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專技普考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鼓勵保險業結合金融科技開發設計具外溢效果之保險商品,以提升國人對於風險管理的重視,並滿足保戶保險的多樣需求。
以人身保險為例,何謂外溢效果保險?(8 分)
目前臺灣外溢效果保險設計之人身保險商品有哪些類型?(9 分)
試以被保險人角度,分析外溢壽險保單之利弊。(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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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外溢效果保險」如何將健康管理與人身保險保障結合,以及被保險人參與健康管理後可能獲得的回饋。
外溢效果保險又稱外溢保單,係在提供人身保險保障之外,設計鼓勵被保險人落實或提升健康管理觀念及行為的機制;被保險人達成保單約定的健康行為或健康指標後,可獲得保費折減、保障增額、現金回饋或健康管理服務等獎勵。其目的在於使保險功能由事故發生後的理賠,延伸至事故發生前的健康促進與風險預防,進而降低罹病風險及相關醫療成本。
本題涉及人身保險商品審查規範,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商品實務為準。
解題方法
依配分分成三段作答:
- 定義:交代「保險保障+健康管理行為+回饋機制」三個要素,並說明預防損失的外溢目的。
- 商品類型:先按健康管理行為分類,再說明可能搭配的人身保險險種及回饋方式。
- 壽險利弊:從被保險人的健康、經濟、保障、隱私與參與成本等面向分析,並指出回饋須依契約條件而定。
一、何謂外溢效果保險?(8 分)
外溢效果保險係指保險商品除提供身故、疾病、傷害或其他人身風險保障外,另設健康管理或健康促進機制,鼓勵被保險人採取有益健康的行為,並依其達成情形提供保單約定的回饋。
例如,被保險人按期完成健康檢查、達到指定步數、參與戒菸計畫或接種指定疫苗,符合保單條款所定條件後,可獲得續期保費折減、保險金額增加、健康促進回饋金或相關健康服務。
其「外溢」效果在於,健康行為不只使被保險人受益,也可能降低疾病發生率與醫療支出,並降低保險事故發生的機率,使保險保障與健康促進相互連結。
二、目前臺灣外溢效果保險設計之人身保險商品類型(9 分)
依外溢機制所鼓勵的健康管理行為,可整理如下:
-
健康檢查或健康指標管理型 鼓勵定期健檢、追蹤血壓、血糖、體重或其他健康指標;依健檢完成情形或指標達標情況提供保費折減、回饋金或保障增額。
-
運動或活動量管理型 鼓勵規律運動、健走或達成約定步數,常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或穿戴裝置記錄活動情形,再依條款約定給予保費折扣、健康回饋金或其他保單利益。
-
健康促進行為型 鼓勵癌症篩檢、疫苗接種、戒菸、血糖管理等有助預防疾病或及早發現疾病的行為,依完成指定項目或符合條件提供約定回饋。
第 二 題25 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自 2020 年起對儲蓄險採行三項新措施:下調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新保單預定利率和宣告利率及拉高死亡保障門檻比率等。
請解釋「人壽儲蓄險」之意義與特色?(5 分)
試比較「人壽儲蓄險」與「定期儲蓄」之差異?(10 分)
並解釋「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預定利率」和「宣告利率」之意義,且分別說明其與人壽儲蓄險商品結構之關係?(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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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重點是辨明「人壽儲蓄險」同時具有人身保險保障與長期儲蓄、累積保單價值的功能,並區分三種利率在保險商品中的不同位置:
- 保單責任準備金利率:保險公司計算應提存責任準備金時使用的評估利率。
- 預定利率:保險公司設計商品、計算保費與保險給付時採用的定價利率。
- 宣告利率:利率變動型保單由保險公司定期宣告、用於計算相關保單利益的利率。
三者不可混為一談:責任準備金利率著重公司應提存的負債,預定利率著重商品定價,宣告利率著重利率變動型保單的利益計算。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商品與監理語境為準。
解題方法
先定義人壽儲蓄險,再從保障、期間、資金運用、收益與流動性等面向,比較它和定期儲蓄。最後把三種利率分別放回商品結構中,說明利率變動如何影響保險公司及保戶。
一、人壽儲蓄險之意義與特色(5 分)
人壽儲蓄險是以人壽保險契約為基礎,兼具死亡或生存保障及儲蓄、累積保單價值功能的保險商品。常見型態包括生死合險、養老保險及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終身壽險;商品設計依條款約定,在被保險人身故、生存至約定期限,或發生其他約定事故時給付保險金。
其特色如下:
- 兼具保障與儲蓄:除累積保單價值外,也提供死亡保障;身故給付通常依契約約定給付受益人。
- 期間較長、繳費方式多元:常見躉繳或分期繳費,通常為多年期契約。
- 保單價值依契約累積:保費不全數形成儲蓄;保險公司須負擔死亡保障、費用及其他契約成本。
- 提前解約可能有損失:保單價值與解約金依條款及保單年度計算,早期解約可能低於已繳保費。
- 保險與存款性質不同:保單利益依保險契約約定,不等同銀行存款,也不應只以利率高低判斷商品價值。
二、人壽儲蓄險與定期儲蓄之差異(10 分)
| 比較面向 | 人壽儲蓄險 | 定期儲蓄 |
|---|---|---|
| 契約性質 | 人壽保險契約,結合保障與累積保單價值 | 銀行存款契約,以存款本金及利息為核心 |
| 主要功能 | 提供死亡或生存保障,並累積保單利益 | 保存資金並依約定利率計息 |
| 給付或領取條件 | 依保險事故、滿期、解約等契約約定給付 | 依存款期間與存款契約領回本金及利息 |
| 保障效果 | 被保險人身故時,受益人可依契約請領身故保險金 | 不因存款人死亡而產生額外人壽保險金 |
| 收益基礎 | 受預定利率、宣告利率、費用、保障成本及契約條款影響 | 依銀行存款利率及存款條件計息 |
| 資金流動性 | 提前解約須依解約金規則辦理,早期可能有損失 | 到期領回較直接;提前解約依存款契約規定辦理 |
| 成本結構 | 保費包含保障成本、附加費用及儲蓄相關部分 | 存入金額主要形成存款本金,不含人壽保障成本 |
| 權利安排 | 可指定受益人,保險金依保險契約處理 | 存款為存款人對銀行的債權,身故後依相關程序處理 |
| 利益確定方式 | 依商品種類而異; |
第 1 題1 分
以三元素法計算人壽保險的附加保險費時,若預定利率下降,則對附加保費的影響為何?
