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地方特考四等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30 分
乙公務機關 106 年底編製之平衡表如下:
資產:
- 流動資產
- 專戶存款:330,000,000 元
- 應收帳款:37,500,000 元
- 其他應收款:525,000,000 元
- 材料:
- 暫付款:412,500,000 元
- 預付其他基金款:840,000,000 元
- 預付其他政府款:135,000,000 元
- 存出保證金:120,000 元
- 信託代理與保證資產
- 保管有價證券:
- 固定資產
- 土地:
- 機械及設備:
- 累計折舊-機械及設備:
- 租賃資產:
- 累計折舊-租賃資產:
- 資產合計:
負債及淨資產:
- 負債
- 流動負債
- 應付帳款:82,500,000 元
- 其他應付款:142,500,000 元
- 應付其他基金款:
- 存入保證金:
- 應付代收款:1,847,220,000 元
- 應付保管款:1,847,220,000 元
- 信託代理與保證負債
-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其他長期負債
- 應付租賃款
- 淨資產
- 資產負債淨額
- 資產負債淨額
- 負債及淨資產合計:
原卷表格另列數值:45,000,000 元、60,000,000 元、900,000 元及 105,000,000 元。
平衡表中有一些錯誤及遺漏。有關資產及負債之補充資料如下:
-
乙公務機關於 106 年初購買材料 15,000,000 元,本年度耗用 11,250,000 元。乙公務機關於 106 年底執行材料盤點,並於普通公務帳中作應有之調整分錄。
-
乙公務機關於 106 年 10 月 18 日受託保管四百萬股臺南公司股票,每股面額為 10 元,當日每股收盤價為 45 元;106 年 12 月 31 日每股收盤價為 60 元。
-
乙公務機關於 106 年 9 月 30 日與桃園公司作資產交換。乙公務機關換出的資產為一塊土地,交換日該土地之帳面金額為 225,000,000 元,公允價值為 300,000,000 元。乙公務機關換入的資產為一臺高科技機器設備,交換日該機器設備之帳面金額為 180,000,000 元,公允價值為 270,000,000 元。桃園公司另支付現金 30,000,000 元給乙公務機關。
交換之後,乙公務機關持有之其他土地的帳面金額為 1,500,000,000 元。換入的機器設備之剩餘耐用年限為五年,殘值為零,以直線法提列折舊。除了換入的機器設備之外,乙公務機關於 106 年底持有之其他機械及設備之成本為 7,500,000,000 元,累計折舊為 5,250,000,000 元。
- 乙公務機關於 106 年 1 月 1 日向新北租賃公司租用三十臺影印機,每年 12 月 31 日支付當年度租金總額 300,000 元。影印機於 106 年 1 月 1 日的公允價值為 1,950,000 元,新北租賃公司的隱含利率為 10%。影印機的耐用年限及租賃期間均為十年,殘值為零,以直線法提列折舊。(10 期利率為 10%,每期 1 元之普通年金現值為 6.14。)
試作:(請列出計算過程或說明原因)
(一) 於乙公務機關 106 年底平衡表中,「材料」項目金額為何?(10 分)
(二) 於乙公務機關 106 年底平衡表中,「保管有價證券」項目金額為何?(10 分)
(三) 乙公務機關於 106 年 1 月 1 日租賃開始日,於資本資產帳應作之分錄為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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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依行政院主計總處頒行之《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2 號(政府會計報告之編製)》,「材料」屬於平衡表「流動資產」項下之存貨性質資產。
- 平時與期末之會計處理:
- 公務機關平時購買材料,得採「資產法」(借記材料)或「支出法」(借記業務支出等)。
- 不論平時採何種方法,期末均應實地盤點,並於普通公務帳中作調整分錄,使期末平衡表之「材料」科目餘額忠實反映期末實地盤點之結存成本。
解題方法與計算步驟
- 期初與本期進出數據分析:
- 期初材料餘額: 元。
- 106 年初購買材料: 元。
- 本年度耗用材料: 元。
- 計算期末材料結存金額:
- 會計調整分錄驗證:
- 若平時採支出法(購買時借記業務支出): 期末調整分錄為將尚未耗用之材料轉列資產: 借:材 料 3,750,000 貸:業務支出 3,750,000
- 若平時採資產法(購買時借記材料): 期末調整分錄為將已耗用部分轉列當期支出: 借:業務支出 11,250,000 貸:材 料 11,250,000 此時材料科目借方餘額亦為 元。
解題技巧
- 速算要領:看清「期末執行材料盤點,並作應有之調整分錄」這一關鍵句,表示期末平衡表上的材料數字就是「實質庫存數」,直接以「購入金額 耗用金額」計算即可,無需受題目其他平衡表項目的干擾。
