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鐵路特考佐級 事務管理 事務管理大意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每日下班幾小時以前,送達總收文人員之文件,應於當日編號、登錄,並分送承辦單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有關總收文作業的時限:每日下班 2 小時前送達總收文人員的文件,應於當日編號、登錄,並分送承辦單位。此規定要求文書單位及時完成收文作業,讓承辦單位能儘早處理公文。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每日下班幾小時以前」收到文件,應在當日完成編號、登錄及分送。直接對照《文書處理手冊》的時限規定即可:關鍵數字是「2 小時」,因此選項 (B) 正確。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某位工友的年終考核為 77 分,請問除晉本餉一級,應給予多少個月的餉給總額一次獎金?
核心觀念
本題考「工友管理要點」的年終考核等第與獎金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年終考核滿分為 100 分:80 分以上為甲等,70 分以上未滿 80 分為乙等,未滿 70 分為丙等。
乙等考核者,晉本餉一級,並給與半個月餉給總額的一次獎金。
解題方法
工友年終考核成績為 77 分,落在乙等級距:
題幹已說明除晉本餉一級,所問的是乙等對應的一次獎金月數,依規定為半個月。因此獎金為 0.5 個月餉給總額。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依據文書處理手冊,文書製作應採何種格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對文書製作格式的基本規定。依手冊,文書製作應採由左至右之橫式格式。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的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題幹直接詢問文書製作「應採何種格式」,辨認手冊中的標準用語即可:公務文書採橫式書寫,文字由左至右排列,因此選項應同時符合「左至右」與「橫式」兩項。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依據文書處理手冊,有關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適用下列何種公文類別?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行政院頒布之《文書處理手冊》為準(現行法規本項內容亦維持相同規定,無實質變更)。 本題考查公文程式中「公文類別與適用範圍」的法定標準。依《文書處理手冊》第十五點規定,公文區分為「令、呈、咨、函、公告、其他公文」等六大類,其中「函」為機關處理日常公務最主要且適用範圍最廣的文種,明文涵蓋機關與民眾之間的公務往來。
解題方法 本題採「法條定義直接對應法」。 依民國 107 年《文書處理手冊》第十五點第(四)項規定,「函」適用於各機關處理公務有下列情形之一時:
-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有所指示、交辦、批復時。
- 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示、報告時。
- 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
- 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
題幹所指「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完全符合上述第 4 目的法定文種規定,故直接對應之正確公文類別為「函」。
選項分析
- (A) 令(錯誤):依《文書處理手冊》第十五點第(一)項,公布法律、發布法規命令、行政規則,或任免、獎懲官員之人事命令時使用,不適用於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
第 5 題2 分
依據文書處理手冊,有關「普通件」公文使用 色公文夾,並於 日內辦理完成。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對公文「普通件」的處理期限,以及普通件使用的公文夾顏色。題目以民國 107 年考試時適用的規定為準。
普通件應於 6 日內辦結,並使用 白色公文夾。
解題方法
先將題目拆成兩個要判斷的事項:
- 公文夾顏色:普通件使用白色公文夾。
- 辦理期限:普通件應於 6 日內辦結。
因此 、 日;再對照選項即可作答。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依據出納管理手冊,各機關主辦出納及出納管理人員至少每幾年應參與相關訓練或講習課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出納管理手冊》對主辦出納及出納管理人員的訓練要求,重點是訓練或講習課程的最低參與頻率。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的規定,相關人員至少每三年應參與一次相關訓練或講習課程。
解題方法
辨識題目問的是「至少每幾年」接受一次訓練,直接對照《出納管理手冊》的規定即可;「至少每三年」表示不得超過三年才參加一次,並非每年都必須參加。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依據出納管理手冊,未使用之空白收據,保管期限至少需幾年,保管期限屆滿後,始得簽報機關首長同意後銷毀?
