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專技高考高等考試 會計師 審計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甲會計師承接 A 公司民國 X1 年度財務報表查核案件。A 公司主要營業收入是提供數十款手機遊戲服務,每款遊戲由消費者自行於 A 公司網站上註冊帳號及密碼,並以信用卡或其他電子支付方式購買遊戲點數予以儲值,方能進行遊戲。A 公司則每月底計算遊戲者消耗遊戲點數,加以攤銷預收款以認列收入,且每款遊戲消耗點數計算邏輯不同且複雜,全數仰賴應用系統。再者,此交易流程所產生之資訊皆直接串聯(interface)A 公司之資訊科技應用系統,以自動儲存相關佐證資料與計算收入產生會計分錄。
查核人員依據審計準則 315 號之規定辨認及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固有風險因子包括哪些?(5 分)
(二) 查核人員於判斷收入認列正確性之固有風險所處固有風險光譜之位置時,除考量 A 公司之性質、規模及複雜性、所影響固有風險因子外,尚需考量哪兩項因素?(4 分)
(三) 就本案而言,查核人員亦決定此收入流程存有僅執行證實程序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之風險,其判斷之理由為何?(3 分)
(四) 依前述準則之規定,查核人員就本案應執行風險評估程序,對 A 公司控制作業組成要素取得瞭解。作此了解時,其應對哪些事項進行辨認及評估,並列出 2 項應辨認之控制。(6 分)
(五) 查核人員對本題(四)所辨認之控制,應再執行哪些程序?(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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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審計準則公報第 315 號「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中的四個概念:固有風險因子、固有風險光譜、僅執行證實程序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之風險,以及控制作業組成要素。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適用之規定為準。
固有風險係指在未考量相關控制前,個別項目聲明發生不實表達的可能性;固有風險因子則是影響該聲明易於發生不實表達的特性。
解題方法
先從題幹辨認收入流程的特徵:消費者線上儲值、遊戲點數消耗資料由系統自動處理、多款遊戲各有複雜的計算邏輯,且收入計算及會計分錄均由資訊系統產生。接著將這些特徵分別連結到固有風險因子、固有風險評估維度、證據取得方式及應了解的控制。
分題詳解
(一)固有風險因子(5 分)
固有風險因子包括:
- 複雜性:交易或資訊的性質、處理方式或計算過程複雜。本題各款遊戲點數消耗的計算邏輯不同且複雜,並仰賴應用系統。
- 主觀性:認列或衡量涉及判斷。本題的收入認列正確性須視點數消耗與收入計算是否依適當邏輯處理。
- 變動:受查者的環境、營運或會計處理發生變動,可能增加錯誤風險。
- 不確定性:衡量或估計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 易受管理階層偏頗或其他舞弊風險因子影響:包括管理階層偏頗或其他舞弊因子可能使個別項目聲明易於發生不實表達。
本題明確呈現的主要因子是複雜性。作答仍應列出五項完整因子;其餘因子是否實際提高風險,須依個案情況判斷。
(二)固有風險光譜位置的另外兩項因素(4 分)
除受查者的性質、規模及複雜性,以及受影響的固有風險因子外,查核人員還須考量:
- 不實表達發生的可能性。
- 不實表達發生時的重大程度。
固有風險光譜的位置,係依上述兩項因素受到固有風險因子影響的程度判斷。套用本題,點數消耗計算邏輯複雜且高度仰賴系統,可能提高收入金額計算錯誤的發生可能性;若錯誤影響大量交易或重大收入金額,則不實表達的重大程度也較高。
(三)僅執行證實程序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的理由(3 分)
本案收入交易高度自動化,從線上儲值、點數消耗資料處理,到月底計算收入及產生會計分錄,均透過資訊科技應用系統處理;相關資訊及佐證資料也直接串聯並以電子形式儲存。
因此:
- 查核證據主要是系統內的電子資料,證據是否完整、正確,仰賴相關資訊科技控制有效運作。
- 若系統輸入資料、處理邏輯或資料傳輸遭到錯誤或不當變更,單靠重新計算或檢查帳載資料等證實程序,可能無法發現問題。
- 查核人員須辨認因應此風險的控制,並依查核規劃測試相關控制;
第 二 題10 分
觀察存貨盤點為財務報表查核之重要程序,查核人員依據審計準則 501 號應對存貨存在及狀況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一) 請列出參與實體存貨盤點的四個主要程序。(8 分)
