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高普考高考三級 公職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實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數位科技發展快速,近期數位性別暴力議題叢生,已經對於個人隱私權及人身安全造成傷害。社會工作者如何以社區為基礎的理念下,規劃並執行數位性別暴力的預防工作?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者如何運用社區為本的初級預防,在數位性別暴力發生前,透過社區參與、教育宣導、居民培力與跨網絡合作,降低暴力風險,建立支持被害人的環境。作答不能只寫「宣導網路安全」,還要呈現社區如何辨識在地需求、共同規劃、採取行動並檢視成效。
數位性別暴力是利用網路、數位科技或相關工具,基於性別而實施的暴力或控制行為,常見態樣包括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性影像性勒索、網路跟蹤騷擾、人肉搜索、冒名或持續騷擾等。其傷害可能涉及隱私、名譽、身心健康及人身安全;影像一旦散布,也可能因複製、轉傳而持續造成傷害。預防工作須避免將責任歸咎被害人,並正視性別權力不平等、性別刻板印象及社會對暴力的容忍。
社區為本的工作強調社區不只是宣導對象,也是問題分析、資源整合與行動決策的參與者。社工應以充權、參與、在地化及跨網絡合作為原則,結合居民、社區組織與專業服務,使防治工作融入日常生活。
涉及法規者,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可依個案情形連結《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等相關規範,並向民眾說明求助與通報管道。數位性別暴力相關法制曾有修正,實際處理個案時應查核適用時點及現行規定;本題重點仍在社區初級預防的規劃與執行。
解題方法
可用「需求評估—共同規劃—社區行動—資源連結—成效評估」作答,並把每一階段都扣回數位性別暴力。這樣能呈現社工不只辦活動,也負責動員社區、培力居民、建立合作機制及檢視改善情形。
一、需求評估:掌握在地問題與資源
社工先盤點社區人口特性、數位使用情形、常見風險及既有服務資源。可透過居民訪談、焦點座談、問卷、社區走訪及服務資料整理,了解不同年齡層、性別與族群對數位暴力的認識、求助障礙及資訊落差。
評估時須重視青少年、婦女、身心障礙者、新住民及其他較難取得服務者的處境,也要辨識社區中容易助長傷害的迷思,例如「被害人自己不小心」、「交往就代表同意拍攝或轉傳」等。同步盤點社政、警政、教育、衛政、民政、司法、民間團體及數位平台等資源,找出社區缺少的知能、服務或轉介管道。
二、共同規劃:讓居民參與並設定目標
社工邀請居民、里鄰組織、學校、社區發展協會、青年團體、婦女團體及相關專業人員共同討論,依在地需求訂定目標與行動內容。目標可包括提升民眾辨識數位性別暴力的能力、減少責怪被害人的態度、提高求助意願,以及建立清楚可用的轉介流程。
社區參與不是只請居民出席活動,而是讓居民能表達需求、共同決定宣導方式,也能成為防治工作的倡議者或種子人員。活動設計應考量語言、年齡、身心狀況及數位近用差異,讓資訊能被不同居民理解與使用。
三、社區行動:教育宣導、培力與環境營造
- 融入日常的多元宣導 透過社區講座、工作坊、校園與親職活動、短影音、圖卡、戲劇或社區節慶等方式,說明數位性別暴力的樣態、影響及求助管道。
第 二 題25 分
隨著高齡人口的比例增加,近年來社會孤立與孤獨議題逐漸受到重視,研究指出,孤獨將對人類的生理與心理健康產生多種負面影響,並進一步加重社會健康與照護的成本。請以綜融性社會工作方法,針對孤獨高齡者發展個別化的服務。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以綜融性社會工作方法回應高齡者孤獨問題,並依每位長者的處境、需求、優勢與意願,發展個別化服務。孤獨是個人感受到人際關係不足或不符合期待的主觀經驗;社會孤立則偏向客觀上社會接觸或支持網絡不足。兩者可能相關,但不能只用同一種介入方式處理。
綜融性服務須同時考量個人、家庭、人際網絡、社區與制度環境,並結合直接服務與資源倡議。介入目標不只是增加接觸次數,也要提升長者的歸屬感、生活掌控感與有意義的連結。
解題方法
可依「評估—共同訂定目標—分層介入—追蹤評估」作答,並將服務內容連結到長者的實際需求與選擇。
一、評估孤獨成因與生活脈絡
由社工與長者建立關係,了解其主觀感受及生活經驗,避免直接將獨居等同孤獨,或將長者不參與活動視為不合作。評估重點包括:
- **個人狀況:**身心健康、失落與哀傷、憂鬱或焦慮、認知功能、行動與感官限制、興趣、能力及因應方式。
- **關係與支持網絡:**家庭互動、親友聯繫、鄰里關係、可求助對象、關係衝突或疏離。
- **生活與環境:**居住安全、交通可近性、經濟狀況、數位設備與使用能力、社區資源及參與障礙。