核心觀念
本題考《出納管理手冊》中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的保管與銷毀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未使用之空白收據,保管期限至少為 二年;期限屆滿後,得簽報機關首長同意再行銷毀。
解題方法
題幹已指出依據《出納管理手冊》,只要對應「未使用之空白收據」的最低保管期限即可。關鍵是區分收據的保管年限與銷毀程序:須先保管至少二年,期滿後仍須簽報機關首長同意,不能直接銷毀。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有關零用金的敘述,下列何者不符合出納管理手冊的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事務管理大意》中「出納管理」的核心單元——零用金之管理、借支程序及核銷期限。 規範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適用之行政院《出納管理手冊》為準(註:現行法相關規範架構亦維持一致)。 法規重點在於出納管理手冊第二十一點至第二十四點:
- 零用金之定義與用途:因應緊急及各項零星支付而設置,支付在一定金額以下之經費支出。
- 借款備付程序:各業務承辦單位因業務需要,得經單位主管及主辦出納(或授權人)核准後借款備付。
- 借款核銷時限:原則上應自借款之日起算「三日內」檢附支出憑證辦理核銷;例外情況特殊者,始得依分層負責程序專案簽准延長。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法條細節反向選擇題」(要求選出「不符合」者)。 解題時應採取「權責程序」與「法定天數」雙重檢驗法:
- 先檢驗行政授權層級(主管、主辦出納之核准權責)。
- 再鎖定選項中出現的法定數字與起算基準(天數是否與法規吻合)。
- 比對出納管理手冊明文規範之核銷時限為「三日」,即可直接識破選項中的錯誤數字。
選項分析
- (A) 正確(符合規定) 依《出納管理手冊》第二十一點規定:「零用金係因應緊急及各項零星支付而設置,各機關零用金用以支付在一定金額以下之經費支出。」此為零用金之基本定義與法定功能,敘述完全相符。
第 9 題2 分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下列何種情形較不屬於財產之緊急修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所列的財產緊急修理情形。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規定,緊急修理著重於建築物有倒塌、嚴重滲漏或結構安全危險,或重要設備嚴重損壞且影響業務進行等急迫狀況。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手冊列出的緊急修理類型,判斷各選項是否達到「有安全危險、嚴重損壞或影響業務進行」的程度。題目問「較不屬於」,因此應找出未呈現這些急迫條件的一項。
選項分析
- (A) 房屋或其他建築物傾斜、倒塌或嚴重滲漏者:錯誤。 傾斜、倒塌及嚴重滲漏涉及建築物安全或重大損害,屬於緊急修理情形。
- **(B) 房屋及其固定設備破漏,牆壁門窗損壞者:正確。
第 10 題2 分
依據物品管理手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物品管理手冊》對「物品」、「消耗用品」與「非消耗品」的定義,以及消耗用品、非消耗品分類的調整權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手冊所稱物品,是金額未達新臺幣一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二年的設備、用品等。消耗用品是使用後喪失原有效能或使用價值的物品;非消耗品則是質料堅固、不易損耗的物品。兩類物品的分類,各機關得依物品重要性及內部控制情形,經機關首長核准後自行調整。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手冊的定義與規定,尤其注意分類調整的主體及程序:規定授權的是「各機關」,且須經「機關首長核准」;選項若改成由個別採購者自行決定,或省略核准程序,即與手冊不符。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依據車輛管理手冊,車輛管理應備齊必要表卡,隨時將調派使用、里程登記、油料管理、保養檢修等情形,詳盡記錄,並定期製作何種週期的統計分析,俾作為駕駛人考核之依據及擬定工作計畫參考?
核心觀念
本題考《車輛管理手冊》對車輛使用紀錄與統計分析週期的規定。車輛管理應備妥必要表卡,詳實記錄調派使用、里程、油料、保養及檢修等情形,並定期彙整分析,作為駕駛人考核及擬訂工作計畫的參考。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定期製作統計分析」及其用途,依《車輛管理手冊》所定週期作答:應按月製作統計分析,因此選每月。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依據車輛管理手冊,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十五年車輛,最近三年的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多少百分比以上,就應辦理財產報廢?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事務管理大意》中「車輛管理」單元關於「公務車輛報廢條件」之法規標準。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法規為準,依據行政院頒布之《車輛管理手冊》第四十點規定,公務車輛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若因不堪修護或維護費用過鉅而擬辦理報廢,係以「車齡階段」與「最近三年平均每年維修費用占新購價值之比例」作為認定標準:
- 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十五年者:最近三年維護(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 以上。
- 使用已屆滿十五年者:最近三年維護(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 以上。
(註:現行法規亦維持此項比例標準與精神。)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條數字記憶型考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準抓取「車齡條件」與「維修費計算基準」之對應:
- 確認車齡區間:題目明定為「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十五年」。
- 比對法定門檻:
- 「未屆滿十五年」之車輛相對未達極度老舊程度,故報廢之經濟門檻較高,須最近三年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新購價值之 。
- 據此對照法規,應選 ,即選項 (B)。
第 13 題2 分
依據辦公處所管理手冊,下列四間辦公室,規劃作為三級機關一級內部單位正副主管辦公室之面積分配,何者較為合適?
