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何謂以家庭為中心的社會工作實務?並舉例說明如何運用於對脆弱家庭服務的實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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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以家庭為中心」的社會工作實務,是以家庭整體作為評估與服務的主要單位,理解家庭成員彼此的互動、家庭功能與家庭所處的社會環境,再與家庭共同訂定目標、整合資源並提供服務。服務不只處理某一位成員表面上的問題,也關注家庭如何因應壓力、運用既有能力,以及社區與制度能否提供支持。
民國 108 年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強調「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及早辨識遭逢生活變故、支持系統薄弱或家庭功能受影響的家庭,在問題惡化前提供預防性、整合性的協助。依當時脆弱家庭服務指標與工作流程,脆弱家庭是指家庭因經濟、照顧、家庭關係或其他生活處境,致家庭功能受影響,且有服務需求的家庭。這是服務辨識與評估的依據,不是單憑某一項身分或風險因素,就判定家庭必然有問題。
此實務的重點包括:
- 從個人問題轉向家庭脈絡:了解成員問題如何彼此影響,例如失業不只造成收入減少,也可能增加親子衝突與照顧壓力。
- 與家庭建立合作關係:尊重家庭的經驗與選擇,讓家庭參與需求評估、目標設定及服務決策。
- 看見優勢與能力:辨識家庭已具備的照顧能力、親友支持、解決問題經驗及可運用資源。
- 整合正式與非正式支持:連結社福、教育、衛生、就業等服務,也納入親友、社區與民間團體的支持。
- 兼顧安全、需求及家庭自主:支持家庭同時,仍須評估兒少、老人或其他成員的安全與權益;涉及法定通報或保護責任時,依法處理。
解題方法
本題是「定義加實務應用」的申論題,可先說明家庭中心的工作觀點,再依服務流程舉例,呈現社工如何從家庭整體評估,與家庭合作解決問題,並連結社區資源。只列舉福利措施不足以回答「如何運用」;應交代需求評估、共同目標、服務協調與後續追蹤。
實務例示:單親家庭因失業而出現照顧與就學困難
假設一位單親家長失業後收入中斷,家中孩子缺課增加,親子衝突也加劇。社工不將孩子單獨視為「問題個案」,而是從家庭整體了解失業、經濟壓力、照顧安排、親子互動、家長身心狀況,以及家庭可取得的支持。
- 建立關係並了解家庭觀點 社工與家長及孩子分別會談,了解各自對困境的看法、最急迫的需要與期待;經家庭同意後,必要時進行家庭訪視,觀察日常照顧與互動情形。
第 二 題25 分
從家庭暴力防治三級預防觀點論述,如何有效推動預防家庭暴力的工作?請舉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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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要以「三級預防」說明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如何從源頭降低暴力發生、及早發現風險,並在事件發生後提供保護與復原服務。三級預防是社會工作與公共衛生常用的分析架構,《家庭暴力防治法》並未將防治工作明文分成初級、次級、三級預防;作答時應將法定服務與防治策略放入此架構,說明各階段的目標和作法。
民國 108 年的法規依據,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為主。該法第 2 條定義家庭暴力為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的行為;第 8 條規範中央主管機關的防治與服務事項;第 50 條規範醫事、社會工作、教育、警察等人員的責任通報義務,知悉家庭暴力情事時,應於 24 小時內通報。
解題方法
依「未發生暴力前的普遍預防 → 有風險時及早辨識介入 → 暴力發生後保護處遇與防止再犯」排列內容。每一級都要寫出:
- 目標:要預防什麼或處理什麼。
- 對象:一般民眾、高風險家庭,或已發生暴力的當事人。
- 策略與例子:交代由誰、透過什麼方式提供服務。
作答時也要指出各級預防彼此銜接:初級預防建立反暴力觀念,次級預防及早發現和通報,三級預防保護被害人、處遇相對人並降低再犯。
參考作答
家庭暴力涉及個人、家庭關係及社會文化等因素,防治工作不能只在事件發生後救援,亦須從教育宣導、風險辨識及後續處遇等層次推動。依三級預防觀點,可分述如下:
一、初級預防:普遍教育宣導,降低暴力發生
