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會計師 高等會計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15 分
乙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以 購入丙公司 股權而對丙公司取得控制。當時丙公司權益包括股本 及保留盈餘 ,且除機器低估外,其他各項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並依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份額衡量非控制權益。乙公司採權益法處理對丙公司之投資。
甲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以 購入乙公司 股權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並分別依公允價值 及 衡量乙公司及丙公司之非控制權益。當日除乙公司帳列「投資丙公司」低估 以及丙公司機器之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不同外,其他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
丙公司帳上之機器係於 年 1 月 1 日以 取得,估計可使用 5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提列折舊。該機器於 年初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為 ,乙公司估計該機器自收購日起尚可使用 4 年; 年初甲公司收購乙公司時,該機器之公允價值為 ,甲公司估計尚可使用 2 年,無殘值。
假定包括商譽在內的資產未發生減損,甲、乙、丙三家公司對機器之後續衡量均採成本模式,且三家公司之間皆無內部交易。其他資料如下:
| 項目 | 甲公司 | 乙公司 | 丙公司 |
|---|---|---|---|
| 年 1 月 1 日股本(全年未變動) | |||
| 年 1 月 1 日保留盈餘 | |||
| 年本身淨利(不含投資損益) | |||
| 年宣告並發放股利 |
試計算下列各項目之金額:
(一) 年非控制權益淨利總數。
(二) 年乙公司帳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三) 年底甲公司採用權益法下帳列「投資乙公司」之餘額。
(四) 年底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之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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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結合兩層收購與權益法,重點是分辨:
- 乙公司收購丙公司時,丙公司機器的公允價值調整及其後續折舊。
- 甲公司收購乙公司時,乙公司帳列「投資丙公司」的低估,以及丙公司機器在甲公司收購日的公允價值調整。
- 非控制權益淨利須分別計算乙公司的非控制權益,以及丙公司直接的非控制權益。
- 商譽須納入甲公司收購乙公司時產生的新商譽,以及乙公司先前收購丙公司所產生、合併後仍列報的商譽。
採比例份額法衡量非控制權益時,子公司收購日的商譽為:
權益法下,投資損益依投資人持股比例計算,並須調整收購日公允價值差額的後續折舊。
解題方法與關鍵計算
一、乙公司收購丙公司:機器差額與既有商譽
丙公司機器於 年初的帳面金額為:
乙公司收購日公允價值為 ,故公允價值調增 。乙公司估計收購日起尚可使用 4 年,每年須多提折舊:
丙公司收購日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為:
按可辨認淨資產比例份額衡量的非控制權益為 ,因此乙公司收購丙公司產生的商譽為:
該商譽在題目假設下未減損,於合併報表中仍為 。
二、丙公司 年調整後淨利與乙公司權益法投資損益
丙公司 年本身淨利為 。乙公司須扣除機器公允價值調增所產生的額外折舊 ,故丙公司調整後淨利為:
乙公司持有丙公司 ,故乙公司 年帳上認列的權益法投資損益為:
三、甲公司收購乙公司:丙公司機器公允價值調整
年初,丙公司機器帳面金額為:
甲公司收購乙公司時,機器公允價值為 ,故須再調增 。甲公司估計尚可使用 2 年,因此合併報表每年須多提折舊:
此調整影響甲公司收購乙公司後的合併淨利,也須反映於甲公司採權益法認列的乙公司投資損益。
四、 年非控制權益淨利總數
第 二 題10 分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 取得乙公司 股權。當日乙公司權益包括普通股股本 及保留盈餘 ,其帳列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皆等於其公允價值,且除有一項未入帳專利權(尚有 5 年耐用年限)外,並無其他未入帳之資產或負債。
甲公司另於 年 1 月 1 日以 取得丙公司 股權。當日丙公司權益包括普通股股本 及保留盈餘 ,且丙公司帳列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皆等於其公允價值,亦無未入帳之資產或負債。非控制權益於收購日係以現時所有權工具對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已認列金額所享有之比例份額衡量。
截至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及丙公司帳列保留盈餘分別為 及 。下列係乙公司及丙公司 及 年之營業結果:
| 年度 | 乙公司淨利 | 丙公司淨利 |
|---|---|---|
| 年 | ||
| 年 |
從 年初起,甲公司經常按外購成本加成 銷貨予乙公司,而丙公司則經常按外購成本加成 銷貨予甲公司。甲公司 年 12 月 31 日及 年 12 月 31 日帳列存貨中各有 及 係購自丙公司。乙公司帳列期末存貨則皆購自甲公司,且甲公司售予乙公司的商品存貨皆購自集團外之其他供應商。假設甲公司及乙公司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存貨中,並無分別購自丙公司及甲公司之商品存貨。
下列係三家公司間進、銷貨金額及帳列期末存貨金額:
| 項目 | 年 | 年 |
|---|---|---|
| 甲銷貨予乙 | ||
| 丙銷貨予甲 | ||
| 甲公司期末存貨 | ||
| 乙公司期末存貨 | ||
| 丙公司期末存貨 |
年 1 月 1 日乙公司以 發行面額 、票面利率 、10 年期公司債,每年 1 月 1 日付息,有效利率 。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於債券市場上以 取得乙公司面額 公司債作為債券投資,有效利率 ,並將之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試作:(金額請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位。)
(一) 試計算下列金額:
-
按權益法, 及 年度甲公司對乙公司應認列之投資收益各為何?
-
及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上之非控制權益淨利各為何?
(二) 列出 年度甲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工作底稿上有關債券內部交易之調整及沖銷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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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整合權益法投資收益、合併損益歸屬、存貨未實現損益,以及集團內債券交易。
- 權益法投資收益:投資者按持股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調整後的損益;調整項目包括收購日公允價值差額的後續折耗,以及集團內交易未實現損益。
- 非控制權益淨利:按非控制股東持股比例,分攤子公司調整後的淨利;上游交易(子公司售予母公司)的未實現損益會減少子公司淨利,因而由母公司與非控制股東按持股比例分攤。
- 存貨未實現損益:期末存貨仍留在集團內,內含的集團內利潤須予以遞延;下期商品對外出售時,再將前期遞延利潤迴轉。
- 集團內債券交易:合併觀點下,集團不能持有自己的負債。須沖銷債券投資與應付公司債,並調整雙方帳面金額及利息,使合併報表反映「視同清償」後的結果。
解題方法
一、先計算收購日差額及其後續折耗
乙公司
乙公司收購日可辨認淨資產帳面金額為:
甲公司取得 股權所享有的淨資產份額為:
取得成本 高於該份額 。因未入帳專利權屬可辨認資產,先將其公允價值差額納入收購日淨資產;剩餘差額為商譽。設專利權收購日公允價值為 ,則甲公司投資成本的分配為:
題目未提供專利權公允價值,無法單獨求出商譽或專利權每年攤銷額;但本題要求的乙公司投資收益及非控制權益淨利均會受此差額影響。以題目資訊不足為由,依題幹未給數值、且金額可計算至整數的命題預設,採用未提供可辨認差額金額不另作分攤的口徑,以下不計專利權攤銷。
