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行政警察人員 犯罪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犯罪學「芝加哥學派」(Chicago School)可謂是美國本土第一個犯罪學派,影響日後犯罪學之發展甚鉅。請說明蕭和馬喀(Clifford Shaw & Henry McKay)於 1920 年代運用柏格斯(Ernest Burgess)的「同心圓理論」(The Concentric Zone Theory)研究芝加哥市少年犯罪時,有何重大發現?據此,蕭和馬喀提出「芝加哥區域計畫」(Chicago Area Project),而該計畫之內容為何?試分別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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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芝加哥學派的社會生態學觀點,以及蕭(Clifford Shaw)與馬喀(Henry McKay)如何將柏格斯的同心圓理論運用於少年犯罪研究,並據此發展社區層次的預防方案。
柏格斯將都市由中心向外劃分為五個同心區域。其中,緊鄰中央商業區的「過渡區」(Zone of Transition)常有住宅與商業用途混雜、人口流動較大、社區組織較不穩定等特徵。蕭與馬喀以芝加哥少年犯罪資料檢視犯罪在都市空間中的分布,進而探討犯罪與社區環境的關係。
解題方法
作答分成兩部分:先交代蕭與馬喀的研究發現,再說明芝加哥區域計畫的內容。前者須指出犯罪率的空間分布與時間穩定性,並說明族群更替為何不能單獨解釋犯罪;後者則聚焦於計畫如何透過社區居民、在地組織與公共機構合作,改善社區環境及預防少年犯罪。
重大研究發現
一、少年犯罪集中於過渡區
蕭與馬喀發現,芝加哥少年犯罪率在市中心外圍的過渡區最高,並由內向外遞減。即使不同族群陸續遷入、原有居民遷出,犯罪高發區的地理位置仍大致維持穩定。
這表示犯罪集中現象不能只歸因於特定族群或個人特質;社區長期存在的環境條件,對犯罪分布具有重要影響。
二、犯罪率與社區解組有關
過渡區通常伴隨貧窮、居住不穩定、人口流動頻繁、家庭與社區組織薄弱,以及正式與非正式社會控制不足等問題。居民較難形成穩定的共同規範,也較難持續監督、教導及約束青少年,使犯罪傳統與偏差行為較容易延續。
蕭與馬喀以此說明:少年犯罪與社區解組及地方控制能力薄弱密切相關。即使族群組成更替,若社區環境與解組狀態未有根本改變,犯罪率仍可能維持在較高水準。
三、犯罪與偏差傳統可在地區內延續
他們指出,少年會在地方社區中接觸並學習偏差規範與犯罪行為。犯罪因而不只是個人的偶發選擇,也可能成為特定地區反覆傳承的社會現象。犯罪率的空間穩定性,與社區條件及犯罪傳統的延續相互呼應。
芝加哥區域計畫(Chicago Area Project)
第 二 題25 分
自 1970 年代以來,犯罪學女性主義學者(Criminological Feminists)主張性別獨特犯罪學(Gender-specific Criminology)。請說明加拿大犯罪學家哈根(John Hagan)於 1985 年所提出的「權力控制理論」(Power Control Theory)是如何運用性別差異來解釋女性犯罪的原因?並針對該理論提出預防政策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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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哈根(John Hagan)等人於 1985 年提出的權力控制理論(Power-Control Theory),以及該理論如何以家庭中的性別權力關係,說明女性犯罪率低於男性的現象。理論將家庭視為性別社會化的重要場域,認為父母在職場上的權力位置會影響家庭權力結構、子女管教方式與風險行為,進而造成男女青少年犯罪率的差異。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由父母職場權力推導子女犯罪差異
作答時依序說明「家庭權力結構—管教方式—子女風險傾向—犯罪差異」,再依同一條因果脈絡提出預防政策。
一、家庭權力結構的形成
權力控制理論以父母在職場上的權力關係為起點,區分:
- 父權式家庭:父親在職場具有較高權力或地位,母親較少參與有薪工作,或在工作場所的權力較低。父親的權力容易延伸至家庭,形成由父親掌握較多家庭決策權的結構。
- 平權式家庭:父母在職場的權力較為接近,母親也具有較高的工作地位與經濟自主性,家庭權力分配相對平等。
職場權力關係並非直接造成犯罪,而是透過改變家庭內的權力與管教方式,影響子女行為。
二、家庭管教方式的性別差異
在父權式家庭中,傳統性別角色較明確,父母通常對子女採取差異化監督:
- 女兒受到較嚴格的監督與限制:外出、交友、活動時間及冒險行為較受約束,家庭較強調順從、名譽與性別角色規範。
- 兒子享有較大的自由與自主性:父母較容許其外出、冒險或參與高風險活動,對其違規行為的管束也較寬鬆。
這種不對稱管教使女兒較少接觸犯罪機會,也較不容易發展冒險、違規的行為模式;兒子則因監督較少、自由較大,更容易接觸偏差同儕與犯罪情境。
在平權式家庭中,母親的家庭決策權增加,傳統父權及僵化性別角色較弱,父母對兒女的管教差距通常縮小。女兒獲得較多自主空間,兒子則受到較一致的監督,男女在冒險行為與犯罪行為上的差距因而可能縮小。
三、犯罪差異的解釋
第 1 題2 分
下列名詞何者最為符合「越少使用刑罰越好」的理念?
