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專技普考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考古題詳解

113 年・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專技普考・人身保險代理人
試題代碼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一 題25 分

2024 年 4 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公布,為強化分紅壽險等相關商品管理與發展,其中對於「資訊揭露」與「銷售行為」之新制規範,請試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金管會為強化分紅人壽保險商品管理,對資訊揭露及銷售行為所提出的新制。分紅保單的紅利屬非保證給付,會受投資收益、死亡率及費用等因素影響;新制的核心,是讓保戶看清紅利可能高低變動甚至為零,並避免業務人員以不當的報酬率比較招攬。

法規依據包括《人身保險業辦理分紅人壽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及相關保險商品審查規範。**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金管會於民國 113 年 4 月公布修正方向,相關注意事項於同年 6 月 27 日發布;作答時應掌握其資訊揭露及銷售管理重點。

解題方法

題目已指定「資訊揭露」與「銷售行為」,作答時依這兩個面向分段,並說明規範對保戶權益的作用:

  1. 資訊揭露:說明銷售前應呈現哪些紅利情境、應揭露哪些風險警語,以及銷售後公開哪些經營資訊。
  2. 銷售行為:說明禁止哪些比較式招攬,並補充招攬人員須具備的商品知識及銷售文件控管。

參考詳解

一、資訊揭露

  1. 列示不同紅利情境 銷售文件應呈現最可能紅利金額及較低紅利金額,使要保人能比較不同紅利假設下的保單利益;並應揭示在極端情況下紅利可能為零。紅利示範應依合理的精算假設及公式推估,不得使消費者誤認示範金額為保證給付。

  2. 明確標示紅利非保證 商品簡介、建議書、要保書等銷售文件,應以明確、醒目的方式說明保單紅利不是保證給付,金額可能高於或低於示範值,極端情況下可能為零。招攬人員也應向要保人說明紅利會變動,不能將示範紅利當作固定收益承諾。

  3. 公布年度分紅資訊 每年紅利宣告日後 30 日內,保險公司應於公司網站揭露可分配紅利盈餘、紅利實現率及紅利分配計算方式等資訊,使保戶及大眾得以了解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及分配情形。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試以定額、利變型與變額等三種年金保險,就「保單類型」、「約定利率」、「投資風險」、「風險承擔」、「年金給付金額」、「年金給付方式」、「繳費方式」等七面向,詳述其差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定額年金、利變型年金與變額年金在利率機制、投資風險及給付設計上的差異。比較時要掌握兩個重點:年金累積期間的資金如何增值、風險由誰承擔;進入年金給付期間後,給付金額是否固定或隨投資績效變動。

定額年金由保險公司依契約約定及其經營結果累積保單價值,並依約定的年金給付條件支付;利變型年金的累積金額依宣告利率計算,宣告利率可調整,但通常不得低於契約約定的最低保證利率;變額年金的保費扣除相關費用後,依要保人選擇投入投資標的,保單價值隨投資績效變動。

本題是比較題,未要求引用特定法條或計算公式;作答應以保險商品的基本機制與契約約定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商品制度為準。

解題方法

依題目列出的七個面向逐項比較,並抓住「利率是否保證」、「投資損益由誰承擔」兩條主線:

  • 定額年金:著重約定利率與相對穩定的給付。
  • 利變型年金:以宣告利率反映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另有最低保證利率作為契約保障。
  • 變額年金:帳戶價值直接連結投資標的,投資風險主要由要保人承擔。

七面向比較

比較面向定額年金保險利變型年金保險變額年金保險
保單類型傳統型年金保險,以保險公司承諾的保單利益與年金給付設計為主。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累積期間依保險公司宣告利率計算保單價值。投資型年金保險,保費扣除相關費用後配置於投資標的,帳戶價值隨投資績效變動。
約定利率依契約約定的預定利率等條件計算保單利益;適用的利率條件由契約訂明。有契約約定的最低保證利率,並依保險公司定期宣告的利率計算增值;宣告利率可高於最低保證利率,且會隨市場與公司經營狀況調整。通常不以固定或宣告利率累積帳戶價值;收益取決於投資標的績效,除契約另有保證者外,不保證投資報酬。
投資風險保戶通常不直接承受資產投資價格波動,投資結果主要反映在保險公司的經營與履約能力。保戶通常不直接承受投資標的價格漲跌;宣告利率可能變動,但不得低於契約約定的最低保證利率。帳戶價值受投資標的價格與績效影響,可能上漲或下跌,且可能發生損失。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 題1 分

特別準備金的提存,在人身保險業對保險期間一年以下之保險自留業務提存特別準備金,因應未來發生重大事故所需支應之巨額賠款而提存。請問有關重大事故的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關於人身保險業短年期自留業務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重大事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政府發布重大災情,且為單一事故。
  2. 個別公司累計各險別自留賠款合計達新臺幣 3,000 萬元。
  3. 全體人身保險業各險別合計應賠款總金額達新臺幣 10 億元以上。

兩個金額門檻以「且」連接,缺一不可。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所問的「重大事故」定義,再核對三個要件:政府發布重大災情、個別公司自留賠款門檻,以及全體人身保險業應賠款門檻。金額門檻須同時達標,因此正確選項應包含「3,000 萬元」及「10 億元以上」,並以「且」連接。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 題1 分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目前保險公司採用第六回經驗生命表設計壽險商品及計算保費。

②目前保險公司採用第五回經驗生命表設計壽險商品及計算保費。

③第六回經驗生命表死亡率較第五回經驗生命表低。

④目前保險公司採用第二回年金生命表設計年金險商品及計算保費。

⑤第一回年金生命表所計算之保費實有高估超收之嫌,採第二回年金生命表始能反映保險業面臨的長壽風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臺灣壽險業經驗生命表與年金生命表的適用情形,以及死亡率變動對壽險、年金保費的影響。