丙公司
丙公司收購日可辨認淨資產為:
甲公司所享有份額為 ,與取得成本相同,因此無商譽,也無公允價值差額後續折耗。
二、計算集團內存貨未實現損益
甲公司售予乙公司:下游交易
甲公司對乙公司銷貨係外購成本加成 ,故售價中的利潤占售價:
甲售乙期末存貨皆來自甲,故:
- 年末未實現利潤:
- 年末未實現利潤:
下游交易未實現利潤全數歸屬母公司,計算乙公司投資收益時須自乙公司調整後淨利中扣除期末未實現利潤,並加回前期已遞延、於本期實現的利潤。
丙公司售予甲公司:上游交易
丙公司以外購成本加成 ,利潤占售價:
甲公司期末存貨中, 年有 、 年有 購自丙公司:
- 年末未實現利潤:
- 年末未實現利潤:
丙公司售予甲公司為上游交易,故未實現利潤須調整丙公司淨利;其影響由甲公司與非控制股東按持股比例分攤。
題目指出 年末甲公司存貨無購自丙公司之商品,乙公司存貨無購自甲公司之商品,因此本題 年初無前期遞延利潤迴轉。
(一)計算投資收益及非控制權益淨利
1. 甲公司對乙公司之權益法投資收益
乙公司於 年淨利為 ,減去甲售乙期末存貨未實現利潤 :
甲公司持股 ,故:
年則加回 年已遞延、於本期視為實現的 ,再扣除 年末尚未實現的 :
2. 合併財務報表之非控制權益淨利
乙公司
乙公司為下游交易的買方,甲公司售予乙公司的未實現利潤屬母公司交易,不調減乙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淨利。乙公司之非控制權益持股比例為 :
丙公司
丙公司為上游交易的賣方,其淨利須調整期末未實現利潤; 年另加回 年期末遞延、於 年實現的利潤。丙公司非控制權益持股比例為 :
第 三 題15 分
臺灣甲公司持有國外乙公司 股權數年,乙公司的功能性貨幣是當地貨幣。甲公司會計人員已編製之 年度甲公司及其子公司新臺幣合併現金流量表如下:
來自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之現金流量:
| 項目 | 金額 |
|---|---|
| 控制權益淨利 | |
| 折舊費用 | |
| 專利權攤銷費用 | |
| 應收帳款增加數 | |
| 存貨減少數 | |
| 應付帳款增加數 | |
| 來自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之淨現金流量 |
來自非流動項目之現金流量:
| 項目 | 金額 |
|---|---|
| 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年淨減少數) | |
| 支付股利予甲公司股東 | |
| 來自非流動項目之淨現金流量 |
已知上述合併現金流量表存在多項錯誤,例如忽略匯率變動對甲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資產負債表上各項資產及負債的影響,該影響內容如下:
| 項目 | 匯率變動所致之影響(新臺幣) |
|---|---|
| 現金 | |
| 應收帳款 | |
| 存貨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
| 專利權 | |
| 合計 | |
| 應付帳款 | |
| 非控制權益 | |
| 匯率變動對合併權益之增加 |
乙公司 年度淨利為新臺幣 ,且宣告並發放新臺幣 現金股利。
試作:((一)第 1、2 題及 (二)須註明增加或減少;(一)第 4、5 題須註明淨流入或淨流出,否則不予計分。)
(一) 若甲公司以間接法編製 年度甲公司及其子公司新臺幣合併現金流量表,試計算下列各項目之金額:
-
存貨之增(減)數。
-
應付帳款之增(減)數。
-
專利權攤銷費用。
-
來自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來自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二) 分別計算 年度非控制權益之增(減)數及現金之增(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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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驗合併現金流量表的間接法編製,以及國外營運機構換算造成的匯率影響。
依間接法,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由合併損益出發,調整非現金項目及營運資產、負債變動。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所產生的匯率影響,會反映在資產、負債及權益的期末換算金額,但不是現金收付;現金流量表應另列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的影響。
乙公司淨利及股利中,歸屬非控制權益的比率為 。合併現金流量表中的控制權益淨利應加回非控制權益的淨利;支付予非控制權益的股利則屬籌資活動現金流出。
解題方法
(一)各項目金額
1. 存貨之增(減)數
題目列示的存貨減少數 ,尚未扣除匯率變動造成的存貨增加 。因此,換算後合併資產負債表所呈現的存貨減少數為:
存貨減少 。
2. 應付帳款之增(減)數
題目列示應付帳款增加 ,但匯率變動使應付帳款減少 。扣除該換算影響:
應付帳款增加 。
3. 專利權攤銷費用
題目所列攤銷費用 未包括匯率變動造成專利權增加 。專利權帳面金額變動關係為:
所以,換算後的攤銷費用為:
專利權攤銷費用為 。
4. 來自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題目列示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的淨減少數 ,其中包含匯率變動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增加 。扣除非現金換算增加後,實際投資活動現金流出為:
來自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為淨流出 。
5. 來自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第 四 題10 分
甲公司於 年底依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之比例份額取得乙公司 股權而對乙公司存在控制,當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
年底乙公司之權益包括普通股股本 (每股面額 )及保留盈餘 。甲公司未發行潛在普通股, 年全年度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為 股。
年乙公司有下列潛在普通股全年流通在外:
-
認股權:得以每股 認購乙公司普通股 股,乙公司普通股全年平均市價為 。
-
可轉換公司債:面額 、票面利率 、 張,每張可轉換為甲公司之普通股 股。該可轉換公司債於 年相關之費損淨額(稅前)為 。
甲公司與乙公司 年稅後個別淨利(不含投資收益或股利收入)分別為 與 。甲公司於 年出售商品予乙公司,截至 年底乙公司仍未售出該商品,此交易的稅後未實現利潤為 20%$。
試計算 年合併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若無法整除時,請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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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合併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EPS),包含控制子公司後的合併歸屬母公司股東損益,以及子公司潛在普通股對合併稀釋 EPS 的影響。
合併基本 EPS 的分子為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合併損益,分母為母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稀釋 EPS 則依稀釋性工具逐項納入其增額損益與增額股數;子公司的潛在普通股須按母公司持股比例,計算對母公司股東可歸屬損益及合併股數的影響。
解題方法
一、計算合併基本 EPS
甲公司取得乙公司 股權,乙公司為甲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乙公司 X3 年底權益為普通股股本 、保留盈餘 ,因此乙公司淨資產為 。題目指出甲公司依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比例份額取得股權,且取得日帳面金額等於公允價值,故屬不具商譽的比例份額收購;但計算 EPS 時,仍須將非控制權益所享有的損益排除。
甲、乙個別淨利合計為:
甲公司出售商品予乙公司,年底商品仍未售出,屬順流交易。稅後未實現利潤 $2,000 應自合併損益中消除,並全數歸屬母公司股東:
乙公司調整後損益為 ,其中歸屬母公司股東的部分為:
因此歸屬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合併淨利為:
甲公司 X3 年全年流通在外普通股為 股,故基本 EPS 為:
二、分析子公司認股權的稀釋效果
乙公司認股權可按每股 認購 股,全年平均市價為 $25
第 1 題2 分
投資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之認股權於企業合併時,下列何者不視為潛在表決權?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傳承自 IAS 27 之基本準則規範)為準。
評估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有「控制」(Control)時,必須考量投資公司及其他第三方所持有的潛在表決權(Potential Voting Rights,例如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等)。判斷該潛在表決權是否具備實質性並納入評估,其核心原則如下:
- 可執行之時點(實質性權利):潛在表決權必須在主導攸關活動需要作成決策時為**「目前已可執行」(Currently Exercisable)**。若需待未來時日或視未來特定事件發生後方能執行,則不具備實質性,評估控制時不予考量。
- 排除主觀意圖與財務能力:準則特別規定,在評估潛在表決權時,不得考量管理階層之行使意圖,亦不得考量持有者行使該權利之財務能力。
解題方法
本題的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客觀權利之行使時點」與「主觀意圖/財務限制」**:
- 客觀行使時點:必須是「目前」即可行使,才能及時影響被投資公司的決策。未來才可執行的權利在當下無法左右決策,因此不視為有效之潛在表決權。
- 意圖與能力:為了防止企業透過宣稱「無意圖行使」或「目前沒資金」來規避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準則一律將此兩者排除在考量之外(即縱使無意圖或無能力,只要客觀上目前可執行,仍必須視為潛在表決權)。
選項分析
- (A) 於未來時日或視未來情況才可執行之認股權【正確,不視為潛在表決權】
第 2 題2 分
甲公司以現金 取得乙公司 股權,並按公允價值 衡量剩餘之 股權。乙公司總資產之帳面金額為 (含乙公司過去因併購另一公司而產生之商譽 ),其中存貨被高估 、建築物被低估 ,乙公司負債之公允價值為 。則該企業收購所產生之商譽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IFRS 3)**為準。核心觀念包含以下三項:
-
商譽之衡量(全部商譽法 / 全額商譽法): 收購者若按公允價值衡量非控制權益(NCI),係採全部商譽法。商譽計算公式為:
-
可辨認資產之嚴格定義(排除既有商譽): 依 IFRS 3 規定,收購日所取得之資產僅限「可辨認資產」。商譽本質上為不可個別辨認之剩餘價值,因此被收購者(乙公司)帳面上過去因合併其他公司而存在之既有商譽,不屬於本次收購之可辨認資產,計算收購日可辨認資產時必須予以全數剔除。
-
資產與負債之公允價值調整:
- 帳面資產若被「高估」,公允價值低於帳面金額,應予調減。
- 帳面資產若被「低估」,公允價值高於帳面金額,應予調增。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收購總價值(收購成本及非控制權益合計)
甲公司取得 股權支付現金 $630,000,剩餘 非控制權益按公允價值 $70,000 衡量:
步驟二:計算收購日乙公司之「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
剔除既有商譽後之可辨認資產帳面金額: 乙公司總資產帳面金額 $620,000 內含既有商譽 $50,000,應先扣除:
-
可辨認資產之公允價值:
- 存貨被高估 $12,000(調減)
- 建築物被低估 $20,000(調增)
- 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乙公司負債公允價值為 $330,000,將可辨認資產公允價值扣除負債公允價值:
第 3 題2 分
企業收購前,甲公司與乙公司之權益分別如下:
| 項目 | 甲公司 | 乙公司 |
|---|---|---|
| 普通股股本(面額 ) | ||
| 資本公積 | ||
| 保留盈餘 |
甲公司發行 股、每股價值 之新股,取得乙公司所有流通在外股份。收購日合併報表上之資本公積及保留盈餘之金額分別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IFRS 3)及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IFRS 10)為準。核心測驗重點為收購法(Acquisition Method)下收購日合併權益之衡量與沖銷原則:
- 對價衡量與股票溢價: 收購者發行權益工具作為移轉對價時,應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發行股份之公允價值超過面額部分,應貸記收購者之「資本公積-股票溢價」。
- 收購日合併權益之組成:
- 收購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上的權益,僅包含收購者(母公司)之權益(若非全資收購,則另加計非控制權益;本題取得 股權,無非控制權益)。
- 被收購者(子公司)於收購日前既有之權益(包括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於編製收購日合併工作底稿時,均必須全數沖銷,不得列入合併報表。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收購者(甲公司)因發行新股所產生之權益變動
甲公司發行 股新股(面額 $1、每股市價 $3)取得乙公司 股權:
- 移轉對價總額:$$153,000
- 增加普通股股本:$$51,000
- 增加資本公積-股票溢價:
甲公司個別發行新股之會計分錄:
步驟二:學理標準金額推導(收購日合併報表權益)
收購日合併報表僅反映收購者甲公司發行新股後的權益,乙公司的原有權益均全數沖銷:
- 合併保留盈餘:等於甲公司原有保留盈餘,即 $300,000。
- 合併資本公積(學理正確值):甲公司原有資本公積加計新股溢價:
步驟三:官方答案推導與命題爭議剖析
檢視題目四個選項,資本公積均無學理正確值 $122,000。此題為考選部著名之命題數據誤植爭議題:
- 命題委員在計算收購者合併資本公積時,誤看題目表格欄位,取用了**乙公司(被收購者)**之原有資本公積 $90,000,再加計甲公司新股發行溢價 $102,000:
第 4 題2 分
企業收購之協商過程中,收購者若同意當未來一定期間內被收購者之經營績效達一定水準時,將支付一筆額外現金,則收購者應如何記錄此一額外價款?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企業合併中「或有對價」(Contingent Consideration)的收購日認列與衡量。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IFRS 3)『企業合併』」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IAS 32)『金融工具:表達』」為準)
- 或有對價之定義:收購者在企業合併協議中承諾,若未來發生特定事項或達成特定條件(如未來營收、獲利達到約定門檻),收購者負有移轉額外資產或權益工具予被收購者原股東之義務。
- 收購日之認列與衡量(IFRS 3 第 37 段、第 39 段):
- 收購者應於「收購日」將或有對價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計入企業合併之「移轉對價」總額中,作為計算商譽或廉價購買利益的基礎: (其中「移轉對價」即包含或有對價之收購日公允價值)
- 會計要素之分類(IAS 32):
- 收購者須依 IAS 32 之定義,將或有對價義務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 若約定未來條件達成時係「支付額外現金」或移轉其他金融資產,因收購者負有交付現金之合約義務,必須分類為負債(或有對價負債)。
解題方法
本題採「收購法(Acquisition Method)」之基本原則切入分析:
- 對價確認時點與角色: 企業合併採收購法處理,收購日所支付之代價應完整反映收購時所承諾之一切經濟利益移轉。收購者同意因未來績效達標而追加給付,屬於取得控制權所約定之代價延伸,故必須在「收購日」依估計之「公允價值」計入移轉對價,不得拖延至實際達成時才入帳。
- 債務性質判定: 題目載明「將支付一筆額外現金」,依金融工具分類原則,收購者承擔交付現金之現時義務,應貸記「或有對價負債」。
- 收購日之典型會計分錄:
- 借:各項可辨認資產(公允價值)
- 借:商譽(差額)
- 貸:各項承擔之負債(公允價值)
- 貸:已移轉對價(現金、發行股份等)
- 貸:或有對價負債(收購日公允價值)
第 5 題2 分
甲公司原有 股普通股流通在外, 年 6 月 1 日以換發新股的方式,吸收合併乙公司,換股比率為:每 股乙公司流通在外的股票,換發甲公司新發行股票 1 股。
合併前乙公司原有流通在外股數 股,沒有活絡市場的公開報價,但估計之公允價值為每股 ;而甲公司合併當日有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每股 ,則此企業合併移轉對價之金額為何?
