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警察特考三等 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犯罪分析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犯罪學是科學的一門,經常需要透過嚴謹方法進行研究與評估,用科學證據解決問題,這也在於避免錯誤政策帶給社會太高代價。美國學者謝爾曼(Lawrence Sherman)就曾進行一項實驗設計,用科學方法達成警察處理家庭暴力政策的研究,這研究稱為明尼蘇達暴力實驗計畫(The Minneapolis Domestic Violence Experiment),是以實驗設計法(experimental design),嘗試評估警察對家庭暴力案件進行的各種介入方法,他的研究指出逮捕最具嚇阻作用。
如果臺灣研究團隊由你負責,也嘗試進行一項警察介入少年打群架處理方式效果的實驗計畫,警察處理方式分為:
第一,對所有的少年直接逮捕,帶回警局。
第二,對每位少年用辣椒水噴臉。
第三,只讓打群架的兩派人馬分開,警察什麼都不做。
這項計畫獲得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同意,並配合辦理。請回答下列幾個問題:
(第一小題題目文字擷取不全,請參考原卷。)(5 分)
並請說明如何分組,如何進行隨機化及如何進行實驗結果比較?(15 分)
(第三小題題目文字擷取不全,請參考原卷。)(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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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犯罪學與犯罪分析中的**「實驗設計法」(Experimental Design)**之核心架構及其在刑事司法政策評估中的實務應用。涉及之核心概念、定義與法源基礎如下:
- 實驗設計的三大黃金要素:
- 操弄(Manipulation):研究者主動介入並給予不同的實驗處理(自變項,如警察的三種介入手段)。
- 隨機分派(Random Assignment / Randomization):確保母群體中的每一分析單元有完全均等的機會被分配至各組,藉此消除組別間的系統性差異(選擇偏差),以排除潛在的外來干擾變項。
- 控制(Control):設立對照組(Control/Comparison Group),並嚴格控制外部環境干擾,以確保結果的變化純粹源自於自變項的操弄。
- 因果關係確立的三準則:
- 共變關係(Covariation):自變項改變時,依變項亦隨之改變。
- 時間先後順序(Temporal Precedence):原因(警察介入處遇)必須發生在結果(少年後續行為/再犯)之前。
- 非虛假性(Non-spuriousness):透過隨機分派與控制,排除第三變項(如家庭背景、幫派屬性、衝突嚴重度)對因果關係的干擾。
- 循證警政(Evidence-Based Policing)與明尼蘇達家暴實驗(MDVE, 1984)之學理關聯:
- 美國學者謝爾曼(Lawrence Sherman)與柏克(Richard Berk)於 1984 年發表的明尼蘇達家庭暴力實驗,奠定了警察實務政策必須依賴「隨機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 RCT)提供實證證據的典範。本題即為該經典實驗在青少年聚眾衝突情境下的延伸應用。
- 法規遵循與研究倫理依據:
-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法規為準(現行法已修正):涉及警察現場即時處置少年事件之權限(如當時之《少年事件處理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械使用條例》)。任何刑事司法實驗均不可凌駕於依法行政原則與受試者基本人權之上。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實務研究設計型申論題。解題關鍵在於將古典實驗設計理論,轉化為警察外勤巡邏與偵查實務之操作性流程:
- 子題還原與定位: 原卷第一小題缺漏之題目為「何謂實驗設計?(5 分)」;第三小題缺漏之題目為「說明此實驗設計可能之缺點?(5 分)」。解題時先點明題目設問,再循序論述。
- 第一小題切入點(定義題): 採「定義 三大核心要素 因果推論功能」三層次架構論述,精確定義「實驗設計」在科學研究方法論中的地位。
- 第二小題切入點(設計題,核心配分 15 分):
- 分組設計:本研究屬「三組僅後測控制組設計」(Posttest-Only Control Group Design)。明確界定自變項(3 種處遇水準)與依變項(少年再犯率、後續衝突率)。
- 隨機化操作:必須將隨機分派的單元界定為**「少年打群架事件(Incident/Call for Service)」**,而非個別少年,以避免同一衝突現場內部產生實驗處理的交互污染(Contamination)。具體操作可仿效 Sherman 的「隨機派案表」或勤務派遣中心(110)電腦隨機配對系統。
- 結果比較:界定追蹤期(如 6 個月、12 個月),建立衡量指標(官方逮捕紀錄、自我報告偏差行為),並運用推論統計方法(如卡方檢定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ANOVA、存活分析 Survival Analysis)比較三組之再犯差異。
- 第三小題切入點(批判題): 由「法律倫理爭議」、「內在效度威脅」、「外在效度限制」三大構面切入,特別強調無差別噴灑辣椒水及放任少年鬥毆不作為在法治國原則下的重大瑕疵。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題幹所提供之三種警察介入處遇方式,在實驗設計中分別對應之研究屬性分析如下:
- 第一種處遇(對所有的少年直接逮捕,帶回警局):
- 屬性分析:屬於「正式司法強制處遇組」(Formal Legal Sanction / Treatment Group 1)。
- 學理意涵:旨在檢驗「一般嚇阻」與「特別嚇阻」理論。若此組再犯率顯著最低,支持逮捕具備嚇阻效果之假說;反之,若再犯率上升,則可能支持「標籤理論」(Labeling Theory)。
- 第二種處遇(對每位少年用辣椒水噴臉):
- 屬性分析:屬於「現場即時物理武力處置組」(Physical Incapacitation / Specific Deterrence / Treatment Group 2)。
- 學理意涵:旨在檢驗警察現場立即痛苦制裁是否具備即時威嚇與壓制效果。然而在法律與倫理上,對未構成急迫抗拒之少年全面噴臉,違反比例原則。
- 第三種處遇(只讓打群架的兩派人馬分開,警察什麼都不做):
- 屬性分析:屬於「最小介入對照組」(Minimal Intervention / Comparison Control Group)。
- 學理意涵:在實驗設計中擔任基準線(Baseline)角色,用以比對未施加進一步強制處遇時,少年的自然再犯傾向,以此作為衡量前兩組介入效果之參照。
解題技巧
- 判斷竅門(分派單元的陷阱): 本題最常見的嚴重扣分陷阱,是將「個別少年」作為隨機抽樣分派的對象。若一場打群架衝突中有 10 名少年,警察若對其中 3 名逮捕、3 名噴辣椒水、4 名放走,現場必然引發執法不公抗議,且受試對象之間相互傳播訊息,導致嚴重的「實驗處理擴散與污染」(Diffusion of Treatments)。正解必須以「每一場打群架事件」或「每一派群體」作為集體隨機分派(Cluster Randomization)的單位。
- 法規結合技巧: 回答缺點時,必須扣合警察公權力行使的邊界。
第 二 題25 分
犯罪學者建立理論時相當重視方法論(methodology),蘇哲蘭(Edwin Sutherland)建構差別接觸理論時就提及「邏輯抽象過程」(logical abstraction)、差別層次解釋(differential level of explanation),以及分析歸納法(analytic induction)。另外,赫胥(Travis Hirschi)提出「社會鍵理論」(social bonding theory),也強調犯罪學家要研究為何不犯罪的問題。
請就這兩位學者的方法論,說明他們如何發展犯罪的分析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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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聚焦於犯罪學「理論建構方法論(Methodological Epistemology & Theory Construction)」的核心議題,檢驗考生是否理解犯罪學理論並非單純的概念描述,而是奠基於嚴謹的方法論思維與研究路徑。涉及之核心觀念包括:
- 蘇哲蘭(Edwin H. Sutherland)的方法論三部曲:
- 邏輯抽象過程(Logical Abstraction):打破早期「多因素折衷論(Multiple-Factor Approach)」僅列舉相關因素的弊病,抽取各類犯罪成因背後的共同本質,建立具普遍解釋力(Universal Generalization)之理論命題。
- 差別層次解釋(Differential Level of Explanation):將犯罪現象區分為「情境/歷程層次(Situational/Mechanistic Level,微觀個別學習歷程)」與「歷史/結構層次(Historical/Genetic Level,巨觀社會組織分化)」,主張理論解釋必須界定清楚其分析層次。
- 分析歸納法(Analytic Induction):承襲芝加哥學派之質性研究傳統,藉由個案檢視、遇反例即修正假設之循環歸納歷程,直至建構出無例外之通則。
- 赫胥(Travis Hirschi)的方法論革命與社會鍵理論:
- 反向設問(Reversal of the Research Question):質疑傳統緊張理論與文化偏差理論「預設人天生守法、需特定動機始犯罪」之假定;承襲霍布斯(Hobbesian)人性論,改問「人為何不犯罪/為何守法(Why don't we do it?)」,將犯罪視為無約束下的自然反應。
- 實證主義量化檢證(Empirical Testing & Survey Methodology):以大樣本少年自陳報告調查(Self-Report Study,如里士滿青年計畫 Richmond Youth Project),將抽象控制概念操作化為四大社會鍵(附著、奉獻、參與、信仰),並透過理論競合檢證(Critical Test)確立控制理論之優位性。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雙學者比較型申論題」,作答切入點如下:
- 前言開門見山:點出方法論是理論建立的骨幹,兩位學者分別代表了「犯罪動機/學習典範」與「犯罪控制典範」在方法論上的經典示範。
- 第一核心:蘇哲蘭的理論建構方法:以「邏輯抽象」、「分析歸納」與「差別層次解釋」為三根支柱,詳述其如何揚棄雜亂的多因素論,逐步提煉出「差別接觸理論(DAT)」與「差別社會組織論(DSO)」。
- 第二核心:赫胥的理論建構方法:聚焦於其「人性預設的翻轉(為何不犯罪)」、實證調查法(自陳調查法)之操作化,以及理論批判/競合模型之建立。
- 兩者方法論之比較與總結:以分析層次、人性假定、研究典範(質性歸納 vs. 量化實證)進行整合對比,凸顯兩者對當代犯罪分析的不同貢獻。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三等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設計。各子題評分爭點拆解如下:
- 爭點一:蘇哲蘭三大方法論意涵之掌握:能否清楚界定「邏輯抽象」、「差別層次解釋」、「分析歸納法」,並具體連結至差別接觸理論之建構過程(占分約 50%)。
- 爭點二:赫胥「為何不犯罪」設問與方法論意義:能否點出其人性假定之轉變、控制機制的操作化,以及如何透過實證資料挑戰傳統動機理論(占分約 40%)。
- 爭點三:組織結構與脈絡貫通:能否在論述結尾將兩者的方法論差異進行收斂,展現補教頂尖考生之結構化論述深度(占分約 10%)。
解題技巧
- 切忌單純背誦理論內容:考生最常犯的錯誤是花大篇幅背誦「差別接觸九大命題」或「四大社會鍵(附著、奉獻、參與、信仰)」,卻忽略題目核心問的是「方法論(Methodology)」與「如何發展分析與解釋」。理論內容僅為佐證,方法論思維才是得分關鍵。
- 名詞辨析必須精確:
- 「邏輯抽象」在於尋找共通本質(如貧窮本身不是原因,貧窮所伴隨的犯罪定義接觸才是)。
- 「分析歸納法」在於追求通用法則的歸納循環歷程(遇反例即修正假設)。
- 「差別層次解釋」在於釐清個體歷程(微觀)與犯罪率分佈(巨觀)之分流。
- 對比技巧:作答時適度以表格或對稱架構呈現「蘇哲蘭(動機/學習/質性歸納出發)vs. 赫胥(控制/約束/量化驗證出發)」,層次更為清晰。
