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食品技師高等考試 食品技師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第二次)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108 年 3 月間,某直轄市教育局接獲轄區內某國小通報,多名師生食用營養午餐後陸續出現噁心、腹痛及嘔吐等不適症狀,教育局隨即向衛生局通報並會同調查案情,最後衛生局確認其為一食品中毒案件。
請詳述我國衛生機關認定屬於食品中毒案件的情況有哪幾種?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衛生機關判定「食品中毒案件」的認定情況。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及衛生機關採行的定義為準;本題重點在案件認定條件,不在判斷特定病原或食品來源。
認定分為一般情形與特殊情形:一般情形以至少二人食用相同食品並出現相似症狀為原則;若符合特定檢驗結果、急性食品中毒,或流行病學調查推論,也可認定為食品中毒案件。
解題方法
依認定條件逐項整理,並特別區分「二人以上」的一般門檻,以及符合特殊條件時「即使只有一人」也可成立案件的情形。題幹中的多名師生食用同一營養午餐後出現相似不適症狀,符合一般認定條件。
食品中毒案件的認定情況
-
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食品,並發生相似症狀 這是一般認定原則。本題中多名師生食用相同營養午餐後,陸續出現噁心、腹痛及嘔吐等症狀,符合「共同攝食、症狀相似」的條件。
-
肉毒桿菌毒素相關檢驗符合條件 因肉毒桿菌毒素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即可認定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第 二 題20 分
依據蔬果農藥殘留檢驗案件的統計資料顯示,通常其違規的主要原因是農民使用合法但屬未登記使用的藥劑,請說明為何會有此現象以及政府主管機關已採取的改進措施。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農藥合法上市」與「特定作物核准使用」的差別,以及農藥登記範圍不足時的制度性改善。
農藥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依核准的作物、防治對象及使用方法施用。藥劑本身雖是合法農藥,若未核准用於該項作物,農民將它用在該作物上仍屬超出核准使用範圍,不能因藥劑合法上市就視為合法使用。依民國 108 年《農藥管理法》第 33 條,使用農藥者應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的農藥,並依標示方法使用。
食品端另依當年《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5 款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管理農產品殘留;殘留未逾容許量,與農藥是否核准用於該作物,是不同的判斷事項。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序說明「現象的成因」與「政府措施」:
- 先指出違規關鍵在於農藥的核准登記範圍,而不一定是使用禁藥或殘留超量。
- 再說明作物與病蟲害種類繁多,特別是小宗作物,登記用藥不足,農民因防治需求而使用其他合法藥劑。
- 最後列出主管機關如何擴充合法用藥、改善用藥資訊與源頭管理。
為何會有此現象
臺灣氣候及耕作型態使作物種類多、複種頻繁,病蟲害種類也多。農藥業者辦理每一作物、每一防治對象的登記,須投入藥效、藥害與殘留試驗等成本;小宗作物市場規模有限,業者缺乏登記誘因,導致部分作物可用的核准藥劑不足。
因此,農民為處理病蟲害,常使用已合法登記、但未登記於該作物或防治對象的藥劑。這類案件的核心是「用藥範圍不符」,與「藥劑本身違法」或「殘留量超過容許量」並非同一概念。民國 108 年的統計亦顯示,蔬果農藥殘留違規案件中,超出使用範圍或使用未核准用藥占主要部分。
政府主管機關已採取的改進措施
第 三 題20 分
108 年 6 月 12 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針對散播有關食品安全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而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增訂處罰條文。請說明如何認定是「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以及違反時將受到何種處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國 108 年 6 月 12 日增訂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6 條之 1,重點是判斷「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的法律意義,以及該行為造成損害危險時的刑事責任。
依增訂條文,散播有關食品安全的謠言或不實訊息,且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認定方式
立法理由說明:
- 散播:指將訊息散布、傳播於眾。可透過媒體、網路或其他使公眾得知的方法,以口語、文字、影音等形式傳播。
- 謠言或不實訊息:指捏造、虛構的事實。包括將全部或部分可證明為不實的資訊、消息、資料、廣告、報導、民調或事件等,捏造、扭曲或篡改後傳播。
- 主觀故意:須有故意虛捏並傳播的意思。若因合理懷疑而誤認事實存在,進而傳播,立法理由指出此時欠缺違法故意。
- 危害要件:訊息須與食品安全有關,且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條文以「足生損害」為要件,不以損害結果已實際發生為必要。
解題方法
依條文要件逐項判斷:
第 四 題20 分
106 年 4 月間,彰化地區蛋雞場的雞蛋被檢驗出戴奧辛含量超標,引起民眾關切。
請說明戴奧辛依化學結構的差異可分為哪三大類化合物?並分析說明食物中為何做不到戴奧辛零檢出?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戴奧辛相關化合物的結構分類,以及環境中普遍存在的戴奧辛為何難以在食物中達到「零檢出」。一般所稱的戴奧辛及戴奧辛類化合物,依結構可分為三大類:
- 多氯二苯并對二噁英(polychlorinated dibenzo-p-dioxins,PCDDs):兩個苯環以兩個氧原子連接,形成三環結構。
- 多氯二苯并呋喃(polychlorinated dibenzofurans,PCDFs):兩個苯環以一個氧原子連接,形成三環結構。
- 戴奧辛類多氯聯苯(dioxin-like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dl-PCBs):兩個苯環以碳—碳鍵相連;其中部分異構物的空間構形及毒性作用與戴奧辛相似。
各類化合物又會因氯原子的數量與位置不同,形成不同的同系物或異構物;其中部分具有較強的類戴奧辛毒性。
解題方法
回答「為何做不到零檢出」,可從環境來源、物質特性、食物鏈傳遞與分析限制四方面說明:
- 環境背景來源廣泛:戴奧辛可在垃圾焚化、燃燒及某些工業製程等過程中生成,進入空氣、土壤與水體,再透過沉降或其他途徑污染農牧環境。
第 五 題20 分
請說明世界食品安全日(World Food Safety Day)的由來、決議以及我國主管機關響應配合的做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世界食品安全日的設立背景、聯合國決議內容,以及我國在創立元年的跨部會響應。作答時應依序交代「為何設立、如何決議、我國如何配合」,並指出食品安全是從農場到餐桌的共同責任。
本題法規背景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為準;題目重點是國際決議及政策措施,沒有特定計算公式或單一法條需要套用。
解題方法
一、由來
食品安全與民眾健康、糧食安全、經濟發展及國際貿易密切相關。食品若遭受生物性、化學性或物理性危害,可能引發食品中毒與疾病,也會影響醫療體系、產業及消費者信心。為提升各界對食品安全的重視,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於 2016 年支持推動設立世界食品安全日;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於 2017 年表示支持,世界衛生組織(WHO)亦支持此倡議。
二、聯合國決議
聯合國大會於 2018 年 12 月 20 日通過第 73/250 號決議,宣布自 2019 年起,每年 6 月 7 日為「世界食品安全日」(World Food Safety Day),以提高全球對食品安全的認識,並促使各界採取行動,預防、發現及因應食品安全風險。
FAO 與 WHO 受邀共同促進世界食品安全日的紀念活動,並與會員國及相關組織合作。此日的核心精神是食品安全攸關每個人,政府、食品生產與販售業者、消費者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都負有責任;食品安全應貫穿從農場到餐桌的整條食品供應鏈。
三、我國主管機關響應方式
2019 年是世界食品安全日創立元年。衛生福利部邀集經濟部、教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辦理跨部會記者會,表達政府守護食品安全的決心,並藉此宣導各部會依職掌合作,從生產端、加工流