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高普考高考三級 都市計畫技術 土地使用計劃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於近年因都市更新等大量建物重建時機,請申述如何透過都市計畫以規劃更完整、連續的人行空間,並同時達成更多樣化的功能(如因應氣候變遷、老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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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探討如何藉由大量建築物都市更新重建之契機,跳脫傳統「單一基地的點狀改建」思維,運用都市計畫規劃與管制工具,整合既有公私有土地,重塑「系統性、連續性之地面/立體人行空間網絡」,並將「氣候變遷調適(韌性/海綿城市)」與「超高齡社會需求(通用設計/高齡友善)」融入街道與開放空間設計中。
相關理論、定義與法令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法規依據:
- 《都市計畫法》第 22 條(細部計畫應表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公共設施用地、交通運輸系統等)、第 32 條(劃定各特定專用區及配合都市設計限制管制)。
- 《都市更新條例》第 65 條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透過更新容積獎勵誘因,引導基地退縮留設人行步道、開放空間與無障礙設施)。
-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 7 條至第 9 條(人行道寬度、無障礙設施及公共設施帶配置)。
- 註:現行中央主管機關已由「營建署」改制為「國土管理署」,並推動「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惟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法令與體制架構為準。
- 規劃理論:
- 人本交通與完整街道(Complete Streets):以行人步行優先,重分配路權,縫合交通動線。
- 低衝擊開發(LID)與海綿城市:人行空間結合雨水花園、透水鋪面與植栽滯洪,達成氣候韌性與減緩熱島效應。
- 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與高齡友善城市(Age-Friendly Cities):連續無障礙平整鋪面、街道家具停歇點,建構高齡者步行生活圈。
解題方法
本題為「政策與規劃工具整合型申論題」,破題與論述切入點應採**「制度工具層次 實質系統整合 跨域機能落實」**三階段推進:
- 問題意識定位:都市更新常受限於「基地個別申報、進度不一」,導致退縮人行道斷續破碎(產生高低差或路障)。必須透過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層次進行「上位統整」。
- 空間連續性之解法:
- 法制管制:於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土管)」明定強制退縮無遮簷人行道或騎樓整平規範。
- 誘因配套:整併容積獎勵機制,要求退縮人行道須與鄰地完全齊平、連續貫通。
- 系統串聯:納入「都市設計準則(Urban Design Guidelines)」,結合公設保留地通盤檢討,促成面狀與線狀的串聯。
- 多元複合功能之整併:
- 將環境工程與景觀生態手法(LID、遮蔭綠廊)納入人行道斷面配置(因應氣候變遷)。
- 將通用設計原則(無落差、導盲避障、座椅休息設施、適當步行距離)落實於公共設施帶(因應老年化)。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個別選項可供正誤比對。評閱核心在於能否辨析以下關鍵規劃架構之差異:
- 點狀退縮 vs. 系統性連續廊道:若僅仰賴個別建案的私設通路或自主退縮,必然產生路網中斷;必須透過細部計畫訂定「整條街廓(Block-level)」或「步行優先軸線」的退縮建築管制線,方為正解。
- 單純通行功能 vs. 複合承載功能:傳統人行道僅考量通行淨寬,忽視環境效益;現代都市計畫必須要求斷面劃分「通行帶」與「公共設施/生態綠化帶」,方能同時承載綠化保水與街道家具休憩功能。
解題技巧
- 掌握題旨雙核心:審題務必圈出「完整連續」與「多樣功能(氣候+老年)」兩大主軸,論述配分須均衡對稱,切忌通篇僅寫無障礙而忽略氣候變遷,或僅談都更容積而漏掉都市計畫管制手段。
