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地方特考三等 會計 中級會計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15 分
宜蘭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收購羅東公司所有資產與負債。羅東公司有 A、B、C 三個營業部門,均為現金產生單位,且有共用資產與各自商譽。 年 12 月 31 日各營業部門資產暨可回收金額如下:
| 項目 | 營業部門 A | 營業部門 B | 營業部門 C |
|---|---|---|---|
| 存貨 | |||
| 生產設備 | |||
| 累計折舊-生產設備 | |||
| 建築物 | |||
| 累計折舊-建築物 | |||
| 土地 | |||
| 商譽 | |||
| 共用資產 | |||
| 可回收金額 |
* 該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費用後為 。
試作:宜蘭公司 年 12 月 31 日認列減損損失的分錄。數字計算至整數,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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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合併後商譽與共用資產的減損測試,以及現金產生單位(CGU)的減損損失分攤。依 IAS 36,當商譽無法合理且一致地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時,先分攤至可受益於合併綜效的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再比較其帳面金額與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減損損失先沖減商譽,餘額再按比例分攤至其他資產;但個別資產分攤後的帳面金額,不得低於其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使用價值與零三者中的最高數。
解題方法
先計算各部門不含共用資產的帳面金額,再加計分攤的共用資產,與各部門可回收金額比較。題目未提供其他可回收金額下限資料,因此各資產分攤減損時,僅須特別處理土地 B 的公允價值減出售費用後金額 。
1. 計算各部門原帳面金額
各項資產以扣除累計折舊後的帳面金額計算:
| 項目 | A | B | C |
|---|---|---|---|
| 存貨 | |||
| 生產設備淨額 | |||
| 建築物淨額 | |||
| 土地 | |||
| 商譽 | |||
| 共用資產 | |||
| 帳面金額合計 |
2. 比較帳面金額與可回收金額
- A 部門:,認列減損損失 。
- B 部門:,認列減損損失 。
- C 部門:,不認列減損。
A 與 B 部門的損失均先沖減商譽,再分攤至其他資產:
第 二 題15 分
仁人公司 年 1 月 1 日以 價格購入和利公司可轉換公司債 張,每張面額 。該債券於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每年底付息,票面利率為 2,0001,000$ 要求轉換為和利公司普通股股票 25 股。仁人公司將該筆投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年 12 月 31 日該可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為 。和利公司為鼓勵債券持有人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於 年 6 月 30 日宣布轉換比率提高至每面額 可轉換 30 股。仁人公司隨即於 年 7 月 1 日提出轉換申請,當天和利公司普通股每股市價為 $40。和利公司規定行使轉換權利者須放棄應計之利息。仁人公司將換得之普通股股票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試作:
(一) 仁人公司 年 12 月 31 日有關該債券投資之分錄。
(二) 仁人公司 年 7 月 1 日轉換普通股之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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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TPL)後的交易成本、公允價值變動,以及債券轉換為股票時的帳務處理。
- **原始認列:**FVTPL 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認列,交易成本直接列為當期費用,不計入資產成本。
- **後續衡量:**報導日按公允價值衡量,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的差額列入當期損益。
- **收取利息:**債券持有期間依票面利率及持有期間計算利息收入。
- **轉換為股票:**按轉換日換得股票的公允價值認列股票;債券帳面金額與股票公允價值的差額列入轉換日損益。題目明示轉換時放棄應計利息,因此不另認列或收取該段利息。
解題方法
(一) 年 12 月 31 日債券投資分錄
購入張數為 張,每張面額 ,總面額為:
購入價款為 \1,940,000$2,000$ 不納入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而列為手續費用。購入日分錄為: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手續費用 | ||
| 現金 |
年利息收入按面額與票面利率計算:
年度利息於年底收取,分錄為: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現金 | ||
| 利息收入 |
年 12 月 31 日公允價值為 \2,100,000$1,940,000$,因此公允價值增加:
分錄為: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因此, 年 12 月 31 日債券投資帳面金額為 \2,100,000$。上述分錄合併表示如下:
| 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現金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手續費用 | ||
| 利息收入 | ||
|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
| 現金 |
第 三 題20 分
智仁公司投保了二個火災保險。保險單甲投保標的為辦公大樓和辦公設備,其保險金額分別為 和 ;保險單乙投保標的只有辦公大樓,保險金額為 。二個保險分屬不同保險公司。現辦公大樓和辦公設備遭火燒毀,其有關資料如下:
| 項目 | 辦公設備(保險單甲) | 辦公大樓(保險單甲) | 辦公大樓(保險單乙) |
|---|---|---|---|
| 火災前資產公允價值 | |||
| 火災後資產公允價值 | |||
| 保險金額 | |||
| 共保條款百分比 |
試作:(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一) 計算辦公大樓可獲得的保險賠償額。
(二) 計算辦公設備可獲得的保險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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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共保條款」與「複保險」下的火災保險理賠計算。共保條款要求被保險人按資產價值的一定比例投保;投保不足時,保險人依實際投保額占應投保額的比例分攤損失。辦公大樓另由兩張保單承保,須先按兩保單的保險金額比例分攤大樓損失,再套用各保單的共保條款。