(二) 如參與存貨盤點係實務上不可行時,請列出 1 項查核人員可能執行之替代查核程序。(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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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審計準則公報第 501 號「存貨」部分:查核人員參與受查者實體存貨盤點時,如何取得存貨「存在及狀況」的查核證據;若參與盤點於實務上不可行,則應採取替代查核程序。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審計準則公報第 501 號第 3 條,參與存貨盤點的程序可分成兩部分:先確認管理階層的盤點指示與程序是否適當,再透過觀察、檢查及盤點測試取得存貨存在與狀況的證據。
(一)參與實體存貨盤點的四個主要程序
-
評估管理階層的盤點指示及程序 評估管理階層對存貨盤點、盤點結果紀錄及控制所訂定的指示與程序是否適當,例如是否規劃盤點與複盤、控制已使用及未使用的盤點單,以及處理盤點中的存貨移動。
-
觀察管理階層盤點程序的執行情形 觀察盤點人員是否遵循管理階層指示,以及管理階層記錄、控制盤點結果的程序是否確實執行。觀察可協助查核人員判斷盤點流程及結果的可靠性。
第 三 題15 分
依據我國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之規定,會計師的獨立性可能受到自我利益、自我評估、辯護、熟悉度、脅迫等五項因素所影響。
甲會計師事務所受託查核乙公司之財務報表,並由 A 會計師擔任查核主辦會計師。下列各情況相互獨立,請分別判斷是否影響會計師之獨立性,並簡述理由說明。若有影響,請敘明係受到哪些因素之影響,並請依照指定格式作答:
(一) B 君原係甲會計師事務所之合夥會計師,於半年前辦理退休,與甲會計師事務所已無任何形式與實質上之法律關係,目前受聘擔任乙公司之執行董事。
(二) 乙公司為一家金融機構,A 會計師的女兒因購置房屋而向乙公司申辦 20 年期之抵押貸款新臺幣 2,000 萬元,目前已獲核貸。
(三) 乙公司為一家尚未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由甲會計師事務所另行設立 100% 持股之丙管理顧問公司為乙公司提供理財服務,並協助推銷乙公司發行之股票。
(四) A 會計師因乙公司之財務報表存有重大未更正不實表達而擬出具否定意見之查核報告,但乙公司要求 A 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或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否則不再委任甲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報表之查核。
(五) 乙公司為一家上市公司,甲會計師事務所除查核乙公司財務報表外,同時提供乙公司記帳服務。乙公司確認會計紀錄為其責任,甲會計師事務所與共同執業會計師均未參與乙公司之管理營運決策,A 會計師查核乙公司財務報表時已執行必要之審計程序。
本題作答格式如下:
| 情況 | 是否影響獨立性 | 可能影響獨立性之因素 | 理由說明 |
|---|---|---|---|
| (一) | |||
| (二) | |||
| (三) | |||
| (四) | |||
| (五) |
註:考生如未依上開格式作答,本題將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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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民國 112 年適用的《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為準,考查查核會計師的獨立性是否受到五種威脅影響:自我利益、自我評估、辯護、熟悉度及脅迫。判斷時應看事實是否造成威脅;若題目已明示的條件足以將威脅降低至可接受程度,則不影響獨立性。
本題涉及前任合夥人受聘於受查核客戶、家庭成員融資、提供公司理財服務及推銷客戶股票、客戶威脅解除委任,以及同時提供查核與記帳服務等規定。
解題方法
逐案抓出觸發獨立性規範的關鍵事實,再判斷其對象是否屬於事務所或查核團隊、服務是否涉及受查核客戶的財務報導,以及題目列出的防範條件是否足以降低威脅。作答時依指定格式填列「是否影響」、「威脅因素」及理由。
答案分析
| 情況 | 是否影響獨立性 | 可能影響獨立性之因素 | 理由說明 |
|---|---|---|---|
| (一) | 是 | 熟悉度、脅迫 | B 君原為甲事務所合夥會計師,退休僅半年即受聘擔任乙公司執行董事。即使其已與甲事務所無法律關係,前任合夥人轉任受查核客戶重要職務仍會引發獨立性威脅,可能因過往密切關係而產生熟悉度威脅,也可能使 A 會計師在判斷上受到其影響而產生脅迫威脅。 |
| (二) | 否 | — | 會計師的家庭成員向金融機構客戶借款,若貸款係依一般商業條件、正常授信程序核准,且屬以房屋擔保的普通抵押貸款,通常不因此影響獨立性。題目已說明借款用途為購置房屋且已獲核貸,未指出有特殊優惠或非正常貸款條件。 |
| (三) | 是 | 辯護 | 甲事務所全資持有的丙公司為乙公司提供理財服務,並協助推銷乙公司發行的股票。 |
第 四 題5 分
依審計準則 250 號「查核財務報表對法律遵循之考量」,查核人員於執行財務報表查核時,對財務報表之重大金額及揭露具直接影響之法令及不具直接影響之其他法令,其責任為何?(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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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審計準則 250 號對兩類法令的查核責任:一類是對財務報表重大金額及揭露具直接影響的法令;另一類是對金額及揭露不具直接影響、但違反時仍可能重大影響財務報表的其他法令。
