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專責報關人員專技普考 專責報關人員 通關實務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請論述貨物暫准通關證之用途、適用貨品範圍及對納稅義務人有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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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貨物暫准通關證」(ATA Carnet)的制度目的,以及何種貨物可適用、使用後對納稅義務人的便利。ATA Carnet 是我國與締約國間使用的國際通關文件,供特定貨物暫時進口、嗣後原貨復運出口使用。
法源為《關稅法》第 54 條及《貨物暫准通關辦法》。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序掌握「用途—適用範圍—納稅義務人好處」三部分:
- 先說明通關證用來辦理特定貨物暫時進出口,讓貨物在締約國間暫准免稅通關。
- 再列出法定適用貨品及排除項目,避免把所有暫時進口貨物都當成可使用通關證。
- 最後說明通關證如何簡化報關、稅費及擔保程序,並交代須依期限原貨復運出口的條件。
用途
貨物暫准通關證是供締約國間暫時進出口特定貨物使用的國際通關文件。貨物持證進口後,應在通關證有效期限內原貨復運出口;持證出口的貨物,則可於有效期限內原貨復運進口。
符合規定者,可憑通關證辦理通關,簡化暫時進出口及復運通關手續,並暫准免徵關稅及各種稅費;依法應徵收的規費仍不在免徵之列。
適用貨品範圍及排除項目
依《貨物暫准通關辦法》,適用貨品限於我國與外國簽訂條約或協定所規定得使用通關證暫准免稅通關的貨物,主要包括:
- 專業器材、設備。
- 供展覽會、國際商展、會議或類似活動陳列或使用的貨物。
- 為招攬交易而供展示或示範的進口商業樣品。
- 條約或協定規定的其他貨物。
下列貨物不適用:
- 菸酒、易腐壞物及因使用而消耗的貨物。
- 不擬復運出口的貨物。
- 在我國列入管制進口或出口的貨物。
- 進口供加工或修理的貨物。
第 二 題15 分
某國內廠商自中國大陸進口物品,擬申請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優惠關稅稅率,請試述下列問題:
(一) 進口人報關時,進口報單應申報事項與應檢附之必要文件為何?(10 分)
(二) 如無法即時依規定提交該必要文件時,其補救措施為何?(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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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進口貨物通關作業要點》及 ECFA 早期收穫產品的原產地證明、報關申請與擔保放行程序。優惠關稅並非只要貨物自中國大陸運來即可適用;貨物須屬 ECFA 早期收穫產品,符合臨時原產地規則及直接運輸規定,並依規定主動申報、提出原產地證明文件。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報單欄位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依通關程序分成兩步作答:
- 報關時申請優惠待遇:說明報單應如何申報,以及須檢附哪些原產地文件。
- 原產地證明文件未能即時提出:說明如何申請擔保放行、補件期限及後續處理。
這樣可完整涵蓋報關申請與文件補正兩個階段。
(一)報關申報事項及應檢附文件
1. 進口報單申報事項
進口人申請適用 ECFA 優惠關稅時,應於進口報單「輸出入貨品分類號列附碼」欄填報「PT」字樣。PT 為 Preferential Tariff Treatment(優惠關稅待遇)的代碼,表示進口人主動聲明貨物符合原產資格並申請適用優惠關稅。
另應於進口報單「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填報原產地證明書號碼。
2. 應檢附文件
進口人應檢附:
- 由中國大陸簽證機構簽發的有效原產地證明書正本。
- 其他經進口地海關要求、與貨物原產地相關的證明文件。
第 三 題15 分
甲報關業者受某食品廠商委託報關進口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按「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報單填報說明依據,請詳述進口報單「貨物名稱、商標(牌名)及規格等」欄之填報規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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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口報單第 35 欄「貨物名稱、商標(牌名)及規格等」的通用填報原則,以及輸入食品添加物的特別標示要求。作答應先交代通用規則,再補充食品添加物在貨名欄與規格欄的加註事項。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與填報規定
-
依發票及實際進口貨物填報 原則上依發票所載申報;如發票所載與實際進口貨物不符,應按實際進口貨物申報。凡影響貨物價格或稅則歸屬的因素,發票未載明清楚時,應予補充。
-
貨名、商標、型號及規格依序分列 傳輸時以「貨物名稱、商標(牌名)、型號、規格」依序分列為原則;無法分列時,得一併申報於貨物名稱內。進口汽車則應依規定順序分別填列。
-
保稅貨物的填列順序 保稅貨物案件應先於貨名之前填報原料的買方料號、賣方料號及成品型號;貨名之後再依序填報商標(牌名)、規格、原進倉報單號碼及項次。
-
共同貨名、合計欄及長貨名
- 有共同貨物名稱時,得於各該所屬項次範圍的第一項申報即可。
