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國安局特考三等 情報組(選試英文) 國家安全(含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日本政府內閣會議於 2022 年 12 月通過並公布日本防衛規劃的三份重要文件新版內容,包括:「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國家防衛戰略」和「防衛力整備計畫」,請詳細說明這三份文件之間的關係為何?同時在本版「國家安全保障戰略」中,和先前版本最大的差異何在?這反映出日本安全戰略有哪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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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日本 2022 年修訂三份安全保障文件的「政策位階、相互關係」及日本安全戰略的轉型方向。三份文件可分為:
- 國家安全保障戰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NSS):國家最高層級的安全戰略總綱。
- 國家防衛戰略(National Defense Strategy, NDS):依據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具體界定日本防衛政策、作戰構想與防衛能力。
- 防衛力整備計畫(Defense Buildup Program, DBP):將防衛戰略轉化為裝備、人力、編制、建設及預算的中期執行計畫。
其基本政策鏈條為:
本題涉及日本憲法第 9 條所形成的「專守防衛」框架,以及日本政府對「個別自衛權、集體自衛權、反擊能力」的解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及政策文件為準;本題核心並非計算法律效果,而是掌握政策文件間的位階與戰略轉型。
解題方法
作答可採「先定位、再比較、後歸納」三步驟:
- 先說明三份文件的位階與功能,避免將三者混為同一層級。
- 再比較 2022 年國家安全保障戰略與 2013 年版本的差異,尤其要指出反擊能力與中國威脅定位。
- 最後從戰略目標、威脅認知、軍事能力、同盟合作及非軍事工具等面向,歸納日本安全戰略的整體變化。
一、三份文件的關係
(一)國家安全保障戰略:最高層級的國家安全總綱
國家安全保障戰略由日本政府內閣決定,是日本處理國家安全問題的最高政策指導文件,範圍不限於軍事防衛,而是涵蓋:
- 外交與國際合作;
- 防衛與軍事力量;
- 經濟安全保障;
- 能源、糧食與供應鏈安全;
- 資安與新興科技;
- 情報能力;
- 海洋、太空與電磁領域;
- 與美國及其他夥伴的安全合作。
因此,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回答的是:
日本面臨哪些安全威脅?國家安全的總體目標為何?應動員哪些國家力量加以因應?
2022 年版本將中國、北韓與俄羅斯列為主要安全關切,並特別強調中國是日本安全及國際秩序所面臨的「前所未有且最大的戰略挑戰」。
(二)國家防衛戰略:將國家安全戰略轉化為防衛政策
國家防衛戰略承接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專門處理防衛領域的戰略問題,內容包括:
- 日本應採取何種防衛政策;
- 自衛隊的任務與運用方向;
- 如何強化日美同盟;
- 如何建立與澳洲、印度、歐洲及其他夥伴的合作;
- 如何因應飛彈、網路、太空、無人機及混合威脅;
- 日本需要具備何種防衛能力。
因此,國家防衛戰略回答的是:
在國家安全總體戰略之下,日本的防衛力量應如何運用及發展?