- 避免答題層次降級:切勿將都市計畫題寫成單純的「建築室內無障礙」或「個別工法介紹」,必須隨時回扣「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如何運用細部計畫、土管、都市設計準則、公共設施檢討」等規劃手段。
- 架構層次分明:建議採用「總體構想 都市計畫連續性規劃機制 複合功能調適作為 總結」之四段論法,並運用編號與專有名詞(如 LID、通用設計、退縮建築管制線)加強專業度。
【答案】
第 二 題25 分
土地使用政策是影響交通需求的重要政策之一,請詳述:
(一) 為達永續交通的目標,土地使用應有何相關因應政策。(10 分)
(二) 上述政策影響永續交通需求的個別影響機制。(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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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學理為**「土地使用與交通相互回饋模型(Land Use-Transportation Interaction, LUTI)」**,其奠基於 Mitchell & Rapkin(1954)提出的經典命題:「交通是土地使用的函數(Traffic is a function of land use)。」土地使用型態、密度、機能配置直接決定了活動的衍生量與空間分布,從而形塑都市的交通旅運需求。
本題主要測驗之核心理論與政策架構包括:
- 永續交通(Sustainable Transportation)之「避免—移轉—改善(Avoid-Shift-Improve, ASI)」架構:土地使用政策主要扮演「避免(避免不必要的長距離機動化旅次)」與「移轉(將私人運具旅次移轉至大眾運輸及慢行運具)」的結構性工具。
- 內生環境 5Ds 理論(Cervero & Kockelman, 1997; Ewing & Cervero, 2010):
- 密度(Density)
- 多元性/混合度(Diversity)
- 設計(Design)
- 目的地可及性(Destination Accessibility)
- 到站距離(Distance to Transit)
- 交通需求預測四步驟模式(Four-Step Model)行為機制:土地使用如何影響「旅次產生(Trip Generation)」、「旅次分布(Trip Distribution)」、「運具選擇(Modal Split)」與「路網指派(Traffic Assignment)」。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涉及《都市計畫法》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公共設施用地配置、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機制,以及《國土計畫法》劃設城鄉發展總量與成長邊界之空間管制架構。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兩子題申論題,作答策略與架構鋪陳如下:
- 子題 (一)「土地使用因應政策」(10 分):
- 採取「空間尺度階層法」,由巨觀至微觀建立完整的政策組合(Policy Package)。
- 依序論述:巨觀尺度的「緊湊都市與成長管理」、中觀尺度的「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微觀尺度的「混合土地使用與機能整併」、以及配套管制的「停車空間供給改革與人本街道管制」。
- 子題 (二)「個別影響機制」(15 分):
- 本子題配分較高,不能僅重複政策表象,必須解析「因果傳導路徑(Causal Pathway)」。
- 解題切入點採用「微觀旅運決策模型」結合「5Ds 空間特性」,具體闡明各項土地使用政策如何改變旅運者的「廣義旅行成本(Generalized Cost, )」、「空間阻抗(Spatial Impedance)」及「效用函數(Utility Function)」,進而達成降低車輛延人公里(Vehicle Kilometers Traveled, )與提高綠色運具市佔率的機制。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專業科目之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作答時應以清晰的層次標號與邏輯因果推導代替選項辨析。
解題技巧
- 破除口號陷阱,回歸都市計畫工具:不可只泛泛空談「多搭公車、多種樹、節能減碳」,必須精確使用都市計畫與土地使用規劃專業詞彙,例如「劃設都市成長邊界(UGB)」、「容積獎勵與移轉(TDR/FAR Bonus)」、「停車位上限管制(Maximum Parking Standards)」、「垂直與水平混合使用分區」。
