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警察特考三等 刑事警察人員 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犯罪現場重建可以驗證偵查結果,亦是現場勘查人員重要工作之一,請敘述犯罪現場重建之意義(5 分)與重建步驟(20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犯罪現場重建的定義、證據整合方式,以及由資料蒐集到假設驗證的程序。重建不是單憑現場印象或嫌疑人供述描述案情,而是根據現場狀態、跡證及其相互關係,結合鑑識結果與偵查資料,運用科學方法和邏輯推理,研判犯罪事件如何發生。
犯罪現場重建的意義:藉由分析現場擺設及變動、跡證的種類、位置與型態,以及物證鑑定結果,綜合推論並確認或排除嫌疑人或關係人在現場可能發生的行為過程。重建可分為局部重建與整體重建:前者釐清個別行為或相對位置等爭點,例如槍擊時雙方的位置;後者則將個別情節依先後順序串聯,說明行為人如何進入現場、在場內的活動及離開方式。
重建結果有助於驗證偵查所得、釐清案情、確立偵查方向,並協助檢察官與法院理解案發經過及跡證的證明意義。
解題方法:依「蒐集—假設—建模—驗證」作答
題目要求敘述「重建步驟」,可依序說明資料基礎、提出假設、形成模型與檢驗模型。每一步都要交代其工作內容與目的,並凸顯重建必須以客觀跡證為依據、避免先入為主。
一、落實現場勘查,廣泛蒐集相關資料
現場勘查是重建的基礎。應完整記錄現場環境、出入口、物品擺設及異常狀態,標示跡證的位置與相互關係,並妥善採集、包裝及送驗物證。除現場跡證外,也應整合訪查、監視器、通聯、法醫檢驗、實驗室鑑定及其他偵查資料。
資料蒐集應兼顧正反兩面,並注意跡證的保存、污染及來源問題。資料不完整或紀錄不確實,會限制後續推論的可靠程度。
二、善用勘查與鑑識結果,提出開放而多元的初步假設
依已取得的資料提出可能的事件經過,但不可先認定單一案情,再挑選證據支持。應考量合理的不同解釋,例如命案須同時檢視自殺、他殺或意外等可能,再依跡證逐一確認或排除。
這個階段的假設是待檢驗的解釋,不是已證實的犯罪事實。提出假設時應區分已知事實、推論與尚待查證事項。
三、整合證據,建立合理的假設模型
將現場觀察、物證鑑定及其他偵查資料相互比對,整理跡證間的空間與時間關係,據以描述可能的行為順序、活動範圍及相關人員的位置或動作。
第 二 題25 分
一位犯罪調查官員利用午休與假日時間,盜取保管在儲藏室等待送驗的毒品並販賣,經數年後才被發現,請問本案在證物保管上呈現哪些問題?(10 分)應如何改善?(15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刑案證物的保管鏈(chain of custody):自證物採取、封緘、移交、保管、送驗至返還或銷毀,均須留下連續、可查證的紀錄,以證明證物的同一性、完整性與未受污染或變造。
題目描述的是毒品長期放在儲藏室「等待送驗」,且調查官員能趁午休及假日取走販賣。這顯示證物管理同時有實體安全、權限控管、流程紀錄與稽核監督等缺口。即使證物最初取得合法,保管鏈若中斷,仍會影響後續鑑定結果的可信度及證據的證明力。
涉及法規與規範時,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本題重點在證物管理原則,未涉及需依特定法條計算的問題。
解題方法
依「證物如何進入保管、誰能接觸、保管期間如何監督、何時送驗」逐段檢視。題目明示證物長期未送驗、放在儲藏室,且單一官員可以在非上班時間取走,據此指出保管制度失靈的原因,再提出一項缺失對應一項改善的措施。
本案呈現的保管問題
-
證物未及時送驗,長期滯留在暫存處所 毒品既已等待送驗,卻數年未處理,表示送驗流程缺乏時限、案件追蹤與逾期催辦。證物長期滯留,也增加遺失、變質、污染或遭侵占的風險。
-
儲藏室未具備證物專用庫房的安全條件 證物存放處所顯然未能有效阻止未授權進入或取物;若只靠一般門鎖、未有門禁紀錄或警報,也無法事後確認何人於何時進出。
-
