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初等考試五等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由國家制定法律規範,規定特定範圍內的國民均應投保,屬於何種社會保險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保險的「強制保險原則」:由國家以法律規定一定範圍的人民必須參加保險,符合條件者不得任意選擇加入或退出。這項原則旨在擴大保險涵蓋範圍、分散社會風險,並避免個人只在預期有需要時才投保。
本題以社會保險原則的概念分類為主,並未要求適用特定法條;依題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社會保險制度概念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關鍵語句:「由國家制定法律規範」及「特定範圍內的國民均應投保」。法律規定符合資格者必須參加,正是「強制保險原則」的特徵,因此選擇 A。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國家推行社會救助,最直接的憲法基礎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救助的憲法基礎。社會救助以保障經濟弱勢者維持基本生活為核心,國家透過生活扶助、急難救助等措施,避免人民陷入無法維持生存的處境,其最直接的憲法依據是憲法第 15 條所保障的生存權。本題法規與憲法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社會救助」與「最直接」:社會救助主要處理人民基本生活無以為繼的需求,因此應連結保障最低生存所需的權利。憲法第 15 條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其中與社會救助目的最直接相應者,是生存權。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社會保險保費的收入隨即用於當時的給付支出,且保險人僅須備妥短期內的支出預備金,是下列何種財務制度?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保險的財務制度,關鍵在於保費收入如何與給付支出相連:
- 隨收隨付制:當期收取的保費,主要用於支付當期的保險給付;保險人只需準備近期支出的預備金,不長期累積足以支付未來全部給付的基金。
- 完全提存準備制:依精算提存足額準備金,以支應已承諾的未來給付。
- 完全儲金制:將保費累積為個人或團體的儲金,再以儲金及其收益支應給付。
題目明示「保費收入隨即用於當時的給付支出」及「僅須備妥短期內的支出預備金」,正是隨收隨付制的特徵。本題屬制度定義辨識,沒有計算,也沒有特定法條要件;涉及法規時,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第 4 題2 分
對於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異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在保費計算、投保方式及制度目的上的差異。社會保險以社會互助與風險分攤為核心,保費通常依被保險人的所得或投保薪資等因素計算;商業保險則依契約約定,通常按個別風險、事故發生機率及損失程度等因素核定保費。
本題屬保險制度概念比較題,未涉及特定法條;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的制度概念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兩種保險的典型特徵:社會保險是否以資產調查決定資格、保費是否與所得連動、投保是否強制,以及制度是否以營利為目的。能符合兩種制度各自特徵的敘述,即為正確選項。
選項分析
- (A) 錯誤。 社會保險通常依法律規定的身分或資格納保,並非以個人資產調查作為一般性的投保或給付門檻。商業保險也通常不以「資產調查」作為核保方式,而是評估風險、承保條件與保險利益等。
第 5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理性決策模型(rational model)的意涵?
核心觀念
本題考「理性決策模型」(rational model)對政策制定的看法。此模型以明確目標為出發點,先找出可行方案,再比較各方案可能帶來的結果,選擇最能有效達成目標的方案。
本題屬政策理論題,不涉及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辨認各選項描述的政策模型即可:修正既有政策是漸進決策模型;呈現菁英偏好是菁英模型;團體折衝後形成均衡是團體模型。理性決策模型則著重依目標評估方案,選出最能達成目標者。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下列四種福利體制中,何者去商品化程度最高?