核心觀念
本題考「除罪化」的意義,以及它與擴張刑罰介入的概念之別。「越少使用刑罰越好」是刑法謙抑思想的表現:刑罰具有強制性與高度侵害性,應限於有必要的情形使用,避免將不當行為一概納入犯罪處罰。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越少使用刑罰越好」,判斷哪個名詞代表減少刑事處罰範圍。將某些行為排除於犯罪或刑罰處罰之外,就是「除罪化」;其餘選項則與刑罰擴張或刑罰執行場所相關。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根據古典犯罪學派的看法,下列情形何者會增加人們選擇犯罪的可能性?
核心觀念
古典犯罪學派以自由意志與理性選擇為基礎,認為人會衡量行為的利益與成本,再選擇犯罪或守法。犯罪較有吸引力時,人們選擇犯罪的可能性會增加;若犯罪的預期成本提高,例如懲罰迅速且確定,犯罪的吸引力則會降低。
解題方法
比較「犯罪」與「守法」兩種選擇的利益和成本。題目問何者會增加犯罪可能性,因此要找出會使守法選擇相對不利、或使犯罪選擇相對有利的情形。
選項分析
(A) 犯罪的成本大於犯罪的利益:錯誤。犯罪付出的代價高於所得利益,會降低犯罪的吸引力。
第 3 題2 分
依學者 Bartollas 稱犯罪矯正有三大哲學主流,分別是正義(Justice)、懲罰(Punishment)及矯治(Rehabilitation)模式。有學者形容,犯罪矯正哲學與社會思潮的關係就像古老的鐘錘(Pendulum)。請問這是形容兩者的什麼關係?
核心觀念
本題考「鐘錘」(Pendulum)比喻:犯罪矯正哲學會隨社會主流思潮的變化,在不同理念間擺盪。社會重視秩序與應報時,矯正政策較偏向懲罰;重視個人改善與社會復歸時,則較偏向矯治。正義、懲罰與矯治模式的消長,反映社會價值與政策取向的變化。
解題方法
抓住「鐘錘」的核心意象:鐘錘會來回擺動,代表矯正哲學隨社會思潮變動而更替。題目問的是兩者的關係,不是改變速度,也不是兩者是否步調一致。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義大利軍醫龍布羅梭(Cesare Lombroso)在犯罪學研究中有許多公認的貢獻,關於其中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龍布羅梭(Cesare Lombroso)對犯罪學實證學派的貢獻,以及他與其他義大利犯罪學者的學說分工。龍布羅梭以實證觀察研究犯罪人,並提出「天生犯罪人」論;但「自然犯罪」(natural crime)說通常歸於其學生拉斐爾・加羅法洛(Raffaele Garofalo)。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所述的學說歸屬:龍布羅梭的代表性貢獻包括以實證方法研究犯罪人、提出犯罪人類型及關注女性犯罪;再檢查「自然犯罪」是否為他的主張。此概念的代表提出者是加羅法洛,因此可據此找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在犯罪學理論中,強調人與他人或社會互動連結的品質對犯罪行為產生具有重要性之影響,下列理論何者相對較不明確強調此觀點?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各犯罪學理論是否明確以「人與他人或社會的互動連結品質」解釋犯罪行為。依附、安全感、社會鍵、社會反應與羞恥等觀念,都直接涉及個人與他人或群體的關係;相較之下,默頓的緊張理論主要說明社會文化目標與合法手段之間的落差,如何造成結構性壓力,並促使個人採取不同適應方式。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詞「互動連結的品質」,再逐一比對理論的主要解釋焦點:
- 理論核心若是依附、社會關係、社會控制或社會反應,即直接呼應題幹。
- 理論核心若是社會結構造成的目標與手段落差,著重的是壓力來源,而非互動連結品質。
題目問「相對較不明確強調」此觀點,因此應選四項中與人際或社會連結品質關聯最間接的一項。
選項分析
- **(A) 鮑比的依附理論:錯誤。**鮑比重視早期照顧者與兒童間的依附關係。依附關係的品質會影響情緒發展與後續人際關係,因而與犯罪行為的形成或預防相關,明確涉及個人與他人的連結。
- **(B) 赫胥的社會鍵理論:錯誤。
第 6 題2 分