【答案】 3,750,000 元
(二) 於乙公務機關 106 年底平衡表中,「保管有價證券」項目金額
核心觀念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國有公有財產保管相關規範:
- 「保管有價證券」屬於「信託代理與保證資產」,對應之負債科目為「信託代理與保證負債」項下之「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 計價與評價基礎:
- 公務機關受託代管或收取之有價證券,機關僅負保管與原物返還責任,並不具備所有權,亦不承擔有價證券市價漲跌之投資損益。
- 依政府會計規定,公務機關受託保管之有價證券一律按「面額」入帳,期末不按市價(公允價值)評價,亦不認列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解題方法與計算步驟
- 判定入帳計價基準:
- 股數: 股。
- 每股面額: 元。
- 收受日收盤價( 元)與期末收盤價( 元)均屬市價干擾資訊,不予採納。
- 計算 106 年底平衡表金額:
- 相關分錄說明:
- 106 年 10 月 18 日收受時: 借:保管有價證券 40,000,000 貸: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40,000,000
- 106 年 12 月 31 日底: 不作任何市價調整分錄,帳面餘額維持 元。
解題技巧
- 常見陷阱:本題同時給予「面額 10 元」、「收受日收盤價 45 元」及「期末收盤價 60 元」,考生若套用商業會計「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思維,誤以市價計算(如
第 二 題20 分
甲公務機關 107 年度之收入及支出總預算數均為 5,000,000,000 元,第一季收入預算分配數為 1,000,000,000 元,支出預算分配數為 2,000,000,000 元。
試作:
(一) 甲公務機關於 107 年度總預算核定公布時,普通公務帳應作之收入預算分錄為何?(10 分)
(二) 甲公務機關於 107 年度第一季分配預算核定時,普通公務帳應作之支出預算分錄為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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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已自民國 109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一致規定》,惟兩者對於公務機關普通公務帳不作預算分錄之原則完全一致)。
本題核心在於測驗考生能否正確釐清**「普通公務機關本帳(普通公務帳)」與「預算控制簿(備查簿)」及「政府總會計」**在會計處理上的分工與界線:
- 普通公務帳的本質與範疇: 依《會計法》及各機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公務機關之「普通公務帳」(即機關本帳,包含日記簿與總分類帳)採權責發生基礎,僅記錄機關實際發生之實質財務交易及資產、負債、淨資產之增減變動。
- 預算控制之處理規範: 總預算案經核定公布,以及後續分配預算之核定,在各公務機關(單位會計)層級,屬於法定授權與內部預算執行控制性質。實務制度規定公務機關僅於「預算控制備查簿」(歲入/歲出預算控制簿)登記備查,藉以管制支用額度與控管收取進度,在普通公務帳(本帳)上均免作分錄(無分錄)。
- 學理與實務之差異(預算入帳制 vs. 預算不入帳制):
- 實務制度說(法定標準):採「預算不入帳」,普通公務帳不作預算控制分錄。
- 政府會計學理說(預算控制入帳制):若依照傳統政府會計學理(如美式政府會計或預算與財務雙軌入帳制),預算核定與分配亦可作正式預算控制分錄,將預算數登載於總帳中進行控制。
解題方法
面對國家考試申論題,最穩健且能獲取滿分的作答切入點為**「實務法規為主,學理分錄並陳」**:
(一) 總預算核定公布時,收入預算之處理
- 切入點:公務機關接獲 107 年度總預算核定公布通知,歲入總預算數為 元。
- 實務制度處理:公務機關之普通公務帳此時並無實際資產或權利之取得,尚未產生實質會計交易事項,故普通公務帳免作分錄,僅於「歲入預算控制備查簿」登記法定歲入預算數 元。
- 學理入帳處理:若依學理採預算控制分錄入帳,收入預算之認列係屬借方項目,貸記預算控制權數或預算結餘。
(二) 第一季分配預算核定時,支出預算之處理
- 切入點:公務機關接獲第一季支出分配預算核定通知,分配數為 元。
第 1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規定,有關信託基金(trust fund)之描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信託基金的政府會計報導範圍。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1號第14段,政府代管的信託基金因非屬政府所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宜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但仍得從其營運情形揭露必要資訊。
