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不動產估價師 不動產估價實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100 分
內政部刻正推動以「基準地價」為基礎之地價查估技術精進計畫,下列表 1~4 為進行基準地查估時採用之估價報告相關表格(報告表之內容,因答題之需已進行調整),惟該表格尚有不合理之內容,如比較法中調整率之適宜性、收益法中資本化率之適當性等,對於不合理之處可調整修正數值而計算之結果僅止於作答中呈現,不進行後續相關數值之調整;亦即,表格中後續相關數值仍視為正確而加以沿用。(本案評估當時,判定該地區不動產市場自民國 105 年後呈現持續衰退走勢。)
一、請依不動產估價之相關理論、規範與本試題提供之敘述,由上開表格內容中挑選七項為最不合理之內容,陳述理由並加以修改。並依表 2 比較法、表 3 收益法、表 4 土地開發分析法、表 1 估價報告表之順序,分四段回答。(70 分)
二、本報告於審議時指出,比較法的比較標的 3,因適合案例不足而選用容積率相對較高的比較標的(勘估標的為 ,比較標的 3 為 ),但只修正 似有調整不足的嫌疑。如果其他條件不變、銷售面積以法定容積面積的 倍計算,而就勘估標的的容積率的差異以土地開發分析法推估調整率,請問該修正多少?請列示說明其計算過程。(30 分)
【表 1 基準地價查估地價報告表】
一、基準地資料
(一)基準單元地號:A001。
(二)土地坐落:00府市 XX 區中正段 888 地號。
(三)地上建物門牌:00府市 XX 區中正路 888 號。
(四)建物名稱:透天住宅。
(五)總樓層數:地上 3 層。
(六)面積:。
(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住宅區。
(八)建蔽率:。
(九)容積率:。
(十)形狀:長方形。
(十一)寬度:。
(十二)深度:。
(十三)臨街情形:單面臨路。
(十四)主要道路名稱:中正路。
(十五)近鄰環境範圍:中正路兩側及永和路與其相交道路附近。
(十六)道路寬度:。
(十七)平均公告土地現值:。
二、地上物現況:
■ 建築物 □ 改良物 □ 空地或其他地上物。
基地外所屬交易態樣:2(1 棟整)。
三、價格日期:民國 107 年 3 月 31 日。
四、位置圖:A001,基準地價 。
🖼️【此處有附圖,請對照原卷:A001 基準地位置圖及周邊道路、土地使用與鄰近環境圖。】
五、各項價格:
基準地價:。
比較價格:、、、。
比較價格調整率:、、。
六、本期調整基準地地價:
本期調整基準地地價:。
七、決定理由:
本案基準地位於南區中正路南側,鄰近中正路與○○路交叉口,周邊為商業區及住宅區,近鄰有市場、學校、公園及主要公共設施,交通便利,生活機能良好。經蒐集市場交易資料,並依比較法、收益法及土地開發分析法等估價方法評估後,決定本案基準地地價。
八、查估結果:
(一)比較法查估價格:。
(二)收益法查估價格:。
(三)土地開發分析法查估價格:。
(四)本次調查估價結果:。
【表 2 比較法調查估價表】
比較標的之條件如下:
一、比較標的 1:
(一)位置及鄰近土地坐落:00府市 XX 區中正段 777 地號。
(二)總價: 元。
(三)建物面積:。
(四)土地單價:。
(五)交易日期:民國 106 年 4 月 19 日。
(六)情況調整百分率 :。
(七)時間調整百分率 :。
(八)交通運輸:優。
(九)區域因素:優。
(十)環境因素:優。
(十一)公共設施:稍優。
(十二)發展趨勢:優。
(十三)其他綜合因素:優。
(十四)區域因素調整百分率 :。
(十五)總面積:。
(十六)土地總價: 元。
(十七)個別因素調整百分率 :。
(十八)比較價格: 元。
(十九)比準地價:。
二、比較標的 2:
(一)位置及鄰近土地坐落:00府市 XX 區中正段 666 地號。
(二)總價: 元。
(三)建物面積:。
(四)土地單價:。
(五)交易日期:民國 106 年 4 月 13 日。
(六)情況調整百分率 :。
(七)時間調整百分率 :。
(八)交通運輸:優。
(九)區域因素:稍優。
(十)環境因素:優。
(十一)公共設施:普通。
(十二)發展趨勢:優。
(十三)其他綜合因素:優。
(十四)區域因素調整百分率 :。
(十五)總面積:。
(十六)土地總價: 元。
(十七)個別因素調整百分率 :。
(十八)比較價格: 元。
(十九)比準地價:。
三、比較標的 3:
(一)位置及鄰近土地坐落:00府市 XX 區中正段 555 地號。
(二)總價: 元。
(三)建物面積:。
(四)土地單價:。
(五)交易日期:民國 107 年 2 月 14 日。
(六)情況調整百分率 :。
(七)時間調整百分率 :。
(八)交通運輸:優。
(九)區域因素:稍優。
(十)環境因素:優。
(十一)公共設施:普通。
(十二)發展趨勢:普通。
(十三)其他綜合因素:優。
(十四)區域因素調整百分率 :。
(十五)總面積:。
(十六)土地總價: 元。
(十七)個別因素調整百分率 :。
(十八)比較價格: 元。
(十九)比準地價:。
四、勘估標的:
(一)位置及鄰近土地坐落:00府市 XX 區中正段 888 地號。
(二)交易日期:民國 107 年 3 月 31 日。
(三)情況調整百分率 :。
(四)時間調整百分率 :。
(五)交通運輸:優。
(六)區域因素:優。
(七)環境因素:優。
(八)公共設施:優。
(九)發展趨勢:優。
(十)其他綜合因素:優。
(十一)土地總面積:。
(十二)比準地價:。
五、比較標的調整:
(一)比較標的 1:。
(二)比較標的 2:。
(三)比較標的 3:。