查核人員的整體責任,是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的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查核人員不負防止受查者違法的責任,也不應被預期能偵出所有未遵循法令事項。
解題方法
依「是否直接影響財務報表金額及揭露」分類,分別說明查核證據要求與查核程序:
- **具直接影響的法令:**查核人員應就受查者是否遵循該等法令,取得足夠及適切的查核證據。
- **不具直接影響的其他法令:**查核人員的責任範圍較有限,應執行特定查核程序,以辨認可能對財務報表金額及揭露具重大影響的未遵循法令事項,包括:
- 向管理階層查詢受查者是否遵循該等法令;如適當,亦向治理單位查詢。
- 檢查受查者與發證機關或主管機關的往來函件。
作答要點
第 1 題2 分
下列何者屬於公司財務報導舞弊?
核心觀念
本題在區分「公司財務報導舞弊」與「舞弊性財務報導」以外的舞弊。舞弊性財務報導,是管理階層或員工故意操縱、錯誤表達或漏列財務報表資訊,使財務報表產生重大不實表達;舞弊也可能是為了達成獲利目標而不當運用會計估計或認列方式。侵占資產則是挪用或竊取公司資產,即使涉及管理階層或員工,也不當然屬於財務報導舞弊。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的行為是否直接造成財務報表資訊被故意不當表達。若行為是侵占資產或收受不當利益,且未描述其造成財務報表不實,便不屬於本題所問的公司財務報導舞弊;若是為了達成財務目標而故意採取不當會計估計,則屬之。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會計經理將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項認列為公司收入,雖使財務報表產生重大錯誤表達,但題目描述的是「誤將」認列,屬於錯誤或疏失,未呈現故意操縱財務報導的意圖,因此不符合舞弊性財務報導。
- **(B) 錯誤。
第 2 題2 分
查核人員就查核財務報表時所辨認之內部控制缺失與治理單位或管理階層溝通時,下列哪一項作為是錯誤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查核人員辨認財務報表查核中內部控制缺失後,與治理單位及管理階層溝通的責任。依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審計準則公報第 265 號「對內部控制缺失之溝通」》,查核人員應及時以書面向治理單位溝通查核中所辨認的顯著缺失;管理階層或治理單位已知悉缺失、認為改正成本過高,或查核人員認為其不改正理由合理,都不會免除這項書面溝通責任。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時,先確認題目所稱「內部控制顯著缺失」是否屬於必須書面溝通的事項,再檢視選項是否提出準則並未規定的例外。凡以「已知悉」或「成本考量」作為不必書面溝通的理由,即與溝通責任不因上述情況而免除的原則不符。
選項分析
(A) 正確。 查核人員應及時以書面向治理單位溝通查核中辨認的內部控制顯著缺失,並使管理階層適時知悉。
第 3 題2 分
查核人員應經由對受查者及其環境、適用之財務報表架構及內部控制制度之瞭解,以辨認並評估財務報表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若評估某一個別項目聲明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係屬顯著風險時,下列哪一項非為合適之因應方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查核人員對「顯著風險」的因應。依審計準則公報第 315 號,查核人員應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依第 330 號,針對已評估的重大不實表達風險,須設計並執行進一步查核程序。顯著風險通常需要更具說服力的查核證據,且若僅採證實程序,須包括細項測試。
證實程序包括細項測試與證實分析性程序。證實分析性程序可以作為查核因應的一部分,但不能單獨作為對顯著風險的因應。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哪一項非合適」。逐一檢視各選項是否能提高查核證據的說服力,以及是否符合顯著風險下的查核要求。關鍵在於:對顯著風險,若不測試控制而僅執行證實程序,必須納入細項測試;僅做證實分析性程序並不足夠。
選項分析
- (A) 僅執行證實分析性程序:錯誤,為本題答案。 證實分析性程序可用來佐證帳列金額或交易,但對顯著風險,若查核人員僅採證實程序,仍須執行細項測試。
第 4 題2 分
有關函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查核人員運用外部函證取得查核證據時,對消極式函證、管理階層拒絕函證、積極式函證未回覆及回函差異的處理。相關規範見審計準則公報第 67 號「外部函證」;本題不是法條題,無須處理命題年度法規變動。