以命題當年(民國107年)法規及公報規定為準。信託基金雖屬《預算法》第4條所稱特種基金,仍須區分「預算法上的特種基金」與「政府會計報導範圍」:被列為特種基金,不代表必然納入政府整體財務報表或特種基金財務報表。
解題方法
先抓住信託基金的兩個特徵:基金資產是政府受託管理,並非政府所有;因此原則上不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但可揭露營運情形的必要資訊。再用這兩點檢視選項:能表達「得揭露必要資訊」者正確;把信託基金納入政府整體或特種基金財務報表者不符一般報導規定。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下列何者非屬政府無償獲得之資源?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準則公報中「政府無償獲得之資源」的分類。判斷重點在於:政府取得資源時,是否提供相對的商品、勞務或其他對價。強制性無對價收入、補助及協助收入、捐獻及贈與收入,均屬政府無償取得資源的類型;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則來自政府營業或事業活動,不屬此類。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的規定判斷。
解題方法
先依「有無相對對價」分類,再辨認各收入名稱的性質:
- 無償取得:政府取得資源時,沒有提供相對商品或勞務,或該資源並非因營業活動而取得。
- 營業或事業收入:政府透過營業或事業活動取得,性質上不屬無償獲得之資源。
因此,題目問「非屬」者,應找出不符合無償取得特徵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四號規範:公務機關取得固定資產時,原則上應按其成本予以資本化。此公報所稱資本化係指將取得固定資產之成本作何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四號》對公務機關固定資產取得成本「資本化」的定義。政府會計採預算執行與財務報導並行的處理方式:取得固定資產的成本,在公務預算會計中認列為支出;同時登載於資本資產帳,以表達資產的取得及後續管理資訊。
本題法規解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別題目問的是公報所稱「資本化」的處理,而不是一般企業會計中「將成本認列為資產」的用法。依本題適用的政府會計處理,資本化是指取得固定資產的成本認列為支出,並登載於資本資產帳,因此選項須同時符合這兩項。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政府會計之報導,為符合法律規定,以及達到衡量一會計期間內財務資源與給付義務及其相關變動之目的,對於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之增減變動造成財務資源之流入或流出,會計應如何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一號「政府會計及財務報導之基本原則」》及《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二號「政府財務報導之目的」》為依據,核心在於測驗**「衡量焦點」(Measurement Focus)**對會計要素認列之影響:
- 財務資源與給付義務衡量焦點(當期財務資源衡量焦點): 政府之政事型基金或普通公務會計,首重符合法律與預算規定,其報導目的在於衡量一會計期間內「財務資源與給付義務之增減變動」(即期中可運用之財務資源流動)。
- 資本資產與長期負債之會計處理差異:
- 在經濟資源衡量焦點(企業會計或政府整體財務報表)下,著眼於長期營運能力與整體資源維護,資本資產購建與長期負債舉借屬資產負債結構變動,不得認列為收入或支出。
- 在財務資源衡量焦點下,為展現當期預算執行與資源收付法令遵循,凡造成可運用財務資源之流入(如發行公債、處分固定資產)或流出(如購置固定資產、償付公債本金),皆得認列為收入或支出(或財務資源之其他流入與流出)。
解題方法
題目設定的前提非常精確:「為符合法律規定,以及達到衡量一會計期間內財務資源與給付義務及其相關變動之目的」。
- 鎖定衡量觀點: 題目敘述之目的即為「當期財務資源衡量焦點」(Current Financial Resources Measurement Focus),亦即公務預算與政事型基金遵循之衡量模式。
- 檢視資源流動本質:
- 購置資本資產(資本支出):產生當期財務資源之流出,列為「支出」。
- 處分資本資產(變賣所得):產生當期財務資源之流入,列為「收入」。
- 舉借長期負債(發行公債):產生當期財務資源之流入,列為「收入」(或借入款收入)。
- 償還長期負債(債務還本):產生當期財務資源之流出,列為「支出」(或債務還本支出)。
- 推導處理結論:
第 5 題2 分
適用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之長期負債包括哪些?