- 申報二項以上者,應於「貨名」欄下填寫「TOTAL」,並在「淨重、數量」及「完稅價格」欄填報合計數。TOTAL 之後不必再填「以下空白」或「無續頁」等文字。
- 貨名資料長度超過 512 Byte 時,應於「申請審驗方式」欄填報代碼「8」;
第 1 題1 分
下列有關出口貨物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出口貨物的查驗、申報、報單中英文不一致時的認定方式,以及貨品分類號列的申報依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關鍵在「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 6 條:出口報單申報事項同時以中文及英文表示而有不符時,海關應查明相關文件與實際情形認定;如仍無法認定,以中文為準。因此,選項 C 將「中文」寫成「英文」,是錯誤敘述。
解題方法
先找出選項中最容易直接核對法規原文的敘述。C 的前半段與出口報單中英文不符的處理規則相近,但末句把無法認定時的優先語文寫成英文,與法規明定的中文相反,故可直接判定 C 錯誤。其餘選項則分別核對出口查驗、委託報關與貨品分類申報規定。
選項分析
(A) 正確。 關稅法第 23 條規定,海關對出口貨物得依職權或申請施以查驗或免驗,必要時得提取貨樣;查驗及取樣的執行依「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及相關規定辦理。選項所述依準則辦理,正確。
第 2 題1 分
進(出)口船舶就地採購之專用物料,如其品類、量值合理、不涉沖退稅及輸出規定,且其整批之離岸價格在新臺幣多少元以下,經海關審查發票及物品清單無訛者,得免予船邊查核,逕行裝船?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船舶需用物品申請驗放作業要點》對船舶就地採購專用物料的通關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物料須符合品類、數量合理,且不涉及沖退稅及輸出規定;整批離岸價格在新臺幣 2 萬元以下,經海關審查發票及物品清單無訛,得免予船邊查核,逕行裝船。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詢問的條件:「免予船邊查核,逕行裝船」。依民國 111 年適用規定,符合該簡化驗放方式的價格門檻是新臺幣 2 萬元以下。題目使用「以下」,包含剛好 2 萬元。
選項分析
- (A) 新臺幣 10 萬元:錯誤。 10 萬元是符合條件時可採簡化申請程序的整批價格上限;超過免予船邊查核的 2 萬元門檻,不能僅憑海關審查文件即免查。
第 3 題1 分
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查驗時,應會同報關人查驗。下列情形何者得免會同查驗?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海關查驗進出口貨物時,是否須由報關人會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及海關查驗作業規定,原則上查驗應會同報關人;但貨櫃(物)經核定以儀器查驗者,得免會同查驗。
解題方法
先掌握原則「查驗應會同報關人」,再辨認題目所列情形是否屬於明文得免會同的例外。四個選項中,只有「貨櫃(物)經核定以儀器查驗」符合本題所考的免會同查驗情形。
選項分析
第 4 題1 分
海關核定人工查驗之進口貨物及快遞貨物,報關人應分別自報關之翌日起幾日內申請並會同海關查驗?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 26 條所定的人工查驗期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海關核定人工查驗時:
- 一般進口貨物:報關人應自報關之翌日起 10 日內申請並會同海關查驗。
- 快遞貨物:報關人應自報關之翌日起 3 日內申請並會同海關查驗。
兩種貨物的期限不同,且起算點都是「報關之翌日」。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核定人工查驗」後,報關人申請並會同查驗的期限,再依貨物類別分別套用第 26 條:一般進口貨物 10 日、快遞貨物 3 日。因此符合題意的是「10 日、3 日」。
選項分析
第 5 題1 分
進口貨物應自裝載貨物之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 15 日內向海關申報,下列何者非屬海關受理之申報方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口貨物的申報期限,以及海關受理的報關方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進口貨物應自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 15 日內向海關申報;申報方式包括連線報關與非連線報關。連線報關可透過通關網路或網際網路傳輸資料;非連線報關則以書面報單向海關申報。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是否屬於上述兩種申報方式。連線報關、非連線報關是報關方式的分類;網際網路報關是連線報關的一種。郵寄方式則不是題目所列的海關受理申報方式,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6 題1 分
旅客自用行李及郵包之應稅零星物品(關稅配額物品除外),歸列稅則第 9899.00.00 號,另其適用進口稅率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旅客自用行李及郵包中,應稅零星物品的專屬稅則號別與適用稅率。題目已指明物品歸列稅則第 9899.00.00 號,接著要判斷該號別所定的進口稅率。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稅則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依民國 111 年海關進口稅則第 9899.00.00 號規定,旅客自用行李及郵包中的應稅零星物品(關稅配額物品除外),適用 5% 進口稅率。因此選項應按該稅則號別的指定稅率判斷,而非將一般貨品稅率或免稅規定套用於本題。