核心觀念
本題考《辦公處所管理手冊》對機關首長及內部單位正、副主管辦公室的面積規定。判斷重點是先確認題目所指職務,再依其機關層級與內部單位層級核對面積標準。
解題方法
題目限定「三級機關一級內部單位正副主管辦公室」,應套用該類辦公室的面積上限:每間以不超過 23 平方公尺為原則。因此,符合條件的辦公室面積須在 23 平方公尺以內;四個選項中,23 平方公尺符合規定上限,且是最合適的配置。
選項分析
第 14 題2 分
根據印信條例,國璽會採用哪一種質料?
核心觀念
本題考《印信條例》對國璽質料的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國璽採玉質;題目所稱「國璽」是國家印信,不是一般機關或職務印信。
解題方法
直接辨認法定質料即可:先確認題目問的是國璽,再對應《印信條例》的規定「國璽用玉質」,因此選玉質。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宿舍借用人違反宿舍管理手冊有關規定,管理機關應即終止借用契約,並責令限期搬遷,最長時間不得逾多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宿舍管理手冊》對宿舍借用人違規時的處理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適用的規定,宿舍借用人違反手冊相關規定,管理機關應即終止借用契約,並責令限期搬遷;搬遷期限最長不得逾 三個月。
解題方法
題幹直接對應《宿舍管理手冊》關於違規借用人處理的規定。抓住「最長不得逾」所問的是搬遷期限上限,即可選出三個月。這裡問的是期限上限,不代表每案都必須給足三個月。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依據安全管理手冊第 12 點:「防護組織規定如下:各機關員工人數達 人以上者,應編組防護團;人數未達 人,而在同一建築物者,應編組聯合防護團。……」,請問 、 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重點為行政院頒行之《安全管理手冊》中關於機關「防護組織」之編組門檻規定(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依據命題當時之《安全管理手冊》第 12 點第 1 款規定:
「防護組織規定如下:(一)各機關員工人數達一百人以上者,應編組防護團;人數未達一百人,而在同一建築物者,應編組聯合防護團。……」
此一標準與《民防法》第 5 條之規定相互銜接呼應,旨在確保各級政府機關具備基本之自我防護與災害應變能力。
解題方法
由題幹引文比對《安全管理手冊》第 12 點法條原文:
- 「各機關員工人數達 人以上者,應編組防護團」:法條明定為「一百人以上」,故 。
- 「人數未達 人,而在同一建築物者,應編組聯合防護團」:法條明定為「未達一百人」,故 。
綜合以上,代入數值可得 、。
法規現況提醒: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含《安全管理手冊》及《民防法》)對於防護團與聯合防護團編組之「100 人」門檻規定並無變動,仍維持一致。
第 17 題2 分
有關機關實施自衛編組的方式,下列何者不符合安全管理手冊的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安全管理手冊》關於機關實施自衛編組的規定,重點包括防護團的編組基礎、訓練與演習頻率,以及與當地治安單位的聯繫和支援安排。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規定為準,《安全管理手冊》要求各機關防護團每年自行實施訓練及演習;必要時得依需要以假設狀況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測驗。手冊並未規定每二年才實施一次。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與《安全管理手冊》的規定,特別留意訓練演習的週期。選項 B 把「每年」改成「每二年」,與規定不符,因此是題目所問的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依據安全管理手冊,下列有關避難場所設置何者不符合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安全管理手冊》對避難場所出入口與防護設施的設置要求,重點在於出入口是否便於避難者迅速向外疏散。防護鐵門應向外開啟,才能避免人群推擠時受阻;若向內開啟,門扇可能被避難人潮阻擋,妨礙逃生。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避難場所的設置原則:出入口應保持暢通、出口數量須足夠,半地下室窗戶則應有適當防護。再判斷防護鐵門的開啟方向是否符合疏散需求。選項(B)寫成「向內開啟」,與避難時應利於向外疏散的要求相反,因此是不符合規定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出入口應保持暢通,不可堆積雜物。 符合規定。雜物會阻礙出入與疏散,出入口應保持淨空。
第 19 題2 分
工友死亡,機關依規定發給殮葬補助費,火化者應補助幾個月的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之本俸俸額?
