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產業經濟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舉出至少 3 個產業集中度衡量指標,並舉出其優缺點。(每個 5 分,共 15 分)
另請舉出至少 2 個獨占力指標。(每個 5 分,共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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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產業組織理論(Industrial Organization)中「結構—行為—績效」(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 SCP)典範的核心度量工具:
- 產業集中度指標(Measures of Industry Concentration):屬於「市場結構(Structure)」的衡量,用以刻劃市場內廠商的家數多寡與規模分配不均度,進而研判市場結構接近完全競爭、寡占或獨占。實務上亦常作為競爭法主管機關(如公平交易委員會)劃定結合審查門檻的依據。
- 獨占力指標(Measures of Market Power / Monopoly Power):屬於「行為(Conduct)」與「績效(Performance)」的衡量,直接評估廠商提高價格超越邊際成本的能力(加價能力)或獲取長期超額經濟利潤的程度。
- 相關法規連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第 7 點即採用前四分位集中率()與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作為水平結合案件是否顯著限制競爭之重要門檻依據。
解題方法
本題為配分明確的標準申論題(第一子題 15 分,要求 3 個集中度指標,各 5 分;第二子題 10 分,要求 2 個獨占力指標,各 5 分)。解題切入點應維持嚴謹的架構對稱性:
- 針對集中度指標:採取「名稱與數學定義 經濟直覺 優點 缺點」的架構作答,數學式務求精準。
- 針對獨占力指標:採取「名稱與數學定義 理論推導與極大化連結 衡量特性與實務限制」的架構作答。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選項分析。考生於考卷作答時,應以條列化、標題化呈現,切忌寫成無分段之長篇敘述。評分重點在於「公式正確性」、「優缺點論述是否切中理論要害」以及「指標間的比較深度」。
解題技巧
- 嚴格區分概念層次:切勿將集中度指標與獨占力指標混淆。集中度衡量「產業規模結構」,獨占力衡量「個別廠商定價與獲利能力」。雖然在 Cournot 寡占模型中兩者具內生關聯(加權勒納指數 ),但本質定義完全不同。
- 公式符號統一定義:在列出公式前,務必交代符號意義,例如令產業內共有 家廠商,第 家廠商之產量為 ,產業總產量為 ,市場占有率為 ,且廠商依市占率由大至小排序()。
- 優缺點答題口訣:
- :計算最簡、忽略尾端、忽視內部結構。
- :兼顧全體、平方加重、資料需求高。
- 勒納指數():直指加價核心、邊際成本難以取得。
- 貝恩指數():反映經濟利潤、會計利潤與資本重置成本扭曲。
【答案】
一、產業集中度衡量指標及其優缺點(舉出 3 個)
設產業內共有 家廠商,廠商依市場占有率大小遞減排序:,且 (若以百分比表示則總和為 100)。
(一) 產業集中率(Concentration Ratio, )
- 定義與公式: 衡量產業中前 大廠商市場占有率之累計總和(實務上常取 或 ):
- 優點:
- 計算簡易且直觀:只需蒐集前 大廠商的產值或銷售額資料,計算成本低,公眾與執法人員易於理解。
- 資料取得門檻低:即使無法得知市場中所有中小型邊陲廠商的數據,仍能快速進行產業結構的初步分類。
- 缺點:
- 忽略前 大廠商內部之規模分配:例如兩產業之 皆為 80%,產業甲各廠商為 ,產業乙各廠商為 ,前者實質接近獨占,後者為均勢寡占, 無法辨識此差異。
- 完全忽略第 大以外廠商的變動:排名第 名之後廠商的併購或重組,完全不影響 之數值。
- 門檻 的選取具主觀性:缺乏明確的微觀經濟理論支持應選取特定數值的 。
(二) 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 )
- 定義與公式: 將產業內所有 家廠商之市場占有率予以平方後加總:
第 二 題25 分
假設某一產業有 11 家相同的廠商,其成本函數為:
市場需求為:
式中, 為個別廠商之產量, 為市場總產量。
請問:
若這 11 家廠商形成卡特爾(Cartel)時,其產量、價格、利潤各為多少?(15 分)