選項分析
第 7 題1 分
下列有關機動關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關稅法》第 71 條的機動關稅制度。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機動關稅是為應付國內或國際經濟特殊情況、調節物資供應及產業合理經營,授權行政機關在法定幅度與期間內,調整進口貨物稅率或關稅配額。
依當時規定,一般調整幅度為稅率或數量的 以內;大宗物資價格大幅波動時,調整幅度得放寬至 以內。增減稅率或數量的期間,最長為一年。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考的是《關稅法》第 71 條,再核對各選項中的三項法定要件:實施目的、調整幅度、實施期間。選項 D 把法定期間「一年」寫成「半年」,因此錯誤。
選項分析
第 8 題1 分
進口中國大陸產製且非屬 ECFA 早收清單之貨品,應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幾欄之國定稅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關進口稅則》國定稅率欄別的適用。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的稅則規定,第 1 欄為一般國定稅率,第 2 欄及第 3 欄則適用於符合特定貿易待遇或規定的貨品。中國大陸產製貨品若不屬於 ECFA 早收清單,不適用該清單的優惠稅率,應依一般規定適用第 1 欄稅率。
解題方法
先辨識題目問的是「國定稅率第幾欄」,再判斷貨品是否符合特定優惠待遇。題目已說明貨品為中國大陸產製,且不屬 ECFA 早收清單,因此不適用早收清單優惠;依命題當年規定,適用第 1 欄國定稅率。
選項分析
第 9 題1 分
依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對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報關責任、同批進口貨物及業者代辦報關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其中最關鍵的是「同批海運進口快遞貨物」的定義:同一發貨人以同一航次運輸工具發送給同一收貨人的快遞貨物。題目將「同一航次」改成「同一日期」,因此有誤。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題目敘述與辦法內容,尤其留意法規定義中的關鍵條件。判斷同批貨物時,應看發貨人、運輸工具航次及收貨人;「發送日期」不是法定判準。
選項分析
- **(A) 正確。**辦法規定,以非密閉式貨櫃裝運的進口貨物,不得在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辦理通關。選項敘述符合規定。
第 10 題1 分
依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對海運快遞業者的定義、進口報單傳輸時點、快速通關處理費,以及同批進口快遞貨物的申報方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辦法條文即可:定義見第 6 條,進口報單傳輸時點見第 17 條,快速通關處理費見第 22 條;同批貨物不得分開申報的規定見第 15 條。前三項符合規定,違反第 15 條的是 (D)。
選項分析
(A) 正確。《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6 條將海運快遞業者定義為「經營承攬及遞送海運貨物快遞業務之營利事業」。選項所述與條文內容相符。
第 11 題1 分
海運進口快遞貨物之報單申報期限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運快遞貨物進口時,報單申報期限的起算基準。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7 條,海運快遞業者須於運輸業傳輸進口艙單後,始得傳輸進口報單;最遲應於拆櫃完畢之翌日起算一日內完成報單申報。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報單申報期限」,再找法規指定的期限起算事件。法規所定的關鍵事件是「拆櫃完畢」,而期限從該事件的翌日起算一日;運輸業傳輸進口艙單則是可以開始傳輸報單的前提,不是最遲申報期限的起算點。
選項分析
第 12 題1 分
依據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下列有關快遞貨物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對快遞貨物的範圍、通關地點及申報方式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依該辦法第 6 條,快遞貨物不得屬生鮮農漁畜產品等特定貨物,且每件(袋)毛重須在 70 公斤以下;不符合條件者,不得在快遞貨物專區或航空貨物轉運中心通關。依第 11 條及第 12 條,進口快遞貨物須依類別申報,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 5 萬元者屬進口高價快遞貨物,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錯誤」敘述,再用三項規則逐一核對:貨物能否在快遞專區通關、貨物重量限制,以及進口貨物應採何種申報方式。最容易誤判的是「快遞文件」:文件類別得以簡易申報單申報,不等於可以免申報報單。
選項分析
第 13 題1 分
依據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具委託報關業者辦理進口快遞貨物報關手續之資格?