(四)比較標的 1 調整後價格: 元。
(五)比較標的 2 調整後價格: 元。
(六)比較標的 3 調整後價格: 元。
(七)比較標的 1 權重:。
(八)比較標的 2 權重:。
(九)比較標的 3 權重:。
(十)比較法決定價格: 元。
【表 3 收益法調查估價表】
一、收益資料:
(一)收益:。
(二)土地面積:。
(三)建物面積:。
(四)租金收入:。
(五)其他收入: 元。
(六)總收入: 元。
(七)空置及收租損失:。
(八)有效總收入: 元。
(九)總收入合計: 元。
二、總費用:
(一)地價稅: 元。
(二)房屋稅: 元。
(三)管理費: 元。
(四)保險費: 元。
(五)總費用合計: 元。
三、淨收益:
(一)房地淨收益: 元。
(二)目前收益資本化率:。
(三)建物收益: 元。
(四)土地收益: 元。
四、土地收益資本化率:。
五、土地收益:
(一)土地收益: 元。
(二)土地收益單價:。
(三)考慮地價差異調整後土地收益單價:。
(四)考慮個別因素調整後土地收益單價:。
六、收益法查估價格:。
七、收益法查估價格之決定理由:
由於收益法估算之收益率偏低,且收益法估價結果與比較法及土地開發分析法之結果差異較大,故以比較法及土地開發分析法之估價結果為主要參考,收益法估價結果作為輔助參考。
【表 4 土地開發分析法調查估價表】
一、基本資料:
(一)土地坐落:00府市 XX 區中正段 999 地號。
(二)土地面積:。
(三)建蔽率:。
(四)容積率:。
(五)容積樓地板面積:。
(六)預計建築樓層數:地上 4 層。
(七)用途:透天住宅。
(八)每戶平均銷售單價: 元。
(九)總銷售面積:。
(十)建築完成後預計銷售期間: 年。
(十一)合併建築基地:RC。
(十二)總樓地板面積:。
(十三)地下室:無。
二、資本及收益資料:
(一)自有資金:。
(二)借貸資金:。
(三)自有資金利率:。
(四)借貸資金利率:。
(五)利潤率:。
(六)營造工程費:。
(七)營造工程費調整係數:。
(八)營造工程費調整率:。
(九)土地開發分析法之資本化率:。
三、開發成本:
(一)直接成本 : 元。
(二)間接成本 : 元。
(三)規劃設計費: 元,費率 。
(四)廣告銷售費: 元,費率 。
(五)管理費: 元,費率 。
(六)利息及其他負擔: 元,費率 。
(七)開發成本合計: 元,成本率 。
四、土地開發分析:
其中:
:土地價格。
:總銷售價格。
:土地開發分析法之資本化率。
:直接成本。
:間接成本。
總銷售價格: 元。
土地開發分析法之資本化率:。
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合計: 元。
土地開發分析價格: 元。
土地單價:。
土地開發分析法查估價格: 元。
五、備註:
(一)本價格為全案平均土地單價。
(二)本案所需營造工程費參照民國 98 年 7 月 1 日公布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調整。
(三)本案營造工程費調整係數為 。
(四)營造工程費調整率為 。
(五)本案土地開發分析法所採總銷售面積為 。
(六)本案土地開發分析法所採土地單價為 ,建物單價為 。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比較法的交易日期與價格調整、收益法的有效總收入與資本化率、土地開發分析法的容積樓地板面積與銷售面積,以及估價報告如何綜合各方法結果。
比較法須將比較標的調整至勘估標的的價格條件;市場價格隨時間下跌時,較早交易的比較標的應向下調整。收益法的有效總收入、費用與淨收益須前後勾稽,資本化率也應反映收益風險與市場狀況。土地開發分析法則須依土地面積、法定容積率及銷售面積假設,估算開發完成後的銷售收入,扣除開發成本與必要負擔後推估土地價格。
以下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及估價原理作答。
解題方法與七項不合理內容
一、表 2 比較法
1. 交易日期調整率方向錯誤。 題目指出該地區自民國 105 年後市場持續衰退,但表中比較標的 1、2 的時間調整率為正 ,比較標的 3 亦為正 。較早期成交價格調整至較晚的價格日期,遇市場下跌應向下調整,故三筆時間調整率均應改為負值,即分別為 、、。後續調整結果依題意不再連動修改。
2. 比較標的 3 的容積率調整幅度不足。 勘估標的容積率為 ,比較標的 3 為 ;比較標的容積較高,土地開發潛力較大,應將比較標的價格向下調整。題目所指僅修正 ,不足以反映容積差異;依題目第二小題的土地開發分析法計算,應調整為 。
二、表 3 收益法
3. 收入、空置損失與有效總收入彼此不勾稽。 依題幹列示總收入 元、空置及收租損失率 ,有效總收入應為:
表列有效總收入 元與此不符,且後續總收入合計 元也無法由前述收入資料推得。應依實際租金、其他收入及空置損失率重新核算有效總收入,再據以計算淨收益。
4. 資本化率未充分反映市場衰退,土地資本化率亦須有合理推導。 表列目前收益資本化率 、土地收益資本化率 ,但題目明示估價時市場呈持續衰退。收益法資本化率應反映市場收益與風險,不宜未說明來源便採用偏低的資本化率;土地資本化率也須依土地收益、建物收益與適用資本化率等資料合理推導。應以市場資料重新估定資本化率,並重算收益價格。依題意,僅指出修正原則,後續表列數值不再連動調整。
三、表 4 土地開發分析法
5. 容積樓地板面積與土地面積、容積率不符。 土地面積為 、容積率為 ,容積樓地板面積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