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移民特考二等 移民行政 移民情勢與移民政策分析研究(包括兩岸關係、移民人權)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觀察世界移民情勢與歷史脈絡,請闡述:
(一)國際人口遷徙以居留目的劃分,可歸納為哪 4 大類型?(20 分)
(二)合法移民包括哪 5 項內涵?(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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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個層次的分類:第一小題依「居留目的」區分國際人口遷徙;第二小題則整理合法移民的主要途徑。分類是分析工具,個別移民可能同時具有多種動機,作答時應依其主要居留目的歸類。
本題不以特定法條作答;以下依民國 109 年常見的國際移民分類架構說明。
解題方法
先抓住「為何在目的地居留」這個判準,列出就業、家庭、教育及人道保護四類,再各以典型身分說明。第二小題將合法移民途徑整理為五項,並注意其中「其他合法途徑」是補充類別,可納入退休、投資、血緣或特定身分等情形。
(一)國際人口遷徙依居留目的的四大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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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或經濟移民:為從事有報酬工作、填補勞動力需求或發展經濟活動而移居,包括一般移工、季節性或契約工、專業人才、企業經營者及投資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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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移民:為家庭團聚或家庭形成而移居,包括與已在目的地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親屬團聚,以及因婚姻等家庭關係取得居留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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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移民:以就學、研究、實習或受訓為主要目的,包括國際學生、研究人員及受訓者。居留資格通常與就學或訓練期間及相關許可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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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或保護移民:為逃離迫害、戰亂或其他重大危難,或因國際保護需要而移居,包括難民、尋求庇護者及獲准基於人道理由居留者。
第 二 題25 分
大陸地區人民基於社會專案考量,得申辦長期居留,請問適用對象包括哪 5 類人士?取得定居身分之規定為何?
「小明」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之中,成為特定人群的代名詞,請問「小明」是指哪兩種身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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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4項的「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以及大陸地區人民取得長期居留後申請定居的條件。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109年)**為準。
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是主管機關考量家庭照顧、親子關係及歷史因素,專案許可符合特定條件的大陸地區人民在臺長期居留。適用對象列於《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23條。
解題方法:先列五類,再整理定居門檻
這題可分成兩段作答:第一段依辦法第23條逐款列出五類人士;第二段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5項說明長期居留者申請定居的年限與居住日數,再補充應符合的其他條件。
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的五類人士
- 臺灣配偶死亡、未再婚者的特定親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的配偶死亡後未再婚,其臺灣配偶年逾65歲的父母或未成年子女,沒有其他法定扶養義務人照顧,且有由申請人在臺照料的需要。
- 由臺灣地區人民收養的未滿18歲子女:申請人是其大陸地區親生父母之臺灣地區配偶所收養,且未滿18歲。
- 特定期間離臺赴陸的原有戶籍者:民國38年政府遷臺後,至民國76年11月1日間,在臺灣地區原有戶籍,後前往大陸地區繼續居住逾4年,且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 臺灣地區人民配偶的未成年親生子女:申請人是經許可長期居留或定居的臺灣地區人民配偶之未滿18歲親生子女,依規定申請探親,在臺停留連續滿4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合法停留逾183日。
- 臺灣地區人民的未滿18歲親生子女:申請人是臺灣地區人民未滿18歲的親生子女。