① 應付債券 ② 長期借款 ③ 負債準備 ④ 融資租賃負債 ⑤ 其他長期負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稱「長期負債」的範圍。依該公報,長期負債包括應付債券、長期借款、融資租賃負債及其他長期負債;「負債準備」不屬於本題所列的長期負債項目。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適用的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判斷。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五個項目是否列入公報所稱的長期負債:
- ① 應付債券:列入。
- ② 長期借款:列入。
- ③ 負債準備:不列入。
- ④ 融資租賃負債:列入。
- ⑤ 其他長期負債:列入。
因此,符合者為 ①②④⑤,對應選項 (C)。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八號規定,政府年度會計報告應揭露必要之補充資訊之內容包括哪些?
① 內部往來沖銷之資訊 ② 重要或依法設立之信託基金資產、負債等情形資訊 ③ 各行政法人之資產、負債等資訊 ④ 其他重大會計政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年度會計報告中「必要之補充資訊」的揭露範圍,須依命題當年適用的《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八號》判斷。以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必要補充資訊包括:
- 重要或依法設立之信託基金資產、負債等情形資訊。
- 各行政法人之資產、負債等資訊。
內部往來沖銷資訊及其他重大會計政策,屬於財務報表附註應揭露的內容,並非本題所問的「必要之補充資訊」。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限定的是「必要之補充資訊」,再將四項敘述與公報第八號的揭露項目逐一比對。②、③符合補充資訊的規定;①、④雖與會計報告揭露有關,但屬於財務報表附註範圍,因此應選僅②③。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某公務機關接獲審計機關審核通知,剔除當年度業務支出,該機關普通公務帳之分錄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點為公務機關接獲審計機關審核通知剔除經費時之普通公務帳分錄處理。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實施之「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為準(現行法規歷經多次文字修正,但該會計處理原則並無改變)。
- 應收剔除經費:屬資產類科目,核算審計機關審定剔除之各項經費,經通知應予追回之款項數額。
- 當期支出沖減原則:公務機關支付當年度業務支出時,借記「業務支出」;若當年度尚未結帳前接獲審計機關剔除通知,表示該筆支出不予認列,應直接沖減當年度原認列之費用科目(貸記「業務支出」),並認列求償債權(借記「應收剔除經費」)。
- 當年度 vs. 以前年度:
- 剔除當年度支出:沖減原支出科目(如:業務支出)。
- 剔除以前年度支出:因以前年度帳目已結帳結轉,應調整累計權益(貸記「淨資產」)。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區分「普通公務帳(財務帳)」之權責發生,以及辨識被剔除支出所屬之「會計期間」。
- 原始支出分錄回顧: 機關支用當年度業務費時:
- 審計機關剔除之會計處理: 審計機關審定通知「剔除」當年度業務支出,代表該筆支出未獲審計機關認可,必須向經手人或支領人追回。
- 產生求償債權:借記「應收剔除經費」(資產增加)。
- 沖回原列費用:本題明確指出為「當年度」業務支出,因當期帳務尚未結轉,直接沖抵原科目,貸記「業務支出」(費用減少)。
第 8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某公務機關收到所屬營業基金資本收回繳庫,普通公務帳應作何分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普通公務帳如何處理營業基金資本收回繳庫。解題關鍵在於分清楚收到繳庫款項與普通公務機關取得資產:資本收回繳庫是繳入公庫的財產收入,普通公務帳以「繳付公庫數」反映收入繳庫。