- **風險與保護因素:**自傷或自殺風險、受虐或疏忽、急性健康需求,以及穩定的人際關係、個人專長、宗教信仰或社區連結等保護因素。
可透過會談、家訪、網絡圖或生態圖整理需求與資源;量表可作為輔助,不能取代長者對自身孤獨經驗的陳述。
二、共同訂定個別化目標
以長者的期待為起點,將「改善孤獨」轉化為具體、可追蹤的目標。例如:恢復與特定親友的定期聯繫、每週參與一次符合興趣的活動、建立可在需要時求助的對象,或提升外出與使用通訊工具的能力。目標應由社工與長者共同訂定,尊重其生活方式與自主選擇。
三、依需求整合多層次介入
第 三 題25 分
社會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常遇到非自願的服務對象,也造成社會工作者的壓力及挑戰,請說明非自願服務對象有哪些行為特徵?社會工作者可以如何協助他們?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者如何理解及協助非自願服務對象。非自願性是指服務對象並非出於完全自主的意願而接受服務,可能是經由法院、主管機關、雇主、家屬或其他重要他人要求、轉介,或受到法律、制度及現實處境限制。此類服務對象不一定沒有需求,而是常覺得「不是自己選擇來的」,因而對服務、社工或改變要求抱持抗拒。
非自願性是一種服務關係與處境,不應被簡化成個人的人格缺陷。社工須同時理解其抗拒背後的感受、需求與處境,並清楚區分:哪些是制度或法律規定的要求,哪些是服務對象可以自行選擇的部分。
非自願服務對象的行為特徵
- 否認或淡化問題:認為自己沒有問題、問題不嚴重,或主張是他人誤會、誇大。
- 將責任歸於他人或環境:認為是家人、伴侶、機構或制度造成困境,不認為自己需要改變。
- 抗拒或拒絕服務:不願接觸社工、拒絕會談或服務安排,對轉介及介入表示不滿。
- 表面配合、實際缺乏投入:按時出席或口頭答應,但少談真實想法,未落實約定行動。
- 沉默、冷淡或低度參與:回答簡短、態度疏離,不主動提出需求,也不願談個人處境。
- 敵意、挑戰或試探界線:質疑社工權限、規則及保密性,表現出憤怒、嘲諷或不信任。
- 對強制權力感到焦慮或羞辱:擔心不配合會受處罰、失去權益或遭不利評價,因而防衛、隱瞞或迎合。
- 缺乏改變動機或感到無力:尚未認同問題,也看不到改變的好處;有時並非不想改變,而是不相信自己做得到。
這些行為可能同時出現,也可能是服務對象對權力不對等、被污名化、過往負面經驗或不確定感的回應,不能單憑表面抗拒就判定其「不合作」。
解題方法與社工協助方式
作答可依「理解抗拒來源—建立工作關係—說明權利與界線—增加自主參與—合作訂定目標—持續評估」的順序,將行為特徵與介入策略一一對應。
第 四 題25 分
何謂自我決定權(self-determination)?若某位獨居失能長者無法自我照顧,確實有機構安置的需求,惟其拒絕接受。如果你是主責的社工,請以自我決定權的運用,提出社工專業倫理的判斷。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自我決定權(self-determination)是指服務對象在獲得充分、易懂的資訊後,得依自己的價值、偏好與生活目標,自主選擇是否接受服務及如何安排生活。社工的角色是提供資訊、協助分析與支持選擇,不是以專業身分取代當事人作決定。
本題的倫理衝突在於:一方面要尊重長者拒絕安置的自主權與生活選擇;另一方面,社工也有促進其福祉、保障基本安全的責任。自我決定不是絕對權利,但限制必須有充分理由,並採取必要且損害最小的方式。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與倫理規範為準,《社會工作師倫理守則》要求社工尊重並促進服務對象的自我決定權,並在倫理衝突時以保護生命為優先;若有多種方法,應選擇符合服務對象最佳權益、損害最少的方法。倫理守則亦要求社工說明服務目標、限制、風險及相關權益,協助服務對象理性分析後作選擇。
解題方法
採「尊重自主、評估決策能力、支持替代方案、依風險決定介入程度」的順序作答。題目已說明長者有機構安置需求,但拒絕安置;這不等於長者沒有決策能力,也不代表社工可以直接替他決定。應先釐清長者是否理解自身處境與選項,再衡量拒絕安置所帶來的風險,最後依風險程度選擇最少限制的介入方式。
專業倫理判斷與處遇
-
尊重拒絕,先了解其理由 社工應以不施壓的方式詢問長者拒絕安置的原因,例如擔心失去自由、害怕陌生環境、費用負擔、與家人或寵物分離、過往負面經驗,或不清楚機構生活情形。拒絕可能反映其重要價值與生活偏好,不應直接視為不理性或不合作。
-
評估理解與決策能力,不以失能直接推定無能力 「無法自我照顧」是生活功能狀況,不當然代表長者無法理解、衡量或表達安置決定。社工應評估長者能否理解目前的照顧需求、安置與其他選項、拒絕後的可能後果,並能表達相對穩定的選擇。必要時可連結醫療專業評估認知或身心狀況,同時排除溝通障礙、藥物影響、憂鬱或資訊不足等因素。
-
提供充分資訊與支持性決策 以長者能理解的方式,說明居家照顧、居家服務、送餐、喘息服務、日間照顧、輔具或環境改善、家屬及社區支持,以及機構安置的內容、費用、權益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