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高普考高考三級 環保技術 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提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的 10 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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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環境影響評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標準作業程序之整體學理架構與實務推動流程之掌握度。
EIA 是一套具預防性、系統性與跨學門的決策支援工具,核心目的在於開發行為定案前,釐清並預測該行為對環境(物理、化學、生態、景觀、社會經濟等)所造成的衝擊,進而提出具體迴避、減輕或補償措施。
學理上,實施步驟主要奠基於國際權威學者(如 Larry W. Canter 所著之《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的程序架構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之 EIA 運作指引;在台灣實務上,則扣合《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其子法(如《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所規範之制度設計。
法規基準宣告:本題涉及之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環境影響評估法》及《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為準。(現行法規提醒:《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於民國 110 年及後續年度曾有部分條文微調,但整體評估階段與程序架構未有根本變動,解題仍以命題當年基準為核心。)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典試委員偏好之「程序性制度申論題」。若僅單純條列 10 個名詞,難以取得高分(閱卷評分通常著重在邏輯連貫性與實務對應度)。解題切入點應依據開發計畫之生命週期,採「事前界定 核心調查與評估 減輕規劃 審查審議 事後追蹤」的時序邏輯,將環評程序拆解為標準 10 個步驟。
每一個步驟必須具備三要素:
- 步驟名稱(中英對照)。
- 核心任務與目標(回答「做什麼、為何做」)。
- 產出成果或實務連結(如對應之圖表、書件或法規要求)。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分析。
解題技巧
- 十步驟記憶口訣: 可記誦關鍵字首:「篩、範、說、現、替、測、估、減、審、追」。
- 前期準備:篩選、範疇界定、計畫說明。
- 核心調查預測:環境現況、替代方案、影響預測、影響評估。
- 後續防制與管考:減輕對策、書件編製與審查、監測與追蹤。
- 常見失分陷阱:
- 混淆「預測(Prediction)」與「評估(Evaluation)」:預測是客觀估算污染量或擴散增量(如利用 AERMOD 模式推估最大地表濃度增量 );評估則是將預測結果與法規標準、環境涵容能力比對,判定其顯著性與可接受度。兩者不可合併為一步驟。
- 遺漏「事後追蹤(Post-Project Monitoring & Audit)」:許多考生誤以為通過主管機關審查環評即告結束,漏寫施工與營運期的長期追蹤考核,導致步驟無法湊足 10 步或缺乏閉環(Closed-loop)管理觀念。
- 忽略公眾參與(Public Participation):現代環評高度重視民眾參與,應於範疇界定及審查階段明列其機制。
【答案】
實施環境影響評估(EIA)之標準 10 個步驟如下:
步驟一:計畫篩選(Screening)
- 定義與目的:依據開發行為之性質、規模、區位敏感性及環境衝擊潛勢,判定該開發案是否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或應進入何種審查程序。
- 實施內容:參照《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確認開發行為是否達法規門檻(如開發基地面積、產能規模、是否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國家公園等)。評估結果可分為:免實施環評、實施第一階段環評,或逕予認定須進行第二階段環評。
步驟二:範疇界定(Scoping)
- 定義與目的:鑑別開發行為可能引發之重大環境議題與潛在衝擊因子,據以鎖定評估重點,避免將資源浪費在非關鍵項目上。
- 實施內容:召集專家學者、主管機關及利害關係人,界定地理評估範圍、評估因子(如空氣、噪音振動、水文水質、生態、文化資產等)、現況調查頻率與方法,並確認應考量之重大環境課題,作為後續編製評估書件之作業依據。
步驟三:計畫說明與工程分析(Project Description & Engineering Analysis)
- 定義與目的:詳實陳述開發案之生命週期工程內涵,以量化數據解析工程活動與潛在污染源排放。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 106 年 9 月 20 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角色、追蹤監督退場機制和民間監督小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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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環境影響評估法制改革方向與實務運作困境的掌握程度。解題需扣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 106 年 9 月 20 日預告之《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草案,其核心涵蓋以下概念與法制精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釐清:破除「環評萬能」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虛位化/郵差化」弊病,確立前置實質審查、把關與轉送責任。
