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環境檢驗 水質檢驗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水質檢測過程常需使用標準品進行比對分析,說明並比較一級標準品及二級標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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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分析化學與環境檢驗品保品管(QA/QC)之基礎核心:化學度量衡之溯源性(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標準溶液之配製原理與標準品層級分類。
- 一級標準品(Primary Standard,又稱原級/基劑標準品): 指具有極高純度與良好穩定性之化學物質,其組合物性完全明確,可直接經由精密稱量並定容,配製成已知準確濃度的標準溶液(即「直接配製法」),無需經由其他化學反應進行標定。
- 二級標準品(Secondary Standard,又稱次級/工作標準品): 指純度或穩定性略遜於一級標準品之物質,無法直接精確稱量配製。其精確濃度或純度必須透過化學計量反應,利用一級標準品或經認證之標準參考物質(CRM)進行「標定(Standardization)」後方能確立。
- 法規與規範依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現改制為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之「環境檢驗室品質管制指引通則」及各水質檢測標準方法(NIEA)為準,檢驗室所用之工作標準品皆須溯源至國家或國際認證之標準物質(如 NIST SRM),確保水質定量數據之準確度(Accuracy)與精密度(Precision)。
解題方法
本題為高考三級典型的 20~25 分基礎申論題。閱卷委員評分重點在於「觀念完整性」、「架構條理性」以及「能否結合水質檢測實務舉例」。解題切入點分為三層架構:
- 分別闡述定義與必備要件:
- 詳列一級標準品必備的六大理化特性(高純度、穩定性、高莫耳質量、低吸濕性、易溶性、反應計量明確)。
- 說明二級標準品之特性及「標定(Standardization)」之必要性。
- 綜合架構化比較:
- 以比較表從「純度與穩定性」、「濃度確立方式」、「莫耳質量與稱量誤差」、「計量溯源層級」、「主要用途」與「水質檢測常見實例」等維度進行系統化對比。
- 鏈結水質檢測實務(拿高分關鍵):
- 舉出水質檢驗中極具代表性的化學分析項目(如:化學需氧量 COD、溶氧 DO 溫克勒法、水中硬度 EDTA 滴定法),說明其實務運作模式。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分析。考場作答時切忌僅寫出簡短名詞解釋,應採取結構化條列與對照表鋪陳,直擊命題核心。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與評分雷達:
- 一級標準品的特性請牢記「純、穩、重、確、溶、快」:純度極高()、化學穩定(不潮解不風化)、莫耳質量大(可大幅降低天平稱量之相對誤差 )、化學計量關係明確、易溶解、反應速率快且無副反應。
- 常見失分陷阱:
- 漏提「莫耳質量大」:許多考生只記得「高純度」,卻忽略「較大之當量或莫耳質量」是避免微量稱量誤差的關鍵分析化學條件。
- 實例混淆:將 或 誤列為一級標準品。 極易吸收空氣中之水氣與二氧化碳(潮解與碳酸化), 濃溶液具揮發性,兩者皆為典型的二級標準品,必須經由標定後才能使用。
- 版面配置秘訣:
- 考卷上先寫文字定義,接續呈現「比較對照表」,最後附上「水質檢測實務應用」,層次分明,閱卷老師能在 15 秒內掌握核心給分點。
【答案】
水質檢驗過程中,標準品是建立檢量線、監控品管樣品(如查核樣品、添加樣品)及滴定分析定量之度量基準。一級標準品與二級標準品之說明與比較如下:
一、一級標準品(Primary Standard)之說明
- 定義: 指具有極高純度、成分明確且化學性質高度穩定之物質,分析人員可直接經由精密分析天平稱量,溶解並定容至特定體積,即可直接求得該溶液之絕對精確濃度(直接配製法)。
- 必備特性條件:
- 高純度:化學純度通常要求達 至 以上,雜質含量極微且已知。
- 環境穩定性高:在空氣中不吸濕、不潮解、不風化、不被空氣中氧氣氧化,亦不吸收 ,便於常溫烘乾及稱量。
- 明確化學計量性:化學組成固定,且與待測物反應時具備單一、明確且完全之化學計量關係,無副反應。
- 較大之莫耳質量(或當量):莫耳質量越大,配製相同濃度溶液所需稱取之質量越大,可顯著降低分析天平稱量過程所產生的相對誤差。
第 二 題20 分