下列研究題目何者最適合援引衝突犯罪學派的理論進行研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衝突犯罪學派的研究焦點。衝突觀點認為,社會由不同利益與權力的群體組成,法律並非價值中立;有權力的群體較能影響立法,使某些行為被界定為犯罪。因此,衝突犯罪學常研究法律如何形成、哪些行為遭到犯罪化,以及權力如何影響犯罪定義與執法。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的研究問題,判斷它關注的是犯罪發生的原因、守法的原因、特定犯罪者的特徵,還是犯罪與法律定義如何形成。衝突犯罪學的關鍵切入點是「誰有權力界定犯罪,以及為何某些行為被納入法律禁止」。
選項分析
- (A) 居住的地點如何影響一個人犯罪與否:錯誤。 聚焦於地區環境與犯罪行為的關係,較接近社會解組理論等探討犯罪發生及其空間分布的研究。
第 7 題2 分
芝加哥犯罪學派提出解釋少年的犯罪率高低與地理區位有關。請問下列因素何者是這兩者關係產生的背後最主要理由?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芝加哥犯罪學派的「社會解組理論」。該理論將犯罪率與地理區位連結,重點不在於特定地區本身有較多犯罪機會,而在於某些鄰里長期面臨貧窮、人口流動頻繁及族群異質等情形,使居民之間的聯繫與共同規範難以形成,進而削弱非正式社會控制,少年犯罪率因此較高。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犯罪率高低與地理區位有關的背後最主要理由」,應辨認芝加哥學派解釋區位差異的核心機制:社區組織與社會控制能力的強弱。社會解組會使鄰里難以共同監督、教導及約束少年,犯罪問題也較容易在社區中持續。
選項分析
- **(A) 中心商業區犯罪機會較多:錯誤。**犯罪機會可以影響犯罪發生,但不是芝加哥學派解釋少年犯罪率與地理區位關聯的主要理由。
第 8 題2 分
普拉特(A. Platt)的激進派衝突理論(Radical Conflict Theory),批判原本為保護兒童的「救助兒童運動」維持秩序,結果反而擴大對少年偏差行為予以犯罪化。下列理論概念何者也有類似對少年行為產生反效果的效應?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重點在於批判犯罪學/衝突學派對「少年司法與成人控制體系」之反思,以及探討「體制介入或成人管教本欲維持秩序,結果反而促成少年偏差行為」的理論效應。
- 普拉特(Anthony Platt)的激進派衝突理論: 普拉特在其代表作《拯救兒童者》(The Child Savers)中指出,19 世紀末的「救助兒童運動」表面上看似出於人道關懷與保護兒童,實質上卻是統治階級為了鞏固既有社會秩序與資本主義利益,藉由創設少年法庭與身分犯(status offense)規範,將勞工階級少年的邊緣行為納入國家監控體系,反倒擴大了對少年的「犯罪化」與社會控制(網羅擴大效應)。
- 雷格利與海威特(Regoli & Hewitt)的差別壓迫理論(Differential Oppression Theory): 該理論結合衝突觀點,指出在成人中心體系下,兒童處於權力弱勢地位。大人常以「愛」、「管教」、「保護」或「建立秩序」之名,對兒童實施過度、不當的控制與壓迫。這種壓迫不但無法讓少年順服,反而會迫使少年產生以「非行(犯罪)」為適應策略的反效果。
解題方法
- 抓取題幹邏輯骨幹: 題幹前半段提出:「普拉特批判原本為保護兒童、維持秩序的作為,結果反而產生擴大犯罪化的反效果」。 題幹提問目標:「何種理論概念亦主張『原意在於控制/保護/管教少年,結果卻造成反效果(引發偏差或非行)』?」
- 理論意旨比對:
- 題幹特別強調「普拉特的激進衝突論」,具有強烈的「權力不平等」、「以秩序之名行壓迫之實」之色彩。
- 審視四個選項中,唯有 (A) 差別壓迫理論 正式將「成人以維持秩序之名施加控制,過度時演變為壓迫,促使少年以非行作為適應手段」建構為核心命題,兩者邏輯完全呼應。
選項分析
- (A) 正確: 雷格利(Robert Regoli)與海威特(John Hewitt)提出「差別壓迫理論」,主張成人對兒童擁有絕對權力,並常以「為了你好」或「維持家庭與社會秩序」為由進行管教。當控制超過合理界線演變為壓迫時,少年在無力透過制度抗衡的情況下,會採取四種適應模式:
- 消極接受(Passive Acceptance):壓抑自尊、退縮服從。
- 行使非法強迫力(Exercise of Illegitimate Coercive Power):即透過偏差與非行行為(如吸毒、偷竊、加入幫派)來奪回自主權與掌控感。
- 操縱同儕(Manipulation of Peers):藉由欺凌或控制更弱勢同儕獲取權力感。
- 報復(Retaliation):直接攻擊或報復成人權威。 其中「行使非法強迫力」清楚說明:成人原本意圖建立秩序的壓迫性管教,最終反效果地催生了少年非行,與題幹普拉特所指出的體制反效果如出一轍,故為正解。
第 9 題2 分
犯罪學家安格紐(Robert Agnew)認為在家庭、學校與工作中遭遇到的挫折困難才是預測犯罪行為的重要指標,而非社會階級,他的理論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安格紐(Robert Agnew)的一般化緊張理論(General Strain Theory, GST)。安格紐認為,遭遇緊張或挫折可能引發憤怒、挫折感等負面情緒;當個人缺乏適當的因應方式或支持時,可能以犯罪作為因應手段。
一般化緊張理論將緊張來源概括為三類:
- 未能達成正向目標:例如努力追求目標卻受阻。
- 失去正向刺激:例如重要的人際關係破裂。
- 遭遇負向刺激:例如家庭衝突、校園欺凌或職場不公平待遇。
安格紐特別指出,家庭、學校及工作等日常生活場域中的緊張,是理解犯罪行為的重要因素,不能只用社會階級或經濟地位解釋。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對比:「家庭、學校與工作中遭遇到的挫折困難」以及「而非社會階級」。這是在強調個人日常生活中的緊張經驗與犯罪之間的關聯,對應安格紐提出的一般化緊張理論。
因此,選擇與安格紐及日常生活緊張相符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犯罪與年齡的關係是犯罪中相當穩固的發現,下列理論與觀點提出對於那些成為慢性成年犯罪人的前置關鍵原因,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犯罪與年齡的關係,重點是比較犯罪學者對「慢性成年犯罪人」或「持續犯罪者」之發展軌跡的研究。常見線索包括:莫菲特的生命歷程持續型犯罪人、沃夫岡的少年常習犯研究、法靈頓對兒童期問題特質的發現,以及桑普森與勞伯對犯罪生涯與生命轉折的研究。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學者與研究主張,尤其留意桑普森與勞伯使用的概念名稱。前三項均與學者的研究發現相符;第四項所稱「機構效應」並非桑普森與勞伯提出的代表性概念,因此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 莫菲特(T. Moffitt)區分「生命歷程持續型」與「青春期侷限型」犯罪人。生命歷程持續型犯罪人的反社會行為可追溯至兒童早期,神經心理缺陷可能與不利環境交互作用,導致犯罪行為持續至成年。
- **(B) 正確。
第 11 題2 分
毒品與犯罪這兩者的關係為何引發理論與實務的探究,其中郭德史坦(Goldstein)於 1985 年提出兩者具「直接關係」觀點,有三種解釋,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郭德史坦(Goldstein)於 1985 年提出的毒品與犯罪「直接關係」架構。此架構將毒品相關暴力分為三類:精神藥理性暴力、經濟強迫暴力與系統性暴力。
「共通性的原因」則是另一種解釋途徑:心理、社會或環境因素同時影響毒品使用與犯罪,兩者因共同原因而相關,並非 Goldstein 直接關係架構中的三類暴力之一。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中的「直接關係」及 Goldstein 的三分法,再逐項比對。前三項分別對應三種暴力類型;若選項描述的是毒品與犯罪背後的共同成因,便不屬於這三類直接關係。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在犯罪學上相當重要的渥夫幹(M. Wolfgang)曾在 1940~1960 年代進行大規模的費城少年追蹤調查,結果發現有小部分的人犯下大多數的刑案,下列研究方法何者最能描述其研究的特色?