解題方法
火災損失以火災前後公允價值差額計算:
共保條款的應投保額為火災前公允價值乘以共保比例;保險金額不足時,理賠額按下式計算:
實際理賠額不得超過保險金額,也不得超過損失。
(一)辦公大樓可獲得的保險賠償額
辦公大樓損失為:
共保比例為 ,應投保額為:
兩張保單合計保險金額為 ,低於應投保額,因此依投保比例計算可獲賠總額:
第 1 題2 分
甲公司 年度相關資料如下:
| 項目 | 年 1 月 1 日 | 年 12 月 31 日 |
|---|---|---|
| 存貨 | ||
| 備抵跌價損失 | ||
| 存貨淨額 | ||
| 應付帳款 |
已知甲公司 年度銷貨成本為 ,其中包含存貨跌價損失 。則甲公司 年度支付供應商貨款是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現金流量表(直接法)中**「支付供應商貨款」**的推導,核心涵蓋三個會計勾稽關係:
- 存貨成本方程式:
- 存貨跌價損失之性質:存貨跌價損失為純粹之「非現金項目」,屬於會計評價調整。若銷貨成本中已內含存貨跌價損失,推算實際進貨時,必須先將非現金的跌價損失自銷貨成本中剔除(或使用存貨淨額整體調節)。
- 應付帳款與進貨付現之關係: 即:
解題方法
本題提供兩種推導切入點,考場上以「方法一」最穩健不易犯錯,「方法二」速度最快。
方法一:成本帳戶還原法(標準正規解法)
-
步驟一:計算未含跌價損失之「正常銷貨成本」 題目已知銷貨成本 \6,600,000$300,000,因存貨跌價損失係貸記「備抵跌價損失」,並非實際存貨出貨成本,應予扣除: $$\text{正常銷貨成本} = \6,600,000 - $300,000 = $6,300,000$$
-
步驟二:由「存貨成本」推算「本期進貨」 代入存貨成本方程式:
-
步驟三:由「應付帳款」推算「支付供應商貨款」 應付帳款本期增加 \150,000$850,000 - $700,000$150,000 尚未支付現金: $$\text{支付供應商貨款} = \text{本期進貨} - \Delta\text{應付帳款}$$ $$\text{支付供應商貨款} = \6,500,000 - ($850,000 - $700,000) = $6,350,000$$
方法二:存貨淨額綜合法(考場極速解法)
- 依據存貨與銷貨成本的整體勾稽:
- 存貨淨額變動:期初 \2,000,000 \to$1,900,000$100,000$。
- 推算本期進貨:
第 2 題2 分
道明公司 年 2 月 1 日向第一銀行借款 ,到期日為 年 1 月 31 日。若道明公司於 年 12 月 20 日向第一銀行提出希望該筆借款到期後,得由道明公司選擇是否延後還款期限至 年 1 月 31 日,並於 年 1 月 10 日與第一銀行達成協議。
若道明公司於 年 12 月 31 日時評估達成協議之可能性為 ,且 年度之財務報告係於 年 2 月 15 日發布,則道明公司於 年 12 月 31 日之資產負債表對此借款之分類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IAS 1)為準(現行法已於後續就負債分類之權利實質做文字微調並於 2024 年生效,但「展期權利必須在報導期間結束日已存在」之核心原則維持不變)。
- 流動負債之劃分標準:
- 負債預期於報導期間後 12 個月內清償者,原則上應分類為「流動負債」。
- 若企業**在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負債表日)**具備依現有合約將負債展期或再融資至少 12 個月之裁量權(現行準則稱為延期清償之權利),則即使該負債原於短期內到期,仍可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資產負債表日後展期之性質(IAS 10「報導期間後事項」):
- 若借款展期或完成再融資協議之時點係在「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後、財務報表發布日之前」,該協議在資產負債表日並不存在,屬於非調整事項,僅得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不得溯及調整資產負債表日之負債分類。
- 或有機率與負債分類無關:
- 負債分類取決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客觀之合約權利狀態,並非或有負債之金額估計,不得依預期達成協議之主觀機率(如 )按比例分拆。
解題方法
- 判定到期期限:
- 道明公司借款到期日為 年 1 月 31 日,自報導期間結束日( 年 12 月 31 日)起算僅剩 1 個月,屬於 12 個月內即將到期之負債。
- 檢視報導期間結束日( 年 12 月 31 日)是否具備展期權利:
- 道明公司於 年 12 月 20 日向第一銀行提出展期要約,但雙方至 年 1 月 10 日才達成協議。
- 截至 年 12 月 31 日為止,第一銀行尚未承諾展期,道明公司在合約上並不具備可單方面決定延期清償至少 12 個月之權利。
- 判斷日後達成協議之會計處理:
- 雖然在財務報表發布日( 年 2 月 15 日)前之 年 1 月 10 日已與銀行達成展期協議,但因協議時點晚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依規定屬日後非調整事項,不得追溯變更 年 12 月 31 日之分類狀態
第 3 題2 分
年初,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股權,並具重大影響力。甲公司對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之帳面金額為 ,享有之股權淨值為 。乙公司於 年度產生鉅大損失 ,甲公司另有對乙公司之長期墊款 ,則 年甲公司應認列的投資損失數是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認列「關聯企業超額損失」之會計處理,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IAS 28)**規定:
- 損失分攤原則: 投資者應按持股比例分攤關聯企業之當期損益。
- 認列損失之限額與順序:
- 當投資者應分攤之損失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應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
- 所謂「在關聯企業之權益」,不僅包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面金額,亦包含實質上構成投資者對關聯企業淨投資之一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例如:實質上無清償計畫、且在可預見之將來不太可能清償之長期墊款、長期應收款或優先股)。
- 認列損失的沖抵順序為:
- 先沖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帳面金額至零。
- 若仍有未認列損失,續沖抵實質構成淨投資之「其他長期權益」(如長期墊款),直至其帳面金額亦歸零為止。
- 額外損失之認列條件: 在其他長期權益沖抵至零後,除投資者發生「法定或推定義務」,或「代表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應認列負債準備外,其餘超額損失應停止認列,僅作備忘紀錄。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甲公司依持股比例應分攤之損失金額
步驟二:計算甲公司對乙公司之淨投資上限(可沖抵之上限)
甲公司對乙公司之權益總額包含股權投資與長期墊款:
步驟三:判斷當期應認列之投資損失數
- 應分攤之損失為 \750,000$。
- 甲公司對乙公司並未提供進一步保證或承擔法定/推定義務,故損失認列以淨投資帳面金額 \700,000$ 為限。
- 沖抵順序與分錄如下:
- 沖減長期股權投資帳面金額至 \0$600,000$
第 4 題2 分