核心觀念
本題考福利體制的「去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其意指個人遭遇失業、疾病、老年等情況時,能否不必完全依賴出售勞動力換取收入,仍維持基本生活與社會權利。福利給付越普遍、保障越充分,個人越能在不依賴市場的情況下生活,去商品化程度就越高。
常見的福利體制分類包括自由、保守與社會民主體制;題目另列「組合的福利體制」。依福利體制的典型比較,社會民主體制的去商品化程度最高。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去商品化程度」,再掌握三種典型體制的高低排序:
社會民主體制以普遍性福利與較高程度的公共保障為特色,降低個人對市場與雇主的依賴,因此選擇社會民主體制。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綠色主義(greenism)社會政策取向的意涵?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政策的意識形態取向。綠色主義(greenism)以生態保護與環境永續為核心,主張政策應維護民眾生活所需的安全、健康環境,並重視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
本題測驗的是社會政策取向的概念辨識,並未涉及特定法條;因此無須適用法規年度。
解題方法
先抓住「綠色」所指的核心價值:生態環境與環境永續。再將各選項的政策主張與此核心比對,辨認哪些選項描述的是其他社會政策價值或政治理念。
選項分析
(A) 強調和平追求社會正義的達成:錯誤。 此敘述著重和平與社會正義,並非綠色主義的主要辨識特徵。綠色主義的核心是生態保護、環境品質及永續發展。
第 8 題2 分
從社會政策的起源來看,「社會政策」一詞正式使用於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政策」一詞的正式使用與社會政策學科發展的起源。解題重點在於辨別:早期濟貧措施或後來的福利政策實踐,與「社會政策」作為一個正式名稱、研究領域的形成,並非同一件事。
解題方法
先依年代與事件性質判斷各選項:伊莉莎白濟貧法是早期社會救助制度;費邊社從事社會改革研究與倡議;羅斯福新政是美國經濟危機下的政策實踐。德國社會政策學會的成立,則標誌著「社會政策」一詞正式使用並成為有組織的研究領域,因此選(C)。
選項分析
- (A) 伊莉莎白的濟貧法案:錯誤。 1601 年《伊莉莎白濟貧法》是英國早期的制度化濟貧措施,常被視為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發展的重要歷史起點;但它早於「社會政策」一詞正式使用,不能作為本題所問的標誌事件。
- **(B) 費邊社的研究:錯誤。
第 9 題2 分
下列那一種流派的女性主義強調福利國家可以削弱男性所擁有的權力,促進女性在法律與財務層面的自由與平等,減少阻礙?
核心觀念
本題考女性主義各流派對福利國家、性別權力與平等的不同看法。自由主義女性主義重視個人權利與法律上的平等,也主張透過制度改革,排除女性在教育、就業、財務與公共生活中受到的障礙。福利國家提供社會保障與公共服務,可降低女性對男性經濟供養的依賴,因而削弱男性所掌握的權力,促進女性在法律與財務層面的自由與平等。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描述:「福利國家」、「法律與財務層面的自由與平等」、「減少阻礙」。這些概念指向以法律與制度改革保障個人權利、消除不平等障礙的取向,符合自由主義女性主義。
選項分析
- (A) 自由主義的女性主義:正確。主張透過法律保障、政策改革與福利制度改善女性處境。福利國家提供社會支持,可減少女性對男性的經濟依賴,並促進法律與財務上的平等。
- **(B) 社會主義的女性主義:錯誤。
第 10 題2 分
注重個人利益的追求,認為個人可藉由其才能和抱負追求生活上的成功,屬於下列何種意識型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個人主義」的基本主張。個人主義重視個人的自主、才能與抱負,認為個人可以透過自身努力追求生活上的成功;題幹所述「注重個人利益的追求」正是其關鍵特徵。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個人利益」與「藉由個人才能和抱負追求成功」兩個線索,再對照各種意識型態的重心:強調個人自主與個人發展,指向個人主義;強調群體共同利益或社會平等,則屬其他取向。
選項分析
- (A) 個人主義:正確。 重視個人利益、個人選擇及自我發展,與題幹所述透過才能和抱負追求個人成功相符。
- **(B) 集體主義:錯誤。
第 11 題2 分
費邊主義(Fabianism)影響社會福利政策的制定與取向,對於費邊主義的內涵,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費邊主義(Fabianism)對社會福利政策的看法。費邊主義主張以漸進、和平的改革方式推動社會改良,重視國家透過政策介入,調整市場運作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並提供社會保護,以促進社會公平與公共福祉。
解題方法
辨認各選項呈現的政策立場:主張國家積極介入、提供保障者,符合費邊主義;若將福利政策視為服務市場、批評福利國家,或認為福利政策加深不平等,則分別較接近其他社會福利觀點的批判,而非費邊主義的核心主張。
選項分析
- (A) 正確。費邊主義相信國家能透過漸進改革與政策措施,介入社會問題並提供保護。此選項所述的國家政策介入與社會保護,符合其重視社會改良及福利制度的取向。
- **(B) 錯誤。