- 積極式函證:受函證者須直接回覆查核人員,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所列資訊,或提供所要求的資訊。
- 消極式函證:受函證者僅在不同意函中資訊時才回覆;未回覆通常不能單獨視為有力證據。
- 回函不符:查核人員須調查差異原因,判斷差異是否顯示財務報表有不實表達,或反映受查者與受函證者記錄時點、分類等差異。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是否把函證的適用條件說成絕對規則。尤其注意「只有」「即」「任何情況下」「所有」等絕對用語;函證程序通常須依查核情況判斷,選項若設下無條件的普遍要求,容易不符合準則。
選項分析
**(A) 錯誤。**消極式函證並非只有在固有風險及控制風險都很高時才能採用。相反地,消極式函證通常只適用於受查者對相關聲明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評估為低、涉及大量同質且金額較小的項目、預期差異率很低,且查核人員沒有理由相信受函證者會忽略函件等條件均成立時。消極式函證的證據力有限,不宜用來取代應取得的其他查核證據。
第 5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應列入查核報告中之查核意見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查核報告中「查核意見段」與「查核工作說明段」的內容區分。依民國 112 年適用的查核報告規定,查核意見段應指明受查者,以及受查者的財務報表;辨認財務報表時,須列出報表名稱與其日期或涵蓋期間。
「查核工作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則是說明查核工作的依據,應列於查核報告的查核工作說明段,而非查核意見段。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描述的是「意見所針對的報表」,還是「查核工作的執行方式」:
- 受查者、財務報表名稱及日期,用來界定查核意見涵蓋的對象。
- 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用來說明查核人員如何進行查核,屬於查核工作說明。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依審計準則規定,一般查核案件之工作底稿保管年限自何日起算?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審計準則對查核工作底稿保管年限「起算日」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審計準則公報第 45 號「查核工作底稿準則」規定,查核工作底稿的保管年限自查核報告日起算,且不得短於五年。
解題方法
先區分三個容易混淆的日期:財務報表的資產負債表日、查核報告日,以及工作底稿完成彙整歸檔日。題目問的是保管期間從何時開始計算,應直接套用準則所定的起算點「查核報告日」,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查核人員為達成特定查核目的,就樣本執行適當之查核程序後,應評估抽樣結果。有關分析樣本所查得之偏差或不實表達,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審計抽樣結果的分析與評估。查核人員執行抽樣查核後,須判斷查得事項是否構成偏差或不實表達,並評估其性質、原因及對其他查核工作的影響。對於無法取得充分適切證據的樣本單位,若未能執行替代查核程序,通常應將該樣本視為控制測試中的偏差,或細項測試中的不實表達。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選項是否符合審計準則公報第 530 號「查核抽樣」對分析抽樣結果的要求。關鍵在於區分「樣本中無法查得證據」與「沒有偏差或不實表達」:查核人員無法或未執行替代程序,不能因此將該樣本排除於抽樣結果之外。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查核人員應評估樣本中查得的事項,判斷其是否確為偏差或不實表達。若只是記錄或執行上的差異,未必會影響查核目的,仍須依事項性質判斷。
第 8 題2 分
依據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查核與核閱之獨立性」,重點是:哪些人須遵守獨立性要求、曾任客戶董監事對查核團隊資格的影響,以及財務利益與記帳服務如何影響獨立性。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判斷時要看規範所定的期間與對象,不能自行把限制擴張成固定年限。
解題方法
先找出各選項的限制條件:A 比較事務所內不同人員的規範範圍;B 檢查曾任董監事的限制是否真有「五年」期間;C 看共同投資是否形成對客戶的財務利益;D 判斷公開發行公司查核客戶能否同時接受記帳服務。
選項分析
(A) 正確。 獨立性規範依人員與案件的關聯程度而有不同適用範圍。查核案件小組成員,以及事務所中能直接影響查核結果的人員,須遵守與該查核案件相關的獨立性要求;其他人員則依其職務、與客戶的關係及規範所定情形判斷。因此,不能說事務所內所有職級都適用完全相同的獨立性規範。
第 9 題2 分
查核人員偵出導因於受查者未遵循法令事項之重大不實表達之能力,受財務報表查核僅能提供合理確信之先天限制的潛在影響較大,其原因包括:
① 許多法令主要與受查者之業務經營層面有關,該等法令通常對財務報表不具直接影響。
② 未遵循法令事項通常對財務報表影響並不重大。
③ 受查者可能故意隱瞞未遵循法令事項。
④ 某項作為是否構成未遵循法令事項,最終仍須由司法機關判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查核人員對受查者遵循法令的責任,以及財務報表查核的先天限制。依《審計準則公報第 250 號:法令之考量》,即使查核人員已依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仍無法保證偵出所有重大不實表達;對於未遵循法令所導致的重大不實表達,這項限制尤其明顯。
法令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直接影響財務報表金額或揭露,例如稅法;另一類主要規範營運活動,例如營業許可或環境法規,未必直接反映於財務報表,但違反時仍可能導致重大罰款、營運中斷或繼續經營問題。
解題方法
判斷四項敘述是否符合「查核先天限制對偵出未遵循法令所致重大不實表達影響較大」的原因。準則所列重點包括:許多法令主要規範營運層面、未遵循事項可能遭受查者刻意隱瞞,以及某項行為是否違法最終屬法律判定問題。
因此,①、③、④符合題意;②並非準則列示的原因,且「未遵循法令事項通常對財務報表影響並不重大」並不正確。
選項分析
- ① 正確。 許多法令主要涉及受查者營運活動,通常不直接影響財務報表金額或揭露,也可能未納入與財務報導相關的資訊系統。查核程序因此不一定能及時發現違規情事。
- **② 錯誤。
第 10 題2 分
查核人員於規劃及執行查核工作時,應適當應用重大性之觀念,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重大性在查核規劃與執行中的應用,以及重大性相關內容應如何在查核報告中表達。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適用的審計準則為準,主要涉及《審計準則公報第 320 號「查核規劃及執行之重大性」》及《審計準則公報第 700 號「對財務報表形成查核意見及報告」》。
重大性是指:若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的經濟決策,該不實表達即具有重大性。查核人員須在規劃及執行查核工作時適當應用重大性,並在查核過程中視情況重新評估。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敘述是否符合重大性準則及查核報告的段落功能。關鍵在於分清楚:
- 查核過程中何時須修正重大性。
- 查核報告的會計師責任段應包含什麼內容。
- 強調事項段的用途,以及它是否適合說明重大性之應用。
選項分析
(A) 錯誤。 強調事項段用於提醒使用者注意已在財務報表中適當表達或揭露,且對使用者瞭解財務報表至關重要的事項。重大性之應用屬於查核規劃與執行的查核事項,並非會計師可直接放在強調事項段中說明的內容。
第 11 題2 分
下列有關重大性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審計準則中「重大性」與「執行重大性」的定義。
重大性是指:若可合理預期某項不實表達(包括個別金額或彙總數)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的經濟決策,即具有重大性。重大性判斷會考量不實表達的金額與性質,並涉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
執行重大性則是會計師為降低未更正及未發現不實表達的彙總數超過財務報表整體重大性的風險,所設定低於財務報表整體重大性的金額。它是規劃及執行查核工作的基礎,不代表不實表達的彙總數必定不得超過整體重大性。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與重大性、執行重大性的定義。A 至 C 均符合重大性的一般原則;D 將「執行重大性低於整體重大性」誤寫成「不實表達彙總數不得超過整體重大性」,把查核規劃用的門檻誤當成結果保證,因此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下列有關會計師採用查核人員專家工作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會計師採用「查核人員專家」工作時,對專家之專業能力、適任能力與客觀性的評估,以及專家工作與查核責任的界線。適用《審計準則公報第 620 號: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規定為準。
查核人員專家是指在會計或審計以外領域具有專門知識或技能的個人或組織,其工作可協助查核人員取得足夠及適切的查核證據。採用專家工作不會移轉查核人員對查核意見所負的責任。
解題方法
先辨認準則對「查核人員專家」的定義,再檢視查核人員採用專家工作前須評估的事項。題目中特別要區分「會計或審計領域」與「會計或審計以外領域」;也要留意專家工作不能用來切割或免除會計師的查核責任。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查核人員專家須具備的是「會計或審計以外領域」的專門知識或技能,不是會計或審計領域的專門知識。選項將適用領域寫反,因此不符準則定義。
第 13 題2 分
審計抽樣的進行順序為何?