- 精準對應「子題一」與「子題二」:子題 (一) 列舉出的政策項目,必須與子題 (二) 的影響機制形成一對一的邏輯鏡射。
- 機制論述必備三要素:撰寫「影響機制」時,每一項均應包含【土地使用特徵改變】【旅行成本/阻抗改變】【旅運行為改變(旅次產生/分布/運具選擇)】三個推進環節。
【答案】
(一) 為達永續交通目標之土地使用因應政策
為達成「減少機動化旅次、縮短旅運距離、移轉綠色運具」之永續交通目標,土地使用規劃應採取之因應政策如下:
- 推動緊湊都市(Compact City)與都市成長管理政策
- 劃定明確的都市成長邊界(Urban Growth Boundary, UGB),抑制低密度向外蔓延(Urban Sprawl)的發展模式。
- 採取大眾運輸走廊填補(Infill Development)與既有市區棕地再生(Brownfield Redevelopment),集中提高市區核心之發展密度。
第 三 題25 分
臺灣都市設計實施目前僅限於部分都市或地區(如都市設計審議地區、新市區),偏向個案式審查,而非全面性實施。請論述目前個案式實施對都市建成環境提升的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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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臺灣都市設計(Urban Design)制度運作機制及其對都市建成環境(Built Environment)實質形塑效應的掌握與批判反思能力。
- 制度現況與法源基礎(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臺灣現行法制中並無獨立的《都市設計法》,都市設計位階附屬於《都市計畫法》體系。
- 依《都市計畫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32 條及各直轄市、縣市都市計畫施行細則之授權,都市設計主要透過細部計畫中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土管要點)劃定都市設計審議地區,或就特定性質案件(如新市區開發、大規模開發基地、重大公共工程、容積移轉申請基地、高層建築等)規範須提送「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
- 此一機制呈現「附屬法制、局部劃定、個案審查、準則輔助」之特徵,形成「重點示範/新市區」與「一般舊市區」品質兩極化的制度斷層。
- 都市建成環境的範疇: 涵蓋都市空間結構、街道家具與鋪面、人行步道系統的連續性、建築量體與天際線控制、開放空間串聯、都市微氣候(通風、日照)、視覺景觀與公共活動介面。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申論型制度評析題,作答應採取「制度剖析 空間與管理效益(優點) 空間與制度失靈(缺點) 綜理展望」的四段論架構:
- 前言破題:界定臺灣都市設計「個案式審查」的制度背景與成因(缺乏專法、依附於細部計畫土管要點、選擇性介入)。
- 優點論述(正面效應):從「彈性因地制宜」、「行政資源集中」、「重大負面外部性控管」、「前瞻設計倡導」四個面向著手,論證其對區域性或指標性空間的拉抬效益。
- 缺點論述(負面侷限):從「空間拼貼與孤島效應」、「舊市區環境正義與品質盲區」、「審查主觀性與行政成本高昂」、「微觀瑣碎干預缺乏宏觀視野」四個維度深入批判。
- 結論與對策建議:提出由「個案式主觀審議」轉向「全域性綱要引導+客觀準則化(行政簡化)」之制度調適方向。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專業科目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作答時考生切忌僅列舉抽象美學形容詞,而應從「都市空間實質層面」、「法規行政程序」與「都市發展經濟誘因」三者交會切入,避免論點流於情緒化或空泛之弊。
解題技巧
- 結構對稱、標題精準:優點與缺點各列三至四點,各小點均使用「名詞化主題句+空間實務說明」,提升閱卷辨識度。
- 術語展現專業度:適當帶入都市設計核心術語,例如「都市拼貼(Urban Collage)」、「空間孤島(Islands of Excellence)」、「鄰避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ies)」、「人行介面連續性(Pedestrian Continuity)」、「微氣候調節」等。
