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國軍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 人事行政 各國人事制度 考古題詳解

108 年・國軍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人事行政
試題代碼 各國人事制度

第 一 題25 分

英國文官「快速晉升發展方案」(Fast Stream Development Programme)之遴選程序與考試內容為何?並評述其對我國相關人事制度之參考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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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英國文官「快速晉升發展方案」(Fast Stream Development Programme)是英國政府培育未來文官領導人才的加速發展方案,主要招募具發展潛力者,透過多階段遴選後,安排其進入公務體系並接受職務歷練與培訓。題目重點在於說明其如何遴選人才、考查哪些能力,以及哪些制度設計可供我國借鏡。

本題不是考法條或計算,而是考英國文官制度中的公開競爭、功績取才、潛能評估與人才發展。以下以命題年度前後、即民國 108 年英國 Fast Stream 遴選程序為準;各類別可能另有專業測驗或最後甄選程序。

解題方法

作答時依「方案定位—遴選流程—考試內容—我國參考意涵」四部分鋪陳。遴選流程要按先後順序交代;考試內容則將各階段測驗與所評估的能力配對,避免只列出測驗名稱。

遴選程序與考試內容

一、遴選程序

  1. 線上申請與初步測驗 申請人先提出線上申請,再完成線上情境判斷問卷(Situational Judgement Questionnaire)及行為取向選擇題(Behavioural-based Multiple Choice Questionnaire),初步評估其工作判斷、行為傾向與職務適配性。

  2. 線上情境模擬測驗(e-Tray) 應試者閱讀模擬工作情境中的電子郵件、文件或待辦事項,依資訊安排優先順序、作成判斷並提出處理方式,藉以測量資訊整理、分析判斷、時間管理與問題處理能力。

  3. 視訊面試 透過視訊題目了解申請者的動機、工作風格與潛能,重點由過往經歷轉向其展現的能力、特質及投入公務服務的理由。

  4. 補充資料與特定類別測驗 部分方案另要求提供學經歷或動機等補充資料;商業及財務類別另有數量測驗。各專業方案得依職務需求增加專業甄選。

  5. Fast Stream Assessment Centre(FSAC)評鑑中心 通過前階段者參加共同評鑑中心。民國 108 年前後的主要活動包括:

  • 領導情境演練:面對專案、團隊或利害關係人的問題,評估領導、溝通與處理衝突能力。
  • 分析演練:閱讀資料、分析資訊並提出有證據支持的結論,評估邏輯推理、問題分析與決策能力。
  • 團體演練:與其他應試者共同討論或完成任務,觀察合作、傾聽、表達、影響他人及促成共識的能力。
  1. 特定方案最後甄選 部分專業方案在通過 FSAC 後,仍須參加最後甄選程序,以確認其是否符合該專業職務的特定要求。

二、考試內容所測能力

整體遴選不以單一筆試成績決定,而是組合多種測評方式,觀察下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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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何謂功績制?其對美國文官制度的意義及影響為何?並請說明功績制度保護委員會(MSPB)的角色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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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美國文官制度由「政黨分贓」轉向「功績取才」的發展,以及功績制度保護委員會(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 MSPB)如何保障文官制度的公平與中立。

功績制是指政府人事措施以職務所需的知識、能力、績效與操守為依據,透過公平競爭選拔適任者,並依工作表現管理、升遷與獎懲;人事決定不得受政黨效忠、私人關係或歧視因素支配。其目的在於使政府人事建立在才能與公共利益之上,兼顧行政效率、政治中立及公務員權益。

美國功績制的法制發展,可由 1883 年《彭德爾頓法》(Pendleton Act)說起。該法回應政黨分贓制的弊端,建立競爭考試與文官委員會制度。1978 年《文官改革法》(Civil Service Reform Act, CSRA)進一步明定功績制度原則與禁止的人事不當行為,並設立 MSPB、文官管理局(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OPM)及特別檢察官辦公室(Office of Special Counsel, OSC),分別承擔不同的人事管理與監督職責。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相關法源包括美國《聯邦法典》第 5 編第 2301 條的功績制度原則、第 2302 條的禁止人事不當行為,以及第 1204 條所定 MSPB 的權限。後續法制曾有修正,例如 2012 年《吹哨者保護強化法》增修相關禁止人事不當行為規定;本題仍依命題當年的制度架構說明。

解題方法

這是制度論述題,宜依「定義功績制—說明對美國文官制度的意義與影響—交代 MSPB 的角色與功能」三層作答。先指出功績制的核心是以才能與績效為基礎、排除政治分贓;再說明其如何促進文官制度專業化與中立化;最後以 MSPB 的準司法性質、申訴裁決及制度監督功能收束,並區分 MSPB 與其他機關的職掌。

一、功績制對美國文官制度的意義及影響

功績制的制度意義,在於以穩定、專業且中立的常任文官體系,取代官職隨政黨輪替而分配的分贓模式。其主要影響如下:

  1. 抑制政黨分贓,確立政治中立:任用與升遷以資格、能力及工作表現為基礎,減少官職作為政黨酬庸或競選工具的情形。
  2. 促進文官專業化與行政連續性:透過競爭選拔及職涯發展,累積專業知識與行政經驗,使政府不因政黨輪替而失去制度記憶。
  3. 提升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將人事管理與工作能力、績效及責任相連結,有助於適才適所、改善工作表現並維護公共服務品質。
  4. 保障公平任用與公務員權益:要求人事管理公平一致,避免歧視、任意處分與不當干預,並為受不利人事措施影響者提供救濟。
  5. 兼顧效率與責任:功績制並非只保障公務員不受免職,而是同時要求公務員維持操守、績效與服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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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日本人事院之地位是否具有獨立性?理由為何?又人事院與內閣的關係究竟為何?請分別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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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日本人事院作為中央人事行政機關的制度定位、職權獨立性,以及它與內閣之間的監督和分工關係。判斷時要分清兩件事:「內閣所轄」是組織上的歸屬關係;「獨立行使職權」則是依法執行人事職權時不受內閣指揮監督。兩者並不矛盾。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日本國家公務員法》第3條規定,人事院置於內閣所轄之下,但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人事院由三名人事官組成,並享有規則制定、勸告及公平審查等職權。

解題方法

作答分兩層:先回答人事院是否獨立,再說明它與內閣的關係。獨立性應從法定地位、人事官任命保障、職權保障說明;與內閣的關係則應指出:人事院雖不受內閣指揮監督,但仍在內閣所轄之下,且與內閣總理大臣共同構成中央人事行政機關,分擔人事行政職責。

一、人事院是否具有獨立性

日本人事院具有高度的職權獨立性,是設於內閣所轄下的行政委員會性質之中立、第三者機關;它不是完全脫離行政權而獨立於政府之外的機關。

其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 法律明定獨立行使職權:《國家公務員法》第3條規定,人事院在內閣所轄之下,獨立行使職權。內閣對人事院不具有一般上下級機關式的指揮監督權。
  2. 人事官具有任期與任命保障:人事院由三名人事官組成,人事官由內閣經兩議院同意後任命,任期為四年;法律並限制其免職,以維持職務上的獨立與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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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法國公務員考績制度主要特色為何?並評述其可供我國參考借鏡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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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法國公務員考績由傳統「評分、評等」轉向「年度專業面談」的制度特色,並要求比較我國考績制度,提出可行的借鏡方向。

法國中央政府公務員的制度,主要依據 2010 年 7 月 28 日第 2010-888 號法令:以年度專業面談(entretien professionnel)評估公務員的職業價值,面談後製作書面紀錄。這套制度在民國 108 年已是法國國家公務員考評的主要方式;部分特殊職系仍可能依特別規定採用評分制度。

我國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辦理考績。年終考績以平時考核為依據,考核面向包括工作、操行、學識、才能,並依總分區分甲、乙、丙、丁等。以下法規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為準。法國於 2019 年通過公務員制度改革,之後進一步擴大以專業面談取代評分制,現行制度已修正。

解題方法

採「制度目的與程序 → 評估內容 → 考績用途 → 與我國比較及建議」的順序作答。先說明法國制度如何進行,再整理其管理特色,最後指出我國可吸收的做法與配套,避免只羅列制度而沒有評述。

法國公務員考績制度的主要特色

一、由單向評分轉為年度面談

法國制度以每年一次的個別專業面談作為考評核心,由受考人員的直屬主管主持。主管須事先通知面談日期,面談不是只在年末給分,而是對過去工作進行檢討,並討論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

這種做法重視主管與部屬間的溝通,使考績成為持續管理與工作改善的工具,而非單純的年度排名。

二、評估內容兼顧成果、能力與發展

面談主要討論:

  1. 受考人員依既定目標完成工作的成果,並考量機關的組織與運作條件。
  2. 下一年度工作目標及提升工作成果的方向。
  3. 工作態度與服務表現。
  4. 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的累積。
  5. 擔任管理職務者的領導與管理情形。
  6. 訓練需求、職涯發展、職務調整或升遷展望。

因此,評估不只看「做了多少」,也看工作條件、能力養成與未來發展,並具有回饋與培訓功能。

三、面談結果形成書面紀錄並提供受考人員

面談後由主管製作書面紀錄,載明對職業價值的整體評語及面談內容。紀錄會交由受考人員知悉,受考人員可以提出意見;完成核定及通知後,紀錄納入個人檔案。

書面紀錄提升考評的可追溯性,也讓主管的評價理由與受考人員的回應有所依據。

四、考評結果連結人事管理

面談紀錄可作為後續人事管理的參考,包括職等升遷、職涯發展及個人訓練需求。若特定制度的獎金與個人工作成果或服務表現連動,主管也可參考面談紀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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