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高普考高考三級 航海技術 船藝學 考古題詳解

110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航海技術
試題代碼 船藝學

第 一 題20 分

請繪圖說明下列船舶符號的位置及意義:

(一) 球型艏標誌
(二) 艏橫向推進器
(三) 暗車標誌
(四) 分艙標誌
(五) 推頂位置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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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船殼外板上的船舶構造與操作標誌。作答時要把每個標誌連結到船上的實際位置,再說明它提醒其他船舶、拖船或港勤人員注意什麼。圖形是示意畫法,考卷上應畫在船舶側視圖的相對位置,並加上文字標註。

解題方法與各標誌

先畫船舶側視簡圖,標出船艏、船艉和水線,再依各標誌所對應的水下構造、船體艙壁或拖船作業位置,逐一標示。

(一)球型艏標誌(Bulbous Bow Mark)

球型艏在船艏水線以下向前突出,因此標誌畫在船艏兩舷外板、水線以上且靠近艏柱處,符號尖端朝船艏方向。常見圖形像水滴或鞋底狀的艏部輪廓。

船艏 ← 船艉
 ◁ 船側
~~~~~~~~~~~~~~~ 水線 ~~~~~~~~~~~~~~~~~
 (球型艏在水線下向前突出)

標誌用來提醒拖船、引水船及靠近船艏作業的船艇:水線下有向前突出的球型艏,應避免碰撞。

(二)艏橫向推進器(Bow Thruster)

標誌畫在艏部橫向推進器所在位置的兩舷外板,通常在水線以上,並盡量與水下推進器的垂直位置相對應。常見符號為圓圈內的叉形或螺旋槳形。

船艏 ← 船艉
 ◎ 艏橫向推進器標誌
~~~~~~~~~~~~~~~ 水線 ~~~~~~~~~~~~~~~~~
 ↔ 水下側推器橫向推水

它表示船艏設有橫向推進器,可在低速操船時使船艏向左或向右側移;拖船及港勤船應注意推進器噴流與船體附近的水流。

(三)暗車標誌

「暗車」指水線以下的螺旋槳。標誌畫在船艉兩舷外板、螺旋槳上方且水線以上的明顯處,常以螺旋槳葉片形圖案,配合「注意暗車」或英文警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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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0 分

請依完整穩度章程(IS Code, 2008),說明船上人員可採取哪些措施,使船舶具備適當的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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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2008 年完整穩度章程》(2008 IS Code)Part B 第 5 章「防止傾覆之操作規定」。船舶符合穩度基準,只代表達到規定的最低標準,並不表示在任何天候、裝載或操船情況下都不會傾覆;船長仍須依季節、氣象預報、航區及船舶狀況,採取適當的裝載、封閉、配載與操船措施。

穩度操作的重點,是維持足夠的復原能力,並避免貨物移動、液艙自由液面、海水進入船內或惡劣海況造成穩度惡化。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的 2008 IS Code 作答。

解題方法

題目問「船上人員可採取哪些措施」,切入點是依章程 Part B 第 5 章分類整理:

  1. 一般防傾覆措施;
  2. 惡劣天候下的操作措施;
  3. 惡劣天候下的操船措施。

這是操作性問答題,作答宜交代「做什麼」及「為何能維持穩度」,不需進行數值計算。

詳解

一、一般防傾覆措施(Part B 第 5.1 節)

  1. 審慎操船,依天候調整航速與航向 船長應考量季節、氣象預報及航區,依當時海況採取適當的航速與航向;不能因船舶已符合穩度基準,就忽略實際海況與操船責任。

  2. 確認貨物裝載量與穩度相容 裝載前應確認預定貨物能妥善裝載,且裝載後船舶仍符合穩度基準;必要時限制貨量,並依需要配置壓載水。

  3. 防止貨物及大型設備移位 航行前應妥善積載、繫固貨物、貨物起重機及大型設備,避免船舶縱搖、橫搖所產生的加速度造成縱向或橫向移動。貨物移位會改變重心位置,可能造成橫傾並削弱復原能力。

  4. 拖帶作業須保留足夠穩度 拖帶船應有足夠的穩度儲備,以承受拖纜造成的預期傾斜力矩。甲板貨物不得妨礙甲板人員安全或拖帶設備操作,且須妥善繫固;拖纜配置應設有拖纜彈簧及快速脫開拖纜的方法。

  5. 減少部分裝載液艙 應將部分裝載或未滿液艙的數量減至最低,因液體自由液面會產生不利的自由液面效應,降低有效初穩度。若有滿載泳池等液艙,也須考量其對穩度的不利影響。

  6. 避免過大的初穩度及不利散裝貨物效應 章程所列穩度基準是最低值,並未規定最高值。過大的初穩度可能造成猛烈搖擺與較大的加速度,危及船員、設備及貨物;特殊情況下可考慮以部分裝載液艙降低過大的初穩度,但須審慎評估液體晃動效應。裝載特定散裝貨物時,也應留意其對穩度的可能不利影響,並遵守《固體散裝貨物安全操作章程》的相關注意事項。

二、惡劣天候下的操作措施(Part B 第 5.2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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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0 分

當值航行員在錨泊情況下所應注意事項為何?(10 分)

以及為避免他船因走錨(Anchor Dragging)而移向本船時,所應採取之措施為何?請分別說明之。(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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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分成兩部分:一是錨泊船的航行值班,重點在持續守聽、定位與觀察船舶及環境變化;二是發現他船走錨並可能撞向本船時,及早示警並採取避碰措施。

錨泊不代表船舶沒有航行風險。錨泊船仍須依《1972 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維持適當瞭望(第 5 條),並依第 30 條顯示錨泊號燈、號型。以下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航行值班原則作答。