核心觀念
三元素法將人壽保險保費分為純保險費與附加保險費兩部分。純保險費用來給付預期保險金;附加保險費則用於支付保險公司的營業、招攬、核保及管理等費用。附加保險費的計算也會考量預定利率,因為保費收取後可運用生息,以支應未來費用。
解題方法
預定利率下降,代表保險公司對保費資金所預期的投資收益減少。為了累積足以支應費用的資金,須提高附加保險費。因此,預定利率下降時,附加保險費上升。
可用直觀關係理解:預定利率越高,保費資金預期生息效果越好,所需收取的附加保費較少;預定利率越低,利息收入較少,所需收取的附加保費較多。
選項分析
第 2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最基礎的核保資料?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人身保險核保資料的基礎來源。核保人員會先依據要保人填寫的要保書,了解被保險人的年齡、職業、健康狀況、投保目的及既往投保情形,再視個案需要要求補充體檢報告、醫師診斷書等資料。
要保書也是要保人據實告知的重要文件,核保人員可據此初步評估風險。因此,在各項核保資料中,要保書是最基礎的資料。
解題方法
題目問「最基礎」的核保資料,應區分投保時普遍提供的基本資料與依個案需要取得的補充資料。通常每件人身保險要保案件都會先有要保書;醫療檢查或診斷資料則是核保過程中視風險狀況追加的資料。銷售人員意見可供參考,但不能取代要保書所載資料。
選項分析
第 3 題1 分
下列哪一種保險商品可有 2 位被保險人,當其中 1 位先身故時就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並即終止?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以兩位被保險人為對象的連生保險,尤其是身故保險金的給付時點與契約終止條件。
「連生保險」通常以兩人為被保險人,約定其中一人先身故時,即給付身故保險金,並使契約終止。判斷重點在於:第一位被保險人身故就給付,還是要等最後一位被保險人身故才給付。
本題考查保險商品類型,並非直接依某一法條判斷;以下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題意與用語作答。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兩個條件:
- 契約可有兩位被保險人。
- 其中一位先身故時,就給付身故保險金,且契約立即終止。
因此,應選擇以第一位被保險人身故作為給付及終止契約事由的商品。若是以最後一位被保險人身故為給付時點,便不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第 4 題1 分
某高額醫療保險之自負額為 500 元,並有 20% 共保條款,若醫療費用為 2,000 元,則保險人應給付的金額為多少元?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高額醫療保險的「自負額」與「共保」計算。自負額是被保險人先自行負擔的金額;共保比例則是扣除自負額後,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依約定比例分擔剩餘費用。本題未涉及法條。
解題方法
先從醫療費用中扣除 500 元自負額,剩餘費用再按 20% 共保比例計算被保險人負擔;保險人給付其餘 80%:
因此,保險人應給付 1,200 元。
選項分析
第 5 題1 分
數理查定制度(Numerical Rating System)最適合用於計算下列哪一種類型額外危險之額外保費?