若其中有一家廠商欺騙,則其產量、利潤將會如何改變?(假設其他廠商仍然維持卡特爾價格)(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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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卡特爾(Cartel)聯合利潤極大化(多廠獨占模型):
- 卡特爾組織追求的是全體廠商的聯合總利潤極大,其決策邏輯等同於「多廠獨占者」(Multi-plant Monopolist)。
- 當各廠商成本結構相同且邊際成本隨產量遞增時,為滿足成本極小化條件,產業總產量應平均分配予每一家廠商()。
- 定價與總產量決定於市場邊際收益等於產業邊際成本()。
- 卡特爾的內在不穩定性與背叛誘因(Incentive to Cheat):
- 在卡特爾最適均衡點上,市場價格必然大於個別廠商的邊際成本()。
- 若單一廠商採取背叛(欺騙)行為,且「其他廠商仍維持原卡特爾價格」,則該欺騙廠商在卡特爾價格下成為價格接受者(Price Taker),只要市場總容量能吸收,它便會擴產至其個別邊際成本等於卡特爾價格處(),藉此攫取超額利潤。
解題方法
第一子題:11 家廠商形成卡特爾時之產量、價格與利潤
-
求個別邊際成本與產業邊際成本(): 個別廠商的成本函數為 ,其個別邊際成本為: 反推個別廠商產量為邊際成本之函數: 由於 11 家廠商完全相同,水平加總得到產業總產量 與產業邊際成本 之關係: 整理後得到產業邊際成本函數:
-
求市場總收益與邊際收益(): 市場需求為 ,反需求函數為: 卡特爾之市場總收益()為: 邊際收益為:
-
求解卡特爾利潤極大化條件():
-
計算均衡產量、價格與利潤:
- 市場總產量:
- 個別廠商產量配額:
- 卡特爾市場價格:
- 個別廠商利潤:
- 卡特爾產業總利潤:
第二子題:單一廠商欺騙時之產量與利潤改變
- 界定欺騙廠商所面臨的市場條件:
- 題目明確設定「其他廠商仍然維持卡特爾價格」,即其他 10 家廠商仍依協議訂價 。
- 在此定價下,市場總需求量為 。
- 欺騙廠商若以原價格 (或給予買方極微小折扣 進行私下偷賣),買方將優先向其購買,故該廠商在不超過市場總需求的產量範圍內,可視為面對水平價格 的價格接受者。
第 三 題25 分
何謂掠奪性訂價法(Predatory pricing)?請說明其訂價方式。(10 分)
何謂目標價格訂價法(Target pricing)?此種訂價法是廠商常用的訂價法,其理由為何?(10 分)
該訂價法與追求最大利潤之目標是否一致?(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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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產業經濟學與公平交易法學中廠商之「非價格/價格策略性行為」與「實務定價法則」。涉及的核心理論與法源如下:
- 掠奪性訂價(Predatory Pricing):
- 定義與兩階段理論:短期犧牲階段(Sacrifice phase)與長期回收階段(Recoupment phase)。
- 成本基準:Areeda-Turner 準則(短期平均變動成本 或平均可避免成本 )、平均總成本 。
- 競爭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公平交易法第 9 條第 1 款與第 4 款(獨占事業濫用市場地位)、第 20 條第 3 款(以低價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
- 目標價格訂價法(Target Pricing / Target-Return Pricing):
- 成本導向與目標報酬導向之實務訂價架構,奠基於正常產能水準(Standard Volume)下之平均成本,加計預期投資報酬率(Target ROI)。
- 公式: (其中 為目標報酬率、 為投入資本、 為標準產能銷售量)。
- 利潤極大化條件與加成定價之一致性:
- 理論利潤極大化黃金法則:。
- 逆彈性法則(Inverse Elasticity Rule / Lerner Index):
- 實務目標定價法忽略需求彈性與內生銷量,探討兩者在何種邊界條件下方能重合。
解題方法
- 第一小題(掠奪性訂價): 從行為目的、市場結構要件(市場力/支配地位)切入,明確區分「掠奪階段」之低價策略(設定 或 )與競爭對手退出後的「回收階段」(拉高 賺取超額獨占利潤)。同時結合公平交易法實務對「低於成本」與「合理補償可能性(Recoupment)」之審查要件。
- 第二小題(目標價格訂價法及成因): 嚴格給出目標價格訂價法的公式化定義,並從「資訊不對稱與搜尋成本( 與 難以衡量)」、「股東治理與資本回報考核(ROI 指標導向)」、「寡占市場協調與價格僵固性(避免惡性割喉價格戰)」三面向說明普及原因。
