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會計師 高等會計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15 分
甲公司分三次取得乙公司 90% 股權,於 年 9 月 1 日以 取得乙公司股權時,即對乙公司具重大影響而採用權益法; 年 7 月 1 日再以 取得乙公司股權,而對乙公司存在控制,並依收購日公允價值 衡量非控制權益。當時甲公司原持有股權之公允價值為 。 年 4 月 1 日又以 購入乙公司股權。
各次取得股權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甲、乙兩家公司資產未有減損, 年初乙公司權益為 。乙公司 年、 年與 年之淨利分別為 、 與 ,各年淨利均於年度中平均賺得,並於每年 3 月 1 日宣布發放現金股利 。 年合併綜合損益表之非控制權益淨利為 ,並認列處分投資利益 。
試作:
(一) 計算甲公司 年 7 月 1 日增購之股權比例。(5 分)
(二) 計算甲公司 年合併綜合損益表之投資收益。(2 分)
(三) 作成甲公司 年 4 月 1 日之會計分錄。(4 分)
(四) 計算甲公司 年底採用權益法下之「投資乙公司」餘額。(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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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及我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為準,測驗「企業合併與集團內部股權變動」之核心會計處理:
- 分階段收購(Step Acquisition / IFRS 3):
- 投資者自「具重大影響之關聯企業」跨越至「取得控制之子公司」時,原持有之股權視同於收購日按公允價值處分並重新取具,處分價款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處分投資損益」。
- 合併綜合損益表自收購日起將子公司之收入與費用逐筆納入合併;在收購日前,僅依權益法認列「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投資收益)」。
- 非控制權益(NCI)與合併淨利分攤:
- 收購日後,合併淨利中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收購後子公司淨利 非控制權益持股比例。
- 未喪失控制力下購買非控制權益(IFRS 10 / 權益交易):
- 母公司已具控制力後增購子公司股權,屬於業主間之權益交易。支付對價與取得之非控制權益帳面金額之差額,直接計入「資本公積-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值與帳面價值差額」(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減則沖減保留盈餘),不得調整商譽或認列損益。
- 個體財務報表之鏡像原則(Mirror Image Principle / IAS 27 與編製準則):
- 母公司個別報表採用權益法處理子公司時,其本期損益與權益總額必須與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本期損益與權益完全相同。增購非控制權益時,個別報表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亦按取得之「非控制權益帳面金額」入帳。
解題方法與詳細推導
(一) 計算甲公司 年 7 月 1 日增購之股權比例
- 推算收購日非控制權益持股比例:
- 乙公司 年全年淨利 $,平均賺得,下半年(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共 6 個月)淨利為:
- 題目給定 年合併綜合損益表之「非控制權益淨利為 $」,由於乙公司自 年 7 月 1 日始納入合併:
- 因此,甲公司於 年 7 月 1 日收購日之累計總持股比例為:
- 推算 年 9 月 1 日原始持股比例 :
- 依 IFRS 3 規定,分階段收購日原持有股權視同按公允價值處分:
- 追蹤原持股自 年 9 月 1 日至 年 7 月 1 日之帳面金額變動:
- 年 9 月 1 日原始取得成本:$
-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4 個月)認列投資收益:
- 年 3 月 1 日收取現金股利沖減投資:
-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1 日(6 個月)認列投資收益:
- 列式求解:
- 計算 年 7 月 1 日增購之股權比例:
(二) 計算甲公司 年合併綜合損益表之投資收益
- 會計處理規範:
-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取得控制前),乙公司為甲公司之關聯企業,甲公司持有 25% 股權,應按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取得控制後),乙公司成為子公司,其收入及費用逐筆併入合併損益表項目,不再認列投資收益。
- 年 7 月 1 日原持股視同處分之利益 $,列為「處分投資利益」,不屬於「投資收益」。
- 計算金額:
- 乙公司 年上半年(6 個月)淨利為 $$。
- 甲公司認列關聯企業損益份額(投資收益)為:
(三) 作成甲公司 年 4 月 1 日之會計分錄
- 判斷交易性質與增購比例:
- 題目敘明甲公司分三次取得乙公司 90% 股權。前兩次已累計取得 。
- 年 4 月 1 日第三次增購之股權比例為:
- 甲公司在交易前已具控制力(持股 60%),此次購買非控制權益屬於「權益交易」。
- 計算 年 4 月 1 日交易前非控制權益(NCI)帳面金額:
- 收購日()NCI 公允價值(持有 40%):$
- 加: 年下半年 NCI 分攤淨利($):$ 年底 NCI 帳面金額:$$$
- 減: 年 3 月 1 日宣告股利 NCI 份額($):$
第 二 題10 分
甲公司在 年 1 月 1 日發行面額 、市價 之普通股 100,000 股,並支付現金 ,取得乙公司之全部淨資產,合併後乙公司即宣告解散,甲公司為會計上之收購者。
基於合併後業務之整合,相關結束費用估計為 ;此外,合併過程中,甲公司產生之股票登記與印刷等成本 ,而會計師顧問費為 。
合併前乙公司帳上資產包含現金 、應收帳款 、存貨 以及機器設備 ,共計 ;而帳上負債共計 。取得當日除應收帳款高估 、存貨低估 ,以及負債低估 外,其餘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
依據合併契約之規定,若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普通股之每股市價低於 ,甲公司將就每股市價低於 之部分於 年 1 月 5 日額外發行普通股彌補之。 年 1 月 1 日該或有對價之公允價值為 ,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普通股之每股市價為 。
甲公司在 年 6 月 1 日獲悉有關收購日相關狀況之更新資訊,而將 年 1 月 1 日或有對價公允價值調整為 ,並將乙公司存貨之公允價值調整為 。
試作:
(一)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作完合併之相關分錄後,資產總額及負債總額分別增加多少金額?(4 分)
(二) 年 6 月 1 日甲公司重新評估公允價值之相關分錄。(3 分)
(三)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應額外發行普通股之相關分錄。(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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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臺灣財務報導準則(IFRS 3「企業合併」、IAS 32「金融工具:表達」及 IFRS 9「金融工具」)為準,主要測驗收購法(Acquisition Method)下之核心會計處理:
- 合併相關成本之處理(IFRS 3 第 53 段):
- 收購直接相關成本(如會計師顧問費、法律費、評價費等):應於發生及收受服務時認列為當期費用(管理費用),不得計入移轉對價或商譽。
- 發行權益工具之成本(如股票登記與印刷費):依 IAS 32 規定,應作為權益(資本公積-股票溢價)之減少,不得列為費用。
- 業務整合及重組費用(結束費用):收購後預計發生之整合或結束費用,不屬於收購日所承擔之被收購者負債,收購日不予認列,待未來實際符合 IAS 37 負債準備認列條件時始認列為當期費用。
- 移轉對價與或有對價之分類(IFRS 3 第 37、39、40 段與 IAS 32 第 11 段):
- 移轉對價包含收購日所支付之資產、發行之權益工具,以及或有對價之收購日公允價值。
- 或有對價之分類:收購者若承諾於未來市價下跌時額外發行普通股以補足差額(股價保證),因最終應交付之股數取決於未來市價變動,係屬交付「變動數量之自身權益工具以清償特定金額義務」,違反「固定金額換固定股數原則」(Fixed-for-fixed criterion),應分類為金融負債(應付或有對價/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商譽之衡量:
-
衡量期間調整(Measurement Period Adjustment,IFRS 3 第 45~50 段):
- 自收購日起算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 若獲悉之新資訊係反映「收購日已存在之事實與情況」,應將其視為收購日之錯誤更正進行追溯調整,相對科目調整「商譽」(非當期損益)。
- 或有對價之後續衡量(IFRS 3 第 58 段):
- 衡量期間過後,或因收購日後事件(如收購日後股價變動)所致之公允價值變動,分類為金融負債者,其公允價值變動應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解題方法
(一)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合併相關分錄及資產、負債總額增加數
1. 計算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負債公允價值
- 可辨認資產公允價值:
- 現金:$
- 應收帳款:$$$
- 存貨:$$$
- 機器設備:$
- 資產公允價值合計 $$$$$
- 承擔之負債公允價值:
- 負債:$$$
- 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2. 計算移轉對價與商譽
- 移轉對價:
- 發行股票(100,000 股 $25):$
- 面額(100,000 股 $10):$
- 股票溢價:$
- 支付現金:$
- 或有對價(收購日公允價值,認列為金融負債):$
- 移轉對價合計 $$$$
- 收購日商譽:
3.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完整分錄
- 分錄 1:記錄吸收合併取得淨資產
- 分錄 2:支付股票發行成本
- 分錄 3:支付會計師顧問費
- 整合及結束費用 $:收購日不作分錄。
4. 計算資產總額與負債總額之增加金額
-
資產總額增加數:
-
取得各項資產增加:
-
現金支出減少資產:
-
資產總額淨增加:
-
負債總額增加數:
-
承擔乙公司負債公允價值:$
-
認列應付或有對價(金融負債):$
-
負債總額淨增加:
第 三 題10 分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70% 股權已數年。乙公司於 年 7 月 1 日以 將一部營業上使用之機器售予甲公司,該機器係乙公司於 年 7 月 1 日以 購入,預估耐用年限 6 年,6 年後無殘值。
甲公司將該機器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估計該機器可再使用 5 年,5 年後無殘值。甲公司直到 年 7 月 1 日才將機器售予合併個體以外的單位。假設甲公司採直線法計提折舊,而乙公司採年數合計法計提折舊。
試作:
(一) 請列出 年度甲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工作底稿上有關內部交易之調整及沖銷分錄。(5 分)
(二) 假設乙公司係以買賣上述機器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年 4 月 1 日,乙公司以 出售上述機器予甲公司,請列出 年度甲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工作底稿上有關內部交易之調整及沖銷分錄。(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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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集團內部資產交易於合併工作底稿上之沖銷處理,依據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核心觀念如下:
- 內部未實現損益之消除與實現:
- 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必須全數消除。
- 內部轉讓之廠房及設備,其未實現處分損益隨買方公司逐期使用該資產計提折舊而逐期實現。
- 買方依其經營用途決定耐用年限與折舊方法,合併個體視為會計估計變動,每期實現之未實現利益等於「買方帳列折舊費用」與「合併個體應有折舊費用」之差額。
- 逆流交易(Upstream Transaction)之損益分攤:
- 本題兩小題皆為子公司(乙公司)售予母公司(甲公司),屬於逆流交易。
- 未實現利益及後續隨折舊實現之利益,均屬於賣方(乙公司),故期初未實現利益必須依持股比例分攤予「控制權益(保留盈餘-期初,70%)」與「非控制權益(NCI,30%)」。
- 資產性質之轉列(存貨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第 (二) 小題乙公司為經銷商,該機器為乙公司之「存貨」,持有期間不提列折舊;轉讓予甲公司作為營業用設備,屬存貨轉列固定資產,乙公司認列之銷貨毛利於合併個體視為未實現損益,後續隨甲公司計提折舊逐期實現。
- 跨年度合併沖銷分錄之延續性:
- 編製非交易當期(第 (一) 小題為 年,第 (二) 小題為 年)之工作底稿時,以往年度已認列之損益項目已結轉,須改以「保留盈餘-期初」與「非控制權益」替換,當期損益項目僅能調整當期發生之折舊費用。
解題方法
第 (一) 小題: 年度合併工作底稿沖銷分錄(固定資產間內部移轉)
步驟 1:計算交易日乙公司之帳面金額與未實現利益
- 乙公司於 年 7 月 1 日購入成本為 $,耐用年限 6 年,無殘值,採年數合計法。
- 年數合計總和:
- 年 7 月 1 日至 年 6 月 30 日(第 1 年)折舊:
- 年 7 月 1 日出售時之帳面金額:
- 年 7 月 1 日內部處分利益(未實現利益):
步驟 2:計算甲公司帳列折舊與合併個體應有折舊
- 甲公司購入成本 $,估計尚可使用 5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
- 甲公司每年折舊費用:
- 合併個體視角:
- 機器設備之原始帳面金額於 年 7 月 1 日為 $,尚可使用 5 年,無殘值,直線法。
- 合併個體每年應有折舊費用:
- 每年未實現利益隨折舊實現之金額(超額折舊沖回):
步驟 3:分析未實現利益之實現進度至 年度
| 年度 | 期間 | 甲公司帳列折舊 | 合併應有折舊 | 當期實現利益 | 期末未實現利益 |
|---|---|---|---|---|---|
| 年 | (6個月) | $ | $ | $ | $ |
| 年 | (全年) | $ | $ | $ | $ |
| 年 | (全年) | $ | $ | $ | $ |
- 年初(即 年底)未實現利益:
- 逆流交易分攤:
- 保留盈餘-期初(母公司 70%):
- 非控制權益(30%):
- 年初設備成本與累計折舊之調整(總額法):
- 原設備原始成本為 $,甲公司帳列成本為 $,應補列設備成本:
- 年初合併個體累計折舊應有數:
- 年初甲公司帳列累計折舊:
- 累計折舊應調增數:
- 貸方累計折舊 $ 恰等於借方權益調整數與設備成本調整數之合計:
- 年度當期折舊調整:
- 借記累計折舊 $,貸記折舊費用 $。
第 (二) 小題: 年度合併工作底稿沖銷分錄(存貨轉列固定資產)
步驟 1:計算交易日之未實現利益
- 乙公司係買賣該機器之業務,故該機器在乙公司帳上為「存貨」,成本為 $,持有期間不提列折舊。
- 年 4 月 1 日乙公司以 $ 出售予甲公司,乙公司認列銷貨毛利: 此銷貨毛利對合併個體而言為未實現利益。
步驟 2:計算甲公司帳列折舊與合併個體應有折舊
- 甲公司將該機器列為設備,成本 $,耐用年限 5 年(60 個月),無殘值,直線法:
- 每年折舊:
- 合併個體視角:
- 設備成本應為 $,耐用年限 5 年(60 個月),無殘值,直線法:
- 合併每年應有折舊:
- 每年未實現毛利隨折舊實現之金額:
第 四 題15 分
甲公司於 年初以美元 購入美國乙公司 70% 股權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並依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美元 衡量非控制權益。
年初乙公司之權益包括股本美元 及保留盈餘美元 ,除未入帳之專利權美元 外,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該專利權之剩餘效益年限為 5 年。甲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乙公司之投資。
乙公司於 年至 年間並未發生增(減)資,保留盈餘之變動情形如下:
- 年度淨利:美元
- 年 3 月 1 日宣告並發放現金股利:美元
- 年度淨利:美元
- 年 3 月 1 日宣告並發放現金股利:美元
乙公司於 年 10 月 1 日以美元 購買一機器設備,惟因資金短缺,故由甲公司代為支付該筆款項,甲公司並無計畫於可預見之未來向乙公司收回此筆代墊款項。
乙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美元,甲公司功能性貨幣及報導貨幣均為新臺幣,美元兌新臺幣相關匯率資料如下:
- 年 1 月 1 日:
- 年 3 月 1 日:
- 年 10 月 1 日:
- 年 12 月 31 日:
- 年 3 月 1 日:
- 年 12 月 31 日:
- 年度平均:
- 年度平均:
試作:
(一) 計算甲公司 年及 年度帳上對該投資應認列之投資收益。(4 分)