【答案】
壹、前言
犯罪學理論之演進,本質上即為方法論(Methodology)典範轉移之歷史。蘇哲蘭(Edwin H. Sutherland)與赫胥(Travis Hirschi)分別代表了二十世紀犯罪學兩大里程碑:蘇哲蘭運用「分析歸納」與「邏輯抽象」揚棄早期的多因素混雜論,開創了社會學習與文化傳遞典範;赫胥則透過「反向設問」顛覆傳統動機論,藉由「量化實證調查」建立社會控制典範。兩位學者的方法論邏輯,深刻地形塑了當代犯罪分析的視角與研究架構。
貳、蘇哲蘭(E. Sutherland)之方法論與理論建構
蘇哲蘭建構「差別接觸理論(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時,極力反對當時盛行的「多因素折衷論」(Multiple-Factor Approach,僅羅列貧窮、破碎家庭、智力等相關變數而無因果機制)。其發展犯罪解釋的方法論核心有三:
第 三 題25 分
下面是美國犯罪學者安格紐的「一般化緊張理論」(A general theory of strain theory)架構圖。
(原卷含「一般化緊張理論」架構圖,文字擷取未包含圖示,請參考原卷。)
由於他強調實證科學方法檢驗緊張理論,這是涂爾幹(Durkheim)與莫頓(Merton)迷亂論較缺少者。因此,他的企圖心受到犯罪學界的肯定與重視。
請問,在犯罪研究分析時,你會如何測量這理論中的「緊張來源」?又如何測量「負面情感狀態」,以達成安格紐強調實證檢驗其理論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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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犯罪學與犯罪研究法中,將抽象理論概念轉化為實證研究變項的操作化(Operationalization)能力。核心理論為安格紐(Robert Agnew)的一般化緊張理論(General Strain Theory, GST):
- 微觀導向與實證企圖:相較於塗爾幹(Émile Durkheim)與莫頓(Robert K. Merton)從宏觀社會結構、文化階級視角論述迷亂(Anomie),缺乏個體微觀層次的量化測量工具;安格紐將緊張置於微觀社會心理層次,強調客觀外在刺激引發個體內在情緒,進而導致犯罪或適應行為。
- 三核心構念之因果鏈:
- 測量核心重點:
- 緊張來源:涵蓋「未能達成正向評價之目標」、「正向評價刺激之移除」、「負向/嫌惡刺激之呈現」,並區分「客觀緊張(Objective Strain)」與「主觀緊張(Subjective Strain)」。
- 負面情感狀態:以**憤怒(Anger)**為核心中介情緒(降低抑制力、增強報復動機),輔以焦慮、憂鬱、挫折感,且研究測量必須聚焦於事件誘發之「狀態情緒(State Affect)」而非既有性格之「特質情緒(Trait Affect)」。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公職警察特考三等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犯罪分析》科目的典型實證研究設計題。解題切入點須展現「犯罪學理論構念」與「量化研究測量工具(問卷設計、量表建構)」的精準對接:
- 操作化定義(Operational Definition):將安格紐理論中的抽象概念,逐一轉化為具體的指標(Indicators)與問卷題目(Items)。
- 「緊張來源」雙軌測量法:採用「生活重大事件清單(客觀發生與否)」結合「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主觀知覺嚴重度)」,並落實安格紐提出「最易引發犯罪之緊張特徵」(強度大、不公正、低社會控制、提供犯罪誘因)。
- 「負面情感狀態」心理計量量表:引進心理計量學成熟量表(如 STAXI 狀態憤怒量表、PANAS 負向情感量表),強調區分「狀態憤怒」與「特質憤怒」,以確保中介因果效度。
- 實證統計檢定架構:說明如何透過結構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SEM)或中介迴歸模型檢驗該理論架構。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資分析。實務評分標準對應構念測量之完整度與研究法專業度:
- 僅列出名詞(如僅寫三大緊張定義):未扣合題目要求之「如何測量」,無法取得實證研究法之核心分數。
- 僅測量客觀事件、遺漏主觀感受:無法反映個體差異,違背 Agnew 主觀緊張之核心主張。
- 負面情感未凸顯「憤怒」或未區分狀態與特質:未能掌握 GST 理論將憤怒視為最直接驅動外向攻擊行為之中介機制。
解題技巧
- 名詞轉化公式:作答時切忌空泛論述「發問卷調查」,務必寫出「量表名稱(如李克特量表、生活事件量表)」、「測量向度(Dimensions)」與「題目範例(Sample Items)」。
- 兩階段計分陷阱:緊張來源的測量必須「先測客觀發生(是/否),再測主觀壓力(1~5分)」,二者相乘或結合,才能兼顧客觀環境壓力與主觀認知評價。
- 中介變項的時序性:負面情緒必須綁定在「緊張事件發生之後」,避免將受試者先天的反社會或暴躁性格(特質憤怒)誤測為中介變項。
【答案】
壹、前言:一般化緊張理論之實證轉向與測量意涵
美國犯罪學者安格紐(Robert Agnew)提出「一般化緊張理論」(General Strain Theory, GST),將傳統宏觀結構迷亂論轉化為微觀社會心理層次的因果模型。該理論主張個人遭遇緊張事件時,會激發負面情感狀態(特別是憤怒),若缺乏合法內外在因應資源,極易尋求犯罪或偏差手段以宣洩情緒或解決問題。欲落實其實證科學檢驗,關鍵在於將**「緊張來源」與「負面情感狀態」**兩大構念建立具備信度(Reliability)與效度(Validity)之操作化測量工具。
貳、「緊張來源」(Sources of Strain)之實證測量設計
實證研究中,緊張來源應採**「客觀事件清單」結合「主觀認知評估(李克特量表)」**的雙軌模式測量,兼顧事件之發生與個人主觀感受,並劃分為三大範疇:
一、三大緊張來源之操作化指標
- 未能達成正向評價之目標(Failure to achieve positively valued goals)
- 期望與成就之差距:測量個人對教育程度、就業地位或經濟收入之「期望值」與「實際達成(或可預期達成)狀態」的落差(如採用差距計分法:)。
第 四 題25 分
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犯罪學者從多元的、整合型的角度分析犯罪行為,其中生命歷程理論(the life course theory)享有盛名。
請就這理論在犯罪分析上的重要概念,以及重要性加以說明。回答時,請說明生命歷程理論中的轉換(transition)、軌跡(trajectories)、持續時間(duration)等概念,並請就相關學者嘗試從年齡因素、犯罪發展類型或途徑、生命事件,以及影響犯罪或不犯罪的各種因素等加以說明。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發展與生命歷程犯罪學(Developmental and Life-Course Criminology, DLC)於犯罪分析之整合應用。
- 生命歷程理論基本典範:由社會學家 Glen Elder 奠基,突破傳統犯罪學將犯罪人視為靜態特質(如低自我控制)之偏誤,強調個體犯罪行為隨生命週期(Life Course)不同階段之社會脈絡、角色轉變而產生動態變化(包括發生、持續、頻率改變與終止)。
- 三項核心分析概念:
- 軌跡(Trajectories):個體長期發展的模式或路徑(如:教育、就業、犯罪軌跡)。
- 轉換(Transitions):生命歷程中短暫、特定的狀態或角色轉變事件(如:畢業、結婚、服役、失業)。
- 持續時間(Duration):個體身處於特定角色、狀態或兩次轉換事件之間的時間長度,影響依附關係與資本積累的深淺。
- 重要學者與代表理論:
- Sampson 與 Laub 的「年齡分級非正式社會控制理論」(Age-Graded Theory of Informal Social Control):引入「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轉折點」(Turning Points)及「累積劣勢」(Cumulative Disadvantage),解析生命事件對犯罪中斷(Desistance)之影響。
- Moffitt 的「雙重犯罪發展分類理論」(Dual Taxonomy):劃分「生涯持續型」(LCP)與「青少年期局限型」(AL),說明年齡因素與生物/心理/環境交互作用。