① 分析偏差原因
② 挑取樣本
③ 定義屬性及偏差情況
④ 設定查核測試之目標
⑤ 設定可容忍偏差率
核心觀念
本題考「審計抽樣」的基本進行順序。查核人員應先確定測試目的與測試內容,再設定可接受的偏差程度、選取樣本,最後分析查核結果與偏差原因。題目依官方答案所採順序為:
解題方法
先依序判斷各步驟在抽樣程序中的位置:
- ④ 設定查核測試之目標:先確定查核要取得什麼證據、要測試哪項控制或交易特性。
- ③ 定義屬性及偏差情況:明確界定受測項目應具備的屬性,以及哪些情形算偏差,才能一致評估每個樣本。
- ⑤ 設定可容忍偏差率:訂定查核人員仍可接受的偏差上限,作為評估抽樣結果的標準。
- ② 挑取樣本:完成測試設計後,從母體中依適當方法選取樣本並執行查核。
第 14 題2 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及企業會計準則(EAS)係屬何種財務報導架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審計準則中「財務報導架構」的分類。一般用途財務報導架構,是為廣泛使用者共同需求所設計;其性質又可分為:
- 允當表達架構:除遵循明文規定外,必要時也容許或要求管理階層提供額外揭露,或偏離特定規定,以達成允當表達。
- 遵循架構:要求使用者遵循架構所訂規定;是否允當表達,並非此類架構的分類特徵。
IFRS 與企業會計準則(EAS)均屬一般用途財務報導架構,且都以允當表達為目標。
解題方法
先判斷架構的用途:IFRS 與 EAS 均是供一般使用者閱讀財務報表的通用架構,因此屬「一般用途」。
再判斷架構的表達性質:兩者均以財務報表允當表達為目的,因此歸類為「允當表達架構」。兩項分類都符合的選項即為 (A)。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會計師閱讀其他資訊,認為與受查者財務報表之資訊有重大不一致之情況,且財務報表之資訊須修正,而受查者拒絕修正時,會計師應出具何種查核意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會計師閱讀「其他資訊」時,發現其他資訊與已查核財務報表所載資訊有重大不一致,且財務報表資訊需要修正,但受查者拒絕修正時,查核報告應如何處理。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審計準則公報第 58 號「查核報告中與其他資訊相關之會計師責任」,若會計師認為其他資訊有重大不實表達,而受查者拒絕更正,且該不實表達涉及財務報表資訊須修正,會計師應依財務報表未修正錯誤的重大性及廣泛性,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描述的是「其他資訊與財務報表資訊重大不一致」,並且需要修正的是財務報表資訊。受查者拒絕修正,代表財務報表仍存在未更正的重大不實表達,因此要依其影響程度決定意見類型:
- 重大但不具廣泛性:出具保留意見。
- 重大且具廣泛性:出具否定意見。
題目未提供影響是否廣泛的資訊,所以以兩種可能意見併列的選項作答,即 (C) 否定意見或保留意見。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下列有關確信服務之敘述,何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確信服務標的的範圍,以及確信程度的分類。確信服務係由執業人員針對標的資訊,依適當的衡量或評估準則提出結論,以提升預期使用者對該資訊的信賴程度。
確信案件依所提供的確信程度,分為合理確信案件與有限確信案件;並非分為「絕對確信」與「合理確信」。合理確信也不是絕對保證,執業人員仍無法排除所有重大不實表達或錯誤的可能性。
解題方法
先分辨題目所問的兩類概念:
- 確信標的:可涵蓋財務或非財務資訊、過去或未來的績效或狀況,以及企業行為等。
- 確信程度:依確信程度分類時,應辨認為合理確信與有限確信。
逐項判斷後,只有選項 C 將確信程度分類錯誤。
選項分析
(A) 確信服務之標的包括未來財務績效或狀況。正確。 確信服務標的不限於過去期間的歷史財務資訊,也可以涉及未來財務績效或財務狀況,例如對財務預測資訊進行確信。
第 17 題2 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欲查明各銀行是否落實洗錢防制作業,委請會計師查核各銀行是否遵守洗錢防制法之相關規定。此項委辦工作之性質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審計工作的目的與查核標的。依查核目的,審計可區分為財務報表審計、遵循審計與作業審計等類型:
- 遵循審計:查核受查者是否遵守法律、法令、契約或其他規範。
- 作業審計:評估組織各項作業的經濟性、效率性與效果性。
- 財務報表審計:對財務報表是否依適用的財務報導架構編製表示意見。
本題涉及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法規名稱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為準。
解題方法