本題評析與詳解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IFRS 3)為準。
核心觀念
- 企業合併移轉對價之衡量原則(IFRS 3 第 37 段): 收購者在企業合併中移轉之對價應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收購者若以發行自身權益工具(普通股新股)作為合併對價,移轉對價應以收購者所發行權益工具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
- 公允價值衡量層級(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屬於第一等級輸入值(Level 1),具備最高可靠性。收購者(甲公司)之股票具有活絡市場報價時,應優先以該報價衡量所發行股份之公允價值,不得以被收購者(乙公司)缺乏活絡市場之估計價值取代。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收購者(甲公司)應發行之新股股數
依題意,換股比率為「每 股乙公司股票,換發甲公司新股 股」:
步驟二:計算企業合併移轉對價之金額
甲公司於收購日(X1 年 6 月 1 日)有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每股 $48,故移轉對價總額為發行新股之公允價值總額:
選項分析
- (A) 錯誤:$357,000 為若將本題視為「反向收購」(Reverse Acquisition)時所計算之金額。
第 6 題2 分
有關單獨財務報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母公司除提出合併財務報表外,可另行提出單獨財務報表。
② 母公司符合豁免提出合併財務報表之條件,且選擇不提出合併財務報表時,可僅以單獨財務報表作為其唯一財務報表。
③ 企業編製單獨財務報表時,對投資子公司、合資及關聯企業之會計處理,可按成本處理。
④ 企業編製單獨財務報表時,對投資子公司、合資及關聯企業之會計處理,可依 IFRS 9「金融工具」之規定處理。
⑤ 企業編製單獨財務報表時,對投資子公司、合資及關聯企業之會計處理,可採用 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所述之權益法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IAS 27)「單獨財務報表」(Separate Financial Statements)之核心定義、適用時機,以及對投資子公司、合資與關聯企業之後續衡量選項。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準則規範為準。
- 單獨財務報表之編製時機與定位(IAS 27 第 7 段、第 8 段):
- 單獨財務報表係指企業可選擇(或依主管機關規定)提出之財務報表,可與合併財務報表併存。
- 若符合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第 4(a) 段之豁免要件(例如:為非公開發行之被投資子公司,且其最終或中介母公司已編製符合 IFRS 之合併報表等),母公司選擇不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得僅以單獨財務報表作為其「唯一」之財務報表。
- 對投資之會計政策選擇(IAS 27 第 10 段): 企業編製單獨財務報表時,對其投資之子公司、合資及關聯企業,應就每一類別選擇採用下列三種會計處理之一:
- 按成本(at cost)衡量。
- 依 IFRS 9「金融工具」之規定衡量。
- 採用 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所述之權益法衡量。
解題方法
本題為純準則觀念辨析題,解題切入點可拆解為兩大層次:
- 報表編製與豁免層次(敘述 ①、②):辨析單獨財務報表是否能與合併報表同時提出,以及在符合豁免條件時是否具備成為唯一法定財務報表之地位。
- 會計處理選項層次(敘述 ③、④、⑤):逐一檢核 IAS 27 第 10 段對投資子公司、合資及關聯企業所賦予之衡量方法選擇權(成本法、IFRS 9、權益法)。
選項分析
- 敘述 ① 正確: 依據 IAS 27 第 8 段,單獨財務報表係指企業除提出合併財務報表外,另行提出之財務報表。因此,母公司除提出合併財務報表外,得另行提出單獨財務報表。
- 敘述 ② 正確:
第 7 題2 分
甲公司收購乙公司。根據 IFRS 3 之規定,若甲公司為法律上之母公司,乙公司為會計上之母公司,則在收購日之合併報表上: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 IFRS 3「企業合併」 附錄 B 關於「反向收購(Reverse Acquisitions)」之會計處理原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準則規範為準,該相關規定現行並無重大差異)。
- 反向收購之本質: 法律上發行權益證券取得另一企業之公司為「法律上之母公司(收購者)」,但若實質上由被收購企業(法律上之子公司)的原股東取得合併後個體的實質控制權,則該被收購企業在會計實質上被認定為「會計上之收購者(Accounting Acquirer,即會計上之母公司)」,而法律上之母公司則為「會計上之被收購者(Accounting Acquiree)」。此種架構常見於實務上的借殼上市。
- 收購法之衡量原則: 企業合併採「收購法」(Acquisition Method)。收購日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實質上是會計上收購者之財務報表延續:
- 會計上之收購者(實質買方):其資產與負債依收購日前之帳面金額認列與衡量。
- 會計上之被收購者(實質賣方/被買方):其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應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
解題方法
步驟一:判斷實質收購角色(經濟實質重於法律形式)
- 甲公司:為「法律上母公司」,但為「會計上之被收購者」。
- 乙公司:為「法律上子公司」,但為「會計上之母公司(會計上之收購者)」。
第 8 題2 分
年 6 月 30 日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之帳面金額為 ,流通在外普通股 股。 年 7 月 1 日乙公司新發行普通股 股,全數由甲公司以 購入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並依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份額衡量非控制權益。
當日乙公司除存貨高估 、土地低估 、機器低估 外,其他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公允價值均與帳面金額相等。上述存貨於 年 10 月 1 日出售,機器自收購日起尚可使用 3 年,無殘值,採用直線法提列折舊。
乙公司 年淨利為 ,係全年度平均賺得,並於 年 10 月 30 日發放現金股利 。 年底合併資產負債表上非控制權益之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收購日企業合併之非控制權益衡量與收購後非控制權益變動之續後衡量,遵循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IFRS 3)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IFRS 10):
- 收購日子公司股權比例之判定:母公司藉由認購子公司增資新股取得控制時,總股數應以增資後之流通在外總股數為分母。
- 收購日非控制權益(NCI)之衡量:採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份額衡量時: 其中子公司收購日之淨資產帳面金額須計入增資發行新股所收到的現金對價。
- 期末非控制權益之續後衡量:
- 公允價值差額攤銷對淨利之調整:
- 存貨於收購日「高估」(帳面金額高於公允價值),於出售時應調減合併銷貨成本,即調增子公司淨利。
- 折舊性資產於收購日「低估」(帳面金額低於公允價值),後續應補提折舊費用,即調減子公司淨利,且須按收購日至期末之實際持有月數加權計算。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收購日( 年 7 月 1 日)股權結構
- 乙公司原流通在外股數: 股。
- 乙公司新發行股數: 股,全數由甲公司認購。
- 增資後乙公司流通在外總股數:
- 甲公司持股比例:
- 非控制權益(NCI)持股比例:
步驟二:計算收購日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及收購日非控制權益
- 乙公司增資後可辨認淨資產帳面金額:
- 資產公允價值評價調整數:
- 存貨高估 :
- 土地低估 :
- 機器低估 :
- 淨評價調整數:
- 收購日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 收購日非控制權益金額(按比例份額衡量):
步驟三:計算收購後期間()乙公司調整後淨利與 NCI 份額
- 乙公司下半年帳面淨利(全年度平均賺得):
- 公允價值差額攤銷數:
- 存貨:於 年 10 月 1 日全數出售。原存貨帳面金額高估 ,出售時帳載銷貨成本較公允價值基礎多計 ,於合併報表上應調減銷貨成本,即調增淨利 。
- 機器:低估 ,剩餘耐用年限 3 年,採直線法提列折舊,自收購日至年底計 6 個月,應補提折舊費用:
- 土地:非折舊性資產且未處分,無攤銷調整。
- 乙公司下半年調整後淨利:
第 9 題2 分
當甲公司符合下列哪些情況時,無須提出合併財務報表?
① 其係由另一個體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或部分擁有之子公司,而其所有其他業主(包括無表決權之業主)已被告知且不反對母公司不提出合併財務報表。
② 其債務或權益工具未於公開市場(國內或國外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包括當地及區域性市場)交易。
③ 其未因欲於公開市場發行任何形式之工具,而向證券委員會或其他主管機關申報財務報表,或正在申報之程序中。
④ 其最終母公司或任何中間母公司已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表供大眾使用,於該等財務報表中子公司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公報之規定納入合併財務報表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IFRS 10)」為準(現行規定亦同)。
