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高普考高考三級 環境檢驗 水質檢驗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依環境部公告地表水水體中氫離子濃度指數(pH 值)測定法分析,有 NIEA W424.53A(電極法)與 NIEA W425.51C(自動監測法)。請說明:
(一) 電極法的適用範圍。
(二) 電極法的方法概要與步驟。
(三) 電極法的品質控制規範。
(四) 請列表說明電極法與自動監測法之差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種 pH 測定方法的用途與操作差異:NIEA W424.53A 是以電極量測水樣電位的檢驗方法;NIEA W425.51C 是以自動監測設施連續量測、記錄水中 pH 值的方法。
pH 值表示氫離子活性,定義為:
電極法以玻璃電極作為指示電極、參考電極提供固定電位,量測兩者間的電位差並換算為 pH。電極斜率會隨溫度改變,因此校正、測量時均須考量溫度並記錄水溫。
本題涉及方法公告及水污染防治相關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及公告方法為準。
(一) 電極法的適用範圍
依 NIEA W424.53A,適用於下列水樣及其他水性液體之 pH 測定:
- 飲用水
- 地面水體
- 地下水體
- 放流水
- 廢(污)水
- 其他水性液體
方法可在現場直接將電極浸入水體測定,也可採樣後儘速於實驗室分析。pH 易受溫度及水樣與空氣接觸影響,因此以現場立即測定最能反映採樣時的水體狀態。
(二) 方法概要與步驟
方法概要
將玻璃電極與參考電極浸入樣品,測量樣品電位;儀器依電極校正所得的零點與斜率,換算並顯示 pH 值。儀器須具自動或手動溫度補償功能,讀值解析度可至 0.01 pH 單位。
操作步驟
-
準備與檢查電極 依儀器操作手冊檢查電極狀況,確認鹽橋等部位適於測量;必要時打開鹽橋封口。確認電極保存與維護情況良好。
-
選擇緩衝液並校正 依儀器型式及校正模式選用標準緩衝液。至少進行二點校正:先以 pH 的中性緩衝液作零點校正,再以與第一點相差 2 至 4 個 pH 單位的酸性或鹼性緩衝液作斜率校正。校正點應涵蓋樣品 pH 範圍。
若樣品 pH 超出二點校正範圍,儀器可作三點校正且第三點能涵蓋樣品時,應進行三點校正;否則應以涵蓋樣品範圍的另一標準緩衝液查核,測定值與參考值之差須在 pH 單位內。
-
確認校正狀態 選用校正範圍內的緩衝液確認,測值與該緩衝液在測定溫度下的 pH 差值不得大於 。記錄零點電位或零電位 pH,以及斜率或百分靈敏度。
-
處理溫度補償 自動溫度補償儀器應依方法要求校正溫度探棒:每 3 個月校正一次,誤差不得大於 ,並留存紀錄。手動溫度補償則先以經校正的溫度計測定水樣溫度,再將儀器設定至該溫度。
-
測定樣品 每測一個樣品前,將電極完全沖洗乾淨。拭乾後放入樣品,均勻緩慢攪拌,避免產生氣泡;待讀值穩定後,記錄 pH 與水溫。現場直接測量時,電極不得碰觸容器壁。
-
報告結果 以測定溫度下的 pH 值表示結果,並依品質管制要求完成重複分析及紀錄。
斜率表示 pH 改變 1 單位時的電位變化量:
25℃ 時理論斜率約為 ;實際斜率受電極狀況及溫度影響,故須用第二種緩衝液校正。
(三) 電極法的品質控制規範
校正與查核
- 儀器至少進行二點校正;中性校正液為 pH ,第二點與第一點相差 2 至 4 個 pH 單位。
- 校正點宜涵蓋樣品 pH 範圍;校正範圍未涵蓋樣品時,須以適當緩衝液查核,測定值與參考值之差不得超過 pH 單位。
- 校正後以校正範圍內的緩衝液確認,差值不得超過 pH 單位。
- 標準緩衝液須可追溯至國家標準或同等級標準;自配溶液須與可追溯標準液比較確認。
第 二 題45 分
地下水水質採樣,需先對標準監測井做採樣前洗井工作。今有一口標準環保監測井,設置於厚度為 12 公尺的未受壓含水層,井的尺寸如下:
- 井徑為 5 公分。
- 井深自井口到井底為 10 公尺。
- 井篩開篩自井口下 5 公尺到井底,全開篩。
(一) 若決定採用井柱水體積置換法進行洗井,將置入抽水泵與自記式水位計置於井體何適當位置?針對相關重要尺寸數字的計算,請列出詳細計算式。(10 分)
(二) 若抽水速率為 2.5 L/min,請問第一次量測水質參數為從開始抽出地下水後幾分鐘?之後每隔多久可以再量測水質參數?(10 分)
又於洗井過程中總共量測六次水質參數,紀錄如下表所示,且已知本井場的地下水被質疑為重金屬污染,此時決定開始採樣。
| 水質參數 | 1 | 2 | 3 | 4 | 5 | 6 |
|---|---|---|---|---|---|---|
| 時間 | 8:00 AM | 8:12 AM | 8:16 AM | 8:20 AM | 8:24 AM | 8:28 AM |
| pH | 7.5 | 6.6 | 7.7 | 7.0 | 7.1 | 7.2 |
| EC | 3600 | 2600 | 3750 | 2820 | 2830 | 2825 |
(三) 為求慎重起見,請問「決定開始採樣」的決定是否正確?(10 分)