(二) 計算甲公司 年 12 月 31 日帳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乙公司」帳戶之餘額。(3 分)
(三) 計算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合併資產負債表中「非控制權益」之金額。(3 分)
(四) 計算 年度甲公司合併綜合損益表中所有與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相關之「其他綜合(損)益—兌換差額」之總金額。(5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外幣財務報表換算(IAS 21「匯率變動之影響」)結合企業合併與採權益法之投資(IFRS 3、IAS 28)之綜合會計處理。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及相關法令為準。涉及之關鍵觀念如下:
- 功能性貨幣之判斷與換算方法(現行匯率法): 子公司(乙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美元,母公司(甲公司)之功能性貨幣及報導貨幣為新臺幣。依 IAS 21 規定,國外營運機構報表換算採「現行匯率法」:
- 資產與負債:依資產負債表日之「期末現行匯率」(Closing Rate)換算。
- 權益項目:股本、資本公積依「歷史匯率」換算;期初保留盈餘為上期期末滾計數;股利宣告依「宣告日(交易日)現行匯率」換算。
- 損益項目:依「交易日匯率」換算,實務上常以當期「平均匯率」(Average Rate)換算。
- 換算產生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OCI),並依股權比例分攤予母公司業主與非控制權益。
- 取得控制日之可辨認淨資產與商譽衡量(全額商譽法): 依 IFRS 3 規定,非控制權益(NCI)得以「公允價值」或「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衡量。題示收購日依公允價值美元 衡量非控制權益,屬於「全額商譽法」:
- 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包含帳面權益及未入帳之專利權。
- 商譽及收購日公允價值調整數(專利權)視為外幣資產(以美元計價),各期期末均須依期末匯率換算,攤銷數則依平均匯率換算。
- 實質上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 依 IAS 21 第 15 段及第 32 段規定,母公司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應收款項或代墊款,若「無計畫於可預見之未來收回」,經濟實質上構成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
- 在合併財務報表中,該貨幣性項目因匯率變動產生之兌換差額,不得計入當期損益,而應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兌換差額」,且全數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在個別財務報表帳戶分類上,代墊款法律形式屬債權,母公司帳列「其他應收款」或「長期應收款—實質投資」,原則上不混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股權帳戶,惟計算淨投資總額時應一併考量。
解題方法
基本資料整理與收購日分析( 年 1 月 1 日)
-
年 1 月 1 日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
收購日商譽之計算(全額商譽法):
- 移轉對價(母公司 70%):美元 $
- 非控制權益公允價值(30%):美元 $
- 企業合併總價值:$$$
- 全額商譽:$$$
- 母公司享有之商譽:$$$
- 非控制權益享有之商譽:$$$
- 專利權年度攤銷額:
(一) 計算甲公司 年及 年度帳上應認列之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係依權益法按甲公司持股比例(70%)認列乙公司調整後淨利,並以當年度「平均匯率」換算:
- 年度投資收益:
- 乙公司 年調整後淨利(美元):
- 甲公司按持股比例 70% 享有之份額:
- 換算為新臺幣( 年平均匯率 ):
- 年度投資收益:
- 乙公司 年調整後淨利(美元):
- 甲公司按持股比例 70% 享有之份額:
- 換算為新臺幣( 年平均匯率 ):
(二) 計算甲公司 年 12 月 31 日帳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乙公司」帳戶餘額
- 乙公司 年 12 月 31 日權益及公允價值調整數(美元):
- 股本:美元 $
- 保留盈餘:
- 專利權未攤銷餘額:
- 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合計:
- 甲公司對乙公司權益投資餘額(美元):
- 享有可辨認淨資產 70%:
- 加:甲公司商譽:美元 $
- 股權投資美元帳面價值合計:
- 換算為新臺幣餘額( 年 12 月 31 日期末現行匯率 ):
觀念補充: 乙公司於 至 年間並未增資,該筆代墊款美元 $ 在法律實質上為債權,甲公司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或長期應收款),期末餘額為 $$。 若試題將「實質上屬於淨投資之代墊款」廣義併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戶計算,則餘額為: 依照嚴謹之會計科目分類,標準答案為 新臺幣 $。
第 1 題2 分
甲公司為某一聯合營運之聯合營運者,並對該聯合營運之資產、負債、收入及費用均享有部分之權益。該聯合營運於 年初將帳面金額 之設備以 出售予甲公司,該設備尚可使用 6 年,無殘值,使用直線法提列折舊。甲公司與該聯合營運對設備之後續衡量均採成本模式,甲公司 年 12 月 31 日設備之帳面金額為 。試問甲公司享有聯合營運之權益比例為若干?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聯合營運者出售資產給聯合營運者個別公司時,未實現利益的消除,以及設備折舊對未實現利益的後續實現。
甲公司對聯合營運享有部分權益,因此聯合營運出售設備所產生的利益中,甲公司享有的部分尚未對外實現,應予消除。設備使用後,因折舊而逐年實現的利益則不再消除。
解題方法
聯合營運出售設備的利益為:
設備尚可使用 6 年、無殘值,直線法下,售價與原帳面金額的差額每年隨折舊實現:
因此, 年底尚未實現的利益為:
甲公司帳列設備金額為 。若不考慮未實現利益消除,設備出售後一年折舊為 ,年底帳面金額為:
因此,甲公司設備帳面金額相較於上述金額少 :
第 2 題2 分
甲公司於數年前購入乙公司 80% 股權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當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帳面金額均與公允價值相等,且無合併商譽。
年 1 月 1 日乙公司將其生產製造之機器出租給甲公司,其製造成本為 ,雙方約定租期 3 年,每年初給付租金 ,租期屆滿時乙公司將機器之所有權移轉給甲公司, 年初機器的公允價值為 。該機器之估計耐用年限為 4 年,無殘值,以直線法提列折舊,乙公司隱含利率為 6%。
若乙公司 年淨利為 ,則甲公司採權益法應認列子公司之損益份額若干?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兩項調整:一是乙公司將自製機器以融資租賃方式出租給母公司,乙公司個別財報中的處分利益須在合併報表中沖銷;二是甲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乙公司損益時,須調整這項未實現利益及其後續實現數。
租期屆滿時所有權移轉,且租期為 3 年、機器耐用年限為 4 年,符合融資租賃的判斷。出租人乙公司應以租賃投資淨額認列應收租賃款;由於機器是乙公司製造的產品,租賃開始時也會認列銷貨收入及銷貨成本。
解題方法
租金於每年年初支付,屬於期初年金。租賃投資淨額為:
因此,乙公司於 年初認列租賃收入(銷貨收入),銷貨成本為機器製造成本 ,個別財報認列處分利益:
但機器是在集團內部移轉,合併觀點下並未對外出售, 的利益尚未實現,故甲公司計算應享有乙公司損益時,須先扣除母公司持股比例 所對應的未實現利益:
此外,合併觀點下機器成本仍為原始製造成本 ,耐用年限 4 年,故每年合併折舊為:
乙公司個別財報以租賃投資淨額 為基礎,並於租期屆滿移轉所有權,因此 年按耐用年限計提的折舊為:
乙公司多提折舊 ,代表內部交易利益有 隨折舊而實現。甲公司應加回其持股比例所對應的金額:
甲公司採權益法認列的乙公司損益份額為:
第 3 題2 分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80% 股權而對乙公司存在控制。 年初甲公司出售設備予乙公司,認列出售利益 ,該設備尚可使用 5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提列折舊。 年乙公司曾銷貨給甲公司,至 年方實現的毛利金額為 。甲公司適用之所得稅稅率為 20%,乙公司為 25%。若預期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暫時性差異使用,則甲、乙公司間之交易將使 年度合併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合併財務報表中未實現損益之沖銷及其遞延所得稅效果。集團內交易的未實現利益須在合併時沖銷;因此,個別公司帳上資產的帳面金額與合併報表上的基礎可能不同,進而產生可減除暫時性差異。符合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等認列條件時,應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解題方法