- 審查結論時效與退場機制:解決實務上「萬年環評」現象(通過審查後數年甚至十數年未開發,環境背景早已巨變),建立審查結論失效年限與變更/廢止之退場路徑。
- 公民參與制度化(民間監督小組):將事後追蹤監督由行政機關單向稽查,擴展至「第三方利害關係人/居民參與」,強化環境監測透明度與社會公信力。
法規時效註記:本題詳解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法規與 106 年修法預告草案為準。現行法後續並未完成該次修正草案之立法院三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亦已於民國 112 年改制為環境部,但該次修法草案所樹立的「權責相符、終結萬年環評、公眾監督」原則,仍為環評技術與法規的重要考點。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典型的政策修法與制度檢討申論題。作答切入點應採「問題背景 條文機制 預期效益」的三段式論述: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角色:以「權責對等、源頭把關」切入,說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僅作為公文轉送者,必須在環評前提出政策適宜性評估,並負起後續追蹤之共同責任。
- 追蹤監督與退場機制:以實務痛點「萬年環評(如老舊開發案擱置多年重啟引發抗爭)」為切入點,聚焦於「時效失效制度」與「主管機關廢止/變更權責」。
- 民間監督小組:以「擴大公民參與、提升監測公信力」切入,條列小組之法定依據、組成結構、功能與費用負擔機制。
選項分析
本題為純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評分關鍵在於題旨三大項目的覆蓋完整度與條理化:
- 要點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角色
- 若僅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協助環評」,無法得分;必須明確指出「實質前置審核」、「不適宜者得逕行駁回(無須送環評)」、「提出具體轉送審查意見」及「後續共同追蹤輔導」四大法定角色。
- 要點二:追蹤監督退場機制
- 必須點出「審查結論之有效年限(逾期失其效力)」與「主管機關之廢止/命變更權」,方能精準回答「退場」之真意,而非僅籠統描述行政處罰。
- 要點三:民間監督小組
- 需具體交代小組之「成立要件(環境衝擊重大者)」、「成員代表性(在地居民、環團、學者)」及「運作功能(現地勘查、監測資料查核)」,避免流於一般公聽會之陳述。
解題技巧
- 記憶三字訣:「權(目的機關權責化)、期(環評結論期限化)、民(監督小組民間化)」。
- 常見陷阱:
- 誤答現行舊法條文(現行法第 18 條等一般監督規定),而未聚焦於「106 年 9 月 20 日預告修法草案」所特別新增之創新制度。
- 將「退場機制」誤解為「開發單位自願撤案」;在法制用語中,退場機制核心在於「審查結論逾期失效」與「主管機關依職權廢止審查結論」。
- 版面編排:大標題緊扣題目三大問,內文使用條列式(數字標號),並適度粗體標明專有名詞,方便閱卷老師迅速閱覽給分。
【答案】
第 三 題25 分
何謂 ?(10 分)
請依來源和性質說明其排放源,以及其對健康之影響。(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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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之科學定義:細懸浮微粒(Fine Particulate Matter, )係指懸浮於空氣中,其空氣動力學當量粒徑(Aerodynamic Diameter)小於或等於 之顆粒物。
- 生成性質與分類:依生成機制分為「原生性(Primary)」與「衍生性(Secondary)」;依排放型態分為點源、線源、面源及自然源,並涵蓋境外長程傳輸。
- 大氣化學轉化反應:氣態前驅物(、、、揮發性有機物 )經由均相或非均相光化學氧化反應,轉化為二次無機氣膠(如硫酸銨、硝酸銨)與二次有機氣膠(SOA)。
- 環境毒理與病理機制: 粒徑微小,可規避上呼吸道黏膜與纖毛攔截,深達終末細支氣管與肺泡,並穿透肺泡-毛細血管屏障(Blood-Air Barrier)進入血液循環系統,引發局部發炎、全身性發炎、氧化壓力及組織損傷。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已將室外空氣污染及其微粒物質列為第一類致癌物(Group 1)。
- 法規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空氣品質標準》, 之 24 小時平均值為 、年平均值為 。(現行法已於民國 113 年修正加嚴為 24 小時平均值 、年平均值 )。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兩段式申論題,配分共 25 分(10 分+15 分),切入重點如下:
- 第一子題(10 分):
- 採「定義 物理化學特徵 相關法規標準」三層次切入。不可僅寫一句粒徑定義,必須說明「空氣動力學當量粒徑」之定義基準(比重為 之球體),並補充其高比表面積易附著有毒物質(重金屬、PAHs、戴奧辛)與滯留時間長等物理化學特性。
- 第二子題(15 分):
- 排放源:題目明確要求「依來源和性質」說明。應採用結構化矩陣思維:以「性質」(原生性 vs. 衍生性)為縱軸,以「來源類別」(人為固定源、移動源、逸散源、自然源、境外傳輸)為橫軸進行交錯說明,列出代表性氣態前驅物及光化學反應途徑。
- 健康影響:由淺入深、由局部到全身,分為「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全身性與致癌風險(IARC 分級)」及「高敏感族群衝擊」,展現公衛與環境毒理學的專業廣度。