接觸權限過寬,欠缺職務分離與雙人控管 犯罪調查官員能單獨取走毒品,表示證物的收受、保管、領取及清點未由不同人員分工,也缺少領取核准或雙人簽認。
-
證物出入庫紀錄不足,保管鏈中斷 若有逐次記錄證物編號、封緘狀況、保管位置、移交人與接收人、時間及用途,異常取物就應能及早發現。數年後才被發現,反映出庫存與紀錄沒有定期核對,或紀錄未能反映實際狀況。
-
缺乏定期盤點、突擊查核及異常通報 管理制度未能及時察覺證物數量或封緘異常,也未對長期未送驗案件進行追蹤,監督機制形同失效。
-
毒品的數量與封緘完整性難以確認 毒品屬可被取用、轉售或替換的物品。若沒有精確稱量、分裝封緘、封條編號及封緘狀態紀錄,便難以證明送驗物與原始扣押物相同、數量一致。
改善措施
- 設置專用證物室並強化實體安全 證物集中存放於具門禁管制的專用庫房,限制人員進入;可採用個人識別門禁、監視錄影、警報及防拆封設備,並保存進出紀錄。毒品等高價值、高風險證物應設專櫃或獨立管制區。
第 1 題2 分
離子流動檢測儀(IMS)可應用於海關、政府機構或公共場所等地方,藉以檢測現場器具是否有被裝填火炸藥。該儀器係利用放射源①將待測物離子化,而放射源最後衰變成為②。①、②分別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離子流動檢測儀(Ion Mobility Spectrometry, IMS)的放射性離子化來源及其衰變產物。常見的 IMS 放射源為鎳-63(),它藉由放射線使載氣分子電離,再由生成的反應離子與待測物作用,形成待測物離子供儀器分析。
解題方法
辨認放射源後,依核種的衰變方式判定產物。 會進行 衰變:中子轉變為質子,因此質量數不變,原子序增加 1。鎳的原子序為 28,衰變後成為原子序 29 的銅:
所以放射源為 ,衰變產物為 。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影像光譜比對儀(Video Spectral Comparator, VSC)可用以鑑識遭竄改之圖文資料,關於該儀器之光源選擇及顯像之敘述:
①可選擇紅外線反射光(Infrared Reflectance)光源。
②可選擇紅外線冷光(Infrared Luminescence)光源。
③可選擇紫外線(Ultraviolet light)光源。
④可選用適當濾鏡,以紅外線感光攝影機顯像。
⑤可選擇適當濾鏡,以紫外線感光攝影機顯像。
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影像光譜比對儀(VSC)利用不同波段的光源照射文件,再配合濾鏡與感光攝影機觀察文字、墨水或紙張的反射與發光差異,可協助辨認塗改、褪色、添寫及不同墨水。題目考的是 VSC 可用的光源種類,以及紅外線與紫外線的顯像方式。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五種操作是否屬於 VSC 的檢驗功能:
- 紅外線反射光:照射文件後觀察材料對紅外線的反射差異。
- 紅外線冷光:以適當光源激發材料,使其產生紅外線冷光,再觀察其發光差異。
- 紫外線光:利用紫外線照射文件,觀察材料的吸收、反射或螢光反應。
- 紅外線、紫外線攝影顯像:配合適當濾鏡及相應感光攝影機,擷取特定波段影像。
這些都是 VSC 用於文件檢驗的光源或顯像方式,因此五項敘述均正確。
選項分析
① 正確。 VSC 可選擇紅外線反射光,藉由墨水或文件材料在紅外線波段的反射差異,協助分辨字跡與塗改痕跡。
第 3 題2 分
命案現場地板找尋到一個血滴,量測該血痕之長寬並計算出其 值(血斑寬度除以血斑長度)為 ,該血滴撞擊地板之角度 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血滴撞擊平面時的撞擊角度計算。血滴形成的橢圓形血斑,其寬度 與長度 的比值等於撞擊角 的正弦值:
其中 是血滴行進方向與受血平面之間的夾角;血斑越細長,撞擊角越小。
解題方法
題目已給出血斑寬長比:
查常用特殊角的正弦值,,因此: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塑膠炸藥乃恐怖組織常用的爆炸物,其中塞姆汀(Semtex)與 C-4 常以空運走私。塞姆汀(Semtex)係由①和②混合成一種聚合物及油類所組成;C-4 則由③以及聚合物、可塑劑、燃油等所組成。①、②、③分別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塑膠炸藥的主要成分辨識。塞姆汀(Semtex)與 C-4 都是可塑性炸藥,但其主要高能炸藥成分不同:塞姆汀含有 RDX 與 PETN;C-4 的主要炸藥成分則是 RDX。聚合物、可塑劑及油類等材料用於形成可塑、穩定的炸藥配方。
解題方法
先辨認兩種塑膠炸藥的主要含能成分:
- 塞姆汀:由 RDX、PETN 等炸藥成分,搭配聚合物與油類組成。
- C-4:以 RDX 為主要炸藥成分,並加入聚合物、可塑劑及燃油等材料。
因此,題幹中的①、②依序為 RDX、PETN,③為 RDX,符合選項 B。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民眾檢舉某住宅處疑似有製毒販賣之不法行為,警方抵達後發現該處有各種設備與多種化學試劑,諸如活性炭、濃氨水、乙醇、鹽酸及盛裝羥亞胺(Hydroxylimine)之袋子。據此,請研判該處所最有可能是製造下列何種毒品?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常見毒品的製造前驅物與現場化學試劑辨識。題幹列出的關鍵物質是羥亞胺(Hydroxylimine);它是製造愷他命(Ketamine,俗稱 K 他命)過程中會涉及的中間體線索。活性炭、濃氨水、乙醇及鹽酸則是製程中可能使用的材料或處理試劑,須與羥亞胺這項辨識度較高的線索合併判斷。
解題方法
先從題目列出的物質中找出最具鑑別力的化學品,再將它與各選項所代表的毒品製程比對。題目特別指出盛裝羥亞胺的袋子,這項線索指向愷他命的製造相關流程,因此應選 K 他命。
選項分析
- (A) 搖頭丸(MDMA):錯誤。 MDMA 的製造線索通常與其芳香族前驅物及相關反應試劑有關;羥亞胺並非本題所指向的典型辨識線索。
- **(B) K 他命(Ketamine):正確。
第 6 題2 分
四種跡證之分析順序如下:玻璃(分析無機成分)、纖維染料(分析有機成分)、血液(分析酵素蛋白型)、藥毒物(分析有機成分)。下列最正確的儀器配對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刑案跡證的分析目的與儀器原理是否相配。判斷時先依題幹辨認各跡證要分析的成分或特性,再配對能測量該類資訊的儀器:
- 玻璃的無機成分:可用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ICP/MS)分析元素組成。
- 纖維染料的有機成分:可用液相層析質譜儀(LC/MS)分離並鑑定染料等有機化合物。
- 血液的酵素蛋白型:可用電泳依分子移動差異分離蛋白質或酵素型別。
- 藥毒物的有機成分:可用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分離、鑑定適合氣化分析的有機物。
解題方法
依題幹給定的四種跡證與分析目標,逐一檢查儀器是否適用。關鍵是辨別「測元素」、「分析有機物」、「分離蛋白型」等不同工作:
- 玻璃要看無機元素,應選具元素分析能力的 ICP/MS。
- 纖維染料屬有機成分,LC/MS 可進行分離與質譜鑑定。
- 血液要分析酵素蛋白型,電泳可依帶電粒子的移動差異分離型別。
- 藥毒物要分析有機成分,GC/MS 是常見的分離鑑定工具。
四項依序相符,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A) 正確。 ICP/MS 可分析玻璃中的無機元素;LC/MS 適合分析纖維染料等有機化合物;電泳可用於酵素蛋白型分析;GC/MS 可分析藥毒物中的有機成分。
第 7 題2 分
關於刑事 DNA 的分析步驟:
①DNA 定量(quantitation)
②DNA 萃取(extraction)
③PCR 產物電泳(electrophoresis)
④PCR 產物複製
⑤機率統計分析
⑥基因型別研判
其步驟次序下列何者最為適當?