核心觀念
本題考「工友死亡時,火化與土葬的殮葬補助月數」。殮葬補助以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的本俸俸額為計算基準;火化補助七個月,土葬補助五個月。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工友管理要點》相關規定,火化者按上述基準發給七個月殮葬補助費。
解題方法
題幹已指出「火化者」,直接套用火化的補助月數,不必計算本俸的實際金額:
因此應選七個月。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依據檔案法第 23 條規定,檔案未經核准將檔案運往國外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幾元以下罰金?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檔案法》中關於違反檔案管制之「刑事罰則」,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規定為準(現行法規規定相同,未修正)。 依《檔案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檔案未經核准,不得運往國外。」為確保國家檔案之完整性與國家安全,同法第 23 條明定違反該管制規定之刑事處罰:「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未經核准,將檔案運往國外者,亦同。」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國考公職《事務管理大意》中「檔案管理」章節的純法條數字題。解題步驟如下:
- 確認行為要件:題幹提及「未經核准將檔案運往國外」。
- 對應處罰條文:對應《檔案法》第 23 條第 2 項準用同條第 1 項之法律效果。
- 比對刑期與罰金額度:法定刑度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題幹已給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只需填入法定罰金最高額度「 萬元」,即可得出正確選項為 (C)。
選項分析
- (A) 錯誤:新臺幣 萬元並非《檔案法》第 23 條所定之罰金數額。《檔案法》全法罰則中,並無處新臺幣 萬元罰金之規定。
- (B) 錯誤:新臺幣 萬元並非本條之法定罰金金額。
第 21 題2 分
依據檔案法第 22 條規定,國家檔案至遲應於三十年內開放應用,其有特殊情形者,得經下列何機關同意延長期限?
核心觀念
本題考《檔案法》第 22 條對國家檔案開放期限及延長程序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條文規定:「國家檔案至遲應於三十年內開放應用,其有特殊情形者,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期限。」
因此,題目問特殊情形下延長期限須經哪個機關同意,法條明定為立法院。
解題方法
直接抓住法條中的關鍵詞「特殊情形」與「延長期限」,對照第 22 條的規定即可。行政院雖在施行細則所定程序中負責核轉,但法條要求延長期限須取得同意的機關是立法院;兩者不可混淆。
選項分析
第 22 題2 分
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移交國家機密未滿幾年之人員,其出境應經核准?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26 條的涉密人員出境管制。依民國 107 年適用的規定,前二款人員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 三年者,出境應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中的期間關鍵字「未滿三年」,即可判斷答案為 3 年。題目問的是移交國家機密後的管制期間;未滿該期間者,出境須經核准。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根據檔案法規定,各機關對於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准駁,應自受理之日起幾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檔案法》第 19 條所定的檔案應用申請審核期限。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各機關對《檔案法》第 17 條申請案件的准駁,應自受理之日起 30 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解題方法
題幹的關鍵字是「准駁」、「受理之日起」及「以書面通知」,直接對應《檔案法》第 19 條。依條文,期限為 30 日,因此選擇 30 日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4 題2 分
消耗用品收發月報表,應於次月幾日前報請機關首長核閱?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物品管理」中關於「消耗用品收發月報表之編製與陳核時限」。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行政院《物品管理手冊》(屬事務管理範疇)為準。依規定,各機關消耗用品之收發,應按月由物品管理人員編造「消耗用品收發月報表」,並於法定期限內報請機關首長核閱,以落實內部控制與公物管理。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純法規條文記憶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掌握《物品管理手冊》第 21 點之規定: 「各機關消耗用品收發,應按月由物品管理人員編造消耗用品收發月報表,於次月 10 日前報請機關首長核閱。」 因此,關鍵數字為「10 日」,直接對應選項即可作答。
