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高普考高考三級 會計 政府會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年初甲機關以淨值取得持有 A 公司股權 60%,該公司當時之總淨值 80 億元,已發行股數 3 億股,每股面額 10 元。 年中甲機關以每股 40 元洽特定人出售半數持股。 年中公司淨值為 120 億元時,甲機關再於公開市場以每股 120 元釋出剩餘持股之半數。請列示在各交易事項發生時,甲機關應有之會計分錄。
各項分錄之會計科目應以第四級科目名稱為準;若無分錄亦應註明。
(一) 年初取得:甲
(二) 年中出售:乙
(三) 年中出售:丙
(四) 年中出售後不具重大影響力:丁
(五) 年中出售後仍具重大影響力: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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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依命題年度(民國 113 年)的《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處理長期股權投資,考點有三個:
- 重大影響力與投資分類:具重大影響力者列「採權益法之投資」;不具重大影響力者列「其他長期投資」。
- 處分長期投資:除列處分部分的投資帳面金額,並以處分價款與帳面金額的差額認列「投資利益」或「投資損失」。
- 喪失重大影響力:剩餘持股由權益法轉為其他長期投資,並將相關投資及評價調整科目轉列。
依制度的第四級科目名稱,相關科目包括「採權益法之投資」、「採權益法之投資評價調整」、「其他長期投資」、「其他長期投資評價調整」、「投資利益」及「投資損失」。
解題方法與計算
公司已發行股數為 億股,甲機關初始取得 ,因此取得股數為:
取得時公司淨值為 億元,題示「以淨值取得」,故取得成本為:
(一) 年初取得:甲
持股 ,具重大影響力,按權益法列帳。
| 借方 | 金額(億元) | 貸方 | 金額(億元) |
|---|---|---|---|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48 | 各機關現金 | 48 |
(二) 年中出售:乙
出售初始持股的一半,即 萬股,成交價款為:
處分部分的帳面金額為初始取得成本的一半:
因此處分損失為 億元,即利益 億元。出售後持股由 降為 ,題目未表示喪失重大影響力;處分時按比例除列投資帳面金額。
| 借方 | 金額(億元) | 貸方 | 金額(億元) |
|---|---|---|---|
| 各機關現金 | 36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24 |
| 投資利益 | 12 |
(三) 年中出售:丙
年公司淨值為 億元,甲機關出售前持有 ,權益法下投資評價金額為:
出售前投資成本帳面額為 億元,因此評價調整為貸餘 億元:
本次出售剩餘持股的一半,即公司股權的 ,成交價款為:
第 二 題25 分
依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規定,中央公共債務之組織系統分為中央公共債務主管機關(財政部)會計及經理機構(中央銀行)會計兩系統。主管機關會計項下分公債、借款、國庫券及短期借款四項;經理機構會計項下分公債及國庫券二項,即以主管機關會計為經,經理機構會計為緯,構成一完整之中央公共債務會計作業網。請分別說明各該機構會計所應出具年度會計報告之內容。
(一) 主管機關公債會計:己
(二) 主管機關借款會計:庚
(三) 主管機關國庫券會計:辛
(四) 主管機關短期借款會計:壬
(五) 經理機構會計: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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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對主管機關與經理機構之分工,以及各類會計應編製的年度會計報告內容。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主管機關會計分為公債、借款、國庫券及短期借款四類,年度會計報告依債務種類列示相應的應付債款或應付借款明細;經理機構會計負責公債、國庫券的經理作業,制度未規定其編製年度會計報告。
解題方法
依表列會計類別逐一對應年度報告中的債務明細表,並注意表名中的債務種類及範圍:
- 公債與國庫券對應「應付債款明細表」。
- 長期借款與短期借款對應「應付借款明細表」。
- 內債、國內(外)借款、國庫券及短期借款,分別註明其所屬部分。
- 經理機構的報告週期包含日報、旬報、會計月報及半年度會計報告,沒有年度會計報告。
各項作答
(一)主管機關公債會計:己
公債會計報告:應付債款明細表-內債部分。
(二)主管機關借款會計:庚
第 1 題2 分
下列有關特種基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特種基金的預算編製及其共同特性。依《預算法》,特種基金分為營業基金、債權基金、作業基金、收入基金、信託基金及其他基金。特種基金具有特定用途或特定業務目的,基金收支依其設置目的管理,具有專款專用的特性。
本題涉及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時先區分兩個概念:是否屬於特種基金,與是否編入附屬單位預算。基金的預算編製方式會因基金種類而不同,不能由「未編附屬單位預算」直接推論它不是特種基金;反之,各類特種基金也不一定全都編製附屬單位預算。逐項檢視選項對基金種類、預算編製方式及共同特性的描述即可。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9 號規定,下列何者依其預算編列型態,須依規定設置預算控制科目:
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②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③交通作業基金 ④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9 號:政府預算執行控制之會計處理》,重點是區分「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的預算執行控制方式。
公報第 9 號第二點所稱「預算控制科目」,是用來記載法定預算、分配預算及預算保留等事項的會計科目。第四點規定,公務機關對預算成立、分配及保留等事項,應設置適當的預算控制科目;第九點則規定,特種基金因預算編列型態與公務機關不同,除另有法律或政府會計公報規定外,得採用其他適當方式辦理。
解題方法
先辨認四個對象的預算型態:屬於公務機關者,依公報規定設置預算控制科目;屬於特種基金者,原則上可依其預算編列型態採其他適當方式。因此,判斷關鍵在於哪些選項是公務機關,而不是只看其是否與政府有關。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為準。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教育部於 年度預算設備及投資科目編列增撥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 5 億元,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哪兩項正確?