- 第三小題(利潤極大化之一致性比較): 以「原則不一致、特定條件下一致」之論證架構作答。先批判目標訂價法忽略需求彈性與「產量/價格互為因果」的內生循環缺陷;再推導當目標加成率恰好等於最適逆彈性加成率,且預估銷量恰好等於均衡銷量時,兩者殊途同歸。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無選擇題選項。作答關鍵在於層次分明、定義嚴謹、理論推導精準,並於各子題間展現產業經濟學定價理論與公平交易法管制政策的融會貫通。
解題技巧
- 名詞辨析陷阱: 切勿將「目標價格訂價法(Target-Return Pricing)」與近代日系管理會計中的「目標成本法(Target Costing)」完全混淆。在產經學考試中,宜以「目標報酬加成訂價(Target-Return Pricing)」為主要論述軸心,輔以目標成本逆推之觀點,方能銜接第三子題之微觀利潤極大化比較。
- 答題結構化: 申論題切忌一段到底。每小題必須設獨立大標,內容搭配分點(一、二、三)與數學式,展現條理。
- 評分關鍵點:
- 掠奪性訂價必須寫出「兩階段」與「回收(Recoupment)」,若缺回收要件無法得滿分。
- 一致性分析必須引用 與 Lerner Index 公式證明,單純文字直覺描述難以拿到最高分級距。
【答案】
一、掠奪性訂價法(Predatory Pricing)之內涵與訂價方式
(一) 定義與內涵 掠奪性訂價係指具有市場支配力或巨額財務優勢的事業,為了驅逐既有市場競爭者、重創對手營運,或阻絕潛在競爭者進入,刻意在短期內將產品售價壓低至特定成本基準以下,甘願承受短期虧損,俟對手退出市場後,再藉由取得或維持之獨占地位拉高價格以牟取長期超額利潤之反競爭策略行為。 依我國公平交易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此行為受第 9 條獨占力濫用(禁止「不當決定、維持或變更價格」或「無正當理由促使他事業斷絕往來」)及第 20 條第 3 款(禁止以低價利誘阻礙競爭)所規範。
(二) 訂價方式(兩階段操作) 掠奪性訂價在操作上必然具備前後銜接的兩個階段:
- 第一階段:掠奪與犧牲階段(Sacrifice Phase)
- 定價基準:掠奪者將價格定於特定成本門檻之下。
第 四 題25 分
假設全球每月的原油需求為:
此時, 為原油需求量,其單位為桶, 為每桶原油單價。如果目前全球只有兩個產油國,每個產油國的生產成本為 10 元,假設沒有固定成本。
(一)當油產量是獨自決定時,試求這兩個產油國的最適產量。(10 分)
(二)假設這兩個產油國進行勾結,試求各產油國的最適產量。(10 分)
(三)試以此簡化模型,說明何以石油輸出國家組織 OPEC 往往無法達到限制石油產量的目的。(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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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寡占市場理論的經典題型,測驗考生對於古諾雙占模型(Cournot Duopoly Model)、卡特爾勾結模型(Cartel / Collusion Model)以及卡特爾組織不穩定性(Cartel Instability / 囚徒困境)之數理推導與經濟意涵的掌握。
- 反需求函數(Inverse Demand Function): 原市場需求函數為 (其中 ),移項整理為反需求函數:
- 廠商成本結構: 兩國生產成本皆為每桶 10 元且無固定成本,故邊際成本為常數: 總成本函數為 ()。
- 古諾非合作賽局:各產油國同時且獨立決定產量,追求個別利潤極大,透過聯立兩國的反應函數(Reaction Function)求解納許均衡(Nash Equilibrium)。
- 卡特爾勾結:兩國組成卡特爾組織,視同單一獨占廠商進行聯合利潤極大化(Joint Profit Maximization),決定市場總產量後,再依對稱成本均分配額。
- 作弊誘因與囚徒困境:勾結協議下的市場價格高於個別邊際成本,各成員國皆存在片面增產以提升自身利潤的經濟誘因,致使卡特爾協議面臨內在不穩定性。
解題方法
(一)當油產量是獨自決定時(古諾均衡解)
-
建立產油國 1 的利潤極大化問題: 產油國 1 視產油國 2 的產量 為外生給定,其利潤函數 為:
-
求解產油國 1 的反應函數: 一階必要條件(FOC,):
-
對稱性求解產油國 2 的反應函數: 同理,產油國 2 之利潤極大化一階條件為:
-
聯立求解古諾均衡產量: 因兩國成本結構完全對稱,均衡時必滿足 。代入反應函數:
- 市場總產量:(桶)
- 市場價格:(元)
- 各國利潤:(元)
(二)假設這兩個產油國進行勾結(卡特爾聯合利潤極大化)
-
建立卡特爾聯合利潤極大化問題: 兩國合謀時,將整體市場視為一個獨占事業,追求總利潤 極大化: (其中 ,因兩國邊際成本皆固定為 10,總邊際成本亦為 10)
-
求解卡特爾最適總產量: 一階必要條件(FOC,):
-
求各產油國最適產量配額: 由於兩產油國的邊際成本相同(),為達多工廠最適配置且公平分配利益,最適總產量由兩國平均分攤:
- 市場價格:(元)
- 總利潤:(元)
- 各國利潤:(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