選項分析
- (A) 5 日前:錯誤。5 日通常為部分緊急業務或極短週期業務之彙報期,對按月統計、結算上月出入庫存之消耗用品而言時程過於緊湊,法規無此規定。
- (B) 10 日前:正確。
第 25 題2 分
國有財產中有價證券之售價,由哪一個機關核定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法》中有價證券的處分權責。國有財產的有價證券出售時,售價由財政部核定;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售價由哪個機關核定」,而非國有財產的會計、審計或金融監理機關。依《國有財產法》有關國有有價證券處分的規定,核定售價的權責機關是財政部,因此選擇 (C)。
選項分析
第 26 題2 分
出納管理單位如與其他單位在同一辦公室工作,其位置應設在辦公室哪裡為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出納管理的辦公室位置安排。出納單位經手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辦公位置應兼顧安全、管制及避免閒雜人員接近。依《事務管理手冊》出納管理相關規定,出納管理單位若與其他單位在同一辦公室工作,位置應以設於辦公室最內角為原則。
本題涉及規範,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限定條件:「與其他單位在同一辦公室工作」。題目詢問的是出納單位在該辦公室內的位置安排,而非一般辦公室如何配置。依出納安全管理的原則,將出納位置設於最內角,可減少出入口附近人員往來對出納作業的干擾,並利於管制接近出納區域,因此選擇最內角。
選項分析
第 27 題2 分
依據物品管理手冊,下列有關物品盤點的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物品管理手冊》對物品日常檢查、非消耗品盤點頻率、監盤及盤點結果核閱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手冊第二十一點規定:物品管理單位應隨時檢查各單位所保管或使用物品的收發及存管數量;非消耗品每年至少盤點一次並作成紀錄,原則上由指定單位派員監盤。第二十二點則規定盤點完竣後,應將盤存情形連同紀錄報請機關首長核閱。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與手冊所定的頻率、監盤例外及核閱對象。掌握「隨時檢查」適用於保管或使用物品的數量,「至少每年一次」是非消耗品盤點頻率,即可判斷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8 題2 分
機關於年度中間遇首長更動時,總發文字號需採以下何種方式調整?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文收發管理中「總收發文字號編列原則與週期」之規定。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行政院頒布之《文書處理手冊》為準(現行規定就此項原則未予變更,規定完全相同)。
公文總收(發)文字號係機關為利於公文稽催、管理與檔案查考所給予之獨立流水序號,具有「機關一體性」與「年度性」。其編配原則以公曆年度為週期,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按序號連續編列。首長更動屬於機關代表人的更迭,並不影響機關法人的同一性與公文檔案系統的延續性。
解題方法
依據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肆、收文處理」與「伍、發文處理」之編號規範: 總收(發)文字號每年編列一次,自 1 月 1 日開始,至 12 月 31 日截止。於年度中遇機關首長更動時,總發文字號應「編號持續,不另更換」。
解題時應抓住「公文號碼隨年度重編,不隨首長異動而中斷」之根本邏輯:
- 首長異動僅影響簽署、條戳、印信套印或職銜簽字章之交接與更替。
第 29 題2 分
依照文書處理手冊規定,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轉承之案件,簽稿擬辦方式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所定的簽稿擬辦方式。簽稿有先簽後稿、先稿後簽、簽稿並陳及以稿代簽等方式,應依案件性質選用。
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的《文書處理手冊》規定,案情簡單或例行轉承案件,得以稿代簽;本題即是辨認這項適用情形。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案情簡單或例行轉承」兩個關鍵描述,對應《文書處理手冊》規定的「以稿代簽」。此種案件不另行擬具簽,直接擬稿陳核。
選項分析
第 30 題2 分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就管有之國家檔案,至少每幾年應該辦理保存價值鑑定一次?
核心觀念
本題考《檔案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所定的國家檔案保存價值鑑定週期。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對其管有的國家檔案,至少每十年應辦理保存價值鑑定一次。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與「管有之國家檔案」,對應施行細則的明文規定即可。題目問的是「至少每幾年一次」,條文規定的週期為十年,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31 題2 分
各機關檔案管理單位至少多久,應該辦理檔案清理一次?