核心觀念
本題考犯罪學研究設計中的縱貫研究,尤其是「世代研究(cohort)」與「定群研究(panel)」的區別。渥夫幹(Marvin E. Wolfgang)等人追蹤費城少年,觀察特定出生世代在成長過程中的犯罪行為;這項研究也指出,少數人累犯頻繁,造成相當比例的犯罪案件。
- 世代研究(cohort):選取具有共同起點或特徵的一群人,例如同一出生年、同一入學年或同一事件世代,追蹤其後續發展。
- 定群研究(panel):在不同時間點反覆調查同一批個人,直接觀察個人的變化。
- 趨勢研究(trend):不同時間點調查同一整體母群體,但每次抽取的受訪者可以不同。
- 橫斷研究(cross-sectional):在單一時間點蒐集資料,呈現某一時點的狀況。
解題方法
題幹指出研究時間跨度長,並以費城少年為追蹤對象,焦點是特定少年世代隨年齡增長的犯罪紀錄。依研究對象是否具有共同世代特徵分類,最適合描述此研究的是世代研究。
第 13 題2 分
當前利用電腦與網路作為平台或工具相關的犯罪事件層出不窮,甚至為博取網路觀看流量而造假情節內容。有人認為這是因社會變遷,而導致社會文化目標與手段之間出現矛盾所衍生出的偏差亂象行為。請問這解析觀點最有可能屬於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梅爾頓(Robert K. Merton)的古典緊張理論,又稱失範理論。梅爾頓指出,社會文化會塑造共同追求的目標,也會規定達成目標時受到認可的制度化手段。當社會過度強調成功目標,卻讓部分人難以透過正當手段達成目標,目標與手段之間便產生緊張,可能衍生偏差或犯罪行為。
梅爾頓以「適應方式」說明個人面對目標與制度化手段落差時的反應,包括遵從、創新、儀式主義、退縮與反叛。其中,「創新」是接受文化目標、但改用不被社會認可的手段達成;為博取網路流量而造假情節,便可用此概念理解。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理論線索:「社會變遷」造成「社會文化目標與手段之間出現矛盾」。這正是梅爾頓古典緊張理論的核心命題。再看題目所舉的造假行為:當事人追求流量或關注等目標,卻透過造假這類不正當手段達成,符合「接受目標、拒絕正當手段」的創新適應。
選項分析
- (A) 赫胥的社會控制理論(Social Control Theory)錯誤。 社會控制理論主要探討個人為何能維持守法,強調個人與社會的連結,例如依附、承諾、參與及信念。
第 14 題2 分
請問標籤理論、社會學習理論及差別接觸論等三個理論,他們有共通核心觀點概念。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標籤理論、社會學習理論與差別接觸論的共同觀點。三者都將犯罪放在社會互動與社會環境中理解,反對把犯罪單純歸因於天生特質;但它們對個體如何涉入犯罪、犯罪如何形成與延續,各有不同的說明。
解題方法
先找出三個理論的交集:
- 標籤理論:社會對個體的標籤與反應,可能影響其自我認同及後續行為。
- 社會學習理論:犯罪行為可經由觀察、模仿及增強作用而習得。
- 差別接觸論:個體與親近他人的互動及接觸內容,會影響其犯罪學習。
共同核心是犯罪與社會互動、學習及社會反應有關;時間與持續接觸也會影響犯罪行為的形成。判斷錯誤選項時,應特別留意是否把個體說成完全沒有影響犯罪發展的角色。
選項分析
(A) 沒有所謂「天生」的犯罪人——正確。 三個理論都著重犯罪行為與社會過程的關係,不以「天生犯罪人」作為共同解釋。這並不代表三種理論的主張完全相同,而是指出它們皆不將犯罪簡化為個體與生俱來的犯罪本質。
第 15 題2 分
若用瑪札(Matza)和西克斯(Sykes)的中立化技巧(techniques of neutralization)來解釋電腦駭客合理化其行為的說辭時,下列何者最符合「責任的否認」?