①教育部借記採權益法之投資 ②教育部借記補助特種基金 ③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貸記基金 ④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貸記公庫撥款收入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度(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核心考點在於主管公務機關與所屬特種基金間「增撥基金」交易之會計對應處理:
- 中央政府普通公務機關端(教育部):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公務機關編列資本門預算(如「設備及投資」科目)增撥所屬特種基金,性質屬政府對特種基金之股權或實質資本投入,應列為長期投資,借記「採權益法之投資」;若編列經常門(如「獎補助費」)補助特種基金營運,始列為費損性的「補助特種基金」。
- 作業基金端(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校務基金屬於非營業特種基金中的「作業基金」。收受公庫增撥之資本,屬於權益(淨資產)之原始或後續投入,應貸記「基金」;僅有收到公庫經常門之一般營運或計畫性補貼時,方得認列為當期收益性質之「公庫撥款收入」。
解題方法
本題應從「預算性質(資本門 vs. 經常門)」及「會計實體之對應分錄」進行切入解析:
- 教育部(普通公務機關)之會計處理:
- 題目明確指出教育部係於「設備及投資」科目(資本門)編列「增撥」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 億元。
- 此舉非屬一般性業務或營運補貼,而係公庫對特種基金權益資本的挹注,公務機關應認列資本投資。
- 教育部撥款時之會計分錄:
-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特種基金-作業基金)之會計處理:
- 臺大校務基金收到公庫增撥款項,屬政府對該基金實質資本之追加投入(資本性質),應增加淨資產之「基金」餘額,不得作為當期營運收入。
第 4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4 號規定,固定資產以交換方式取得且具有商業實質時,若甲機關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而該換出資產的帳面金額介於向乙機關換入資產的帳面金額及其公允價值之間,其中該公允價值最高,而三者各相差 10 萬元,下列會計處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4 號「固定資產交換」的衡量與利益認列。交換具有商業實質時,原則上以公允價值衡量換入資產;但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則以換出資產的帳面金額作為衡量基礎,並依交換雙方各自換入、換出資產的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判斷財產交易損益。
以下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準則規定說明。
解題方法
設乙機關換入資產的帳面金額為 。題目指出:
- 乙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最高;
- 甲換出資產的帳面金額介於乙換入資產的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之間;
- 三者各相差 10 萬元。
因此:
| 項目 | 金額 |
|---|---|
| 乙換入資產帳面金額 | |
| 甲換出資產帳面金額 | 萬元 |
| 乙換入資產公允價值 | 萬元 |
由於甲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甲以其換出資產帳面金額衡量換入資產,亦即甲換入資產的入帳金額為 萬元;甲換出資產帳面金額同為 萬元,故甲不認列財產交易利益或損失。
第 5 題2 分
依中央總會計制度規定,總預算列有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預算數,於年度結束時,未移用部分,應作下列何種分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央總會計制度下,「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預算數」列入總預算後,年度終了時尚未移用部分的處理。此項預算數是供年度收支調度使用的預算額度;未實際移用的部分,不是當年度已實現的收入或支出,也不形成應結轉的實際餘額,因此不作會計分錄。
本題涉及中央總會計制度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區分「預算列有的移用額度」與「實際已移用的金額」。題目問的是年度結束時「未移用部分」,也就是預算列有額度,但年度內未實際動用的部分。既然沒有實際收支或資金移用,就沒有須在年度終了認列或沖銷的會計事項,故不作分錄。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中央政府甲機關於 年 1 月 1 日以 10 億元設立 A 作業基金,投資比例 100%。A 作業基金 年度本期短絀 2 億元, 年度本期賸餘 4 億元,除填補虧損 2 億元外,當年度賸餘解繳國庫 1 億元。依中央總會計制度、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編製注意事項規定, 年度及 年度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之「採權益法之投資」科目,應沖銷之數額分別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編製整體資產負債表時,公務機關對特種基金的投資如何與基金淨資產沖銷。依《中央總會計制度》及《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編製注意事項》,編製整體資產負債表時,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間的內部往來應予沖銷;其中,對作業基金的權益法投資,須與基金相對應的淨資產抵銷。