核心觀念
本題考「額外危險」的分類,以及數理查定制度(Numerical Rating System)如何將個別危險因素量化,用以計算額外保費。
額外危險依其程度隨時間的變化,可分為固定型、遞減型與遞增型;依危險來源,也可分為職業性等類型。數理查定制度會依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危險因素及其變化,評估額外死亡率,據以計算額外保費。當危險程度會隨年齡或時間增加時,這種逐年變化的危險特別適合用數理方式查定。
解題方法
先辨別題目問的是「哪一種類型額外危險」最適合採數理查定制度計算,而非單純辨認危險來源。遞增型額外危險的程度會隨時間上升,額外保費也須反映危險增加的趨勢;數理查定可依各期間的危險程度作量化評估,因此答案為遞增型。
選項分析
第 6 題1 分
下列有關萬能壽險、變額壽險以及變額萬能壽險之比較,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三種壽險的保費彈性、現金價值投資方式,以及死亡給付是否固定:
- 萬能壽險:保費繳交的時間與金額有彈性,保單通常設有一般帳戶,現金價值依保險公司公告的利率累積。
- 變額壽險:保費投入分離帳戶,由要保人依約定選擇投資標的;現金價值受投資績效影響,沒有保證利率。
- 變額萬能壽險:兼具萬能壽險的保費彈性與變額壽險的分離帳戶投資特性。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三類保單的特徵,特別留意「分離帳戶」是變額型商品的投資安排。萬能壽險採一般帳戶,變額萬能壽險才有分離帳戶;因此若選項把兩者都說成有分離帳戶,即為錯誤。
選項分析
(A) 萬能壽險的保費交付時間與金額均有彈性:正確。 萬能壽險的保費繳交時間與金額具有彈性,保戶可依保單約定調整繳費方式;但仍須維持足夠的保單價值,以支應相關費用,避免保單失效。
第 7 題1 分
下列有關購買境外保單之風險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購買境外保單時,保戶面臨的保障、契約理解與匯率風險,以及境外商品與國內保單的差異。題目涉及法規時,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境外保單是由境外保險業者承保、依境外法令及契約條款處理的保險契約。它不受我國保險法制下對國內保險業者的完整監理與保障;若保單以外幣計價,保戶也要承擔匯率變動風險。此外,契約原文與中文譯本若有語意落差,也會增加理解與履約爭議。
解題方法
題目問「何者錯誤」,逐一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境外保單的常見風險即可。前三項描述的是購買境外保單可能面臨的風險;D 項則對預定利率作出一概而論的比較,與常見的境外保單商品特性不符。
選項分析
(A) 外匯計價的匯率風險:正確。 保單若以美元等外幣計價,保費繳納、保險給付或解約金可能涉及外幣換匯。新臺幣與外幣匯率變動,會影響保戶換算後的實際成本與收益,因此存在匯率風險。
第 8 題1 分
目前臺灣使用的經驗生命表屬於: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生命表依編製資料來源與觀察對象所作的分類。經驗生命表是根據保險公司承保及理賠等實際經驗資料編製,呈現被保險人群體的死亡率經驗;臺灣壽險業使用的經驗生命表屬於綜合生命表。
辨別易混淆的種類時,可抓住區分重點:
- 綜合生命表:綜合觀察對象的經驗編製,不依投保後經過年數區分。
- 選擇生命表:按投保或核保後的期間區分,反映選擇效果。
- 終極生命表:呈現選擇效果消退後的死亡率經驗。
- 居民生命表:以一般居民人口資料編製,與壽險業被保險人的經驗生命表不同。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目前臺灣使用的經驗生命表屬於」哪一類,先確認其資料性質:題目所指是依臺灣壽險業承保群體的實際經驗編製的表,而非全體居民人口的生命表;再依題目採用的分類,判斷其為綜合生命表。
第 9 題1 分
下列哪一項準備金是為了因應巨災而提存?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業各類準備金的提存目的。題目問的是:哪一項準備金用來因應巨災造成的重大損失?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法規與保險實務,答案是特別準備金。
特別準備金是保險業為因應特定風險或巨災等重大損失而提存的準備。其性質與保單責任準備金不同,重點在於建立額外的風險承受能力。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關鍵字「巨災」,再對照各項準備金的用途:
-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對應尚未經過的保險期間。
- 特別準備金:因應特定風險或巨災等重大損失。
- 保單紅利準備金:對應應付保戶的保單紅利。
- 保險費積存準備金:對應保戶積存於保險公司的保險費。
因此,題目詢問巨災風險時,應選擇提存目的與巨災直接相符的特別準備金。本題涉及準備金制度,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選項分析
第 10 題1 分
抵押貸款清償壽險(Mortgage Protection Life Insurance),就本質而言,屬於下列哪一種保險?