第 12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於行政院 2012 年頒訂「中華民國建國 100 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所界定的社會福利政策項目?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所列的六大社會福利政策項目。綱領以經濟安全為核心,將政策內涵分為:
- 社會救助與津貼
- 社會保險
- 福利服務
- 健康與醫療照護
- 就業安全
- 居住正義與社區營造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本題考的是行政院政策綱領的項目分類,並非法條條文。題目所列的「社區發展」不在上述六大項目之中。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綱領的六大項目名稱。選項若與其中一項相符,即屬綱領所界定的政策項目;若不在六項中,即為本題所問。綱領採用的名稱是「居住正義與社區營造」,不是「社區發展」,因此選 B。
第 13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社會民主觀點的核心理念?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民主觀點」對資本主義與民主政治的看法。社會民主主張透過民主制度與漸進改革,調整資本主義的運作、抑制市場失序並改善社會不平等,而非以革命全面推翻資本主義。
題目不涉及特定法條,核心在於辨認社會民主理論的主張,以及選項是否把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結構說得過於簡化。
解題方法
先掌握社會民主的基本立場:資本主義可以改革;經濟力量可以受到議會民主制度的制衡;市場機制也可透過公共政策與行政管理加以調節。再檢視各選項,找出不符合此立場,或將理論描述錯誤擴大的敘述。
選項分析
(A) 資本主義是可以改革的:正確。 社會民主不認為資本主義必須被革命推翻,而是主張透過選舉、立法、福利政策與公共管理逐步改革,使其更公平且符合公共利益。
第 14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於新右派對福利國家的看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新右派」對福利國家的批判。新右派重視市場機制、個人自由與有限政府,認為福利國家的擴張會造成財政負擔、降低生產誘因,並可能限制個人自由。因此,「不經濟」、「缺乏生產性」及「侵害自由」都是新右派常見的批評。
解題方法
抓住新右派的立場:它通常批判福利國家,而非肯定福利國家的特色。題目問「何者非屬於」新右派對福利國家的看法,應找出與上述批判方向相反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福利國家是不經濟的:正確,屬於新右派的看法。 新右派認為福利支出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且可能造成資源配置效率不佳,因而批評福利國家不經濟。
第 15 題2 分
志願部門又稱之為非營利組織,也稱為第三部門,下列何者非志願部門應具備的特性?
核心觀念
本題考「志願部門」(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的基本特性。常見的辨識架構包括:組織須具正式性、屬民間組織、不以盈餘分配給成員為目的,並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
本題屬於組織概念題,沒有特定法條適用,亦無須以命題當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是否屬於志願部門的典型特性。關鍵在於分辨組織是否由民間自主治理;「外部治理」不符合這項特性,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下列何者最符合社會政策之國民自立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政策的「國民自立原則」。其重點是透過政策協助國民發展工作能力、取得就業機會,並以工作收入維持生活,增進個人自立,而非長期依賴救助或福利給付。全民就業最能直接呈現這項原則。
解題方法
先抓住「自立」的關鍵:國民能否透過自身能力與工作參與,維持生活並減少對外部扶助的依賴。再比較各選項的政策目的:
- 促進就業,直接支持個人經濟自立。
- 重分配、最低生活保障及弱勢優先,主要著重公平、保障或扶助。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關於社會政策的種類,因分類基礎不同而異。以保障最低生活為目的而形成的政策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政策依保障目的所作的分類。社會救助政策以保障人民的最低生活、協助陷於經濟困難者維持基本生活為核心,具有維持基本生活安全網的功能。
本題屬於社會政策概念分類,沒有特定法條或計算公式需要適用。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語句:「保障最低生活」。這直接指向以維持基本生活為目的的社會救助政策,因此選擇(D)。判斷時可將「最低生活保障」與「社會救助」連結,再區分它與保險、促進及補償等政策的功能。
選項分析
- (A) 社會保險政策:錯誤。社會保險主要透過參加者繳納保險費及風險共同分擔,在疾病、老年、失業等事故發生時提供給付;其核心是保險保障,不是以保障最低生活為直接分類目的。
第 18 題2 分
人們覺察到自己的需求,例如:「我認為自己薪水太低」,屬於學者 Bradshaw 所認為的那一類社會需求?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Bradshaw 對社會需求的四種類型分類。題幹描述「人們覺察到自己的需求」,例如認為薪水太低,重點在個人主觀感受與自我認知,屬於感受性需求(felt need)。