核心觀念
本題考《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十七條所列,可委託報關業者辦理進口快遞貨物報關手續的委託人資格。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該條規定,進口快遞貨物的收貨人、提貨單持有人或貨物持有人,得委託報關業者辦理報關手續。
「快遞專區經營人」是經營專區業務的業者身分,不屬於該條列明的進口貨物委託人。
解題方法
題目問「不具資格」,直接比對各選項是否屬於第十七條列舉的身分:
- 收貨人:條文有列。
- 貨物持有人:條文有列。
- 提貨單持有人:條文有列。
- 快遞專區經營人:條文未列。
因此選出未列入資格範圍的「快遞專區經營人」。
選項分析
第 14 題1 分
王小明自日本網購藥品 1 批,涉及輸出入規定,該貨物之完稅價格(CIF)為新臺幣 1,850 元,擬以空運進口快遞通關,請問應以何種類報單向海關申報?
核心觀念
本題考空運快遞貨物簡易申報的適用範圍。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的《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快遞貨物若涉及輸出入規定,不得以簡易申報方式辦理,應改以一般進出口報單申報。一般進口外貨使用 G1(外貨進口報單)。
進口快遞貨物的簡易申報類別,則依性質及完稅價格區分:X1 為進口快遞文件;X2 為完稅價格新臺幣 2,000 元以下的低價免稅快遞貨物;X3 為完稅價格新臺幣 2,001 元至 5 萬元的低價應稅快遞貨物。
解題方法
題目給了兩項資訊:
- 貨物是藥品,且明確指出「涉及輸出入規定」。
- 完稅價格為新臺幣 1,850 元。
雖然 1,850 元落在 X2 的價格區間,但價格只是分類條件之一。涉及輸出入規定的貨物不得採簡易申報,因此應依一般進口報單辦理;一般外貨進口報單類別為 G1。
第 15 題1 分
某貨物承攬公司自越南以空運載運成衣乙批,卸儲桃園機場某航空貨運棧後,再由基隆港裝船出口美國,請問應以哪類轉運申請書向海關申報?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稅運輸及轉運申報書的適用類別。判斷重點是貨物在臺灣境內的運輸路線:貨物自越南空運抵臺,在桃園機場卸儲後,改由基隆港裝船出口美國,屬於空運進口貨物由空運轉海運出口的轉運情形,應以 T7 轉運申請書申報。
本題涉及轉運申報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依運輸方式整理貨物流向:
- 進口段:越南以空運運抵桃園機場。
- 國內轉運段:由桃園機場貨運棧轉往基隆港。
- 出口段:在基隆港改以海運出口美國。
第 16 題1 分
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規定,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基準分為三種,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中原產地認定基準的分類。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規定,認定基準分為三種:
- 一般貨物之原產地認定。
- 低度開發國家貨物之原產地認定。
- 與我國簽訂貿易協定、協議之國家或地區貨物之原產地認定。
解題方法
先確認題目問的是「認定基準分為三種」,再將選項逐一與上述三類比對。選項若將其他制度或貨物類型誤列為其中一類,即為錯誤。
選項分析
第 17 題1 分
下列自低度開發國家進口之貨物,何者不能認定該國為原產地國?
核心觀念
本題考「低度開發國家」貨物的原產地認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低度開發國家產地認定標準》,貨物符合特定條件時,可認定該低度開發國家為原產地;若貨物涉及二個以上國家的生產,則須符合規定的附加價值率門檻。以下以命題當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描述的是哪一種原產地認定情形:活動物、國內狩獵或漁撈產品、船舶在海上取得的產品,均屬列舉的原產貨物類型;跨國生產則要檢視附加價值率門檻。題目問「何者不能認定」,因此找出未達法定門檻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正確。 在該低度開發國家出生及養殖的活動物,屬可認定該國為原產地的貨物。
第 18 題1 分
某公司進口供國際商展貨物 1 批,使用暫准通關證方式通關,該批貨物海關核定稅費為新臺幣 100 萬元,此時保證機構應負保證責任總金額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貨物暫准通關辦法》第 7 條所定的保證責任上限。貨物使用暫准通關證進口時,保證機構的保證責任,以海關核定稅費金額再加百分之十為限。國際商展貨物屬於可使用暫准通關證的貨物類型。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海關核定稅費為新臺幣 100 萬元,保證責任總額為:
因此,保證機構應負保證責任總金額為新臺幣 110 萬元。
選項分析
第 19 題1 分
某進口商自德國進口機器 1 組,進口日期為 2022 年 1 月 10 日,該進口商於 2022 年 1 月 30 日向海關辦理報關,其應繳之滯報費為新臺幣多少元?