核心觀念
抵押貸款清償壽險(Mortgage Protection Life Insurance)是為了在被保險人身故時,提供資金清償尚未償還的房屋貸款。其保險金額通常配合貸款本金餘額,隨還款期間經過而逐步降低,因此就保險型態而言,屬於遞減型定期壽險。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保險金額的變化方式:貸款本金會隨分期還款逐漸減少,對應的保障額也逐年遞減;保障期間則通常配合貸款期間,屬於定期保障。因此可由「保額遞減」判定為遞減型定期壽險。
選項分析
第 11 題1 分
下列有關「旅行平安保險單示範條款」延長保險期間之規定,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平安保險單示範條款》的「保險期間的延長」。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條款規定:被保險人以乘客身分搭乘領有載客執照的交通工具,且該交通工具的預定抵達時刻在保險期間內,因故延遲抵達而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時,保險單自動延長至被保險人終止乘客身分為止,延長期限不得超過 24 小時。
解題方法
將題目各選項與條款列出的適用條件及延長上限逐一核對。A、B、C 分別對應條款的乘客身分、交通工具資格及預定抵達時刻;D 則將延長上限寫成 48 小時,與條款明定的 24 小時不符,因此是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12 題1 分
要保人如係投保投資型保險商品,保險業的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要明訂的事項中,不包括下列何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業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時,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應明定的評估事項。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保險業應評估要保人的投資屬性、風險承受能力、繳交保險費的資金來源,並確認要保人確實了解投資型保險的投資損益由其自行承擔。
題目問「不包括」哪一項,須分辨法規列舉的「風險承受能力」與選項中特定的「匯率風險承受能力」。
解題方法
先確認法規對投資型保險核保評估的列舉事項,再逐項比對選項。法規所稱的是一般性的「風險承受能力」,並未將「匯率風險承受能力」列為此處核保制度須明定的特定評估事項;因此,將匯率風險單獨列出的是題目所問的例外。
選項分析
(A) 評估要保人對匯率風險之承受能力:錯誤,為本題答案。 此處核保制度明定的評估項目是要保人的「風險承受能力」,並未特別列出「匯率風險承受能力」。
第 13 題1 分
我國的人壽保險公司大都採用下列哪一種方式安排再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壽保險常見的再保險安排方式。人壽保險保單通常保險期間較長,保險公司會依自身承保能力設定自留額;超過自留額的部分,透過再保險分出,以分散單一保單保額過高所帶來的風險。
溢額再保險是按每一危險單位的保額處理:原保險人先保留約定的自留額,超過自留額的部分分給再保險人,並依自留額與分出額的比例分攤保費及賠款。這種方式能依個別保單保額調整分保比例,適合人壽保險公司控制大型保單的承保風險。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我國人壽保險公司「大都採用」哪一種再保險方式,應辨認人壽保險常用的安排方式。人壽保險重視個別保單的保額與危險單位,常以自留額為界,將超額部分分出,因此選溢額再保險。
選項分析
第 14 題1 分
依據現行個人遞延年金保險單示範條款內容,要保人不得於下列哪個時期終止契約?
核心觀念
本題考《個人遞延年金保險單示範條款》的「契約終止及其限制」。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示範條款第六條規定:要保人得於年金開始給付前終止契約;進入年金給付期間後,要保人不得終止契約。
「清償期」在本題選項中指年金開始給付後的期間,也就是年金給付期間。此時保險公司已依約分期給付年金,因此要保人不得終止契約。
解題方法
先找出示範條款對終止契約所設的時間界線:年金開始給付前可以終止;年金給付期間不得終止。再將各選項對應到年金契約的不同期間,判斷何者屬於不得終止的給付階段。
選項分析
第 15 題1 分
下列有關保險費自動墊繳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保險費自動墊繳,是指要保人事先同意:保險費逾期未繳時,由保險人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墊付應繳保險費,使契約得以繼續有效。墊繳金額及其利息,通常依保單約定處理;其性質是以保單價值準備金為來源的保單貸款。
本題涉及保單條款及保險費自動墊繳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自動墊繳如何約定」即可判斷。自動墊繳須經要保人同意,但同意的方式不以「僅能在要保書中聲明」為限;保單條款及相關約定也可能納入選擇或辦理方式。因此,A 將方式限定為唯一途徑,敘述錯誤。
選項分析
第 16 題1 分
我國勞動基準法所提供之退休金,是屬於下列何種制度?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退休金制度的分類,重點在於區分「確定給付制」與「確定提撥制」:
- 確定給付制:先依制度規定確定退休給付的計算方式或給付水準,再由雇主或制度負擔籌措足夠退休金的責任。
- 確定提撥制:先確定雇主或受僱者應提撥的金額,退休時可領金額則視提撥累積及投資收益而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題目所稱《勞動基準法》提供的退休金,是指《勞動基準法》的勞工退休金舊制。其退休金依年資及平均工資等法定標準計算,屬於確定給付制。
解題方法
判斷制度類型時,先看制度「確定」的是哪一端:
- 若退休時的給付依公式計算,屬確定給付制。
- 若固定的是每月提撥金額,退休所得取決於個人帳戶累積,屬確定提撥制。
本題問《勞動基準法》提供的退休金,對應的是舊制退休金;其給付按法定標準計算,故選確定給付制。
第 17 題1 分
消費者因持有購買健康保險而恣意增加使用醫療資源的情形,屬於: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中的「道德危險」(moral hazard):投保後,因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損失有部分由保險人承擔,行為可能因此改變,導致理賠機率或損失程度增加。
題幹指出,消費者持有健康保險後,恣意增加醫療資源使用,屬於投保後行為改變所造成的道德危險。此處不是在考特定法條;題幹的關鍵是「持有保險後」及「增加使用醫療資源」。
解題方法
先辨認風險發生的時點與原因:
- 若是投保前,因風險較高者更積極投保,通常涉及逆選擇。
- 若是投保後,因保險保障改變個人行為,造成醫療使用或損失增加,則屬道德危險。
本題明確描述投保後增加醫療資源使用,因此選道德危險。
選項分析
第 18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內容,被保險人出院後多久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視為一次住院給付保險金?
