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不動產估價師 不動產估價理論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不動產估價師採用比較法對某一住宅用地估價時,應依哪些原則蒐集比較實例?在區域因素調整時,應考量哪些主要因素?若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不在同一近鄰地區內時,應如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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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的比較法,重點是比較實例的選取原則、區域因素調整所考量的因素,以及跨近鄰地區時的調整方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比較法以比較標的價格為基礎,經比較、分析與調整,推算勘估標的價格。規則所稱「區域因素」,是影響近鄰地區不動產價格水準的因素;「近鄰地區」則是勘估標的或比較標的周圍,供相同或類似用途不動產使用、同質性較高的地區。
解題方法
依題目三個問句,分別依序作答:先列蒐集比較實例的原則,再說明住宅用地的區域因素,最後交代不在同一近鄰地區時應如何調整。
一、比較實例的蒐集原則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2 條,應依下列原則蒐集比較實例:
- 價格種類適合:實例價格應屬正常價格、可調整為正常價格,或與勘估標的價格種類相同。
- 位於同一供需圈:比較實例應位於與勘估標的同一供需圈內的近鄰地區或類似地區。同一供需圈是指雙方能成立替代關係,且價格互為影響的適當範圍。
- 使用性質或管制相近:實例的使用性質或使用管制,應與勘估標的相同或相近。
- 價格形成日期接近:實例交易日期應接近勘估標的的價格日期,以減少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誤差。
蒐集後仍須查證交易價格、費用負擔、交易條件、標的狀況及交易日期;若交易受到特殊情況影響,應先作適當調整,無法有效掌握並量化者,不應採用。
二、區域因素調整的主要因素
區域因素調整是比較不同近鄰地區的價格水準,分析區域差異造成的價格差異。住宅用地應依個案特性,著重考量:
- 自然條件與環境:地勢、地形、氣候、景觀、環境品質,以及嫌惡設施或污染影響。
- 交通條件:道路系統、交通便利性、大眾運輸可及性及對外聯繫。
- 公共與公用設施:學校、公園、醫療、商業及其他生活服務設施的配置與可及性。
第 二 題25 分
在都市地區有一棟十層電梯大樓,第六層為勘估標的,若以成本法進行估價,請分別說明如何運用樓層別效用比以及地價分配率估計勘估標的之基地權利價格與建物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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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區分所有建物採成本法估價時,如何將第六層房地價格拆分為「基地權利價格」與「建物價格」,以及如何用樓層別效用比、地價分配率處理不同樓層的價格差異。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為準。第 98 條規定,區分所有建物應將專有部分、共用部分比例及基地權利合併估價,並考量樓層別效用比等因素;第 100 條則規定,以區分所有建物房地價格推估基地單價時,可先扣除建物成本價格求得基地權利價格,再依地價分配率調整。以下符號中, 為第六層房地價格, 為第六層建物成本價格, 為第六層基地持分面積。
解題方法
一、先以成本法估計第六層建物價格
依建物成本法估計建物重建或重置成本,扣除累積折舊及其他必要調整,取得第六層建物成本價格:
估算時應反映專有部分及應分攤的共用部分,並以第六層的實際面積、建材、設備與折舊狀況為基礎。電梯大樓各樓層的建物成本若有差異,也應依實際情況估計。
二、以樓層別效用比推估基地權利價格
樓層別效用比是各樓層相對於基準樓層或平均樓層的效用程度,通常以百分率表示。它反映樓層對房地價格的影響,可依當地市場資料及地方習慣推估。
先以第六層房地價格扣除第六層建物成本價格,取得第六層基地權利價格:
再除以該戶基地持分面積,取得第六層基地權利單價:
若要將第六層基地權利單價換算為平均樓層水準的基地單價,依樓層別效用比調整:
此步驟是將第六層因樓層效用而形成的價格差異,換算到平均樓層基準;若要回推第六層價格,則反向乘以第六層樓層別效用比與平均樓層別效用比之比。
第 三 題25 分
何謂電腦輔助大量估價?其系統組成可分成哪些主要項目?現行土地估價與房地估價上,有哪些可以利用電腦輔助大量估價?其可能面臨的問題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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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電腦輔助大量估價(Computer-Assisted Mass Appraisal, CAMA),是運用電腦資料庫、統計分析及估價模型,在同一估價基準日,對大量、同類型的不動產有系統地估算價值。電腦負責整理資料、建立與校準模型、批次推估及檢核結果;估價人員仍須判斷資料品質、模型是否適用,以及個別標的是否具有模型未能反映的特殊性。
大量估價的關鍵不在「用電腦算得快」,而在於以一致的估價架構處理大量標的,並使模型結果符合市場證據。常用方法包括比較法、收益法及成本法的電腦化應用;其中以交易資料充足的標的,常使用多元迴歸等統計方法建立價格模型,例如:
其中, 為第 個標的的價值或交易價格, 為土地區位、面積、建物屋齡、樓層等特徵, 為估計係數, 為模型未解釋部分。實務上也會運用地理資訊系統(GIS)處理區位及空間資料。
本題屬估價方法與制度應用題,未要求計算或引用特定法條。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題目三個問句分段作答:
- 先界定 CAMA 的目的及運作方式。
- 再交代系統由哪些資料、模型與作業功能組成。
- 接著分別舉出土地估價及房地估價的適用例子。
- 最後從資料、模型、標的異質性及制度面說明限制。
這樣安排可完整回應題目,也能區別「系統組成」、「可應用的估價工作」及「應用時的問題」。
系統主要組成
CAMA 系統可概括為以下項目:
- 標的及市場資料庫:包括土地與建物基本資料、區位及使用條件、交易價格、租金、收益與成本等。資料需有一致格式,並能更新及追溯來源。
- 估價模型與變數設定:依估價目的及市場特性,選定影響價格的變數、函數形式與估價方法;例如以面積、屋齡、樓層及區位等變數解釋房地價格。
- 模型校準與分析工具:利用可觀察的交易、租金或成本資料估計模型參數,並分析市場分區、價格趨勢及各項因素的影響。
- 批次估價及結果管理:將校準後的模型套用於大量待估標的,產出估價結果、估價清冊及相關報表。
- 品質檢核與人工覆核:檢查資料異常、模型誤差及估價結果的一致性;對特殊標的、異常結果或申復案件進行人工查核。
- 地理資訊與空間分析功能:整合地籍、道路、公共設施、使用分區及生活環境等空間資料,以呈現區位差異及空間關係。
系統運作的基本流程為:蒐集與整理資料 → 分析市場並設定模型 → 校準及檢核模型 → 批次推估 → 人工覆核與更新。
土地估價的應用
土地具有大量、可依區位及使用條件分群的特性,適合用電腦輔助處理大量標的,例如:
- 公告地價、公告土地現值等地價作業:以地價區段、區位條件、土地使用及交易資料分析地價,協助大量土地的查估與價格檢核。
- 大量宗地的比較分析:運用交易案例、臨路條件、面積、形狀、地勢、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等資料,建立土地價格模型或進行分區推估。
- 公有土地或政策性土地的批次估價:在估價目的、基準日及資料條件一致時,協助大量標的的初步估價及排序。
土地使用限制、開發可能性及臨路條件等因素,會因個案而有顯著差異;因此,模型推估仍須配合地籍與現況資料查核。
第 四 題25 分
110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2.0版,對於不動產估價有何幫助與限制?若不動產估價師欲對預售屋估價,請問與成屋估價的考量有哪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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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分成兩部分:第一,說明實價登錄 2.0 如何改善估價資料,以及資料的使用限制;第二,比較預售屋與成屋在估價時的標的狀態、可用資料與風險差異。
實價資料是估價師蒐集比較案例的重要來源,但「實際成交價格」不等於估價標的的「正常價格」。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正常價格是市場中有意願的買賣雙方,在適當行銷及正常交易條件下形成的合理價值;估價師仍須查證案例,分析交易條件與標的差異,並依價格日期推估價值。
法規時點: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平均地權條例》及預售屋交易管理規定後續已有重要修正,解題仍按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實價登錄 2.0 制度說明。
解題方法一:實價登錄 2.0 對估價的幫助與限制
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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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定位更精確 地號、門牌完整揭露,有助於核對成交案例的位置,辨識其與勘估標的是否位於相同或類似供需圈,並分析區位、街廓及周邊環境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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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資料更即時且涵蓋範圍擴大 預售屋交易納入申報,銷售前須申報建案資訊,簽訂買賣契約後須於期限內申報成交資訊。估價師得以蒐集同一建案或鄰近建案的預售交易案例,補充過往預售成交資訊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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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比對與市場分析更有依據 交易資訊增加後,可進一步分析成交價格、交易時間、樓層、面積、格局及車位等因素,協助估價師選取比較案例、調整個別差異,並觀察市場價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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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市場資訊透明度 查詢者能更具體地核對交易位置與內容,減少資訊不對稱,也有助於發現異常價格或特殊交易,提升估價資料查證的效率。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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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價格仍須查證,不能直接當成正常價格 申報資訊可能有錯誤或不完整,也可能包含親友交易、急售、特殊付款條件、裝潢或車位拆算等情形。估價師應查明交易背景,判斷是否屬正常交易,必要時調整至可比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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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地址不代表已掌握全部影響價格的因素 實價登錄主要呈現交易申報資料,未必完整反映屋況、裝修、採光、景觀、管理維護、瑕疵、付款條件及買賣雙方特殊關係。這些因素仍須現場勘察或另行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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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有時間落差,且舊制與新制資料銜接不一 成交資訊須經申報、查核及揭露程序,資料不會在成交當下立即完整出現在查詢系統。新制施行前的預售屋資料,其申報方式與時點亦與新制不同,不能把新舊資料視為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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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案例仍受建案與戶別差異影響 同一建案不同銷售期、樓層、座向、景觀、格局、車位及付款條件,均可能造成價格差異。僅以建案平均單價推估個別戶價格,容易忽略戶別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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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數與市場代表性仍有限 特定區域或特定產品若成交量少,案例可能不足;交易價格也可能受當時供需、銷售策略及市場預期影響。因此,估價師仍須依估價目的與標的特性判斷資料可靠性,並遵守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及綜合比較的原則;情況特殊不能兼採時,應於報告中敘明理由。
解題方法二:預售屋與成屋估價的不同考量
1. 標的狀態與查勘方式
成屋已有實體建物,估價師可勘察建物現況、屋況、裝修、設備、採光、景觀及公共設施,並核對登記資料。
預售屋尚未完工,估價標的主要依建照、核准圖說、契約、建材設備表、銷售資料及土地權利內容辨識。估價師應確認建案規劃、戶別、樓層、面積、土地持分、車位及契約約定,並清楚揭露估價所依據的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