它比國家安全保障戰略更聚焦於自衛隊、軍事戰略與防衛政策,但仍不是單純的武器採購清單。
(三)防衛力整備計畫:具體執行與資源配置文件
防衛力整備計畫是最具執行性的文件,用來落實國家防衛戰略。其內容涉及:
- 防衛裝備採購;
- 彈藥與燃料儲備;
- 飛彈及遠距打擊能力;
- 指揮、管制、通信與情報系統;
- 太空、網路及電磁作戰能力;
- 自衛隊人力與待遇;
- 基地、設施及後勤建設;
- 中期預算與財政安排。
2022 年防衛力整備計畫以 2023 至 2027 財政年度為主要期間,規劃總額約為 43 兆日圓,並以 2027 年使防衛相關支出達國內生產毛額約 2% 為重要目標。
因此,三份文件的區別可整理如下:
| 文件 | 主要問題 | 政策層級 |
|---|---|---|
| 國家安全保障戰略 | 日本面臨何種國家安全環境與威脅 | 國家總體戰略 |
| 國家防衛戰略 | 日本防衛政策與自衛隊應如何運用 | 防衛戰略 |
| 防衛力整備計畫 | 需要哪些能力、裝備、人力與經費 | 中期執行計畫 |
(四)2022 年文件對舊有制度的替代
2022 年三份文件也代表日本防衛規劃制度的調整:
- 國家安全保障戰略取代 2013 年版本;
- 國家防衛戰略取代「防衛計畫大綱」;
- 防衛力整備計畫取代「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
這顯示日本不再只以傳統的「防衛計畫」思考軍事建設,而是以國家安全總體戰略統合外交、經濟、科技、情報與軍事力量。
二、2022 年國家安全保障戰略與先前版本的最大差異
(一)最大差異:正式納入「反擊能力」
2022 年版本最大的制度性及戰略性變化,是日本明確提出應具備「反擊能力」(counterstrike capability)。
所謂反擊能力,是指日本遭受武力攻擊,且沒有其他適當手段排除攻擊時,得以必要且相當的方式,對攻擊來源的軍事基地等目標進行反擊。其主要目的在於:
- 因應彈道飛彈及巡弋飛彈威脅;
- 提高對敵方攻擊的遏止效果;
- 避免日本只能被動攔截來襲飛彈;
- 使日本具備打擊敵方發射基地及相關指揮設施的能力。
但反擊能力在日本政府的法理說明下,仍受下列限制:
- 必須已有對日本的武力攻擊;
- 必須沒有其他適當手段可以排除攻擊;
- 只能在必要限度內行使;
- 不等於平時即可任意發動先制攻擊;
- 不代表日本放棄專守防衛原則。
因此,反擊能力與「先制攻擊」必須區分:
- 反擊能力:在遭受武力攻擊後,為排除攻擊所採取的必要反制。
- 先制攻擊:在對方尚未發動攻擊前,預先攻擊對方。
日本政府仍否定先制攻擊,並主張反擊能力屬於憲法第 9 條及自衛權範圍內的必要防衛手段。
(二)與 2013 年版本的對照
2013 年國家安全保障戰略主要是在下列背景下制定:
- 日本希望突破過度被動的安全政策;
- 強化日美同盟;
- 推動「積極和平主義」;
- 因應中國海洋活動及北韓核、飛彈問題;
- 為集體自衛權的有限行使及安全保障法制改革建立政策基礎。
第 二 題25 分
請問我國政府如何定義國家安全的意涵?哪些行為屬於國家安全保障的範疇?目前我國國家最大的安全威脅來源為何?請根據「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詳細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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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同時考查三個層次:
- 國家安全的基本意涵:國家安全不僅是軍事防衛,也包括國家生存、國家發展、憲政秩序、社會安定及人民安全。
- 國家安全保障的範圍:依《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所列國家安全職掌,涵蓋情報、國防、外交、兩岸、戰略規劃、政策整合及安全考核等事項。
- 我國目前主要安全威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共產黨政權對臺灣所採取的複合式威脅為核心,包括軍事威脅、灰色地帶行動、認知作戰、網路攻擊、經濟脅迫、滲透及統戰等。