取得定居身分的規定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5項,經許可長期居留的大陸地區人民,須符合以下居留期間條件,始得申請定居:
第 三 題25 分
新南向政策與東南亞新住民有關之政策方針包括多元族群融合政策和移民輔導措施兩項。請分別列述前兩項措施與目標之既定內容,並請闡述東南亞新住民對我國社會、經濟、文化層面的價值(每項至少列舉 3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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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新南向政策如何連結新住民政策,以及東南亞新住民在臺灣社會中的多重價值。作答分為兩部分:先列出「多元族群融合政策」與「移民輔導措施」的政策內容及目標,再從社會、經濟、文化三個層面說明新住民的貢獻。
新南向政策以「長期深耕、多元開展、雙向互惠」為核心,強調人才、資金、技術、文化及教育的交流合作。新住民並非政策的被動服務對象,也能運用語言、文化與跨國網絡,成為臺灣連結東南亞的重要人才與橋梁。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政策內容為準。**本題重點是新南向政策與移民政策的既定方針,無須援引特定法條;不宜以民國 113 年公布的《新住民基本法》取代當年政策脈絡。
解題方法
依題目提示的兩項政策方針分層作答,避免把「族群融合」與「移民輔導」混為一談:
- 多元族群融合政策:重點是平等尊重、消除歧視、承認差異,並促進不同族群的交流與共同參與。
- 移民輔導措施:重點是保障權益、協助生活適應、培力新住民及其子女,並使其語言文化優勢轉化為人才資源。
- 新住民的價值:分別從社會、經濟、文化三層面各列至少三點,並說明其如何連結臺灣的發展需要。
一、多元族群融合政策:措施與目標
(一)既定措施
- 倡導尊重多元、欣賞差異:透過教育、宣導與交流活動,增進國人對東南亞族群、語言、宗教及生活方式的認識。
- 保障平等參與並減少歧視:改善新住民在教育、就業、福利及公共生活中的不利處境,促進其參與社區與公共事務。
- 肯定並傳承原生文化:支持新住民語言與文化傳承,鼓勵跨族群交流,使文化差異成為彼此學習與合作的基礎。
- 發揮新住民的跨國連結:鼓勵新住民運用母語、文化知識及人際網絡,促進臺灣與東南亞民間的交流合作。
(二)政策目標
建立包容、平等且相互尊重的多元文化社會,讓新住民不只是被同化或接受服務的對象,也能以其文化及經驗參與臺灣發展;藉由民間交流與族群互動,深化臺灣與東南亞的連結。
二、移民輔導措施:措施與目標
(一)既定措施
- 精進移民政策與相關制度:檢討移民相關措施,營造較友善的移民環境,並吸引專業、優質人才來臺或留臺發展。
- 推動生活適應輔導:提供生活資訊、語言學習、家庭支持及相關服務,協助新住民熟悉在臺生活並融入社區。
- 保障新住民權益:強化權益保障與服務支持,降低其因語言、資訊或社會支持不足而產生的生活障礙。
- 培力新住民及其子女:持續強化新住民子女與母國文化的連結,推動人才培育,使其語言及文化優勢能轉化為教育與職涯能力。
- 培養東南亞經貿人才:協助第一代新住民運用語言文化專長取得證照及就業,例如母語教學、觀光服務;培育第二代成為熟悉南向語言與區域文化的「南向種籽」。
(二)政策目標
第 四 題25 分
我國的入出國管理對象包括哪些人?就強化國境管理而言,內政部移民署在國際機場的資訊科技運用上,包括有哪 5 大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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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分成兩部分:先辨明我國入出國管理所涵蓋的人員,再說明移民署如何在國際機場運用資訊科技兼顧國境安全與通關效率。作答時,宜先列出管理對象,再依「航前預警、身分查核、證照辨識、自助通關」整理五項措施。
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制度架構,入出國管理所涉及的人員包括:
- 臺灣地區有戶籍國民: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的國民。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具有我國國籍,但在臺灣地區未設戶籍者。
- 外國人:不具我國國籍者。
- 大陸地區人民: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定義的大陸地區人民。
- 香港或澳門居民: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所規範的港澳居民。
上述人員在入境、出境或過境時,均涉及證照查驗與國境管理;各類人員所適用的證件、許可及入出境規定,則依其身分及相關法規分別處理。
解題方法:五項資訊科技措施
本題問的是「資訊科技運用」,要與一般人工查驗或櫃檯服務區別。可依旅客通關流程記憶:航前先篩、抵境驗身分、辨識護照、自助通關。其中航前旅客資訊系統與航前旅客審查系統各為一項,合計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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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前旅客資訊系統(APIS) 航空公司提供旅客資料,供移民署在航班抵達前掌握旅客資訊,協助事前篩選與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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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前旅客審查系統(APP) 在旅客登機及航班起飛前進行審查,協助辨識管制對象,讓國境管理防線由機場查驗櫃檯延伸至航班抵達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