因此,題目所問的「採權益法之投資」沖銷數額,依各年度基金的期末淨資產計算。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甲機關持有 A 作業基金 100% 權益,沖銷金額隨基金淨資產變動:
-
** 年度:**設立時投入 10 億元,扣除本期短絀 2 億元,期末淨資產為 因此, 年度沖銷「採權益法之投資」8 億元。
-
** 年度:**期初淨資產 8 億元,加計本期賸餘 4 億元,再扣除解繳國庫 1 億元,期末淨資產為 「填補虧損 2 億元」是賸餘的分配用途,不會再使基金淨資產額外增加或減少;
第 7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7 號規定,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所產生之可能法定義務,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7 號對政府設置特種基金之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處理,以及社會保險義務的特別規定。
一般而言,符合認列條件的現時義務應認列為負債準備;但因提供社會保險所產生的現時或可能法定義務,依相關政府會計準則規定,以揭露方式處理,不認列負債準備。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屬社會保險基金,因此適用揭露方式。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所指基金的性質: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辦理社會保險。再套用社會保險義務的特別處理規定:可能法定義務不認列負債準備,但須在會計報告揭露必要資訊。因此選擇 (C)。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為準。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甲機關於 年 10 月間支付廠商購買物品款項 5 萬元,另退還當年度規費收入 2 萬元,以及增撥零用金 10 萬元,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該機關公庫撥入數科目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庫撥入數」的認列:機關以公庫資金支應經常性支出、退還收入或增撥零用金時,須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判斷哪些金額列入公庫撥入數。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規定作答。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題目列出的三筆款項:
- 購買物品支付廠商 5 萬元:屬機關支出,計入公庫撥入數。
- 退還當年度規費收入 2 萬元:屬退還收入,不列入公庫撥入數。
- 增撥零用金 10 萬元:屬公庫撥款供機關運用,計入公庫撥入數。
因此: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依現行實務之作法,支出預算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部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支出預算保留」的實務處理:年度終了時,預算尚未執行完畢,須依其性質及規定辦理保留,經核准後始得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已發生但尚未清償的債務,與已簽約但尚未履行完畢的契約責任,處理方式不同。
涉及法規與實務時,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規定為準。支出保留須依程序申請核准;核准後,相關金額依性質作預算保留紀錄,並反映於經費累計表或平衡表。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所述事項屬於「已發生債務」或「尚未完成的契約責任」,再檢查是否須申請保留及核准。已發生而未清償的債務,應辦理保留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尚未履行完畢的契約責任,也不能逕自轉入下年度,須依規定申請保留。因此,聲稱契約責任「不需申請保留」的選項錯誤。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丁機關於 年 4 月承租辦公室,並支付 100 萬元押金。 年 4 月租約到期,丁機關不續租,惟因返還承租物時損壞部分設施,遭出租人依約沒收押金 100 萬元,丁機關無異議。 年 4 月丁機關應作之完整分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驗普通公務單位會計中,押金遭沒收時如何除列「存出保證金」,並處理公庫資金繳回及認列損失。