說明總固體及懸浮固體乾燥重量檢測法的意義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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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評量考生對環境檢驗中「固體物質(Solids)」物理分離與重量分析法之基本學理及標準作業程序(SOP)的掌握程度。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環境部)公告之標準檢驗方法為準:
- 總固體:依據「水質檢測方法-總固體及揮發性固體檢測方法-重量法(NIEA W210.58A)」。
- 懸浮固體:依據「水中懸浮固體檢測方法-重量法(NIEA W210.57A)」。 (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民國 112 年改制為環境部,檢測機關現為國家環境研究院,但檢驗原理與標準作業流程精神一致。)
1. 名詞定義與環境意義
- 總固體(Total Solids, TS):
- 定義:水樣在 烘乾至恆重後所殘留之物質總量,包含「懸浮固體(SS)」與「溶解固體(Dissolved Solids, DS)」。
- 意義:反映水體受有機與無機雜質污染的總負載量,為廢水處理工程計算污泥產量、評估蒸發濃縮負荷與整體鹽分沉積趨勢之重要依據。
- 懸浮固體(Suspended Solids, SS):
- 定義:水樣以標準玻璃纖維濾紙(孔徑約 )過濾後,截留於濾紙上並於 烘乾至恆重之物質重量。
- 意義:代表水中不溶性的機械懸浮微粒。SS 會阻礙水體透光度、抑制水生植物光合作用、阻塞魚鰓,沉降後易造成底泥淤積與厭氧發臭;在法規上為台灣「放流水標準」最關鍵之法定管制項目之一,亦為污水廠沉砂池與初沉池固液分離效率之評估指標。
2. 計算公式
兩者均採重量分析法,計算式如下:
- 測定總固體時: 為殘留物與蒸發皿之乾燥重(), 為空蒸發皿重()。
- 測定懸浮固體時: 為截留物與濾紙之乾燥重(), 為空濾紙重()。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雙主題(TS 與 SS) 雙面向(意義與流程)」之申論題。解題切入點應把握:
- 結構平行對稱:將「總固體」與「懸浮固體」拆分為兩大段落,各自依序作答「檢測意義」與「檢測流程」。
- 流程標準化拆解:流程不可僅寫「取水、烘乾、稱重」,必須依標準檢驗方法寫出「器皿前處理(恆重)」、「水樣量取與過濾/蒸發」、「乾燥與冷卻條件(溫度與乾燥器)」、「稱重與恆重判定」及「計算公式」。
- 數據精確化:精準標註法定烘乾溫度()、濾紙規格(玻璃纖維濾紙)、殘留物重量建議範圍()與恆重標準(兩次稱重差值在 以內)。
選項分析(申論題各要點評分剖析)
本題為非選擇題,閱卷重點聚焦於下列核心構面之完整性與正確性:
- 意義層面:是否精確區分物理狀態(TS = 溶質 + 懸浮質;SS = 截留顆粒),並連結至環境影響(透光性、淤積、放流水法規)。若僅寫「水裡的雜質」無法取得高分。
- 溫度條件:乾燥溫度必須寫出 。若誤寫為 (此為總溶解固體 TDS 常用烘乾溫度)或 (此為揮發性固體灰化溫度),將遭受扣分。
- 濾材選用:SS 流程中必須明確指明使用「玻璃纖維濾紙(Glass-fiber filter)」,若寫成一般定性濾紙或未提濾材材質,視為重大瑕疵。
- 清洗步驟:SS 抽氣過濾後,是否有強調「以去離子水沖洗濾紙及殘渣」,此步驟為洗去可溶性鹽類(避免正誤差)的關鍵技術細節。
解題技巧
- 核心溫度記憶法:水質檢驗固體三部曲:
- 脫除游離水(水分蒸發):(TS、SS)。
- 破壞結合水(咬附緊密的礦物質結晶水):(TDS)。
- 有機物燃燒碳化灰化:(揮發性固體 VS)。
- 操作陷阱與品質防杜:
- 取樣代表性:取樣前水樣必須劇烈搖晃均勻,且吸量管吸取時應於容器中段迅速取樣,避免重顆粒沉降造成負誤差。
第 三 題20 分
在水質檢測中,除了物理性及化學性的檢測項目外,有時也建議進行水生生物毒性檢測,請說明其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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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評量考生對全方位水質評估架構(Water Quality Assessment Framework)之理解,特別是傳統「物理、化學檢驗」的技術侷限,以及引入「水生生物毒性檢測」(Aquatic Toxicity Testing / Bioassay,或稱全放流水毒性測試 Whole Effluent Toxicity, WET)之必要性與互補性。
涉及之核心學理與法規觀念包括:
- 物理與化學檢測之局限:傳統檢驗係針對「特定已知標的化合物(Target Analytes)」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僅能反映採樣當下水體中個別物質之物理特徵(如水溫、濁度、懸浮固體 SS、導電度)或化學濃度(如重金屬、化學需氧量 COD、生化需氧量 BOD、氨氮、特定有機物)。
- 生物可利用性(Bioavailability):化學檢測呈現的是物質之「總濃度(Total Concentration)」,然而污染物的化學種態(Chemical Speciation)、錯合狀態、水體硬度與 pH 值等,會大幅改變其實際能被生物吸收並產生生物毒害的有效濃度。
- 混合毒性與複合效應(Mixture Toxicity):廢污水常含有數十乃至數百種化合物,物質間會產生相加(Additive)、協同(Synergistic)或拮抗(Antagonistic)作用,物理化學分析無法量測其綜合毒性總和。
- 生物急慢毒性指標:利用受試水生生物(如發光細菌、水蚤、魚類、微藻)之生理反應,量化半數致死濃度()、半數效應濃度()、無可見效應濃度(NOEC)及急性毒性單位(Toxic Unit, 或 )。
- 法規背景: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環境部)依《水污染防治法》及《放流水標準》,已逐步推動將水生生物毒性(如發光細菌毒性試驗、水蚤急性毒性試驗)納入特定工業區與高風險事業放流水之監測或管制項目。(註:現行法規環境部已持續擴充新興污染物監測指引與標準檢驗方法)。
解題方法
本題為環境檢驗類科之標準申論題,答題切入點應採取「對比論證法(Comparative Analysis)」:
- 指出盲點(為何物化檢驗不夠):說明物化分析的「個別性」、「濃度導向」及「標的受限」盲區。
- 正面論述(生物毒性檢測能提供什麼):從「綜合毒性評估」、「生物有效性」、「未知與非標的污染物偵測」、「真實生態效應連結」四大維度層層剖析。
- 結論整合:強調生物毒性試驗與物化檢驗非互相替代,而是「相輔相成(Tiered Approach / Weight of Evidence)」,共同構成完整之水質健康風險評估體系。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無選擇題選項。為建立嚴謹作答邏輯,將「物理化學檢驗」與「水生生物毒性檢測」之檢測特性比對分析如下:
| 評估面向 | 物理與化學檢驗 | 水生生物毒性檢測(生物檢定法) | 互補價值分析 |
|---|---|---|---|
| 檢測對象 | 已知之單一物理參數或化學物質 | 水樣中整體毒性物質之總和表現 | 生物檢測可彌補化學檢驗無法涵蓋未知物質之盲點。 |
| 複合交互效應 | 各物質獨立定量,無法測定交互作用 | 直接反映相加、協同()或拮抗()效應 | 生物檢測直接量測全放流水混合毒性。 |
| 生物有效性 | 僅測得物理量與化學總量(Total concentration) | 反映穿透生物膜並造成細胞/器官損傷之「游離與活性種態」 | 避免化學總濃度高估或低估實際生態毒害。 |
| 生態衝擊關聯 | 間接推估,無法得知實際致死或亞致死影響 | 直接反映致死率、生長抑制、繁殖障礙等生物終點(Endpoints) | 提供最高真實度之水生態系統受損預警。 |
解題技巧
第 四 題20 分
說明使用電極法測定水中溶氧時,其校正及測定程序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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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環境檢驗人員在執行水質現場檢驗時,對「水中溶氧(Dissolved Oxygen, DO)-隔膜電極法」標準作業程序之掌握程度。
- 法源與方法依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驗所公告之「水中溶氧測定方法-隔膜電極法(NIEA W422.52C)」為準(現行方法已由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接續管理,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法規為準)。
- 測定原理: 隔膜電極(極譜式 Polarographic 或電池式 Galvanic)利用一層對氧氣具選擇性滲透之聚乙烯或氟碳膜,將電極與水樣隔離。溶氧穿透薄膜擴散進入電極內部,於陰極發生還原反應產生擴散電流: 在固定溫度與分壓梯度下,擴散電流大小與水樣中之氧分壓成正比。