經驗生命表依保險業被保險人的經驗資料編製,可作為商品精算與責任準備金計算的基礎。第五回之後,臺灣壽險業第六回經驗生命表自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起適用於新銷售的人壽保險單之責任準備金計提基礎;第六回表的死亡率整體低於第五回表。

死亡率降低對不同商品的影響不同:壽險給付通常在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死亡率降低通常會降低預期死亡給付成本;年金則通常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給付,死亡率降低會延長預期給付期間,增加長壽風險。

解題方法

先判斷各敘述是否符合題目所列的生命表版本與死亡率趨勢,再組合正確敘述:

  • ①、②互相對照:目前壽險商品及保費設計採用第五回或第六回?
  • ③檢查第六回相較第五回的死亡率變化。
  • ④、⑤檢查第二回年金生命表的採用情形,以及第一回、第二回年金生命表與長壽風險的關係。

依題目官方答案,①、③、④正確;②、⑤錯誤,故選項組合為 (B)。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 題1 分

某甲於 2015 年投保終身壽險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後因移居他國未繳保費致該保單於 2023 年 9 月停效,並於 2024 年 1 月辦理復效。惟某甲竟於復效後 2 個月自殺而成完全失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被保險人於復效後二年內故意自殺致成失能」的給付效果。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契約復效後重新起算二年期間;被保險人於復效日起二年內故意自殺致死或致成失能,保險公司不給付保險金。

題目所稱「自殺而成完全失能」,考的是自殺造成失能的處理,不能只看到原投保已多年,就以 2015 年投保日計算二年期間。復效於 2024 年 1 月辦理,自殺發生在復效後 2 個月,仍在二年內。

解題方法

先確認事故發生時契約是否已復效,再判斷自殺二年期間從何時起算:

  1. 原投保日為 2015 年,但保單於 2023 年 9 月停效。
  2. 契約於 2024 年 1 月復效,自殺二年期間依復效日起算。
  3. 自殺發生於復效後 2 個月,屬二年內。
  4. 自殺致成完全失能,適用二年內自殺致失能的除外規定,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停效期間不使契約持續累積自殺條款所要求的有效期間;復效後須依復效日重新判斷。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 題1 分

部分保單設有「豁免保險費附加條款」,倘附加條款規定:本附約所稱「被保險人」係指主契約之要保人,且不得與主契約之被保險人同一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豁免保險費附加條款」的被保險人身分,以及可約定的保險事故。依題幹所述條款,被保險人是主契約的要保人,而且不得與主契約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商品審查規範為準,豁免保費附約以主契約要保人為被保險人;附約的保障目的,是當這位要保人發生約定事故、無法繼續繳費時,讓主契約保障延續。

解題方法

先依題幹確認附約被保險人的身分,再檢查各選項是否符合「主契約要保人」及「不得與主契約被保險人同一人」這兩項條件。接著判斷豁免保費的事故範圍:豁免保費不只可能因身故而啟動,也常涵蓋失能等約定事故,因此「限於身故」是錯誤的關鍵敘述。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5 題1 分

有關保單條款第一條規定:保險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調處中心或是法院裁決應: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法》關於保險契約解釋的原則。保單條款第一條規定,解釋保險契約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文字;若仍有疑義,應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掌握條款的兩階段解釋原則:

  1. 先探求真意:綜合契約內容及相關情況判斷當事人真正的意思,不能只按字面解讀。
  2. 仍有疑義時作有利解釋:依本題所引保單條款第一條,疑義應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6 題1 分

被保險人的年齡在購買保險的相關規範,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購買的人壽保險當保險事故發生時,在理賠申請日滿 18 歲的受益人,可獨立辦理申請保險理賠金。

②目前人壽保險契約規定,以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 18 歲時始生效力。

③某人未婚,購買保險時保險年齡為 18 歲(實際年齡為 17 歲又 10 個月),訂立保險契約時,不須經其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

④保險業務員資格之取得,年齡門檻下調為滿 18 足歲的成年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相關規範中的年齡判定,以及未成年人訂立人身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和取得保險業務員資格的年齡門檻。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區分三種年齡概念:受益人能否獨立辦理理賠、未成年人死亡給付的生效時點,以及訂約與業務員資格所適用的年齡門檻。判斷時應依實際年齡和法規所定年齡,不可直接把「保險年齡」當成法定成年年齡。

選項分析

**① 正確。**受益人在理賠申請日已滿 18 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可獨立辦理保險金申請;未滿 18 歲者則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或協同辦理。判斷基準是申請理賠時的實際年齡。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7 題1 分

有關保單不喪失價值之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保單不喪失價值」是指要保人停止繳費或終止契約時,已累積的保單價值不會因此全部消失,而可依保單條款轉換為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或辦理保單借款、解約等。這項價值主要來自保單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本題考查不喪失價值的來源及其權利歸屬;題目未要求計算,也不涉及特定法條。以下依民國 113 年命題時的概念作答。

解題方法

先辨認「不喪失價值」的核心:它是保單累積出來的價值,不是所有保險商品都必然具有的保障,也不是受益人因受益身分取得的權利。因此,判斷選項時要分別看商品是否都有此價值、價值如何形成,以及權利屬於誰。

選項分析

(A) 人身保險的所有商品皆有本價值。錯誤。 「本價值」指不喪失價值。並非所有人身保險商品都會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例如一年期定期壽險或其他短年期、純保障型商品,通常沒有可供運用的不喪失價值。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8 題1 分

假設兄為要保人,其妹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並指定兄為受益人,契約生效一年後兄謀殺妹,並經警方調查後破案而起訴。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①本保險契約係屬為第三人簽定的死亡保險契約。