另依團體 1 年期定期保險示範條款內容,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由於工作場所、設備、業務種類或其他變更,致危險有顯著增加時,要保人應於知悉後多久內通知保險公司?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項示範條款的期間規定,須分別辨認:
-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被保險人出院後,在規定期間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視為同一次住院。
- 團體一年期定期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因工作場所、設備、業務種類或其他變更,致危險有顯著增加時,要保人應於知悉後,在規定期間內通知保險公司。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示範條款作答。
解題方法
先將題幹拆成兩個獨立期間,再依各自示範條款核對:
- 出院後多久內在同一醫院再次住院,視為一次住院:14 日內。
- 危險顯著增加後,要保人於知悉多久內通知保險公司:2 週內。
第 19 題1 分
下列何種情況下,甲不能充任要保人為乙投保人身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要保人對被保險人是否具有保險利益」。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保險法》第 16 條,要保人對下列人有保險利益:本人或其家屬、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債務人,以及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以他人為被保險人投保人身保險,須具備法定保險利益。
解題方法
逐一確認選項中的乙與甲之間,是否符合《保險法》第 16 條列舉的關係。若選項只表示甲是乙的債權人,亦即甲向乙借錢,乙是甲的債務人,則不符合「要保人對其債務人有保險利益」這一款;該款的方向是「被保險人欠要保人錢」,不是「要保人欠被保險人錢」。
選項分析
(A) 乙為甲的兒子:錯誤。 乙是甲的家屬,甲對乙具有保險利益,因此甲可以為乙投保。
第 20 題1 分
下列有關微型保險可以承保之經濟弱勢者或特定身分者,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二點所列的微型保險承保對象。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對象包括符合特定所得或社會救助條件的經濟弱勢者,以及具有特定身分者;其中明列「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投保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中的身分或家庭所得條件是否符合第二點所列範圍。題目以「可以承保」為問,判斷依據是規定明列的對象條件;選項 C 的農保被保險人正是條文列出的特定身分。
選項分析
- (A) 錯誤。「無配偶且全年綜合所得在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並非命題當年規定列出的個人所得條件。條文所列所得門檻係以家庭成員與家庭全年綜合所得等條件判斷,不能只憑無配偶及個人所得低於 50 萬元認定符合。
第 21 題1 分
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之規定,保險人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時,應充分揭露相關資訊;於訂約時,應以重要事項告知書向要保人說明下列哪些事項,並經其簽章?
① 各項費用 ② 投資標的及其可能風險 ③ 相關警語 ④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3 條的訂約資訊揭露義務。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保險人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時,應充分揭露相關資訊;訂約時,應以「重要事項告知書」向要保人說明下列事項,並經其簽章:
- 各項費用。
- 投資標的及其可能風險。
- 相關警語。
-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解題方法
題幹直接列出法條規定的四類告知事項。將①至④逐一與《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3 條比對,四項內容均在法定列舉範圍內,因此應選擇包含全部四項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2 題1 分
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之規定,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全委投資型保險之保險人應於每多少個營業日就各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分別計算其每一要保人之保單帳戶價值?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對全委投資型保險保單帳戶價值計算頻率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該辦法第 26 條規定: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應於每一營業日,就各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分別計算每一要保人的保單帳戶價值。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及「全委投資型保險」,對應第 26 條的頻率規定:「每一營業日」。因此應選每 1 個營業日一次。
這裡的「營業日」是計算頻率的單位;法規要求每日計算,並非每隔若干日定期計算。
選項分析
第 23 題1 分
夫為要保人,以妻為被保險人投保人身保險契約,嗣後夫過世。下列有關此保險契約相關課稅問題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時,要保人死亡後保單價值如何列入遺產。解題要分清楚保險契約中的身分:
- 要保人:向保險人申請訂立契約並負有繳交保險費義務的人。依《保險法》第 3 條,本題的夫是要保人。
- 被保險人:其生命或身體是保險契約保障對象的人。本題的妻是被保險人。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要保人死亡時,若被保險人仍生存,保險事故並未因此發生;但要保人對保單通常仍有解約、保單借款等權利,因此保單具有財產價值。該價值屬要保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權利,應列入遺產申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第 9 款所定不計入遺產總額的人壽保險金,主要適用於被繼承人死亡而發生保險給付的情形;本題是要保人夫死亡、被保險人妻仍在,並無因夫死亡而給付的身故保險金,因此不能據此排除保單價值。
解題方法
先辨認死亡者是誰,再判斷死亡是否造成保險給付或留下保單權利:
- 夫是要保人,也是題目所述的死亡者;妻是被保險人。
- 夫死亡不等於被保險人死亡,題目沒有指出保險事故發生或身故保險金給付。
- 夫死亡時,其對保單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仍須處理,故應依死亡時的保單價值列入遺產申報。
- 題目沒有描述夫生前將要保人地位或保單權益移轉給妻,因此沒有因該移轉而發生贈與申報問題。
第 24 題1 分
下列有關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的帳戶型態、年金給付方式,以及年金累積期間與給付期間的契約權利。利率變動型年金的保險費由保險公司依約定方式累積,通常沒有分離帳戶;保險公司依約定利率機制計算累積金額,投資風險並非由保戶像投資型保險那樣自行承擔。
本題涉及年金保險契約規範,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當時商品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先區分年金保險的兩個階段:
- 年金累積期間:累積保險費與保單價值,契約尚未進入年金給付。
- 年金給付期間:依約定開始定期給付年金,契約權利與給付方式依保單條款辦理。
再以此檢視各選項:分離帳戶與投資風險由誰承擔,主要是辨別利率變動型年金與投資型年金;解約及保單借款則須看發生於累積期間或給付期間。
選項分析
第 25 題1 分
我國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事故,包含下列哪幾種?
