成熟制度(如德國 BAF 指標、群落生境製圖)並扣合台灣規劃實務,即為閱卷委員評定特優之卷證。

解題技巧

  1. 破題術語精準:首段直接給出 Biotope 的核心定義與英德背景,建立權威感。
  2. 四階段鋪排法:應用層面以「調查指認(製圖) →\to 巨觀結構(網絡) →\to 中觀管制(分區) →\to 微觀設計(指標/補償)」分點論述,層次鮮明。
  3. 避開常見陷阱:
  • 陷阱一:誤將 Biotope 寫成一般公害防治或環境保護(如廢棄物處理、空污減量),偏離「生態棲地與生物多樣性」本質。
  • 陷阱二:只談生態學理論,完全未提「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開發強度管制」、「都市計畫工具」,導致規劃科目分數偏低。

【答案】

一、Biotope(群落生境)之意涵與特性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都市交通議題經常無法單獨以交通的工程及管理的手段來改善,而必須結合都市土地使用規劃共同處理。近年來許多城市採用 ITLUP 模型(Integrated Transportation and Land Use Planning Model)做為討論都市交通議題的方法。

試說明 ITLUP 模型的基本架構,以及其在探討都市交通問題的因果關係。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都市土地使用與交通運輸之整合規劃」(Integrated Land Use and Transportation Planning)的量化分析技術,核心為 S. H. Putman 所發展之 ITLUP 模型(Integrated Transportation and Land Use Package / Planning Model)。本題評分聚焦於兩大理論重點:

  1. ITLUP 系統架構與子模型模組:理解就業配置模型(EMPAL)、住宅配置模型(DRAM)、土地消耗檢核(LANCON)及路網交通指派(Traffic Network Assignment)之串聯運作與疊代收斂機制。
  2. 土地使用—交通反饋循環(Land Use-Transport Feedback Cycle)之因果關係:剖析「土地使用活動產生交通旅次 →\rightarrow 旅次形成路網壅塞與旅行成本 →\rightarrow 旅行成本改變空間可及性(Accessibility) →\rightarrow 可及性變動反向重塑土地使用與區位選擇」的雙向因果關係。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申論題,採「模組化架構解析」與「因果回饋機制論述」兩階段切入:

  1. 第一部分(基本架構):繪製或列點陳述系統系統流程圖,明確交代輸入變數(外生變數)、核心運算模組(EMPAL、DRAM、LANCON、交通指派)與輸出變數,並闡明疊代反饋(Feedback Loop)如何達成均衡。
  2. 第二部分(因果關係):從傳統交通工程「預測與提供」(Predict and Provide)忽略土地使用動態反應的盲點切入,利用土地使用與交通系統相互影響的封閉式因果迴路,論述純工程改善為何會引致「衍生性需求」(Induced Demand),進而說明 ITLUP 如何從空間可及性著手解決交通問題。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試題,非選擇題型。針對題目要求之兩大核心子題拆解評析如下:

  • 子題一:ITLUP 模型的基本架構
  • 作答關鍵在於不可僅寫出抽象概念,必須明確寫出 Putman 模型的標準模組:EMPAL(就業分布)、DRAM(住宅/人口分布)、LANCON(土地容受力與消耗評估)以及路網指派與擁擠阻抗計算。
  • 必須點出以「可及性矩陣」(Accessibility Matrix)與「旅行時間/費用阻抗」(Travel Impedance)作為土地使用與交通路網兩端串接的媒介。
  • 子題二:探討都市交通問題的因果關係
  • 作答關鍵在於跳脫單向因果(土地使用 →\rightarrow 交通),深入探討雙向動態反饋因果。
  • 須論證:若僅以開闢道路或交通工程手段降低旅行時間,短期雖緩解壅塞,但長期將提升該走廊沿線的可及性,誘發住宅與就業人口進駐(土地使用變更),最終衍生更多車流並抵消原本工程改善的效益。

解題技巧

  1. 結構圖示化:在申論作答時,以文字排版建立清晰的「資訊流向圖」(如:EMPAL→DRAM→交通需求→交通指派→路網阻抗更新→回饋至 EMPAL/DRAM\text{EMPAL} \rightarrow \text{DRAM} \rightarrow \text{交通需求} \rightarrow \text{交通指派} \rightarrow \text{路網阻抗更新} \rightarrow \text{回饋至 EMPAL/DRAM}),能讓閱卷委員一眼看清邏輯結構。
  2. 公式點綴拉高層次:適度寫出綜合阻抗或重力模型型態的可及性通式(如 Ai=∑jWj⋅f(cij)A_i = \sum_j W_j \cdot f(c_{ij})),凸顯都市計畫技術類科應具備之計量模型素養。
  3. 避開常見陷阱:切勿將 ITLUP 簡化為傳統「交通四階段程序」(Four-Step Model)。四階段模型本質上將土地使用視為外生固定給定,而 ITLUP 的精髓在於土地使用會隨路網擁擠狀況而內生調整。

【答案】

一、ITLUP 模型之基本架構

ITLUP(Integrated Transportation and Land Use Package / Planning Model)由學者 S. H. Putman 提出,旨在克服傳統規劃中將土地使用視為靜態外生變數的缺陷。其基本架構由三大土地使用模組與交通路網指派模組相互串聯,透過反饋疊代程序求得系統均衡解:

  1. 就業區位配置模型(EMPAL, Employment Allocation Model):
  • 功能:預測基期至目標年各分區之就業人口分布。
  • 機制:採修正式重力模型(Modified Gravity Model),將目標年總體經濟預測的各產業就業量,依據前期就業規模、土地開發潛力,以及分區間之綜合交通阻抗(旅行時間或旅行成本)所計算之「就業可及性」,配置至各分析分區。
  1. 住宅區位配置模型(DRAM, Disaggregated Residential Allocation Model):
  • 功能:根據 EMPAL 產出的就業空間分布,推估不同所得/社經階層之家戶與住宅分布。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