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工業安全技師 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
(一) 應先確認該局限空間內可能引起勞工哪些危害?
(二) 若有危害之虞者,應訂定危害防止計畫。其內容應包含哪些事項?
(三) 哪些人員應依循危害防止計畫辦理?
(四) 若雇主未提供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而導致工作者缺氧死亡,其相關罰則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註:本題涉及之相關條文,現行法規內容亦相同未修正)。 考點在於高風險作業——「局限空間作業」之安全衛生法規與管理實務,核心依據為: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 條之 1:規範進入局限空間作業前之危害確認、危害防止計畫法定內容、以及該計畫之遵循對象。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37 條第 2 項第 1 款及第 40 條:規範雇主對於防止缺氧等危害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義務,以及違反該義務致工作者死亡時之刑事責任與法人兩罰規定。
解題方法
本題為專技高考標準之法規與安全管理整合型問答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 子題 (一):直接引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 條之 1 第 1 項之法定危害列舉,區分化學性、物理性與環境性潛在危害,展現完整性。
- 子題 (二):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 條之 1 第 3 項之 10 款法定事項,建議以「工程控制、管理管制、個人防護、組織應變」之邏輯架構化列出,避免散亂遺漏。
- 子題 (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 條之 1 第 2 項,精確點名內部各階層人員及外部承攬廠商。
- 子題 (四):先指出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1 項之設施設備作為義務,並導致第 37 條第 2 項第 1 款之「死亡」職業災害,進而援引第 40 條論處自然人刑責與法人罰金之兩罰責任。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無選擇題選項。各子題之應答要點與失分風險拆解如下:
- 子題 (一) 危害確認分析:法規明列之危害共有 7 大項(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及火災、爆炸)。若僅回答「缺氧、中毒」,漏掉機械性(被夾、被捲)與物理性(感電、塌陷)危害,將會嚴重失分。
- 子題 (二) 防止計畫內容分析:法規明訂 10 款內容,橫跨事前檢測、通風、隔離、SOP、許可、個人防護具、進出管制、人員職責到緊急應變。按條理編寫能獲得滿分,不可僅寫抽象的管理原則。
- 子題 (三) 遵循人員分析:依法包含「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與「相關承攬人」4 類。最常被考生忽略的是「相關承攬人」。
- 子題 (四) 罰則適用分析:導致勞工缺氧「死亡」已構成重大職業災害,處罰層次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0 條之「刑事責任」,而非行政罰鍰(如第 43 條之限期改善或罰鍰)。此外,切記寫出對雇主個人之自由刑/罰金,以及對法人事業單位之兩罰規定。
解題技巧
- 危害項目口訣化:記憶「氧、毒、電、塌、夾、捲、火、爆」,即可精準回答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火災、爆炸等 7 大法定危害。
- 防止計畫 10 大項目系統化記憶模組:
- 確認與量測:(1) 危害確認、(2) 氣體濃度測定。
第 二 題25 分
有機金屬化學氣相沉積法(MOCVD)為高科技廠製備化合物半導體薄膜之重要製程,由於會使用到有機金屬(如三甲基鋁等)。由於其危害標示有火焰之圖式,因此常被要求須進行火災爆炸危險區域劃分,並據此設置合宜之防爆電氣。
請說明下列問題:
(一) 有火焰圖式之化學品有哪些?
(二) 是否有火焰標示之化學品作業區,皆須進行火災爆炸危險區域劃分和防爆電氣之設置?
(三) 從工業安全技師的專業角度,三甲基鋁作業場所是否需設置防爆電氣?