- 關鍵補償因素: 溶氧飽和溶解度受「水溫」、「大氣壓力(海拔)」及「水中鹽度(離子強度)」影響,儀器操作必須針對此三要素進行溫度補償、大氣壓力校正及鹽度校正。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程序型申論題,作答切入點必須依循標準檢驗方法之結構,分立「校正程序」與「測定程序」兩大主軸,按實務操作順序條列說明:
- 校正程序切入點:包含開機暖機、零點校正(零氧校正)、斜率校正(常用之「水蒸氣飽和空氣法」或「化學滴定比對法」)、以及環境因子(氣壓、鹽度)的輸入與補償。
- 測定程序切入點:包含樣品特性與採樣時效(現場測定)、消除薄膜表面氣泡、維持適當流速(攪拌)以克服氧消耗現象、等待平衡、讀取數值與電極後續保養。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項分析。
解題技巧
- 閱卷得分關鍵字:
- 校正部分:「暖機」、「零氧溶液(亞硫酸鈉)」、「水蒸氣飽和空氣校正」、「大氣壓力設定」。
- 測定部分:「現場即時測定」、「維持流速/攪拌(克服表面氧消耗)」、「排除氣泡」、「溫度與鹽度補償」。
- 常見失分陷阱:
- 漏寫「攪拌/流速要求」:隔膜電極反應會持續消耗薄膜表面的氧分子,若水樣處於靜止狀態,薄膜表面會形成氧空乏區,導致讀數持續偏低,此為極譜式電極法最經典的扣分點。
- 混淆「空氣飽和水」與「水蒸氣飽和空氣」:實務及法規最推薦、最便捷的校正法為電極懸於校正套筒中的「水蒸氣飽和空氣法(Water-saturated air)」,切忌寫成將電極暴露在乾燥空氣中。
【答案】
使用隔膜電極法測定水中溶氧時,其校正及測定程序如下:
一、校正程序
第 五 題20 分
採取事業放流水時,因為品管管制需求,可能需要在採樣現場採取的空白樣品有那幾類?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環境檢驗人員對於水質採樣品質保證與品質管制(QA/QC)之現場品管實務認知。 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已改制為環境部)公告之「水質樣品採樣方法(一般原則)」(NIEA W102)及「環境檢驗品管分析指引」規定,現場採樣品管的主要目的在於評估採樣器具、大氣環境、運送保存及現場樣品處理過程是否受到交叉污染或外來干擾。 (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民國 112 年改制升格為環境部,主管機關與相關檢驗所名稱已隨之調整,但採樣品管之科學原理與分類規範依然一致。)
在水樣採集全流程中,空白樣品必須嚴格區分「現場品管空白(Field Quality Control Blanks)」與「實驗室品管空白(Laboratory Blanks)」。本題明定「採樣現場採取」,考點即聚焦於伴隨採樣現場操作所衍生的各類空白樣品。
解題方法
解題之切入架構應以「水樣採集作業的實體路徑」進行推導:
- 器具接觸環節:非一次性採樣器具經清洗後是否殘留待測物 設備空白(清洗空白)。
- 現場暴露環節:採樣現場大氣背景、空氣落塵及操作過程是否導入污染 現場空白。
- 現場前處理環節:若放流水採樣需於現場立即過濾(如溶存性重金屬分析) 現場過濾空白。
- 包裝運送環節:密封瓶隨同採樣全程運送,檢視容器氣密性與擴散污染(特別是揮發性有機物 VOCs) 運送空白(旅行空白)。
依上述流程,於申論答題時逐一明確陳述各空白樣品之定義、取樣方式及管制目的:
- 現場空白樣品(Field Blank)
- 採集方式:在實驗室將高品質試劑水(無分析物之純水)分裝至採樣瓶內,封存後攜至採樣現場。在採樣點將瓶蓋開啟,使其暴露於現場大氣環境中,暴露時間相當於正式放流水樣之採樣時間,或將試劑水於現場倒入空的樣品容器中,隨後封瓶與其他放流水樣一同保存並運回。
- 管制目的:評估採樣作業期間,現場大氣污染物、落塵、人員操作或周遭環境揮發物質是否對水樣造成外部污染。
- 設備空白樣品(Equipment Blank / Rinsate Blank,又稱清洗空白)
- 採集方式:對於非一次性、須於現場重複使用的採樣設備(如採樣匙、採樣桶、自動採樣機管線或浸入式幫浦),在現場完成標準清洗程序後,取無分析物之試劑水徹底淋洗設備接觸樣品之表面,並收集該淋洗水裝瓶送驗。
- 管制目的:評估採樣設備之去污染(清洗)程序是否完全,確認是否有前一批高濃度事業放流水殘留所致之交叉污染(Cross-contamination)。
- 運送空白樣品(Trip Blank / Travel Blank,又稱旅行空白)
- 採集方式:在實驗室將試劑水注入採樣瓶中,密封後隨同空樣品瓶出發至採樣現場。在現場全程保持密閉、絕不開啟,與現場採集之事業放流水樣品置於同一冰滴箱(冷藏箱)內,一同運回實驗室分析。
- 管制目的:評估採樣瓶自出發、現場存放至運回實驗室之運送與保存過程中,容器材質有無溶出、瓶蓋密封度是否良好,以及是否遭受冷藏環境或外在揮發性氣體(如車輛廢氣、VOCs)的滲透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