① 老年 ② 生育 ③ 住院 ④ 死亡 ⑤ 身心障礙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民年金法》所定的保險事故。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依《國民年金法》第 2 條,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事故分為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及死亡四種。住院不在法定列舉之內。
解題方法
直接將題目中的五項與法條列出的四種保險事故逐一比對:
- ①老年:符合。
- ②生育:符合。
- ③住院:不符合。
- ④死亡:符合。
- ⑤身心障礙:符合。
因此,正確組合是①②④⑤,選項為 (C)。
選項分析
第 26 題1 分
人身保險契約中常有運用附加條款者,附加條款可以發揮下列哪些功能?
① 讓印妥之固定格式的保單更具彈性 ② 可以在保險契約訂立時,變更或補充原有保險契約的內容 ③ 可以維護保險人對於危險之評估與控制 ④ 可以在保險契約訂立後,於保險契約期間內變更原約定事項
核心觀念
本題考「附加條款」在保險契約中的功能。附加條款是附加於基本保單的條款,用來配合個別需求調整保障內容,也可補充或變更原契約約定。其功能包括增加固定格式保單的彈性、補充或變更契約內容,以及協助保險人維持對承保危險的評估與控制。
本題考的是保險實務觀念,沒有特定法條作為判斷依據;依題意及官方答案,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考試脈絡作答。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四句是否符合附加條款的用途。若附加條款能在契約成立時調整基本保單內容,也能在契約期間內經雙方同意辦理變更,並使保險人得以依變更後的危險條件重新評估,四項敘述均成立,因此選擇包含①②③④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7 題1 分
若投資型壽險保單是以投資帳戶與 1 年期定期壽險為主要架構,沒有保障年期的限制,則其 1 年期定期壽險部分的保費通常採用下列何種方式計算?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投資型壽險中「投資帳戶」與「保險保障」的保費計算方式。題目指出保單以投資帳戶搭配 1 年期定期壽險為主要架構,且保障沒有預定年期限制;因此,壽險保障部分是按每一保險年度的死亡風險計算保費。
自然保費是依被保險人當年度的死亡率及危險保額計算。被保險人年齡增加時,死亡率通常上升,所需的自然保費也會隨之增加。投資型壽險的保險成本通常按年齡及危險保額逐年扣除,符合自然保費的特性。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所描述的保障型態:1 年期定期壽險每年重新計算當年度的保障成本,並非把長期保障的保費平均分攤於整個保障期間。題目又明示保障年期沒有固定限制,故應選擇隨年齡與死亡風險變動的自然保費。
其基本概念可表示為:
第 28 題1 分
下列有關健康保險的敘述,何者正確?
① 健康保險費率計算所需考慮之因素通常較壽險或年金為多 ② 實支實付型的健康保險其費率計算只需考慮事故發生機率 ③ 定額給付型的健康保險其費率計算需同時考慮事故發生之機率與平均給付金額 ④ 職業對健康保險之費率計算沒有影響
核心觀念
本題考健康保險的費率計算。保險費率須反映承保風險與預期給付;健康保險的給付型態、事故發生機率、給付金額,以及被保險人的職業等因素,都可能影響費率。題目所列第①項的比較,則是健康保險費率通常較壽險或年金費率計算涉及更多考量因素。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費率所需衡量的內容:費率計算不能只看事故發生機率,還須看事故發生後預期給付多少;此外,職業可能影響疾病或傷害風險,因此也可能影響費率。依此判斷,①正確,②③④錯誤。
選項分析
- ① 正確。 健康保險的風險與給付因素較多元,例如疾病或傷害發生率、被保險人年齡與性別、職業、保障範圍及給付金額等。相較之下,壽險或年金費率通常較集中於死亡率、生存率及利率等因素,因此本項所述通常成立。
- **② 錯誤。
第 29 題1 分
一年(含)期以下的健康保險,依規定需提存下列哪些準備金?
① 賠款準備金 ② 保費不足準備金 ③ 特別準備金 ④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一年(含)期以下健康保險的準備金種類,依民國 109 年適用的《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須辨識四類:
- 賠款準備金:用來因應已發生但尚未支付的保險賠款,包含已報未付及未報賠款。
- 保費不足準備金:評估未來可能發生的賠款與費用;若評估金額超過未滿期保費準備金及未來預期保費收入,須就差額提存。
- 特別準備金:一年以下人身保險自留業務的特別準備金,包含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與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等。
-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針對保險期間尚未屆滿的有效契約,按未到期危險計算並提存。
解題方法
先鎖定題目中的「一年(含)期以下健康保險」,再逐一核對該險種在命題當年的準備金規定:
- 未滿期保費準備金:有效契約尚未屆滿,就未到期危險提存。
- 保費不足準備金:評估未來賠款與費用;若高於未滿期保費準備金加未來預期保費收入,提存差額。
- 特別準備金:一年以下人身保險自留業務應提存特別準備金,包括重大事故及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
- 賠款準備金:一年以下健康保險須按險別、依過去理賠經驗及費用等精算資料計算,涵蓋已報未付及未報賠款。
第 30 題1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有關簡易人壽保險之敘述,何者正確?