北方公司 年以每股 31 元購入東一公司普通股股票 股,並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股票投資。該股票於 年底公允價值為每股 34 元。北方公司於 年 2 月初以每股 31 元將該股票全數賣出。
上述交易對北方公司 年之本期淨利之影響為: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IFRS 9「金融工具」)為準,核心測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OCI)之權益工具投資的後續衡量與損益認列規定:
- 後續評價之會計處理: 企業投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如普通股股票),得於原始認列時不可撤銷地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OCI-權益工具)。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公允價值評價,其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全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OCI)」,累積於權益項下之其他權益,不得計入「本期淨利(P&L)」。
- 處分時之重分類限制(不重分類/不迴轉): FVOCI 權益工具於後續除列(賣出)時,先前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未實現損益,不得重分類(Recycle)至損益,僅能直接結轉至保留盈餘。
- 對本期淨利之影響範圍: FVOCI 權益工具投資在持有期間,僅有在符合條件之股利收入得認列於「本期淨利」,其餘公允價值評價損益與處分損益對本期淨利的影響均為 。
解題方法
步驟一:確認金融資產之分類與評價屬性
- 投資標的:東一公司普通股股票 股(屬權益工具)。
- 會計分類: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FVOCI-權益工具)。
- 原始購入成本:
步驟二:計算 年底公允價值調整數與會計分錄
- 年底每股公允價值為 \34,總公允價值為: $$200,000 \text{ 股} \times \34 = $6,800,000$$
- 年底公允價值變動利益: (或直接以每股變動計算:(\34 - $31) \times 200,000 = $600,000$)
- 年底評價分錄:
第 5 題2 分
東坪公司於 年初平價購入 5 年期、面額 、每年底付息、票面利率 之公司債,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年初購入及年底所估計之預期信用損失金額分別為 及 。 年該投資認列公允價值變動之未實現評價損失為 。 年東坪公司列報本期淨利 ,本期綜合淨利 。
若該債券投資於購入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則 年度本期淨利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IFRS 9)為準,評量債務工具投資在不同分類下的會計處理差異,特別是「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FVOCI-債務工具)」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FVTPL)」對**本期淨利(Profit or Loss)**之影響差異:
- FVOCI-債務工具投資之損益影響:
- 利息收入:按有效利息法計算,計入本期損益。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依 IFRS 9 減損規定評估,各期認列之信用減損金額計入本期損益(其對應科目為其他綜合損益,不直接沖減資產帳面金額)。
-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OCI),不影響本期淨利。
- FVTPL-金融資產之損益影響:
-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期末公允價值變動全部計入本期損益。
- 不適用減損規定:公允價值變動已涵蓋信用風險之變動,故不另行計算與認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利息收入:依合約利率或票面利率計算計入本期損益(與 FVOCI 平價購入時之利息收入相同)。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原分類(FVOCI)下對 年「本期淨利」之影響
- 利息收入:公司債為平價購入(票面利率等於有效利率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年初購入時認列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 \7,000$,借記「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年底評估預期信用損失累積為 \9,000$,當期應補提減損損失:
- 因此, 年度累計認列於本期損益之減損損失為:
-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未實現評價損失 \60,000$ 列入其他綜合損益(OCI),不影響本期淨利。
- FVOCI 對 年本期淨利的總影響:
步驟二:計算改分類為 FVTPL 下對 年「本期淨利」之影響
- 利息收入:仍為 \60,000$(使淨利增加)。
-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下跌之損失 \60,000$ 須直接計入本期損益(使淨利減少)。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FVTPL 不適用減損模型,不認列任何信用減損損失(減損影響數為 \0$)。
- FVTPL 對 年本期淨利的總影響:
第 6 題2 分
大元公司於 年初購入一設備,成本 ,耐用年限為 4 年,殘值 ,以年數合計法提列折舊,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
年底此設備有減損跡象,估計使用價值為 ,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為 。新估計之剩餘耐用年限為 3 年,無殘值,並改以直線法提列折舊。
則 年應提列之折舊費用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涵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PP&E)之折舊計算、資產減損測試,以及會計估計變動之後續處理,依據國際會計準則(IAS)之相關規範:
-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年數合計法(Sum-of-the-Years'-Digits Method):以資產成本減去估計殘值後之「應折舊總額」為基礎,乘以逐年遞減之分數(分子為該年初剩餘耐用年限,分母為耐用年限之年數合計數)。
- 會計估計變動:耐用年限、殘值或折舊方法之變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IAS 8)規定屬於會計估計變動,應採用「推延調整法」(Prospective application),自變動當期及未來期間適用,不重編過去報表。
- 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IAS 36)「資產減損」:
- 可回收金額(Recoverable Amount):為「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使用價值」兩者中之較高者。
- 減損損失:當資產之「帳面金額」高於其「可回收金額」時,應將帳面金額調降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