丁機關先前支付押金時,將款項列為資產「存出保證金」。租約期滿後,因設施損壞而遭出租人沒收押金,且機關無異議,表示押金已無法收回,應除列該資產並認列「其他支出」。
解題方法
依題意,沒收押金 萬元,分錄須包含兩部分:
- 除列押金資產並認列損失:借記「其他支出」 萬元,貸記「存出保證金」 萬元。
- 反映繳付公庫數及公庫撥入數:普通公務單位的完整分錄還須借記「繳付公庫數」、貸記「公庫撥入數」,各 萬元。
因此,完整分錄為:
| 借方 | 金額 | 貸方 | 金額 |
|---|---|---|---|
| 繳付公庫數 | 100 萬元 | 存出保證金 | 100 萬元 |
第 11 題2 分
甲機關於 年 12 月收到民間捐贈款 50 萬元、公庫撥款支應業務支出 40 萬元、收回本年度支付之存出保證金 30 萬元及收回零用金 20 萬元繳庫,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 年 12 月收入列報金額應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機關各項款項是否應列為當期收入。收到款項不代表都屬收入;須辨明款項性質:
- 民間捐贈款屬機關收入。
- 公庫撥款支應業務支出屬機關收入。
- 收回存出保證金,是收回先前支付的款項,屬資產收回,不列收入。
- 零用金繳庫,是交回原先撥付的週轉金,不列收入。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適用的會計制度規定判斷。
解題方法
先將四筆款項依性質分類,再加總應列收入的項目:
第 12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政府編列預算增撥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及各國營事業所需相關資金,應分別借記: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編列預算撥付資金時,應依受款對象及資金性質選擇適當的借方科目。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規定為準:
- 增撥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列為對特種基金的補助,借記「補助特種基金」。
- 撥付各國營事業所需資金,屬政府對國營事業的投資,借記「採權益法之投資」。
因此兩者借方科目依序為「補助特種基金、採權益法之投資」。
解題方法
先辨認兩種資金的受款對象,再區分其會計性質:
-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是特種基金,政府增撥資金是對該基金的補助,列「補助特種基金」。
- 各國營事業取得的相關資金是政府對事業的投資,列「採權益法之投資」。
第 13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有機械設備 1 部,成本 20 萬元,已提列折舊 10 萬元,於 年 5 月 2 日將此機械設備無償移出給其他機關,應借記下列何者?
①固定資產折舊 ②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 ③機械及設備 ④資產負債淨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下,機關將固定資產無償移轉給其他機關時的帳務處理。移出機關須沖銷該資產的原始成本及累計折舊,並將兩者差額,也就是帳面價值,列為資產負債淨額的減少。
解題方法
機械設備成本為 20 萬元,累計折舊為 10 萬元,因此移出時的帳面價值為:
移出分錄為:
| 借方 | 金額 | 貸方 | 金額 |
|---|---|---|---|
|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 | 10萬元 | 機械及設備 | 20萬元 |
| 資產負債淨額 | 10萬元 |
借記累計折舊,是沖銷原有的累計折舊貸方餘額;借記資產負債淨額,則反映移出資產帳面價值所造成的淨額減少。題目問「應借記」的科目,因此答案是②、④。
選項分析
第 14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①甲機關收到廠商以上市公司股票作為履約保證,應於平衡表表達。 ②甲機關收到廠商繳交的押標金,分錄為借:專戶存款,貸:保管款。 ③甲機關收到乙機關的行政委託款,分錄為借:專戶存款,貸:應付代收款。 ④編製平衡表時,甲機關將應付保證金列為其他負債項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中,代管財物與代收款項的分錄,以及保管款、應付保證金在平衡表上的分類。收到他人所有或須返還的款項、財物,機關並未取得其經濟效益,應按性質列為負債或保管財物;收到款項時,則依其用途區分科目。
本題涉及《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兩件事:
- 收到的是現金、款項,還是非現金財物?依其性質判斷應記入哪一科目。
- 平衡表上的負債分類是否正確?特別注意「保管款」、「應付代收款」與「應付保證金」不能混為一談。
選項分析
① 正確。 廠商以上市公司股票作為履約保證,機關收到的是非現金有價證券,屬代為保管的財物,應於平衡表表達,以反映機關所保管的財物及其相對責任。它不是機關取得的收入,也不是專戶存款。
第 15 題2 分
甲稅捐稽徵機關於 年年底查明有應收稅款 50 萬元,預估 5 萬元無法收回,在 年 6 月 10 日由代庫機構收到 30 萬元但尚未解繳公庫,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上述過程中所有應作之會計分錄,借記者包括下列何者?