分別計算兩筆交易在 年造成的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再按相關公司的所得稅率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
一、甲公司出售設備予乙公司
設備的未實現出售利益為 ,剩餘耐用年限為 5 年,因此每年折舊差額為:
年合併報表須沖銷設備出售利益,但也須反映該設備因集團內移轉而多提的折舊。故 年末尚未實現的設備利益為:
此設備由甲公司出售給乙公司,屬上游交易。在乙公司個別帳上,設備帳面金額高於合併報表金額 ,形成可減除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資產以買方乙公司的稅率衡量:
二、乙公司 年銷貨予甲公司,至 年實現
該筆交易未實現毛利 ,至 年才對集團外實現,因此 年原先沖銷的未實現毛利已實現,應轉回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此為下游交易,以賣方乙公司的稅率衡量:
此項遞延所得稅資產於 年減少 。
第 4 題2 分
年初甲公司購入乙公司 80% 股權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當時乙公司除未入帳專利權 外,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專利權自收購日起尚餘 5 年效益年限。甲公司採權益法處理對乙公司之投資, 年底「投資乙公司」餘額為 。
年初乙公司取得甲公司 20% 股權,惟對甲公司不具重大影響, 年底此項投資之帳列金額為 。 年二家公司不含與投資相關損益之淨利如下:甲公司 ,乙公司 ;股利發放如下:甲公司 ,乙公司 。
甲公司採庫藏股票法處理母子公司間之相互持股,試問甲公司帳列 年「投資收益」及 年底「投資乙公司」餘額分別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在於**相互持股(Mutual Shareholding)**在「庫藏股票法(Treasury Stock Approach)」下的權益法會計處理:
- 庫藏股票法之本質: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之股份,實質上視同母公司收回本身股票(即庫藏股票)。因此,母公司分派給子公司之股利,實質上為「庫藏股票收回之股利」,不得列為集團對外之實質收益,母公司在權益法下必須予以消除。
- 完全權益法之勾稽原則: 依我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之「本期淨利」與「業主權益」,應等於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本期淨利」與「母公司業主權益」。母公司認列投資收益時,必須沖銷內部重複認列的股利效果。
- 投資成本與公允價值差額之攤銷: 收購日未入帳之專利權屬於可辨認無形資產,每年應按其剩餘效益年限攤銷,並作為子公司淨利之調減項目。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收購日專利權於 年之攤銷額
收購日乙公司未入帳專利權為 $,尚餘 5 年效益年限:
步驟二:計算乙公司 年帳面淨利
乙公司對甲公司持股 20%(不具重大影響),收到甲公司發放之股利列為乙公司帳上的「股利收入」: 乙公司 年帳面淨利(含股利收入,未調整攤銷前): 調整專利權攤銷後之乙公司淨利:
步驟三:計算甲公司 年應認列之「投資收益」
在庫藏股票法下,乙公司持有的甲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票:
- 若甲公司直接按持股比例 80% 認列乙公司調整後淨利,金額為:
- 但乙公司淨利中包含了甲公司支付之股利 $。甲公司發放給庫藏股之股利不能認列為利益,且乙公司的非控制權益(NCI)已依其比例分走該股利之 20%(即 $$)。
- 為符合完全權益法,甲公司必須將分派給乙公司的股利全額 $ 自權益法認列金額中扣除:
驗算(由合併淨利角度倒推):
- 集團實質淨利(不含內部股利)$$$$
- 非控制權益淨利(享有乙公司法律上淨利之 20%)$$
- 歸屬母公司業主淨利 $$$
第 5 題2 分
甲公司分別持有乙公司 80% 股權及丙公司 35% 股權,乙公司亦持有丙公司 40% 股權。若上述股權取得時,乙公司與丙公司帳列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且無未入帳之資產及負債。這三家公司間並無內部交易發生。
若乙公司 年度加計投資損益前之淨利為 且乙公司之非控制權益淨利為 ,試問 年度丙公司之非控制權益淨利為何?
核心觀念
甲公司控制乙公司(持股 ),乙公司又控制丙公司(持股 );丙公司另有甲公司直接持有的 股權。由於甲透過乙間接持有丙公司 ,且乙控制丙公司,合併報表中丙公司的非控制權益,須分別計入:
- 丙公司本身非由甲集團持有的股權。
- 乙公司非控制權益所享有的丙公司投資損益。
解題方法
先由乙公司非控制權益淨利,反推乙公司認列的丙公司投資損益。
乙公司非控制權益比例為 。乙公司加計投資損益前淨利為 ,乙公司認列丙公司投資損益的 。因此:
解得:
甲公司集團對丙公司淨利的非控制權益比例為:
- 丙公司其他股東直接持有:。
- 乙公司持有丙公司 ,其中乙公司 的非控制權益享有:。
所以丙公司非控制權益淨利為:
第 6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取得乙公司 80% 普通股股權。當日乙公司除了有一未入帳之專利權 (尚有 5 年之耐用年限)外,其餘可辨認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均與公允價值相等。
甲公司 年度全年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為 100,000 股。乙公司 年度全年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為 50,000 股,及全年流通在外可轉換特別股為 2,000 股(每股面額 ,股利率 4%,累積非參加,共可轉換乙公司普通股 10,000 股)。
甲公司及乙公司 年度個別淨利(不含投資收益或股利收入)分別為 及 。 年間甲公司將成本 商品以 售予乙公司,截至 年底該批商品尚有半數未出售予合併個體以外之單位,則 年度合併稀釋每股盈餘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合併稀釋每股盈餘,須先將母、子公司損益調整為合併個體歸屬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盈餘,再計算稀釋後的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子公司發行可轉換特別股時,稀釋效果依「假設轉換法」處理:假設子公司特別股於期初轉換為普通股,合併盈餘分配及子公司普通股股數均依轉換後計算。未實現存貨利益則應自合併損益中消除。
解題方法
一、計算合併稅後淨利
甲公司出售給乙公司的商品,成本為 、售價為 ,未實現毛利為:
此為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順流交易,故合併時自合併損益中減除全部未實現利益。題目未提供所得稅資訊,按題意不另計所得稅影響。
乙公司取得的專利權公允價值調整為 ,耐用年限 5 年,故每年增加攤銷費用:
因此合併淨利為:
二、計算甲公司普通股股東可享有的盈餘
乙公司特別股全年股利為: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80% 普通股,但未持有特別股;計算母公司普通股股東歸屬盈餘時,先扣除特別股股利,再按持股比例分配子公司普通股股東可享有的盈餘:
三、計算稀釋後加權平均股數
假設乙公司可轉換特別股於期初轉換,乙公司普通股股數增加 股,成為 股。甲公司對乙公司普通股的持股比例仍為 80%,故母公司普通股股東歸屬的乙公司普通股股數為:
第 7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以 取得乙公司 80% 普通股股權,並依收購日公允價值 及 分別衡量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普通股及特別股。當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乙公司未積欠特別股股利。
年 1 月 1 日乙公司權益如下:
- 特別股股本,面額 ,4%,累積:
- 普通股股本,面額 :
- 資本公積—特別股:
- 資本公積—普通股:
- 保留盈餘:
- 權益總額:
年度乙公司淨利 ,宣告並發放現金股利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母公司取得子公司控制後,如何分配子公司損益及期末權益給特別股與普通股,以及累積特別股股利對非控制權益(NCI)的影響。子公司當期淨利先扣除累積特別股當年度應享股利,餘額再由普通股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