本題依民國 107 年命題當年法規判斷。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普通公務帳的分錄。辨認「資本收回繳庫」後,應將其視為財產收入;款項既已繳入公庫,分錄借方列「繳付公庫數」,貸方列「財產收入」:
因此選項 (B) 正確。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有關「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註:現行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雖於民國 108 年全面修正、109 年施行,但關於基本原則之規範意旨與本題相同)。
本題測驗「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之總則規範,核心重點包含:
- 會計年度之法源: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年度之開始、終了及結束期間,依《預算法》及《決算法》之規定辦理,而非依《會計法》。
- 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基礎」。
- 記帳本位幣:以「預算所定之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 資本資產與長期負債之列報:普通公務機關基於財務資源衡量焦點,資本資產與長期負債採「另列表表達」(如資本資產表、長期負債表)。
解題方法
解答政府會計制度之法規記憶題,切入點在於檢視「規範項目」與其「依循之根本法律依據」是否正確:
- 普通公務機關之會計事務雖受《會計法》一般原則指導,但凡涉及預算期間之開始、結束及出納整理與保留等預算決算執行期間,悉依專屬預決算法源辦理。
- 比對各選項法規文字,特別注意命題者常將「預算法及決算法」調包置換為「會計法」之文字陷阱。
選項分析
- (A) 敘述錯誤(本題選 (A)):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總則規定,本制度會計年度之開始、終了及結束期間,應依預算法及決算法之規定辦理,並非「會計法」。
第 10 題2 分
中央政府甲機關為配合組織改造興建辦公廳舍所需,將原管有面積較小的土地(帳面價值 1 億元,公允價值 2 億元),交換予乙機關,以換得乙機關原閒置面積較大的土地(帳面價值 5 千萬元,公允價值 3 億元),並由甲機關支付乙機關 1 億元。當交易完成並由甲機關編列預算實際支付予乙機關時,乙機關會計分錄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機關間交換土地時,乙機關如何處理換入資產、換出資產及收取現金。帳務處理要分清楚資本資產帳與預算執行所涉及的繳付公庫數。
解題方法
以乙機關立場判斷:
- 乙以帳面價值 萬元的土地換出,應沖銷資本資產帳 萬元。
- 乙收到甲機關土地,並支付甲機關 億元;換入土地的公允價值為 億元,乙取得的土地應以其公允價值入帳。
- 乙收到的現金為 億元。該款依題意由甲機關編列預算實際支付,乙機關應增加繳付公庫數 億元,並減少資本資產 億元。
因此,乙機關換入土地的資本資產入帳金額為 億元;若將收取現金部分也列入換入資產,合計為 億元,這不是土地資本資產帳應記列的金額。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假設 201X 年 1 月 1 日某市政府普通基金發行 10 年期公債,面額 60,000,000 元,發行價格 63,000,000 元,票面利率 3%。在長期負債帳中應借記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債發行時,普通基金與長期負債帳的記帳方式。公債面額是到期應償還的本金;發行價格則是發行時實際籌得的金額。發行價格高於面額,差額 為溢價。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的政府會計處理觀念,以發行價格認列長期負債總額;溢價會使長期負債帳的貸方金額高於公債面額。
解題方法
比較發行價格與面額:
公債以 元發行,長期負債帳認列的長期負債總額為 元。題目問「應借記何者」,依此帳務處理,長期負債總額借記 元,故選 (C)。
選項分析
- (A) 應付債券 60,000,000 元及應付債券溢價 3,000,000 元:錯誤。 這是以「應付債券」面額加上溢價科目表達的方式,並非本題所問長期負債帳應借記的科目與金額。
第 12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哪些應收款項會計科目,應設置備抵呆帳科目?