- Loeber 的「犯罪發展路徑模式」(Developmental Pathways):界定權威衝突、隱蔽型與外顯型等三條不法行為發展進程。
解題方法
本題為申論題,作答結構應採取「理論架構定義 核心概念剖析 代表學者論點串聯 犯罪防治實務意涵」之邏輯推進:
- 破題:說明生命歷程理論在「犯罪分析」領域的重要性。指出其整合宏觀結構、微觀情境與時間向度,提供預防犯罪與再犯評估的動態架構。
- 精準界定核心概念:深入辨析「軌跡(Trajectories)」、「轉換(Transitions)」與「持續時間(Duration)」之內涵及其交互關係,並帶出由此衍生的關鍵機制——「轉折點(Turning Points)」。
- 分點回應題目指定四大要素:
- 年齡因素:以年齡—犯罪曲線(Age-Crime Curve)出發,探討犯罪在青年期高峰後隨年齡增長而下降的機制。
- 犯罪發展類型與途徑:引述 Moffitt(LCP vs. AL)與 Loeber(三路徑)之理論。
- 生命事件:說明結婚、穩定就業、服兵役等轉折點如何重構非正式社會控制網。
- 影響犯罪或不犯罪的多元動態因素:探討累積劣勢、社會資本建立、例行活動改變、個人主觀認知轉變(Agency)。
- 結語:回扣犯罪分析實務,說明此理論在犯罪風險評估、再犯預測、處遇規劃與預防策略的實踐價值。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依命題規範拆解評分要素與論述要點:
- 子題一:生命歷程理論在犯罪分析上的重要概念與重要性
- 評分要點:必須說明其超越靜態理論(如 Gottfredson & Hirschi 一般犯罪理論主張犯罪性恆定不變),將「時間維度」與「生命歷史」納入分析,使犯罪預防能針對特定年齡階段施行精準介入。
- 子題二:轉換、軌跡、持續時間等概念之界定
- 評分要點:三者不可各自孤立說明,須明確指出「軌跡由多個連續轉換構成,而每次轉換所維持的持續時間,決定了該狀態能否凝聚足夠的社會聯結,進而轉化為轉折點」。
- 子題三:相關學者之論述(年齡因素、發展途徑、生命事件、影響犯罪/不犯罪因素)
- 評分要點:必須列出代表學者(Sampson & Laub, Moffitt, Loeber),精準使用專業術語(成熟落差、神經心理缺損、非正式社會控制、轉折點、社會資本、主體能動性),不可流於常識性描述。
解題技巧
- 圖形化階層架構:申論撰寫時,以符號層次(一、 (一) 1. (1))嚴格分層,閱卷委員可在 30 秒內掌握完整體系。
- 概念辨析防陷阱:
- 「轉換(Transition)」不必然等於「轉折點(Turning Point)」。轉換只是角色的客觀變動(如結了婚),唯有該轉換「實質改變了既有生活軌跡」(如因結婚而脫離不良同儕並停止犯罪),才構成轉折點。
- 區分 Moffitt 的 AL 與 LCP 成因:LCP 根源於早期的「神經心理功能障礙 負向家庭環境」造成的累積劣勢;AL 根源於青春期的「成熟落差(Maturity Gap)」與同儕模仿。
- 名詞英漢並列:關鍵專有名詞列出英文(如 Age-Graded Theory of Informal Social Control、Social Capital、Cumulative Disadvantage),展現應考專業度。
【答案】
一、生命歷程理論在犯罪分析之重要性與核心典範
生命歷程理論(The Life Course Theory)源於社會學家 Glen Elder 的觀點,並經 Robert Sampson 與 John Laub 等人引入犯罪學領域,形成「發展與生命歷程犯罪學」(Developmental and Life-Course Criminology, DLC)。在犯罪分析上,其重要性在於:
- 突破靜態特質論之盲點:傳統特質理論將個體犯罪傾向視為恆定不變(如自我控制理論認為 8 至 10 歲後即定型);生命歷程理論則強調犯罪性與環境互動的動態變化過程,認為犯罪行為在生命週期中具有「開始(onset)」、「持續(persistence)」、「升級(escalation)」及「終止(desistance)」的演變特性。
- 建立多層次整合分析架構:整合個人生物心理特質、微觀人際關係(家庭、學校、同儕)、生命轉換事件與宏觀歷史社會脈絡,使犯罪分析能針對不同發展階段之風險與保護因子進行動態追蹤與精準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