特別股股利率為 ,面額總額為 ,因此乙公司當年度特別股股利為:
題目所稱「未積欠特別股股利」,表示沒有以前年度積欠股利需要補計;但累積特別股仍須計入本年度股利。
解題方法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普通股 ,普通股非控制權益持股比例為 。乙公司特別股由非控制權益持有,收購日公允價值為 。
乙公司年度淨利為 。先分配特別股股利 ,普通股可分配的淨利餘額為:
普通股非控制權益應分攤淨利為:
特別股非控制權益應分攤的本期淨利為 。期末特別股非控制權益餘額則以收購日衡量金額,加計本期分攤淨利,再扣除實際收到的特別股股利:
但題目所列現金股利總額 ,低於本年度累積特別股應計股利 。累積特別股本年度仍享有 的股利分配權;實際宣告的 全數分配給特別股,尚有 未宣告的本年度特別股股利。此未宣告部分不列為負債或扣減特別股非控制權益,但會影響普通股可分配的損益歸屬。
第 8 題2 分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依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之比例份額購入乙公司股權而對乙公司取得控制,並依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份額衡量非控制權益。當日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
乙公司於 年初增資發行新股 30,000 股,每股發行價格 ,均由甲公司購得。甲公司採權益法處理對乙公司之投資,乙公司增資前每股淨值為 ,增資後甲公司股權上升至 87.5%。
甲公司購入乙公司增資新股時,其帳上應減少資本公積之金額為:
核心觀念
母公司在取得子公司控制後,若向非控制權益購買子公司股份,且控制並未喪失,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應視為母公司與業主間的權益交易。合併財務報表上,子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與非控制權益的調整數,和支付對價的差額,認列為母公司業主權益;差額為借方時,先減少資本公積。
本題以權益法處理個別財務報表中的投資,計算時需比較甲公司因增資取得的股權比例,與其支付對價所取得的乙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份額。
解題方法
設乙公司增資前股數為 。甲公司原持股比例為 ,增資前淨值每股 ;甲公司認購 股後,持股比例升至 。因此:
依題意,甲公司原係按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比例份額取得控制,且初始認列非控制權益也採比例份額法。故原持股比例等於增資前非控制權益比例;配合增資後甲公司持股比例,可得增資前股數 股,甲公司原持有 股,持股比例為 。
乙公司增資前淨資產帳面金額為:
甲公司認購新股後,支付對價為:
增資後乙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為:
甲公司增資後持股 ,非控制權益比例為 。非控制權益減少額為:
第 9 題2 分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 取得乙公司 60% 股權,而對乙公司存在控制,並依公允價值 衡量非控制權益。當日乙公司權益為 ,除了有一設備高估 (自 年 1 月 1 日起算剩餘耐用年限 5 年,採直線法提列折舊)外,其餘可辨認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
年 4 月 1 日甲公司以 出售部分持股使其對乙公司之股權降至 55%,但仍存在控制。 年度及 年度乙公司淨利分別為 及 ,淨利係全年平均發生,且每年於 10 月 2 日宣告並發放現金股利 。
試問甲公司 年 4 月 1 日出售對乙公司之部分持股時,其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應除列多少金額?
核心觀念
甲公司原已取得乙公司控制,之後出售部分持股但仍保有控制時,依合併財務報表的處理,這是與非控制權益間的權益交易,不是處分子公司,也不重新衡量商譽。甲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中採用權益法的投資帳面金額,則按出售比例除列。
本題須先求出售日投資帳面金額,再乘以出售股權比例。投資帳面金額須反映取得日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調整、後續損益及股利。
解題方法
- 計算取得日商譽及設備公允價值調整
取得日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為:
非控制權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因此商譽為:
甲公司採權益法之投資初始成本為 。後續按權益法認列損益與股利時,設備高估部分造成的額外折舊也須調整。
- 計算 年底投資帳面金額
設備高估 ,剩餘耐用年限 5 年,故每年需多提折舊:
年乙公司調整後淨利為 ,甲公司按 60% 認列:
乙公司於 年宣告並發放股利 ,甲公司按 60% 減少投資:
因此 年底投資帳面金額為:
- 計算 年 4 月 1 日出售前投資帳面金額
年全年調整後淨利為 。淨利全年平均發生,出售日為 4 月 1 日,故先按前三個月計算甲公司應認列的投資收益:
第 10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 12 月 31 日以 取得乙公司 80% 股權。當日乙公司權益為 ,除有一項設備低估外,其餘帳列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皆等於其公允價值,且無其他未入帳之資產或負債,亦無合併商譽,該項設備尚有 5 年耐用年限,無殘值,採直線法計提折舊。收購日非控制權益之公允價值為 。
乙公司於 年 7 月 1 日以 購得甲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以 發行之面額 五年期公司債,每年 1 月 1 日付息。已知甲、乙兩家公司對公司債折、溢價皆採直線法攤銷。
假設甲公司採權益法處理其對乙公司之股權投資,惟忽略收購時乙公司帳列淨值低估及內部交易之影響,則編製 年合併財務報表時,甲公司期初保留盈餘應調整多少金額?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合併報表編製時,對母公司與子公司間「公司債相互持有」的消除,以及母公司採權益法時,合併期初保留盈餘的調整。
合併個體將母公司債券視為由外部持有人持有,因此須消除甲公司的債券負債與乙公司的債券投資。若雙方帳面金額不同,差額列為債券提前清償損益,並依債券剩餘期間攤銷;母公司權益法投資帳面金額已包含其應認列的子公司損益,編製合併報表時再調整期初保留盈餘,以消除以前年度累積的影響。
解題方法
一、計算收購日設備公允價值調整
收購日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為:
依題意無合併商譽,且收購日非控制權益公允價值為 ,故:
設備公允價值增額為 。設備尚可使用 5 年,採直線法折舊,每年額外折舊為:
此為收購差額的後續折舊調整;本題另明示忽略收購時帳列淨值低估的影響,因此不將其納入本題的期初保留盈餘調整。
二、計算債券相互持有產生的損益及後續攤銷
甲公司於 年 1 月 1 日發行面額 、發行價 的公司債,五年期、每年付息,採直線法攤銷溢價。每年溢價攤銷額為:
至 年 7 月 1 日,已過一年半,甲公司債券帳面金額為:
乙公司以 買入,因此合併個體視同以 提前清償帳面金額 的債券,產生債券清償利益:
第 11 題2 分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90% 股權。 年期末,兩家公司發生買賣機器設備交易,交易金額即為該機器設備當時之可回收金額,且小於其出售前的帳面金額。兩家公司皆將該機器設備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合併財務報表中,母子公司間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交易的未實現損益沖銷,以及資產減損與交易金額的關係。
合併報表將母公司與子公司視為單一經濟個體,集團內部交易通常須沖銷。然而,本題特別指出交易金額等於機器設備當時的可回收金額,且低於出售前帳面金額。依減損會計,帳面金額高於可回收金額時,應認列減損損失,使設備帳面金額降至可回收金額。因而,集團合併觀點下,出售前帳面金額與交易金額間的差額,代表設備價值已減損,並非可在合併報表中全數視為未實現處分損失予以沖回。
解題方法
先比較設備出售前的帳面金額與交易金額:
帳面金額高於可回收金額,表示設備已有減損。集團內部移轉並未使設備的可回收金額改變,因此合併報表仍須反映設備已降至可回收金額的結果。兩家公司在個別帳上因內部出售而產生的處分損益,不會使合併報表必須把設備調整回高於可回收金額的出售前帳面金額;本題所述交易下,無須就該內部交易另作合併沖銷分錄。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80% 股權,且兩家公司之主要業務相同。對於存貨之成本公式,甲公司採加權平均法,乙公司採先進先出法,甲公司及乙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採加權平均法。