核心觀念
本題考刑事 DNA 檢驗從檢體處理到統計解讀的基本流程。題目所列「PCR 產物複製」是指以 PCR 擴增 DNA 片段;擴增產物再經電泳分離,據以判讀基因型別,最後進行機率統計分析。
解題方法
依檢驗流程排列:
- DNA 萃取(②):先由檢體中分離、取得 DNA。
- DNA 定量(①):測定 DNA 濃度或含量,作為後續 PCR 反應的依據。
- PCR 產物複製(④):以 PCR 擴增目標 DNA 片段。
- PCR 產物電泳(③):分離並顯示擴增產物。
- 基因型別研判(⑥):依電泳結果判讀各基因座的型別。
- 機率統計分析(⑤):依判讀出的基因型別計算其統計權重。
因此次序為 ②①④③⑥⑤,與選項(D)相符。
第 8 題2 分
使用醯胺黑(Amido Black)試劑顯現血跡鞋印,係將血液中的①染色,經過清洗後,於可見光下,可觀察到血跡被染成②色。使用瞬間接著劑(super glue)顯現金屬門把上之潛伏指紋,其結果將呈現③色。①、②、③分別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兩種刑事鑑識顯現方法的作用對象與顯色結果:
- 醯胺黑(Amido Black)是蛋白質染色劑,可染色血液中的蛋白質;經清洗後,血跡呈藍黑色。
- 瞬間接著劑(super glue)法利用氰基丙烯酸酯蒸氣,使指紋殘留物聚合並附著於紋線,通常呈白色。
解題方法
依序辨認各空格:①看醯胺黑染色的成分;②看其顯色;③看瞬間接著劑顯現潛伏指紋的典型外觀。三項依序為「蛋白質、藍黑色、白色」,對應選項 B。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關於槍擊現場之射擊殘跡(GSR)檢測:
①若該 GSR 含有 Pb 元素,使用 sodium rhodizonate 水溶液檢測之,呈現之顏色為何?
②若該 GSR 含有亞硝酸根,使用 Walker’s test 檢測之,呈現之顏色為何?
③若該 GSR 含五價 Sb,使用 rhodamine B 在濃鹽酸溶液下,生成之沉澱顏色為何?
①、②、③分別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三種槍擊殘跡(GSR)化學顯色反應,須將「待測成分、試劑與反應顏色」配對:
- 鉛(Pb):以 sodium rhodizonate(水溶液)檢測,呈藍紫色。
- 亞硝酸根:以 Walker’s test 檢測,呈橙紅色。
- 五價銻(Sb⁵⁺):在濃鹽酸溶液中以 rhodamine B 檢測,生成藍紫色沉澱。
這些是現場或初步檢驗的顯色反應,應依題目指定的試劑與反應條件判讀。
解題方法
依序把題幹列出的成分與試劑配對:
- Pb 與 sodium rhodizonate 水溶液反應,題目所採顏色為藍紫色。
- 亞硝酸根與 Walker’s test 反應,呈橙紅色。
- 五價 Sb 在濃鹽酸中與 rhodamine B 反應,生成藍紫色沉澱。
因此顏色順序為「藍紫色、橙紅色、藍紫色」,符合選項 B。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關於現場檢測儀器之顯現原理或使用方法的敘述:
①「現場勘察線性光源產生器」係以低角度之照明,可使微物和痕跡灰塵產生散射光或漫反射光。
②「反射式紫外光影像系統(Reflected Ultraviolet Imaging System, RUVIS)」係以紫外光激發物證,致使產生螢光。
③「靜電足跡採取器(electrostatic dust print lifter)」也能應用於金屬面的鞋印痕之採取。
④「反斯托克斯(anti-stokes)指紋拍照系統」係以紅外線作為光源,適用於吸水透氣之物面。
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現場檢測儀器的成像或痕跡採取原理,重點是分辨低角度線性光源、紫外光影像系統、靜電足跡採取器及反斯托克斯指紋拍照系統各自的用途。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儀器的作用原理與適用物面。①與③敘述正確;②把 RUVIS 的紫外反射成像誤說成螢光激發;④則把反斯托克斯系統的光源與適用物面說錯。因此正確組合為①③。
選項分析
-
**① 正確。**現場勘察線性光源可用低角度照明,使物面上的微小物體、痕跡及灰塵因散射光或漫反射而顯現,便於觀察與記錄。
-
**② 錯誤。**RUVIS 是利用紫外光照射物面,接收物證對紫外光的反射影像,以增強特定痕跡與背景的對比;其原理不是以紫外光激發物證產生螢光。題幹所述較接近螢光檢測的原理。
第 11 題2 分
關於儀器應用於物證之鑑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原子吸收光譜儀(AAS)可用非破壞性之方式以檢測物證的微量元素。
②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之質譜儀(MS)係用來將化合物檢體電漿化。