②需妹妹親自簽名代表書面同意,契約始生效力。

③僅需兄與保險業務員約定保險金額即可,妹妹無需知曉。

④受益人兄仍得受領保險金 200 萬元。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法》關於第三人為被保險人的死亡保險契約,以及被保險人書面同意與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的效果。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依《保險法》第 105 條,以他人為被保險人訂立死亡保險契約,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違反者,契約無效。這裡的「書面同意」須由被保險人本人表示,不能由要保人或保險業務員代替。

解題方法

先分辨契約角色:兄是要保人,也是指定受益人;妹是被保險人。保險事故是妹死亡,因此這是以妹為被保險人的死亡保險契約,並非只由兄與業務員私下約定即可成立。

接著檢視法定要件:要保人為他人投保死亡保險,須有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題目明示妹未親自簽署或同意,故相關契約成立要件未具備。至於兄謀殺妹,則另涉及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死亡而不得受領保險金;這不會使選項④所稱的受領權成立。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9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承上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法》第121條的保險人免責事由,以及指定受益人保險金與遺產的區別。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法規為準。

依同條規定:

  •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喪失受益權;若因此無人受領保險金,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若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保險人應將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給應得之人;無應得之人時,解交國庫。

因此,判斷時要先辨明故意致死者的身分。本題前題設定為兄是要保人,妹是被保險人,兄謀害妹,適用的是第121條關於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的規定。

解題方法

先確認誰是要保人、誰是被保險人,再比對第121條的法律效果。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時,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題目所稱兄領取200萬元,因而不能視為保險公司仍須給付的保險金。

題目所問的是哪一項敘述正確,應直接以要保人故意致死的法定效果判斷;所得稅或遺產稅的敘述,不能取代保險法上先行判斷的給付責任。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0 題1 分

依據「保險業招攬及核保作業控管自律規範」之規定,同一被保險人符合下列何種情形者,應進行財務核保?

①累積同一公司壽險保額新臺幣(下同)1,001 萬元以上。

②累積同一公司傷害險保額 1,001 萬元以上。

③累積同一公司壽險及傷害保險保額 2,001 萬元以上。

④累積同業壽險及傷害保險保額 2,501 萬元以上。

⑤累積其他同業年繳化保費超過其家庭年收入之 30%。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業招攬及核保作業控管自律規範」的財務核保門檻。財務核保是保險業評估被保險人的收入、財務狀況及累計投保額是否相稱的作業;題目列出保額或保費門檻,判斷是否已達規範所定標準。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當年度規範所列相關門檻包括:同一公司壽險或傷害險保額各達 1,001 萬元、同一公司壽險及傷害險有效保額達 2,501 萬元、跨同業壽險及傷害險有效保額達 2,501 萬元,以及其他同業年繳化保費支出超過家庭年收入 30%。

解題方法

逐一將題目數字與規範門檻比較,並留意三個易混淆處:

  1. 「同一公司」與「同業累計」是不同計算範圍。
  2. 壽險、傷害險分別計算的門檻,與兩者合計的門檻不同。
  3. 「達……以上」包含門檻本數;「超過」則必須大於門檻。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1 題1 分

保險業於執行核保或理賠各項服務時,必須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蒐集、處理或利用特種個資,請問下列何項資料係屬於特種個資範疇?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個人資料保護法》對「特種個人資料」的範圍,以及保險業蒐集、處理或利用這類資料時的書面同意要求。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特種個人資料包括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資料。這些資料涉及個人高度私密或敏感事項,原則上不得任意蒐集、處理或利用;法律另有規定或符合該條列明條件者,才可例外為之。

解題方法

先從法條列舉的特種個資項目辨認選項:只要選項列出的資料都屬於特種個資,即為正確答案。若同一選項混有一般個資或其他敏感資料,便不符合本題所問的特種個資範疇。

選項分析

(A) 病歷、犯罪前科、健康檢查資料:正確。 三者均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明列的特種個人資料,因此符合題意。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2 題1 分

自 2022 年迄今,市場上持續熱銷的壽險保單多屬「投資理財型」商品,下列保單何者不屬於此類型商品?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壽險商品的分類,以及「投資理財型」商品與傳統保障型商品的區別。判斷重點在於:保單是否具有與投資收益、利率變動或紅利分享連動的特性,而非僅看它是否提供終身保障。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的商品機制:

  • 利率變動型商品的宣告利率會隨市場利率等因素調整。
  • 分紅保單會依規定參與保險公司的盈餘分配。
  • 投資型保險的保單價值與投資標的績效連動。
  • 傳統終身壽險則以約定的保障與保單價值準備金機制為主,不具有上述投資連動或紅利分享特性。

因此,題目問「何者不屬於投資理財型商品」,應選傳統終身壽險。

選項分析

(A) 利率變動型商品:錯誤。 這類商品的宣告利率可依市場利率等因素調整,保單價值或相關給付也會受利率變動影響,具有資產累積及理財性質,屬於題目所指的投資理財型商品。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3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承上題,該類型壽險商品主要的銷售通路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不同壽險商品與銷售通路的對應關係。題幹所稱「該類型壽險商品」承接前題;本題官方答案為 銀行保險,因此應掌握此類商品以銀行通路銷售為主要特色。

銀行保險是由銀行通路銷售保險商品,常見商品包括與銀行客戶需求相配合的壽險商品。判斷時應抓住題幹所指商品的主要銷售通路,而非僅看保險商品也能否由其他通路銷售。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主要的銷售通路」,再依前題所指的壽險商品類型,對照各通路的典型定位。依本題官方答案,該類型商品主要透過銀行銷售,因此選擇銀行保險。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4 題1 分