補充資料:三甲基鋁為發火性液體第 1 級、禁水性物質第 1 級。其安定性與反應性如下:
(1) 暴露於空氣中會自燃。
(2) 常溫常壓下與水激烈反應。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高科技產業製程安全中,化學品危害分類、危險區域劃分與防爆電氣工程之核心本質,涉及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GHS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及 CNS 15030 化學品分類及標示系列標準):具有「火焰圖式(GHS02)」之物理性危害類別定義與範疇。
- 火災爆炸危險區域劃分與防爆電氣原理(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77 條、CNS 3376 / IEC 60079 系列標準):防爆電氣之防護本質在於**「消除電氣點火源」**,其前提是現場存在「易燃氣體、蒸氣或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界限之爆炸性環境(Explosive Atmospheres)」。
- 發火性物質(Pyrophoric)與禁水性物質之防護邏輯:自燃性物質接觸空氣即可自燃,不需外來點火源;其安全防護重點為**「隔絕空氣/水分與製程系統本質安全封閉」**,而非單純仰賴防爆電氣。
解題方法
- 第 (一) 子題:採用「GHS 物理性危害分類標準法」,逐一列舉依規範使用火焰圖式(GHS02)的 10 種物理性危害類別,確保類別名稱與國家標準及法規一致。
- 第 (二) 子題:採用「防爆防護機理對比法」,從「燃燒三要素(可燃物、氧氣、點火源)」切入,闡明危險區域劃分與防爆電氣之作用機制僅限於「控制電氣點火源」。針對具火焰圖式但具自燃、自反應或禁水特性的化學品,防爆電氣並無法阻斷其自發性火災危害,藉此論證「並非皆須」。
- 第 (三) 子題:採用「工業安全技師專業危害風險鑑別法」,分成兩層次論述:
- 物質本身特性:三甲基鋁(TMA)暴露於空氣即刻自燃,不需外部電氣點火源,裝設防爆電氣無法防止 TMA 自燃,其核心防護在於隔絕空氣(惰性化、雙重套管、氣瓶櫃封閉排氣)。
- 製程整合環境:MOCVD 製程常使用大量氫氣()作為載氣,若現場需設置防爆電氣,其防護對象為氫氣等易燃氣體,而非三甲基鋁本身。
選項分析
本題為專技高考之申論題,非選擇題型。各小題之答題盲點與邏輯剖析如下:
- 第 (一) 小題剖析:考生容易只寫出「易燃液體、易燃氣體」,漏掉「發火性液體/固體」、「禁水性物質」、「自反應物質」與「有機過氧化物」。本題要求完整列出所有具火焰圖式之化學品分類。
- 第 (二) 小題剖析:常見盲點為「見到火焰標示即反射性認為應做電氣防爆」。必須點破「防爆電氣只能防止電火花點燃爆炸性氣氛,無法防止物質自熱、自燃或與水劇烈反應」。
- 第 (三) 小題剖析:此題考查技師實務判斷能力。若直接回答「需要」且理由寫「因為三甲基鋁會燃燒爆炸」,會落入觀念錯誤的陷阱;若回答「不需要」卻未考慮 MOCVD 系統伴隨之氫氣環境,亦顯得實務經驗不足。必須精確區分物質本質防護與製程共存氣體之防護需求。
解題技巧
- 燃燒控制關鍵:防爆電氣管的是「點火源(Ignition Source)」,氣密隔離管的是「助燃物(Oxygen)」。只要物質自燃溫度極低或遇空氣即發火,消除點火源即無用武之地。
- 條列答題結構化:申論第 (一) 小題依「氣體 液體 固體 反應性物質」歸納,避免缺漏;第 (二)、(三) 小題以「先給肯定定論,再分項深入論述」的架構作答,讓閱卷委員一眼看清論述邏輯。
【答案】
(一) 具有火焰圖式之化學品類別
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及 CNS 15030 系列國家標準,使用「火焰圖式(GHS02)」之物理性危害分類化學品共有以下 10 類:
- 易燃氣體(Flammable gases,含自燃氣體與化學不穩定氣體)
- 發溶膠(易燃氣膠,Aerosols)
- 易燃液體(Flammable liquids)
- 易燃固體(Flammable solids)
- 發火性液體(Pyrophoric liquids)
- 發火性固體(Pyrophoric solids)
第 三 題25 分
有一自助加油站供應汽油(92 無鉛、95 無鉛、98 無鉛)與柴油等油品。欲加油者選擇一個泵浦,打開開關,將油槍插入油箱或容器中進行加油;當油加滿後,再將油槍掛回泵浦開關(即關掉泵浦),然後付錢給收費員。
如果在加油中,加油管破裂導致油品噴濺出來,請分析下列問題:
(一) 噴濺出的油品會導致哪些危害?
(二) 加油過程中可能產生之潛在火源為何?
(三) 應設置哪些措施,以避免火災爆炸之發生?
汽油之基本資料如下表:
| 項目 | 資料 |
|---|---|
| 沸點 | |
| 蒸氣壓 | – |
| 閃火點 | |
| 蒸氣密度(Air = 1) | |
| 爆炸界限 | |
| 自燃溫度 | |
| 密度 | |
| 溶解度 | 水溶解度: |
備註:
-
吸入:濃度 下 分鐘,會引起輕微的麻醉。
-
眼睛接觸:濃度在 – 間,通常在出現明顯的結膜充血等症狀之前,會引起刺激感覺。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易燃液體洩漏後的火災爆炸危害辨識,以及點火源控制。分析時以「燃料、空氣、點火源」的燃燒三要素為主軸:汽油洩漏後會揮發,蒸氣與空氣混合達爆炸範圍,再遇到點火源,就可能起火或爆炸。預防措施須切斷洩漏、限制蒸氣累積,並排除點火源。
汽油閃火點為 ,在一般加油環境下容易產生可燃蒸氣;其爆炸界限為 ,表示汽油蒸氣在此濃度範圍內與空氣混合時,遇到點火源便可能燃燒或爆炸。蒸氣密度為空氣的 倍,洩漏後容易在地面低窪處、排水溝或地下空間累積。
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為準,可援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中有關防止爆炸、火災、靜電及易燃液體蒸氣滯留的規定。現行法規後續曾修正,實務應再核對現行條文。
解題方法
依序分析「油品噴出後的危害」、「作業中可提供能量的點火源」,再從設備、環境、作業管理與緊急應變提出控制措施。汽油資料用來判斷其揮發、燃燒、爆炸與暴露危害;柴油揮發性通常低於汽油,但洩漏仍須控制,且不得因此忽略火災風險。
(一)噴濺出的油品會導致哪些危害?