核心觀念
本題考《關稅法》的進口報關期限及滯報費計算。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進口貨物應自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進口之翌日起 15 日內向海關報關。
- 逾期未報關者,自報關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按日加徵滯報費新臺幣 200 元。
解題方法
進口日期為 2022 年 1 月 10 日,從翌日 1 月 11 日起算 15 日:
因此,報關期限屆滿日為 1 月 25 日。滯報費自期限屆滿翌日,也就是 1 月 26 日起算;至 1 月 30 日報關,滯報共 5 日:
第 20 題1 分
一般情形,進口機邊驗放貨物發生短、溢卸時,運輸業向海關提出短、溢卸報告期限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進口機邊驗放貨物」發生短卸或溢卸時,運輸業向海關提出短、溢卸報告的期限。解題關鍵是辨認題目限定的貨物類型:機邊驗放貨物有其特別的申報時點,不適用一般貨物進倉後按日計算的期限。
解題方法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先抓題幹中的「機邊驗放」及「貨物進倉完畢」兩個條件,再判斷報告期限。此類貨物短、溢卸時,運輸業應於貨物進倉完畢時向海關提出報告,因此不須等到翌日,也不按 1 日、3 日或 5 日計算。
選項分析
第 21 題1 分
某廠商報關時即申請退運,其申報生產國別為越南之 FRESH GARLIC(北蒜),惟經查驗結果,生產國別更正為中國大陸,後續處理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申報貨物產地與查驗結果不符,且查明貨物實際產地為中國大陸時,應如何區分行政裁罰、營業稅處理、刑事偵辦及退運處置。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大蒜屬輸入管制貨品;中國大陸產製大蒜未經許可不得輸入。申報為越南產、查驗後更正為中國大陸產,並非單純的產地欄位誤植,而可能涉及虛報產地、逃避輸入管制,以及懲治走私條例所定的刑事責任。貨物能否退運,也不能只以尚未申報進入國內作為判斷依據。
解題方法
先區分三個問題:
- **是否違反進口管制及涉刑事責任:**依實際產地判斷。貨物若為中國大陸產製大蒜,且達管制物品的數額標準,須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是否依海關緝私條例及營業稅法處理:**題幹指出業者報關時即申請退運,並未辦理進口放行;依本題設定,行政罰及進口營業稅不因此成立。
- **是否准予退運:**即使業者申請退運,也不代表海關必須准其退運。涉及大陸管制物品及刑事偵辦時,不能以「尚未申報進入國內」直接推論得准退運。
選項分析
- **(A) 免依海關緝私條例第 37 條論處:正確。**題幹設定業者報關時即申請退運,貨物尚未進口放行;本題依此情形認為不依海關緝私條例第 37 條論處。
第 22 題1 分
進口空運快遞貨物,下列何者不需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
核心觀念
本題考《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對快遞進口貨物申報方式的區分:符合特定條件者,必須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不在應用一般報單的情形內者,原則上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該辦法列明,須申請沖退稅或保稅用報單副本、屬關稅配額貨物,以及特定高價貨物等,均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但「以非個人名義進口、屬關稅法第 49 條第 1 項第 9 款免稅貨樣,且整份報單完稅價格在新臺幣 3,000 元以下」者,可例外以簡易申報單辦理。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題目敘述與「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的規定。關鍵在於辨認選項是否落入法定例外:C 選項完整符合免稅貨樣、非個人名義進口、整份報單完稅價格不逾新臺幣 3,000 元三項條件,因此不必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
選項分析
第 23 題1 分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X3),係指完稅價格為新臺幣多少元?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運快遞貨物通關作業規定」中的進口貨物分類。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編列為 X3,完稅價格為新臺幣 2,001 元至 50,000 元。
解題方法
辨認題目中的關鍵詞「海運快遞」及「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X3)」,再依規定對照 X3 的完稅價格級距:
因此選擇列出此區間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4 題1 分