- 減損後折舊:資產認列減損後,未來各期之折舊費用應以「減損後之新帳面金額」,扣除「新估計殘值」後,於「新剩餘耐用年限」內有系統地分攤。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 年及 年折舊費用與減損前帳面金額
- 原始應折舊總額:
- 年數合計數():
- 各年度折舊費用:
- 年折舊費用:
- 年折舊費用:
- 年底累計折舊:
- 年底減損前帳面金額:
步驟二:執行 年底減損測試
- 決定可回收金額:
- 使用價值:
- 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
- 可回收金額取兩者較高者:
- 計算減損損失:
- 帳面金額() 可回收金額(),確定發生減損。
- 減損損失:
第 7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購入一部機器,成本 ,耐用年限 10 年,無殘值,以直線法提列折舊,後續採成本模式評價。
年底公司評估該機器有減損之跡象,估計機器之公允價值為 ,預計處分成本 ,預期未來淨現金流入折現值 ,估計耐用年限及殘值均未改變。
年底因機器使用方法發生重大變動,預期產生有利影響,公司估計機器可回收金額為 ,則 年甲公司綜合損益表應報導: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IAS 36)**之核心規定,涉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成本模式下之減損認列、折舊重算與減損迴轉上限:
- 可回收金額之定義: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使用價值(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值)」兩者取較高者。
- 減損後之折舊提列:資產認列減損後,應以減損後之新帳面金額減除殘值,於剩餘耐用年限內重新估計並提列折舊。
- 減損迴轉之限制(天花板原則):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迴轉時,迴轉後之帳面金額不得超過該資產在以往年度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扣除應提折舊後所應有之帳面金額(即「未減損之歷史帳面金額」)。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 年底減損前帳面金額與應認列減損損失
- 原每年直線法折舊額:
- 年底提列折舊後(已使用 2 年)之帳面金額:
- 判斷 年底之可回收金額:
- 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 = \712,000 - $20,000 = $692,000$
- 使用價值(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值)= \720,000$
- 可回收金額 = \max(\692,000, $720,000) = $720,000$
- 年底認列減損損失:
- 減損後新帳面金額為 \720,00010 - 2 = 8$ 年。
步驟二:計算 年折舊與 年底迴轉前帳面金額
- 年應提列之折舊額:
- 年底減損迴轉前之帳面金額:
步驟三:計算減損迴轉上限與 年減損迴轉利益
- 計算若從未減損時, 年底應有之帳面金額(迴轉上限):
- 年底估計之可回收金額為 \715,000$。
第 8 題2 分
大仁公司於 年初購入成本為 之設備,估計耐用年限 5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計提折舊,認列後之衡量採重估價模式。
年底與 年底重估之公允價值分別為 及 。估計處分成本為公允價值之 。若估計耐用年限不變,且大仁公司選擇於資產耐用年限內,逐期將重估增值轉列保留盈餘,則大仁公司因重估價模式,對 年本期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為何?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中重估價模式(Revaluation Model)之會計處理,涵蓋以下核心規範:
- 重估金額之定義:依 IAS 16 規定,重估價模式之重估金額為公允價值(Fair Value),不扣除估計處分成本。「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係用於資產減損(IAS 36)或待出售非流動資產(IFRS 5),於重估價模式中屬干擾資訊。
- 後續折舊提列:重估後之資產,應以重估日之公允價值為新帳面金額,並於剩餘耐用年限內計提折舊。
- 重估利益之認列:重估日公允價值高於重估前帳面金額之差額,應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OCI),並累計至權益項下之「其他權益-重估增值」。
- 重估增值轉列保留盈餘:企業若選擇於資產使用期間逐期將重估增值轉列保留盈餘,該轉列係直接於權益內部重分類(借:其他權益-重估增值,貸:保留盈餘),不經過當期綜合損益表,亦不影響當期其他綜合損益(OCI)。
解題方法
本題要求計算 年因重估價模式對**本期其他綜合損益(OCI)**之影響,依時序進行關鍵推導如下:
步驟一: 年度折舊與重估價計算
- 年折舊費用:
- 年底重估前帳面金額:
- 年底重估增值:
- 公允價值為 \900,0006%$ 不予扣除)。
- 重估利益 = \900,000 - $800,000 = $100,000$。
- 年認列其他綜合損益(重估增值)\100,000$,累計至其他權益。
步驟二: 年度折舊與年底重估前帳面金額
- 年初帳面金額:重估後公允價值 \900,000$。
- 剩餘耐用年限: 年。
- 年折舊費用:
- 年重估增值轉列保留盈餘(權益內部轉移):
- 轉列金額 = \frac{\100,000}{4} = $25,000$。
- 分錄為「借記:其他權益-重估增值 \25,000$25,000$」,此筆分錄完全不影響當期 OCI。
- 年底重估前帳面金額:
步驟三: 年底重估對 年 OCI 之影響
- 年底公允價值:\700,000$。
- 重估利益:
第 9 題2 分
大清公司於 年初開始致力於發展一項新的生產技術。
年 1 月至 7 月與發展該技術相關之支出計 。 年 8 月 1 日,大清公司能證明該項技術之發展符合將發展階段支出認列為無形資產之所有條件,並預估若完成發展,耐用年限為 12 年。
年 8 月至 12 月與發展該技術相關之支出計 X2180,000。
此項技術發展對 年稅前淨利之影響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IAS 38)無形資產」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IAS 36)資產減損」為準,核心測驗點包含以下三項:
- 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之支出劃分(IAS 38):
- 未符合資本化條件前之支出:企業於研究階段或尚未證明符合無形資產認列條件前之發展支出,應於發生當期「費用化」(認列為研究發展費用),且事後不得追溯重分類為資產。
- 符合資本化條件後之支出:自符合所有認列條件之日起所發生之支出,始得「資本化」計入無形資產成本。
- 尚未達可供使用狀態之無形資產之攤銷處理(IAS 38):
- 無形資產攤銷之開始時點,為該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之時。若發展尚未完成,當期不得計提攤銷費用。
- 未完工無形資產之減損測試(IAS 36):
- 依 IAS 36 第 10 段規定,尚未達可供使用狀態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論是否有減損跡象,每年均須強制進行減損測試。
- 當帳面金額高於可回收金額時,應認列減損損失:
解題方法
計算此項技術發展對 年稅前淨利之影響,應依時間軸拆解為「前期費用化支出」、「資本化與攤銷」及「年底減損測試」三大步驟:
步驟一:計算符合資本化條件前之費用化金額( 年 1 月至 7 月)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發生之支出為 \700,000X2X2 年之費用: $$\text{研究發展費用} = \700,000 \quad (\text{使稅前淨利減少 } $700,000)$$
步驟二:計算資本化成本與確認攤銷額( 年 8 月至 12 月)
- 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支出 \250,000 符合所有資本化條件,認列為資產成本: $$\text{未完工無形資產(發展中技術)成本} = \250,000$$
- 題目指明「 年底該項生產技術之發展尚未完成」,因未達可供使用狀態,不提列任何攤銷費用(題目所附「耐用年限 12 年」為干擾資訊):
- 減損測試前之帳面金額為 \250,000$。
步驟三:計算年底之減損損失( 年底)
依規定進行減損測試,比較減損前帳面金額與可回收金額:
- 減損前帳面金額 = \250,000$
- 可回收金額 = \180,000$
- 認列減損損失:
第 10 題2 分
甲牧場於 年 6 月 1 日購入 30 隻乳牛,準備飼養成熟後生產牛奶,每隻乳牛購買價格為 。
甲牧場估計若 30 隻乳牛立即出售,應支付運輸費用 及交易市場管理費 。 年度甲牧場發生飼料成本 、人事成本 。
年底每隻乳牛公允價值為 ,若出售另應支付運輸費用 及交易成本 。則 年底甲牧場應報導生產性生物資產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
生產性生物資產之準則適用範圍(IAS 41 vs. IAS 16): 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IAS 41)「農業」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僅有**「生產性植物」(Bearer Plants,如果樹、茶樹、橡膠樹等)納入 IAS 16 規範(得採成本模式或重估價模式);「生產性動物」(Bearer Animals,如供產乳之乳牛、供產蛋之蛋雞等)則明確排除於 IAS 16 之外,仍受 IAS 41 規範**。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及現行準則規定,處理原則均一致。
-
生物資產之衡量基礎: 依 IAS 41 第 12 段規定,生物資產於原始認列及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均應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Fair value less costs to sell)衡量。
- 運送至市場之「運輸費用」與「交易市場成本」均屬到達市場與完成交易之必要支出,於計算淨額時皆應自公允價值中扣除。
- 後續支出之會計處理: 牧場於飼養期間發生之飼料成本與人事成本等日常飼育支出,應於發生當期認列為當期費用,不得資本化計入生物資產帳面金額。生物資產之成長與價值變動,係透過期末重新按「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評價,並將其評價損益列入當期損益。
解題方法
本題要求計算「 年底甲牧場應報導生產性生物資產金額」,乳牛屬於生產性動物,適用 IAS 41,期末應按「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中間發生的飼料及人事成本為當期費用,購買時之原始成本亦不影響期末資產負債表之列報金額。
關鍵計算步驟:
-
計算 年底 30 隻乳牛之公允價值總額:
-
計算 年底之出售成本及運輸費用:
-
計算 年底應報導之資產金額(淨公允價值):
第 11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初購入一處油槽,成本 ,預計使用 10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折舊。公司必須依法於 10 年後進行復原工作,估計屆時相關復原成本為 。
此外,依據政府規定必須每 4 年進行一次重大檢修,公司預估將花費 完成未來的檢修,折現後之現值為 。假設折現率為 。
則甲公司 年應認列多少費用?
(10 期,利率 ,複利年金現值因子 ,普通年金現值因子 )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 IAS 37「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為準,測驗以下兩大核心會計處理:
- 除役負債準備之資本化與後續衡量(IAS 16 第 16 段、IAS 37):
- 企業因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而承擔之法定或推定義務(如拆卸、移除及復原成本),應於初始取得時按未來預估支出折現後的現值,計入該資產之原始入帳成本,並隨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
- 該負債準備各期隨時間經過而增加之現值,應按折現率認列為利息費用(財務成本)。
- 未來重大檢修支出不得預先提列負債準備(IAS 37 第 18 段及解釋範例、IAS 16 第 14 段):
- 負債準備之認列要件,必須具備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
- 依政府法規規定未來每隔數年須進行之重大檢修,係屬企業未來營運活動,企業仍可透過改變未來營運決策(如停止使用、提早處分設備)而避免該項支出,在購入資產當下並不存在現時義務,因此不得於資產購入時預先估列負債準備,亦不得將其折現值計入資產成本。
- 重大檢修應於實際進行檢修且發生支出時,符合條件者始作為「重置(替換)」將成本資本化。題目所給予之未來檢修現值 ,純屬出題老師設計之干擾資訊。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除役負債準備之初始現值
依法 10 年後必須支付之復原成本為 ,以折現率 折現 10 期。 (註:題末附註「複利年金現值因子 」,依其數值即為單筆複利現值因子 )
步驟二:確定油槽之原始入帳成本
將除役義務現值計入油槽成本,未來檢修費用不得併入:
步驟三:計算 年折舊費用
油槽預計使用 10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提列折舊:
步驟四:計算 年除役負債準備之利息費用
期初除役負債準備帳面金額乘以折現率 :
綜上, 年甲公司應認列折舊費用 及利息費用 。
第 12 題2 分
中興公司於 年初平價發行 張可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 ,票面利率 ,每年年底付息一次。發行時不含轉換權之公司債公允價值為 ,有效利率為 30$。
若所得稅率為 ,普通股全年平均市價為 ,則中興公司 年該可轉換公司債之每增額股份盈餘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可轉換公司債對每股盈餘的稀釋效果。依「假設轉換法」(if-converted method),假設可轉換公司債於期初即轉換為普通股:
- 分子:加回因可轉換公司債認列的利息費用,並扣除相關所得稅影響。
- 分母:加計假設轉換後發行的普通股股數。
每增額股份盈餘的計算公式為:
解題方法
1. 計算 X5 年利息費用
發行時不含轉換權之公司債公允價值為負債組成部分的初始帳面金額。利息費用按有效利率 計算:
因此,X5 年的利息費用約為 元。題目所給每年票面利息 元,是實際支付的利息,不是有效利率法下認列的利息費用。
2. 計算稅後利息費用
假設轉換後,利息費用不再發生,因此加回利息費用時須扣除所得稅影響:
3. 計算假設轉換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
公司債總面額為:
第 13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發行三年期之可轉換公司債,共得款 。該公司債面額為 ,票面利率 ,每年 12 月 31 日付息。