③掃描式電子顯微鏡/X 光能譜儀(SEM/EDX)係使用電磁透鏡聚焦電子束以分析檢體。
④拉曼儀器(Raman spectroscopy)可用來檢測假酒中之甲醇成分。
⑤操作 FTIR(Fourier-transform infrared spectroscopy)儀器時,可加入 KBr 藥品與待測固態樣品混合,經打錠後再上機實驗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鑑識儀器的基本原理,以及各儀器可分析的物證類型與檢體前處理方式。判斷時要分清楚:儀器是否需要破壞或消耗檢體、儀器各部件的功能,以及樣品如何進入儀器分析。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五項敘述:原子吸收光譜儀(AAS)測量元素吸收特定波長光的情形;GC/MS 中質譜儀負責使分子形成離子並依質荷比分離、偵測;SEM/EDX 以聚焦電子束及 X 光訊號分析檢體;拉曼光譜可用於液體成分鑑別;FTIR 固態樣品則可採 KBr 壓錠法製備。
依此判斷,③④⑤正確,①②錯誤。
選項分析
① 錯誤。 AAS 可用來測定檢體中的微量元素,但一般需將樣品消化、溶解,並以火焰或石墨爐等方式原子化後測量,屬具破壞性的分析方法,不能概括稱為「以非破壞性方式」檢測。
② 錯誤。 GC/MS 中,氣相層析儀(GC)負責分離混合物中的成分;質譜儀(MS)則使分子形成離子,並依質荷比分析。將化合物「電漿化」不是質譜儀的功能描述;常見質譜離子化方式包括電子游離法(EI)。
第 12 題2 分
關於物證之分析敘述,是否為人類毛髮,可藉由指標值①辨識之;現場是否有血跡的存在,可藉由 luminol 與②進行氧化還原反應後,發出何種色光③以辨識之。①、②、③分別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毛髮的顯微鑑識特徵,以及魯米諾(luminol)血跡篩檢反應。
- 髓質係數(medullary index):指毛髮髓質直徑與整根毛髮直徑的比值,可作為判斷毛髮來源的形態特徵之一。一般而言,人類毛髮的髓質較不發達,髓質係數通常較小;其他哺乳類毛髮的髓質常較明顯。
- 魯米諾反應:魯米諾在雙氧水等氧化劑存在下,受血液中的血基質催化氧化,會產生藍色化學發光,可用於篩檢疑似血跡。
解題方法
先分別辨認兩組線索:
- 題目問「是否為人類毛髮」,對應毛髮形態鑑識指標,應選髓質係數,而非雙折射差。
- 題目問 luminol 與何物進行氧化還原反應,以及發出何種色光。反應中的氧化劑是雙氧水,結果是藍色化學發光。
第 13 題2 分
使用電解法重現金屬物面之磨除字跡時,係將電源供應器的①接在金屬樣本;而②接金屬夾以夾住棉球,再以棉球沾取③在該金屬面上反覆擦拭以重現字跡。①、②、③分別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以電解法重現金屬物表面磨除字跡的操作原理與器材配置。金屬表面字跡遭磨除後,字跡所在處與周圍金屬的結晶組織、加工狀態可能不同,腐蝕反應也不同;以電解液配合電流作用,可使差異顯現,重現原有字跡。
操作時,金屬樣本接電源供應器的陽極;棉球以金屬夾夾住,金屬夾接陰極;再以棉球沾取適當的電解液,在磨除字跡的金屬表面反覆擦拭。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描述的器材配置:一端直接接金屬樣本,另一端接金屬夾與棉球。電解法中,金屬樣本作為陽極,棉球一側作為陰極;棉球沾取的藥液則須具有導電及促進表面反應的作用,因此是電解液,而非一般有機溶劑丙酮。
第 14 題2 分
關於潛伏指紋顯現試劑之適用物面特性,以及該試劑所檢測之指紋殘跡成分物質,請選出正確之組合:
①寧海德林法(ninhydrin):非吸水透氣(non-porous)物面,胺基酸
②物理顯現法(physical developer):曾經濕過之吸水透氣(porous)物面,油脂
③微粒子懸浮液法(SPR):濕性之非吸水透氣物面,油脂
④DFO:吸水透氣物面,胺基酸
核心觀念
本題考潛伏指紋顯現方法的兩項配對:適用物面與主要檢測成分。吸水透氣物面會吸收指紋殘跡中的水溶性成分,常用胺基酸試劑;物理顯現法則特別適合曾浸濕的多孔物面,主要作用於指紋殘跡中的脂質成分。濕性非吸水透氣物面常用微粒子懸浮液法(SPR),藉微粒附著於殘跡中的油脂等成分顯現指紋。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物面特性」與「檢測成分」:
- 寧海德林法(ninhydrin)與 DFO 都是胺基酸顯現試劑,適用於吸水透氣物面。
- 物理顯現法(physical developer)適用於曾經濕過的吸水透氣物面,主要檢測脂質。
- 微粒子懸浮液法(SPR)適用於濕性非吸水透氣物面,主要顯現油脂性殘跡。
選項分析
① **錯誤。**寧海德林法主要與指紋殘跡中的胺基酸反應,但適用物面為吸水透氣物面;題目配成非吸水透氣物面,因此整組錯誤。
第 15 題2 分
被子彈擊中之玻璃裂痕如下圖,請問該三發子彈射入口(a、b、c)形成之先後順序?