解題方法

作答時先列出錨泊值班的例行監控項目,再按「確認走錨徵兆—通知與警告—備便操船—必要時脫離危險」說明遭遇他船走錨的處置。答案須同時涵蓋本船監控、對外通訊及操船準備。

一、當值航行員在錨泊時應注意事項

  1. 保持適當瞭望與守聽 以視覺、聽覺及適當的儀器持續瞭望,注意附近船舶、航道交通、助航標誌與岸上目標;依港區或錨地規定守聽指定甚高頻無線電話(VHF)頻道。

  2. 監測船位,確認本船未走錨 定時以雷達、衛星定位系統(GPS)、電子海圖及岸上固定物方位等核對船位,確認船舶在預定錨泊範圍內。注意船位是否持續偏移、錨鏈方向與受力是否異常,並留意船首偏蕩及潮流轉向後的迴轉情形。

  3. 觀察氣象、潮汐及海況 注意風向、風力、流向、潮汐、水深、能見度及海況變化。遇強風、急流、風浪增大或能見度不良時,應提高監視頻率,依船長指示採取相應措施。

  4. 檢查錨泊設備及船舶狀況 注意錨鏈、錨機、制鏈器及甲板設備是否正常,並留意船舶吃水、船底餘裕水深及周遭水域是否有擱淺或碰撞危險。需要時巡視甲板及錨鏈狀況。

  5. 遵守錨泊號燈、號型及聲號規定 依避碰規則顯示錨泊號燈及號型;能見度不良時,依規定鳴放錨泊船聲號,並加強瞭望。夜間及能見度不良時,亦應確認號燈、甲板照明等狀況符合規定。

  6. 及時報告並保持應變能力 發現船位異常、錨鏈受力劇增、氣象惡化、他船接近或其他危險時,立即通知船長;必要時使主機、舵機及錨泊設備備便,並依船長指示採取行動。

二、他船走錨並移向本船時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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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0 分

進港船舶的乾舷大於 99 公尺時,請說明引水人用梯的裝置要求及所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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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船舶乾舷較大時,引水人如何安全登離船。乾舷超過 9 公尺,應使用舷梯與引水人梯組合裝置,使引水人由引水梯登至舷梯下平台,再安全進入甲板。

法規依據為《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第五章第 23 條,以及 IMO A.1045(27) 決議所列引水人轉送裝置建議。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依「乾舷超過 9 公尺」判定須採組合裝置,再分別說明舷梯、引水梯、登船通道與安全作業注意事項。作答時可掌握三個重點:梯具相接、固定穩妥、全程防護。

裝置要求

  1. 採用組合裝置 舷梯與引水人梯應併用。組合裝置原則上船舶兩舷均須備有,若設備可移至任一舷使用,則不在此限。

  2. 舷梯要求

  • 舷梯長度須足以使梯身坡度不超過 45∘45^\circ,梯寬至少 600600 毫米。
  • 下平台須保持水平,使用時固定於船舷,且距海面至少 55 公尺。
  • 舷梯及平台兩側須設立柱與堅固扶手;若使用扶繩,須拉緊並確實固定。
  • 舷梯踏階須能在實際使用角度下提供穩固踏足;如設中間平台,應能自動保持水平。
  1. 引水人梯與下平台的銜接
  • 引水梯應緊靠舷梯下平台裝設,梯頂至少高出下平台 22 公尺。
  • 引水梯與下平台的水平間距應為 0.10.1 至 0.20.2 公尺。
  • 若下平台設有供引水梯通行的活動艙口,開口不得小於 750 mm×750 mm750 \text{ mm} \times 750 \text{ mm};艙口須向上開啟,並固定於不妨礙通行的位置,不得作為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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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題20 分

航行船舶發現海上漂浮貨櫃,應如何發送安全信號和信文,以警告附近航行船舶?請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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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船舶發現海上漂浮貨櫃時,如何以安全通信發布航行警告。漂浮貨櫃可能低矮、難以目視,且會隨風浪漂移,對附近船舶構成碰撞危險,因此應儘速警告周遭船舶,並通報岸上主管機關或海岸電臺,以便擴大發布航行警告。

無線電話的安全信號為 SECURITE,須連續呼叫三次,表示後續是重要的航行安全或氣象警告,但不是遇險求救信號。遇險信號 MAYDAY 用於船舶或人命遭遇嚴重且迫切危險的情況,本題通常不適用。

**法規時間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當時《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第五章第 31 條規定船長遇到可能危及航行的危險時,應以可行方式通知附近船舶及最近岸上主管機關;第 32 條規範危險信息應包含的資料。貨櫃漂浮在海上屬於應警告的航行危險。貨櫃相關通報規定後續已修正,現行法已修正;本題仍按命題當年規定作答。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序交代呼叫對象、信號、通報內容及後續通報:

  1. **呼叫附近船舶:**使用 VHF 無線電話,通常先在第 16 頻道呼叫;取得回覆後,可改至指定工作頻道通話。
  2. **發出安全信號:**連續三次呼叫「SECURITE」,再說明發話船名及識別資料。
  3. **傳送警告信文:**說明貨櫃發現的時間、位置、數量及外觀;若已知其漂移方向或速度,也一併報告。內容應足以讓附近船舶辨認危險區域並採取避讓措施。
  4. **通知岸上單位:**向最近岸上主管機關或海岸電臺通報,供其轉發航行警告,讓警告傳達至更廣範圍的船舶。

位置應使用明確的緯度、經度,時間宜註明為 UTC,避免不同船舶因時區或描述方式不同而誤判。

信文範例

以下以英文示範國際海上無線電話的常用格式:

SECURITE, SECURITE, SECURITE ALL STATIONS, ALL STATIONS, ALL S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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