每張面額 之公司債可以換成面額 之普通股 20 股。已知發行當時市場上相同條件之不附轉換權公司債之公允價值為 ,公司債有效利率為 。
若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在公開市場依市價 買回所有公司債,此時不含轉換權公司債之公允價值為 ,則有關甲公司買回公司債之分錄,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於發行與提前買回(贖回)**時之會計處理,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IAS 32)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IFRS 9)規範:
- 發行時(剩餘價值法): 企業發行複合金融工具時,須將收得價款分攤至「負債組件」與「權益組件」。
- 負債組件:按無轉換權之類似公司債市場利率折現求得公允價值。
- 權益組件:以發行總價款減去負債組件公允價值後之剩餘金額,貸記「資本公積-認股權」。
- 提前贖回時(分攤買回價款):
- 買回總價款必須於贖回日重新分攤予負債組件與權益組件:
- 分攤予負債組件:按贖回日該公司債「不含轉換權」之公允價值計量。
- 分攤予權益組件:買回總價款扣除分攤予負債組件後之剩餘金額。
- 損益之認列:
- 負債組件分攤之買回價款與其「贖回日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收回公司債損益)。
- 權益組件分攤之買回價款與原始認列之「資本公積-認股權」差額,直接計入權益(貸記「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或「資本公積-失效認股權」),絕不影響當期損益。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 年 1 月 1 日發行日各組件金額
- 發行總價款:\1,040,000$
- 負債組件公允價值(題目已給定):\801,047$
- 權益組件(資本公積-認股權):
步驟二:計算 年 1 月 1 日負債組件之帳面金額
- 年票面應付利息:
- 年度利息費用(有效利率 ):
- 年度折價攤銷額:
- 年 1 月 1 日公司債帳面金額(付息後):
步驟三:分攤 年 1 月 1 日買回總價款 \1,100,000$
- 分攤予負債組件之買回價款(贖回日不含轉換權之公允價值):\900,000$
- 分攤予權益組件之買回價款(剩餘金額):
步驟四:計算負債收回損益與權益調整金額
- 負債組件收回損益:
- 權益組件之沖轉與調整:
第 14 題2 分
綠水公司 年度之淨利為 。其他相關資料如下:
- 1 月 1 日普通股流通在外股數 股。
- 4 月 1 日按市價現金增資 股。
- 7 月 1 日配發 之股票股利。
- 10 月 1 日買回庫藏股 股。
若該公司無潛在普通股存在,則 年度之每股盈餘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基本每股盈餘(Basic EPS)」之計算,核心在於**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Weighted Average Shares Outstanding, WASO)**的計算與追溯調整原則。相關處理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33 號「每股盈餘」(IAS 33)(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之 IFRS 規範為準):
- 基本每股盈餘公式:
- 股票股利(無償配股)之追溯調整:
- 股票股利、股票分割等未使企業資源實質變動之權益交易,按準則規定應追溯調整,視為期初即已發行。
- 在股票股利發放日之前已存在之股數(包含期初流通股數、發放日前按市價發行之現金增資股數),皆須乘上追溯調整因子 。
- 股票股利發放日之後的交易:
- 發放日之後發生之增減資交易(如 10 月 1 日買回庫藏股),其交易股數本身已屬配股後之新股規模,不作追溯調整,僅按其流通月數占全年的比例加權。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分子(歸屬於普通股之淨利)
題目說明綠水公司無潛在普通股,且資料中無特別股存在,故分子即為全年度淨利:
步驟二:計算分母(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採「交易項目法」依各交易發生時點與追溯調整原則依序計算:
-
1 月 1 日 期初流通股數: 全年度流通 12 個月,且於股票股利前已存在,須追溯調整:
-
4 月 1 日 現金增資按市價發行: 流通期間為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共 9 個月,發生於 7 月 1 日配股之前,亦須追溯調整:
-
7 月 1 日 配發 股票股利: 其增發效果已追溯調整計入上述兩項,此處不重複計入。
-
10 月 1 日 買回庫藏股: 減少流通在外股數,期間為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共 3 個月。因發生在 7 月 1 日股票股利配發之後,已為除權後股數,不予追溯:
加總求得全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第 15 題2 分
甲公司 年 12 月實施一項客戶忠誠計畫。顧客以 購買一個 A 商品,即贈送一張折扣券;每張折扣券可於 年 1 月至甲公司消費時折抵 。
甲公司 年 12 月共計銷售 A 商品 9,000 個,預計將有 顧客會使用折扣券。公司估計每張折扣券單獨售價為 。
則甲公司 年 12 月應認列之銷貨收入是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依命題當時民國 108 年適用之法規,台灣於民國 107 年起全面適用)之「客戶忠誠計畫」與「附重大權利之選擇權」會計處理:
- 辨認個別履約義務:依 IFRS 15 第 B40 段,企業於銷售商品時若贈送客戶可用於未來消費之折扣券,且該折扣券提供客戶若未訂立該合約即無法取得之「重大權利」(Material Right),則該折扣券構成合約中之一項獨立履約義務。
- 交易價格之分攤:企業應於合約成立日,按各履約義務之**「相對單獨售價」(Relative Stand-Alone Selling Price)**比例,將總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
- 折扣券單獨售價之估計:折扣券若無直接公開市場之單獨售價,應按客戶預期可行使之折抵金額,乘以客戶「預期兌換(行使)機率」進行估計。題目已明確給定每張折扣券之單獨售價為 \8$10 \times 80%$ 之預期價值),該金額已充分反映行使可能性,計算時不可重複乘算兌換率。
- 收入認列時點:分攤至 A 商品之金額於商品控制權移轉時( 年 12 月交付時)認列為「銷貨收入」;分攤至折扣券之金額則暫列為「合約負債」,待未來客戶兌換行使或失效時始認列收入。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總交易價格
甲公司於 年 12 月銷售 9,000 個 A 商品,每個售價 \100: $$ \text{總交易價格} = 9,000 \times \100 = $900,000 $$
步驟二:確定各履約義務之單獨售價
合約包含兩項履約義務:
- A 商品:單獨售價為每單位 \100,9,000 單位總額為: $$ 9,000 \times \100 = $900,000 $$
- 折扣券:題目已評估每張折扣券單獨售價為 \8,9,000 張總額為: $$ 9,000 \times \8 = $72,000 $$
兩者單獨售價合計為:
步驟三:按相對單獨售價比例分攤交易價格
A 商品於 年 12 月已移轉控制權,應認列之銷貨收入即為分攤至 A 商品之交易價格:
(註:分攤至折扣券之對價 \900,000 - $833,333 = $66,667$ 應貸記「合約負債」)。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初購入一部小客車,成本 ,估計耐用年限 5 年,無殘值。報稅時乘人小客車提列折舊之成本,以不超過 為限。