初級預防以尚未發生家庭暴力的一般民眾及家庭為對象,目標是改變助長暴力的性別刻板印象、權力不平等及「家務事外人不應介入」等觀念,建立尊重、平等、非暴力的互動方式。
具體作法包括:
- 推動家庭與親職教育:在學校、社區及家庭教育機構辦理情緒管理、溝通、親職教養及衝突處理課程,使家庭成員能以協商取代威脅或暴力。
- 進行大眾宣導:透過媒體、社群平台、社區活動宣導暴力零容忍,說明肢體、精神、經濟控制等暴力樣態,以及求助管道。
- 培養兒少尊重與求助能力:學校進行性別平等、人際尊重與安全求助教育,協助兒少理解暴力不是正常的家庭互動,也不是被害人的責任。
- 強化社區預防網絡:結合村里、社區發展協會、宗教團體及民間組織,透過講座、親子活動與社區倡議,使居民知道如何辨識暴力及提供協助。
例:社區辦理親職與伴侶溝通課程,並在活動中宣導家庭暴力求助專線及地方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服務,使民眾在暴力尚未發生或尚未惡化前,就能學習非暴力溝通並認識求助資源。
二、次級預防:及早辨識風險,及時通報介入
次級預防以具有暴力風險或已出現警訊的家庭為對象,重點是早期發現、風險評估、通報及介入,避免暴力發生、持續或升高。常見警訊包括反覆激烈衝突、威脅恐嚇、控制行動或經濟、兒少目睹暴力,以及被害人受傷或遭隔離等。
具體作法包括:
- 落實責任通報: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醫事、社會工作、教育、警察等法定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悉家庭暴力情事,應於 24 小時內通報。通報是啟動評估與服務的機制,不代表通報者已完成調查或處遇。
- 強化第一線辨識能力:對醫療院所、學校、警察、社福及社區人員進行教育訓練,使其能辨識不易被外觀察覺的精神、經濟控制與跟蹤騷擾等風險。
第 三 題25 分
因應媒體的多樣性和傳播的速度,社會工作個案會經由媒體曝光。請問當媒體報導個案時,身為個案主管單位,在回應社會對個案的關注時,需要注意哪些社會工作倫理的議題?請舉例論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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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機構面對媒體報導服務對象時,如何兼顧保密與隱私、服務對象權益、社會大眾知情及公共安全。作答時應把「回應社會關注」與「揭露個案資料」區分:機構可以說明一般處理原則、服務流程與防範措施,但不得因輿論壓力或媒體追問,就公開足以識別個案或涉及業務秘密的資訊。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當時適用的《社會工作師法》第 15 條規定,社會工作師及執業處所人員對因業務知悉或持有的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第 17 條規定社工師應遵守社會工作倫理守則。《社會工作師倫理守則》要求社工師保守業務秘密,未經服務對象同意,不得公開足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服務對象的資料;倫理衝突的處理則以保護生命為優先,並選擇最符合服務對象最佳權益、損害最小的方法。
另可依衛福部 106 年訂定的《社政主管機關處理保護性案件新聞回應指引》掌握實務原則:保護性案件由機關指定發言人統一回應;發言前應先確認資訊,並保密通報紀錄、被害人識別資訊、被害情節、服務處遇及個案紀錄等。
解題方法與倫理議題
依序從「誰能發言、能說什麼、何時例外、如何降低傷害」切入,逐項說明倫理原則並搭配情境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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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義務與隱私權 不公開姓名、照片、住址、就讀學校、親屬關係等可直接或間接辨識個案的資訊,也不得揭露通報紀錄、服務目標、處遇內容及執行情形。即使沒有說出姓名,若細節拼湊後足以辨認個案,仍會侵害隱私。 **例:**兒少保護案件遭媒體報導後,機關不應透露孩子就讀學校、安置地點或家庭住址,也不應讓媒體拍攝孩子或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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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最佳利益、自我決定與知情同意 回應媒體前,應考量公開資訊是否真正有助於服務對象福祉,並尊重其自我決定。