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都市計畫技師 計畫分析方法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30 分
某市政府計畫新設一處產業園區,預計帶來 5,000 個直接就業機會。園區所在地區平均家戶人口為 2.5 人/戶,預計四個潛在勞動供給區位的現有人口數及與此產業園區的距離如下表所示:
| 區位 | 人口數 | 與產業園區距離 |
|---|---|---|
| A | 300,000 | 8 |
| B | 120,000 | 15 |
| C | 500,000 | 28 |
| D | 80,000 | 12 |
(一)請以基礎就業分析為基礎,依下列假設條件推估:
- 產業園區的新增就業人口數?
- 新增居住人口數?
- 園區發展穩定後的定居人口數?
(15 分)
假設條件:
- 就業乘數(含間接與誘發就業):1.4,即每 1 個基礎就業可帶動 0.4 個非基礎就業。
- 人口/就業比:2,即每 1 個總就業對應 2 人口,含受扶養人口。
- 定住率:60%,即 5 年內留居於園區周邊者占比。
(二)考量人口和距離的關係,請依據下列模式及假設條件推估:
- 四個區位到新設產業園區的直接就業人口數?
- 實際移居的就業人口數?
- 推估引入的人口數?
(15 分)
假設條件:
-
各區位對產業園區的引力:
就業分配占比:
-
距離衰減係數:。
-
距離影響各區位到產業園區的移居率:
- 為 20%。
- 為 30%。
- 為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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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分別考查「基礎就業分析」與「重力模式」的人口推估。
- 基礎就業分析:基礎就業是園區直接提供的就業機會;乘上就業乘數後,可估計直接、間接及誘發就業的總量。
- 人口/就業比:每一個總就業機會對應的人口數,包含就業者及受扶養人口。
- 定住率:新增人口中,於指定期間後留居園區周邊的比例。
- 重力模式:依各區位人口規模與距離衰減程度分配直接就業,再依各區位移居率估計實際移入的就業人口。
解題方法
(一)基礎就業分析
園區提供 個直接就業機會,視為基礎就業。就業乘數為 ,所以總就業人口為:
其中,非基礎就業為:
每一個總就業對應 名人口,因此新增居住人口數為:
定住率為 ,所以園區發展穩定後的定居人口數為:
(二)依人口與距離分配就業及移居人口
先依 計算各區位的引力值:
| 區位 | 引力值 | 就業分配占比 | 分配的直接就業人口 |
|---|---|---|---|
| A | 約 | 約 人 | |
| B | 約 | 約 人 | |
| C | 約 | 約 人 | |
| D | 約 | 約 人 | |
| 合計 | 人 |
各區位的就業分配占比為:
第 二 題25 分
在國土計畫成長管理的作為中,農業資源維護與農地發展是重要課題。假設某都市計畫區內有三塊農業區(A、B、C),地方政府考量都市發展需要訂定農業區釋出的優先順序,請依下列題目作答:
(一)自行提出農業區釋出的評估準則至少四項,並說明所提各項評估準則的理由。(10 分)
(二)建議一套多準則決策(Multi-criteria Decision Making)評估程序,例如層級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或加權評分法,並設定假設數據和分析程序,提出三塊農業區釋出的優先順序及計畫建議。(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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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成長管理中的土地適宜性評估與多準則決策分析。農業區釋出不宜只看開發成本或土地價格,還要同時衡量農地生產功能、環境敏感性、都市發展需求與公共設施條件。多準則評估的目的,是把不同面向轉成可比較的分數,作為規劃排序的依據。
農業區釋出評估沒有唯一法定的準則或固定權重;下列程序與數據均為題目所需的合理假設。法規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實際釋出仍須依當時適用的國土計畫、都市計畫及農業相關法規辦理,並完成應有的規劃與審議程序;評估排序本身不會直接使農業區變更用途。
(一)評估準則與理由
以下提出五項準則,分數愈高代表該農業區愈適合優先釋出:
-
都市發展需求與區位銜接 評估是否鄰接既有都市發展地區、是否能填補都市空間缺口,以及是否符合人口與產業發展需求。優先利用都市邊緣且能與既有發展銜接的土地,可降低無序蔓延與新設道路、管線的需求。
-
農業生產價值與農地完整性 評估土壤生產力、灌排條件、農業經營規模,以及釋出後是否造成農地切割或破碎。生產力高、灌溉完善或屬連續農業生產區者,保留價值較高,釋出優先性應較低。