核心觀念
本題考《檔案法》及其相關檔案管理規定中,機關檔案管理單位辦理檔案清理的定期要求。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規定,各機關檔案管理單位至少每年辦理檔案清理一次,因此答案為一年。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至少多久辦理一次」,應辨認為檔案清理的法定最低頻率,而非檔案保存年限、銷毀年限或移轉年限。掌握「每年至少清理一次」即可作答,無須計算。
選項分析
第 32 題2 分
各機關應組設安全維護會報,該會報每幾個月應該集會一次?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法規與考試慣例為準,測驗「事務管理大意」中「安全管理」之核心組織運作規定——安全維護會報之集會週期。
依據行政院頒行之《事務管理手冊-安全管理》規定,各機關為策劃、推行及檢討安全維護工作,應組設「安全維護會報」,由機關副首長(或幕僚長)主持,並規定其集會週期為每 3 至 6 個月集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現行法規中行政院《事務管理手冊-安全管理》雖已停止適用,相關危害防處及安全維護事項回歸政風機構及各機關自訂之安全防護要點,但國考本科目仍常以此經典規範作為命題依據。)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典型法規「數字記憶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 鎖定組織與職責:題目主體為「各機關安全維護會報」。
- 提取法定開會頻率:回憶安全管理規範中對定期會報之規定,明確為「每 3 至 6 個月集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報」。
- 對照選項:比對選項數值區間,直接選取符合 3~6 個月之選項。
第 33 題2 分
工友延長病假期間,各機關應給予餉給總額之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工友管理要點》對工友延長病假期間餉給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工友延長病假期間,各機關應給與餉給總額之全數;餉給總額包括工餉、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及地域加給。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餉給總額之多少」,直接抓《工友管理要點》的「全數」規定即可。「全數」即 ,因此選項 D 正確。
選項分析
第 34 題2 分
各機關新僱之普通工友,學歷應在哪種教育程度以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工友管理要點」對新僱普通工友所定的最低學歷。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該要點規定,新僱之普通工友應具備「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解題方法
依題幹中的「新僱之普通工友」鎖定工友管理要點的資格規定,再將最低學歷與選項比對。規定的起點是國民小學畢業,因此選「國小」。
選項分析
第 35 題2 分
依照安全管理手冊規定,避難場所應該至少有幾個出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安全管理手冊》對避難場所出口數量的基本規定:避難場所應設置至少二個出口,使人員遇到火災或其他緊急狀況時,能有不同的逃生方向。
解題方法
題幹已指定依《安全管理手冊》作答,直接辨認手冊所定的最低出口數量即可。「至少」表示出口數不得少於規定數;規定為二個,因此選項中符合要求的是二個出口。
選項分析
第 36 題2 分
國家直接提供公共使用之國有財產,屬於下列哪一種財產?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國有財產法》為準(現行法規亦同)。考查重點為「國有財產之種類劃分與法定定義」。 依《國有財產法》第 4 條規定,國有財產區分為「公用財產」與「非公用財產」兩大類:
- 公用財產:包括「公務用財產」、「公共用財產」及「事業用財產」三種。
- 非公用財產:指公用財產以外可供收益或處分之一切國有財產。
解題方法 本題為法條記憶型基本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抓取題目核心關鍵字「直接提供公共使用」: 依《國有財產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2 款之明文規定:「公共用財產:國家直接供公共使用之國有財產均屬之。」題目敘述與法條要件完全吻合,可直接鎖定「公共用財產」。
選項分析
- (A) 錯誤:依《國有財產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1 款,公務用財產是指「各機關、部隊、學校、辦公、作業及宿舍使用之國有財產」,係供政府機關內部執行公務或生活附屬設施使用,並非直接供不特定公眾使用。
第 37 題2 分
根據物品管理手冊,物品在金額上的定義,是指未達新臺幣多少元?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物品管理手冊》對「物品」的定義。依手冊第 4 點,物品是指金額未達新臺幣 1 萬元,或使用年限未達 2 年的設備、用品等。題目問的是金額門檻,判斷「未達」的金額即可。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當時《物品管理手冊》所定的金額門檻為新臺幣 1 萬元。
解題方法
直接對照《物品管理手冊》第 4 點的定義:金額標準是「未達新臺幣一萬元」。因此應選出「1 萬元」。
第 38 題2 分