年間,乙公司將購入成本為 之商品按成本加計 50% 的價格售予甲公司,截至 年底該批商品尚有 30% 仍未售予集團外其他單位。 年,甲公司期末存貨及未加計投資損益前淨利分別為 及 ,乙公司期末存貨及淨利分別為 及 。已知乙公司對於存貨若採加權平均之成本公式,則期末存貨為 。
試問 年合併財務報表上之控制權益淨利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合併財務報表中,存貨成本公式一致性調整、存貨未實現利益沖銷,以及控制權益淨利的計算。
合併財務報表須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甲、乙個別財務報表的存貨成本公式不同,因此須先將乙公司的存貨及淨利調整為集團採用的加權平均法,再計算合併損益。另因乙公司是子公司,乙售予甲的存貨交易屬下游交易,期末尚未對外出售的利益須全數沖銷;沖銷金額會減少母公司控制權益淨利。
解題方法
一、調整乙公司存貨成本公式
乙公司個別財務報表採先進先出法,期末存貨為 ;採集團的加權平均法時,期末存貨為 ,相差 。
故乙公司採加權平均法後的本期淨利為:
期末存貨調低 ,代表本期銷貨成本增加 ,淨利亦減少 。
二、計算下游交易未實現利益
乙公司以成本 加計 售予甲公司,售價為:
期末尚有 未售予集團外,因此期末未實現利益為:
這是乙公司售予母公司的下游交易,沖銷全部未實現利益,故控制權益淨利減少 。
三、計算控制權益淨利
甲公司未加計投資損益前淨利為 ,乙公司調整後淨利為 。母公司持有乙公司 ,故控制權益應享有乙公司調整後淨利的 :
第 13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初以現金取得乙公司 80% 股權。當日乙公司權益為 ,除有一幢房屋低估 外,其餘帳列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皆等於其公允價值,且無其他未入帳之可辨認資產或負債,該幢房屋尚有 10 年耐用年限,無殘值,採直線法計提折舊。收購日非控制權益之公允價值為 。
已知乙公司 年度淨利為 ,宣告並發放現金股利 ,甲公司依權益法認列 之投資收益(包含合併商譽於 年度減損三分之一金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取得子公司控制時的收購日商譽衡量,以及取得後的商譽減損、投資收益與非控制權益計算。採用全額商譽法時,收購日商譽為:
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超過帳面金額之部分,須在合併報表中按相關資產剩餘耐用年限認列折舊;商譽減損則依題目所給金額認列於合併損益。
解題方法
乙公司收購日權益為 ,房屋低估 ,因此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為:
甲公司取得 股權,收購日移轉對價為:
採全額商譽法,將非控制權益公允價值 一併納入:
此處得出商譽為零,與選項所列的 不一致;題目未提供甲公司實際支付的現金金額,因此不能僅由持股比例推得移轉對價。依題目所給的官方答案,應以選項 C 所表示的期末商譽 為正確。其對應的收購日商譽為 ,扣除 年減損三分之一後,期末商譽為:
房屋公允價值調整額 ,剩餘耐用年限 10 年,故每年額外折舊為:
第 14 題2 分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以發行新股交換方式吸收合併乙公司,且合併後乙公司消滅,甲公司為存續公司。甲公司與乙公司約定換股比例為每 0.4 股乙公司普通股換發甲公司新發行普通股 1 股。
合併前甲公司與乙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分別為 30,000 股與 36,000 股;且兩家公司自 年 1 月 1 日至 年 6 月 30 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沒有異動。 年度甲公司與乙公司之淨利分別為 與 ; 年度甲公司之淨利為 。
甲公司 年比較合併綜合損益表中, 年度與 年度之每股盈餘金額分別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合併後比較綜合損益表的每股盈餘(EPS)計算。甲公司發行新股吸收合併乙公司,合併前期間的比較 EPS,須將乙公司各期間的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依換股比例換算為甲公司股份,再合併計算分子與分母。
換股比例為每 股乙公司普通股換發甲公司 股,因此乙公司每股數據換算為甲公司股數時,股數須乘以 。
解題方法
乙公司換算為甲公司股份後的股數為:
兩家公司在 年度的流通在外股數均無異動,故各自全年股數即為加權平均股數。
年度 EPS
比較報表中的 年 EPS,須將甲、乙兩家公司 年度淨利合併,並以合併後甲公司股份數計算:
但 年度的比較 EPS 尚須按題示換股比例調整乙公司股數,並以合併前存續公司的股數基礎表達。依題目官方答案所採計算口徑, 年 EPS 為 。
年度 EPS
甲公司於 年 7 月 1 日完成合併。上半年甲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 股;自合併日起,甲公司流通在外股數包括原有股份及新發行股份:
因此下半年流通在外股數為 股。 年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
第 15 題2 分
甲公司在 年 5 月 1 日收購乙公司 80% 普通股股權。合併契約約定,若乙公司 年的淨利能超過 ,將額外支付乙公司原股東 6,000 股甲公司普通股,每股面額 ,收購日該 6,000 股普通股之公允價值為 。有關該或有對價於收購日之會計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合併中「或有對價」的收購日認列,以及或有對價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的判斷。
依企業合併會計處理,收購日應按或有對價的公允價值認列;若或有對價是以固定數量的收購方權益工具支付,且符合權益分類條件,應分類為權益。題目已給定收購日該批普通股的公允價值為 。
解題方法
先判斷支付方式,再判斷衡量金額:
- 契約約定條件達成時,甲公司交付 固定 6,000 股普通股,並非支付現金或交付固定金額的現金。
- 依題目設定,這批甲公司普通股屬以固定股數結算的權益工具,因此或有對價分類為權益。
- 收購日按公允價值衡量,金額為 。
每股面額 只影響股份面額的計算,不能取代收購日公允價值:
第 16 題2 分
甲公司在 年 10 月 1 日吸收合併乙公司,並委託鑑價公司針對乙公司之建築物進行評估。該評估工作直到 年 4 月 1 日方完成,鑑價報告中指出,建築物於收購日估計之公允價值為 ,耐用年限自收購日起尚有 30 年。
甲公司在 年度財務報表中,暫以 認列該建築物,並估計耐用年限自收購日起尚有 25 年。甲公司在收到鑑價報告後,應對 年之財務報表進行何種追溯調整?
核心觀念
本題考企業合併的「衡量期間」(measurement period)。收購日取得的可辨認資產,如果初始認列金額尚未完成,收購者可先以暫定金額認列。若在衡量期間內取得新資訊,且該資訊反映收購日已存在的事實與情況,應追溯調整收購日認列的暫定金額,並重編受影響的比較期間財務報表。
衡量期間自收購日起不得超過一年。本題鑑價報告於 年 4 月 1 日完成,距 年 10 月 1 日收購日未滿一年,因此仍在衡量期間內。報告所載的是建築物於收購日的公允價值及剩餘耐用年限,故應調整 年財務報表。
解題方法
先調整收購日建築物的暫定公允價值:
因此,建築物成本增加 。
再計算收購日至 年底的折舊。建築物於 年 10 月 1 日取得,至 12 月 31 日為 3 個月。依鑑價報告所載的收購日剩餘耐用年限 30 年,折舊增加額為:
不過,暫定認列金額原已按 25 年估計折舊,原列折舊為:
衡量期間調整後, 年建築物應認列折舊為:
第 17 題2 分
關於收購者有義務以其本身之股份基礎給付報酬(替代性報酬),交換被收購者員工所持有之股份基礎給付報酬(被收購者報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企業合併》對「替代性股份基礎給付報酬」的會計處理:收購者以自己的股份基礎給付報酬,交換被收購者員工原持有的報酬時,替代性報酬可能同時包含:
- 員工在合併前已提供勞務的部分,列為取得被收購者的移轉對價。
- 員工在合併後仍須提供勞務的部分,列為合併後勞務酬勞。
判斷核心是:員工在收購日前已完成多少必要服務,以及替代性報酬的既得條件與服務期間如何安排。相關衡量依《企業合併》及《股份基礎給付》規定,以收購日的市場基礎衡量為依據;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何者錯誤」,再檢查四個選項是否符合替代性報酬的衡量與分攤原則。
當替代性報酬仍要求員工於合併後提供服務,收購者須將其市場基礎衡量分為合併前服務部分與合併後服務部分。合併前服務部分依被收購者原報酬中歸屬於合併前服務的部分衡量;替代性報酬超出該部分的金額,則屬合併後勞務酬勞。
因此,員工在收購日前尚未完成所有使原報酬既得的必要服務,並不代表替代性報酬完全不含合併後服務酬勞;未完成的服務若須於合併後提供,正是分攤至合併後勞務酬勞的依據。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在下列何種情況下不得編製合併報表?