裝運海運快遞貨物之貨櫃,除特殊情況經海關核准者外,應於進儲專區翌日起多少工作日內拆櫃進倉?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對海運快遞貨櫃拆櫃進倉期限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裝運海運快遞貨物的貨櫃,除特殊情況經海關核准外,應於進儲專區翌日起 三個工作日內拆櫃進倉。
解題方法
題幹已給出關鍵條件:「進儲專區翌日起」及「工作日內」。直接辨認法規所定期限為三個工作日,即可選出 (D)3 日。計算期間時,進儲當日不計,從翌日開始計算;「工作日」也不等於連續日曆日。
選項分析
第 25 題1 分
有關出口報單之申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 6 條、第 9 條及第 10 條,重點是出口報關文件、中文與英文申報不一致時的認定方式,以及出口貨物的價格申報基準。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法規文字。尤其要留意選項是否省略了法規中的前提或例外:中文與英文不一致時,不是直接以中文為準;船(機)邊驗放可以免附進倉證明;同一份出口報單不得合併數張裝貨單或託運單。
選項分析
- (A) 錯誤。 出口報單申報事項同時以中文及英文表示而內容不一致時,應由海關查明相關文件與實際情形後認定;只有在無法認定時,才以中文為準。選項省略「如無法認定」這項條件,敘述不完整。
第 26 題1 分
已報關放行之出口貨物,辦理退關提回,或因故核定退運出口之貨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 31 條及第 32 條,重點是已報關放行的出口貨物辦理退關提回,或因故核定退運出口時,海關如何處理查驗。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第 31 條規定:已經查驗的貨物,如確認貨櫃(物)原封條完整,得免再開驗;如屬非原封貨櫃(物)、海運非櫃裝或空運未加封貨物,應再查驗。原核定免驗者,得准予免驗。第 32 條另規定,已退關的出口貨物重報出口時,海關得重新核定應否查驗。
解題方法
先依貨物先前的查驗狀態及封條狀況區分:
- 原已查驗且封條完整:得免再開驗。
- 原已查驗,但屬非原封、海運非櫃裝或空運未加封:應再查驗。
- 原核定免驗:得准予免驗。
- 退關貨物重報出口:海關得重新核定應否查驗。
第 27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屬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 7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以其收割或採集之國家或地區為其原產地之貨物?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 7 條第 1 項:特定貨物的原產地認定基準,由經濟部及財政部視貨物特性另行公告。依民國 111 年的規定,公告列出的農產品不論經過題目所列的乾燥、切絲或調製等處理,仍以其收割或採集的國家或地區為原產地。
命題當年公告列有香菇、竹筍、梅等品項,未列紅豆。因此,問「何者非屬」時,應選公告清單之外的紅豆。
解題方法
把題目所列品項與公告名單逐一對照即可。公告列有大蒜、香菇、竹筍、梅、李、茶葉、稻米、花生及金針;選項中的香菇、竹筍、梅均在清單內,紅豆則不在。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公告為準。
選項分析
第 28 題1 分
為鑑定貨物之名稱、種類、品質、等級及原產地等,供稅則分類、估價或核退稅費之參考,得提取貨樣。但以在鑑定技術上所需之數量為限。不能重複化驗鑑定之貨物,應提取足夠供幾次化驗鑑定之用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關於提取貨樣的規定。海關為鑑定貨物名稱、種類、品質、等級及原產地等,得提取貨樣,供稅則分類、估價或核退稅費參考;提取數量以鑑定技術所需為限。若貨物不能重複化驗鑑定,則須提取足供 三次化驗鑑定的用量。法規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限定條件:「不能重複化驗鑑定」。一般提取貨樣以鑑定所需數量為限;遇到不能重複化驗的貨物,規定特別要求留足多次化驗鑑定用量,以利鑑定程序進行。法定次數為三次,因此選 (B)。
第 29 題1 分
非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 2 欄稅率之進口貨物,除特定貨物原產地認定基準由經濟部及財政部視貨物特性另訂定公告者外,下列何者得認定為實質轉型?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的「實質轉型」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非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 2 欄稅率的進口貨物,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認定為實質轉型:
- 加工後貨物與原材料的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不同。
- 稅則號列未改變,但已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 35%。
不過,法規另列有不得認定為實質轉型的簡易作業,包括分裝、包裝、簡單切割,以及不改變貨物本質的表面處理等。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各選項的加工是否只是法規所列的簡易作業,或能使原料成為具有不同性質、用途的產品。本題官方答案為 B;鋁錠加工成車輪毛坯,已由原材料製成具有特定用途的加工品,符合實質轉型的判斷。