根據國有財產法的規定,非公用財產類建築基地的約定租賃期限為幾年以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法》對非公用財產類建築基地約定租賃期限的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適用的法規,這類建築基地的約定租賃期限以 20 年以下為限,因此選項(B)正確。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標的是「非公用財產類建築基地」,再對應《國有財產法》中該類基地的租賃期限上限:20 年。題目問「幾年以下」,是在考法定期限上限,無須計算。
選項分析
第 39 題2 分
根據國有財產法的規定,非公用財產得供機關、學校短期之借用,其借用期間不得超過幾個月?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法》第 40 條所定的非公用財產短期借用期間。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該條規定:非公用財產得供各機關、部隊、學校因臨時性或緊急性的公務用或公共用,為短期借用;借用期間不得逾三個月。
解題方法
辨認題幹的「非公用財產」「機關、學校」「短期借用」等關鍵詞,即可對應《國有財產法》第 40 條。條文直接設定期限上限為三個月,因此選擇三個月。
選項分析
第 40 題2 分
機關轉帳交易控管上,至少要經過幾層以上的作業控管機制?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出納管理手冊》及政府機關專戶網路銀行/電子支付轉帳作業控管規範為準(現行實務規範亦維持此一內部控制與牽制原則)。
考點在於出納管理中「內部牽制原則(Internal Check)」與「轉帳交易作業控管」:
- 防弊與牽制機制:政府機關為防止公款遭私自挪用、盜轉或因單一人員疏失導致錯誤,機關辦理轉帳交易(如網路銀行轉帳、公款電子支付等)時,嚴格禁止單人或未達安全層級之操作。
- 四層控管作業架構:依規定,機關轉帳交易控管上,至少須設置 4 層以上 的作業控管機制,具體權限分工如下:
- 第一層【經辦】:出納經辦人員負責交易資料之輸入與編製。
- 第二層【覆核】:出納主辦/主管人員負責初審與資料覆核。
- 第三層【審核】:會計/主計人員負責憑證及帳務審核。
- 第四層【放行(核定)】: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代簽人執行最終交易放行與電子簽章。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從「政府機關權責劃分」與「電子化轉帳流程」切入:
- 實體公款支付時,通常涉及「出納開票 會計審核 機關首長核決」並加蓋印信印鑑;但在轉帳交易控管的權限劃分上,出納單位內部為落實牽制,細分為「經辦人員」與「覆核主管」兩道關卡。
- 加上主計單位的「會計審核」與首長層級的「最終核放」,共構成完整封閉的 4 道安全防線:
第 41 題2 分
各機關印製之自行收納款項空白收據,應由下列哪一單位負責保管?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的保管權責。各機關印製的「自行收納款項空白收據」,應由會計單位負責保管,以利控管收據領用與使用情形,維持收入憑證管理的內部控制。
法源為《出納管理手冊》第三十七點:「各機關印製之自行收納款項空白收據,應由會計單位負責保管。」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看到題幹的「印製之」「空白收據」「保管」,先辨識問題問的是尚未領用的空白收據由誰保管。依《出納管理手冊》第三十七點,權責單位是會計單位,故選 (B)。
題目問的是空白收據的保管權責,不是收款、開立收據或保管已領用收據等後續作業。
選項分析
第 42 題2 分
依據出納管理手冊,出納管理人員每幾年至少職務或工作輪換一次?
核心觀念
本題考《出納管理手冊》對出納管理人員職務輪調的規定。出納業務涉及公款收付與保管,為降低長期由同一人經辦所衍生的風險,手冊要求定期輪換職務或工作。
解題方法
辨認題目所問的是「至少幾年輪換一次」,直接對照《出納管理手冊》的輪調年限:出納管理人員每 6 年至少職務或工作輪換一次。因此選擇 6 年的選項。
本題涉及規範年限,解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選項分析
第 43 題2 分
一般而言,國家機密等級為絕對機密者,保密期限之核定不得超過幾年?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家機密保護法》所定的國家機密保密期限。依該法第 11 條,核定國家機密等級時,應一併核定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的條件;保密期限依機密等級而有不同上限:
- 絕對機密:不得逾 30 年
- 極機密:不得逾 20 年
- 機密:不得逾 10 年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當年《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11 條即有上述規定。
解題方法
題目問「絕對機密」的保密期限核定上限,直接對照第 11 條的三級年限即可。絕對機密的上限是 30 年,因此選擇 30 年。
第 44 題2 分
涉及政策、法令或需多方會辦,且須多少日以上才可辦結的複雜案件,得申請為專案管制案件?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文書處理與公文流程管理」中關於「專案管制案件」的申請要件與時限標準。 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行政院頒布之《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第 52 點(及《文書處理手冊》文書管制相關規定):實質涉外、涉及政策、法令或需多方會辦,且須「30 日以上」方可辦結之複雜案件,得申請列為專案管制案件。 (說明:現行相關公文流程管制作業規範對專案管制案件之「30 日」門檻規定維持不變。)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條文與時限數字記憶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抓取題幹的關鍵定義:
- 實質要件:「涉及政策、法令或需多方會辦之複雜案件」。
