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高普考普通考試 交通技術 交通安全概要 考古題詳解

112 年・高普考・普通考試・交通技術
試題代碼 交通安全概要

第 一 題25 分

機車和汽車不論在體積及行車特性上均不相同,若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行車規範,易發生哪些態樣的行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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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機車與汽車的體積、視野及行車特性差異,如何在未遵守行車規範時形成特定碰撞型態。作答應先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的機車行駛及轉彎規定,再說明違規或未注意時常見的事故。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事故情境分類,從「機車與大型車併行或接近轉彎」以及「機車左轉」兩種主要情境切入,說明碰撞方向及形成原因。相關規範包括:機車應依標誌、標線行駛;變換車道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的內側車道,應採兩段方式左轉。

一、機車與大型車的事故

  • 右轉側撞:大型車轉彎時有內輪差,後輪軌跡會比前輪更靠近彎道內側;大型車也有視線死角。機車若靠近大型車右側或進入其轉彎範圍,容易遭大型車右轉時擦撞或輾壓。
  • 同向擦撞:機車與大型車併駛或長時間貼近車側時,可能進入大型車視線死角;大型車行進產生的氣流也會影響機車穩定,增加擦撞風險。

二、機車直接左轉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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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試說明鐵路車輛在何種狀況時,必須經由鐵路機構檢查及試運轉後,確認得安全運轉者,才能使用?是否有例外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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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鐵路行車規則》第十八條,重點是辨認鐵路車輛在特定情形下的使用限制,以及例外只免除「試運轉」的範圍。

以命題當年(民國112年)法規為準,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鐵路機構須先檢查及試運轉,確認得安全運轉後,才能使用:

  1. 新製、改造或修理完成者。
  2. 停用後,恢復使用前。
  3. 發生行車事故者。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語句:「檢查及試運轉後,確認得安全運轉者,才能使用」。這對應《鐵路行車規則》第十八條第一項,再依序列出三種應檢查及試運轉的情形。

接著依同條第二項說明例外: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情形,若屬於輕微修理或無影響運轉安全之虞,得免予試運轉。這項例外只免除試運轉,沒有免除檢查,也不代表可以未確認安全就使用。

例外與適用範圍

免予試運轉的例外,適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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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何謂交通寧靜區?交通寧靜區的設置對於安全上有何助益?其設置原則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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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交通寧靜區的定義、安全效益與設置原則。它不是單純張貼「慢」字或降低速限,而是以特定區域為範圍,結合路網規劃、交通管制及道路工程設施,降低車速與穿越性交通,改善行人、自行車及居民使用道路的安全與品質。

依民國 112 年命題時的法規,《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 2 條所稱交通寧靜區,係指劃定某線道路或部分路段,禁止按鳴喇叭或限制車行速率,並設置車輛減速設施的地區。該標準並規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為確保行人及自行車行走安全,得視需要於服務道路通過的商業區、住宅區、文教區及認有必要的區域設置交通寧靜區。

解題方法

依序回答「是什麼、如何提升安全、如何設置」:

  1. 先用法規定義說明交通寧靜區的範圍與作法。
  2. 再從速度管理及減少穿越性交通切入,說明其如何降低事故發生機率及事故嚴重程度。
  3. 最後依社區需求、路網配置、行人與自行車通行,以及救援和清運需求,整理設置原則。

安全上的助益

  1. 降低事故嚴重程度: 降低車速可縮短車輛煞停距離,也能減輕車輛碰撞行人或自行車時的傷害程度。
  2. 降低事故發生機率: 透過減速設施、道路空間調整及交通管制,使駕駛人降低速度、提高注意,減少人車衝突。
  3. 減少穿越性車流: 以路網規劃或管制措施減少車輛借道穿越住宅、商業或文教區,降低區內車流及衝突暴露。
  4. 改善弱勢用路人環境: 讓行人及自行車有較安全、連續的通行空間,並提升居民日常活動與道路使用品質。

設置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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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煞車線長度是事故責任鑑定的重要跡證。試說明影響煞車線長度之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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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煞車線長度是車輛開始煞車後,在路面上留下的輪胎滑痕長度。它反映車輛煞車時的初速、輪胎與路面的摩擦狀況,以及車輛實際減速度;不能只憑痕跡長短直接認定車速或責任。

在平坦路面、車輪滑移且煞車減速度近似固定時,可用下式說明:

v2=2μgdv^2=2\mu g d

其中 vv 為煞車起始速度、μ\mu 為輪胎與路面的有效摩擦係數、gg 為重力加速度、dd 為煞車距離。換算為常用單位:

v  (km/h)≈254μd  (m)v\;(\mathrm{km/h})\approx\sqrt{254\mu d\;(\mathrm{m})}

因此,在其他條件相同時,起始速度愈高,煞車線愈長;路面摩擦係數愈大,煞車線愈短。實際鑑定須確認痕跡性質及現場條件,不能把公式當成不需校正的定值。

解題方法

本題可從「車輛進入煞車時的狀態、車輛煞車能力、輪胎與路面條件、道路環境」四方面作答。這樣分類,是因為煞車線長度取決於車輛起始動能,以及煞車過程中路面能提供多少制動力。

影響煞車線長度的因素

  1. 煞車起始車速 車速愈高,煞車前須消耗的動能愈大,煞車線通常愈長。依上述公式,在摩擦條件相同時,煞車距離與速度平方成正比;車速加倍,理想煞車距離約為四倍。

  2. 輪胎與路面的摩擦係數 摩擦係數愈大,輪胎可提供的制動力愈大,煞車線通常愈短。摩擦係數會受鋪面材質、鋪面粗糙度與紋理、路面新舊、乾濕狀況、積水、砂石、油污或落葉等影響。雨天、濕滑或低摩擦路面通常會使煞車線增長。

  3. 道路坡度 下坡時重力沿行車方向的分力會抵銷部分煞車效果,煞車線通常較長;上坡時重力有助於減速,煞車線通常較短。事故現場若有坡度,不能直接套用平坦路面的關係而不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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