【原卷圖示:玻璃裂痕及三個射入口 a、b、c。】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多發子彈射擊玻璃時,依玻璃裂痕交會關係判斷射擊先後。
判斷原則如下:
- 先形成的裂痕已存在於玻璃內。
- 後形成的裂痕向外延伸時,遇到先前已形成的裂痕,通常會被截斷、停止或改變方向。
- 因此,在裂痕交會處,連續通過交會點的裂痕屬於較早形成;在交會處終止的裂痕屬於較晚形成。
此原理常稱為玻璃裂痕的「裂痕終止法」或「裂痕交會判斷法」。
解題方法
依圖中三個射入口周圍的放射狀裂痕,逐一觀察裂痕交會處:
- 射入口 b 周圍形成的裂痕,具有較早形成的連續性;後續裂痕在接近 b 的既有裂痕時被截斷。因此 b 先於 a。
- 射入口 a 周圍的裂痕,在與 b 的裂痕交會時呈現後形成裂痕的終止特徵,故 a 晚於 b。
- 射入口 c 的裂痕又在既有裂痕處受到截斷,顯示 c 是三者中最後形成。
所以三發子彈射入口的先後順序為:
第 16 題2 分
關於毒品的檢驗方法與常用術語,下列何者正確?
①攜帶式拉曼(Raman)儀器可做為現場初篩毒品使用。
②免疫層析分析法(immunochromatographic test)可用以確認毒品類別(如嗎啡、大麻、安非他命及搖頭丸等)。
③質譜術(mass spectrometry)可使用於現場初篩毒品。
④「燕窩」是指純度高之毒品。
⑤「海角七號」是指車手送貨。
⑥「開桶」是指從血管注射毒品。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毒品檢驗方法的用途,以及毒品俗稱的判讀。判斷時要分清楚現場初篩與實驗室確認:初篩工具用於快速篩檢、提供線索;確認檢驗則須以具較高鑑別力的分析方法確認成分。
解題方法
逐項辨別檢驗方法的用途與俗稱是否符合題意。攜帶式拉曼儀可在現場快速分析可疑物,適合作為初步篩檢;免疫層析試劑雖可針對特定毒品或代謝物提供篩檢結果,但屬初篩,不能據此「確認」毒品類別。質譜術主要用於實驗室分析,不是本題所指的現場初篩方法。
選項分析
① **正確。**攜帶式拉曼儀利用物質的拉曼光譜特徵進行快速辨識,可供查緝現場初步篩檢可疑毒品使用。
第 17 題2 分
「刑事生物識別術(forensic biometrics)」之標記(marker)可區分為兩類別:生理性(physiological)與行為性(behavioral)。下列哪些是屬於生理性識別(physiological biometrics)之標記(marker)?