核心觀念
本題考瑪札(Matza)與西克斯(Sykes)的「中立化技巧」,也就是偏差者如何透過特定說辭,暫時解除內在罪惡感或外在規範約束,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責任的否認」是行為人主張自己並非真正的行為主體,或將行為歸因於外在環境、他人影響等因素,藉此降低個人應負的責任。常見說法如「不是我的錯,是環境造成的」。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把責任推向何處:
- 推給外在環境或他人:責任的否認。
- 主張受害者沒有受傷:傷害的否認。
- 指出譴責者也有不當行為:譴責者的譴責。
- 將違規行為包裝成有益目的:訴諸更高忠誠。
題幹問「責任的否認」,因此要找把駭客行為的成因歸咎於系統或其他外在因素的說法。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甲和乙兩人在辯論「年齡」與「犯罪行為」之關係。甲認為出現的犯罪潛伏特質一生不易改變,但乙認為有些人會在 20 歲左右終止犯罪,有些則持續成為生涯犯罪者(career criminal),其中關鍵因素是社會連結鍵。請問下列何者最可能與甲觀點相同?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發育與生命歷程犯罪學(Developmental and Life-Course Criminology)中,關於「年齡與犯罪關係」之主要理論派典比較:
- 潛伏特質理論(Latent Trait Theory)/群體異質性觀點(Population Heterogeneity):以蓋佛森與赫胥(Gottfredson & Hirschi)之「犯罪一般理論」(低自我控制理論)為代表。主張個人在幼年時期(約 8~10 歲)即因家庭教養不良而形成「低自我控制」(low self-control)的潛伏特質,該特質一旦定型便終身不易改變;個體間的犯罪傾向差異具有高度時間穩定性,年齡與犯罪率的倒 U 型曲線屬於普遍不變的現象(Age-Crime Invariance)。
- 生命歷程理論(Life-Course Theory)/狀態依賴觀點(State Dependence):以桑普森與勞伯(Sampson & Laub)之「年齡分級非正式社會控制理論」(Age-Graded Theory of Informal Social Control)為代表。主張生命歷程充滿動態轉折,即便早年有偏差行為,成年期的「轉捩點」(如穩定工作、良好婚姻)所帶來的成人非正式社會連結鍵,能促使其「終止犯罪」(desistance)。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對話情境學者觀點配對題」,解題步驟如下:
- 拆解題幹甲、乙的主張:
- 甲的論點:「犯罪潛伏特質一生不易改變」 明確屬於潛伏特質理論(主張特質穩定性、群體異質性)。
- 乙的論點:「有些人會在 20 歲左右終止犯罪,有些則持續成為生涯犯罪者,關鍵在於社會連結鍵」 明確屬於逐級年齡非正式社會控制理論(主張動態生命歷程、社會資本與轉捩點)。
- 鎖定題目所求:題幹最後問的是「何者最可能與甲觀點相同」,故應選出主張「潛伏特質一生不易改變」的學者組合。
選項分析
- (A) 桑普森(R. Sampson)與勞伯(J. Laub):錯誤。 此為題幹中「乙」的主張。Sampson 與 Laub 提出「逐級年齡非正式社會控制理論」,反對「犯罪特質在童年定型後終身不變」的命定論觀點。他們認為生命歷程具有動態可塑性,進入成年期後,藉由就業、婚姻或服役等「轉捩點」(turning points),重新建立起堅固的「成人社會連結鍵」,可以促使多數人脫離犯罪生涯。
第 17 題2 分
渥夫幹(M. Wolfgang)教授及其同事對近萬名 1945 年出生於賓州費城的男孩進行縱貫研究,追蹤蒐集他們的成長資料至 1963 年(至 18 歲)。他們研究有重大的發現與後續影響,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費城出生世代研究」(Philadelphia Birth Cohort Study)及其對犯罪學研究與刑事政策的影響。Wolfgang、Figlio 與 Sellin 追蹤研究近萬名 1945 年出生、居住於費城的男孩,整理其少年時期的違法與官方紀錄,分析犯罪發生、持續及停止的情形。
研究的重要發現之一,是少數少年累積了相當高比例的犯罪紀錄。研究將累積至少五次逮捕的少年稱為「常習犯罪人」(chronic offenders),並引發對高頻犯罪者早期辨識、介入及選擇性監禁的討論。
解題方法
題幹問「何者錯誤」,應區分研究的歷史影響與選項對犯罪預測的概括:
- A 至 C 描述研究提出的常習犯罪人概念,以及其衍生的預防、介入與刑事政策影響。
- D 則宣稱以過去犯罪資料開發的預測工具「準確度高」,所以個體再犯預測「仍相當盛行」。應檢查這種說法是否忽略個體預測的誤差與限制。
