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 消防警察人員 建築防火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之設置目的、設置場地適用範圍及撒水頭之特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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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與法規依據
本題依民國 110 年命題時法規作答,主要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7 條及《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設置基準》第 2、3、5 點。
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是利用場所內自來水系統,連結水箱、增壓供水裝置、撒水配管及水道連結型撒水頭的簡易自動撒水設備。其核心目的在於控制火災、降低火場溫度及阻隔濃煙,提升人員避難與消防救援的安全性。
解題方法:先定義,再依序作答
題目分成三個層次:設置目的、適用場地、撒水頭特殊規定。依設置基準逐項整理,即可避免把一般自動撒水設備規定與水道連結型設備的特別規定混在一起。
一、設置目的
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以場所內自來水系統供水,火災時經撒水頭放水,以達到下列效果:
- 控制火勢發展。
- 降低火場溫度。
- 阻隔濃煙,爭取避難及救援時間。
這是簡易型設備,不能僅因設有撒水頭,就視為與一般自動撒水設備在所有場所均可互相替代;其適用須符合設置基準規定。
二、設置場地適用範圍
依《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設置基準》第 3 點,適用範圍如下:
- 特定照護與福利機構場所:包括榮譽國民之家、符合條件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福利機構、護理機構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場所,且其樓地板面積合計未達 1,000 平方公尺。
-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以及符合規定的社區式服務;其中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場所的建築物使用類組須符合基準所定條件。
- 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長期照顧機構及安養機構。
- 護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照顧植物人、失智症、重癱、長期臥床或身心功能退化者的場所。
- 既有合法建築物改善:地方主管機關依《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檢討前述場所設置自動撒水設備時,得採用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並視為具同等滅火效能的滅火設備。
- 住宅場所:得自主設置,以提升主動滅火能力。
「未達 1,000 平方公尺」是小於 1,000 平方公尺,不包含恰為 1,000 平方公尺。
第 二 題25 分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第 2 項規定,為確保施工作業之消防安全,防止施工中發生火災,已訂定「製定現有建築物(場所)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指導須知」,請說明:
(一) 如有停止消防安全設備機能必要時,應行配合辦理事項為何?
(二) 為防止施工作業之火焰或火花飛散、掉落致引起火災時,應採取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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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第 2 項制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時,如何處理兩類施工風險:
- 施工造成消防安全設備停用或受阻時,限制停用範圍與時間,並以替代措施維持警報、避難及滅火功能。
- 熔接、熔切、電焊等會產生火焰或火花的作業,防止火花飛散、掉落引燃可燃物。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當時的《製定現有建築物(場所)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指導須知》為準。該指導須知於民國 114 年修正,現行法已修正。
解題方法
依題目指定的指導須知,分別整理第四點第一款「停止消防安全設備機能」及第二款「產生火花之工程作業」的規定。作答時可按「限制停用、替代設備、強化監視、安排時段」以及「隔離可燃物、作業監督、備妥滅火設備」兩組記憶。