解題方法
先看需求是如何被辨認:
- 由個人自己感受到、認為自己有所欠缺:感受性需求。
- 由專業人員依據標準判定:規範性需求。
- 感受需求進一步轉化為求助、申請或使用服務的行動:表達性需求。
- 比較不同群體或地區的服務供給與需求後,推定存在的差距:相對性需求。
題幹只有「我認為自己薪水太低」這種主觀覺察,沒有專業標準的判定,也沒有提出服務需求或進行群體比較,因此選感受性需求。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對於社會政策的分析,美國學者吉爾伯特(N. Gilbert)和特力爾(P. Terrell)認為,下列何者著重方案執行成果的描述與評估?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吉爾伯特(N. Gilbert)與特力爾(P. Terrell)社會政策分析架構中的分析類型。題幹的關鍵語是「方案執行成果的描述與評估」,對應績效分析:檢視政策或方案執行後達成了什麼成果,並評估其成效。
解題方法
先抓「執行成果」這個判斷線索,再區分政策分析的不同焦點:
- 關注政策如何規劃:規劃分析。
- 關注政策如何執行:過程分析。
- 關注執行後的成果與成效:績效分析。
因此,本題應選著重方案執行成果描述與評估的績效分析。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邀請專家學者參與長期照顧 10 年計畫 2.0 決策過程,屬於下列何種社會政策制定模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政策制定的四種常見模型:制度模型、團體理論模型、菁英模型與漸進模型。判斷時要看題幹著重的是誰參與決策,以及這些參與者在決策中的角色。
菁英模型認為,政策方向主要由少數具有專業、權力或影響力的菁英決定;一般民眾通常不是政策決策的主要主體。政策制定者也可能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借重其專業知識與意見。
解題方法
題幹指出「邀請專家學者參與長期照顧 10 年計畫 2.0 決策過程」,重點在於由具專業知識的少數人士參與政策決策。依題目設定,專家學者屬於政策制定中的菁英,因此符合菁英模型。
本題沒有要求依特定法條判斷,屬於社會政策理論題;無須引用法條。
選項分析
- (A) 制度模型:錯誤。 制度模型著重政府正式制度與機關的角色,例如政府機關的權限、組織結構及政策程序如何影響政策產出。題幹的判斷焦點是專家學者參與,而不是政府制度或機關運作。
- **(B) 團體理論模型:錯誤。
第 21 題2 分
影響社會政策制訂的理論觀點中,認為政策的制訂,處於各利益相互競逐的狀態,最直接的方式是透過選民影響議會或行政官僚的決策,這樣的觀點是屬於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影響社會政策制訂的理論觀點。多元論認為,社會由不同利益團體與個人組成,各方會競逐政策影響力;政策是競爭、協商與妥協的結果。民眾可透過選舉選出代表,並藉由利益團體、遊說或公共參與,影響議會與行政機關的決策。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兩個線索:
- 「各利益相互競逐」:表示多種利益並存,且都試圖影響政策。
- 「透過選民影響議會或行政官僚」:表示民眾及其團體可經由選舉等管道參與政策過程。
這符合多元論的核心主張:權力並非完全由單一菁英或國家機關壟斷,而是在不同團體之間分散與競逐。
選項分析
- (A) 菁英論:錯誤。 菁英論認為政策主要由少數掌握資源與權力的菁英決定,一般民眾對政策的直接影響有限,與題幹所述的利益競逐及選民影響決策不符。
第 22 題2 分
社會政策的執行,受歐美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思潮的影響,下列何者屬於「後福特主義」的供給型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政策在新公共管理思潮影響下,福利供給由「福特主義」轉向「後福特主義」的差異。
福特主義的生產與福利供給偏向標準化、大量生產,服務內容較一致,使用者選擇有限;後福特主義則重視彈性、多元與差異化,並以需求為導向。套用到福利輸送,除了回應民眾需求,也強調責信與透明。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描述的是哪一種供給型態:若是標準化、大量供給且選擇少,屬福特主義;若是彈性供給、回應需求,並重視責信與透明,則符合後福特主義。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於社會救助的基本特質?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救助的基本特質。社會救助屬於政府以稅收支應、經審查後提供給缺乏基本生活資源者的救助制度,具有資產調查及保障最低生活水準等特徵;救助額度則須依個人或家庭的經濟狀況與法定標準核算,不是人人領取相同金額。
本題涉及《社會救助法》及社會救助制度的基本原理,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社會救助的制度特徵,並特別區分「保障最低生活」與「救助金額固定相同」:前者是救助制度的目標,後者則不是其通則。社會救助旨在補足個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給付會依其收入、財產、家庭人口及法定計算方式而有所差異。
選項分析
(A) 財源來自稅收:正確。 社會救助由政府提供,主要以一般稅收支應,屬於公共財政支持的救助制度,而非以被保險人繳納保險費作為主要財源。
