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原住民特考三等 經建行政 公共經濟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
(一) 請定義「稅式支出」。(5 分)
(二) 綜合所得稅中允許 27 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若政府研議將此一扣除額額度調降,請分別利用所得效果及價格效果,分析此一調降對儲蓄投資所得高於 27 萬元及少於 27 萬元家戶的影響。(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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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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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式支出(Tax Expenditure)之意涵: 政府為達成特定政策目的(如促進投資、獎勵儲蓄、扶助弱勢等),依據稅法特別規定給予納稅義務人免稅額、扣除額、稅額抵減、優惠稅率、加速折舊或延緩課稅等租稅優惠措施。此舉實質上使政府放棄或減少應徵收之稅收,其經濟實質效果等同於政府編列公共預算進行實質補貼(Subsidies),因而稱之為「稅式支出」或「租稅補貼」。 法規說明: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預算法第 29 條與所得稅法第 17 條為準;現行法中,《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與民國 108 年公布施行之《財政紀律法》已對稅式支出之評估審查與落日條款建立更嚴謹的法制規範,解題仍以命題當年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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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期消費選擇模型(Fisher's Intertemporal Choice Model): 家戶在第一期與第二期之間分配消費( 與 )。家戶第一期所得為 ,第一期儲蓄為 ,第二期獲得利息收益 。
- 利息免稅區間:每多儲蓄 1 元,第二期可獲得 元消費,第一期與第二期消費之相對價格為 。
- 利息課稅區間:每多儲蓄 1 元,邊際利息需繳納所得稅(邊際稅率為 ),第二期實際獲得之淨報酬為 元,消費之相對價格降為 。
- 拗折預算限制線(Kinked Budget Constraint): 綜合所得稅法給予 27 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記為 萬元),使預算限制線在利息所得 處呈現向下凹折:
- 當利息所得 時,邊際報酬率為 ,預算線斜率為 。
- 當利息所得 時,超過部分邊際報酬率降為 ,預算線斜率變緩為 。
解題方法
本題採「個體經濟學之跨期最適選擇理論」進行分析:
- 定義新舊預算限制線: 設原扣除額額度為 萬元,政府研議調降至 (其中 )。
- 界定價格效果與所得效果:
- 價格效果(替代效果):取決於「邊際稅後利息報酬率」是否改變。若邊際報酬率下降,表示第二期消費相對於第一期消費變貴,促使家戶以第一期消費替代第二期消費( 增加、儲蓄 減少)。若邊際報酬率不變,則價格效果為零。
- 所得效果:取決於「總稅負是否增加」(實質可支配所得或財富是否變動)。若稅額增加(實質所得減少),在假設兩期消費皆為正常財(Normal Goods)的前提下,家戶會減少各期消費;第一期消費 減少意味著儲蓄 增加。
- 分群討論:
- 儲蓄投資所得高於 27 萬元家戶( 萬):調降前後均落在邊際課稅區間。
- 儲蓄投資所得少於 27 萬元家戶( 萬):必須進一步細分為「原本利息低於新額度()」與「原本利息介於新舊額度之間( 萬)」兩種情境。
選項分析(申論題各子題得分關鍵)
本題為申論題,答題結構拆解如下:
- 子題 (一) 評分關鍵(5 分): 須精準寫出三大要素:
- 主體與行為:政府透過稅法提供租稅減免、免稅額或扣除額。
- 目的:達成特定經濟、社會或公共政策目標。
- 經濟實質:放棄應收稅收,實質上等同於「直接編列預算進行公共補貼」,具有隱藏性支出的性質。
- 子題 (二) 評分關鍵(20 分):
- 高於 27 萬元家戶:
- 價格效果:因調降前其利息即已超過 27 萬,在邊際上每增存 1 元本就必須課稅,邊際稅率維持 不變,邊際淨利率維持 ,邊際相對價格未變,價格效果 = 0。
- 所得效果:扣除額由 27 萬調降為 ,應納稅額增加 ,實質所得下降。正常財假設下, 減少,使儲蓄 增加。
- 總效果:儲蓄投資增加。
- 少於 27 萬元家戶:
- 若家戶儲蓄利息所得極低():新額度仍能完全覆蓋,邊際與總額均不受影響,價格效果 = 0、所得效果 = 0,儲蓄不變。
- 若家戶儲蓄利息所得介於新舊額度之間( 萬):
- 價格效果(替代效果):原本利息免稅,邊際報酬率為 ;調降後超額部分被課稅,邊際淨利率降為 。第二期消費相對變貴,以 替代 ,使 增加、儲蓄 減少。