-
生態敏感與災害風險 評估是否涉及重要棲地、河川水系、保育資源,以及淹水、地質或其他災害風險。環境敏感性或災害風險愈高,開發造成的生態與公共安全成本愈大,應降低釋出優先性。
-
公共設施與開發可行性 評估道路、供水、污水、電力及大眾運輸等設施是否可合理提供,以及開發成本是否可負擔。鄰近既有設施且不需大幅擴建者,較能有效利用公共資源。
-
土地整合與公共利益 評估土地權屬是否較易整合、是否具備合理開發規模,以及釋出後能否提供住宅、就業或公共設施等明確公共利益。土地零碎、整合困難或公共效益不明確者,執行風險較高。
(二)多準則決策程序與計算
1. 方法與假設
採用加權評分法。先設定各準則權重,再依 A、B、C 三區的假設狀況給予 1 至 5 分;每個準則均採「分數愈高,愈適合優先釋出」的方向。農業生產價值及生態災害風險因此使用反向評分:農業價值愈低、環境限制愈少,分數愈高。
| 評估準則 | 權重 | 評分方向 |
|---|---|---|
| 都市發展需求與區位銜接 | 25% | 愈符合都市發展需求,分數愈高 |
| 公共設施與開發可行性 | 20% | 設施愈充足、成本愈合理,分數愈高 |
| 農業生產價值與農地完整性 | 20% | 農業保留價值愈低,分數愈高 |
| 生態敏感與災害風險 | 20% | 環境限制與災害風險愈低,分數愈高 |
| 土地整合與公共利益 | 15% | 愈易整合、公共效益愈明確,分數愈高 |
權重合計為 。加權總分公式為:
第 三 題20 分
城市規劃有三個備選產業園區用地,透過因素分析萃取影響設置區位的兩個主要因素,分別為可近性與市場 、成本與環境 ;其特徵根分別為 、。三個備選用地標準化後的因素分數如下表所示,請建立:
| 備選用地 | (可近性與市場) | (成本與環境) |
|---|---|---|
| S1 | 0.9 | 0.1 |
| S2 | -0.6 | 0.7 |
| S3 | -0.3 | -0.5 |
(一)備選用地的因素分析評估式、因素分數?(10 分)
(二)說明選址建議及理由?(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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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因素分析後的因素加權綜合評分。各因素的特徵根反映該因素對總變異的解釋量,因此以特徵根作為權重,將用地在各因素上的因素分數加權合成,據以比較選址優劣。
兩個因素的總特徵根為:
因素權重可將各特徵根除以總和標準化:
因此,可近性與市場 的權重為 ,成本與環境 的權重為 。
解題方法
(一)備選用地的因素分析評估式、因素分數
令用地 的因素分數為 、,其加權評估分數為 ,則:
代入各用地因素分數:
- S1
- S2
- S3
第 四 題25 分
韓森(Hansen)模式用於人口分析,可藉由旅行時間和可發展土地的掌握,推估分派各地區的未來可引入人口,作為後續空間計畫和公共設施配置之基礎。請依下列問題回答:
(一)請說明韓森模式的內容和分析基礎?(10 分)
(二)如果一個地區預測未來會增加 10,000 人,分派至三個住宅分區,在居住條件和建設均質的基礎下,請以韓森模式為分析工具,並依據下表的假設,推估三個住宅分區未來之人口增量。(15 分)
| 分區 | 可及性指標 | 可發展土地面積 |
|---|---|---|
| A | 120 | 150 |
| B | 100 | 120 |
| C | 5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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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韓森模式的內容與分析基礎
核心觀念
韓森模式(Hansen Model)用來估計各地區的相對發展潛力,並據以分派規劃區的未來人口。模式的核心是:地區的可及性愈高、可發展土地愈多,愈能吸引人口進駐。
可用下式表示地區 的發展潛力:
其中:
- :地區 的發展潛力或人口分派權重。
- :地區 的可及性指標,反映到就業、服務或其他活動地點的便利程度。
- :地區 的可發展土地面積。
若已知規劃區未來人口總增量為 ,各地區按發展潛力比例分派,則:
其中 為分派至地區 的人口增量。
分析基礎
韓森模式以「可及性」和「可發展土地」作為人口分派的主要分析基礎。可及性通常由旅行時間、交通阻抗或到活動中心的便利程度衡量;旅行時間愈短,通常代表可及性愈高。可發展土地則代表地區承接新增人口的空間條件。
本題另假設三個住宅分區的居住條件與建設均質,因此不另加住宅品質、建設成本或其他吸引因子,僅依可及性與可發展土地面積計算相對權重。
(二)三個住宅分區人口增量分派
解題方法
先計算各分區的發展潛力權重 ,再除以全部分區權重總和,求得各分區占比,最後乘上總人口增量 人。
| 分區 | 可及性 | 可發展土地 | 發展潛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