一般人身保險採用比例性再保險;請問一年期健康保險採用下列何種比例性再保險方式?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比例性再保險的不同方式,以及保險期間長短與再保險安排的關係。比例性再保險是指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依約定比例分攤保費與保險責任;常見方式包括簽單保費制、共同保險制、修正共同保險制與危險保費制。

一年期健康保險的保險期間短,通常以「簽單保費制」辦理:原保險人依約定比例將簽單保費及相應責任分給再保險人。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限定的是「一年期健康保險」,再對照各比例性再保險方式的適用特性。簽單保費制以保單簽發時的保費為分保基礎,適合一年期等短期保障;共同保險制及修正共同保險制,則較常見於長期人身保險,處理長期保費與責任的分攤。故本題選簽單保費制。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5 題1 分

小額終老保險的商品設計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小額終老保險商品設計應注意事項》所定的商品型態與投保規範,重點是辨認主契約種類、投保年齡與繳費期間限制,以及投保通路。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確認小額終老保險的核心商品設計:它是以傳統終身壽險為主契約的小額壽險商品;再逐項比對其他選項,檢查其是否把附約類型、年齡限制或投保通路規定混為一談。

選項分析

  • (A) 傳統終身壽險為主契約。正確。 小額終老保險以傳統型終身壽險為主契約,符合其商品設計規定,因此本題選 A。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6 題1 分

為因應我國邁入高齡化社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強化對銀髮族保護,責令保險業針對年齡在 65 歲以上且購買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保險商品等條件之客戶,應於銷售後且同意承保前,須再以電話訪問、視訊或遠距訪問,進行關懷提問,確認客戶瞭解保險商品特性對其之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因素。而符合上述購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保險商品係指:

①投資型保險。

②利率變動型保險。

③外幣終身壽險。

④終身醫療保險。

⑤一年期定期保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國 113 年「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對高齡客戶的保護措施,以及「具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保險商品」的範圍。符合條件的高齡客戶,保險業須在銷售保險契約後、同意承保前,另以電話、視訊或遠距方式進行關懷訪問,確認客戶瞭解商品特性及其不利因素。

判斷商品時,應辨認它是否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外幣計價本身並不決定商品是否具備準備金,關鍵是商品的保險種類與契約設計。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五種商品是否屬於具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商品:

  • 投資型保險:列入本題所採規範的商品範圍。
  • 利率變動型保險:屬於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險商品。
  • 外幣終身壽險:題目只說明外幣計價,未指出其為利率變動型等具準備金的商品,因此不選。
  • 終身醫療保險:本題不列入所問的商品範圍。
  • 一年期定期保險:屬短期定期保障型商品,不具本題所指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7 題1 分

有關利率變動型年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利率變動型年金的利率機制,以及「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的差異。

  • 預定利率是保險公司計算保費或保單價值時採用的計算基礎之一,通常於契約中約定。
  • 宣告利率是保險公司依商品條款及其利率決定機制,定期公布並用於計算保單價值增值的利率;實際宣告值可隨投資環境等因素調整。

兩者用途與性質不同,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是否把利率變動型年金的契約計算基礎、定期宣告機制及利率風險描述正確。若選項將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視為同一利率,即與商品的基本利率機制不符;再檢視其餘敘述是否符合宣告利率的決定與揭露原則。

選項分析

  • **(A) 錯誤。**保單預定利率不是宣告利率。預定利率是計算保費或保單價值所採用的契約基礎;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8 題1 分

因應高通貨膨脹時代,在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存在差異性,有關「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與「傳統定額年金保險」的差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當宣告利率大於預定利率時,保戶會有額外的增值回饋金,且「利率變動型年金-甲型」在累積期間以宣告利率累積保單價值,在給付期間以預定利率計算年金金額。

②「利率變動型年金-乙型」在累積期間以預定利率累積保單價值,在給付期間以宣告利率計算年金金額。

③「傳統定額年金保險」在累積期間以預定利率累積保單價值,在給付期間以預定利率計算年金金額。

④「傳統定額年金保險」當宣告利率小於預定利率時,保戶能分配的增值回饋金會被壓縮,且「傳統定額年金保險」在累積期間以宣告利率累積保單價值,在給付期間透過宣告利率計算年金金額。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利率變動型年金與傳統定額年金在累積期間及年金給付期間採用的利率不同。

  • 預定利率:契約設計時預先約定的計算利率。
  • 宣告利率:利率變動型年金依約定方式定期宣告的利率。當宣告利率高於預定利率時,差額可形成增值回饋金,增加保單價值。
  • 甲型與乙型的區別:利率變動型年金甲型在累積期間採宣告利率累積保單價值,給付期間則以預定利率計算年金;乙型的利率運用方式不同,不能將甲型的規則套用於乙型。

傳統定額年金的利率依契約約定,累積及給付均以預定利率計算,不依宣告利率變動。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各敘述的兩個要素:

  1. 累積期間採用預定利率或宣告利率。
  2. 給付期間採用預定利率或宣告利率。

再確認敘述是否把利率變動型年金甲型、乙型及傳統定額年金的規則混淆。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9 題1 分

依據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在目前年齡 32 歲投保投資型人壽保險,投保基本保額為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其初始保單帳戶價值為 100 萬元,則其死亡給付之保險金額為多少萬元時,始符合死亡給付金額除以保單帳戶價值金額所得出的比值要求?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依民國 113 年適用規定,被保險人滿 15 足歲且到達年齡在 31 歲以上、40 歲以下時,死亡給付除以保單帳戶價值的比率不得低於 160%。

解題方法

題目給目前年齡 32 歲,符合 31 至 40 歲級距;保單帳戶價值為 100 萬元。因此,最低死亡給付金額為:

100 萬元×160%=160 萬元100\text{ 萬元}\times 160\%=160\text{ 萬元}

基本保額 100 萬元不直接取代上述比率計算;判斷重點是死亡給付金額相對於保單帳戶價值是否達到法定最低比率。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0 題1 分

有關變額壽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①設有分離帳戶,由要保人承擔投資風險。

②係投資帳戶結合終身壽險,且壽險保險費採平準保費。

③變額係因死亡保險給付隨投資帳戶之現金價值變動。

④保險公司須承擔保證最低死亡給付。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變額壽險的帳戶設計、投資風險歸屬,以及死亡給付如何隨投資績效變動。變額壽險設有分離帳戶,保單價值連結投資標的,投資結果由要保人承擔;死亡給付也會依投資帳戶價值而變動。保險公司仍須依保單約定提供最低死亡給付保障。

解題方法

逐句判斷四項敘述是否符合變額壽險特徵:

  • 看投資風險由誰承擔,以及是否設有分離帳戶。
  • 區分變額壽險的死亡給付與投資帳戶價值之關係。
  • 留意壽險保障的保費型態,以及最低死亡給付是否有保證。

選項分析

① 正確。 變額壽險設有分離帳戶,帳戶資產與保險公司的其他資產分開管理;投資損益反映於保單價值,由要保人承擔投資風險。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1 題1 分

變額萬能壽險之特色為何?

①要保人須按期繳納約定的保險費。

②要保人可以彈性繳納保險費。

③保險給付隨投資帳戶現金價值變動。

④保險相關費用透明化。

⑤保險公司至少每個月須通知要保人保單帳戶價值。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變額萬能壽險的保費繳納方式、投資風險與費用揭露特色。變額萬能壽險兼具「萬能壽險」與「變額壽險」的特性:要保人可彈性繳納保險費,保單帳戶價值會受投資績效影響,相關費用則應透明揭露。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敘述是否符合變額萬能壽險的特性:

  • 「按期繳納約定保費」是傳統定期繳費保單的典型方式,與萬能壽險可彈性繳費的特性不符。
  • 「保險給付隨投資帳戶現金價值變動」及「費用透明化」符合變額型保單的特性。
  • 「每月至少通知帳戶價值」不是本題所採用的變額萬能壽險特色敘述,因此⑤不列入正確項目。

據此,正確的是②③④。

選項分析

① 錯誤。 變額萬能壽險的保費繳納具有彈性,要保人不必按期繳納固定約定保費;但仍須注意保單帳戶價值是否足以支應保險成本及相關費用。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2 題1 分

試問下列何種人身保險商品符合損害填補原則?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損害填補原則」,也稱損害補償原則:保險給付以填補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實際遭受的損失為目的,給付金額通常以實際損失及保單約定的給付上限為限,不能因同一損失而取得超過損失的補償。

人身保險多採定額給付,例如約定住院每日給付一定金額;但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依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理賠,具有損害填補性質。以民國 113 年法規及商品規範為準;金管會於 113 年修正相關商品審查規範,明定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及醫療保險商品的理賠須符合損害填補原則,並自 113 年 7 月 1 日實施。

解題方法

判斷重點是看保險金如何計算:

  • 按事故發生後的實際費用理賠:屬損害填補型。
  • 依契約預先約定的固定金額給付:屬定額給付型,不以實際損失金額為計算基礎。

因此,逐一辨認選項是「實際費用補償」或「約定金額給付」,即可判斷。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3 題1 分

近年類全委投資型保單銷售量遽增,其特色為:

①被保險人委託保險公司代為投資操作投資事宜。

②保險公司委託專業投信公司代為投資操作及管理事宜。

③保單提供配息的撥回機制。

④撥回的配息皆屬於投資獲利的回饋。

⑤類全委保單保戶不需要自負投資盈虧。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類全權委託投資型保險」(簡稱類全委保單)的投資操作架構,以及保單配息(撥回)機制的性質。

類全委保單由保險公司委託專業投信公司進行投資操作及管理,保戶仍承擔投資標的價值變動所帶來的投資盈虧。保單提供的配息撥回,是將投資帳戶中的部分金額撥付給保戶;撥回來源不必然是投資獲利,也可能來自本金。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敘述是否符合類全委保單的權責分工與投資風險:

  • 投資操作由誰委託、誰執行?
  • 配息撥回是否必然代表投資獲利?
  • 投資盈虧由誰承擔?

判斷結果為:①錯、②對、③對、④錯、⑤錯,因此正確組合是②③。

選項分析

  • ①錯誤:不是由被保險人委託保險公司代為操作投資。類全委保單的投資委託架構是由保險公司委託專業投信公司操作及管理,故應看②。
  • ②正確:保險公司委託專業投信公司進行投資操作及管理,符合類全委保單的運作特色。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4 題1 分

目前市場上銷售之分紅保單若產生盈餘得分配紅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保戶與股東共同分享該盈餘。

②如果保險公司連續二年以上的分紅,未達保險公司所推估的保單紅利所示範之金額,保險公司僅需通知保戶並取得諒解。

③保戶可分配之紅利不得超過該盈餘之 70%。

④分紅保單的紅利來源,基於該保單所產生之死差益、利差益及費差益。

⑤保戶保證可以獲得紅利分配。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分紅保單的盈餘分配方式、紅利來源,以及保單紅利是否保證。分紅保單的可分配盈餘依相關規範分配予保戶與股東;紅利通常來自保險經營結果優於訂價假設所形成的死差益、利差益及費差益,但紅利金額並非保證。

解題方法

逐項辨別敘述是否符合分紅保單的基本原則:

  1. 看盈餘由誰分享。
  2. 看紅利來源是否包括死差、利差及費差。
  3. 分辨「示範紅利」與「保證紅利」,並檢查題目所述的通知或分配比例是否符合規範。

選項分析

① 正確。 分紅保單的可分配盈餘由保戶與股東共同分享,因此「保戶與股東共同分享該盈餘」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5 題1 分

被保險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及人壽保險(含死亡給付),在參加自行車競賽時不幸意外身故,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意外傷害保險的除外責任與人壽保險死亡給付的適用。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常見的人身傷害保險示範條款,自行車競賽屬於競賽活動;被保險人於競賽期間發生事故,意外傷害保險依競賽相關除外約定不負給付責任。

人壽保險則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事故。本題未提供足以排除人壽保險給付的事由,因此死亡給付仍應依保單約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除外責任,不會當然排除人壽保險的死亡給付。

解題方法

先分別判斷兩種保險的給付條件,不把它們視為同一項保障:

  1. 意外傷害保險:確認事故是否落入競賽活動的除外責任。本題是在參加自行車競賽時發生事故,故意外傷害保險不理賠。
  2. 人壽保險:確認被保險人是否死亡,以及題目是否指出人壽保險的除外事由。本題明示保單含死亡給付,且未指出人壽保險另有不給付事由,故人壽保險理賠。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6 題1 分

有關保單之不喪失價值得以轉換的權利為:

①減額繳清保險。

②展期定期保險。

③給付解約金。

④保單借款。

⑤保費自動墊繳。

⑥豁免保費。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單不喪失價值」(non-forfeiture value)及其可行使的權利。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保險實務為準,保單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後,即使要保人不再繼續繳費,仍可依契約選擇運用已累積的價值,使其不致全數喪失。常見權利包括:

  • 減額繳清保險: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相關費用後,作為躉繳保費,將原保單改為保額較低、無須再繳保費的保險。
  • 展期定期保險:以保單價值準備金作為躉繳保費,在原保險金額大致維持下,將保障延續一定期間。
  • 給付解約金:終止契約,領取依契約計算的解約金。

保單借款與保費自動墊繳,也都運用保單價值準備金或其所形成的價值;豁免保費則是符合約定事故時免繳後續保費的保障安排,並非不喪失價值的轉換權利。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題目列出的權利是否屬於「運用保單累積價值,使要保人不因停止繳費而直接喪失保單價值」的項目。

①至⑤均屬可運用保單價值的權利;⑥豁免保費的作用是免除特定情況下的保費義務,不是以保單價值轉換或處分價值。故應選包含①②③④⑤、但不含⑥的選項。

選項分析

① 減額繳清保險:正確。 以保單價值準備金辦理繳清,將原保單改為保額較低、未來不必繼續繳費的保險,是典型的不喪失價值選擇。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7 題1 分

下列哪些保險商品具有「等待期」之設計?

①終身壽險。

②癌症保險。

③住院醫療保險。

④失能保險。

⑤重大傷病保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等待期」是保險契約生效後的一段期間;若被保險人在這段期間內發生特定疾病或事故,保險人依條款可能不負給付責任。設計等待期的目的,是避免被保險人已知悉疾病或即將發生保險事故後才投保,造成逆選擇。

本題考的是不同人身保險商品的等待期設計慣例。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癌症及重大疾病保險得約定投保等待期間,最長為 90 日;其他健康保險也可能設有等待期間。實際是否適用,仍須依個別商品的保單條款判斷。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商品是否有等待期設計,再比對選項:

  • 終身壽險:主要以死亡為給付事故,通常不以疾病等待期作為一般設計。
  • 癌症保險:常設等待期,以避免帶病投保。
  • 住院醫療保險:健康保險商品,得依商品及條款設計等待期。
  • 失能保險:部分商品會要求失能狀態持續一定期間,才符合失能給付條件,因而有等待期間設計。
  • 重大傷病保險:屬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保障範圍,商品可設等待期。

因此,依本題官方答案採認,具有等待期設計的是②③④⑤。

選項分析

①終身壽險:不選。 終身壽險主要保障被保險人的死亡事故,通常不因投保後未經過一段疾病等待期間,就排除一般死亡保障。個別壽險商品可能對特定事故或條款另有約定,但不屬本題所問的典型等待期商品。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8 題1 分

醫療保險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保險競合,假設被保險人購買一張收據正本理賠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遭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汽車撞傷,以車禍醫療費用單據申請理賠,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收據正本理賠」的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的給付能否併行,以及申請時如何檢附醫療費用單據。

強制險的傷害醫療給付,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相關給付標準,在責任限額內核付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原則上供強制險申請使用。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則按保單約定,補償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本題設定的保單要求以收據正本申請,因此可向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檢附正本,向強制險檢附收據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兩項給付。

本題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分辨兩種給付的性質與題目設定的單據要求:

  1. 題目明確指定醫療險是「收據正本理賠」的實支實付型,故醫療險申請須使用收據正本。
  2. 強制險亦可依其傷害醫療給付規定申請,不因已向醫療險申請而當然只能擇一。
  3. 正本用於醫療險申請,強制險以影本申請,並依其規定檢附必要的證明資料。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9 題1 分

依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被保險人為求謹慎,願意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自費住院觀察三日所產生的費用(各項醫療費用金額)均在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各項保險金條款約定之限額內,請問被保險人至少可以取得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多少保險給付金?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中,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時的處理方式。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示範條款第 9 條,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健保給付者,保險公司應按實際支付各項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付;該比例不得低於 65%,且仍受各項保險金條款所定限額限制。

解題方法

題目明示被保險人選擇不以健保身分自費住院,符合第 9 條的適用情形;並說明各項費用都在各項保險金限額內,因此不會再因限額而降低給付。

條款只保證給付比例「不得低於 65%」,未保證必然給付全部實際支出。以實際支付費用總額 XX 表示,至少可取得:

X×65%=0.65XX \times 65\% = 0.65X

因此答案為 (D)。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0 題1 分

健康醫療保險同時採用自負額與共保條款方式,加強保險公司風險控管,並降低消費者濫用醫療保險資源。假設醫療保險之自負額為新臺幣(下同)2,000 元,並有一定比例的共保條款,若醫療費用為 30,000 元,被保險人總計負擔 4,800 元,保險人給付的金額為 25,200 元,試問共保條款的比例為何?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自負額」與「共保條款」的計算順序:

  • 自負額:被保險人先自行負擔的固定金額。
  • 共保比例:扣除自負額後,被保險人依約定比例分擔的醫療費用;剩餘部分由保險人給付。

本題是保險計算題,未涉及法條。

解題方法

醫療費用為 30,00030{,}000 元,被保險人總負擔 4,8004{,}800 元。先扣除自負額 2,0002{,}000 元,剩下的負擔額才是共保部分:

4,800−2,000=2,800 元4{,}800-2{,}000=2{,}800\text{ 元}

扣除自負額後的醫療費用為:

30,000−2,000=28,000 元30{,}000-2{,}000=28{,}000\text{ 元}

因此,共保比例為:

2,80028,000=0.10=10%\frac{2{,}800}{28{,}000}=0.10=10\%

驗算:保險人給付 28,000×(1−10%)=25,20028{,}000\times(1-10\%)=25{,}200 元;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1 題1 分

如果醫療費用保險條款上載明「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契約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則該契約屬於: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醫療費用保險的續保方式。依題幹條款,要保人於保險期間屆滿時交付續保保險費,即可逐年使契約繼續有效,且保險公司「不得拒絕續保」。保險公司沒有是否接受續保的決定權,這就是保證續保。

本題涉及保險契約條款的判讀;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題示條款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條款中的關鍵語句:「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判斷續保類型時,核心在於續保是否由保險公司核准:若要保人依約繳交續保保險費後,保險公司不能拒絕,屬於保證續保;若保險公司仍保有拒絕權,則不屬於保證續保。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2 題1 分

依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對保證續保及續保保險費調整的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重點是:

  • 適用保證續保的契約,在要保人交付續保保險費後,保險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 續保保險費可依續保時適用的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但不得因個別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而調整。

因此,應找出哪一項錯把「不得拒絕續保」說成保險公司仍可依個人理賠或健康狀況拒絕續保。

解題方法

先區分兩個不同問題:

  1. 能不能續保:適用保證續保時,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曾理賠或健康狀況變差而拒絕續保。
  2. 續保保費怎麼算:可以依續保時的適用費率及年齡重新計算,但不能針對個別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調整。

C 把理賠紀錄或體況變差當成拒絕續保的理由,與保證續保的規定相反,故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3 題1 分

有關壽險公司販售的外溢保單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外溢保單是透過健康管理計畫,鼓勵被保險人採取有益健康的行為,例如規律運動或定期健康檢查。保險公司可依保單約定,對達成計畫者提供保費折減、外溢回饋金或提高保額等回饋。

穿戴裝置與物聯網(IoT)可協助蒐集步數、活動量等健康相關數據,作為健康管理或回饋機制的參考。不過,數據只能提供風險評估與管理資訊,無法完整掌握所有影響道德風險的因素,因此不能據此完全杜絕道德風險。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敘述是否符合外溢保單的目的與功能。涉及「完全杜絕」等絕對用語時,應檢視該效果是否真能由科技或保單機制保證;若只能降低風險或提供管理資訊,絕對化敘述即不成立。

選項分析

(A) 正確。 外溢保單可透過穿戴裝置蒐集步數、活動量等與身體活動相關的數據,協助被保險人了解自身狀況並進行健康管理。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4 題1 分

壽險業運用科技串聯保險各項業務,提供給保戶更佳、更優化的保險科技服務,壽險公會目前已完成的共享平台有:

①電子保單存證。

②保險存摺。

③理賠聯盟鏈。

④保全聯盟鏈。

⑤保險理賠醫起通。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壽險公會已完成的保險科技共享平台名稱與範圍。五項平台分別支援保單存證、保戶保單資訊查詢、理賠及保全作業,以及醫療理賠資料服務;題目要辨認五項是否皆屬已完成的平台。

解題方法

逐項辨識題目列出的平台名稱,再對照壽險公會已完成的共享平台清單。①至⑤均屬題目所列的已完成平台,因此選擇包含全部五項的選項。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5 題1 分

年金受領人於生存期間可依約定領取年金至死亡為止,一旦年金受領人死亡,年金給付立即停止,即使給付的總金額低於已繳付之總保險費,保險人亦不用退還保費。上述年金保險稱為何種年金保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年金保險依給付期間及死亡後是否繼續給付所作的分類。題幹指出:年金受領人只要生存,就依約定領取年金;受領人死亡時,給付立即停止,且不退還已繳保費與年金給付的差額。這是終身年金保險的特徵。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給付到何時」以及「死亡後是否有保證給付」:

  • 給付至年金受領人死亡為止,是終身年金的給付期間。
  • 死亡後立即停止,且未領回的保費不退還,表示沒有最低給付期間或最低金額的保證。

因此,題幹描述的是終身年金保險。

選項分析

(A) 確定給付年金保險:錯誤。 此類年金的給付金額或給付期間依契約確定;不能僅以「受領人死亡即停止、差額不退」這項終身給付特徵來判斷為確定給付年金。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6 題1 分

年金保險失蹤處理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①被保險人在年金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年金開始給付日前失蹤,且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在年金開始給付前者,保險人返還已繳保險費或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②被保險人在年金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年金開始給付日前失蹤,且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在年金開始給付前者,保險人無須返還已繳保險費或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③被保險人在年金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年金開始給付後失蹤者,除有未支領之保證期間(或保證金額)之年金金額外,保險人依據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準,不再負給付年金責任。