選項分析
第 30 題1 分
海關對進口農漁產品之產地,依海關認定進口貨物原產地作業要點有關規定認定仍有疑義時,得送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認定,其中哪兩項農產品應逐批查驗、逐批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鑑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海關認定進口貨物原產地作業要點》中,海關對進口農漁產品原產地仍有疑義時,得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認定的作業規定。題目要辨認其中必須「逐批查驗、逐批送農委會鑑定」的兩項產品。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作業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的限定語:「逐批查驗、逐批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鑑定」。這不是一般原產地認定的通則,而是作業要點對特定產品所設的逐批處理規定。依該規定,應逐批查驗並送鑑定的兩項農產品是香菇及大蒜,對應選項(C)。
選項分析
第 31 題1 分
某廠商出口冷凍鯖魚 3 批,分別銷售至越南、印尼及泰國,以 3 份出口報單同時申報,其離岸價格分別為美金 6,000 元、美金 8,000 元及美金 10,000 元,電腦均篩選為 C3 貨物查驗通關。因船期因素,必須於辦公時間外查驗,貨物存放於同一貨櫃集散站,該廠商申請於同一時間查驗,請問海關應如何徵收規費?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 3 條的特別驗貨費。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辦公時間外查驗應徵收特別驗貨費,每一報單新臺幣 1,300 元;但同一貨主同時申報一份以上的出口報單,且貨物為同一種類、在同一時間及地點查驗時,按一份報單計收。
解題方法
先確認本案符合特別驗貨費的徵收條件:貨物安排在辦公時間外查驗,因此原則上應計收每份報單新臺幣 1,300 元。
再套用同一貨主多份報單的計費例外。本案是同一廠商、同時申報 3 份出口報單;三批貨物都是冷凍鯖魚,存放在同一貨櫃集散站,並申請同一時間查驗。因此符合「同一貨主、同一種類貨物、同一時間及地點查驗」的條件,合併按一份報單計收:
第 32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屬進口報單類別代碼?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口報單類別代碼」的辨識。判斷重點是確認代碼是否屬於進口報單類別;題目以民國 111 年的通關實務分類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選項所列代碼是否屬於進口報單類別。G1、D8、F1 均屬進口報單類別代碼;B8 不屬於,因此選 B8。
選項分析
第 33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屬貨物報關進口時,海關須徵收或代徵之進口稅費?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進口貨物報關時,海關依法徵收或代徵哪些稅費。關稅是海關徵收的進口稅;營業稅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符合課稅要件的進口貨物由海關代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則是對營利事業所得課徵的所得稅,不是貨物進口時由海關徵收或代徵的稅費。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區分稅目與課稅時點、課稅對象:凡是以進口貨物為課稅對象,並依法由海關於進口時徵收或代徵者,屬題目所問;以營利事業所得為課稅對象、於所得稅申報期間課徵者,則不屬之。
選項分析
- (A) 關稅:錯誤選項。 關稅是對進口貨物課徵的稅,由海關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屬海關徵收的進口稅費。
- **(B) 加值及非加值型營業稅:錯誤選項。
第 34 題1 分
進口貨物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優惠關稅待遇之通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 ECFA 早期收穫產品進口時,原產地證明書(產證)與進口報單的資料核對、優惠關稅申報方式,以及貨物經第三地運輸時的直接運輸要件。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通關作業規定為準。
申請 ECFA 優惠關稅,貨物須符合早期收穫清單及原產地規則,並依規定申報優惠待遇、檢附有效產證。產證只能支持其所載且符合要件的貨物適用優惠;報單申報數量則是本次進口貨物的申報數量。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各敘述是否符合三個原則:
- 產證與報單的貨名、稅號及數量等資料須能相互勾稽。
- 優惠關稅應依規定在報關時申報,不能只憑稅率或代碼推定。
- 貨物經第三地運輸,須符合直接運輸條件並備妥規定證明文件。