- 所得效果:繳納稅額增加 ,實質所得減少, 減少、儲蓄 增加。
第 二 題
(一) 請說明公共財提供中,搭便車問題(free rider problem)所造成的效率損失。(5 分)
(二) 為何透過地方政府間的競爭以及個人以腳投票(vote by feet),可以克服前述搭便車的問題?(10 分)
(三) 若地方政府的競爭有此一優點,為何我國地方稅法通則限制地方政府,規定地方政府不得對經營範圍跨越轄區的公用事業課稅,請說明。(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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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財政學/公共經濟學中「公共財供給與市場失靈」、「提波模型(Tiebout Model)與地方公共財理論」以及「財政聯邦主義(Fiscal Federalism)與地方租稅劃分」三大核心架構:
- 公共財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與搭便車(Free-Rider Problem):純公共財因缺乏排他技術或排他成本過高,使自利個體有隱瞞真實邊際效益的誘因,導致市場供給量低於沙繆森條件(Samuelson condition) 所決定的柏瑞圖最適水準(Pareto optimality),產生社會福祉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 DWL)。
- 提波假說(Tiebout Hypothesis, 1956):將公共財理論延伸至「地方公共財(Local Public Goods)」。當居民具備充分移動自由、地方政府提供差異化的「公共支出—租稅組合」(Tax-Expenditure Packages)時,消費者可藉由「以腳投票」(Vote with their feet)遷移至最適轄區。此舉使居住選擇具備市場購買的性質,迫使隱藏的偏好顯形(Preference Revelation),進而克服搭便車問題並達到效率配置。
- 租稅輸出(Tax Exporting)與市場分割: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地方稅法通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地方政府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不得對「經營範圍跨越轄區之公用事業」課稅(現行法該款規定未修正)。其經濟學核心在於防止地方政府利用公用事業的網路特性進行「租稅外轉/租稅輸出」,將稅負轉嫁給非轄區居民,產生財政外部性、扭曲全國單一市場並衝擊中央費率管制。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申論型循序論述題,解題結構應採「由微觀市場失靈 地方分權競爭機制 現實制度與法規限制」之邏輯推進:
- 子題(一):從純公共財的本質出發,推導為何追求效用極大之個人會隱瞞邊際願付價格();再透過市場自發供給(納許均衡)與社會最適(沙繆森條件)之對比,說明供給不足或零供給所形成的無謂損失。
- 子題(二):明確指出 Tiebout 模型與傳統純公共財模型之根本差異——「空間排他性」與「完全移動性」。解釋個人遷移行為如何將「地方公共服務」轉化為類似私有財的「定址消費」,並將地方稅充當林達爾價格(Lindahl price),使偏好真實揭露。
- 子題(三):連結經濟學外部性與《地方稅法通則》的規範意旨。剖析跨轄區公用事業具有「自然獨占」、「網路外溢」與「成本全區分攤」之特徵;若准許地方政府課稅,將誘發地方租稅輸出(Tax Exporting),破壞要素與商品自由流通,故必須由中央法規予以限制。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各子題評分爭點與配分架構解析如下:
- 子題(一)(5 分):
- 核心得分點:精確定義「非排他性」引發的偏好隱瞞行為;以數學式或文字明確表示市場均衡()與沙繆森條件的偏離,點出公共財供給不足(Under-provision)或未提供,造成社會福利淨損失。
- 扣分陷阱:僅用口語描述「大家都不出錢」,未連結邊際替代率總和與邊際轉換率之效率標準。
- 子題(二)(10 分):
- 核心得分點:指名 Tiebout 模型及其核心假設(完全流動、資訊對稱、轄區多樣化、無外溢效果);詳述「以腳投票」如何使公共財產生「空間排他」與「偏好顯形」,讓地方稅具備「受益費(Benefit Tax / User Fee)」功能。
- 扣分陷阱:僅提及居民會搬家,卻未回答題目核心——「如何藉由搬家讓偏好顯現,進而消除搭便車動機」。
- 子題(三)(10 分):
- 核心得分點:引據《地方稅法通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款;深入剖析「租稅外轉(Tax Exporting)」機制(當地課稅、外地居民買單);論述破壞全國內部單一市場(類似境內關稅)及干擾公用事業中央費率審議制度。
- 扣分陷阱:僅從法條條文表面背誦,缺乏公用事業特質與財政外溢效果之經濟學學理推論。
解題技巧