- 火災與爆炸:汽油揮發快,蒸氣與空氣混合後,濃度進入 爆炸範圍時,遇到火花、火焰或高溫表面可能引發閃燃、火災;蒸氣在低窪處或設備空間累積,遇火源也可能造成爆燃或爆炸。
- 吸入危害:油氣吸入可能造成頭暈、噁心、嗜睡及中樞神經抑制。題目資料指出,吸入 、持續 30 分鐘會引起輕微麻醉;高濃度暴露的危害更大。
- 眼睛與皮膚刺激:汽油蒸氣會刺激眼睛;液體接觸可能刺激皮膚,反覆接觸也可能造成皮膚乾燥或發炎。
- 污染與滑倒:油品可能污染地面、排水系統及周遭環境;地面沾油會增加滑倒風險。
- 噴射傷害:破裂油管若仍有壓力,噴出的油液可能直接擊中人員,造成眼部或皮膚傷害。
(二)加油過程中可能產生之潛在火源為何?
- 靜電放電:人體、車輛、油槍或油管帶電後放電,可能形成足以點燃汽油蒸氣的火花。
- 車輛火源:車輛引擎、排氣管等高溫部位,以及啟動、熄火或電氣設備切換時的火花。
第 四 題25 分
有一製程因有人誤關閉緊急排放措施而導致製程異常時,因無法排放,造成毒性外洩而導致附近居民一人中毒死亡。
依據現場監視資訊,該製程現場運作有 位員工,且在事後調查時都否認有關閉緊急排放措施。經公司報警後,警方決定動用測謊器,並且只問員工一個問題:
「你有沒有關閉緊急排放措施?」
已知若某人說謊,則測謊器顯示他說謊的機率為 ;若某人未說謊,則測謊器顯示他誠實的機率是 。
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 假設只有一人犯錯,當員工受測時,測謊器顯示員工說謊的機率為何?測謊器顯示員工沒說謊的機率為何?當測謊器顯示員工說謊時,該員工正是犯錯者的機率為何?當測謊器顯示員工未說謊時,該員工卻是犯錯者的機率為何?
(二) 當測謊器顯示員工說謊時,該員工是誤關者(犯錯者)的機率,與犯錯員工人數之關係為何?
(三) 當犯錯員工之人數超過多少人時,測謊器顯示員工說謊時,該員工是誤關者(犯錯者)的機率會大於 ?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為應用統計學中極具代表性的**條件機率(Conditional Probability)與貝氏定理(Bayes' Theorem)**考題,並結合了流行病學與品質管制中常見的診斷檢驗指標:
- 全機率定理(Law of Total Probability):用於計算樣本空間中某一事件發生的邊際機率(Marginal Probability)。
- 貝氏定理(Bayes' Theorem):利用檢驗結果(後驗資訊)反推事件本質(事前機率)的逆機率推論。
- 敏感度與特異度:
- 敏感度(Sensitivity / 真陽性率):當事實為「說謊」時,測謊器正確判定為「說謊」的機率。
- 特異度(Specificity / 真陰性率):當事實為「誠實」時,測謊器正確判定為「未說謊」的機率。
- 偽陽性率(False Positive Rate):當事實為「誠實」時,測謊器誤判為「說謊」的機率(等於 )。
- 基礎比率謬誤(Base Rate Fallacy):在罕見事件(事前機率極低)情境下,即便檢驗工具精準度高,陽性預測值(檢驗出陽性時確實為目標對象的機率)仍可能遠低於直覺預期。
解題方法
1. 事件與參數定義
設受測母體總人數 人。隨機抽取一名員工受測,定義相關事件如下:
- :該員工確實說謊(即為關閉緊急排放設施的犯錯者)。
- :該員工未說謊(即為無辜者)。
- :測謊器檢測結果顯示「說謊」(陽性反應)。
- :測謊器檢測結果顯示「未說謊 / 誠實」(陰性反應)。
依題目給定條件:
- 敏感度:
- 特異度:
2. 各小題推導與計算
(一) 假設只有一人犯錯()時的各項機率
此時事前機率(Prior Probability)為:
-
測謊器顯示員工說謊的機率 : 依全機率定理展開:
-
測謊器顯示員工沒說謊的機率 : 依互補事件性質(亦可用全機率定理驗算):
-
當測謊器顯示員工說謊時,該員工正是犯錯者的機率 : 依貝氏定理:
-
當測謊器顯示員工未說謊時,該員工卻是犯錯者的機率 : 依貝氏定理:
(二) 犯錯者機率與犯錯員工人數 之關係
設 50 名員工中有 位員工犯錯():
- 事前機率:,未犯錯機率:
- 測謊器顯示說謊的全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