甲公司財務報表上依直線法提列折舊,報稅時則採年數合計法提列折舊。假設所得稅稅率均為 ,甲公司 年稅前會計淨利為 。
則 年度有關所得稅費用之分錄,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得稅」(IAS 12)之「暫時性差異」與「永久性差異」的劃分,以及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限額之稅務調整。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95 條規定,營利事業新購乘人小客車提列折舊之成本設有限額(本題題目明確設定限額為 \2,400,000$;現行法該限額為新臺幣 250 萬元)。
- 差異性質之劃分:
- 超限成本部分:小客車購置成本超過限額之 \1,200,000$3,600,000 - $2,400,000$),其相對應之折舊在稅法上屬於「永不可減除項目」,為永久性差異,不產生任何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
- 限額以內成本部分:限額 \2,400,000$ 之成本因會計上採「直線法」而稅務上採「年數合計法」,折舊認列時間點不同,屬於暫時性差異,未來迴轉時會產生所得稅效果,應認列遞延所得稅。
- 相關公式:
- 應課稅暫時性差異=限額內帳面金額 限額內課稅基礎(或限額內之「稅務累積折舊 會計累積折舊」)。
- 遞延所得稅負債(DTL)變動額=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所得稅稅率。
- 當期應付所得稅=課稅所得 所得稅稅率。
-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應付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負債之增加)。
解題方法
步驟一:分析折舊費用與劃分差異性質
- 財務會計折舊(直線法): 耐用年限 5 年,無殘值,年折舊率為 。
- 會計折舊總額:
- 依成本拆分:
- 限額內(可減除)會計折舊:\2,400,000 \div 5 = $480,000$
- 超限(永不可減除)會計折舊:\1,200,000 \div 5 = $240,000$(此為永久性差異)
- 稅務折舊(年數合計法): 耐用年限 5 年,年數合計數為 。 年(第 1 年)折舊率為 。
- 稅法僅允許就限額 \2,400,000 提列折舊,故稅務認可折舊為: $$\2,400,000 \times \frac{5}{15} = $800,000$$
步驟二:計算暫時性差異與遞延所得稅負債(DTL)
- 方法(當期折舊差額法): 在限額 \2,400,000X5$800,000$480,000,使得稅務課稅基礎消耗較快,產生未來期間將繳納較多稅款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text{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 \800,000 - $480,000 = $320,000$$
- 驗算(資產負債表法):
- 年底限額內帳面金額=\2,400,000 - $480,000 = $1,920,000$
- 年底課稅基礎=\2,400,000 - $800,000 = $1,600,000$
- 應課稅暫時性差異=\1,920,000 - $1,600,000 = $320,000$
- 年底應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 分錄為:貸記「遞延所得稅負債」\64,000$。
步驟三:計算課稅所得與當期應付所得稅
由稅前會計淨利調整至課稅所得:
- 稅前會計淨利:\1,800,000$
- 加:超限折舊不予認列(永久性差異):+\240,000$
- 減:限額內折舊時間性差額(暫時性差異):-\320,000$
第 17 題2 分
青山公司於 年底協議給與兩位高階主管限制性股票作為報酬。條件是高階主管若繼續服務 1 年,則可於 年底選擇取得相當於 12,000 股股份之現金或 13,500 股面額 之普通股。若選擇取得股票,則於既得日後之 2 年內不得出售。
給與日青山公司股價為每股 ,估計該限制性股票於給與日之公允價值為 。 年底當日股價為 。
若高階主管於 年底既得日選擇領取股票,則 年因該項股份基礎給付協議應認列之薪資費用為何?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IFRS 2)為準進行解析(現行準則規定亦同)。
核心觀念
- 交易對方具結算選擇權之複合金融工具: 依 IFRS 2 規定,當股份基礎給付協議賦予員工(交易對方)選擇以現金或權益工具結算時,企業係給與一項「複合金融工具」(Compound Financial Instrument),包含:
- 負債組成部分:員工要求收取現金之權利。
- 權益組成部分:員工要求收取權益工具(而非現金)之權利。
- 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與分攤(殘值法):
- 先衡量負債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按現金替代方案之公允價值衡量)。
- 再衡量權益工具選擇權整體之公允價值(考量限制條款後之股票公允價值)。
- 權益組成部分公允價值 權益工具整體公允價值 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若小於 0 則視為 0)。
- 既得期間之後續衡量與費用認列:
- 負債組成部分:屬於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於各報導期間結束日及結算日均須重新衡量公允價值,變動數列入各期薪資費用。
- 權益組成部分:屬權益項目,依「給與日」公允價值決定,後續不重新衡量,於既得期間內平均攤提。
- 總薪資費用 負債組成部分當期費用 權益組成部分當期費用。
- 結算選擇之影響:既得日員工無論最終選擇領取現金或領取股票,皆不影響既得期間累計已認列之薪資費用總額。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給與日( 年底)各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
題目載明協議係給與「兩位」高階主管,計算時須涵蓋兩人合計之股數:
- 現金替代方案股數
- 限制性股票股數
- 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 年底股價為每股 \45): $$\text{負債組成部分} = 24,000 \text{ 股} \times \45 = $1,080,000$$
- 權益工具整體公允價值( 年底限制性股票公允價值為每股 \42): $$\text{權益工具整體} = 27,000 \text{ 股} \times \42 = $1,134,000$$
- 權益組成部分公允價值(殘值法):
步驟二:計算 年度應認列之薪資費用
服務期間(既得期間)為 年全年(共 1 年),既得日為 年底:
- 負債組成部分之薪資費用: 負債於 年底(既得日/結算日)依當日公允價值重新衡量(當日股價為每股 \55): $$\text{既得日負債公允價值} = 24,000 \text{ 股} \times \55 = $1,320,000$$ 由於服務期間為 1 年, 年度負債組成部分應認列之薪資費用即為 \1,320,000$。
- 權益組成部分之薪資費用: 權益組成部分按給與日公允價值於既得期間內分攤:
第 18 題2 分
甲公司為一設備經銷商。 年初將一成本為 、公允價值為 之設備存貨出租給乙公司,租期 4 年,每年年底收取租金 。此時市場利率為 ,估計該設備於租期屆滿時有未保證之殘值 。
年初甲公司因協商與安排此一租賃支付了法律費用 。此項租賃符合融資租賃之條件,且此項租賃合約是甲公司以遠低於市場利率之利率 向乙公司報價所達成之交易。
下列有關甲公司於租賃開始日之分錄,何者正確?