本題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宜採取「法律定位—安全內涵—保障範圍—威脅分析」四段式作答:
第一,先說明《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的立法目的與國家安全會議的制度功能。
第二,將國家安全界定為國家整體安全,而非狹義軍事安全,並從「國家生存、國家發展、人民安全」三面向加以說明。
第三,依該法所列國家安全會議職掌,逐項整理國家安全保障的範圍。
第四,指出目前我國最大的安全威脅來源,並從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兩面說明其具體表現。
一、《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的制度定位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一條規定,設置國家安全會議,是為了統合國家安全事務,掌理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之研議,並提出建議。
由此可知,國家安全會議具有下列功能:
- 統合功能:整合國防、外交、兩岸、情報及其他安全機關的資訊與政策。
- 研議功能:針對國家重大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評估及政策規劃。
- 建議功能:向總統提出國家安全大政方針及重大安全政策建議。
- 戰略功能:將個別安全事件提升至國家整體戰略層次處理。
因此,國家安全不是單一機關或單一政策領域的事項,而是涉及國家整體治理與存續的綜合性事務。
二、我國政府對國家安全意涵的定義
(一)國家安全是維護國家整體存續
國家安全的核心,在於確保國家能夠持續存在、正常運作,並維護其主權、領土、憲政制度及國民共同生活秩序。
因此,國家安全至少包括:
- 國家主權與獨立自主;
- 國家領土及海空域安全;
- 憲政制度與民主法治秩序;
- 政府機關正常運作;
- 國防及國土防衛能力;
- 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的持續運作。
(二)國家安全包括國家發展
現代國家安全不只是避免遭受軍事攻擊,也包括確保國家具有持續發展的能力。
國家發展安全包含:
- 經濟及金融穩定;
- 科技與產業安全;
- 能源、糧食及水資源安全;
- 供應鏈與關鍵物資安全;
- 交通、通訊及數位基礎設施安全;
- 國家重要科技與機敏資訊的保護。
若國家遭受長期經濟脅迫、科技封鎖、能源中斷或關鍵供應鏈遭控制,即使沒有立即發生戰爭,仍會削弱國家自主性及整體安全。
(三)國家安全包括人民安全
人民是國家安全的最終保障對象。國家安全政策必須保護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及正常生活秩序。
人民安全包括:
- 人民生命與人身安全;
- 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定;
- 個人資料與網路安全;
- 防止恐怖攻擊、重大災害及疫情擴散;
- 防止境外勢力滲透、操弄及非法影響;
- 維護人民正常行使民主權利的環境。
因此,國家安全的目的不是單純擴張國家權力,而是在憲政與法律框架下,保障國家與人民共同安全。
三、國家安全保障的範疇
依《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所規定的職掌,國家安全保障主要包括下列事項。
(一)國家安全政策與戰略的研議
國家安全會議須針對國家整體安全情勢,研議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與安全戰略。
這包括:
- 國家整體安全環境分析;
- 國家安全目標設定;
- 安全政策優先順序;
- 國家危機處理方針;
- 國家長期安全戰略規劃。