(一)停止消防安全設備機能時的配合事項
- 限制停用範圍及時間:停止機能的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停止時間及停止部分,均應以最小必要限度為原則。
- 維持警報及標示功能: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或標示設備停止使用時,應視工程狀況採臨時裝設方式,使其仍能發揮作用。
- 移設受阻設備:滅火器、避難器具、標示設備等如因施工而有使用障礙,應移設至能確保使用機能的場所。
- 補足自動滅火能力:自動撒水設備或水霧滅火設備等自動滅火設備機能停止時,應增設滅火器或室內消防栓的水帶等。
- 強化監視:採取增加巡邏次數等措施,以強化施工期間的監視體制。
- 妥善安排施工時間:停止消防安全設備機能的工程,應儘量於營業時間以外進行;但飯店、旅館及醫院等全天營業場所,應於日間進行。
第 三 題25 分
建築物發生火災後會產生煙,請說明會影響煙在建築物中流動之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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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火災煙氣在建築物內移動的驅動力與流動路徑。煙不是只向上飄;煙氣會受壓力差推動,經由門窗、樓梯間、電梯井、管道間、空調風管及建築物縫隙流動。實際火場中,數種作用力通常同時存在,流向則由各處壓力差與開口狀況共同決定。
解題方法
作答時可依「熱與浮力、建築內外壓差、機械送排風、建築條件」分類,並說明各項如何形成壓力差、改變煙氣流向。
一、火災煙氣的浮力
火災加熱空氣與燃燒產物,使其溫度升高、密度降低,熱煙因而上升,並可能沿天花板水平擴散。溫差越大、火勢越強,浮力驅動通常越明顯。
二、火災氣體膨脹
氣體受熱後體積膨脹,增加火災空間內的壓力,促使煙氣由開口向鄰接空間流出。火源位置、火勢成長、燃燒放熱量與可用開口,均會影響膨脹作用及煙氣外流情形。
三、煙囪效應(中性面效應)
建築物內外溫度不同時,空氣密度也不同,建築物高度方向會形成壓力差。冬季常見室內較暖,建築物下部空氣流入、上部空氣流出;火災熱煙進入樓梯間、電梯井等垂直通道後,會增強向上流動及跨樓層蔓延。
煙囪效應的壓差可用下式表示其基本關係:
其中 為重力加速度、 為高度差, 與 分別為外氣與內部空氣密度。建築物高度及內外溫差越大,煙囪效應通常越顯著。
四、風力
第 四 題25 分
五層以下透天建築物及公寓為我國火災死亡人數最多之住宅型態,請說明在我國人文社會習慣下,五層以下透天建築物及公寓之建築特性與火災安全相關為何,並說明人員避難逃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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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不是比較高樓與低樓的樓層數,而是要說明:臺灣常見的五層以下透天住宅及公寓,如何因建築配置、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居住習慣與住戶條件交互影響,形成較高的火災死亡風險。
避難安全可用「可用安全避難時間」與「所需避難時間」比較:
其中,(Available Safe Egress Time)是火場仍可供人安全避難的時間;(Required Safe Egress Time)是人員發現火災、判斷、開始行動並完成逃生所需的時間。住宅若缺乏早期警報、火煙快速蔓延或逃生路徑遭阻塞,會縮短 ;住戶熟睡、年長或行動不便,則會延長 。當 ,避難失敗風險即大幅增加。
**法規背景: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建築物依用途、規模及樓層等條件適用不同的防火避難與消防設備規定;不能一概說五層以下住宅完全沒有消防設備要求,但許多非供公眾使用的低層住宅,實際上缺乏較完整的自動警報、滅火及防火區劃措施。
解題方法
依「建築型態 → 火災安全條件 → 人員避難風險」的順序作答。先分別交代透天住宅與公寓的空間特性,再補充臺灣常見的居住及使用習慣,最後把火災發生、煙火蔓延、逃生受阻與住戶不易逃生串成因果鏈。
建築特性與火災安全關聯
一、五層以下透天建築物
透天住宅通常為狹長基地上的連棟或獨立住宅,房間沿樓梯垂直配置,樓梯常位於室內且連通各樓層。部分住宅只有臨道路一側的主要出入口,缺少可直接通往地面或鄰地的第二避難方向。
這種配置使室內樓梯容易成為煙熱向上竄流的通道。若一樓客廳、廚房或出入口附近起火,濃煙與高溫可能迅速封鎖通往上層的樓梯;上層住戶即使未在起火房間,也可能被困在樓上。若樓梯或室內裝修易燃、樓梯間堆放物品,火煙蔓延與避難受阻會更嚴重。
透天住宅常由家庭自行使用或逐步改建,可能有隔間、內裝及設備更新不一致的情形;違規增建、頂樓加蓋或房間用途改變,也可能影響避難動線與防火性能。
二、五層以下公寓
老舊公寓常見每層多戶共用走廊及樓梯,部分建築只有一座共同樓梯,且通常沒有電梯。樓梯是住戶上下樓的主要通道,也是火災時的共同避難路徑;若起火戶鄰近樓梯或走廊,濃煙可能迅速影響其他樓層住戶。
公寓的樓梯、走廊及出入口屬於共用空間,鞋櫃、雜物、腳踏車或其他物品若占用通道,會縮窄逃生寬度、妨礙人流,也增加可燃物。住戶若在樓梯或公共區域加裝鐵門、門鎖或其他障礙,火災時可能妨礙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