① 對於被保險人免施以健康檢查 ② 由保險契約所發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逾 3 年不行使而消滅 ③ 得以主約方式經營健康保險 ④ 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核心觀念
本題考《簡易人壽保險法》對簡易人壽保險的承保方式、契約權利時效及保險人代位權的特別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法條文字,特別留意容易混淆的兩組概念:契約權利的消滅時效是幾年,以及健康保險可作為主約還是附約。四項中,符合條文的是①與④,因此選擇含有且僅含①④的選項。
選項分析
-
① 正確。《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簡易人壽保險對被保險人免施以健康檢查。此項敘述與法條相符。
-
**② 錯誤。**該法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發生的權利,自得請求之日起,逾 5 年不行使而消滅;題目所稱「逾 3 年」不符法定期間。
第 31 題1 分
一般團體保險皆會規定投保團體員工最低參加保險的人數及比例,若在員工(被保險人)負擔一部分保險費之情況下,通常員工參加團體保險的比例至少須達到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團體保險的最低參加率。團體保險以符合資格的員工為承保對象,參加比例愈高,愈能分散風險,也能降低員工只在預期有理賠需求時才投保的逆選擇問題。
當員工須自行負擔部分保險費時,通常採自願參加方式;為確保風險分散,參加人數須達一定比例。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考試基準,最低參加比例為 75%。
解題方法
依題幹先判斷保費負擔方式:員工「負擔一部分保險費」,表示不是由雇主全額負擔的團體保險。依本題採用的團體保險參加率標準,員工參加比例至少須達 ,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32 題1 分
下列何者是我國銀行保險業務中主要的銷售模式?
① 櫃檯行銷 ② 直接信函(direct mail, DM)行銷 ③ 電話行銷 ④ 街頭陌生開發行銷
核心觀念
本題考「銀行保險」(Bancassurance)的主要銷售模式。銀行保險是銀行透過其通路銷售保險商品,常見方式包括在銀行櫃檯銷售、以直接信函聯繫客戶,以及以電話進行行銷。街頭陌生開發則不是銀行保險的主要銷售模式。
解題方法
依各方式是否運用銀行的客戶資料、聯繫管道或營業據點,逐項判斷:
- 櫃檯行銷運用銀行據點接觸客戶,屬主要模式。
- 直接信函與電話行銷可用於聯繫銀行既有客戶,也屬常見模式。
- 街頭陌生開發不依賴銀行通路或既有客戶關係,不列為本題所稱的主要模式。
因此,①②③正確,④錯誤。
選項分析
第 33 題1 分
壽險公司對於次標準體通常採取下列哪些方式承保?
① 削額給付 ② 加費承保 ③ 延後承保 ④ 將過高的危險因素批註除外後承保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壽險核保對「次標準體」的處理方式。次標準體是指被保險人的健康、職業、生活習慣或其他危險因素,使其預期死亡率高於一般標準體者。保險公司可依危險程度調整承保條件,常見方式包括削額給付、加費承保、延後承保,以及批註除外後承保。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種方式是否均屬次標準體的核保處置:
- 削額給付:降低保險金額或約定給付,以控制保險公司的危險承擔。
- 加費承保:提高保險費,使保費與較高的預期危險相稱。
- 延後承保:當危險因素具有暫時性,或需觀察其變化時,暫緩承保,待情況改善或穩定後再評估。
- 批註除外後承保:將特定過高危險因素或其相關事故列為除外責任,並就其餘承保範圍承保。
四者都是壽險公司處理次標準體時可採用的核保方式,因此應選包含四項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34 題1 分
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須經中央銀行許可,以下列哪些險種為限?
① 人壽保險 ② 年金保險 ③ 傷害保險 ④ 健康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四點:人身保險業辦理這類業務,險種以人壽保險、年金保險及健康保險為限,並須經中央銀行許可。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民國 109 年的規定已將健康保險納入可辦理的險種;傷害保險則不在列舉範圍內。
解題方法
先依規定列出准許的三類險種,再與題目編號比對:
- 人壽保險:①
- 年金保險:②
- 健康保險:④
- 傷害保險:③不在列舉範圍內
因此,正確組合為①②④。
選項分析
第 35 題1 分
下列有關核保人員根據數理查定法,使用查定手冊來評估被保險人之額外危險時,所需進行的步驟次序為何?