解題技巧
- 嚴謹名詞避免扣分:寫出「粒徑小於或等於 」時,務必加上「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Aerodynamic Diameter)」,展現環工與環評專業深度。
- 切題回應雙維度分類:題目要求「依來源和性質」,若僅寫工廠、汽車,缺乏「原生性與衍生性」的性質區分,會喪失該題一半的分數。衍生性前驅物的化學成分(、、、)必須明確寫出。
- 毒理生理途徑分層闡述:健康影響應點出「穿透肺泡進入微血管」此一關鍵物理轉折點,用以區別大粒徑懸浮微粒( 僅止於上呼吸道及氣管)與細懸浮微粒(深入全身血液循環)的致病機制差異。
【答案】
一、何謂
- 科學定義: 細懸浮微粒(,Fine Particulate Matter)係指懸浮於大氣環境中,其空氣動力學當量粒徑(Aerodynamic Equivalent Diameter)小於或等於 之固態微粒或液滴總稱。所謂空氣動力學當量粒徑,係指微粒在靜止空氣中以重力沉降時,其沉降速度與單位密度()之標準球形顆粒沉降速度相同時的直徑。
- 物理化學特性:
- 比表面積大:微粒表面具備高度吸附能力,常附著硫酸鹽、硝酸鹽、重金屬(如鉛、鎘、砷、汞)、多環芳香烴(PAHs)及戴奧辛等有毒有害物質。
- 大氣生命期長:沉降速度極慢,能在大氣中滯留數天至數週,隨氣流傳輸距離可達數百至數千公里,具有明顯之區域性及長程越境傳輸特徵。
第 四 題25 分
試述臺北市都市更新(urban rejuvenation)之施工和營運期間對地表水、噪音、文化和社會經濟等環境因子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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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標準的「開發行為環境衝擊矩陣分析」申論題,測驗考生能否將環境影響評估(EIA)之程序邏輯,套用至「高度密集都會區(臺北市)都市更新」的特定情境中。
- 環境影響評估矩陣概念: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5 條及《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二規範,環境衝擊評估必須界定「施工期間」與「營運期間」兩大開發階段,並分別檢視「物理及化學因子」(地表水、噪音)、「文化因子」(文化資產、歷史紋理)與「社會經濟因子」(人口、產業、居住正義、公共設施)之交互影響。
- 法規基準說明:
- 本題涉及《環境影響評估法》、《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水污染防治法》(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噪音管制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及《都市更新條例》。
- 法規適用註記: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都市更新條例》雖於民國 107 年底由立法院通過全文修正、民國 108 年 1 月公布施行(現行法已大幅修正強化正當法律程序、簡化都更審議、加強危老與文資保存機制),但解題主軸仍依民國 107 年當時之法理規範與環境評估準則進行論述。
- 場域特徵界定:臺北市都市更新不同於一般山坡地或素地開發,具有「鄰近敏感受體極多」、「既有管線及防洪下水道密集」、「鄰里社會網絡脆弱且易縉紳化(Gentrification)」等高度都市化特徵。
解題方法
- 切入架構:採用「 衝擊矩陣展開法」。縱軸為生命週期(施工期、營運期),橫軸為題目指定的四項因子(地表水、噪音、文化、社會經濟)。
- 論述邏輯:每一個交會單元均依序交代「衝擊來源(Source) 傳播機制與受體(Receptor) 衝擊特徵(Impact Characteristics)」,展現環評專業技術的嚴謹度。
- 因地制宜:緊扣「臺北市」空間特性(如:基隆河與淡水河流域防洪、老舊管渠容量、密集住宅區低頻噪音、老舊城區地下遺址與歷史建物共存、房價飆漲造成的居住排擠)。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試題,各環境因子於「施工」與「營運」階段之核心考點剖析如下:
- 地表水因子:焦點在於都會防洪與管渠排水。施工期著重「裸露地表泥沙逕流及管線淤積」;營運期著重「透水保水面積改變對降雨洪峰流量的影響」與「污水專用下水道接管率」。
- 噪音因子:焦點在於緊鄰受體之干擾。施工期為「重機具衝擊音、打樁振動與結構傳導音」;營運期為「冷卻水塔、冰水主機等連續性低頻噪音」及「停車場車流噪音」。
- 文化因子:焦點在於既有都市紋理之保存。施工期為「鄰近古蹟受震龜裂沉陷」與「地下無名遺址擾動」;營運期為「高樓天際線對歷史街區之景觀壓迫」及「常民文化記憶滅失」。
- 社會經濟因子:焦點在於都市社會學與居住正義。施工期為「交通阻滯、損鄰糾紛與原住戶過渡安置」;營運期為「房價上揚誘發縉紳化(弱勢迫遷)」與「公共設施負荷重分配」。
解題技巧
- 防止偏向單一期程:多數考生常花 80% 篇幅描寫「施工期工程災害」,導致「營運期」草草帶過。切記兩者配分均等,務必均衡作答。
- 精準區隔文化與社會經濟:「文化」著重於文化資產(有形、無形、歷史景觀);「社會經濟」則著重於人口結構、經濟收益、公共設施容量及社區認同,切勿混為一談。
- 口訣記憶構面:
- 水:泥水入渠(施)vs. 保水逕流(營)
- 噪:機具爆破(施)vs. 機電低頻(營)
- 文:地底古物震動(施)vs. 天際線景觀斷層(營)
- 社:損鄰交通拆遷(施)vs. 縉紳化生活圈瓦解(營)
【答案】
壹、前言
臺北市都市更新(Urban Rejuvenation)多屬在既有高度開發環境中進行「拆除重建」或「整建維護」之行為。由於基地周邊緊鄰高密度人口與敏感點,其施工期與營運期對周圍物理環境與人文結構皆會造成顯著衝擊。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分述各階段對地表水、噪音、文化及社會經濟之影響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