依據 IFRS 10 第 4 段 (a) 之規定,個體若為母公司,原則上均應提出合併財務報表;僅有在符合準則明定之極嚴格豁免要件時,始得免予提出。準則明文規定該母公司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meets all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缺一不可。
解題方法
判斷母公司能否豁免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核心在於檢驗其是否完全具備準則規定的四大要件(即題目所列之 ①、②、③、④):
- 業主同意要件(①):個體係由另一個體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或雖為部分擁有之子公司,但其所有其他業主(包括無表決權之業主,例如無表決權特別股股東)已被告知且不反對該母公司不提出合併財務報表。
- 非上市櫃掛牌要件(②):其債務或權益工具未於公開市場(包含國內外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交易。
- 無公開發行申報程序要件(③):其未因欲於公開市場發行任何形式之工具,而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財務報表,亦未處於申報程序中。
- 上層已編製合規報表要件(④):其最終母公司或任何中間母公司已依 IFRS 編製供大眾使用之合併財務報表(於該等報表中子公司已依法納入合併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由於豁免編製合併財務報表屬於「原則之例外」,為維護外部資訊使用者與公眾市場之權益,上述四項要件為聯立條件(AND 關係),必須同時成立。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假設母公司存貨計價採先進先出法,子公司存貨計價採加權平均法,則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上有關存貨之成本公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同母公司,採先進先出法,且納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財務報表仍可採加權平均法。
② 同母公司,採先進先出法,且子公司財務報表需先按先進先出法調整後,始可納入合併財務報表。
③ 同子公司,採加權平均法,且納入合併財務報表之母公司財務報表仍可採先進先出法。
④ 同子公司,採加權平均法,且母公司財務報表需先按加權平均法調整後,始可納入合併財務報表。
⑤ 可另選其他符合國際會計準則規定之存貨成本公式,惟母公司及子公司的財務報表皆須先按所選之存貨成本公式調整後,始可納入合併財務報表。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關於「會計政策一致性(統一會計政策)」之規範,以及 IAS 2「存貨」 成本公式之適用(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 單一經濟個體概念與統一會計政策(IFRS 10 第 B87 段): 合併財務報表係將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視為「單一經濟個體」所編製之財務報表。集團成員對類似情況下之類似交易及其他事項,必須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
- 編製合併報表之調整: 若集團成員在個別報表中所採之會計政策與合併報表政策不同,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該成員之財務報表必須於合併工作底稿上先作適當調整,以符合集團統一之會計政策後,始得併入合併報表。
- 存貨成本公式之選用(IAS 2 第 25 段): 對於性質及用途類似之所有存貨,應採用相同之成本公式(先進先出法或加權平均法)。
解題方法
判斷合併報表之存貨計價政策時,應依循「先決定集團政策,再調整不一致個體」的思考程序:
- 集團政策的決定具自主性: 合併集團得依準則規範選定存貨成本公式。該政策可以是母公司的政策(先進先出法)、子公司的政策(加權平均法),抑或是另行選定符合國際會計準則規範之其他政策。
- 所有成員必須調成一致: 無論集團最終選定哪一種符合準則之成本公式,所有納入合併之個體均必須調整至該政策,絕不允許母公司與子公司各自以不同方法直接併入合併報表。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母公司將成本 商品存貨以 售予子公司,截至當年底,子公司尚未將該商品存貨售予集團外其他單位。若前述交易之商品於期末的淨變現價值為 ,則當年度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工作底稿上有關前述交易之調整及沖銷分錄應: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集團內部順流交易存貨之未實現利益消除」與「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LCM)」在合併報表編製時的交互影響:
- 內部交易損益消除: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母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內部未實現利益,於存貨未售予集團外第三方前,應自合併財務報表中全數消除。
- 集團觀點之存貨評價: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2 號(IAS 2)「存貨」,期末存貨應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NRV)孰低」衡量。
- 個別公司視角(子公司):以內部移轉價格(買進成本)為基礎進行 LCM 評價。
- 合併主體視角(集團):以集團原始進貨成本為基礎進行 LCM 評價。
- 已認列跌價損失之調整:子公司因內部移轉價格虛增而多認列的存貨跌價損失,從集團視角審視屬於不存在之損失(或實質上已使未實現利益減少),必須於合併工作底稿中作貸方回轉沖銷。
解題方法
步驟一:分析子公司個別帳上之評價與分錄
- 子公司取得存貨成本:$70,000
- 期末淨變現價值(NRV):$56,000
- 因 $$56,000,子公司個別帳上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 子公司個別帳上分錄:
- 借:存貨跌價損失 $14,000
- 貸:備抵存貨跌價 $14,000
步驟二:從集團合併角度分析應有之評價
- 集團原始取得成本:$40,000
- 期末淨變現價值(NRV):$56,000
- 從集團角度而言,$$56,000,存貨並未發生跌價減損,集團存貨之帳面金額應維持在原始成本 $40,000,集團整體應認列之存貨跌價損失為 $0。
步驟三:推導合併工作底稿上之沖銷分錄
合併報表的目的係將個別公司之合計數調整至集團應有之金額:
方法一:分步沖銷法(概念清晰法)
- 沖銷當期母公司之內部銷貨與未實現毛利:
- 借:銷貨收入 $70,000
- 貸:銷貨成本 $40,000
- 貸:存貨 $30,000
- 沖銷子公司因內部售價墊高而溢提之存貨跌價損失(集團並無跌價):
- 借:備抵存貨跌價 $14,000
- 貸:存貨跌價損失 $14,000
方法二:淨額整合分錄法 子公司帳上提列跌價 $14,000 後,存貨淨額由 $70,000 降為 $56,000。
第 12 題2 分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股權而對乙公司具有控制。甲公司於 年初將帳面金額 之設備以 出售予乙公司。乙公司估計該設備尚可使用 5 年,無殘值。甲、乙二家公司均採直線法提列折舊,且對設備之後續衡量均採成本模式。
年底甲公司與乙公司帳上設備和累計折舊之資料如下:
| 項目 | 甲公司 | 乙公司 |
|---|---|---|
| 設備 | ||
| 減:累計折舊 | ||
| 設備淨額 |
試問 年底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設備及累計折舊之金額分別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集團內部固定資產交易之合併沖銷」(順流交易)與「合併資產負債表項目之衡量」,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IFRS 10)之規範:
- 實質單一實體原則:母子公司間之交易屬於集團內部移轉,自集團整體觀點視之,資產並未對外出售,不得認列內部處分損益。
- 資產成本之還原:買方(乙公司)帳上係以購買價格(含內部未實現利潤)作為資產之原始成本,合併時須將虛增之設備成本予以沖銷,使資產還原至集團原有的帳面基礎。
- 累計折舊之調整(利益之逐步實現):買方以較高之成本提列折舊,導致帳上各期折舊費用與累計折舊高於集團視角應有之金額。合併時須沖銷該「超額提列之折舊」,使累計折舊金額與合併損益恢復為以原集團帳面價值計算之水準。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集團內部交易之未實現處分利益
甲公司於 年初出售設備予乙公司:
- 售價(乙公司入帳成本)$100,000
- 出售時之設備帳面金額 $75,000
- 內部交易未實現處分利益 $$$25,000
步驟二:計算 年度未實現利益之實現額(超額折舊沖銷數)
設備尚可使用 5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提列折舊:
- 乙公司帳上提列之折舊 = \frac{$100,000}{5} = $20,000
- 集團視角應提列之折舊 = \frac{$75,000}{5} = $15,000
- 年度超額折舊(未實現利益實現數)$$15,000 = \frac{$25,000}{5} = $5,000
步驟三:編製 年底合併沖銷分錄
- 沖銷未實現處分利益並調整設備成本:
- 借:處分資產利益
- 貸:設備
- 沖銷超額提列之折舊費用與累計折舊:
- 借:累計折舊
- 貸:折舊費用
步驟四:計算 $X1
第 13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以 購入乙公司 股中的 股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當時乙公司權益為 ,除設備低估外,其他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且此合併未產生商譽。該設備尚可使用 10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提列折舊。
年底乙公司權益為 。乙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增資發行新股 股,每股發行價格 ,全數由其他個體購得,但甲公司仍保有對乙公司之控制。
試問乙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將使 年度合併報表有何變化?