套用後,A 說明的是產證涵蓋數量大於本次報單申報數量時,優惠待遇以本次申報的貨物數量為範圍;其餘選項則各自錯在稅號、申報代碼或第三地文件要求。
選項分析
- **(A) 正確。**產證數量大於報單申報數量時,本次實際申報進口的數量沒有超出產證所載範圍,因此以報單申報數量為準,就該申報數量給予優惠關稅。產證多出的數量不會因此成為本次進口申報數量。
第 35 題1 分
關稅依海關進口稅則由海關從價或從量徵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關進口稅則》的稅率欄別,以及稅則總則第五點對旅客零星物品與郵包零星物品的特別課徵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稅則各欄稅率依進口貨物適用的國家或地區及相關規定判定;另外,稅則總則第五點明定,旅客攜帶自用行李以外的應稅零星物品,以及郵包的零星物品,除實施關稅配額的物品外,按 稅率徵稅。
解題方法
先核對稅則總則第五點的文字,判斷選項中是否有直接符合規定的敘述;再檢視其餘選項的稅率欄別及適用原則。選項 C 與總則第五點內容相符,因此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第 36 題1 分
有關申請審驗方式代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口貨物申請審驗方式代碼」與審驗方式名稱的對應。判讀時要分清「免驗」與「文件審查」:免驗是免除查驗,文件審查則是以書面資料審核,並非免驗。
本題涉及通關作業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選項中的代碼與審驗方式。代碼與名稱對應錯誤者,即為題目所問的錯誤敘述。依題目所附官方答案,錯誤的是把代碼 2 說成「免驗」的選項 (B)。
選項分析
- (A) 代碼 3:申請「廠驗」。正確。 代碼 3 對應廠驗,亦即申請於廠場辦理查驗。
第 37 題1 分
下列進口貨物,何者得辦理倉庫驗放?
核心觀念
本題考「倉庫驗放」的適用限制。倉庫驗放是貨物進儲倉庫後,由海關在倉庫辦理查驗、放行的通關方式;判斷時要看貨物是否屬於海關列明不得辦理倉庫驗放的類型。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通關規定為準,並依官方答案判定。相關作業限制見「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是否屬於不得倉庫驗放的貨物:
- 小汽車、舊機械,以及花生等敏感性農產品,屬列明的限制類型。
- 冷凍蔬果則有例外規定;冷凍花椰菜符合該類型,因此得辦理倉庫驗放。
選項分析
第 38 題1 分
報運貨物進口如經海關核准或責令退運者,應繕具出口報單辦理退運出口,其退運通關作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進口貨物退運出口」的通關程序,以及退運貨物是否必須退回原發貨地。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通關作業規定為準:報運貨物經海關核准或責令退運,須繕具出口報單辦理退運;退運目的地並非一律限於原發貨地。
解題方法
先分辨各選項是在考哪一類規定:報單欄位代碼、退運目的地、報單申報與放行程序,或納稅義務人申請退運的時點。選項 B 把退回原發貨地說成通案要求,與退運目的地規定不符,因此是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本題所述退運案件,進口報單「納稅辦法」填報「94」,出口報單「統計方式」填報「9N」,均符合題目所考的退運通關申報方式。
- **(B) 錯誤。
第 39 題1 分
下列進口貨物,何者非屬關稅配額之貨品?
核心觀念
本題考「關稅配額」貨品的辨識。關稅配額是對特定貨品設定一定進口數量:配額內適用較低稅率,超過配額則依規定適用較高稅率。判斷某項貨品是否屬關稅配額,應核對命題年度公告的配額貨品清單,不能只憑貨品是否屬農產品或是否常見進口來推斷。
本題涉及年度關稅配額公告,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公告內容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民國 111 年關稅配額農產品清單:清單列有大蒜、椰子及檳榔,未列黑木耳。因此,黑木耳不屬本題所問的關稅配額貨品,選 (A)。
選項分析
第 40 題1 分
下列貨品,何者不准自中國大陸輸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自中國大陸輸入貨品時,如何依《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的「輸入規定」判斷准入。貨品不能只看一般進口規定;還要確認是否列有大陸物品輸入限制代號:
- 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 MP1: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須符合相關條件。
- 未列 MW0 或 MP1:依大陸物品輸入規定,屬准許輸入項目;仍須符合其他適用規定。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貨品分類資料為準。
解題方法
將題目中的貨品名稱對照輸入規定,找出列有 MW0 的品項。毛豆屬豆類蔬菜,貨品分類號列為 0708.90.00.10-4;該品項列有 MW0,因此不准自中國大陸輸入。其餘選項在命題年度並非本題所問的不准輸入項目。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