先看委辦工作的查核目標:銀行局委請會計師查明各銀行是否落實洗錢防制作業,重點是判斷銀行有沒有遵守洗錢防制法的要求。查核依據是法律規範,查核結論關於是否遵循規範,因此屬於遵循審計。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查核人員對未更正不實表達作成書面紀錄時,下列何者不是其須考量的事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審計準則公報第450號「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不實表達之評估」對未更正不實表達的評估與書面紀錄。依命題當年(民國112年)適用的準則,查核人員評估未更正不實表達是否重大時,須考量其累計影響、是否超過特定交易類別、科目餘額或揭露事項的重大性,以及對關鍵比率、趨勢和法令與合約遵循的影響。
解題方法
辨認選項是否列出準則要求納入未更正不實表達書面紀錄的評估事項。前三類評估內容都可在準則相關指引中找到;若選項額外要求查核人員確認管理階層溝通已告知主管機關,則不屬於此項紀錄要求。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未更正不實表達須合併評估累計影響;個別金額不重大,不代表合計後仍不重大。故此為書面紀錄應考量的事項。
- **(B) 正確。
第 19 題2 分
有關重大性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審計重大性的判斷。重大性不是固定的金額門檻,而是依錯誤或不實表達的金額、性質,以及其對財務報表使用者決策的影響,綜合判斷。
判斷重大性時,通常會選擇適當的基準,例如稅前淨利、營業收入、總資產或權益等,再依個案情況設定重大性金額。因此,總資產並非所有企業都適用、也不是決定重大性的唯一或最重要基礎。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所述是否符合重大性的基本原則:重大性具有相對性;須考量量化金額與質性因素;涉及舞弊或管理階層誠信的事項,即使金額不大,也可能因其性質而重大。據此可判斷,將總資產說成最重要的重大性基礎,忽略了企業特性與使用者關注重點,故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正確。 重大性是相對概念,須依企業規模、財務狀況、交易性質及財務報表使用者的需求判斷,並無適用所有企業的絕對金額。
第 20 題2 分
下列哪項由會計師提供之服務,對受查公司財務報表提供確信(assurance)之程度最高?
核心觀念
本題考「確信服務」的確信程度。會計師提供的服務,依其執行程序與報告形式,對財務報表提供的確信程度不同:
- 查核:會計師執行查核程序,取得足夠及適切的查核證據,對財務報表是否依適用的財務報導架構編製、是否允當表達,表示合理確信。
- 核閱:主要透過詢問及分析性程序取得證據,提供有限確信;其確信程度低於查核。
- 代編:會計師協助整理或編製財務資訊,不對該資訊提供確信。
- 財務報表預測:屬前瞻性財務資訊,預測結果受假設與未來不確定性影響;提供預測相關服務本身,不代表對受查公司歷史財務報表提供查核等級的確信。
解題方法
先判斷各服務是否提供確信,再比較確信程度。查核提供合理確信,核閱提供有限確信;代編不提供確信。題目問「對受查公司財務報表提供確信的程度最高」,因此選擇提供合理確信的查核。
第 21 題2 分
依據審計準則 315 號「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規定,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組成要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① 如查核人員不擬信賴控制執行之有效性,則無須對受查者與財務報表編製攸關之每一內部控制制度組成要素取得瞭解。
② 受查者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流程及監督內部控制制度之流程等三項組成要素中之控制主要為間接控制,較可能影響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辨認及評估。
③ 對受查者控制作業組成要素中之控制取得瞭解時,應著重資訊處理控制,但無須辨認及評估所有與受查者對主要交易類別、科目餘額及揭露事項所訂政策有關之資訊處理控制。
④ 查核人員於評估固有風險時,對所有個別項目聲明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應決定僅執行證實程序是否無法取得足夠及適切查核證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審計準則第 315 號對內部控制制度組成要素的瞭解,以及查核人員應辨認、評估哪些控制。依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適用的規定,內部控制制度包含五項組成要素:控制環境、受查者風險評估流程、受查者監督內部控制制度之流程、資訊系統與溝通,以及控制作業。
查核人員是否計畫信賴控制,會影響是否執行控制測試,卻不免除其依準則取得內部控制制度瞭解的責任。另須區分「了解控制」與「辨認及評估特定控制」:準則要求後者集中在與風險因應及查核計畫相關的控制,並非無差別地涵蓋所有控制。
解題方法
逐項檢查題幹敘述是否符合準則要求,特別留意三類用語:
- 「無須瞭解」:查核人員不信賴控制,不代表可以省略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必要瞭解。
- 「較可能影響」:控制環境、風險評估及監督流程屬較基礎、間接的控制,其影響常及於整體財務報表,不宜誤寫成較可能影響個別項目聲明風險。
