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高普考高考三級 輻射安全 輻射防護法規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請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及《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說明下列用詞之定義。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一) 劑量限度
(二) 約定有效劑量
(三) 年攝入限度
(四) 確定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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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的劑量管制概念與健康效應定義。作答時要分清楚:劑量限度是輻射防護管制的上限;約定有效劑量是攝入放射性核種後,將未來一段期間的體內劑量加以評估的量;年攝入限度則以特定劑量值反推一年可攝入的核種量;確定效應則是有組織或器官功能損傷、且嚴重程度隨劑量增加的健康效應。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列有年攝入限度及確定效應等用詞定義;約定有效劑量的定義見同條第五款第八目。該標準於民國 94 年修正,以下依民國 114 年適用規定作答。
解題方法
依序把四個名詞對應到法規文字,再補充它們在輻射防護中的功能。第一小題「劑量限度」不是《標準》第二條所列的獨立用詞定義,宜依《標準》的管制架構說明其意義,並以職業曝露與一般人曝露的限值作例示。其餘三題則抓住法規定義中的關鍵條件與數值。
各小題說明
(一)劑量限度
劑量限度是為管制輻射曝露所訂定的個人劑量上限;輻射作業不得使個人所受劑量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規定值。依該標準第六條,輻射作業除了須符合正當化及合理抑低原則,也須符合個人劑量不得超過標準限值的要求。
例如,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的有效劑量,每連續五年週期不得超過 ,且任何單一年內不得超過 ;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的有效劑量,年限度不得超過 。這些數值是不同曝露對象各自適用的限值,作答時不可混為一談。
(二)約定有效劑量
約定有效劑量是各組織或器官的約定等價劑量乘上各該組織或器官的組織加權因數後,再加總所得的量,單位為西弗(Sv):
其中, 為組織或器官 的約定等價劑量, 為該組織或器官的組織加權因數; 表示攝入後用以評估體內劑量的期間。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十七歲以上者以攝入日起算五十年;未滿十七歲者計算至七十歲。
第 二 題20 分
請針對下列人員法規要求之劑量限度,逐一說明。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一)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年劑量限度。
(二) 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年劑量限度。
(三) 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告知懷孕後,賸餘妊娠期間之劑量限度。
(四) 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之年劑量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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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7 條、第 10 條、第 11 條及第 12 條的人員劑量限度。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劑量限度依人員身分及曝露情境區分;題目各小題詢問「年劑量限度」,作答時須寫明所限的是有效劑量或等價劑量,以及適用期間。
另須區分法定限度與輻射防護原則:符合劑量限度仍須遵守合理抑低原則;劑量限度不是作業目標。
解題方法與逐題說明
(一)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
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7 條:
- 有效劑量:每連續五年週期不得超過 。
- 任一單一年內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
- 眼球水晶體等價劑量:一年內不得超過 。
- 皮膚或四肢等價劑量:一年內不得超過 。
因此,本小題若只問職業曝露的年劑量限度,應答有效劑量一年不得超過 ;並補充五年週期累積上限為 。其他器官限度可一併列出以完整作答。
(二)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
依同標準第 10 條,其個人年劑量限度為:
- 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
- 眼球水晶體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
- 皮膚或四肢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
本條適用對象是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且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者,不能直接套用成年輻射工作人員的職業曝露限度。
(三)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告知懷孕後
依同標準第 11 條,自雇主接獲懷孕告知後,應檢討工作條件,使胚胎或胎兒接受與一般人相同的輻射防護。賸餘妊娠期間的限度為:
- 下腹部表面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
- 攝入體內放射性核種造成的約定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
第 三 題20 分
申請要設立許可類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之單位,該設施可能會排放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申請人要檢附的文件中之輻射安全評估報告內容,除了「場所平面圖及屏蔽規劃」、「放射性污染物之處理措施」、「人員劑量之評估」等事項外,依規定要進行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排放評估。
請問排放評估最少應包含哪些事項?請參考《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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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1 項,重點是辨別「排放評估」依法應書面載明的最低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該條於民國 97 年修正後,至命題年度仍適用。
題目所列的場所平面圖、屏蔽規劃、放射性污染物處理措施及人員劑量評估,是輻射安全評估報告的其他內容;題目所問的廢氣或廢水排放評估,應依施行細則第 3 條列舉回答。
解題方法
先確認題目問的是「計畫排放時的輻射安全評估」,再直接套用施行細則第 3 條第 1 項。排放評估至少應包括:
- 輻射作業說明:說明相關輻射作業內容。
- 計畫排放廢氣或廢水所含放射性物質之性質、種類、數量、核種及活度:交代排放物及其放射性特性。
- 場所外圍情況描述:說明設施周邊環境情形。
- 防止環境污染之監測設備與處理程序及設計:說明用何種設備監測,以及污染防制的處理程序與設計。
第 四 題20 分
《游離輻射防護法》核發各類許可、許可證、證書或認可證書,皆訂有有效期限,請就下列事項說明其有效期限(最長)。
許可、許可證、證書或認可證書:
(一) 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
(二) 放射性物質使用許可證
(三) 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證書
(四) 輻射安全證書
(五) 人員體外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證書
(六) 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認可證書
(七) 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
(八) 高強度輻射設施許可證
(九) 放射性物質輸入許可
(十) 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運轉人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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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游離輻射防護法》及其授權訂定的管理辦法中,各類許可、許可證與證書的最長有效期限。法規依管制對象分別規定期限:設施或作業許可通常為五年至十年;人員證書多為六年;機構認可證書則依業務類別區分。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與期限整理
| 項次 | 許可、許可證、證書或認可證書 | 有效期限(最長) |
|---|---|---|
| (一) | 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 | 十年 |
| (二) | 放射性物質使用許可證 | 五年 |
| (三) | 高強度輻射設施運轉人員證書 | 六年 |
| (四) | 輻射安全證書 | 六年 |
| (五) | 人員體外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證書 | 三年 |
| (六) | 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認可證書 | 五年 |
| (七) | 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 | 六年 |
| (八) | 高強度輻射設施許可證 | 五年 |
| (九) | 放射性物質輸入許可 | 六個月 |
| (十) | 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運轉人員證書 | 六年 |
第 五 題20 分
在 ICRP 60 報告的建議中,針對輻射作業的防護三原則做為防護體系的基本,ICRP 103 報告仍採用這三個原則,請說明這三個原則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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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ICRP 輻射防護體系的三項基本原則。ICRP Publication 60 與 Publication 103 均採用下列三原則:正當化、最適化、劑量限度。三者分別回答「該不該做」、「如何把防護做到合理可行的最佳程度」及「個人所受劑量是否超過上限」。
解題方法
依序說明每項原則的判斷目的與實施內容,並區分適用範圍:正當化與最適化適用於輻射防護情境;劑量限度主要限制計畫曝露中個人的總劑量。醫療曝露中的病人不適用劑量限度,而以正當化與最適化為主要防護原則。
三項防護原則
一、正當化原則(Justification)
任何涉及輻射曝露的行為,只有在其帶來的利益足以抵銷可能造成的輻射危害時,才應採行。評估時應考量個人及社會整體的利益與危害;不能只因技術上可行,就認定該行為值得進行。
二、最適化原則(Optimization)
在考量經濟與社會因素後,應使個人劑量、受曝人數及發生曝露的可能性維持在合理可達的最低程度,即 ALARA(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