①應收稅款 ②稅課收入 ③備抵呆稅-應收稅款 ④遞延收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稅捐稽徵機關查明應收稅款、估列無法收回金額,以及代庫機構已收款但尚未解繳公庫時的會計處理。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本題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規定為準。
配合徵課會計過渡時期的處理,應收稅款可收取部分先列為「遞延收入」,待實際收現時再轉列「稅課收入」。估計無法收回的稅款,則以「備抵呆稅-應收稅款」反映,並沖減遞延收入。
解題方法與分錄
金額單位:萬元。
- 年年底查明應收稅款 50 萬元
- 估計 5 萬元無法收回
估計無法收回部分以備抵科目表達,同時沖減遞延收入;不是借記備抵呆稅。
- 年 6 月 10 日代庫機構收到 30 萬元,尚未解繳公庫
代庫機構已收到、機關尚未收到解繳款,列為在途現金;收款時沖減應收稅款:
第 16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有關公務機關預付款項之交易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中,公務機關預付款項收回繳庫時的會計處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判斷關鍵是收回的預付款原先在哪一年度支付:
- 收回本年度支付的款項,借記「公庫撥入數」。
- 收回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項,借記「繳付公庫數」。
- 若款項不再繼續支用,先將預付款轉列「經費賸餘應收款」,收回繳庫時再依原支付年度選擇借方科目。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描述的是「收回繳庫」,再確認預付款原先支付的年度。年度別決定借方科目;若是先改列「經費賸餘應收款」,收回時貸記該應收款。
因此,本年度支付款項收回繳庫時,借方應為「公庫撥入數」,不是「繳付公庫數」。據此可判定 B 錯誤。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甲機關 年度收到民間企業捐獻政府現金 100 萬元,以及垃圾車 1 輛,其成本 240 萬元,已計提折舊 40 萬元,公允價值為 250 萬元,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計算捐獻及贈與收入科目之金額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的「捐獻及贈與收入」認列。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以現金捐獻者按收到的金額認列;以非現金資產捐贈者,按受贈資產的公允價值認列收入。
解題方法
現金捐獻直接按收到的現金計算:
垃圾車屬非現金資產,捐贈收入按公允價值 萬元認列。題目所列成本 萬元及已提列折舊 萬元,計算出的帳面價值為 萬元,但本題採公允價值衡量,不以成本或帳面價值計算捐贈收入。
因此: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年初成立之預算數為 5,000 萬元,其中購置土地之預算數為 1,000 萬元。上述購置土地之預算數成立時,應借記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在預算成立時,如何依預算用途記錄預算數。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以預算支應的土地購置款,屬於「預計撥入數」的借方記錄;一般歲出預算則借記「歲出預算數」。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指定的是哪一類預算:甲機關年初預算總額為 5,000 萬元,其中 1,000 萬元明確編列購置土地。土地購置預算成立時,應按土地預算的會計處理借記「預計撥入數」,故選項 B 正確。題目提供的 5,000 萬元總額不影響本題判斷,關鍵在於 1,000 萬元是購置土地的預算。
本題涉及會計制度規定,以上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甲機關於 年 12 月出售廢舊物品收入 5 萬元繳庫、收到存入保證金 10 萬元、收回以前年度支付之存出保證金 20 萬元及退還本年度規費收入 20 萬元,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於上述交易應借記繳付公庫數之總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繳付公庫數」的認列。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機關收到應繳庫款項時,須將款項繳入公庫,借記「繳付公庫數」;收到存入保證金,或收回以前年度支付的存出保證金,則屬負債或資產的收付,不是繳庫收入。
解題方法
逐筆判斷是否屬於應繳庫款項:
- 出售廢舊物品收入 萬元:屬收入並繳庫,借記「繳付公庫數」 萬元。
- 收到存入保證金 萬元:屬應退還的負債,不列為繳庫收入,不借記「繳付公庫數」。
- 收回以前年度支付的存出保證金 萬元:屬收回原有資產,不列為本年度繳庫收入,不借記「繳付公庫數」。
- 退還本年度規費收入 萬元:沖減本年度收入,應借記「繳付公庫數」 萬元。
因此,借記「繳付公庫數」的總額為:
第 20 題2 分
依國庫出納會計制度之規定,關於國庫代庫會計之會計報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庫出納會計制度》中,國庫代庫會計各類會計報告的編製基礎,重點在於分辨報表是依預算收入科目、經辦行別、經管機關別或日期等何種標準編製。