第 24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於社會保險的基本特性?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保險的基本特性。社會保險以集體方式分擔疾病、老年、失能、失業等社會風險,具有強制納保、繳納保險費、風險互助及政府參與等特徵。題目涉及法規時,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制度目的與參加方式:社會保險以社會政策及風險共同分擔為目的,通常依法律規定納保;商業保險則以契約為基礎,原則上由個人自願投保。接著檢視各選項,找出不符合社會保險特性的敘述。
選項分析
(A) 志願性:錯誤,為本題答案。 社會保險的基本特性是依法強制納保,而非由個人自由選擇是否參加。例如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法定身分及要件者,依法律規定參加保險。因此「志願性」不是社會保險的基本特性。
第 25 題2 分
下列何者未列入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有關社會福利基本國策的項目?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所列的社會福利基本國策。判斷關鍵是辨認條文中的具體政策項目;題目以官方答案 A 為準。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選項是否屬於增修條文第 10 條的明文項目。條文涵蓋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醫療保健,以及對特定族群的保障與福利等政策;「人民團體」則不是該條所列的社會福利項目。
選項分析
- (A) 人民團體:錯誤,為本題答案。「人民團體」並未列入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的社會福利基本國策項目。人民團體的組織與活動另有相關法規規範,不能因其具有社會參與或公益性質,就視為該條列舉的社會福利項目。
- **(B) 健康保險:正確。
第 26 題2 分
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保障農民職業安全及經濟補償,得試行辦理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下列何者為目前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保險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所定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保險人。依該條例第 44 條之 1 第 2 項,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並以基層農會為投保單位。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民國 112 年修法增訂自動一併申請參加本職災保險等規定,但保險人仍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解題方法
看到題目問「保險人」,先區分承辦保險給付與受理投保手續的機關:
- 保險人:負責辦理保險、審核及給付者。
- 投保單位:協助被保險人辦理加保、退保等手續者。
法條已直接指定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保險人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因此選項中應選勞工保險局。基層農會雖參與投保作業,法律上的身分是投保單位,並非保險人。
選項分析
第 27 題2 分
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之規定,所設置的長照機構財團法人,其中央主管機關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對長照機構財團法人主管機關的規定。判斷重點是辨認此類財團法人屬於長期照顧服務領域,中央主管機關由負責該領域的中央機關主管。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作答;《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長照機構財團法人」,依其特別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確認中央主管機關,再與選項比對。題目詢問的是中央主管機關,不是財團法人登記機關、稅捐機關或勞動主管機關。
選項分析
第 28 題2 分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事故,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民年金法》第 2 條所列的保險事故。依民國 108 年法規,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事故分為四種: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及死亡。職業病不在其中。
解題方法
先對照各選項與法條明列的四種保險事故。題目問「不包括」者,選出不屬於這四種事故的項目即可。本文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選項分析
第 29 題2 分
依老人福利法規定,老人福利機構除應具有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外,也應投保下列何種保險,以保障老人權益?