④被保險人在年金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且年金開始給付後失蹤,如經法院宣告死亡,但於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保險人因契約已經消滅,因此不再給付年金。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年金保險被保險人失蹤時,應依「失蹤發生在年金開始給付前或給付後」分別處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年金保險示範條款為準:

  • 年金開始給付前失蹤:若法院宣告死亡判決確定的死亡時日在年金開始給付前,保險人應依契約返還已繳保險費或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得依契約返還款項並清償相關欠繳保費及利息,使契約繼續有效。
  • 年金開始給付後失蹤:保險人依法院判決確定的死亡時日,停止負擔後續年金給付責任;但尚未支領的保證期間(或保證金額)年金餘額仍應依契約處理。若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保險人應依契約繼續給付年金,並補足期間未付年金。

解題方法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7 題1 分

人身保險業對保險期間一年以下尚未屆滿之有效契約,應評估未來可能發生之賠款與費用,該評估金額如逾提存之未滿期保費準備金及未來預期之保費收入,應就其差額按險別提存準備金。試問上述準備金屬於何種準備金?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費不足準備金」的提存條件。依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的人身保險業準備金規範,對保險期間一年以下、尚未屆滿的有效契約,保險業應評估未來可能發生的賠款與費用。若評估金額超過「已提存的未滿期保費準備金」與「未來預期保費收入」的合計,就須按險別提存兩者差額,作為保費不足準備金。

可整理為:

保費不足準備金=max⁡(0, 預期賠款與費用−未滿期保費準備金−未來預期保費收入)\text{保費不足準備金} = \max\left(0,\ \text{預期賠款與費用} -\text{未滿期保費準備金} -\text{未來預期保費收入}\right)

解題方法

抓題幹的計算比較關係:它評估的是未來賠款與費用,並拿這個金額和未滿期保費準備金及未來預期保費收入合計相比。若前者較高,代表可供支應未來理賠與費用的準備不足,因此要提存不足部分。這正是「保費不足準備金」的定義。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8 題1 分

保險金信託是將保險理賠交付信託,是結合「保險」與「信託」的金融服務商品,主要目的在促進保險受益人之權利保障。依據現行「保險金信託」相關法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保險業得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銀行業不得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

②人身保險契約中屬死亡或失能之保險金部分,要保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其中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為同一人,該信託契約之受益人並應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且以被保險人、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限。

③保險法對於保險業資金運用,除存款外,以有價證券等八款為資金運用範圍,但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其資金運用範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公債或金融債券、短期票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方式四款為資金運用範圍。

④信託業依信託業法規定擔任保險金信託之受託人,且該信託契約之受益人與保險契約之受益人為同一人,並以被保險人、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限者,其信託給付屬本金部分,不視為保險給付。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金信託的辦理主體、預先訂立信託契約的資格與受益人範圍,以及保險金信託的資金運用限制與信託本金的性質。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保險法》、《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注意事項》及《信託業法》的規定。判斷時要分清兩件事:保險業能否辦理保險金信託,以及信託業受託後信託本金是否仍屬保險給付。

選項分析

① 錯誤。 保險金信託可由信託業辦理;保險業也得依相關規範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因此「保險業得經營、銀行業不得經營」的說法錯在排除了銀行業。銀行符合信託業資格並依規定辦理時,得擔任受託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9 題1 分

我國現行勞工退休制度所提供的退休金,其制度設計屬於:

①採確定給付制。

②採確定提撥制。

③退休金專戶所有權屬雇主。

④退休金專戶所有權屬勞工。

⑤雇主為本國籍勞工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且提存每月薪資 2%~15%。

⑥雇主為本國籍勞工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且至少提存每月薪資 6%。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我國《勞工退休金條例》所採行的勞工退休金新制。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新制採確定提撥制:雇主按月提繳一定比例的退休金至勞工個人專戶,退休金累積金額依提繳本金與投資收益而定。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6 條規定,雇主應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第 14 條規定,雇主每月負擔的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的 6%。個人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描述的是勞退新制:新制是「確定提撥」,專戶歸勞工,雇主至少按月提繳工資的 6%。逐項判斷後,正確敘述為②、④、⑥,對應選項(B)。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0 題1 分

有關個人執業的人身保險代理人與人身保險經紀人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①同時具備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資格,僅得選擇一項申領執業證照。

②具備 5 年以上人壽保險公司核保部門主管經驗且取得核保理賠人員資格,可以視同取得人身保險代理人資格。

③同時具備人身保險經紀人及財產保險經紀人資格,僅得選擇一項申領財產保險經紀人或人身保險經紀人執業證照。

④同時具備人身保險代理人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資格,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僅得選擇一項財產保險代理人或人身保險代理人申領執業證照。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個人執業代理人與經紀人申領執業證照的規定,以及保險代理人資格的取得方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應掌握:

  • 《保險法》第 165 條:兼有保險代理人、經紀人或公證人資格者,僅得擇一申領執業證照。
  •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22 條: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代理人資格者,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僅得擇一申領執業證照。
  •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22 條: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資格者,得同時申領兩種執業證照。
  •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5 條列出代理人資格的取得方式,並未規定具有特定核保年資及資格即可視同取得代理人資格。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各敘述所講的是哪種資格組合,再對照《保險法》與代理人、經紀人各自的管理規則。容易混淆之處在於:同時具有「代理人與經紀人」資格,與同時具有「人身與財產」同一類別的資格,適用規定不同。依上述法規,①與④正確,故選項為 D。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

113 年人身保險代理人的其他科目

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其他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