其重點在於將零散的安全事件,轉化為整體性、長期性的國家戰略。
(二)重大安全情報的蒐集、研判與整合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將國家重大安全情報的研判列為重要職掌。
情報安全工作的重點包括:
- 蒐集境內外重大安全情勢;
- 分析敵情、軍情、政情及經濟情勢;
- 研判境外勢力的意圖與能力;
- 掌握危機發展趨勢;
- 將不同機關掌握的情報加以整合。
情報研判不以單一事件為限,而是必須判斷事件之間的關聯性、發展性與對國家安全的整體影響。
(三)國防與國土防衛
國家安全保障當然包括傳統國防安全,主要涉及:
- 國家軍事戰略;
- 國防建軍與戰備整備;
- 聯合作戰與國土防衛;
- 海空域及周邊區域安全;
- 關鍵軍事設施與國防科技保護;
- 對武力犯臺或武力威脅的嚇阻與因應。
傳統安全的核心,是防止國家遭受武力攻擊,並確保國家具有防衛及持續作戰能力。
(四)外交安全
外交政策也是國家安全的重要部分,包括:
- 維護國家主權與國際地位;
- 擴大國際支持;
- 強化與理念相近國家的合作;
- 參與國際安全機制;
- 維持臺海和平與區域穩定;
- 因應境外勢力的外交孤立與國際壓力。
在國際政治中,外交支持能夠提升國家嚇阻力、危機處理能力及國際生存空間。
(五)兩岸安全
兩岸關係涉及我國主權、民主制度、軍事安全及社會穩定,因此屬於國家安全的重要範圍。
兩岸安全包括:
- 兩岸軍事互動與臺海情勢;
- 對臺軍事威脅及武力犯臺風險;
- 經濟與科技依賴風險;
- 境外勢力對臺灣的滲透與統戰;
- 兩岸交流中的機密、資安及人員安全;
- 維護臺灣民主制度與社會自主性。
(六)非傳統安全
現代國家安全的範圍已由軍事領域擴張至非傳統安全,主要包括:
- 網路攻擊與資安威脅;
- 認知作戰與假訊息;
- 經濟脅迫與金融攻擊;
- 能源與糧食安全;
- 重大傳染病;
- 極端氣候及天然災害;
- 恐怖主義與跨國犯罪;
- 人口、毒品及武器走私;
- 關鍵基礎設施遭破壞;
- 高科技、半導體及機敏資料外洩。
非傳統安全的特色,是威脅未必以軍事攻擊形式出現,但仍可能削弱國家治理能力、人民信任及社會韌性。
(七)重大安全政策的整合與考核
國家安全保障不能只停留在政策制定,也必須進行執行整合與成效考核。
其內容包括:
- 協調各安全機關的政策;
- 統合中央政府不同部門的資源;
- 建立跨機關危機應變機制;
- 檢視安全政策的執行成效;
- 發現漏洞並提出改進措施;
第 三 題25 分
美國川普政府於 2025 年 12 月公布川普第二任期首份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請詳細說明在此份國家安全戰略文件中,美國在亞洲的戰略目標為何?其如何應對中國的戰略競爭?對於臺灣問題的看法,此份國家安全戰略文件與川普第一任期 2017 年公布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有何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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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不是考美國對臺政策的單一記憶,而是考生能否掌握《國家安全戰略》中的三層分析:
- 美國在亞洲的總體戰略目標。
- 美國如何處理中國所造成的經濟、科技、軍事與地緣政治競爭。
- 2025 年第二任期戰略與 2017 年第一任期戰略,在臺灣問題上的政策延續與轉變。
2025 年文件的亞洲篇標題為「亞洲:贏得經濟未來,避免軍事對抗」,顯示其核心邏輯是「以經濟與科技競爭為主軸,以軍事嚇阻防止戰爭」。相較之下,2017 年文件則以「自由與壓制性秩序的競爭」及大國競爭為主要框架。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總目標—對中手段—臺灣比較」三段論:
第一,先從 2025 年文件的亞洲篇標題,歸納美國的兩大目標:
- 經濟上,確保美國在印太地區的主導地位,重建供應鏈與科技優勢。
- 安全上,維持有利軍力平衡,避免中國主導亞洲並防止臺海戰爭。
第二,再依競爭領域分別說明:
- 經貿競爭;
- 科技與供應鏈競爭;
- 同盟與夥伴合作;
- 軍事嚇阻與第一島鏈防衛。
第三,將臺灣政策分成「政策延續」與「政策轉向」:
- 延續:反對片面改變臺海現狀、維持對臺支持、重視嚇阻中國。
- 轉向:2025 年更強調臺灣的地理位置、軍事平衡、半導體及海上交通,而非 2017 年較強調民主價值、自由秩序與《臺灣關係法》的安全承諾。
一、2025 年美國在亞洲的戰略目標
(一)贏得印太地區的經濟與科技未來
2025 年文件認為,印太地區已經是全球最重要的經濟與地緣政治競爭場域。其戰略目標包括:
- 維持美國經濟優勢
美國要重新調整與中國的經濟關係,強調互惠、公平與對等,降低美國對中國及中國主導供應鏈的依賴。
- 防止中國掌握關鍵供應鏈
文件特別關注:
- 關鍵礦物與稀土;
- 半導體;
- 數位及實體基礎設施;
- 能源供應;
- 高科技與軍民兩用技術;
- 美國產業與智慧財產權安全。
美國的目標不是完全停止所有對中貿易,而是將貿易限縮於較不敏感的領域,同時防止中國透過國家補貼、產業政策、技術移轉及供應鏈控制,削弱美國的產業自主性。
- 掌握新興科技優勢
美國要持續投資於:
- 人工智慧;
- 量子計算;
- 自主系統;
- 水下作戰;
- 太空能力;
- 核武與軍民兩用科技。
由此可見,2025 年戰略已將國家安全與經濟安全、科技安全及產業安全高度結合。
(二)維持印太自由開放,避免單一強權支配亞洲
美國不希望任何競爭者單獨支配印太地區,尤其要防止中國控制:
- 第一島鏈;
- 臺灣周邊海域;
- 南海航道;
- 西太平洋軍事與港口設施;
- 區域經濟與科技標準。
文件指出,南海承擔全球重要航運功能,若任何競爭者能夠對南海航運課徵「通行費」,或任意關閉與開放航道,將直接危及美國經濟及全球貿易。因此,美國要維持航行自由,防止南海被任何單一國家控制。
(三)強化同盟與夥伴體系
美國在亞洲的戰略並非單獨對抗中國,而是整合區域同盟與夥伴,包括:
- 日本;
- 韓國;
- 澳洲;
- 印度;
- 菲律賓;
- 東南亞國家;
- 四方安全對話,即 Quad。
其中,2025 年文件特別要求日本與韓國提高國防支出,並增加可用於第一島鏈防衛及嚇阻侵略的能力。
這反映川普第二任期的「負擔分攤」特色:美國仍提供安全核心能力,但要求盟國承擔更多軍費、基地、港口、情報及作戰責任。
二、2025 年美國如何應對中國的戰略競爭
(一)經濟層面:由接觸轉向對等與再平衡
2025 年文件否定過去「只要讓中國加入全球經濟體系,中國便會逐漸接受既有國際秩序」的期待,認為中國在取得財富與權力後,反而利用經濟力量擴張政治及戰略影響力。
因此,美國採取下列措施:
- 要求對中貿易更加平衡;
- 反制中國國家補貼與產業傾銷;
- 防止中國透過第三國規避美國貿易措施;
- 降低對中國供應鏈依賴;
- 防止關鍵基礎設施被中國企業控制;
- 與盟國組成共同經濟力量,避免盟國經濟從屬於中國。
這是一種「經濟競爭加上經濟安全化」的政策。
(二)科技層面:保持美國的技術與創新優勢
美國將科技優勢視為遏止戰爭的重要工具。其邏輯是:
因此,美國要:
- 保護先進技術;
- 防止智慧財產權竊取;
- 反制工業間諜;
- 強化網路防禦與反制能力;
- 與盟國合作建立科技及產業聯盟;
- 將美國科技、資本與軍售作為吸引夥伴的工具。
(三)軍事層面:以軍力優勢避免中國誤判
文件並未主張立即與中國發生戰爭,而是主張保持足以嚇阻中國的軍事優勢,特別是在第一島鏈及西太平洋地區。
主要措施包括:
- 強化西太平洋美軍部署。
- 建立能在第一島鏈拒止侵略的軍事能力。
- 增加海軍及遠程作戰能力。
- 要求盟國提供港口、基地及後勤支援。
- 提高日本、韓國及其他夥伴的防衛能力。
- 防止中國取得足以改變區域軍力平衡的優勢。
其核心概念是「以實力維持和平」,亦即:
第 四 題25 分