- 避免極端化結論:個案式審議並非一無是處(信義計畫區、新板特區、台中七期等新市區皆為成功範例),但也絕不能掩蓋全域性環境窳陋的現實。回答時展現出「肯定重點突破、反思系統缺陷」的成熟公務員思維。
【答案】
一、前言:臺灣都市設計個案式實施之背景
臺灣現行都市設計制度並無專法位階,主要依附於《都市計畫法》第 22 條及第 32 條,透過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與自治法規,就「特定地區」(如新市區開發、整體開發地區)或「特定開發規模」(如公有建築、大規模基地、容積移轉申請案)劃定都市設計審議範圍。此種「選擇性介入、個案式審查」的制度模式,在實務推動上對都市建成環境的提升產生了顯著的正面成效,亦伴隨結構性的限制。
第 四 題25 分
請比較高鐵與高速公路兩者對於都市土地使用分別造成何種影響?(15 分)
都市計畫與交通計畫如何搭配較為妥適?(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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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聚焦於都市規劃學理中經典的**「土地使用與交通運輸相互關係循環」(Land Use-Transportation Feedback Cycle)**,以及重大城際交通建設對都市空間結構的塑造機制。涉及的核心理論與制度包含:
- 可及性與空間型態理論:交通設施改變空間可及性(Accessibility),進而改變土地租金(Land Rent)與土地使用強度;高鐵代表「點狀/節點式(Node-based)高可及性」,高速公路代表「線狀/走廊式(Corridor-based)及交流道節點可及性」。
- 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與精明成長(Smart Growth):大眾運具促成緊密都市(Compact City),公路運具易誘發都市蔓延(Urban Sprawl)。
- 都市與交通整體整合機制:依據《都市計畫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第 15 條主要計畫之實質內容規定,主要計畫必須將「主要交通系統」與「土地使用分區」緊密結合,並搭配交通影響評估(TIA)與大眾運輸導向之土地開發政策(如聯合開發、增額容積)。
解題方法
- 子題一(15分)採「多維度矩陣比較法」: 不宜僅條列散述,應先界定兩者「運具屬性與空間可及性模式」的根本差異,再建立比較向度(空間分佈型態、土地使用強度與性質、都市蔓延傾向、外部性與空間隔離等),以「圖表+申論重點」呈現系統化思維。
- 子題二(10分)採「規劃生命週期與策略工具整合架構」: 從「規劃思維(雙向回饋)」、「空間實體配置(TOD 與走廊導向)」、「管制評估工具(TIA 與容積調配)」至「實施財務機制(土地價值捕獲)」四個層面,由理念到實務具體提出搭配策略。
解題技巧
- 關鍵名詞嵌入:善用「時空收斂(Time-Space Convergence)」、「都市蔓延(Urban Sprawl)」、「節點與場所平衡(Node-Place Model)」、「土地價值捕獲(Value Capture)」、「交通影響評估(TIA)」等專業詞彙,直接鎖定評分標準。
- 避開常見陷阱:
- 避免僅描述「交通工具的速度快慢」,重點必須落在**「對都市土地使用的實質影響」**(如使用分區、容積強度、地價、蔓延程度)。
- 避免將都市計畫與交通計畫的搭配簡化為「交通配合土地」或「土地配合交通」單向思維,必須強調「雙向互動與動態反饋」。
【答案】
一、高鐵與高速公路對都市土地使用影響之比較(15 分)
高鐵(鐵路軌道大眾運輸)與高速公路(汽車導向幹道系統)兩者因運具特性、站點間距、轉乘接駁及可及性呈現方式之本質差異,對都市土地使用產生的空間結構效應截然不同:
(一)兩者對都市土地使用影響之對照表
| 比較向度 | 高鐵(High-Speed Rail, HSR) | 高速公路(Freeway / Express Highway) |
|---|---|---|
| 可及性空間結構 | 點狀極化可及性(Nodal Accessibility)<br>可及性高度集中於車站樞紐半徑範圍內。 | 線狀走廊與分散節點可及性(Corridor & Interchange)<br>沿線廊帶具阻隔性,可及性僅在各交流道出入口爆發。 |
| 土地使用型態與強度 | 高密度、複合使用(Mixed-Use)<br>車站周邊形成高度集約的商業核心(CBD/Sub-CBD)、商辦大樓、旅館及高密度住宅。 | 低密度、水平延展、機能單一<br>交流道周邊多發展物流倉儲、大型工商綜合區、大型量販店或汽車導向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