- 4 期,利率 ,複利現值因子 ,普通年金現值因子 。
- 4 期,利率 ,複利現值因子 ,普通年金現值因子 。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重點為經銷商出租人之融資租賃(銷售型租賃)於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正式施行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IFRS 16)」為法規依據,涉及下列核心規範:
- 偏低報價利率之限制(IFRS 16 第 72 段): 若出租人以人為偏低之利率報價,為避免虛增銷售利益,認列之銷售利益應限制為「使用市場利率所計算之利益」。因此,計算現值時應一律採用市場利率(),不得採用合約報價利率()。
- 銷貨收入之衡量(IFRS 16 第 71 段): 銷貨收入為下列兩者之較低者:
- 標的資產於租賃開始日之公允價值。
- 按市場利率折現之租賃給付現值(注意:租賃給付不包含未保證殘值)。
- 銷貨成本之衡量(IFRS 16 第 71 段): 原理:出租人實質上並未將未保證殘值部分出售,該部分資產價值仍保留在租賃投資淨額中收回,故應自銷貨成本中扣除。
- 原始直接成本(法律費用)之處理(IFRS 16 第 74 段): 經銷商或製造商出租人因協商與安排租賃所發生之成本,主要為賺取銷售利益而發生,不得計入租賃投資淨額,亦不得計入銷貨成本,應於租賃開始日直接認列為當期「費用」(通常列為營業費用/推銷費用)。
解題方法
步驟一:選定折現率
合約報價利率 遠低於市場利率 ,依規定必須全數採用市場利率 進行折現。
步驟二:計算各項現值因子與現值()
- 租賃給付現值(PV of Lease Payments):
- 未保證殘值現值(PV of URV):
- 租賃投資淨額(應收租賃款現值):
步驟三:計算銷貨收入與銷貨成本
- 銷貨收入:
- 銷貨成本:
- 原始直接成本: 法律費用 \20,000$ 直接認列為當期費用。
第 19 題2 分
甲公司 年初將一部公允價值為 之機器以 之價格出售給乙公司。該機器原始成本為 ,累計折舊 。甲公司並立即簽約租回,租期 5 年,每年年初支付租金 。
乙公司租賃隱含利率為 ,且為甲公司所知。租期屆滿時,甲公司需將機器歸還給乙公司。機器在租期屆滿日有未保證估計殘值 ,採直線法折舊。
若甲公司對該機器之移轉符合 IFRS 15 資產銷售之規定,則甲公司 年應認列處分機器損益為何?
- 4 期,利率 ,複利現值因子 ,普通年金現值因子 。
- 5 期,利率 ,複利現值因子 ,普通年金現值因子 。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之 IFRS 16「租賃」 為準,核心測驗「符合 IFRS 15 銷售條件之售後租回(Sale and Leaseback)」之會計處理,涵蓋以下關鍵要點:
- 售價與公允價值不一致之調整(IFRS 16 第 101 段):
- 若銷售價格(對價)不等於資產之公允價值,應將銷售價款調整為公允價值衡量。
- 低於市場條款(售價 公允價值):差額應視為賣方承租人之「預付租賃給付(預付租金)」。
- 高於市場條款(售價 公允價值):差額應視為買方出租人提供給賣方承租人之「額外融資」。
- 處分損益之認列原則(IFRS 16 第 100 段(a)款):
- 賣方承租人僅得認列移轉予買方出租人權利之損益。
- 保留之使用權部分不可認列處分損益,其公式為:
- 干擾資訊辨析:
- 題目所提「未保證估計殘值 \800,000$」為出租人之殘值,甲公司(承租人)既未予以保證且約定歸還資產,與甲公司衡量租賃負債與處分損益無涉,純屬干擾項。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出售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全部潛在利益
- 機器原始成本 = \2,000,000$
- 累計折舊 = \600,000$
- 機器帳面金額 = \2,000,000 - $600,000 = $1,400,000$
- 機器公允價值 = \1,800,000$
- 若完全出售(未租回)之全部利益:
步驟二:售價與公允價值差異之調整
- 實際售價 = \1,600,000$
- 售價低於公允價值之差額:
- 依 IFRS 16 規定,此 \200,000$ 短少之售價視為甲公司預付給乙公司之租賃給付。
步驟三:計算合約租賃給付現值與調整後租賃給付總現值
- 租期 5 年,每年「年初」支付租金 \200,0007%,屬於期初年金: $$\text{合約租金現值} = \200,000 \times (1 + P_{4, 7%}) = $200,000 \times (1 + 3.38721) = $200,000 \times 4.38721 = $877,442$$
- 加入前述低於市價所轉入之預付租金,求得經濟實質上的「調整後租賃給付總現值」:
步驟四:計算移轉權利比例與應認列處分損益
- 權利保留比例(留存使用權占公允價值之比重):
- 權利移轉比例(移轉予買方出租人部分):
- 甲公司應認列之處分機器利益:
第 20 題2 分
東林公司於 年 4 月 1 日發生火災。經盤點發現,未毀損存貨包括原料 與製成品 ,而在製品全部燒毀。
該公司 年初帳列存貨包括原料 、在製品 與製成品 。 年 3 月底前之銷貨收入為 ,進料 ,直接人工 ,製造費用 。
若東林公司平均毛利率為 ,試問存貨之火災損失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製造業於存貨遭受火災損毀時,運用毛利法(Gross Profit Method)與製造成本流轉公式推算存貨火災損失金額。
關鍵觀念與公式如下:
- 毛利法之銷貨成本估計:
- 存貨火災損失基本定義:
- 製造業成本流轉整合觀念(存貨池法): 製造業的三大存貨(原料、在製品、製成品)可合併視為一個整體的存貨集合體。自「期初全部存貨」加上「本期投入之料、工、費」,扣除「已售出之銷貨成本」,即可得出「火災發生日全廠應保有之存貨總額」。
解題方法
本題有兩種解題切入路徑,考場上強烈建議使用**方法一(總額綜合法)以爭取作答時間;平時複習則可搭配方法二(分步帳戶推算法)**驗算以扎實成本會計觀念。
方法一:存貨總額綜合法(考場首選)
將全廠原料、在製品及製成品合併計算:
-
計算估計銷貨成本:
-
計算累計投入之總成本(可供製造與銷售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