①指紋(fingerprints)
②手(hand)
③虹膜(iris)
④視網膜(retina)
⑤聲音(voice)
⑥臉部特徵掃描(facial scans)
核心觀念
刑事生物識別標記可分為生理性與行為性。生理性識別依據人體相對穩定的身體特徵;行為性識別則依據個人動作或習慣所呈現的特徵,例如聲音、步態或簽名。本題要辨別各項標記屬於哪一類。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識別依據是身體的結構或生理特徵,還是個人表現出的行為特徵:
- 指紋、手部特徵、虹膜、視網膜及臉部特徵掃描,均取自人體的生理或形態特徵,屬於生理性識別。
- 聲音主要依個人發聲與說話表現進行辨識,列為行為性識別。
因此,生理性識別包括①②③④⑥,不包括⑤。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關於物證分析之學理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①「回退效應(drawback effect)」:近距離射擊時,被射擊者之血液反濺進入槍口內之情況。
②「遮障效應(mask effect)」:使用高能可見光線照射物證,其產生之螢光被該高能可見光蓋掉之情形。
③「CSI 效應(effect)」:犯罪題材之影視節目對於鑑識科學功效之描繪過分誇大而造成公眾之認知錯誤。
④「個異性原則(principle of individuality)」:物物皆有所不同,分辨不出兩物之間的差異,可確認為係相同來源。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物證分析與刑事鑑識中的四個名詞:回退效應、遮障效應、CSI 效應,以及個異性原則。判斷時,須留意每個名詞描述的現象,以及「觀察到相似或無法區分」能否直接證明物證來自相同來源。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名詞定義。前三項若描述的鑑識現象符合其定義,即屬正確;個異性原則則強調每一物體皆有其個別特徵,不能因檢驗未發現差異,就直接認定兩物來自同一來源。據此判斷正確項目為①②③。
選項分析
① **正確。**回退效應(drawback effect)是指近距離射擊時,射入體內的子彈或氣體使被害者血液、組織等物質反濺並進入槍管或槍口內。檢視槍枝時,若發現血液等物質,可作為近距離射擊的相關跡證。
第 19 題2 分
某酒駕駕駛人之呼氣酒測值為 ,該值可依循①定律而換算成血液酒精濃度之值為②%(w/v)。①、②分別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呼氣酒精濃度與血液酒精濃度的換算,以及換算所依據的氣體與液體平衡關係。呼氣中的酒精與血液中的酒精達平衡時,可依**亨利定律(Henry’s Law)**換算;本題採用的換算比例為呼氣酒精濃度 相當於血液酒精濃度 。
解題方法
呼氣酒測值為 ,換算為血液酒精濃度:
題目要求以百分比(w/v)表示。(w/v)代表每 溶液含 溶質,也就是 。因此:
第 20 題2 分
生物跡證的 DNA 萃取過程,包含:
①蛋白質的解離
②DNA 的分離
③細胞分離與清洗
④DNA 的沉澱
上述萃取的步驟順序何者最為適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生物跡證中 DNA 的基本萃取流程。萃取的目的,是先取得並清理含 DNA 的細胞,再破壞細胞與蛋白質結構,接著分離 DNA,最後使 DNA 沉澱以便收集。
解題方法
依照樣本處理的先後關係判斷:
- 細胞分離與清洗:先將含有目標細胞的材料分離、清洗,去除污物及可能干擾後續處理的物質。
- 蛋白質的解離:破壞細胞結構並使蛋白質與 DNA 分離,讓 DNA 釋出。
- DNA 的分離:將 DNA 與蛋白質、細胞碎片等其他成分分開。
- DNA 的沉澱:利用適當條件使 DNA 由溶液中沉澱,便於收集。
因此,正確順序為 ③①②④,即選項 D。
選項分析
第 21 題2 分
血跡噴濺痕中,大部分的血滴直徑為 2 毫米或小於 2 毫米者,通常是高速撞擊的血跡型態,下列何者通常不會造成高速噴濺血跡型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血跡型態分析中,依血滴大小與形成機制區分低速、中速及高速撞擊血跡。高速撞擊會使血液分散成大量細小血滴;題目所列「多數血滴直徑為 2 毫米或以下」,是高速撞擊血跡的典型描述,常見成因包括槍擊、爆炸等。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的「高速撞擊」與「血滴細小」兩個線索,再逐一比對各選項的典型成因。判斷重點是形成血滴的能量與方式:槍擊、爆炸或高速碰撞可使血液受到強烈衝擊而霧化;刀械砍擊通常屬較低速度的血液飛濺,並非典型高速噴濺來源。