- 「所有」:準則對需辨認及評估的控制有特定範圍,不是每一項個別聲明風險都要另外做相同判斷。
選項分析
① 錯誤。 查核人員即使不擬信賴控制執行之有效性,仍須依審計準則第 315 號取得對受查者內部控制制度的瞭解。是否測試控制執行有效性,與是否需要了解相關組成要素,是不同要求。
第 22 題2 分
在瞭解受查者內部控制制度之後,查核人員須對受查者哪種類型之控制執行控制測試?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查核人員瞭解受查者內部控制後,何時須執行控制測試。控制測試的目的,是取得證據以評估控制在防止或偵出並更正重大不實表達方面的運作有效性。
查核人員若計畫依賴某項控制,以降低實質程序的範圍或性質,就須對該控制執行控制測試。換言之,控制測試的對象是查核人員所欲信賴的控制。
解題方法
辨認題目問的是「哪些控制要測試」,並區分兩件事:瞭解控制是風險評估程序;測試控制則是為了取得控制運作有效性的查核證據。並非所有已瞭解的控制都要測試,只有查核人員打算依賴其有效運作的控制,才須執行控制測試。
選項分析
- (A) 僅對於因應顯著風險之控制:錯誤。 顯著風險相關控制須納入特別考量,但控制測試的範圍不限於因應顯著風險的控制。查核人員若要信賴其他控制,也須測試其運作有效性。
第 23 題2 分
查核人員對下列哪一項內部控制制度組成要素之瞭解,較不可能影響整體財務報表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辨認及評估?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查核人員瞭解受查者內部控制制度各組成要素時,哪些資訊較有助於辨認及評估「整體財務報表」層級的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整體財務報表層級的風險通常具有廣泛影響,可能影響多項交易、科目或揭露。因此,控制環境、受查者的風險評估流程,以及監督內部控制制度的流程,較能提供與整體控制氛圍及控制制度運作情形有關的資訊。控制作業則多與特定交易流程及個別聲明層級的風險有關。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的關鍵詞「整體財務報表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再比較各組成要素的資訊層級:
- 若有助於判斷管理階層誠信、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受查者如何辨認風險及監督控制,通常與整體財務報表層級風險較相關。
- 若著重於授權、核准、核對、覆核等具體程序,通常較直接連結特定交易、科目或揭露的聲明層級風險。
因此,與其他三項相比,控制作業較不直接影響整體財務報表層級風險的辨認及評估。
選項分析
- (A) 控制環境:錯誤。 控制環境反映管理階層對誠信與道德價值、治理監督、權責分派及人力資源政策的重視程度。
第 24 題2 分
查核人員對所評估導因於舞弊之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提高時,所因應之查核對策可能包括改變查核程序之性質、時間及範圍,下列何者可能並非適當的查核對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查核人員評估「導因於舞弊之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提高時,如何調整查核程序的性質、時間及範圍,以取得更具說服力的查核證據。相關原則見審計準則公報 240 號「查核財務報表時對舞弊之責任」及公報 330 號「查核人員對所評估風險之因應」。
風險提高時,查核人員可採取的因應方式包括:改用較具直接性或較難被操弄的證據、將證實程序移至期末或接近期末執行,以及擴大測試範圍。電腦輔助查核技術也可協助分析大量電子資料;但若只抽取部分符合條件的交易測試,未能充分因應較高的舞弊風險,且可能漏掉不符合篩選條件的異常交易。
解題方法
逐一檢視各選項是否藉由調整查核程序的性質、時間或範圍,提升證據的可靠性或查核涵蓋程度。尤其要留意選項是否只是使用新工具,卻仍然縮限測試範圍;高舞弊風險下,程序應更有針對性,證據也應更充分。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查核人員通常於何階段評估客戶之繼續經營能力?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查核人員對受查者「繼續經營能力」的評估時點。依民國 112 年適用的《審計準則公報第 570 號「繼續經營」》,查核人員應在整個查核過程中,持續留意可能使企業繼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件或情況。評估不是只在查核規劃或完成階段進行一次。
管理階層負責評估企業繼續經營能力並採用適當的會計基礎;查核人員則依查核過程取得的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的評估及財務報表相關表達是否適當。
解題方法
題目問「通常於何階段」,判斷關鍵是繼續經營風險可能在查核任何時點浮現。規劃階段會辨認風險與規劃程序;執行查核時可能取得新的證據;完成階段則須彙總評估並形成查核意見。因此,評估與留意事項貫穿整個查核工作。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