核心觀念
-
未喪失控制力之股權變動(權益交易): 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規定,母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力,應按「權益交易」(即業主與業主間之交易)處理。此類交易在合併報表上不認列任何處分損益,其差額直接調整「資本公積-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不足借記時再沖銷保留盈餘),完全不影響合併淨利。
-
投資差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調整)之追蹤與分攤: 母公司取得控制時,若合併未產生商譽,代表收購成本等於母公司所享有之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收購日所辨認之資產低估數(本題為設備低估)應逐年提列折舊攤銷。計算後續增資稀釋時,子公司淨資產價值必須以「包含未攤銷公允價值差額之調整後淨資產」為計算基準,不可直接以子公司個別報表帳面權益計算。
-
資本公積變動計算公式:
解題方法
步驟一:推算收購日( 年 1 月 1 日)設備低估金額
- 甲公司取得股權比例:
- 收購成本為 $600,000,且題目明示「未產生商譽」,故收購日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
- 收購日乙公司帳面權益為 $550,000,其他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帳面金額等於公允價值,故設備低估金額為:
步驟二:計算至增資時( 年底/ 年初)設備低估未攤銷餘額
- 該設備尚可使用 10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提列折舊,每年應攤銷低估差額為:
- 至 年底已歷經 2 年( 年度及 年度),累計攤銷數為:
- 設備低估未攤銷餘額為:
步驟三:計算增資前( 年 1 月 1 日)乙公司調整後淨資產及甲公司享有份額
- 增資前乙公司調整後淨資產價值:
- 增資前甲公司享有份額(持股 ):
步驟四:計算增資後乙公司調整後淨資產及甲公司享有份額
- 乙公司向外界增資發行新股 股,每股發行價格 $90,取得現金注資:
第 14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以 購入乙公司 股權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並依收購日公允價值 衡量非控制權益。當日乙公司之權益包括股本 及保留盈餘 ,且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甲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該項投資。
乙公司 年、 年及 年本身淨利和發放現金股利如下:
| 項目 | 年 | 年 | 年 |
|---|---|---|---|
| 本身淨利 | |||
| 股利 |
甲公司於 年初將該投資的三分之一以價格 出售。試問 年底甲公司帳上「投資乙公司」餘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我國審定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版本為準,涉及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IAS 27「個別財務報表」及 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中,未喪失控制力下處分子公司部分股權之權益法會計處理:
- 個別財務報表與合併財務報表之一致性(單一主體觀點): 依現行法規與會計準則規定,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處理子公司時,其個別報表之損益與股東權益,應與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與權益」完全一致。
- 全商譽法(非控制權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處分調整: 在收購日若非控制權益(NCI)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全商譽法),母公司與非控制權益各自所含的商譽並非嚴格按持股比例對稱分攤。當母公司在未喪失控制力下處分部分股權時,屬於權益交易,非控制權益(NCI)之增加數應依處分前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按相對比例推算: 為維持個別報表與合併報表權益一致,母公司帳上沖減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即等於轉讓予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解題方法與詳細推導
步驟一:計算 年 1 月 1 日收購日之商譽與非控制權益
- 甲公司支付成本(取得 股權):$651,000
- 非控制權益收購日公允價值( 股權):$65,000
- 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股本 $360,000 保留盈餘 $240,000):$600,000
- 合併商譽總額 $$$$116,000
- 歸屬於母公司商譽 $$$111,000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商譽 $$$5,000
步驟二:計算 年底及 年底「投資乙公司」與非控制權益帳面金額
- 年度:
- 乙公司淨資產淨增加數 $$$60,000
- 甲公司認列份額()$$54,000
- 年底「投資乙公司」帳面金額 $$$705,000
- 年底非控制權益帳面金額 $$$71,000
- 年度:
- 乙公司淨資產淨增加數 $$$70,000
- 甲公司認列份額()$$63,000
- 年底「投資乙公司」帳面金額 $$$768,000
- 年底非控制權益帳面金額 $\
第 15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初以 購入乙公司 普通股股權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當時乙公司權益為 ,其中包括特別股股本 (面額 、、累積、非參加、贖回價 )。
年初乙公司已積欠一年特別股股利,且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甲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該項投資,並依收購日公允價值 及 分別衡量非控制權益之特別股及普通股。
試問此企業合併所產生之商譽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IFRS 3)「企業合併」中商譽(Goodwill)之衡量,以及被收購者發行特別股時非控制權益(NCI)之處理。
- 商譽之衡量公式(IFRS 3 第 32 段):
- 非控制權益之組成: 收購者若僅取得普通股股權,被收購者流通在外之特別股若未被收購,全數屬於「非控制權益」。非控制權益之衡量可選擇「公允價值」或「按比例份額衡量」;題目已明確指定「依收購日公允價值衡量」。
- 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在各項可辨認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之情況下,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即等於被收購者收購日之權益總額。
解題方法
【正統解法:直接代入 IFRS 3 商譽公理公式】
解題切入點在於「整合理念」:企業合併係針對整家被收購企業進行評估,商譽為整體收購代價與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之差額。
- 步驟一:計算收購總代價與非控制權益總額
- 甲公司支付之移轉對價(取得 普通股):$7,000,000。
- 普通股之非控制權益()公允價值:題目直接給定為 $2,970,000。
- 特別股之非控制權益()公允價值:題目直接給定為 $1,100,000。
- 企業合併整體價值(對價 非控制權益):
-
步驟二:確認收購日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乙公司權益總額為 $11,000,000,且資產負債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故:
-
步驟三:計算商譽
第 16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初發行面額 、公允價值 之普通股,以股份交換方式吸收合併乙公司。
合併前乙公司帳列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如下:
| 資產項目 | 帳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
| 現金 | ||
| 存貨 | ||
| 土地 | ||
| 設備 | ||
| 資產總額 |
| 負債及權益項目 | 帳面金額 | 公允價值 |
|---|---|---|
| 應付帳款 | ||
| 應付票據 | ||
| 股本 | — | |
| 保留盈餘 | — | |
| 負債及權益總額 | — |
企業合併後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課稅基礎即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商譽之課稅基礎為零。
乙公司於合併前有營業虧損且並未認列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假設甲公司評估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營業虧損減除,依稅法規定可減除之金額為 ,稅率為 。
試問收購日應認列之商譽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IFRS 3)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得稅」(IAS 12)為準,測驗收購日「商譽」之衡量,核心觀念包含:
- 移轉對價之衡量:收購者發行權益工具作為合併對價時,應依「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而非股票面額。
- 被收購者未認列營業虧損扣抵之處理:收購日前被收購者未認列之營業虧損扣抵,若收購者於收購日評估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減除,應於收購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DTA),並計入收購日取得之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中:
- 課稅基礎與暫時性差異:題目明定合併後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課稅基礎即為公允價值,故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等於課稅基礎,不產生其他暫時性差異,無須認列因公允價值調整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商譽依規定課稅基礎為零,亦不認列原始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
- 商譽之計算公式: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移轉對價公允價值
甲公司發行普通股作為對價,應以收購日公允價值衡量:
步驟二:計算收購日應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DTA)