台積電被國人稱為「護國神山」與「矽盾」,請從非傳統安全角度詳細說明半導體產業對我國國家安全的影響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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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非傳統安全」為分析框架,考查半導體產業如何影響國家安全,而非單純說明台積電的企業競爭力。非傳統安全係指超越軍事防衛範圍,涉及經濟、科技、能源、資通訊、環境、社會及供應鏈等面向,且威脅來源可能來自國家、企業、網路組織、自然災害或全球性危機。
半導體具有三項安全特性:
- 戰略性:晶片是人工智慧、通訊、金融、交通、醫療、國防及工業生產的基礎。
- 高度集中性:先進製程、關鍵設備、材料及人才集中於少數國家與企業。
- 高度外溢性:半導體產業受到衝擊時,影響會迅速擴散至國家經濟、社會運作與軍事科技。
因此,半導體安全不只是產業政策問題,也是國家安全、經濟安全與科技主權問題。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可援引的法制背景包括《國家安全法》、《資通安全管理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上述法規分別涉及國家安全維護、關鍵資訊系統防護、機密及營業秘密保護,以及涉及兩岸之科技、投資與人員交流管理。半導體產業所涉具體管制,亦須配合出口管制、投資審查及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政策。若相關法規於其後修正,仍以命題當年法規為答題基準。
解題方法
本題適合採取「安全功能—風險來源—政策回應」三層架構:
- 先說明半導體對我國安全的正面功能;
- 再分析產業高度集中所形成的脆弱性;
- 最後提出國家應採取的韌性與風險管理措施。
可用下列分析式整理思路:
這不是法律上的計算公式,而是申論題的分析工具。答題重點不在於只歌頌台積電,而在於同時說明「護國」與「風險集中」兩面性。
一、經濟安全:維持國家財政與社會正常運作
半導體是臺灣出口、投資、就業及產業升級的重要支柱。產業若穩定運作,可帶動電子、精密機械、材料、封裝測試、物流及服務業,增加外匯收入與稅收,維持政府財政及社會福利的運作能力。
反之,若因封鎖、制裁、重大災害或供應中斷而導致產能下降,將產生出口衰退、投資撤離、失業上升、股匯市震盪及公共財政惡化等連鎖效應。因此,半導體產業的穩定性已成為我國整體經濟安全的重要基礎。
二、科技安全:提升國家自主性與關鍵技術能力
先進製程、製程整合、晶片設計、封裝技術及製造管理能力,構成國家的科技實力。擁有高階半導體產業,可降低對單一外國供應者的依賴,並使我國在人工智慧、雲端運算、通訊、國防及高科技產業中維持競爭力。
科技能力亦具有「安全自主」效果。當國家掌握關鍵技術、設備整合及生產管理能力時,面對外部壓力時的政策選擇空間較大;若核心技術完全依賴外部,則容易受到出口禁令、技術封鎖及政治條件限制。
但科技自主並不等於完全自給自足。半導體製造仍需依賴海外設備、材料、軟體、能源及市場,因此真正的科技安全應是「關鍵環節具備自主與替代能力」,而非追求所有項目均由國內供應。
三、國際安全與嚇阻:形成「矽盾」效果
台積電及我國半導體產業深度嵌入全球供應鏈,使美國、日本、歐洲及其他科技國家對臺灣的和平與穩定具有重大經濟利益。這種共同利益可形成外交支持、國際協作與危機嚇阻效果,亦即所謂「矽盾」。
「矽盾」的作用主要有三:
- 增加外部國家維持臺海和平的誘因;
- 使任何破壞臺灣穩定的行動均須承擔全球科技與經濟衝擊;
- 提升臺灣在國際供應鏈及科技治理中的戰略地位。
然而,「矽盾」不是軍事防禦的替代品,也不是絕對安全保障。全球化供應鏈同時具有雙面效果:各國需要臺灣,但各國也會推動供應鏈分散,降低對臺灣的依賴。因此,半導體產業能形成戰略嚇阻,卻不能取代國防、外交、民防及危機管理能力。
四、供應鏈安全:集中化帶來系統性風險
半導體供應鏈具有高度專業分工。晶片設計、製造、設備、材料、封裝、測試及終端應用分布於不同國家。任何一個環節受到干擾,都可能造成全球性短缺。
我國的優勢在於先進晶圓製造能力集中,能形成關鍵節點地位;但風險也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