核心觀念
本題考《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以及投資個體的例外規定。母公司通常應將其控制的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但符合特定例外時,可能不合併子公司。
解題方法
先判斷題目是否屬於一般合併原則的例外,再區分「不得合併」與「仍應合併」的情況。判斷投資個體時,關鍵是母公司是否符合投資個體定義,以及被投資子公司是否提供與投資活動相關的服務。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111年)的法規規定,母公司若為投資個體,原則上不合併其子公司,而應將子公司投資按公允價值衡量;但提供與母公司投資活動相關服務的子公司,仍須合併。因此,當母公司與子公司皆為投資個體時,題目所述情況屬於不得編製合併報表的例外,選項 (C) 正確。
選項分析
(A) 子公司移轉資金給母公司之能力受到長期嚴重之限制:錯誤。 資金移轉受到長期嚴重限制,不會單獨使母公司喪失控制,也不是不得編製合併報表的理由。只要母公司仍控制子公司,原則上仍應合併;相關限制則應依規定揭露。
第 19 題2 分
下列有關重整期間之重整債權與重整債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① 重整債權係指重整裁定前重整公司已存在之債權,應依估計可回收金額衡量。
② 重整債務係指重整裁定前已存在對重整公司之債權。
③ 重整裁定前已存在之債務,應以各項債務原預計現金流量依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衡量。
核心觀念
本題考重整程序中的「重整債權」與「重整債務」如何區分,以及重整裁定前已存在債務的衡量方式。判斷關鍵是債權、債務的成立時點:重整裁定前已存在的債權,屬於重整債權;重整裁定後因重整程序所生的債務,才屬於重整債務。
本題涉及《公司法》重整規定及重整期間的會計處理,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檢查敘述是否混淆「重整債權」與「重整債務」,並確認所述衡量基礎是否正確:
- 重整裁定前已存在的債權,應按估計可回收金額衡量。
- 「重整債務」是重整程序開始後所生的債務,不是裁定前已存在的債權。
- 裁定前已存在的債務,衡量時應依其原預計現金流量及原始有效利率計算現值;此項屬裁定前債務的衡量敘述,不能據此把該債務改稱為重整債務。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有關外幣風險之避險,下述哪幾項屬於避險會計規範下,符合要件之避險工具?
① 嵌入於混合合約而未分離處理之衍生工具
②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投資的外幣風險組成部分
③ 非衍生金融負債的外幣風險組成部分
④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的外幣風險組成部分
⑤ 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的外幣風險組成部分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IFRS 9)避險會計中,哪些項目可指定為避險工具以避險外幣風險。判斷重點是:避險工具須為符合規範的金融工具;若指定的是非衍生金融工具,原則上須按公允價值衡量且其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外幣風險則有特定例外。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是否屬於可指定的避險工具:
-
① 嵌入於混合合約而未分離處理之衍生工具:不符合。 未分離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不能單獨指定為避險工具;混合合約整體亦不能僅因含有該嵌入式衍生工具,就將它視為可單獨指定的避險工具。
-
②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投資的外幣風險組成部分:符合。 IFRS 9 對外幣風險設有例外:非衍生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外幣風險,可指定為避險工具。因此,按攤銷後成本衡量的投資之外幣風險組成部分可以指定。
-
③ 非衍生金融負債的外幣風險組成部分:符合。 非衍生金融負債的外幣風險組成部分亦屬上述例外範圍,得指定為避險工具。
第 21 題2 分
年 10 月 2 日甲公司向位於荷蘭的乙公司進口一批商品,價款為歐元 €150,000,雙方約定付款期限為 120 天。為規避此一外幣債務的匯率風險,甲公司於 年 10 月 2 日與銀行簽訂 120 天期、買入歐元 €150,000 遠期外匯合約。
相關日期歐元對新臺幣之直接匯率如下:
| 日期 | 即期匯率 | 遠期匯率 30 天 | 遠期匯率 120 天 |
|---|---|---|---|
| 年 10 月 2 日 | 33.77 | 33.69 | 33.70 |
| 年 12 月 31 日 | 33.42 | 33.51 | 33.53 |
| 年 1 月 30 日 | 33.21 | 33.30 | 33.32 |
甲公司功能性貨幣為新臺幣,且符合避險會計所有要件,年利率為 12%。上述所有交易(包括避險項目及被避險項目)對甲公司 年度淨利之影響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外幣交易與避險會計之會計處理,依命題當時(民國 111 年)適用之 IFRS 9「金融工具」及 IAS 21「匯率變動之影響」規範:
- 被避險項目(外幣貨幣性負債——應付帳款):
- 於交易日按當日即期匯率折算認列。
-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重新評價,所產生之未實現兌換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 避險工具(遠期外匯合約):
- 原始認列時公允價值通常為零。
- 資產負債表日之公允價值,係以剩餘到期期間(30 天)之遠期匯率與合約約定遠期匯率比較計算其差額,並按市場利率折現至資產負債表日。
- 公允價值避險會計之損益影響:
- 避險工具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損益與被避險項目因被避險風險所產生之匯兌損益,兩者均計入當期損益,對淨利之淨影響數為二者之代數和。
解題方法
步驟一:計算被避險項目(應付帳款)對 年度損益之影響
- 年 10 月 2 日(進口日): 依當日即期匯率 認列應付帳款:
- 年 12 月 31 日(資產負債表日): 依期末即期匯率 評價應付帳款: 匯率下跌使應付帳款負債減少,產生外幣兌換利益:
步驟二:計算避險工具(遠期外匯合約)對 年度損益之影響
- 合約期間與剩餘天數: 年 10 月 2 日至 年 12 月 31 日已過 90 天,合約總期長 120 天,至 年 1 月 30 日到期尚餘 天。
- 評價匯率選定: 年 12 月 31 日應採用剩餘 30 天之遠期匯率 。
- 未折現公允價值變動: 甲公司約定以 買入歐元,期末市場 30 天期遠期匯率降為 ,產生遠期合約損失:
- 折現計算(剩餘 30 天,年利率 12%):
第 22 題2 分
有關衍生工具之會計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IFRS 9,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中,關於嵌入式衍生工具(Embedded Derivatives)之分離與衡量原則,以及金融工具之認列基礎:
- 嵌入式非選擇權衍生工具的條款決定(IFRS 9 第 B4.3.3 段):非選擇權衍生工具(如遠期合約、交換合約)在分離時,應以使其於混合合約開始時之「公允價值為零」為基礎來決定實質條款。
- 分離時之原始帳面金額決定(殘額法):混合合約若需將嵌入式衍生工具與主合約分離,衍生工具按其公允價值衡量,主合約之原始帳面金額為混合合約公允價值扣除衍生工具後的剩餘金額(殘額法),而非相對公允價值分攤。
- 禁止合成工具會計(No Synthetic Instrument Accounting):除準則另有明確規定(如特定避險會計規範)外,不同合約之金融工具應個別認列與衡量,不得逕行合併為單一合成工具處理。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觀念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非選擇權」與「選擇權」嵌入式衍生工具的條款決定機制、分離時的金額分攤原則(殘額法 vs. 相對公允價值法),以及會計上對獨立交易是否允許綜合認列之基本規範。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據 IFRS 9 第 B4.3.3 段規定,嵌入式非選擇權衍生工具(例如嵌入式遠期合約或交換合約)係依據其明示或隱含之實質條款自混合合約分離,其條款之決定應使其於混合合約開始時之公允價值為零。若不假設公允價值為零,將導致主合約與嵌入式衍生工具之間隱含不當的融資或初始損益移轉。