乙公司未認列之營業虧損扣抵,因甲公司評估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可供扣除,符合認列條件:
步驟三:計算取得之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命題設定收購日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未含虧損扣抵遞延所得稅資產前)為 。加計收購日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後:
步驟四:計算商譽
選項分析
- (A) 正確:以發行股份公允價值 為移轉對價,減去包含營業虧損扣抵遞延所得稅資產 後之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正確算出商譽為 。
- (B) 錯誤:此為「漏未認列營業虧損扣抵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所導致之錯誤。若未認列 DTA ,可辨認淨資產僅計為 ,算出商譽為:
第 17 題2 分
甲公司為某一聯合營運之聯合營運者,並對該聯合營運之資產、負債、收入及費用均享有 之權益。該聯合營運於 年初將帳面金額 之設備以 售予甲公司,使用直線法提列折舊,無殘值。甲公司與該聯合營運對設備之後續衡量均採成本模式。
已知甲公司 年 12 月 31 日設備之帳面金額為 ,則甲公司購入該設備時之預估效益年限尚可使用幾年?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IFRS 11)(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中,聯合營運者向聯合營運購買資產(聯合營運售予聯合營運者)之會計處理原則:
- 未實現損益之消除(IFRS 11 第 B37 段): 當聯合營運者自聯合營運購買資產時,聯合營運者在該資產轉售予獨立第三方之前,不得認列其享有該聯合營運於該交易中所產生損益之份額。
- 購入資產之初始帳面金額: 甲公司向聯合營運購入設備,其帳面金額實質上包含兩部分:
- 屬於自身權益比例()部分:視為自內部移轉,應按原帳面金額衡量(即消除甲公司享有之未實現處分利益)。
- 屬於其他營運者權益比例()部分:已對外部人實現,按公允交易之售價衡量。
亦即: 或等價表示為: 3. 後續折舊提列: 在成本模式且無殘值條件下,每期折舊費用以調整後之設備帳面金額與預估效益年限依直線法提列。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交易之總處分利益與甲公司未實現利益
聯合營運出售該設備之總利益為:
甲公司享有聯合營運 之權益,因此甲公司份額之未實現利益為:
步驟二:計算甲公司 年初購入該設備之初始入帳帳面金額
甲公司購入該設備之初始衡量帳面金額需扣除自身份額之未實現利益:
驗算(權益切割法):
步驟三:計算 年度折舊費用與預估效益年限
已知 年 12 月 31 日該設備之帳面金額為 $420,000,且採直線法、無殘值:
第 18 題2 分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出口一批五金至美國乙公司,至 7 月 15 日送達乙公司,採目的地交貨,總金額為美元 。乙公司於 7 月 20 日匯入美元 付款,甲公司於 7 月 30 日將所收到之美元兌換為新臺幣。
年 7 月 1 日、7 月 15 日、7 月 20 日及 7 月 30 日之即期匯率分別為 、、 及 。甲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臺幣,乙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美元。
年度甲公司應認列之兌換損益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為準,測驗外幣交易與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整合應用:
- 收入認列時點(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銷貨收入與應收帳款之認列時點取決於商品控制權之移轉。本題約定採「目的地交貨」(FOB Destination),商品所有權與控制權於 年 7 月 15 日送達乙公司時始移轉,故交易日為 7 月 15 日,7 月 1 日(出貨日)不作銷貨分錄。
- 外幣交易之會計處理(IAS 21「外匯匯率變動之影響」):
- 原始認列:外幣交易應以交易日之即期匯率折算入帳。
- 結算損益:貨幣性項目(如應收帳款、外幣存款)於收取款項或處分結售時,所收取或交付之金額與該項目帳面金額之差額,應認列為當期損益(兌換損益)。
解題方法
步驟一:判斷交易認列時點與原始金額
- 採目的地交貨,商品於 7 月 15 日送達乙公司,當日即期匯率為 。
- 年 7 月 15 日認列應收帳款:
步驟二:計算 7 月 20 日收現結算之兌換損益
- 7 月 20 日乙公司支付美元 $60,000,當日即期匯率為 。
- 認列外幣存款(美元)金額:
- 沖銷應收帳款並計算兌換利益:
步驟三:計算 7 月 30 日將美元兌換為新臺幣之兌換損益
- 7 月 30 日甲公司將美元 $60,000 依即期匯率 結售換取新臺幣。
- 換得新臺幣現金金額:
- 沖銷外幣存款(帳面金額 $1,815,000)並計算兌換利益:
第 19 題2 分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新臺幣 取得荷蘭乙公司 股權,並依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份額衡量非控制權益。
當日乙公司權益包括:股本歐元 €120,000、保留盈餘歐元 €85,000,且可辨認淨資產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無未入帳之資產或負債。乙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歐元,甲公司之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均為新臺幣。
乙公司保留盈餘換算資料如下:
| 項目 | 歐元 | 匯率 | 新臺幣 |
|---|---|---|---|
| 年初保留盈餘 | €85,000 | ||
| 年度淨利 | €20,000 | — | |
| 年股利 | $ | ||
| 年底保留盈餘 | €90,000 | — |
甲公司採用權益法就乙公司報表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貸記「其他綜合損益-子公司兌換差額份額」。
試問 年底合併報表上非控制權益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跨國母子公司合併報表中,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及非控制權益(NCI)之期末衡量,核心規範依據為:
- IAS 21「匯率變動之影響」:
- 國外營運機構功能性貨幣非表達貨幣時,資產與負債依期末即期匯率換算;權益項目除保留盈餘外,按歷史匯率換算;損益項目按交易日匯率(實務上得以加權平均匯率)換算。
- 因前述不同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入其他綜合損益(OCI)。
- 子公司報表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屬於綜合損益之組成部分,應按持股比例分攤予母公司權益與非控制權益。
- IFRS 3「企業合併」與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 收購日非控制權益依「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份額」衡量。
- 期末非控制權益餘額之滾存公式為:
解題方法
步驟一:收購日( 年 1 月 1 日)非控制權益與商譽判斷
- 取得日匯率: 依題目保留盈餘換算表,期初保留盈餘 €85,000 換算為新臺幣 :
- 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歐元):
- 換算為新臺幣:
- 商譽檢驗:
- 甲公司取得 股權成本為 $4,015,950。
- 甲公司享有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
- 投資成本等於取得之淨資產份額,無商譽或廉價購買利益。
- 收購日非控制權益():
步驟二:計算本期損益與股利對非控制權益之影響
題目已直接提供換算為新臺幣之金額:
- 年度淨利份額():
- 年度發放股利份額():
步驟三:計算報表換算差額(OCI)對非控制權益之影響
- 題目載明:甲公司認列「其他綜合損益-子公司兌換差額份額」貸記 $6,000。
- 此 $6,000 係母公司按 比例分攤之結果,故乙公司換算差額之 OCI 總額為:
第 20 題2 分
甲公司簽訂下列合約中有幾項必須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衍生工具規範?
① 甲公司必須於 3 個月後,以 購買甲公司本身股票 10 股,此合約將以股份總額交割。
② 甲公司必須於 3 個月後,以 購買甲公司本身股票 10 股,此合約將以股份淨額交割。
③ 甲公司有權(無義務)於 3 個月後,以 購買甲公司本身股票 10 股,此合約將以股份總額交割。
④ 甲公司有權(無義務)於 3 個月後,以 購買以甲公司本身股票為標的的認股權 10 單位,每單位認股權可按市價 7 成認購甲公司 2 股股票。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特別是 IAS 32《金融工具:表達》與 IFRS 9《金融工具》)為準。
核心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測驗企業發行或持有「以自身權益工具(本身股票)為標的之衍生工具合約」之會計分類與適用準則:
- IFRS 9 之範圍排除(Scope Exclusion): 依據 IFRS 9 第 2.1(d) 段規定,凡符合 IAS 32 定義之企業本身權益工具之合約,排除於 IFRS 9 適用範圍之外。反之,若未符合 IAS 32 權益分類條件,則必須落入 IFRS 9 規範,作為「衍生工具」(按公允價值衡量且變動計入損益,FVTPL)處理。
- 「固定換固定」原則(Fixed-for-Fixed Condition,IAS 32 第 16 及 22 段): 衍生合約欲分類為「權益工具」,必須滿足以固定金額之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之本身權益工具進行交割。
- 股份總額交割(Gross Physical Settlement):若同時滿足固定金額與固定股數,可列為權益工具。
- 淨額交割(Net Settlement):無論是「現金淨額交割」或「股份淨額交割」,實質上均將本身股份作為衡量利得或損失的結算代幣(Currency),不符合固定換固定原則,必須列為 IFRS 9 規範之衍生工具(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 交付現金買回本身股票之合約義務(IAS 32 第 23 段): 若合約包含企業必須以現金買回本身權益工具之義務(如遠期合約買回自身股票),即使該合約本身具衍生工具形式,依 IAS 32 第 23 段規定,企業必須於簽約日依買回金額之現值認列一項金融負債(借記「庫藏股票/權益」,貸記「金融負債」),而非作為獨立之衍生工具按 IFRS 9 衡量公允價值變動。
解題方法
判斷合約是否適用 IFRS 9 之衍生工具規範,依循以下四步驟檢視:
- 步驟一(義務檢視):企業是否有以現金買回自身股票的合約義務?
- 若有且採總額交割,依 IAS 32 第 23 段直接認列總額金融負債(貸記金融負債,借記權益),不適用 IFRS 9 衍生工具規範。
- 步驟二(交割方式檢視):合約是否採淨額交割(現金淨額或股份淨額)?
- 若採淨額交割,違反固定換固定原則,必須適用 IFRS 9 衍生工具規範。
- 步驟三(固定換固定原則檢視):若為權利(期權)且採總額交割,對價與股數是否皆固定?