- 程序目的:「申請為專案管制案件」。 依據公文管制規範,各機關為避免公文時限過長影響整體公文考核成績,同時兼顧重大複雜公文之實際研處需要,特明訂需耗時「30 日以上」方可辦結者,得專案申請並訂定合理之處理期限,不納入一般公文時效計算。因此直接對應法定門檻「30 日」。
選項分析
- (A) 錯誤:5 日非專案管制之門檻。
第 45 題2 分
政府機關的內部單位收發,以設置幾級為限?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文書處理手冊》對機關內部單位收發的層級限制。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各機關內部單位得視業務需要指定專人擔任單位收發,並應與文書主管單位及公文稽催單位保持聯繫;單位收發以設置 1 級為限。
解題方法
抓住規定中的「以設置幾級為限」即可。題目詢問的是機關內部單位收發的設置層級,不是機關本身的組織層級;依《文書處理手冊》的明文限制,應選 1 級。
選項分析
第 46 題2 分
依照公文程式類別,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應使用哪一種公文?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文程式中,不同機關間往復公文的種類。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公文程式條例》,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往復公文,使用「咨」。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所述的往復雙方:一方是總統,另一方是立法院或監察院。這是特定機關間的公文往來,應依其專用公文類別判斷,而不是依一般機關常用的「函」判斷。
選項分析
- (A) 令:錯誤。「令」用於發布法律、任免官員或作成其他法定命令,不是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往復公文的類別。
- **(B) 呈:錯誤。
第 47 題2 分
承辦人員辦稿時,如公文為限期公文,應該填列以下哪種速別?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文「速別」與「限期公文」的區別。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依《文書處理手冊》的規定,速別用來表示公文處理速度;限期公文則因來文已訂有期限,承辦人員應依限辦結,不必另填速別。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已明確指出公文是「限期公文」,再套用限期公文的辦稿規則:期限要求已經明定,無須再以「最速件」「速件」或「普通件」標示處理速度,因此選擇「不需填列」。
選項分析
第 48 題2 分
國家機密文書屬於絕對機密者,應由誰持往辦理用印?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務機關處理機密文書時的「用印管制程序」與「人員權責分工」,主要依據為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有關「文書保密」與「用印及簽署」之規定(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規定精神亦同)。 國家機密文書依情節區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三等級。為防範最高等級公文在傳遞過程中洩密,法規對「絕對機密」文書之傳遞與用印設有最嚴格的親持管制機制。
解題方法 以《文書處理手冊》中「機密文書用印作業規範」為切入點:
- 依《文書處理手冊》機密文書處理規定,機密文書之用印,應由承辦人員會同辦理;其中屬於國家機密之「絕對機密」者,因事涉國家重大利益與安全,明定應由「承辦人員」親自持往監印單位辦理用印。
- 監印人員僅憑奉准文稿核對印信數量用印,不得閱覽公文實質內容,承辦人員必須全程在場,確保公文未脫離監管視線。
選項分析
- (A) 錯誤:主管人員負責公文之審核、核轉或代判,並非基層公文之遞送與持往用印者。
第 49 題2 分
規劃興建單房間職務宿舍,每戶主建物和附屬建物合計最大面積的限制為多少平方公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宿舍管理手冊》所定的職務宿舍興建面積上限。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各機關規劃興建單房間職務宿舍,每戶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合計的最大面積以 33 平方公尺為限。
題目問的是「主建物和附屬建物合計」的上限,應按規定的合計面積判斷,不能只計算主建物。
解題方法
辨認題目中的「單房間職務宿舍」及「主建物、附屬建物合計」兩個關鍵詞,對應《宿舍管理手冊》的面積上限規定,即可得出 33 平方公尺。
選項分析
第 50 題2 分
服務於甲機關的工友 A 因故辦理留職停薪,若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時,工友 A 應自原因消失之日起幾日內,向甲機關申請復職?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工友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申請復職的期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依《工友管理要點》,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原因已消滅者,工友應自原因消滅之日起 20 日內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原因消失後,工友應在幾日內向機關申請復職」,對應《工友管理要點》所定的申請期限:20 日。須注意這是工友提出申請的期限;機關受理後通知復職的期限則是另一段期間,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