- 名詞精準度:作答時應精準運用公共經濟學專業術語,如「沙繆森條件(Samuelson Condition)」、「提波假說(Tiebout Hypothesis)」、「偏好顯形(Preference Revelation)」、「以腳投票(Voting by feet)」、「租稅輸出/外轉(Tax Exporting)」。
- 邏輯轉折法:子題(二)肯定了「地方競爭與分權」的效率優勢;子題(三)則屬於「地方過度競爭/外部性導致的市場扭曲」。考生應點出「地方分權雖好,但當存在跨轄區外溢效果時,地方競爭將失靈」,展示對財政聯邦主義正反兩面的完整理解。
- 法規標記:遇及法規題目,首段即標明法條名稱與款項,彰顯考生兼具法學素養與經濟分析能力。
【答案】
(一) 公共財提供中搭便車問題所造成的效率損失
- 搭便車問題的形成成因: 純公共財(Pure Public Goods)具備「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即一旦公共財提供後,在技術上無法或在成本上難以阻止未付費者享受其效益。
第 三 題
(一) 請從使用者付費之受益原則(benefit-received principle)的角度分析,輕軌建設與社會福利這兩項政府支出,在增加課稅與發行公債兩種籌措財源方式中,政府該以何種方式籌措財源?(15 分)
(二) 1997 年亞洲金融風暴,與債務是否以外幣計價有關,請分析公債以外幣或本國貨幣計價的優缺點。(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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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融合了「公共財與跨期世代公平(受益原則)」與「公債管理與總體金融危機(貨幣錯配與原罪假說)」兩大主題:
- 受益原則(Benefit-Received Principle)與跨期資本預算:
- 受益原則主張:政府支出的成本應由該項支出的受益者負擔,即「享受效益者承擔成本,誰受益誰付費」。
- 跨期財政理論(Intergenerational Equity / Pay-as-you-use Principle):
- 若支出屬資本門支出(Capital Expenditure),效益跨越數個世代,成本應跨期分攤給未來的各代受益者。
- 若支出屬經常門支出(Current Expenditure),效益僅及於當期,成本應由當期納稅人全數承擔。
- 公債計價幣別與亞洲金融風暴(Currency Mismatch & Original Sin):
- 貨幣錯配(Currency Mismatch):指新興市場國家的政府或企業以強勢外幣(如美元)借入債務,但其營收或稅收主要為本國貨幣。
- 原罪假說(Original Sin Hypothesis,Eichengreen & Hausmann, 1999):多數發展中國家因金融體系不健全、缺乏國際信用,無法以本國貨幣在國際市場長期融資,被迫借入外幣公債,使得債務負擔高度暴露於匯率波動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為非選擇題申論題,答題架構應條理分明、切中考點:
- 第 (一) 小題解題切入點:
- 建立兩維度分析架構:橫軸為「支出性質」(資本門 vs. 經常門;跨期受益 vs. 當期受益),縱軸為「籌資方式」(課稅 vs. 發行公債)。
- 分別界定「輕軌建設」與「社會福利」的經濟效益特質。
- 依據受益原則檢視課稅與公債對不同世代的負擔分配,推導出最適籌資方案。
- 第 (二) 小題解題切入點:
- 回顧 1997 年亞洲金融風暴背景:東南亞各國因大量外幣短期債務加上釘住匯率崩潰,引爆「貨幣危機與債務危機的雙重危機(Twin Crises)」。
- 採對照比較法,分別列出「外幣計價公債」與「本國貨幣計價公債」在借款成本、資金募集、匯率風險、貨幣主權與通膨等面向之優缺點。
申論詳解
(一) 從受益原則分析輕軌建設與社會福利之籌資方式(15 分)
1. 受益原則之理論內涵
受益原則要求「租稅或公共融通負擔應與個人或世代所享受的公共效益相對應」。在跨期世代模型中,該原則延伸為使用者付費原則(Pay-as-you-use Principle):當期支出若能產生耐久性資本與未來跨期效益,則未來世代應分擔建設成本;反之,若效益僅止於當期,成本即不應轉嫁予未來世代。
2. 輕軌建設之財源籌措:發行公債
- 支出性質:輕軌建設屬於實體耐久性資本財(Capital Expenditure),其初期固定成本龐大,但完工後其運輸與外部效益將延續數十年,跨越多個世代。
- 融通方式評估:
- 增加課稅:若全數由當期稅收支應,等於強迫當期納稅人承受全額建造成本,而未來世代卻能「搭便車(Free Ride)」享受運輸效益,形成嚴重的跨世代不公平,違反受益原則。
- 發行公債:藉由發行長期公債融通初期資本支出,日後逐年以營運票箱收入、場站開發收益,或對未來享受效益的沿線居民課稅來償還債務本息。此舉將建設成本平滑分攤至資產的整個使用年限,使各世代的成本負擔與效益享受互相匹配。
- 結論:輕軌建設應以發行公債方式籌措財源。
3. 社會福利之財源籌措:增加課稅
- 支出性質:多數社會福利支出(如中低收入生活補助、急難救助、失業津貼等)屬於經常門消費性支出(Current / Consumption Expenditure)或當期所得重分配,其救濟與穩定社會之效益主要發生在當期,無法轉化為長期具生產力或可獲利的實體資本。