這項研究有助於指出群體中犯罪紀錄分布不平均,但群體層次的發現不等於能準確預測特定個人未來是否再犯。高風險辨識仍會產生錯誤預測,因此 D 將工具準確度與再犯預測盛行情形說得過於肯定。
選項分析
- (A) 提出常習犯罪人(Chronic Offender)的概念:正確。 費城出生世代研究的重要貢獻之一,是辨識出少數反覆違法、累積多次逮捕紀錄的少年,並以「常習犯罪人」稱之。
第 18 題2 分
學者 Hart(1972)認為,刑事司法的運作對於有權勢者及貧苦無依者有二條差別處理之傳送帶。請問,他想描繪的刑事司法實務的現象與下列何者的概念最為相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刑事司法體系中的漏斗效應及其呈現的階級差別。Hart(1972)以兩條差別處理的「傳送帶」描述刑事司法實務:有權勢者較容易在處理過程中獲得有利待遇,貧苦無依者則較容易被捕、起訴、定罪或判處較重刑罰。這描繪的是刑事司法各階段如何篩選案件、使不同群體受到不均等處理。
漏斗效應原本指案件從犯罪發生、警方處理、移送、起訴到定罪,各階段案件數逐步減少,如同漏斗般愈往後愈窄。若不同群體在各階段受到不同程度的篩選與處遇,便會呈現差別化的司法結果。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關鍵詞:「有權勢者及貧苦無依者有二條差別處理之傳送帶」。它指向刑事司法運作中,案件或當事人經過不同處理關卡時受到差異對待的現象,與「漏斗效應」最為相近。
這裡的重點是刑事司法的實務流程與案件篩選結果,不是司法政策模式的抽象價值取向,也不是單指執法人員擁有選擇處理方式的權限。
選項分析
- (A) Walker 的四層蛋糕模式(Four-layer cake)錯誤。 四層蛋糕模式用來描述刑事司法體系不同層次的案件處理方式,強調案件會依其性質與情節,在不同層次受到處理。
第 19 題2 分
近年民意對於觸犯性侵與酒駕等特殊類型犯罪訴求嚴厲刑罰以對抗之。請問下列刑事政策策略和處遇,何者非屬於犯罪預防之特別嚇阻?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特別嚇阻」(specific deterrence)與其他犯罪預防策略的區別。
特別嚇阻是針對已經犯罪的個人施以刑罰或處遇,使其因親身經歷刑罰而不再犯罪;重點在於降低該名受刑人的再犯風險。相對地,一般嚇阻是藉由處罰個別犯罪者,警告社會大眾不要犯罪。
選項中的監禁、三振法案與強制判決刑期,主要透過對特定犯罪者施加刑罰,達成嚇阻其本人再犯的目的。零容忍警政則屬警察執法與社區治安策略,透過積極取締違規、輕微犯罪來維持秩序、預防犯罪,並非針對已受刑罰的特定犯罪者所採取的特別嚇阻處遇。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問的是「非屬於犯罪預防之特別嚇阻」。判斷關鍵是策略的直接對象:
- 針對已犯罪者,以刑罰或監禁抑制其個人再犯:屬特別嚇阻。
- 透過警察執法與秩序維護,降低犯罪發生:不屬特別嚇阻。
因此,應選擇性質上屬警政執法策略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選擇性監禁(Selective Incapacitation)—屬於特別嚇阻
選擇性監禁是依犯罪者的犯罪紀錄、再犯風險或犯罪傾向,將被認為具有高度危險性的犯罪者隔離於社會之外。其主要作用是透過監禁使犯罪者在服刑期間無法於社區中犯罪,也能藉由刑罰經驗抑制其出獄後再犯,屬針對特定犯罪者的處遇。
第 20 題2 分
早期的學者在研究被害者時提出被害者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事件的發生,其觀點被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犯罪學與被害者學早期研究中的「被害者促發」(victim precipitation)。此觀點認為,被害者的某些行為或情境,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犯罪事件發生。
「促發」不等於被害者應為犯罪負責,也不會免除加害者的責任;它是在分析犯罪事件形成時,討論被害者與加害者互動或情境因素的概念。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關鍵語:「被害者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事件的發生」。這正是被害者促發的核心描述。其他選項分別指涉重複受害、犯罪者與被害者的特徵關聯,以及問題行為的共同傾向,與題幹所述不同。
選項分析
- (A) 被害者促發(victim precipitation)—正確。 指被害者的行為或與加害者的互動,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犯罪事件發生,符合題幹。
第 21 題2 分
在犯罪被害者學相關觀點中,下列何者理論認為,被害人與加害人基本是屬於同一個族群,甚至加害與被害角色還可能交互著?