① 應收帳款 ② 應收票據 ③ 應收剔除經費 ④ 應收其他基金款 ⑤ 應收其他政府款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中,各類應收款項是否應設置「備抵呆帳」科目。備抵呆帳是應收款項的抵減科目,用來表達預估無法收回的金額;判斷重點在於該應收款項是否屬於規定應提列備抵呆帳的科目。
本題涉及會計制度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題目所列科目逐一判斷:
- 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應收其他政府款,屬於應設置備抵呆帳科目的項目。
- 應收剔除經費及應收其他基金款,不列入本題所問應設置備抵呆帳科目的範圍。
因此,應設置備抵呆帳科目的組合為①、②、⑤,對應選項 (D)。
選項分析
- ① 應收帳款:應設置。 應收帳款可能因債務人無力清償等原因而無法全數收回,須設置備抵呆帳科目。
- ② 應收票據:應設置。 應收票據同樣有到期未獲清償的風險,須設置備抵呆帳科目。
第 13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年度會計報告之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普通公務單位年度會計報告(單位決算)」之組成內容,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施行之「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第伍篇「會計報告」為準。
依該規定,普通公務單位之「年度會計報告」由以下部分組成:
- 總說明:概述機關職掌、業務實施狀況、預算執行及財務狀況等。
- 主要表:平衡表、收入支出表。
- 附表:
- 預算執行表:歲入累計表、經費累計表、以前年度歲入/歲出轉入數累計表等。
- 財務動態與出納表:現金出納表。
- 資產負債之明細表與變動表:長期投資明細表、固定資產變動表、長期負債變動表、應收/應付款項明細表等。
- 參考表:如公庫收付差額解釋表等。
現行法後續雖歷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多次微調修正,但年度會計報告之基本架構與表件體系仍維持一致。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區分**「會計報告規範的表件」與「財產管理法規規範的表件」**:
- 檢視題目選項是否屬於會計制度一致規定列舉之「總說明」、「主要表」或「附表」。
- 會計制度中反映資本資產變動的正式附表為**「固定資產變動表」**;而「財產增減結存表」係由總務財產管理人員依《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編製之業務管理報表,非屬一致規定明定之會計報告。
選項分析
- (A) 總說明:錯誤(屬年度會計報告之內容)。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年度會計報告編製之首項即為「總說明」,用以綜合說明機關概況、施政計畫實施情形、預算收支執行成果
第 14 題2 分
有關 106 年修正公布「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其重點之一係將預算控制相關科目於預算執行報表設置相關欄位表達,不再列入平衡表表達,其目的係為增進政府財務報導之何種特性?
核心觀念
本題考「預算控制科目」在政府會計報表中的表達方式,以及調整表達方式所要增進的財務報導特性。
依 106 年修正公布的《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預算控制相關科目改於預算執行報表設置欄位表達,不再列入平衡表。這項調整的目的,是使報表表達更能符合使用者的資訊需求,增進政府財務報導的有用性。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問的是「調整報表表達方式的目的」,而非預算控制本身的功能。預算控制科目改由預算執行報表表達,讓預算執行情形在相應報表中呈現,並避免這類控制資訊與平衡表所表達的財務狀況混列。因此,題目要選的是財務報導資訊對使用者的整體價值,即「有用性」。
選項分析
- (A) 財產控管效能:錯誤。 財產控管著重資產的管理與保管效能;本題討論的是財務報導中的科目表達方式,目的並非提升財產管理或盤點效果。
第 15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四級會計科目之營業基金盈餘繳庫,應歸屬之三級會計科目為下列何者?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法規為準。 (提醒:現行「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雖歷經後續滾動修正,惟本科目所屬之層級架構與科目性質仍維持一致。)
核心觀念
- 法源依據與會計科目層級: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訂頒之「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普通公務機關會計科目採五級架構編制(一級:大類、二級:業務或項目、三級:主要科目、四級:明細科目、五級:子目)。
- 財產收入之內涵:在第 4 類「收入」大類項下,三級科目「財產收入」係指政府機關因管理、處分、投資公有財產及資金所衍生之各項收益。政府投資設立各公營事業(營業基金),依法獲配並解繳國庫之盈餘,本質上屬政府資本投資之成果回饋,故在公務機關會計制度中列為「財產收入」項下之四級科目。
解題方法
- 辨識經濟業務性質:「營業基金盈餘繳庫」係公營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交通部、財政部等)監督所屬營業基金,依預算將年度營運盈餘繳庫時所認列之歲入性質會計科目。
- 對照科目體系表: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三級會計科目「財產收入」項下所統制之四級會計科目包含:
- 財產孳息
- 財產售價
-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 投資其他事業收益
- 廢舊物資售價
- 其他財產收入
第 16 題2 分
依決算法之規定,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於年度終了屆滿幾年,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
核心觀念
本題考《決算法》第 7 條對決算應收款、應付款及保留數準備的編列期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該條規定: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
