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不動產估價師 不動產估價實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100 分
如下圖所示,今估價師受某政府委託,查估堤防兼道路用地之預定徵收價格。
今給與之資料為:河川區、堤防兼道路用地及住三區皆各為同一地價區段。河川區之區段地價為 元/平方公尺,住三區之區段地價為 元/平方公尺。預定徵收土地上無建築改良物。
請估價師說明查估堤防兼道路用地之預定徵收價格,並以估價報告書之方式呈現。其中,買賣實例、區域因素及比準地或其他事項,可以由估價師假定,但須加以詳細說明理由。
【原卷圖示】住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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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依命題當年(民國109年)的《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及《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公共設施保留地區段地價,原則上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區段地價,依其毗鄰區段線長度加權平均;各毗鄰區段線長度相同時,即為算術平均。
基本公式為:
本題假設堤防兼道路用地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依圖示,其分別毗鄰河川區與住三區,且兩側區段線長度相同。因此,應以兩側區段地價等權平均。土地上沒有建築改良物,故本題僅估土地市價,不另估建築改良物補償。
解題方法與估價報告書
以下買賣實例、區域及個別因素,依題意設定為估價假設,用以呈現查估程序;題目未提供的地號、面積及實際勘察資料,於正式報告應以查證結果填列。
一、委託及勘估標的
- 委託人:○○政府。
- 勘估標的:○○縣(市)○○段○○地號,土地面積暫以 平方公尺表示。
- **勘估標的使用管制:**堤防兼道路用地。
- **使用現況:**土地上無建築改良物。
- **價格日期:**假設為民國109年9月1日。
- **勘察日期:**假設為民國109年8月22日。
- **價格種類:**正常價格,即市場正常交易下之合理價格。
- **估價目的:**提供預定徵收補償市價查估參考。
二、區域及個別因素分析
假設勘估標的位於河川區與住三區之間,與兩區均有相鄰界線。河川區土地主要受河川及堤防相關使用管制,開發利用受限;住三區為住宅使用分區,生活機能與建築利用程度較高。堤防兼道路用地本身受公共設施用途限制,價格查估應依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法定查估方式辦理,不直接採住三區地價,也不逕以河川區地價作為其價格。
個別因素方面,假設勘估標的地勢平坦、形狀狹長,因其堤防兼道路用途而受使用限制;題示圖形並未提供寬度、深度、臨路及地籍面積,正式報告應現場勘察並以地籍資料補充。
三、區段劃分及買賣實例假設
假設河川區及住三區各自劃為一個地價區段,堤防兼道路用地則因其公共設施使用性質,另劃一地價區段。依題示資料,河川區區段地價為每平方公尺 元,住三區區段地價為每平方公尺 元。
為說明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區段地價的查估基礎,假設在河川區及住三區各蒐集三筆正常買賣實例,經情況、價格日期、區域及個別因素調整後,推估各區段比準地價格與題示區段地價一致:
| 區段 | 買賣實例調整後單價(元/平方公尺) | 權重 | 加權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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