核心觀念
本題考《老人福利法》對老人福利機構的權益保障要求。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老人福利法》第 37 條,老人福利機構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並具有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以保障老人權益。
本題所列保險是機構依法應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履行營運的擔保能力則是另一項並列要求。
解題方法
看到題幹「老人福利機構」、「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及「保障老人權益」,即可對應《老人福利法》第 37 條的規定。法條要求投保的險種名稱與選項(C)相同,因此選(C)。
選項分析
- (A) 老人年金保險:錯誤。《老人福利法》此處並未要求老人福利機構投保老人年金保險;年金屬於老年經濟保障概念,與機構營運期間的意外責任保障不同。
- **(B) 老人健康保險:錯誤。
第 30 題2 分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關於居家式托育服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6 條及第 26 條之 1,重點是居家式托育服務的定義、提供者年齡資格、不得擔任的消極資格,以及管理權責。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分辨題目考的是不同類型的規定:服務定義與提供者年齡資格見第 26 條;不得擔任提供者的情形見第 26 條之 1。至於管理、監督與輔導的主管機關,應注意法條所指的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而非中央主管機關。
選項分析
- (A) 錯誤。 第 26 條所稱居家式托育服務,是指兒童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人員,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托育服務。祖父母屬三親等內親屬,因此由祖父母照顧不屬本條所定義的居家式托育服務。
第 31 題2 分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政府應建立幾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31 條的兒童發展評估與早期療育規定。依民國 108 年法規,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依其需要提供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的特殊照顧。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中的年齡關鍵字「六歲以下」,與題目選項比對即可。題目問的是評估機制適用的年齡上限,因此選「6 歲」。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條規定的年齡為六歲以下。
選項分析
第 32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謂的民事保護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的民事保護令種類。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9 條,民事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三種;法條沒有「永久保護令」這一種類。
解題方法
直接依第 9 條逐一核對選項。三種法定名稱都列入的就是民事保護令;名稱不在法條列舉中的「永久保護令」,即為本題所問的非民事保護令。
選項分析
第 33 題2 分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年滿幾歲者,得申請創業貸款?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的年齡資格。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當時《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8 條規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年滿二十歲者,得申請創業貸款。
解題方法
直接抓住法條所列的年齡門檻即可:題目問「年滿幾歲」,應對照第 58 條的「年滿二十歲」,無須進一步計算或判斷其他資格。
選項分析
第 34 題2 分
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免除、停止或結束安置,無法返家之被害人,應依下列何種法律為適當之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關於被害人安置結束後的銜接處理。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該條例第 25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免除、停止或結束安置後無法返家的被害人,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為適當處理。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情境:「安置免除、停止或結束」且「無法返家」。這是性剝削被害人安置後的後續照顧問題,條例已明定應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理,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 (A) 家事事件法:錯誤。 家事事件法規範家事事件的程序及法院處理方式;本題問的是主管機關對無法返家被害人的安置後續處理,條文明定依兒少福利法規辦理。
- **(B)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正確。
第 35 題2 分
下列關於育嬰留職停薪之敘述,何者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6 條的育嬰留職停薪規定,重點是留停期間、同時撫育多名子女時的期間計算、留停期間的社會保險,以及津貼的法源。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當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6 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得在子女滿三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每一子女的期間最長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二名以上子女者,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留停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津貼則另以法律定之。
解題方法
逐一對照第 16 條的關鍵規定即可:
- 育嬰留職停薪的上限是每一子女二年,不是四年。
- 同時撫育二名以上子女時,期間應合併計算。
- 留停期間可以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另以法律定之,不是以行政命令定之。
選項分析
(A) 育嬰留職停薪最長為 4 年:錯誤。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6 條,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子女滿三歲止,但每一子女不得逾二年。題目把「期間上限二年」誤寫為四年。
第 36 題2 分
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規定,「老年農民」須具備下列何項資格?