解題方法
直接辨認法條中的年限即可。題目問「年度終了屆滿幾年仍未實現,可免予編列」,法定年限為四年,因此選擇「四年」。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歲入與歲出產生差短時,政府可採行之方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於歲入預算之編列中增加債務之舉借 ② 於歲出預算之編列中減少債務之償還 ③ 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核心觀念
本題考「歲入、歲出差短」的彌補方式。歲入歲出短差可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支應;借入債務與減少債務償還,則分別牽涉歲入預算與歲出預算的編列,不能作為本題所稱的彌補方式。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主要涉及《預算法》歲入、歲出預算及歲計賸餘的規定。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各敘述是否屬於政府彌補歲入歲出差短的可行方案:
- 直接以以前年度累積的歲計賸餘支應,屬於可用財源。
- 舉借債務是融資來源,不列為歲入;減少償還債務則是調整歲出編列,不能因此視為差短的彌補財源。
因此,只有③正確。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銓敘部所屬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擬動支第一預備金時,應報請下列何機關核定?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與組織為準。(提醒:組織法規部分,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已於民國 112 年改制升格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現行法組織名稱已修正,惟預算法動支權責原理完全相同。)
- 第一預備金之動支程序:依《預算法》第 64 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其原定歲出科目有不足時,得由各該機關在各該工作計畫或業務計畫項下之第一預備金支應之。但動支金額每筆超過主管機關所定數額者,應先期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預算法之機關層級定義:
- 依《預算法》第 16 條及第 17 條規定,預算按主管機關、單位預算機關、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機關層級編製。
- 在中央政府總預算架構下,五院均為一級之「主管機關」(如「考試院主管」)。
- 銓敘部為考試院之所屬機關(單位預算機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銓敘部之所屬機關(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機關)。因此,該預算體系之「主管機關」為考試院。
解題方法
- 確認動支標的法源:題目問的是「第一預備金」之動支。依《預算法》第 64 條但書,動支金額超過規定限額時,核定機關為「主管機關」。
- 界定預算主管機關層級:
- 「行政隸屬層級」與「預算主管層級」不可混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行政上雖隸屬於銓敘部,但在中央政府總預算分類體系中,其預算歸屬於「考試院主管」範疇。
- 銓敘部本身在預算編制上僅為單位預算機關,考試院始為該體系綜理主管預算的「主管機關」。
第 19 題2 分
預算法有關預備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預算法》第一預備金與第二預備金的編列位置、支用程序及適用情形。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 《預算法》第 22 條:第一預備金設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第二預備金設於總預算。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的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 第 64 條: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不足,依規定程序支用的是第一預備金。
- 第 70 條:因原列計畫費用修訂、業務量增加,或政事臨時需要等情形,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的是第二預備金。
解題方法
先用第 22 條辨別兩種預備金的編列位置,再用第 64 條與第 70 條比對選項所述的支用情形。題目中的關鍵陷阱,是把第一、第二預備金的適用情形與程序對調。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下列有關預算籌編、審議之重要日期,敘述正確者計有幾項?
① 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於年度開始九個月前,訂定下年度施政方針 ② 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 ③ 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立法院公布 ④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
核心觀念
本題考《預算法》規定的中央政府預算籌編與審議時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相關規定如下:
- 《預算法》第 30 條:行政院應於年度開始九個月前,訂定下年度施政方針。
- 《預算法》第 46 條: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送立法院審議。
- 《預算法》第 51 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題目所述的機關、期限與動作是否符合上述法條。共有四項敘述,判定正確的項數後,再對照選項。
選項分析
① 錯誤。《預算法》第 30 條規定訂定下年度施政方針的機關是「行政院」,不是「行政院主計總處」。期限「年度開始九個月前」正確,但機關寫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