-
(B) 錯誤: 混合合約中之主合約與須分離之嵌入式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係採**殘額法(Residual Approach)**而非相對公允價值法。
第 23 題2 分
甲公司於 年取得乙公司 70% 股權並具控制,當日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均等於公允價值,且無合併商譽。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 60,000 股,權益包括股本 及保留盈餘 。 年初乙公司向非控制權益股東買回 4,000 股普通股,每股買回價格 。
試問乙公司買回庫藏股後,甲公司帳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乙公司」餘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IFRS 10)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IAS 28)為準。
- 子公司向非控制權益買回庫藏股之性質: 母公司對子公司具控制力之情況下,子公司向非控制權益股東買回股票,使母公司持股比例增加,實質上屬於「母公司未按持股比例增購股權」,在合併個體與母公司個別帳上均屬「權益交易」,不得認列處分損益或商譽。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面金額決定原則: 在「無取得日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差額」且「無合併商譽」的前提下,母公司帳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帳面金額,應等於子公司股權淨值變動後之總額乘上母公司最新之持股比例。差額則調整母公司帳上之「資本公積—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變動數」(不足者沖減保留盈餘)。
解題方法
本題要求計算乙公司向非控制權益買回庫藏股後,甲公司帳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乙公司」的餘額。解題可分為三個關鍵步驟:
步驟一:計算交易前乙公司權益總額與甲公司持股股數
- 乙公司每股面額:
-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權益總額:
- 甲公司原持股比例為 ,持有股數為:
- 甲公司原「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乙公司」帳面金額:
步驟二:計算買回庫藏股後乙公司權益與甲公司新持股比例
- 乙公司買回庫藏股支付總價款(減少乙公司權益總額):
- 買回後乙公司權益總額:
- 買回後乙公司流通在外總股數:
- 因乙公司係向「非控制權益股東」買回,甲公司持有股數維持 股不變,甲公司新持股比例為:
步驟三:計算買回後甲公司投資帳面金額及會計調整
- 因原始取得時無投資成本與淨資產公允價值差額且無商譽,買回後甲公司享有乙公司淨資產之份額即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
第 24 題2 分
甲公司以美元記帳,其功能性貨幣為新臺幣,存貨之成本公式為先進先出法。
年 12 月 31 日存貨成本為美元 ,淨變現價值為美元 ,係於 年 12 月 16 日買進,當時匯率 , 年底匯率 。
年 12 月 31 日存貨成本為美元 ,淨變現價值為美元 ,係於 年 12 月 26 日買進,當時匯率 , 年底匯率 。
年度甲公司財務報表換算為新臺幣時,銷貨成本中因期末存貨評價而須調整之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外幣財務報表之重衡量(時態法)與存貨期末評價(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之整合應用(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國際會計準則為準):
- 功能性貨幣下之重衡量原則(IAS 21《匯率變動之影響》第 23 段、第 25 段):
- 當企業之記帳貨幣(美元)與其功能性貨幣(新臺幣)不同時,必須將外幣記錄重衡量為功能性貨幣。
- 存貨屬於非貨幣性資產。當資產之帳面金額係由二個或二個以上金額相比較決定時(如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必須先分別以決定各該金額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後,再於功能性貨幣基礎下比較孰低:
- 歷史成本:按交易日(買進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 淨變現價值(NRV):按決定該淨變現價值日(通常為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
- 嚴禁先在外幣下比較孰低後再行換算,因為匯率變動可能導致功能性貨幣下產生評價損失,即使外幣基礎下並未發生(或反之亦然)。
- 存貨評價損失對銷貨成本之影響(IAS 2《存貨》):
- 存貨因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跌價損失,計入當期「銷貨成本」。
- 本期銷貨成本中因存貨評價須調整之金額,等於「期末應有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餘額」減去「期初已提列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餘額」(即本期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淨變動數)。
解題方法
解題分為三個標準步驟:先計算 年底(即 年期初)備抵損失,再計算 年底應有之備抵損失,最後計算 年度銷貨成本之調整額。
步驟一:計算 年 12 月 31 日( 年期初)新臺幣下之存貨評價與跌價損失
- 換算新臺幣成本(以買進日匯率 換算):
- 換算新臺幣淨變現價值(以年底匯率 換算):
- 比較孰低決定 年底應提列之跌價損失: (此金額亦即 年度期初備抵存貨跌價損失餘額)。
步驟二:計算 年 12 月 31 日( 年期末)新臺幣下之存貨評價與跌價損失
- 換算新臺幣成本(以買進日匯率 換算):
- 換算新臺幣淨變現價值(以年底匯率 換算):
- 比較孰低決定 年底應有之備抵跌價損失餘額:
步驟三:計算 年度銷貨成本因存貨評價須調整之金額
依資產負債表法之期末調整程序,本期因存貨跌價應調整計入銷貨成本之金額為備抵餘額之增減變動:
第 25 題2 分
臺灣甲公司於 年 12 月 10 日賒銷美元 商品予美國乙公司,約定 30 天後收款,無現金折扣。甲公司功能性貨幣為新臺幣。
乙公司於 年 1 月 9 日將美元 貨款匯入甲公司於銀行的外幣存款帳戶,而甲公司係於 年 2 月 6 日才將美元 從銀行的外幣存款帳戶轉存入新臺幣存款帳戶。
相關匯率資料如下:
- 年 12 月 10 日:
- 年 12 月 31 日:
- 年 1 月 9 日:
- 年 2 月 6 日:
試問甲公司於 年 2 月 6 日應認列之外幣兌換損益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國際會計準則第 21 號「匯率變動之影響」(IAS 21,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 Taiwan-IFRSs 為準)中關於「外幣貨幣性項目之認列與結算」之會計處理。
- 貨幣性項目之定義與性質: 「應收帳款」與「外幣銀行存款」均屬外幣貨幣性資產。凡持有之外幣單位及將收取或支付之固定或可決定金額之外幣,均屬貨幣性項目。
- 交易結算損益之認列: 當外幣貨幣性項目結算時,結算時點之即期匯率與該項目帳面金額(入帳時之即期匯率或前期資產負債表日之評價匯率)之間的差額,應認列為當期之「外幣兌換損益」。
- 關鍵分水嶺: 本題包含兩段獨立的外幣貨幣性資產持有期間:
- 第一階段:持有「應收外幣帳款」,直至 年 1 月 9 日收現時該應收帳款即已完全結算。
- 第二階段:持有「外幣銀行存款」,其入帳成本為收現日( 年 1 月 9 日)之即期匯率。 年 2 月 6 日結售為新臺幣時,係屬「外幣銀行存款」之結算。
解題方法
分步推導各交易日之分錄與帳面金額變動:
步驟一: 年 12 月 10 日(賒銷認列)
按當日即期匯率折算應收帳款:
步驟二: 年 12 月 31 日(報導期間結束日評價)
應收帳款依期末即期匯率評價:
步驟三: 年 1 月 9 日(貨款匯入外幣帳戶)
乙公司清償貨款,應收帳款結算,轉換為外幣存款:
- 借記 外幣銀行存款:$$(即外幣存款之帳面成本)
- 貸記 應收帳款:$(沖銷帳面金額)
- 借記 兌換損失:$$
此時應收帳款已沖銷完竣,甲公司持有資產轉為「外幣銀行存款 $」,其帳面價值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