選項分析
第 22 題2 分
汽車表面原本遺留有指紋但經雨水沖刷,請問用下列何種方法採取前述潮濕的汽車表面上之潛伏指紋最為適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潛伏指紋顯現方法的選擇,關鍵在於現場物體表面是否潮濕,以及指紋殘留物與顯現試劑的作用方式。
汽車經雨水沖刷後,表面仍潮濕,應選用適合在濕潤、非多孔表面操作的方法。**小粒子懸浮液(Small Particle Reagent, SPR)**以細微粒子懸浮於水性溶液中,粒子會附著於指紋殘留物中的脂質成分,適合用於潮濕表面上的潛伏指紋。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的決定條件:「汽車表面」屬於非多孔表面,而「經雨水沖刷」表示表面潮濕。接著比較各方法適用情境:SPR 專用於潮濕的非多孔表面,能在水分存在時使粒子附著於指紋殘留物,因此最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命案現場經常發現各種的泥土,有關土壤微量跡證常見的分析比對方法,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土壤作為微量跡證時,常用的物理性比較方法。土壤通常是混合物,會比較顏色、粒子大小分布,以及不同密度顆粒在密度梯度管中的分布情形。多項特徵合併比對,可評估嫌疑土壤與現場土壤是否相似;單一特徵相同,通常不足以證明兩者來自同一地點。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是否屬於常見的土壤物理性比對方法:
- 顏色可作為初步比較特徵。
- 階梯密度分布是密度梯度法的呈現方式,可比較土壤顆粒在密度梯度中的分布。
- 粒子大小分布可用來比較土壤顆粒組成。
- 「色散法」不是此處常見的土壤微量跡證比對方法。
因此,題目問「何者錯誤」,應選出「色散法」。
選項分析
(A) 顏色比對:正確。 土壤顏色與礦物成分、有機質、含水狀態等因素有關,可作為初步比對特徵。實務上可觀察並記錄顏色;
第 24 題2 分
血跡型態分析可以協助重建犯罪現場,有關血跡型態分析可以重建的項目,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核心觀念
血跡型態分析是觀察血滴、血流、血池及飛濺血跡的形狀、分布與方向,推論血液形成時的運動與現場事件。它可協助判斷血滴行進方向、血跡形成的位置與方式,並在特定情況下評估攻擊事件的性質;但通常不能單憑血跡型態辨認行為人的身分。
解題方法
本題問「最不適當」,要區分血跡型態分析能直接或間接提供的事件資訊,以及無法單靠血跡回答的身分問題。
血滴的外觀與分布可反映血液移動方向;不同攻擊或出血情境也可能留下可供分析的型態。但血跡本身不具個人識別性,凶嫌身分須仰賴指紋、DNA、證人證述等其他證據判定。
選項分析
- (A) 血滴行進的方向:適當。 血滴撞擊表面後通常形成具有方向性的形狀,例如橢圓形血跡的尖端常指向血滴行進方向;配合血跡分布,可推估血液的移動方向。
- **(B) 引起流血的凶器種類:適當,但須配合其他證據。
第 25 題2 分
破裂的玻璃通常與竊案、槍擊、火災等案件相關,由玻璃裂痕可研判的資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撞擊力的方向(如由內而外)
②撞擊力的角度
③槍擊順序
④燃燒的溫度
⑤燃燒行進方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玻璃破裂痕跡在刑案現場中的判讀。玻璃裂痕可協助研判受力方向、撞擊角度,以及多次撞擊的先後順序;火災中的玻璃破裂則不能單憑裂痕直接判定燃燒溫度或火勢行進方向。
解題方法
依序辨別各項資訊是否能由玻璃裂痕判讀:
- 撞擊方向:玻璃裂痕的特徵可協助判斷受力方向,例如放射狀裂痕、同心圓裂痕及裂痕邊緣的形態,可用來研判撞擊發生於玻璃哪一側。
- 撞擊角度:撞擊點周圍的破裂形態可提供撞擊角度的線索。
- 槍擊順序:多個彈孔的裂痕相交時,後形成的裂痕會被先形成的裂痕阻斷;據此可推定射擊先後。
- 燃燒溫度與行進方向:玻璃破裂也可能受熱、受壓或消防射水等因素影響,不能僅憑裂痕直接確定燃燒溫度或火勢行進方向。
因此,正確項目為①②③。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