核心觀念
本題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 3 條第 1 項所定「老年農民」資格。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須符合年齡、戶籍、居住及農民健康保險等條件:
- 年滿 65 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最近 3 年內每年在國內居住超過 183 日。
- 申領時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且加保年資合計 15 年以上。
其中,條例要求的是「農民健康保險」(農保),不是全民健康保險(健保)。
解題方法
先抓法條中的關鍵字:年齡是 65 歲、居住期間是最近 3 年、保險種類是農保;再比對選項。只有「在國內設有戶籍」符合條文明定的資格條件。
選項分析
第 37 題2 分
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下列何項給付應每年申請認定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哪些扶助項目必須每年重新申請認定特殊境遇家庭資格。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條例第 4 條規定: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及兒童托育津貼者,特殊境遇家庭資格應每年申請認定。
解題方法
辨識題目問的是「每年申請認定」的扶助項目,而非各項扶助的申請條件或補助內容。對照第 4 條列出的三項扶助,其中只有「子女教育補助」出現在選項中,因此選 C。
選項分析
第 38 題2 分
流落外地,缺乏車資返鄉者,當地主管機關得依其申請酌予補助,此為社會救助法所規定之何種給付?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救助法》所定社會救助的種類,以及「流落外地、缺乏車資返鄉」的法定救助類型。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社會救助法》第 2 條,社會救助分為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同法第 22 條規定,流落外地、缺乏車資返鄉者,當地主管機關得依其申請酌予救助。該條位於「急難救助」章,所指即為急難救助。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關鍵情境:「流落外地」且「缺乏車資返鄉」。接著對照《社會救助法》第 22 條,便可判斷此為急難救助。題目雖以「補助」描述款項,但法條用語是「酌予救助」;分類時應依救助事由及法條章節判斷,而非被「補助」二字帶偏。
選項分析
第 39 題2 分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在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申請鑑定時,應交由下列何機關進行鑑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的身心障礙鑑定權責分工: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鑑定申請後,應交由衛生主管機關指定的相關機構或專業團隊進行鑑定。法條將「受理申請」與「實際鑑定」分由不同機關辦理。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由誰進行鑑定」,而不是「由誰受理申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受理;實際鑑定則由衛生主管機關指定的相關機構或專業團隊辦理。因此應選出同時包含「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及「相關機構或專業團隊」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40 題2 分
下列那一項法規不具有中央法律的效力?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的中央法律與命令之區別。依同法第 2 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依第 3 條,各機關發布的命令,得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因此,辨認法規名稱是快速判斷方式之一。
須注意,法規名稱是判斷線索,仍要結合其制定機關與法規性質理解;名稱不是唯一標準。本題四個選項中,三項是法律,一項《綱要》屬命令,故不具有中央法律效力的是 C。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找出選項中哪些名稱屬於法律的法定名稱、哪些屬於命令的法定名稱:
- 「法」、「條例」是中央法律常見名稱。
- 「綱要」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3 條列舉的命令名稱。
再對照各選項,即可找出唯一不具有中央法律效力的《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選項分析
第 41 題2 分
勞工保險雖由政府辦理,對於其監督管理的機制,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勞工保險的監理制度:勞工保險由政府辦理,但監督其業務與財務的機制,採勞工、資方、政府及專家共同參與的監理委員會制度。法規依據為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的《勞工保險條例》。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問的是「監督管理機制」,而不是勞工保險由哪個機關承辦。依民國 108 年《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工保險設有監理委員會,委員由勞工、雇主、政府及專家代表組成,藉由多方參與監督勞工保險業務。因此,符合題意的是 D。
選項分析
第 42 題2 分
依公益勸募條例第 12 條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期間,最長為多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益勸募條例》第 12 條所定的勸募活動期間上限。條文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期間,最長為一年。」因此,題目詢問的「最長」期間就是一年。依題意及命題當年法規,答案為 D。
解題方法
直接對照《公益勸募條例》第 12 條的期間上限即可,不必計算。作答時要辨認題目問的是「辦理勸募活動期間」的最長期限,而非募款款項的使用期限或成果公開期限。
選項分析
第 43 題2 分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對於提高身心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應辦理之服務項目,下列何者並未明文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1 條所列、地方主管機關為提高身心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應辦理的服務項目。判斷時要看選項是否列在這一條,而不是只看它是否屬於身心障礙福利服務。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語句「提高身心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再對照第 51 條。該條列有:
- 臨時及短期照顧。
- 照顧者支持。
- 照顧者訓練及研習。
- 其他有助於提升家庭照顧者能力及其生活品質的服務。
前三項正好對應選項 B、C、D。A「社區居住」雖是身心障礙者相關服務,但不在第 51 條這組提高家庭生活品質的服務項目中,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第 44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於老人福利法第 11 條所訂老人經濟安全保障之措施?