以下依民國 113 年命題當年法規判斷。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報表名稱與其編製分類。庫款收入月報表是彙列庫款收入,應按預算收入科目別編製;其他選項將報表所依分類或排序方式寫錯。
選項分析
- **(A) 錯誤。**兌付國庫支票明細表並非按支票到期日順序編製;題目所述排序方式不符制度規定。
第 21 題2 分
依國庫出納會計制度之規定,支付會計報告註銷國庫支票時,統制會計應借記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庫出納會計制度》所定的國庫支付會計與國庫統制會計分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國庫支票簽發後,支付會計以「簽發國庫支票」記錄已簽發但尚未完成支付的支票;支票註銷時,須借記該科目,以沖銷原先的簽發紀錄。制度的分錄釋例規定,支付會計於註銷國庫支票時,分錄為:
題目問的是統制會計,須按統制會計的分錄規定判斷。統制會計在收到支付會計報告所列的國庫支票註銷事項時,借記「簽發國庫支票」,貸記「支付庫款」。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兩個關鍵詞:「支付會計報告」與「統制會計應借記」。題目問的是統制會計根據支付報告處理註銷事項時的借方科目,而非詢問支付會計本身的分錄。
第 22 題2 分
依關稅徵課會計制度之規定,接獲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妥承受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通知時,可能借記之會計科目,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關稅徵課會計制度》中,接獲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通知已辦妥承受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的會計處理。解題關鍵是分辨「收到不動產」的資產認列分錄,以及「沖銷先前已認列的應收稅款」的調整分錄。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關稅徵課會計制度》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收到承受的不動產時,先借記資產科目「承受無法拍定不動產」,貸記相應的關稅徵課收入。若該稅款先前已認列為應收稅款,則還要沖銷該應收款及其備抵呆稅,並以「遞延收入」調整。
因此,可能出現的借方科目包括:
- 承受無法拍定不動產:記錄取得的不動產。
- 備抵呆稅-應收稅款:沖銷先前對應收稅款提列的備抵。
- 遞延收入:配合沖銷先前認列的應收稅款而借記。
「應收稅款」則是被沖銷的原資產,列在貸方,不是借方。
第 23 題2 分
依內地稅徵課會計制度規定,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當年度依遺產稅法規定徵起以未上市公司股票抵繳稅額之案件,並預計於以後年度加以變現。當年度收到抵繳實物時,應為之會計分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內地稅徵課會計制度對「以實物抵繳稅款」的處理。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適用的制度,稅捐機關收到抵繳稅款的實物時,應先依實物性質判斷是否即時認列收入:
- 抵繳收入實物:預計於當年度變現者。
- 抵繳稅款實物:預計於以後年度變現者。
題目明示未上市公司股票預計以後年度變現,因此當年度收受時列「抵繳稅款實物」,相對科目列「遞延收入」。
解題方法
抓住題目中的時間線索「預計於以後年度加以變現」。這表示收受股票當年度尚未變現,不能把它當作當年度已實現的公庫收入或稅課收入;應先記錄收到的實物及遞延收入:
借:抵繳稅款實物 貸:遞延收入
因此選項 (D) 正確。
選項分析
第 24 題2 分
依國有財產會計制度之規定,國有非公用財產之權利攤銷時,應借記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有財產會計制度》中,國有非公用財產提列折舊及攤銷的會計處理。權利屬無形資產;但非公用財產的折舊及攤銷,分錄不列費用,而是借記「國有財產總額」,貸記相關累計折舊或累計攤銷科目。
解題方法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國有財產會計制度》的「提列折舊及攤銷(國有非公用財產用)」處理:
題目問的是「應借記何者」,因此選借方科目「國有財產總額」。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依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之規定,基金存款戶收回屆滿兌付期限同意專案請求兌付數時,主管機關公債會計經付類應作之分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中,公債到期未兌付款項的處理。屆滿兌付期限後,尚未兌付的金額列為「兌付期滿止付數」;若之後經同意專案請求兌付,基金存款戶收回這筆款項時,主管機關公債會計經付類須將該筆收回數沖減,並沖銷原列的止付數。
本題依民國 113 年命題時適用的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作答。
解題方法
抓住交易的兩個關鍵:款項已收回,且收回的是原列「兌付期滿止付數」的專案兌付款。
- 「公債基金存款收回數」在此須借記,表示記錄基金存款戶收回的款項。
- 原列貸方的「兌付期滿止付數」須借記沖銷。
題目問主管機關公債會計經付類分錄,制度規定的對應分錄為:
借:公債基金存款收回數 貸:兌付期滿止付數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