若因特殊理由必須公開可識別資訊,應先說明公開目的、可能風險與影響,取得適當同意;服務對象為未成年人或無法完整表達意思者,應依其法定代理或監護安排處理,並以服務對象最佳利益為重。 **例:**機構欲以個案故事呼籲大眾捐款,不應只因能募得資源就公開案家遭遇;應評估公開是否可能造成標籤、羞辱或二次傷害,並取得有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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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實、正確與專業責任 機關應先查證資料,再由指定發言人依發言制度統一回應;不宜由承辦社工私下受訪、在社群媒體補充案情,或為維護機關形象而提供未查證資訊。
第 四 題25 分
請說明現今臺灣社會工作制度在人力配置與進用、勞動條件、專業在職訓練、專業養成教育及證照考試等方面可能面臨的問題,以及可以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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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臺灣社會工作專業制度的整體檢視,重點不在單獨列舉社工工作的辛勞,而是分析「人才如何進入、留任、持續成長,並由教育與證照制度保障專業品質」。作答可沿著人力供需與職涯歷程,依序討論:人力配置與進用、勞動條件、在職訓練、專業養成教育、證照考試,並對每一面向提出相應改革。
社會工作師是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個人、家庭、團體及社區促進、發展或恢復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應區分「社會工作人員」與依法取得證書、執業資格的「社會工作師」:實務工作者可能透過不同方式進用,並非都以社工師證書作為唯一任用條件。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當時社會工作師證照主要依《社會工作師法》及社會工作師考試相關規則辦理;社工師執業須接受繼續教育,並依規定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民國 112 年《社會工作師法》已修正,增訂社工師執業安全保障及懲戒等規定;答題仍應以 108 年制度為主。
解題方法
採取「制度面向—問題—對策」的對照寫法。每一段先說明制度缺口,再提出能對應缺口的措施;如此可避免只寫問題、未回答「如何因應」,也能呈現制度各環節彼此連動:人力不足與高流動會加重在職者負擔,訓練與教育若未能銜接實務,則難以補足服務品質與人才留任問題。
一、人力配置與進用
**問題:**社會福利法規與服務需求增加,工作領域擴及兒少、家庭暴力、老人、身心障礙、脆弱家庭及社區服務,但人力配置未必隨業務量與案件複雜度同步調整。部分機關或機構仰賴聘用、約用或計畫型人力,職務穩定性較弱,且公私部門待遇與保障落差可能造成社工流動。若僅以編制員額或案件數計算需求,未納入服務對象風險、地理區位、行政負荷及跨網絡協調工時,容易形成長期超載。
因應:
- 建立以業務量、案件風險、服務複雜度及地域差異為基礎的人力推估與配置標準,並定期檢討員額及補實進度。
- 提高正式、穩定職缺比率,改善聘用及計畫型人力的薪資、福利與職涯發展,降低因身分不同造成的流動。
- 明確訂定合理的個案量及工作負荷,增加行政助理與資訊支援,避免專業人力長期耗費於文書、統計及重複登錄。
- 建立新進人員導入、督導及資深人力留任制度,使經驗得以累積傳承;依業務特性安排適當的專業背景與職務訓練。
二、勞動條件
**問題:**社工常面對高案件量、危機處遇、情緒勞動及跨機關協調,部分工作還需夜間訪視、值班或緊急處理。若工時、休假、加班補償及安全措施不足,容易引起職業倦怠、替代性創傷與離職。公私部門、不同縣市或不同計畫間的薪資及福利差異,也會造成同工不同酬與人才集中流動。
因應:
- 落實工時、加班費或補休、休假及職場安全規範,明確處理值班、緊急出勤與非上班時間聯繫的補償。
- 建立訪視風險評估、雙人訪視、緊急通報及事後支持機制,並提供必要的法律、心理與職安協助。
- 以合理薪酬、年資加給、專業加給、督導職涯及升遷制度,改善留任誘因,縮小公私部門及地區間不合理待遇落差。
- 提供心理支持、同儕討論與專業督導,及早處理耗竭與替代性創傷,將社工身心健康視為服務品質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