(四) 若正確,請證明如何確認;若不正確,請指出錯誤在那裡?(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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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地下水標準監測井之採樣前洗井,包括:
- 井柱水體積計算。
- 抽水泵與自記式水位計之安置。
- 依抽水速率計算水質參數量測時間。
- 以 pH、導電度等現場參數判定水質是否達穩定狀態。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地下水採樣相關規範及 NIEA 地下水採樣方法為準。
(一)抽水泵與水位計位置及井柱水體積計算
1. 抽水泵位置
井篩自井口下 5 m 至井底 10 m,全長為:
抽水泵進水口宜置於井篩中段,以抽取具代表性的含水層水樣:
因此,抽水泵進水口宜置於井口下約 7.5 m 處。
2. 自記式水位計位置
自記式水位計應置於抽水泵上方約 0.5 m,且須確實浸沒於地下水中,以監測抽水過程中的水位變化:
因此,水位計可置於井口下約 7.0 m 處。
實際安裝時,仍須依現場靜水位調整,使水位計在抽水期間保持浸水,且不妨礙抽水泵及採樣作業。
3. 井柱水體積
井徑為 5 cm:
井半徑為:
在井內水柱自井口至井底均為飽和水柱的合理假設下,水柱長度為 10 m,井柱水體積為:
因為:
所以:
即一個井柱水體積約為 19.6 L。
(二)水質參數量測時間
1. 第一次量測時間
井柱水體積置換法通常先抽出約 1.5 倍井柱水體積後,進行第一次水質參數量測。
所需抽水量:
抽水速率為:
因此第一次量測時間為:
約為開始抽水後 12 分鐘。
若 8:00 開始抽水,第一次量測時間約為 8:12 AM。
2. 後續量測間隔
之後每抽出 0.5 倍井柱水體積量測一次:
所需時間:
約為 每隔 4 分鐘量測一次。
因此表中 8:12、8:16、8:20、8:24、8:28 的量測時間安排正確。
(三)決定開始採樣是否正確
判定原則
洗井後是否可以開始採樣,須確認現場水質參數達到穩定狀態。常用判定項目包括:
- pH:連續量測值通常須在約 pH 單位內。
- 導電度(EC):連續量測值通常須在約 內。
本題最後三次量測如下:
第 三 題30 分
水中色度測定中的方法有哪兩種?
(一) 請說明鉑-鈷比色法的發展背景、適用範圍、測定步驟及品質管控。(10 分)
(二) 今取一水樣 50 mL,與標準溶液比色後,測得該水樣外觀色度單位為 23,試問此時之水樣色度為何?(10 分)
(三) 請列表說明此兩種方法之差異。(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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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水中色度檢測主要有兩種方法:
- 鉑-鈷視覺比色法(NIEA W201.52B):以鉑-鈷標準色度溶液或經校正的玻璃標準色盤與水樣比色,測得外觀色度。
- 分光光度計法(NIEA W223.52B):先去除水樣濁度,再以三個波長測定透光率,計算真色色度,結果以 ADMI 值表示。
鉑-鈷色度尺度源自 Allen Hazen 為評估天然水色澤所建立的標準化比色方法。一個色度單位,定義為每公升水中含 鉑,且以氯鉑酸根離子形式存在時所呈現的色度。鉑-鈷標準液呈現的色調適合多數天然水,但不適合所有顏色的水樣。
(一)鉑-鈷比色法
發展背景與適用範圍
早期以目視比較水的顏色,判讀容易受觀察者與光線影響,因此以鉑-鈷標準溶液建立固定的色度尺度,使天然水的黃色系色度能以統一單位比較。方法也可使用附有校正證明的玻璃製標準色盤進行比對。
本法適用於飲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不適用於高色度工業廢水。測得的是外觀色度,因此樣品不必先除去濁度。水樣色度會隨 pH 改變,須同時測量 pH,並在報告中註明。
測定步驟
- **採樣與保存:**採集具代表性的水樣,置於清潔的玻璃瓶或塑膠瓶。應盡快檢驗;若不能立即檢驗,置於暗處、 冷藏,並於 48 小時內完成。
- **測定 pH:**採樣時測定水樣 pH,並記錄於檢驗報告。
- **製備比色樣品:**取 水樣置於納氏管;若色度太高,可取適量水樣後以試劑水稀釋至 。
- **與標準比色:**將水樣與一系列不同色度的鉑-鈷標準液比色,也可使用經校正的玻璃標準色盤。使用納氏管時,管底放置反射面,使光線向上通過液柱,觀察者由管口上方向下直視。
- **計算與報告:**以標準液比色讀值及取用水樣體積換算水樣色度,依規定以整數表示,並一併報告 pH。
標準儲備液為 500 色度單位;例如取一定體積儲備液,稀釋至 ,即可配成不同色度的標準液。試劑水須無色,標準液應密封保存,避免蒸發或污染。
品質管制
- 每個樣品至少做二次重複分析,重複分析的相對差異百分比須在 20% 以內。
- 使用無色試劑水;必要時以空白分析確認試劑水沒有色度。
- 儘速分析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