- 融通方式評估:
- 發行公債:若以此類非生產性支出發行公債,會將當期的消費性成本轉嫁至未來的納稅義務人,未來世代未享受當期福利移轉之利益卻須背負償債負擔,嚴重違反世代間受益原則。
- 增加課稅:採「隨收隨付(Pay-as-you-go)」或以當期租稅收入(如一般稅收或指定社會安全捐)支應當期福利支出,由當前社會成員共同承擔當前的社會互助成本,最符合當期受益與負擔對稱的原則。
第 四 題
(一) 請說明私人保險常出現的道德風險(moral hazard)與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10 分)
(二) 公司給員工提供的集體保險,為何可以降低前述逆向選擇的問題,但無法避免道德風險的問題?(10 分)
(三) 又為何公司提供的保險會產生工作鎖定(job locking)的效應?(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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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公共經濟學與醫療經濟學中「資訊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及其在「保險與勞動市場」的延伸應用。核心考點與定義如下:
- 資訊不對稱的兩大類型:
- 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發生於契約簽訂前(事前),源自「隱藏特徵(Hidden Characteristics)」。資訊優勢方(投保人)利用劣勢方(保險公司)無法觀測的風險屬性進行自利選擇。
- 道德風險(Moral Hazard):發生於契約簽訂後(事後),源自「隱藏行動(Hidden Action)」。投保人在取得保障後改變行為,降低防範心態或過度耗用資源。
- 集體保險(Group Insurance)與風險集合(Risk Pooling): 透過外生性團體聚合降低逆向選擇,但無法消除投保人面對邊際自付成本降低時的行為扭曲。
- 工作鎖定(Job Lock): 雇主提供之健康保險因缺乏「可攜性(Portability)」,導致勞工受制於既往症排除或新保單審查風險,無法自由轉換工作所引發的勞動市場無效率配置。
解題方法
- 第 (一) 小題(10 分): 以「契約發生時點(事前 vs. 事後)」與「未被觀察到的標的(特徵 vs. 行動)」建立對比架構。分別定義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並依序推導其引發的市場失靈機制(如「檸檬市場崩跌」與「邊際成本低估造成的無謂損失」)。
- 第 (二) 小題(10 分):
- 可降低逆向選擇之原因:切入「非為保險而聚集(群體形成的外生性)」、「大數法則與強制納保(全體或高比例投保)」及「健康受僱者效應(Healthy Worker Effect)」。
- 無法避免道德風險之原因:說明團保並未改變「事後監控成本高昂」的本質;保險依然壓低了醫療服務的實質邊際價格(),誘發過度消費與怠惰防範。
- 第 (三) 小題(5 分): 從「保險與僱傭關係綁定」、「既往症條款(Pre-existing Condition Exclusions)」及「個別保險市場的高昂成本」切入,推導出勞工放棄邊際產值更高之新職缺的非自願留任行為,並點出其造成的勞動流動性僵化與經濟無謂損失。
解題技巧
- 評分關鍵字掌握:
- 逆向選擇必寫:「事前」、「隱藏特徵/資訊」、「壞風險驅逐好風險」、「市場萎縮」。
- 道德風險必寫:「事後」、「隱藏行動」、「事前防範減少(Ex-ante)」、「事後過度使用(Ex-post)」、「邊際成本降低」。
- 集體保險必寫:「外生聚集(非以投保為目的而成立團體)」、「大數法則分攤」。
- 工作鎖定必寫:「保險不可攜性」、「既往症排除條款」、「勞動市場錯配(Mismatch)與流動性下降」。
- 常見陷阱:
- 切忌將「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的時間點混淆;逆向選擇是簽約前選客戶,道德風險是簽約後改行為。
- 回答第 (二) 小題時,不要只寫「公司人多」,必須強調「員工聚集的初衷是工作而非買保險」,這才是破解逆向選擇的核心原因。
【答案】
(一) 私人保險之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
私人保險市場因買賣雙方掌握的資訊不對稱,常衍生以下兩大市場失靈問題:
1. 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
- 發生時點與本質:發生於保險契約簽訂之前,根源於隱藏特徵(Hidden Characteristics)。投保人對自身健康狀況、家族病史與出險機率的瞭解,遠高於保險公司。
- 形成機轉:
- 保險公司因無法區分投保人是「高風險者」或「低風險者」,僅能依群體平均出險機率訂定單一費率(Pooling Premium)。
- 此平均保費對低風險者而言過於昂貴,低風險者遂選擇退出保險市場;留存於市場者多為高風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