核心觀念
本題考《老人福利法》第 11 條所列的老人經濟安全保障措施。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該條規定的措施包括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及年金保險;「就業輔導」不在這項經濟安全保障措施之列。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問的是「非屬於」第 11 條措施,再將各選項與該條列舉的項目比對。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及年金保險都在條文範圍內;就業輔導則屬於協助老人就業的措施,與第 11 條所列的經濟安全保障措施不同,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45 題2 分
關於福利服務給付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的社會福利制度分類與法規為準。本題考的是不同福利給付的財源、給付形式與資格基礎。
福利服務給付主要是由政府提供或補助服務,例如社會工作、照顧、安置及其他支持性服務,財源通常以政府稅收為主。相較之下,社會保險以保費為重要財源;社會救助則著重經濟需求與最低生活保障。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描述的是哪一種制度:
- 提到「稅收」:對應政府以稅收支應的福利服務。
- 提到國民年金或全民健保:對應社會保險。
- 提到「最低生活水準」:對應社會救助的保障基礎。
因此,符合福利服務給付主要財源特徵的是 (A)。
選項分析
第 46 題2 分
老人福利法第 24 條規定,對於無扶養義務人之老人死亡時,其喪葬之處理,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老人福利法》第 24 條的喪葬辦理機關與費用負擔順序。依民國 108 年命題時的規定,無扶養義務人,或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的老人死亡時,當地主管機關或其入住機構應為其辦理喪葬;喪葬費用先由老人遺產負擔,無遺產時才由當地主管機關負擔。
因此要分清楚兩件事:誰負責辦理喪葬,以及喪葬費用由誰負擔。
解題方法
直接抓第 24 條的兩組關鍵語句:
- 辦理者:「當地主管機關或其入住機構」。
- 費用負擔者:「由其遺產負擔;無遺產者,由當地主管機關負擔」。
題目問「喪葬之處理」,應先辨認辦理者;選項 C 符合條文。選項 D 雖提到主管機關負擔費用,但省略「無遺產」這項前提,且將主管機關限定為「戶籍所在地」,也與條文不同。
選項分析
第 47 題2 分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4 條,對於特殊境遇家庭其家庭總收入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4 條對「家庭總收入」的認定: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後,每人每月未超過下列兩項標準,即符合該條所定的收入門檻:
- 當地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的 2.5 倍;
- 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的 1.5 倍。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住法條的兩個倍數,再逐一比對選項。題目問的是法定收入標準,並非要代入某地最低生活費或消費支出計算金額;只要確認選項中的兩個倍數都與法條相符即可。
選項分析
第 48 題2 分
關於社會津貼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津貼」的給付特性。社會津貼屬於社會福利給付,通常依特定身分或法定資格發給,經費主要由政府稅收支應;其判斷重點是是否具備法定身分資格,而非是否繳納保險費。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與社會安全制度概念為準,無須依賴特定法條計算。
解題方法
先區分社會津貼與社會保險、社會救助:
- 社會津貼:以特定身分或資格為給付依據,通常由政府財源支應。
- 社會保險:以參加保險及繳納保險費為基礎,依保險事故與投保條件給付。
- 社會救助:通常須經資產調查,確認經濟狀況符合救助標準。
因此,題目問社會津貼的正確敘述時,應選「以身分認定為標準」。
選項分析
第 49 題2 分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6 條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對其兒童少年盡扶養義務而擬出養時,應委託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覓適當扶養人,但也有例外的情形,下列情形何者不在此限?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6 條的收出養媒合原則與例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兒童或少年而擬出養時,原則上應委託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覓適當收養人;但條文明定兩種例外:
-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或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且輩分相當。
-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
解題方法
先把條文例外拆成「親等範圍」與「配偶收養他方子女」兩類,再逐一比對選項。血親的五親等、三親等均在六親等以內;姻親的三親等在五親等以內。依條文,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也明列為例外。
選項分析
- (A) 旁系血親在五親等以內者:屬例外。 五親等在六親等以內;但仍須符合條文所定「輩分相當」。
- (B) 旁系血親在三親等以內者:屬例外。 三親等同樣在六親等以內,並須符合「輩分相當」。
第 50 題2 分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 條規定,有關少年的定義,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 條對「兒童」及「少年」的年齡定義。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 「兒童」是指未滿 12 歲之人。
- 「少年」是指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人。
因此,少年年齡範圍的下限包含 12 歲,上限不包含 18 歲。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少年」的定義,直接比對第 2 條即可。將法條的「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與選項逐字核對,符合者為(D)。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