① 依影響死亡率的有利與不利因素調整點數 ② 決定適當的危險等級 ③ 決定各額外危險因素的點數(超過死亡指數) ④ 決定被保險人體格的基本點數(死亡指數) ⑤ 決定適當的承保條件 ⑥ 加總計算總死亡指數
核心觀念
本題考「數理查定法」的評估順序。核保人員以查定手冊評估額外危險時,先建立被保險人的基本死亡指數,再加計各項額外危險因素,接著調整有利或不利因素,計算總死亡指數,最後依評估結果決定危險等級與承保條件。
「死亡指數」是以標準死亡率為基礎的相對指標;被保險人體格的基本點數反映其基本死亡風險,各項額外危險因素則以超過標準死亡率的點數表示。
解題方法
依評估流程排列:
- ④ 決定被保險人體格的基本點數(死亡指數):先建立個人基本風險基準。
- ③ 決定各額外危險因素的點數:將健康狀況、職業等因素所增加的死亡風險量化。
- ① 依有利與不利因素調整點數:考量可降低或提高死亡率的因素,修正前述點數。
- ⑥ 加總計算總死亡指數:彙整基本點數及調整後的額外危險點數。
- ② 決定適當的危險等級:依總死亡指數判定風險級別。
第 36 題1 分
下列有關變額年金保險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變額年金保險的投資帳戶與年金給付特性。變額年金的保費投入分離帳戶,保單價值及年金給付會隨投資標的資產價值變動;年金給付通常以年金單位計算,年金單位數與每單位價值是不同概念。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描述的是哪一種會隨投資績效變動的項目。變額年金的投資績效會反映在年金基金單位的資產價值,進而影響給付金額;若選項把變動因素說成一般帳戶、宣告利率,或年金單位數量,便不符合變額年金的基本特性。
選項分析
(A) 錯誤。 變額年金保險採分離帳戶投資,投資風險由保戶承擔;一般帳戶與宣告利率較常見於傳統型年金保險的描述。
第 37 題1 分
下列有關商業性年金保險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年金保險的生命表選用、給付型態、受益人,以及保險共同的經營原理。
年金保險主要保障被保險人長壽所帶來的經濟風險。保險人依預定利率、死亡率等基礎計算保費與年金給付;其中年金的生命表選用,須配合年金「生存給付」的特性,不能直接概括說採用臺灣壽險業經驗生命表。
解題方法
題目問「何者錯誤」,逐項檢視敘述是否符合年金保險的基本定義與精算原理。關鍵在於區分年金保險與一般人壽保險的死亡率基礎:年金給付以被保險人生存為條件,生命表的選用須反映年金被保險人的死亡經驗,不能籠統指定為臺灣壽險業經驗生命表。
選項分析
(A) 年金保險保費之計算採用臺灣壽險業經驗生命表:錯誤。 年金保險的給付與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相關,計算保費與年金給付時,應依適用的年金死亡率基礎及精算假設處理。
第 38 題1 分
若保戶與保險業者發生理賠爭議,可以透過下列哪些方式來處理?
① 申訴 ② 調解 ③ 訴訟 ④ 和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戶與保險業者發生理賠爭議時,可採取哪些爭議處理方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保戶可先向保險業者提出申訴,也可透過協商和解、調解等方式處理;爭議未能解決時,仍可循訴訟途徑請求救濟。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設有金融消費爭議處理程序,包含先向金融服務業申訴,以及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等機制。題目列出的「調解」是廣義的爭議解決方式;法定金融消費爭議程序另有「調處」及「評議」等用語。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項是否都是處理理賠爭議的可行途徑:
- 向保險業者申訴,是正式反映爭議的管道。
- 調解與和解,都是由當事人協商或透過第三方協助,促成爭議解決的方式。
- 訴訟則是透過法院裁判處理爭議的途徑。
四項均可用於處理理賠爭議,因此應選包含①②③④的選項。
選項分析
① 申訴:正確。 保戶可向保險業者提出申訴,要求業者檢視理賠處理及回覆爭議理由;這也是金融消費爭議處理程序中的前端機制。
第 39 題1 分
下列有關再保險市場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再保險市場的市場結構、再保險人的信用風險,以及人壽與產物保險公司的再保險需求差異。再保險是保險人將承保風險的一部分轉由再保險人承擔,以分散風險、增加承保能量並穩定經營成果。
判斷人壽與產物保險公司的再保險費占比時,須看各自承保風險的特性及再保險安排;不能只因人壽保險契約期間長,就推論人壽保險公司的再保險費占比一定較高。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敘述是否符合再保險市場與實務特性。A、B、D 均描述再保險市場的集中度、信用風險管理及我國產物保險業的再保險需求;C 則比較人壽與產物保險公司的再保險費占比。依題目所採用的概括性比較,C 的高低關係顛倒,因此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再保險市場具有集中於大型業者的特性。大型再保險公司通常擁有較廣的承保地區與較大的風險承受能力;題目所述全球前十大再保險公司保費占比超過市場一半,是在描述此一市場集中現象。
第 40 題1 分
健康保險採用下列哪些方式,可以降低道德危險的可能性?
① 寬限期間 ② 免責期間 ③ 自負額 ④ 共保比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健康保險如何透過「由被保險人分擔部分費用或等待一段時間才開始給付」,降低道德危險。道德危險是指被保險人投保後,因保險保障而降低防範意願、增加損失發生或擴大的可能,或不當增加保險給付的行為。
四個名詞中,免責期間、自負額及共保比例都會使被保險人自行承擔部分風險或費用,具有抑制過度使用醫療服務、減少不當請領的作用;寬限期間則是保費逾期後仍可補繳的期間,功能在維持保單效力,與降低道德危險無關。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各措施是否讓被保險人承擔部分成本,或使保險給付延後開始:
- 免責期間:事故或失能發生後,須經過一定期間,保險人才開始給付;期間內的損失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
- 自負額: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先自行負擔約定金額,超過部分才由保險人給付。
- 共保比例: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依約定比例分擔費用;被保險人仍須負擔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