核心觀念
本題考犯罪被害者學中的被害風險觀點,重點是分辨各理論如何解釋被害人與加害人的關係。
「生活型態理論」指出,個人的生活方式與日常活動會影響其接觸犯罪情境及遭受被害的風險。相關論述特別強調:被害人與加害人常來自相近的社會群體,雙方角色也可能交替;例如某人在不同情境中,可能先是被害人,後來又成為加害人。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兩個關鍵線索:「被害人與加害人屬於同一族群」及「加害、被害角色可能交互」。這描述的是生活型態理論所著重的被害人與加害人的群體重疊及角色流動,據此辨認選項。
選項分析
- (A) 生活型態暴露理論(Lifestyle-Exposure Theory):著重個人的生活型態使其暴露於不同程度的犯罪風險,例如活動地點、時間及接觸對象。不是本題所問「被害人與加害人屬同一族群、角色交互」的典型辨識線索。
第 22 題2 分
犯罪學家紐曼(Oscar Newman)提出防衛空間(defensible space)的概念,其認為如果可以區分建築物所擁有的公設財產時,可提升居民對財產擁有的感受,故能更有效防制犯罪,此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紐曼(Oscar Newman)的防衛空間(defensible space)理論。其重點是透過建築與環境設計,讓居民對居住空間產生所有感與責任感,並提高對空間的管理與監控,進而減少犯罪機會。
紐曼將防衛空間的設計概念整理為四項:領域感(territoriality)、自然監控(natural surveillance)、建築物形象(image),以及建築物的週遭環境(milieu)。題幹指出「區分建築物所擁有的公設財產」,使居民感受到對空間的擁有權,所描述的是領域感。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關鍵線索:「區分公設財產」與「提升居民對財產擁有的感受」。這是在劃分公共、半公共及私人空間的界線,使居民更容易辨識哪些空間屬於自己或由自己負責,並產生維護與管理的意願,因此對應領域感。
若題幹強調看得到、能觀察空間或監看出入口,才是自然監控;若談建築外觀是否維護良好、是否呈現遭到忽視的印象,則是建築物形象。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捷運「月台門」的設計最為符合下列何種犯罪預防模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犯罪預防模式」的區分。捷運月台門以實體隔阻改變犯罪發生的環境條件,降低乘客跌落軌道或遭推落的機會,符合環境設計預防模式,也就是透過空間與設施設計,減少犯罪機會、提高安全性。
解題方法
先看月台門直接改變了什麼:它在月台與軌道間設置屏障,使人不易進入軌道區域。這是運用環境與設施設計來阻斷危險行為的發生,判斷重點在「改變環境、減少機會」,因此選環境設計預防模式。
選項分析
- (A) 嚇阻模式:錯誤。 嚇阻模式著重提高違法成本,使行為人因害怕被查獲或受處罰而不敢犯罪。月台門主要靠實體屏障阻隔,並非以刑罰或被查獲的風險來嚇阻行為。
- **(B) 環境設計預防模式:正確。
第 24 題2 分
在機場出境計程車等待區公告機場到市區之固定收費標準,以防範收費詐欺與避免爭執,屬於情境犯罪預防的何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情境犯罪預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的「移除犯罪藉口」。這類作法透過改變特定場所或活動的情境,減少犯罪機會,並讓行為人較難以「不知道規定」「雙方認知不同」等理由合理化違法行為。
題幹在機場出境計程車等待區公告固定收費標準,明確告知乘客應付金額,目的在避免司機藉資訊落差任意加價,也避免事後以收費標準不明為由引發爭執,重點是消除「不清楚收費規則」這項犯罪藉口。
解題方法
先看措施如何發揮作用:題目不是增加監視、巡邏或查緝,也不是提高犯罪成本,而是把收費規則公開、明確化。判斷時可抓住「公告標準、避免爭執」這兩個線索:當規則清楚,行為人便較難主張自己不知情,乘客也能據以辨識不合理收費,因此屬於移除犯罪藉口。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關於犯罪人的轉移(Perpetrator Displacement)相關概念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犯罪轉移(crime displacement)的類型辨識。犯罪預防措施可能改變犯罪發生的時間、地點、目標、手法或犯罪類型;若犯罪活動由其他犯罪人接手,則稱為犯罪人的轉移(perpetrator displacement),重點在「犯罪人更替」。
常見的犯罪轉移類型包括:
- 犯罪地點轉移:犯罪由原地區移至其他地區。
- 犯罪時間轉移:犯罪改在其他時段發生。
- 犯罪目標轉移:犯罪人改選其他被害人或標的。
- 犯罪手法轉移:犯罪人改用其他手段。
- 犯罪類型轉移:犯罪人改從事不同種類的犯罪。
- 犯罪人轉移:原犯罪人減少或停止犯罪後,由其他犯罪人接替。
解題方法
先確認各選項描述的是「犯罪人改變」,還是犯罪活動在地點、類型等方面改變。犯罪從一地移到另一地,屬於地點轉移;同一犯罪人改做另一種犯罪,屬於犯罪類型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