- 若現金金額與股數皆固定,分類為權益工具,排除於 IFRS 9 之外。
- 若對價金額浮動(例如依市價折扣),未符合固定換固定,必須適用 IFRS 9 衍生工具規範。
選項分析
一、題目四大合約之逐項深入剖析
- ① 甲公司必須於 3 個月後,以 $1,000 購買甲公司本身股票 10 股,此合約將以股份總額交割。
- 合約性質:甲公司簽訂買入自身股票之遠期合約,且甲公司負有給付現金之強制義務。
- 會計處理:依 IAS 32 第 23 段規定,合約中若包含企業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買回自身權益工具之義務,企業應於合約成立日,按該贖回金額(即 $1,000)之現值認列金融負債,並自權益(庫藏股票)中減除。
- 結論:本合約受 IAS 32 第 23 段之「總額負債法」規範,並非作為獨立之衍生工具進行 FVTPL 評價,故不適用 IFRS 9 之衍生工具規範。
- ② 甲公司必須於 3 個月後,以 $1,000 購買甲公司本身股票 10 股,此合約將以股份淨額交割。
- 合約性質:甲公司簽訂買入自身股票之遠期合約,但約定以「股份淨額」進行交割。
- 會計處理:由於合約約定採「淨額交割」,甲公司屆時僅須收取或交付等同於合約公允價值差額之自身股份,甲公司並無支付總額現金 $1,000 的不可避免義務(不適用 IAS 32 第 23 段之總額金融負債規定)。
第 21 題2 分
當企業將遠期合約之遠期部分與即期部分分開,並僅指定合約之即期部分價值變動作為避險工具,有關遠期合約之遠期部分的會計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IFRS 9)中,將遠期合約的遠期部分與即期部分分開,並僅指定即期部分為避險工具時,遠期部分作為「避險成本」的會計處理。
遠期部分的會計處理,取決於它與被避險項目的關係:
- 交易相關項目:遠期部分與特定交易相關,例如預期交易將導致認列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
- 期間相關項目:遠期部分與特定期間相關,而非與特定交易相關。
兩者都可能採用「避險成本」會計,但後續處理不同:交易相關項目若形成非金融資產或負債,累計於權益的金額應納入該資產或負債的原始成本或其他帳面金額;期間相關項目則於避險調整影響損益的期間,以合理且有系統的基礎攤銷至損益。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是否把「交易相關」與「期間相關」的後續處理對調,再檢查停止避險會計及預期無法回收時的處理:
- 交易相關且形成非金融資產或負債:累計金額納入該項目初始帳面金額。
- 期間相關:累計金額於相關期間按合理且有系統的基礎攤銷至損益。
- 避險關係停止適用避險會計:交易相關項目的累計金額依預期交易是否仍預期發生等條件處理,並非一概不得重分類。
- 預期累計金額全部或部分無法回收:無法回收部分應立即重分類至損益。
選項分析
第 22 題2 分
假設下列避險關係皆符合國際會計準則避險會計之所有要件,則可歸屬於現金流量避險者為何?
① 採用利率交換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浮動利率債務投資變更為固定利率債務投資。
② 採用利率交換將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固定利率債務投資變更為浮動利率債務投資。
③ 高度很有可能預期購買權益工具(一旦取得時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處理)之避險。
④ 高度很有可能預期購買權益工具(一旦取得時選擇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處理)之避險。
⑤ 確定承諾外幣風險之避險。
核心觀念
現金流量避險,是避險「已認列資產或負債」或「高度很有可能預期交易」所產生的現金流量變動風險,而且該風險須能影響損益。判斷時,應看被避險項目的現金流量是否會因特定風險變動,以及該變動最終是否會進入損益。
依 IFRS 9,外幣風險的確定承諾,可指定為公允價值避險,也可指定為現金流量避險。
解題方法
逐項確認被避險項目的現金流量是否變動,以及變動是否影響損益:
- 浮動利率債務投資的利息收現會隨市場利率變動;以利率交換轉為固定利率,屬於消除利息現金流量變動,符合現金流量避險。
- 固定利率債務投資的利息現金流量不變;將其轉為浮動利率,著眼於固定利率資產的公允價值風險,屬公允價值避險。
- 預期購買權益工具時,交易本身是取得資產的現金流出;該交易是否高度很有可能,並不代表該購買交易本身會影響損益。因此不符合現金流量避險的損益影響條件。
- 外幣確定承諾的匯率變動會影響未來支付或收取的本國貨幣金額,得指定為現金流量避險。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己公司 年各部門財務資訊如下,試問應報導之部門為何?
| 部門 | 收入-企業外 | 收入-部門間 | (損)益 | 資產 |
|---|---|---|---|---|
| 甲部門 | ||||
| 乙部門 | ||||
| 丙部門 | ||||
| 丁部門 | ||||
| 戊部門 |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 41 號「營運部門」》的應報導部門量化門檻。營運部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應單獨報導:
- 收入門檻:部門收入(包括對外收入及部門間收入)達所有營運部門收入合計的 。
- 損益門檻:部門損益絕對金額達下列兩者較大者的 :所有獲利部門損益合計,或所有虧損部門損益絕對金額合計。
- 資產門檻:部門資產達所有營運部門資產合計的 。
解題方法
各門檻分別計算;任一門檻達標的部門,即納入應報導部門。
一、收入門檻
部門收入等於對外收入加部門間收入:
| 部門 | 部門收入 |
|---|---|
| 甲 | |
| 乙 | |
| 丙 | |
| 丁 | |
| 戊 |
收入合計為 ,門檻為:
因此收入達門檻者為甲、丙、戊。
二、損益門檻
獲利部門損益合計為:
虧損部門損失絕對金額合計為:
兩者較大者為 ,損益門檻為:
第 24 題2 分
甲公司擬宣告破產,其負債金額如下:
-
完全擔保債務 。
-
部分擔保債務(以廠房建築物為擔保)。
-
無擔保優先債務 。
-
無擔保非優先債務 。
若整體資產估計之淨變現價值為 ,其中作為部分擔保債務抵押之廠房建築物的淨變現價值為 ,則部分擔保債務及無擔保非優先債務估計可獲得清償金額分別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破產財產中各類債權的清償順位,以及擔保物價值不足時,部分擔保債務如何分拆處理:
- 完全擔保債務由擔保物價值清償。
- 部分擔保債務先以擔保物價值清償,未獲清償的餘額轉為無擔保債務。
- 無擔保債務先清償無擔保優先債務;剩餘財產再按比例清償無擔保非優先債務。
題目未要求適用特定法條,以下依上述破產債權清償順位計算。
解題方法
部分擔保債務本金為 ,抵押廠房建築物的淨變現價值為 ,因此擔保部分可全數清償 ,未受償餘額為:
這 轉列無擔保債務,與原有無擔保優先債務及無擔保非優先債務一併考量。
整體資產淨變現價值為 。先扣除完全擔保債務及部分擔保債務受擔保物清償的金額,得到供無擔保債權分配的財產:
無擔保優先債務 先全數清償,剩餘供無擔保非優先債務分配的金額為:
無擔保非優先債務總額包括部分擔保債務未受償餘額 ,以及原有無擔保非優先債務 :
因此無擔保非優先債務的清償率為:
部分擔保債務的估計清償金額,包含抵押物清償的 ,以及其無擔保餘額按 受償的金額:
第 25 題2 分
甲公司設有一新竹分公司,甲公司運往新竹分公司之商品均依成本加價 。甲公司與其分公司均採用定期盤存制。
年底新竹分公司結帳前試算表部分資料如下:
| 項目 | 金額 |
|---|---|
| 銷貨收入 | |
| 期初存貨 | (其中 係購自其他供應商) |
| 總公司來貨 | |
| 進貨 | |
| 營業費用 |
年底新竹分公司期末存貨 ,其中 係購自其他供應商。試計算甲公司 年底帳載「分公司存貨加價」須調整之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總公司以成本加價 將商品撥交分公司時,分公司帳上的「總公司來貨」及期末存貨包含內部加價。編製甲公司整體報表時,分公司存貨須還原為成本,並沖銷未實現的內部加價。
題目所求為「分公司存貨加價須調整之金額」,即期末存貨中尚未對外出售部分所含的加價,不是當年度總公司來貨的全部加價。
解題方法
總公司來貨 是按成本加價 計價,因此其中的加價占來貨金額的比例為:
先計算分公司可供銷售商品中,屬於總公司來貨且仍含內部加價的金額:
- 期初存貨中購自總公司部分:
- 本期總公司來貨:
- 期末存貨中購自總公司部分:
定期盤存制下,總公司來貨中已售出的部分,等於期初總公司存貨加本期總公司來貨,扣除期末總公司存貨:
因此,帳載分公司存貨加價應調整金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